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格列佛游记读后感汇聚优推4篇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第一篇】
格列佛是一位随船医生,因为在海上突遇大风,从此开始了各种稀奇古怪的遭遇,他来到过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马国。种种的离奇旅行和遭遇,无疑让我大开眼界,让我认识了这四种奇妙的国度,让我的思想停留、迷恋在了这本书中。
果不其然,每当我读到一个故事,神不知鬼不觉的就到了书中的世界,而我,就是主人公格列佛,到小人国让小人们亲吻我的手臂,爬上我的肩膀;到大人国经历一次又一次极其危险的事故;到飞岛国欣赏飞岛国设计家们的许多发明创造;去慧马国认识“长生不死者”……这是我曾未体验过的境界。
其中,我最喜欢到大人国了。在大人国里,大人们都把“我”像明星一样看待,而且还享受着优厚的服务。“我”喜欢和大人国皇帝夫妇两人一起出巡,“我”可以通过我的旅行小屋里的三面窗户,把一路的风景看个够,而且还不会颠颠簸簸的……多舒服呀!大人国不仅人大,在我们世界里的小昆虫,小动物在那里就是个庞然大物,每次遇到它们都差点把姓名丢掉,虽然当时害怕得很,但之后又好像觉得探了次险,好刺激的!但是“我”最后还是离开了大人国,如果可以,“我”想要永远呆在大人国里,多幸福呀!
“我”在其他几个国度都受到了不同的待遇,可那终归还是书里的情节,那要是真的话……。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第二篇】
晚秋了,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上,像个老公公露着笑脸在打瞌睡。
点点的繁星好似颗颗明珠,镶4嵌在天幕下,闪闪地发着光。青蛙碧绿的身体上布满了墨绿色的斑点,白白的大肚子像是充过了气,一鼓一鼓的。
春雨不停地下着,细细的雨丝织成了一张硕大无比的网,从云层里一直垂到地面上,远处黛色的群山,近处粉红的桃花,嫩绿的杨树,柔软的柳枝,都被笼罩在这张无边的大网里,这张网是春姑娘巧手织成的纱巾,盖在天地间,技在群山上。表姐刚来的时候,身穿一件方格衬衣,补了几块补丁,脚穿一双沾着泥土的白凉鞋,走路说话都不敢大声,我们都说她土里土气。可是现在,我们不敢说表姐了。你看她穿一件漂亮的上衣,一条紧身牛仓裤,一双锃亮的高跟鞋,脖子上戴着闪光的金项链,肩上披着长长的黑发,显得神气大方。回到家里又说又笑,像生活在蜜糖中一样。
月,透蓝的天空,悬着火球似的太阳,云彩好似被太阳烧化了,也消失得无影无踪。拉开了日光灯,我才看清三舅完全变了样:工作服上全是尘土,右边的袖子还剩半截,胳膊缠着纱布,裤子的左膝盖烧破了,露出了里面烧焦的毛裤,他的头发乱蓬蓬的,还烧掉了一小撮,脸上有几处沾着烟灰,平时的“帅劲儿”全不见了。一问才知道,三舅的车间里失了火。三舅救火时,左胳膊被烧伤了。
点点的繁星好似颗颗明珠,镶嵌在天幕下,闪闪地发着光。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第三篇】
书是和人类一起成长起来的,当然《格列佛游记》就是一本很好的书,打动了我的心灵。
这本书我一开始以为会像《八十天环游地球》一样曲折,反而这本书的内容不仅离奇,而且好像还多了一分奇特和幻想,让我看见了当时英国的社会现实。
记得其中让我最记忆深刻的还是格列佛来到巨人岛的时候,他变成了一个“小人”,格列佛的主人家的小女孩从见到他开始就对格列佛特别好,成为了格列佛的小保姆。由此让我深刻地体会到这个女孩是这么的善良,从文字中看出九岁的孩子心里透露出的那种纯真与关爱,可惜的是她的父亲虽本应该也是善良勤劳的人,却听信朋友错误的语言,为了金钱不顾格列佛的生死,每天带着格列佛去表演。
可以看出来,利益的诱惑是多么的大也多么可怕,而且在最后,这个主人将格列佛折腾得“胃口很差,受的几乎只剩下一把骨头了”却从来不会在管他了,也许是上天垂怜吧!他被王宫的女王看中了,终于逃离了原来的主人,可是就算在这个时候,他原来的主人也不能放过这最后的赚钱机会:将格列佛卖给了王后。还好还有他的小保姆对他特别好。
世上最纯洁,最没有杂质的心灵还是小孩子的心灵,可是当时的社会浑浊,混乱。难免会将这种善良的小孩渐渐带坏,也就意味着带坏小孩的心灵与未来,就连他的父亲都会被这个社会所带坏,在这个人民的身高达到六十英尺的大陆上,格列佛根本没有办法生活,但是像这个主人的女儿这样的人已经很少了。
在格列佛来到王后这里,见到了国王,在与格列佛的交谈之中,在谈到火药、枪之类的内容时候,国王大发雷霆,他将计策献给国王,想报答他,国王竟对此产生了恐惧“他又说最先发明这种武器的人一定是魔鬼,人类公敌”可想而知,他对于格列佛的话意产生了扭曲的意思,可见,国王短浅的目光和死板的教条,国王有着好的品质,但老是有一种毫无必要的顾忌。没有想到,想要社会的进步需要这样的科技,世界上有坏人也有好人,这样是迫不得已的好人才要发明这种东西。
其实当格列佛在飞岛国的时候,也令我感触万分,飞岛国的人们思想比较封闭就好像是几乎集结了种种罪恶,从每一个人身上都可以看出许多罪恶后果造成了疾病,人们的外貌随之改变,我的心里未免感到一种害怕,这个国家真实地像我们展示了罪恶的残忍与痛苦。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第四篇】
这个暑假,我读了《格列佛游记》,时至今日,主人公格列佛漫长的16年航海生活仍令我记忆犹新,并且充满了好奇。《格列佛游记》是英国作家约翰·斯威夫特的成名作。
是啊,人类的确是最有理智的动物,但是有的人类借着这个条件非但不做好事,而且横行霸道,甚至于有些人还走上犯罪的道路。就跟主人公的马主人说的一样:“人类有了理智就专干坏事,其实人类是最可耻的动物”虽然这话说得有些极端,但是我觉得至少他说出了人类不好的一面,这也正是作者内心真正要表达的东西。
在这里,我们不需要去探究“慧s”和“野胡”的真实性,而是要知道作者写这本书的本意所在,他通过写这篇游记(尤其是最后一卷——慧s国游记)旨在影射当时的社会现实,抨击当时社会的种种黑暗与罪恶。借鉴“慧s”与“野胡”这种关系来表达他心中想要的那种生活——也就是推翻黑暗社会、广大劳苦大众翻身做主人。这才是最重要的。
我非常向往慧s国,在那里一切都是真实的,没有“撒谎”、“欺骗”,他们的国家非常和平。但愿我们人类也能像“慧s”国那样,少一些罪恶,少一些虚假。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拥有一个祥和、文明的社会而努力吧!
约翰·斯威夫特借《格列佛游记》一书猛烈抨击了英国当时黑暗的社会,使很多人看清了社会的丑恶,并知道应该向哪个方向前进。
我喜欢此书,是因为作者并没有直接向英国的黑暗统治开炮,而是用格列佛的遭遇间接讽刺了腐败的社会。作者对当时社会的看法是非常精准的。包括现如今的社会,一直都没有逃离金钱、利益的怪圈。今天的社会还有许多类似事件发生。所以说,比较起科技的进步,我以为社会还是没大变,几乎与十六七世纪处于同一水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