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浙江做好农村高考招生工作通知文件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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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做好农村高考招生工作通知文件篇1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单独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考生选考科目须至少1门符合相应高校拟报考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且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普通类第一段线。

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高校招生章程,了解拟报考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范围及其他各项具体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填报时间与普通类提前录取的填报时间相同。

2.资格审核。

志愿填报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对已填报志愿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投档录取。

审核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按规定将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分别在工作网站或指定平台和中学校内公示,并按规定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按规定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公示。

3.投档录取。

录取工作安排在提前录取最后一天进行。以考生符合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各县(市、区)招生计划,分数从高到低,按考生志愿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专业和院校,即投档到该专业该院校。生源仍不足,转入学校普通计划录取。各县(市、区)录取人数不超过地方专项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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