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绩效工作自评报告
根据中共谭唐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2018年区直各单位承接桂北市全面深化改革绩效考评指标的通知》(覃改办发〔2018〕2号)的要求,我局对照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重点改革任务清单,对涉及我局改革任务的事项进行逐一梳理并认真查缺补漏,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改革清单任务及完成情况
6月份时区改革办发送一份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改革任务推进情况表到各单位,任务清单中涉及到我局的改革任务有4项,经过与上级部门对接了解到我局的改革任务中有3项,但自治区、市还未出台相关文件,有1项是由教育局牵头实施,我局按实际情况如实向区改革办反馈。9月份改革办发送一份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改革任务推进情况表最终版到各单位,任务清单已无涉及我局的改革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指标
(1)组织开展改革督察,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①制定督察计划。根据职能指标,我局没有承接桂北市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和牵头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重点改革任务事项,故此项没有制定督察计划。
②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因我局没有承接桂北市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和牵头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重点改革任务事项,涉及到的民主法制领域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也没有下达督察任务,故此项没有开展专项督察。
(2)改革推进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①报送重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我局自2018年8月份接到区委政法委要求草拟谭唐贯彻落实《公共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后,每月均按时向区委政法委报送进展情况。
②我局已将上级出台的中共桂北市委员会办公室、桂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公共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贵办通〔2018〕28号)及时报送区委政法委。
③目前谭唐贯彻落实《公共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还没正式出台。相关备案工作由区委政法委负责。
④目前我局没有被督察发现的问题。
⑤我局每月均按要求报送改革信息2篇。
2、职能指标
涉及我局工作职能是(覃改办发〔2018〕2号)文件附件4第48项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规定的实施办法。该项工作责任单位为区委政法委,2018年8月份,我局接到区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局以谭唐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草拟谭唐贯彻落实《公共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我局接到任务后安排专人参照中共桂北市委员会办公室、桂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公共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贵办通〔2018〕28号)草拟了意见稿,并拟好意见稿。经我局党组讨论后报区委政法委书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覃信朝同意,于2018年9月17日以谭唐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全区各乡镇、各部门普发了谭唐贯彻落实《公共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意见。9月20日,我局收集完反馈的征求意见后,将相关材料呈报给了区委政法委,由政法委汇总报区两办按程序流程发文出台。目前,谭唐贯彻落实《公共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还没正式出台。后续工作由区委政法委负责。
二、下步工作
下一步将继续协助配合区委政法委做好谭唐贯彻落实《公共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的正式出台工作,并就我局的相关职能工作继续做好深化改革,为开创谭唐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