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绩效自评报告样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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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绩效自评报告【第一篇】

今年以来,乌苏市民政局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乌苏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市委三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升执政效能,强化绩效考核。通过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和考核评估机制,创新管理体制,有力地促进了乌苏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决策部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机关和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执政效能明显提升,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举措更加务实。

乌苏市民政局党支部高度重视提升执政效能建设,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把它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年初乌苏市民政工作会议确定的20xx年民政工作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乌苏市民政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绩效考核日常工作。二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认识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了人人关心、积极参与绩效考核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浓厚氛围。三是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做到了“四个结合”和“四个一起”。把加强绩效考核与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宗旨结合起来,与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把提升执政效能,加强绩效考核与民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四是局党支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市委、政府和乌苏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研究乌苏市民政局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活动事项。

在深入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乌苏市民政局实际,制定印发了《乌苏市民政局绩效考核的实施细则》、《乌苏市民政局绩效考核工作制度》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实施提升执政效能,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把绩效考核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科室和全体工作人员,将各科室、各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的效能建设纳入目标化管理。

(一)抓学习教育,提高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打造“学习型”机关。局党支部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干部素质、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前提,在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理论政策水平、科学文化水平和工作创新能力上狠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长抓不懈。

一是完善了党支部学习制度,并狠抓落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健全学习制度,精心制订学习计划,确保学习的经常性和连续性,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是注重学习方式的灵活性,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定期学习与平时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通过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组织讨论等措施,保证了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四是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和自身实际,在学习中增新知,在实践中探新路,在学用结合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政策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组织协调的能力和用创新的办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见成效,在促进乌苏市发展、构建和谐乌苏上见成效。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

(二)抓制度建设,建立绩效考核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乌苏市民政局实际,制定了《乌苏市民政局工作规则》,修订完善了《党支部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民政干部行为规范》、《档案管理制度》、《文件传阅和行文制度》、《信访工作制度》和《考勤制度》等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做到了机关各项事务有章可循。优化了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开、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有力地促进了效能建设,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狠抓勤工作,机关上下形成了严谨、务实、和谐、高效的工作作风。

(三)抓依法行政,优化服务环境,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机关。依法行政是机关作风建设最根本的任务,也是开展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坚持服从中心、服务发展,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打造依法行政、公平有序、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一是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努力做到职权法定。二是坚决纠正重管理轻服务、重检查轻指导、重处罚轻规范的倾向,自觉摆正履行民政职责与服务乌苏市经济发展的关系。三是增强干部职工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基层服务,为民政对象服务的工作理念,在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服务是宗旨、执法是手段、发展是目的的思想。四是努力改善服务态度,坚决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四)抓政务公开,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公示程序、承诺程序、追究程序等内容,重点围绕行政决策、行政审批、退役士兵安置、财务支出、依法办事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全面的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五)心系民生,服务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工作中,乌苏市民政局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特别是高度重视城乡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优抚对象、孤寡老人、五保对象和孤残儿童的生活保障,切实维护了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缓解了社会矛盾。一是实施低保动态管理,全市共有城市低保户5302户,10955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万;共有农村低保户2719户,3890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万。二是加快建立物价联动机制,进一步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生活问题。三是提升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四是认真开展救灾减灾工作。五是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六是认真开展孤残儿童疾病免费治疗,全市共筛查孤残儿童105名,实际开展手术康复孤残儿童38例,其中脑瘫儿童16例,唇腭裂儿童5例,斜疝儿童7例。七是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成全市孤残儿童信息建档,全市孤残儿童105名,其中集中供养孤儿8名,社会散养孤儿97名,制定孤儿基本生活发放制度,并按照社会散养孤儿每人600元/月和集中供养孤儿900元/月的标准逐月发放到位。八是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建成儿童福利院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并切实发挥作用。九是加快建立80岁以上老人生活津贴和体检制度,按照自治区加快建立80岁以上老人生活津贴和体检制度,按时发放80岁以上老人生活津贴。

(六)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在信访工作中,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认真对待来信来访群众,对涉及民政工作和职能的,及时为来信来访者解决问题。对不属于民政工作职能范围的,及时向群众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共接待信访50余人次,认真处理了群众反映的退役士兵安置、生活困难等热点、难点问题。

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绩效考核活动,切实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机关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能显著提高,保证了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转。

一是强化了作为意识。通过开展绩效考核活动,使广大民政干部树立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在乌苏市民政局机关内部形成了不计名利、任劳任怨、奋发向上、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二是强化了创新意识。通过开展绩效考核活动,增强了民政干部的进取心,使之树立起良好的创新意识,做到学习上先人一步,思路上高人一筹,工作上快人一拍。

三是强化了效能意识。通过开展绩效考核活动,使民政干部树立了民政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努力在提高服务效能上下功夫,努力创建效能型机关、服务型机关。

四是强化了服务意识。在绩效考核活动过程中,我们从为民政对象服务出发,急其所急,想其所想。实行了服务承诺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办事、简化程序、热情服务的原则,向基层及办事群众做出服务时限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和维护了民政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乌苏市民政局绩效考核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市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绩效考核工作需要进一步巩固完善、积累经验。

二是绩效考核工作在部分干部职工的思想上还未引起高度的重视,仍然存在满足于现状,得过且过的现象。

往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提升执政效能,确保民政工作落到实处。

工作绩效自评报告【第二篇】

xx镇中心校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汉滨区20xx年教科研工作要点》为指导,紧紧围绕“课堂、教学、质量、中心教研组”开展工作,在常规管理、教研教改、校本研修、质量监测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根据汉区教研字[20xx]48号《关于20xx年全区教科研工作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汉滨区镇办中心校教研考核标准”,中心教研组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中心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xxx为责任组长的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中心教研组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制定计划,落实责任,有步骤的开展教科研工作。

2.健全组织机构。中心教研组成员分工明确,教研、宣传、电教相互协作,合为一体。民主、四合、五小、建设等规模学校建有教科室,其他学校由副校长或教导主任分管教科室工作。

3.工作经费保障。中心教研组配备有摄像机、照相机、ipad、电脑等办公设备,外出学习、教研经费充足,《xx教育》每年出刊4期,征订教育类报刊10余种,对教育质量优秀单位和个人中心校每年都有表彰奖励。

1.制定计划,有序开展教科研工作。每学期开学前,都能根据教研室的工作要点,结合中心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科研工作计划,在寒暑假的教育工作会议上宣读,详细安排每月的教研活动,使我镇教科研活动有序开展。

2.落实方案,督导检查教科研工作。为保证计划的落实,中心校每学期都要在开学初、学期中、学期末对各校的教科研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每次检查都制定有考核标准,要求学校先自查,撰写工作总结,保证计划的落实。民主学校的课堂教学改革工作方案可行,并能按照方案有步骤的实施,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各类计划、总结齐全。

1.教学能手评赛。元月份,中心校就下发了“xx镇中心校关于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3月初,开展学校、教研协作区、中心校三个层面的教学能手评赛活动,通过层层选拔、培养,推荐的10名教师都获得了区级教学能手称号,其中白春丽荣获市级教学能手称号。

2.学科赛教活动。9月份,中心校结合区教研室的文件精神,组织各校开展全员赛教活动,要求各校制定方案,上报过程性材料。在此基础上,中心校选拔45人参加镇级赛教,推荐区级赛教13人,其中8人获得一等奖,5人获得二等奖。

3.联片教研活动。每学期,中心校都要在民主、五小、四合、建设、富强、中心幼儿园6个联片教研协作区开展活动,每次活动都要开展听课评课、名师送课、专题讲座等活动,发挥了我镇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了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今年,中心校分别在民主、五小、四合、团结、龙潭、梅花石、富强、冉砭、新华、建小、七一等学校开展联片教研活动。

4.市区研讨交流。中心校每年都要承担市区的教学观摩研讨会,20xx年,我们承担了“安康市课改协作体例会”、“汉滨区中考研讨会”、“汉滨区名师大篷车送教活动”等,邀请区教研室领导专家到民主、四合、富强、五小、中心幼儿园、新华小学等学校听课评课、交流研讨。

1.学科带头人工作坊建设。以“张永军学科带头人”工作坊建设为契机,把我镇的省市区教学能手整合,组建名师团队,发挥中心教研组的“服务、研究、指导”职能,中心组全体成员为服务团队。一年来,这个团队到白河、汉阴、紫阳、平利、市初中等县区开展工作,同时积极参与汉滨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此基础上,中心教研组听课260余节。

2.三级三类骨干教师建设。我镇把“区、镇、校”的“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作为重要抓手,学校有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中心校有骨干教师培养方案,通过学习、培训、赛教、送教等方式,培育骨干教师。一年来,培养省级教学新秀林晓锋、邓良力、朱婷、余光丽4人,市区级教学能手白春丽等10人,区级赛教一、二等奖刘吉康等13人,镇级教学能手及赛教一等奖50余人。

1.完善校本研修标准和手册。结合汉滨区校本研修学时认定标准和研修手册范本,中心校和学校制定了切合学校实际的标准和手册,积极开展理论学习、听课评课、交流研讨、学习培训等活动,校本研修过程性材料详实。

2.加强校本研修检查和学时认定。中心校在每次的工作检查中都要通过翻阅手册、汇报交流等形式对校本研修工作进行查验。年终,各校通过教师自评、学校认定、中心校确定的方式对校本研修学时进行认定。

3.校本研修成果初显。教育专著《“预检展评测”教学模式研究》已经出版发行,在省市级报刊如《中学数学教学参考》、《安康教育》上发表论文、案例、随笔30余篇,在区级以上网络媒体上发表200余篇,有15人的校本研修成果获得区级一二等奖。

1.期末质量检测。以教研协作区为单位组织期末质量检测工作,做到学校之间互换监考、统一阅卷,在上报成绩的同时提交试卷分析。

2.期中质量抽测。在5月初,我们对全镇的八年级数学、英语和四年级的`语文、数学进行了质量抽测,中心校统一调配监考、阅卷教师,宣读了分析报告,表彰了优秀学校,汇编了抽测材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中考模拟检测。组织了3次全镇检测,1次四镇联考,通过查找问题、比较差距,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

1.档案资料不够完善。很多教科研活动的过程性材料没有收集整理,材料内容显得单薄。

2.影视教育还需加强。要积极主动的和区教研室联系,开展好放映组织工作,同时加强教师、学生的影评工作。

3.教科研水平有待提升。中心教研组的教科研能力离上级的要求还相差甚远,离学校的期望还有差距,自我提升的空间很大。

工作绩效自评报告【第三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xx﹞1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等相关规定,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红河州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州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

2.机构设置情况:红河州公安局下辖警令部、政治部、驻局纪检组、审计处、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法制支队、信访处、出入境管理局、警务督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州看守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警卫支队、反恐支队、特警支队、红河工业园区治安分局、森林警察支队、边境管理支队共27个部门。其中,边境管理支队单独管理,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森林警察支队经费单列,但警察训练支队和森林警察支队的部门预决算由州局汇总编制。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目标。20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具体重点目标是:一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二是确保公安机关运行;三是持续推进红河州禁毒人民战争;四是继续保持对打击刑事犯罪、处置治安案件的高压态势,提高破案率、查处率;五是强化各项应急预案建设和预案演练,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六是强化值班备勤制度,扎实公安基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及治安管控能力;七是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政法机关教育整顿”,筑牢政治忠诚,推进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对“两个维护”任务及各项公安任务战斗力;八是强化全州公安机关政治轮训及实战技能训练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公安民警执勤执法水平;九是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了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十是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支撑力;十一是加强公安装备建设,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力。

2.项目绩效总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xx〕3号)的安排部署要求,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业务资金相融合设定绩效目标。绩效预算编制前期认真征求局直各部门的需求,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确定20xx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确保设定绩效目标实现业务工作和资金需求相融合。

2.进一步完善细化绩效目标及指标。在20xx年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20xx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完善、归纳、整理进一步细化完善,力争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3.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修正指标。根据《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财绩发〔20xx〕7号)要求,于7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xx年1—6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于10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xx年1—9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4.资料汇集组织开展绩效工作自评。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负责对资金拨付文件和资金支付凭证、查阅了相关会计凭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地了解情况等相关基础资料收集,于2022年2月28前,组织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5.强化自评结果应用提高资金效益。按照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完善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元。其中:红财预发〔20xx〕15号批复年初预算210,982,000元;上年结转资金41,366,元;其他收入983,元;红财预发〔20xx〕9、149号,红财预指〔20xx〕5、87、88、104号,红财政法发﹝20xx﹞7号、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xx〕24、30号,红财社发〔20xx〕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xx〕3号等批复预算69,32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20xx年全年收入决算数322,652,元,全年支出决算数239,820,元,20xx年结转经费82,8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元)。

(1)基本支出决算总收入143,787,元,其中:20xx年结转资金10,589,元(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0,589,元),20xx年当年收入133,198,元(国库决算收入126,611,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元,其他收入684,元)。基本支出决算总支出137,847,元(财政拨款137,200,元,其他资金647,元)。20xx年年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37,元)。

(2)项目支出决算总收入178,864,元,其中:20xx年结转资金30,777,元(财政拨款结转30,691,元,其他资金85,元),20xx年当年收入148,087,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元)。项目支出决算总支出101,972,元(财政拨款91,082,元,州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0,604,400元,其他资金286,000元)。20xx年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76,724,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167,元)。

(3)20xx年结转经费82,832,元(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元,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元),其中: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元(基本支出结转5,902,元,项目支出结转76,724,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元(基本支出结转37,元,项目支出结转167,元)。

3.预算执行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元,实际支出239,820,元,预算执行率%,20xx年结转经费82,8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元)。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新的贡献。年初设定的32项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其中:社会效益指标3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产出指标27个(数量指标3项、质量指标20个、时效指标2个、成本指标2个)的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具体情况见附件:红河州公安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8号)的要求,结合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各项指标项基本达到指标要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达到预期效果,自评得分分,自评等级为“良级”。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合理。一是红河州公安局制定的20xx年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预算配置科学。一是预算编制科学,20xx年部门预算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人员优先,确保重点的基本原则编制。二是基本支出足额保障,20xx年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32,513,元,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37,200,元。三是确保重点支出安排,20xx年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47,788,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01,686,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一是严格预算执行,本年预算执行率为%。二是严控结转结余,本年结转结余率%。三是严控“三公经费”节支增效,“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四是强化采购预算执行,本年度政府采购执行率%。五是严格收支管理,20xx年取得的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20xx年发生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绩效管理合规。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二是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质量要求、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三是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四是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资产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固定资产利用率达95%以上。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良好,年初设定的产出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一是党委、政府、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办结率100%。二是年初设定的27项产出绩效指标,除3项产出绩效指标未全部达到预期值外,其他24项产出绩效指标均达到预期值,绩效指标完成率%。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效果明显。社会效益指标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到预期效果。

1.社会效益指标3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预期值指标值-有效提升,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维护,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三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保障,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一)部门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1.项目基础信息。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为保障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强边固防、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完成,共有支出项目21个,项目执行部门为州公安局局直各部门,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局领导和局直各部门负责人。项目总体目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因涉密,具体项目绩效目标略。

2.项目资金基本情况。20xx年用于保障红河州公安局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的专项经费项目21个,项目资金178,864,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30,777,元,本年收入148,087,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元)。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01,972,元。

3.项目管理。一是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在红河州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项目实施主体明确;由局直各部门(警种)按照州局细化预算项目支出方案组织实施。二是保障措施规范有力,保障措施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完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项目工作计划,确保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三是资金安排程序依法依规有序,资金安排程序是:根据财政部门预算批复及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内容,按照经州公安局党委批准的内部细化预算方案,由各项目实施部门按职责组织项目实施,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落实项目预算资金保障,确保项目有计划执行。四是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合理充分,资金安排依据是:红财预发〔20xx〕9、149号,红财预指〔20xx〕5号,红财政法指〔20xx〕15、20-21、26-27号,红财政法发〔20xx〕7、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xx〕24、30号,红财社发〔20xx〕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xx〕3号等预算批复和专项资金指标文件。五是财务管理规范,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资金。

4.项目绩效指标执行。一是预计完成支出项目预算金额达95%以上,实际执行率为%。二是各项目数量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三是各项目社会效益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四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分别是:州委、州政府对州公安局队伍建设、执行各项任务战斗力、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社会治理管理服务能力,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建设,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公安民警对信息化系统及装备设备使用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5.项目成本性分析。一是项目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项目执行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厉行节约规章制度和相关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会议费标准、培训费标准、差旅费标准等经费支出标准及内外部项目立项审批、政府采购等业务办理程序开展相关业务,严把项目经费使用关;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建立科学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核定,从源头把好经费使用关,确保经费使用依法依规,项目资金节支增效。二是项目有规范的内控机制,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关于做好全州公安机关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等内控管理制度。三是项目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项目质量要求、项目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项目质量管理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6.项目效率性分析。一是完成的及时性,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本级)的21个明细预算项目基本能够有效及时完成指标任务。二是验收的有效性,项目执行完成后按相关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为有效。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8号)的要求,结合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对项目成本、项目效率、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项目综合评价为项目各项指标项均达到指标要求,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共计开展自评项目20个,未开展自评项目1个,其中:自评90分以上项目17个项目,自评80分以上90分以下项目3个(主要是资金使用率低)。综上所述项目综合自评分分,自评为“优级”。

20xx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达到合同规定付款条件,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推进项目进度。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一)强化绩效,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红政办发〔20xx〕171号)和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

(二)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

针对内控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州公安局将认真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存在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固化内控管理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各项目执行力度,提升州公安局各业务部门当家理财能力和超前谋划意识能力。

(三)加强督导,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

州公安局认真履行财务管理、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责,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一是每年认真组织1-2次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二是每月认真梳理内控管理工作进度,强化业务指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情况。

工作绩效自评报告【第四篇】

为切实做好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工资,按照市教育局相关要求,我校于近期对全校教师绩效工资考评机制有关问题做了专题调研。调研围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绩效工资制度应重点解决的问题,广泛征求了教师的意见,较为全面地解决了教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人员编制设臵,津补贴发放等基本情况的意见。

1、我校现所辖村级完小1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校点5个。共有在校小学生6949名,在校初中生1347名。

2、我校现有在职教师310名(含特岗教师19名),职称结构为:中级职称(小学高级、中学一级)102人,小学一级教师(含中学二级)122人,小学二级教师(含中学三级)36人,未评职称48人,普通工2人。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此次纳入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为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的在职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工资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性工资,由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组成,占绩效工资的70%;二是奖励部分,相当于公务员的阳光工资,占绩效工资的30%。

关于基础性工资,已经按照相应的级别予以兑现了,而奖励性的30%,因种种原因至今尚在征求意见中未能实施。

通过此次调研,教师意见大致可综合如下:

1、绩效工资的奖励部分,既然作为奖励就应该与岗位绩效挂钩,根据不同的工作量,承担的责任等情况确定所占绩效工资额度的比例,合理拉开分配档次,设定高低差,打破平均分配主义,树立争先创优的创新意识,将其与教师的`教学过程、教学成果等挂钩,制定出考核办法并实施定期考核。

2、关于对教师的考核,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着手:

一是师德师风:师德师风考核,主要是考核教师的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这应该是作为教师的绩效考核的必备的基本要求。

二是教师的出勤:针对教师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学习,学校活动、坚守教学岗位的情况,予以具体的分值量化考核。

三是教师业务资料的考核:即对教师某阶段的计划、总结、备课、上课、作业批改、差生辅导、家访、检测、教研、课外实践活动等工作的完成情况予以检查、对比,评出等次。

四是绩效考核:对教师而言,绩效考核即是对教育教学效果的考核,应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目标,学生是否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具体细则可由各校制定,但必须以绩效考核的结果为依据,合理确定奖励性工资的分配等次,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以体现对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或有突出贡献的奖励。当然,教育教学效果的考核,不应纯粹以考试成绩一锤定音,还应适当结合教师参与教研活动、专业知识发展、对学校工作的贡献等多方因素。

3、关于班主任津贴问题:

大部分教师认为,班主任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工作中的主要岗位,原来每月十来元的班主任津贴,简直是少得可怜,与班主任工作不成正比。绩效工资实施后,班主任津贴一下涨了十几倍,因此,对班主任的任命、考核就应当慎之又慎。

首先,班主任必须持证上岗,即必须取得班主任培训合格证。

其次,班主任应该实行竞聘上岗,即每学年初,学校应组织教师自评、家长评教、学生评教等活动对教师进行考核,并由教师发表竞聘演说,最后由学校综合考评,确定对班主任的聘任。

第三,要强化对班主任的考核,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活动、团队活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等等。

4、关于中心校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发放,大部分教师建议由市教育局拟定出专门的考核细则予以考评发放。同时由中心校按照市局考核细则完成对中心校中层干部及村校校长、主任的考核。

教师们普遍意见是: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按时、足额发放即可,不必再采取什么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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