党委关于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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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镇党委选拔中层干部实施方案范文(1)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选拔中层正职1名、中层副职1名。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选拔职位

中层正职1名(x市综合行政执法局x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中层副职1名(x市综合行政执法局x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

三、任职条件

1.选拔对象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要求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x执法中队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2年;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并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近3年考核在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中层正职岗位要求任中层副职一年(至少一年)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选拔对象: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②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④其它不宜选拔的。

四、方法程序

(一)民主推荐

1、在机关干部会议上发放空白推荐表,推荐合适人员。

2、会议推荐后,找部分相关科室人员开展个别谈话推荐。

3、向镇纪委征求推荐初步人选党风廉政情况的意见,并由其出具党风廉政的有关情况说明。

(二)确定考察对象

召开党委会,根据民主推荐情况,进行人岗适应性分析,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三)公布考察预告

预告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反映情况受理电话。

(四)组织考察

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表现情况及与职位的适应性进行考察。同时在镇机关一定范围内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表现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根据考察和测评撰写考察报告。

(五)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召开党委会议,听取调整预案和考察情况汇报,镇党委进行充分讨论酝酿,以无记名票决方式决定拟任人选。

(六)市委组织部初审

将考察、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有关材料和中层干部任前审核呈报表报组织部门初审。

(七)公示

公示时间为5工作日,有举报的要调查核实,并要有结论。

(八)市委组织部预审

公示结束后,报任前公示通告复印件并注明有无举报,加盖公章,如有举报把调查报告及结论一起上报。

(九)任职

根据组织部反馈意见进行发文,办理任职手续,并进行任前谈话。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选拔中层干部工作的领导,镇党委书记x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x,党委副书记x任副组长,镇党委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党群办相关人员负责此次选拔工作的日常事务。

六、纪律要求

选拔中层干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禁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中打招呼、拉票等不正当行为,若有发现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关于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方案范文(2)

局属各科室: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x县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县委组〔20xx〕x号)和县委办关于印发《x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县委办〔20xx〕x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任到需要的岗位,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1个空缺中层岗位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依照德才兼备的要求使用干部,合理配置干部,充分挖掘局机关干部中的优秀人才,激励局机关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由局党组书记x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局长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办事机构设置

根据《x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县委办〔20xx〕x号)和《关于同意设立x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批复》(x编〔20xx〕x号)精神,局内设机构x个,分别是办公室、移交安置科、拥军优抚科,另外设置x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四、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

(一)岗位设置

根据县委办〔20xx〕x号和x编〔20xx〕x号文件规定,核定中层领导职数x个。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本次竞聘的1个中层岗位,即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主任。

(二)任职条件

1.局机关在编的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含在职县管干部);

2.具备与职位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开拓创新的能力;

3.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

5.新聘中层干部年龄不超过43周岁(19xx年x月x日后出生),续聘中层干部年龄不超过52周岁(19xx年x月x日后出生);

6.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7.一般要求参加工作满两周年以上。

(三)程序和方法

1.制定方案。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并在班子成员范围内进行酝酿,经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形成初步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及县编委办审核。

2.公开报名。报名时间为x月x日至x月x日下午16:00。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由符合竞职条件的人员根据自身的特长和本人意愿进行报名,需填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自荐报名表”。

3.资格审查。由局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现任职务、任职时间等,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本人。

4.民主推荐。一是谈话调研推荐。在公开报名的同时,同步开展中层及以上干部谈话调研推荐。二是会议推荐。召开全体局机关干部会议,与会人员填写推荐表。

5.组织考察。根据推荐测评结果确定拟提拔任用对象组织考察,局党组组成考察组,通过张贴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同步开展人事档案审核、廉政鉴定,形成考察材料。根据考察情况,考察组向局党组提出拟提拔任用建议人选。

6.讨论决定。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决定中层职位拟任人选,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

7.任前谈话。由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对拟任人员进行谈话。

8.任前公示。对拟提任中层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9.正式任用。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局党组正式聘任,聘任期为2年。

五、其他情形

聘任期内,因工作需要,局党组可对中层干部进行调整。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如遇本方案未作规定或未予明确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局党组及时报县委组织部研究后妥善处理。

x大学关于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方案范文(3)

根据《x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x大学20xx年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机构设置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为标准,以优化学校处级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教学学院干部队伍建设为目标,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处级领导岗位上来,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3、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4、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5、民主集中制;

6、依法依规办事。

三、选拔任用职位及选拔范围

(略)

四、选拔任用方式

提拔任用。

五、选拔任用条件

符合《x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处级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六、选拔任用程序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x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选任工作主要程序为:

1、分析研判和动议:学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结合综合分析研判情况,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2、公布工作方案及干部自荐: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公布后,有任职意愿的干部填写《x大学选任中层领导干部自荐表》,自荐表须于20xx年x月x日17:00前报送至组织部干部科办公室(x校区报送至校区党政办x老师,由校区党政办统一转组织部),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组织部x老师邮箱。

3、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4、确定考察对象:学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选拔任用条件,综合考虑干部自荐、民主推荐及人岗相适等情况,充分酝酿,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由党委组织部派出干部考察工作组,依据相关内容及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包括: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个别谈话考察、同考察对象面谈、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组织意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

6、讨论决定:党委成员对拟任人选进行充分酝酿,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7、任前公示:党委作出任用决定后,按规定程序进行任前公示。

8、任前谈话:对拟任用人选进行任职前谈话和廉政教育。

9、下发任职文件: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下发任用文件,办理任职手续。

七、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校内各单位要认真配合做好民主推荐、考察等工作。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校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工作责任,把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贯彻到选拔工作的全过程。

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纪律。

4、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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