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规章制度不健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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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规章制度不健全篇1

政府规章制度范文

篇1:乡镇党委政府规章制度

中排乡党委政府

中共中排乡委员会

中排乡人民政府

目 录

1.中共中排乡委员会议事制度… 2~4 2.中共中排乡委员会紧急重大事项报告审批制度8~14 4.中共中排乡委员会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 22~26 8.中排乡内部管理规定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26~28 9.办公楼管理规定29~30 11.卫生管理制度30~31 12.门卫工作制度31~32 13.中排乡机关车辆使用管理规定34 15.中排乡考勤制度……38~39 17.中排乡领导和各站所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45~48

——1——

21.中排乡干部职工年休假审批表…49

中共中排乡委员会议事制度 为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乡党委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切实提高议事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 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议事制度。

第一条 中共中排乡委员会议事会议分为党委会和党政班子联席会二种方式。

第二条 乡党委议事采用何种方式由党委书记确定。

第三条 党委会原则上由书记主持,也可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委会的议题由书记或副书记提出,由书记办公会确定,委员对会议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召开之前提出,未经安排而临时提出的议题,一般不予讨论。

第四条 党委会讨论、决定下列事项: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部署的重要事项。

2.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3.对党的自身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4.对乡人大、乡政府、乡纪委请示的问题作出决定。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负责推荐、提名、任免乡属各站所、部门干部和村党支部干部。

——2——

6.研究决定以党委名义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示工作,向所属党组织安排部署工作的重要文件。

7.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8.其他需要由党委会作出决定的问题。

第五条 党委会原则上1个月召开1次,如特殊工作需要,可临时增加召开次数。召开党委会前,需提前将主要议题通知参会人员,做到有备而开,不得临时动议。

第六条 召开党委会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和表决。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提前请假。

第七条 党委会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方为通过。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方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第八条 党委会必须实行民主、科学决策。重大问题的决策,一般应经过下列程序:

1.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2.方案提出后,应征求下级党组织及其他组织等多方面的意见,必要的应进行分析论证,作出评估。

3.召开党委会充分讨论,集中多数委员的意见并进行表决。

第九条 党委委员在集体讨论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委员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3——

第十条 党委会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示裁决。

第十一条 对社会性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的,书记、副书记或委员可临时处臵,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第十二条 乡党委的重要报告、重要请示和下发涉及全乡全局性工作的方针、政策性文件和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事前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经党委会集体讨论,严格审查,形成决议,有关文件由书记签发。

第十三条 乡党委对下级组织和部门上报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原则上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后,及时给予明确答夏,不能议而不决;属于分管领导职权范围内的问题,由分管领导及时答复或处理.切忌遇事推诿;对上级下达的任务、传达的精神要及时讨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深入贯彻落实。

第十四条 党委会决策实施中,如对决策进行调整和变更,一般情况下,实施部门应事先报党委会决定。

第十五条 党政班子联席会的参会对象和研究议题由书记办公会确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可由书记主持,也可由乡长主持。

第十六条 参会人员应严格保密纪律,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属于回避范围的应在研究议题时,主动按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4——

篇2:乡人民政府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乡人民政府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端正学习和工作态度,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一、学习制度

(一)乡机关干部职工、全体党员要自觉学习政治、经济、科技、法律及本职业务等相关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提高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

(二)坚持干部职工、全体党员定期学习制度,每周学习一次,时间为每周二下午14:30至17:30。特殊情况由书记或乡长决定。

干部职工学习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乡领导主持,办公室要准备好所需学习的材料,做好考勤登记和会议记录。

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行政学习组学习活动.由书记主持。学习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文件精神,党章、党风廉政建设材料等。

(三)上级业务部门通知干部职工到县上、县外学习、考察培训的,应当积极支持,但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到办公室备案后方能前往。

违反此规定的,费用自理,并按考勤管理制度办理。

(四)乡机关订阅或赠送的各种报刊、杂志,由办公室管

理,阅后应及时放回原处,不得私自带走。借阅公用书刊时,须向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

二、工作制度

(一)按时上班,自觉坚守岗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单位上班 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实行每周五日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

(三)下列情况不受上述两条的限制:

1、有群众来信来访或发生突发性事件需及时处置的; 2、加班或出差、下乡、开会的; 3、值班人员的值班活动;

4、乡领导认为急需加班处理业务或办理其它事项的。

(四)除双休日外的法定节假日的休息时间,按规定休息,特殊情况需加班的,由乡领导安排,办公室备案。

(五)在办公室上班要求衣冠整洁,讲究仪表,不准赤身、裸胸、穿拖鞋,男同志不得穿半截裤,女同志不得穿超短裙,不得带小孩到办公室上班。

违反本条规定的,在全体职工会上给予通报批评。

(六)乡机关干部职工,应当努力完成本职业务工作(含责任书的落实),同时积极完成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工作中遇到无法解决的事,先向分管领导报告再作决策,重大问题及时向书记、乡长报告。

(七)各站所负责人,要定期不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与分管领导共同做好本站所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分管领导至少半个月向书记、乡长汇报一次所分管的工作,重要事项须及时汇报。

(八)各站所年初要有工作计划,年中要有工作小结,年终要有工作

总结

计划、总结分别于每年1月15日、7月15日前提交办公室,违者,给予相应站所通报批评。

(九)各站所应当按时上报各种数据、报表,数据要求准确、及时,并经分管领导审核。

(十)年终考核为称职、合格及其以上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反之,则予以批评教育或处以罚款。

(十一)上班时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上网聊天、上网玩游戏、上网看电影、看电视、打毛衣、捡菜等,不得擅自离岗回家做家务、上街,非因接待、节日比赛等需要外,严禁上班时间打牌、下棋和打麻将和其他不属于工作范围的活动。违者,对其通报批评。

(十二)严禁酗酒闹事和饮酒后影响工作,严禁在办公室内高声喧哗、吵架、斗殴。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十三)除商量、交流工作外,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得离岗到其它办公室吹牛聊天。违者,给予通报批评。

(十四)提倡文明用语。工作人员入村,要注意文明礼貌,入乡随俗。

(十五)乡党政办是乡机关的办事机构,各站所应当服从 党政办的安排。

三、

考勤制度

(一)乡机关实行每日记录出勤情况的制度。

考勤分别由乡党政办记录,年底归档备查。

(二)有事有病须写假条并经批准方能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应事先用电话形式向有批假权的领导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手续。违者,按旷工论处。干部职工请假,一天的向站所负责人审批,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要与书记、乡长衔接,超过三天的,由书记、乡长审批。

(三)按规定享有公休假、探亲假等特殊假者,由本人事先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书记、乡长审批方可享受。

上述各种特殊假,必须在领导安排的时间内享受,跨年度视为放弃不再享受。当年内未享受特殊假的,可冲抵该年度中的其它假(不含旷工)。

请假过多,未能冲抵(冲抵顺序为先冲事假,后冲病假)的,(四)迟到或早退,均以5分钟计时,超过5分钟的算迟到或早退,上班期间,15分钟内不明去向的,超过一个小时的,按旷工半天论处。

(五)乡机关干部职工,应服从领导的分工和安排。书记、乡长安排干部职工,副书记、副乡长、办公室主任安排职工,被安排者不服从的,按旷工论处。

本条规定适用于节假日及各种休息日。

(六)年旷工累计超过3天(含3天)以上的,年终考核不得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年旷工累计超过5天(含5天)的,年终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七)干部职工请事假超过20天,病假累计超过90天的,不得享受公休等其它特殊假,当年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违反本条规定或有旷工的,不参与年终各项奖金的分配。

(八)考勤人员应当每月向干部职工公布一次考勤情况,并将考勤情况建档存查,作为考核、评奖、提拔任用的依据。

四、生活制度

(一)乡机关全体职工每周一早上8:30参加乡政府大扫除,之后清扫各自办公室,台阶及走廊的卫生清扫工作,由乡机关工勤人员负责每天清扫。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安排。

违反本条规定,无故不参与大扫除的,在全体干部职工会上给予通报批评。乡纪委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各自办公室卫生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二)爱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扔果皮、纸屑、倒污水、垃圾,并教育家属子女自觉遵守。违者,除冲洗、扫净外,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三)爱护公共财物,谁损坏、遗失谁负责赔偿;谁遗弃,谁负责。个人不得占用公物,如需借用者,须办理借用手续。

(四)机关干部职工必须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各项

篇3:xx乡政府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

xx乡政府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

为了积极有效地开展普通话推广和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区语委的规定,特制定xx乡政府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

一、认真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二、自觉做到人人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在机关活动中,人人都是规范用字的宣传员、监督员。

三、乡党委每季度召开一至二次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工作会议,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

四、积极开展讲座等活动,营造浓厚的“推普”氛围。

五、坚持语言文字工作的考核奖励制度。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列入公务员基本行为规范;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

六、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循普通话“四用语”,即在会议用语、公务活动、交际用语、机关内部工作用语中自觉使用普通话。在接听电话、接待来访首句使用普通话文明语。

七、每年定期、不定期对推广普通话情况和用字规范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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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规章制度不健全篇2

乡镇政府规章制度

乡镇政府规章制度

乡镇政府规章制度值班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每周晚上轮流值班,节假日由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安排2名带班领导,10名镇机关干部,1名炊事员,1名司机,办公室人员在值班室住宿值班。

二、值班时间为当日8: 30至次日8:

30,值班人员负责记载值班情况,并将值班记录本向下班进行交接。

三、值班职责:

1、负责处置当天的突发事件(节、假日期间负责政府机关日常事务)。

2、做好电话等信息传达工作,如遇紧急情况及时向镇主要领导汇报。

3、遇到突发事件时,负责调度处置应急事件的人员和车辆。 4、负责政府宿舍、食堂、地税宿舍、前院综治办、计生办、广场及后院的安全。四、责任措施:

1、镇党政办公室将不定期抽查值班情况,凡值班未在岗的,领导干部一次罚款20元,一般干部一次罚款10元。迟到、早退的一次罚款10元。

2、值班期间内出现政府机关被盗案件的,除通报批评外,值班人员按有关规定共同承担经济损失。

3、凡值班时间信息传达有误或处置突发事件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追究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4、涉及经济处罚的,由个人直接向办公室主管领导交纳。来客招待、外出考察管理制度

一、来客招待:

1、凡来客招待一律实行来客部门先申报后进餐,由接待部门向办公室管理人员报告来客人数及要求陪客的领导规格,办公室负责核定招待标准,填写进餐单,并通知食堂准备伙食,用完餐陪客人必须在进餐单上签名,否则办公室不予结帐。凡未填写进餐单的,食堂有权拒绝招待。

2、严格控制招待标准和陪客人数,一般来客(不含酒类)控制在3 4人四菜一汤80元,4 6人六菜一汤100元,6 8人八菜一汤130元,8 10人十菜一汤,160元,饮用酒类统一为内优酒,市级以上领导由办公室请示镇主要领导确定招待标准。陪客人数原则上每桌不超过3人。

3、确需外出招待或馈赠土特产时,必须事先告知办公室,经请示主要领导批准由政府办开出外出招待单和土特产馈赠单,陪客人在招待(馈赠)单上签名后,方可外出招待和馈赠。报销发票时,先由办公室主任核定,再由镇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入帐)。

4、办公室、小伙房负责对镇机关其它办公室的来客进餐(含香烟)招待以及土特产馈赠等进行分类登记,月终汇总公布。

二、外出考察:

除非确需工作需要,一般不安排镇干部外出考察。因工作需要须安排镇干部外出考察的,由镇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车辆管理制度

一、政府工作车:

1、政府办管理的工作车,必须优先保证会议用车,各部门接到上级会议通知后,要在用车的前一天持书面通知(电话记录)报办公室,会后要按预定时间返回,对当天提出会议用车及其它非紧急情况用车(除特殊情况外),办公室一律不予安排。

2、工作车必须做到随时待命,未经办公室派遣,不准私自出车,发现私自出车一次,处罚当事人50元,两次100元,三次将采取组织措施予以辞退,并由当事人承担一切出车费用。

3、政府小车司机必须做到所驾驶的汽车经常地进行自查与保养,若发现确需修理,必须报请办公室登记,然后由办公室指派一名工作人员随同到指定的检修点检修,否则私自检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4、小车必须到镇统一指定地点加油、清洗(特殊情况除外),加油实行月卡制,凭卡到指定地点签字加油,洗车实行月包干制。

5、对小车各项费用实行分车登记,一月一公布。

6、计生面包车,确因政府工作需要时,必须服从办公室统一调度。

7、注意爱惜、保护车辆,经常对车况进行检修,确保行车安全。 二、外出租车:

1、严格控制外出租车,下乡工作(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允许租车。

2、确因紧要工作,而办公室又无车辆安排的,经主要领导批准由办公室开出派车单,方可租车,租车情况进行分类登记,月终汇总公

布。租车费按办公室统一规定价格标准执行。干部、职工工作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考勤:

镇机关干部、职工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夏、冬两季作息时间,依照规定按时上下班。上下班考勤工作由镇党政办指派一名负责人进行考勤登记,每周一将上周考勤表挂黑板公布核对后按时送交镇长审批并交财政所留存备查。

二、工作考勤:

凡因工作、开会、出差等外出的,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工作去向,并将外出去向通知镇办公室,否则按缺勤处理。

三、会议考勤:

凡党委、政府召开的干部职工大会,须按时到会,不得缺席。会议考勤采取会前和会后双考勤制度,防止出现会议早退现象。四、住宿考勤:

凡晚上值班的干部、职工,每周住宿时间不得少于2个晚上,并由镇党政办考勤,考勤结果直接报告给镇主要领导。五、考勤分为旷工、缺勤、迟到、早退四类,凡旷工、缺勤、迟到、早退一次,扣除当月补助10元,由镇党政办公室通知并执行。干部、职工工作目标及考核制度

一、镇机关干部、职工年初要根据党委的工作安排,对照自己的岗位职责,制订出具体工作目标。

二、对干部、职工的工作目标实行百分制量质化考核,每年年中和年末考核两次,并将考核工作同半年总结、年终总结、年度公务员考核结合起来,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三、成立干部职工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干部、职工的工作目标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分管组织的副书记牵头,组织委员和党政办主任配合具体落实。四、考核结果由镇组织员办公室汇总,报党委会审定,并作为提拔任免、评模评先、发放年终目标责任奖等方面考评的重要依据。五、干部、职工要正确对待考核结果,积极配合考核小组做好考核工作,做到扬长避短,促进工作。工作日志、民情日记管理规定

1、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都要坚持做好工作日志和民情日记,保证纪录质量。

2、工作日志和民情日记分别使用统一制式的专用记录本,由组织员办统一定制。

3、工作日志每天纪录,民情日记根据走访情况定期记录。 4、记录必须翔实,要记清时间、地点和工作的具体内容,能量化的必须量化。工作日志记录到半小时;民情日记要写清被访人的情况及要求,每名干部每周至少走访3户群众。

5、班子成员工作日志和民情日记每月由书记检查一次,一般干部由分管领导每月检查一次,组织员办不定期抽查。会议制度

一、大力精简文山会海,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 套餐会,节约开支、避免浪费、集中时间、精力抓工作。

二、必须召开的会议要做到 四有,即有重要的主题,有会前申请,有会议程序安排,有领导批示意见。否则,党政办公室不予安排会议场地,不予安排会议用餐。

三、班子成员例会每周一召开一次,特殊情况,由主要领导另行安排。四、会议通知以党政办通知为准。五、提倡树立良好的会风,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和开小会。每次会议将实行会前、会后双考勤制度,对缺勤、迟到、早退的依照考勤、考核制度执行。工作落实定期汇报制度

一、坚持党委决策、政府实施的原则,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强化责任抓好落实。

二、属行政口和经济方面重大事项,以及行政事务性工作,要按照分级把关的原则,逐级反映和汇报,最后按镇长的意见抓落实。属党群口的工作,最后以书记的意见为准。需提交班子会讨论研究的,要特别强调做好问题的前期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三、抓工作落实时,属分管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分管领导要敢于负责,敢于承担责任,不推诿。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研究和请求需即刻处理的重大事项,应本着坚持原则、顾全大局、有利于工作的态度,果断大胆处理。事后要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处理结果。四、有关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不许因个人意见不同而任意改变或不予执行,不许因执行中有困难有矛盾而不抓落实,不许因涉及个人利益而放弃党的原则。五、干部、职工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和职责,每月向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1 2次以上工作落实情况,重要工作要做到定期汇报、及时汇报,汇报要求做到不虚报、不瞒报,实事求是。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一、大兴学习之风,尤其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镇机关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一次,每月一个学习专题。

二、每次集中学习由机关党支部书记或宣传委员负责组织,指定专人作好记录,坚持考勤。

三、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学习要做到 三有,有学习笔记、有

心得体会

、有学习论文,每个干部、职工全年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心得体会和学习论文不少于5000字。四、积极鼓励和提倡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凡通过自学获取本科以上文凭的,作为提拔任用的条件之一。五、对干部、职工学习成果进行定期考核和抽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学习成果考试,考核成绩记入个人档案。每月对学习笔记、学习心得进行一次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政府机关设置的学习栏中予以公布。财产管理制度

一、大力提倡以镇为家,珍惜和爱护公有财产。

二、镇政府公有财产实行定人、定位、定数、定责的 四定 管理,各部门、办公室的公有财产由党政办公室登记后,财产使用人进行核对并签字,并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

三、人员调整调动过程中,要及时办理公用财产移交手续,党政办公室应及时变更财产使用管理责任人。四、凡对公用财产负有使用管理不善或遗失责任的,视财产的新旧程度,一律实行照价或折旧赔偿。食堂管理制度

1、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服务,礼貌待人。做到: 饭菜香美俱全,品种多样新鲜,开饭准时准点。

2、机关食堂无论是在接待来客用餐或是镇干部平时工作就餐时,要物美价廉,不使用伪劣物品。要做到不抬价,尤其是每次的客餐价格,不能超过成本价的120%。

3、食堂工作人员对食堂餐厅(含大小伙房、餐厅内外)必须经常地打扫清洁卫生,真正做到亮、洁、美。政府物资采购制度为切实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加强物质采购的监督、规范,特制订本制度。

一、政府小宗物资采购(指价值100元以下),由指定的专人负责采购,200元以上的小宗物质采购至少有2人以上一同前往采购。

二、政府大宗物资采购,价值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由指定的2人以上专人负责采购,价值5000元以上的,原则实行招投标,招投标过程中,严格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利于节约开支。凡无须公开招投标的大宗物质采购,必须有3人以上一同前往采购。

三、物资采购过程中,要实行采购物资质量把关制度,凡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一律退回采购物资,无法退回的,由负责采购人员按物资总价值的30%赔偿损失,并由负责采购的责任人承担交通运输或差旅费。四、实行采购物资市场价格抽样调查制度,对采购物资,由镇纪委、党政办指定专人负责采购价格抽样调查,调查结果直接向镇主要领导汇报。五、实行采购物资交接登记制度。凡采购物质一律交由党政办指定的专人负责清点和登记,使用物质时实行造册签字领取。

六、政府采购物资报销结帐时,凡小宗物资采购,至少要有经手人(或证明人)、党政办负责人、镇党委书记、镇长4人以上签字后,压滤机滤布厂家方可报销入帐。凡大宗物质采购,实行公开招投标的要附合同书正本,参与采购人员一同签字、党政办负责人签字、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入帐。财务管理制度

1、镇财政各项开支一律实行 联签审批 制度。由经办人、分管负责人、党委书记、镇长分别签字审批并加盖财务管理小组公章后,方可列支。

2、镇政府机关所有收费都必须按照 零户统管 的原则进行操作,需要财政票据的,经镇长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发放。但收费金额必须定期入财政 笼子。

3、凡属政府拨款单位,每月月初需报本月所需资金及项目建设情况预算明细,报书记、镇长审批后,再由财政所统一安排资金,无预算明细表,概不拨款。

4、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使用财政部门以外的收费收据,任何个人不得挪用公款,不能假公济私,损公肥私将公款私存。否则,一经查出,由镇纪委从严追究单位领导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5、属政府承担的因公出差费用,先申请审批后再出差。回来后一律由经手人写清用途、证明人签字,再由书记、镇长审批后,方可报销,时间不能超过两周,否则不予报销。

6、属政府支付的资金费用(含向下属单位拨款、支助等)严格实行 联签 审批,由财政所统一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种种借口 先斩后奏 将资金支付他人或单位。否则,属个人行为,镇政府不予认可。

7、政府日常工作所需的必备物品,购买时必须本着 一人为私,多人为公 的原则,一次性购物在500至5000元以下的,至少要有2人负责采购;5000元以上的至少要有3人参加,并由镇纪委派人参与。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全年召开两次,时间分别为每半年召开一次,党政班子全体成员参加。

二、会议由党委书记或镇长主持。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并将意见及时向党委和班子成员反馈。

三、班子成员要对照《党章》和有关规定,针对自己和他人的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交流思想,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四、除尘滤布会议遵循:

团结 批评 团结 的原则,坚持少讲成绩,多讲问题,少讲客观,多讲主观,既讲自己,也讲别人。与会人员既要正视问题,敢于揭短,同时也要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意见。做到会前有准备、会中有重点、会后有整改,真正解决问题。五、做好考勤记载和会议记录。班子集体和个人均要根据会议指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并上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以利及时落实整改。工程招投标制度

一、工程建设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

二、凡招投标过2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均要广纳社会项目业主参与工程招投标。招投标过1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委托县招投标中心负责招投标。

三、对投资10万元以下的工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考虑周边关系和当地群众的利益,可以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形式签订协议,但必须经班子成员集中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签订正式合同,实行阳光操作。四、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对工程标底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对每一项工程的开标、报价、投标、中标结果,都在招投标现场会公开宣布,保持工程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性。五、依法审定标底,对每一项招投标工程的标底,要聘请业务能力强的有关专业人员编制预审和集体评定,严格守密,最后公开,确保标底的准确性和严密性。

六、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监督,每项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都要做到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要始终参与监督,确保招投标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和符合法律规定。工程、项目建设审批监理制度

一、凡工程、项目建设严格实行论证、报审和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二、凡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必须聘请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论证、评审,经班子会或党委会讨论同意,镇长、书记分别签字后,方可进行工程项目建设。一般工程建设除没有必要聘请专家评审、论证外,其余按重大项目建设报审程序审批后,方可建设。

三、坚决防止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随意性,有效避免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人为、行政、人情的干扰。四、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坚持 四不建 的原则,即工程、项目没有规划、论证不建,没有审批不建,没有建筑资质不建,没有通过环评不建。五、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监理,严格实行 六个一 制度。即一个工程、项目建设、一名责任领导、一套人马、一名工程技术人员、一套规划方案和一抓到底。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实行包保责任制和终身负责制。

六、工程、项目建设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送:

乡镇政府财政危机初探

乡镇政府财政危机初探的分成。甚至,上级政府每年下达给乡镇政府的财税收入计划还可能脱离乡镇实际,使乡镇政府根本无法完成。但是由于把财政收入完成情况与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政绩考核挂钩,完不成任务便

“一票否决”,甚至就地免职,迫使乡镇政府为完成计划弄虚作假,拼命举债。同时,由于分税制只解决了税收的划分问题,而对各级政府应该承担的职责划分却不甚明了。这就导致上级政府尽可能地通过职责下移的办法将财政支出转移给下级政府,而乡镇政府作为最底层的一级政府没有再转移的余地,只好默默承受着这不公平的职责转移。换句话说,乡镇政府在税收分成中分得的是最没有保障的小块份额,但是却要承担本应由中央政府或其他上级政府应该的职责,如农村的卫生、教育、道路、水利、电力等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现在基本上是由基层政府来承担。别的不说,单就九年义务教育而论,在城市地区是由国家负担,而在农村地区校舍建设、教师工资都要由乡镇财政解决,乡镇政府对此实在是难以承受。因此有人将分税制后各级政府间财政状况总结为四句话:

“中央财政很好过,省级财政也好过,地市级财政可以过,县乡两级真难过。”当然,为了完成这些职责,乡镇政府只好或者大举借债,或者向农民转嫁负担。当然,具体到不同的乡镇,可能还有其他的原因会造成乡镇政府的财政危机,如乡镇所属的乡镇企业的投资或经营失误,农民拖欠税费等。本文所引证的研究者的论文资料中不少都有不同程度的涉及,限于篇幅在此不再详细介绍。四、从政府间关系的角度对问题的再认识 应该说,学者、基层干部以及政策研究人员对于乡镇政府财政危机原因的分析是比较客观、公正和符合实际情况的,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值得重视和研究。本文在此试图从一个更加学术化的角度,即从纯粹政治学的角度和更加宏观的层次加入到探讨这个问题的行列,提出一点初步和不太成熟的想法,来作为本文的总结和结论。n123.我认为乡镇政府财政危机反映出的问题实际上仍然是中国数千年来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即各级政府间的合理关系问题。中国传统上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保留着比较大的权力,这是由中国的历史文化特征和当前所处的特殊国情所决定的。尽管当前在中国也存在着中央与地方权力划分的问题,但是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僵化的自上而下的控制关系、基层政府相对自主权的过分萎缩等,仍然是政府间关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当前中国上下级政府间的关系呈现出高度僵化、向上集中的特征,下级政府对于上级政府层层下达的数量化的任务没有任何商议权和保留权,只能按时完成,否则便会面临“一票否决”的困境。这种层层传递甚至加码的工作压力最终都要全部由国家最基层的乡镇政府来完成。由于过分强调上级意图和任务而忽视了乡镇下层政府的工作自主权,往往使乡镇变成了单纯完成上级任务的工作机器。上级政府布置的这些工作有的是合理和必要的,有的则显然是值得商榷的。如前面本文所述,从世纪年代初以来的大大小小的名目繁多的达标升级活动,象“普六”、“普九”、教育“双基”达标、卫生“初保”达标、计生服务站达标、油路乡乡通、订报、灭鼠、卫生室、改水、改厕、各类活动室达标等等,每一项达标验收都要花费不少钱财、动用很多民力,使乡镇不堪重负。不仅如此,在许多乡镇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有些上级部门向乡镇伸手却有增无减,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收费、集资土政策和一些部门的乱摊派、乱罚款,使乡镇政府苦不堪言,这不仅加重了乡镇政府的财政困难,而且也加重了农民的负担。民主不仅仅意味着国家政权要有人民的选举、人民的参与,也意味着各级政府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平等的商议权、讨论权和知情权,尤其是基层政府相对于上级政府或部门的相对自主权、表达权以及商议权

等,而且还意味着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所应有的起码的尊重。在一个政治体系中,如果下级政府从上级政府那里连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那么公民同国家间的关系也很难是合理和公平的。民主的理念不是空泛和抽象的,它有丰富、具体和生动的内容;民主也不仅仅是一种理念,它更需要合理的制度和程序。因此,乡镇政府财政危机的解决,一方面需要农民加强对乡镇政府的监督和控制,另一方面更需要重新划分和明确各级政府间的职责、权限,重新确立各级政府之间的合理关系,使基层政府能有起码的自主权、表达权和争议权。《乡镇政府财政危机初探》

政府规章制度不健全篇3

乡镇政府规章制度

篇1:乡镇政府机关管理制度

乡镇政府机关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管理,树立政府机关形象,建立勤政、廉洁、节俭、高效、团结的机关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有章理事、按章办事,根据党委研究意见,特制定如下机关管理制度:

一、学习制度

1、成立机关学习领导组。由朱同生、杨纯叶、从兵、陈国平、朱方政等五同志组成,朱同生同志任组长,从兵同志任副组长,负责安排机关干部学习,拟订学习计划、内容、准备好学习材料。

2、保证学习时间。每月至少学习一次,学习日(每月第一个星期五)机关工作人员除特殊情况履行请假手续外,不得缺席、迟到、早退。3、上级安排学习考察,只报销规定的费用,其他费用自理。

4、在编在岗公务员要求参加函授学习,须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学费报销,其他费用自理。

二、工作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上班后必须先到办公室处理好日常事务,方可外出工作。镇成立督查组,不定期督查。上班时间不准在办公室打牌、下棋、大声喧哗、上网游戏。

2、坚持上班考勤制。每日上午上班时间前到党政办签到,不得代签。考勤每日补助4元,无故缺勤一次倒扣5元,事先请假不补不扣,每月缺勤4次,扣当月考勤奖,按季兑现。累次缺勤30日,扣发十三月奖金。每月2日张榜公布上月考勤结果及出差情况。正常工作日晚间党政负责人按要求必须在镇住宿,不得走读,确需离开的,向主要负责人请假。

3、请、销假。有事离岗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天以内,班子成员须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意,一般干部须经分管负责人批准。请假超过一天的应书面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批准后,交党政办备查,方可离岗,否则以缺勤处理。因公去镇外工作必须按管理层次提前汇报,征得同意后方可离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履行请假汇报手续的,除外出费用自理外,按缺勤处理,分月通报,一年总评,纳入岗制考评范畴。

4、会议制度。本着压缩、精简会议的原则,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多事一会,统筹兼顾,严肃会风。会议实行签到制,机关干部缺会、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缺勤处理。召开村级和镇直单位负责人会议,http:// 需征得主要负责人同意。部门业务会议需经分管负责人批准。会务一律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三、财务制度

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民主理财组和以人大主席为组长的财务监督组,管理镇级财务,实行民主管理。

1、政府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户管理,一单采购”。

2、资金的调度审批。镇内所有资金由镇长全盘考虑安排。镇民主理财组盖章、财务监督组审核通过的票据由分管财税负责人审批,未经审核和审批的票据不得入帐。

3、坚持定期结帐、做帐。发票每月结算一次,每月15日、16日、29日、30日审批本月发生的各项开支发票,逾期不予审批。镇财务收支情况月报表,分别经镇民主理财组盖章、财务监督组组长审核签字,定期财务公开。

4、完善报销手续。正常公务支出,报销各类支出发票,必须为指定的报销凭证或税务发票。每张支出发票必须由经办人、办公室主任签字或分管负责人审核,镇民主理财组盖章、财务监督组审核、分管财税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付款。差旅费发票要一事一填报,每月报批一次,逾月不予批报。党政办主任对照考勤表审核签字,只填报出差车票、住宿费,不准填报包车费及其他项目,各类培训班除外。出镇工作前须在党政办办理登记手续。有关项目支出,根据预算,附项目清单,由经手人、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民主理财组盖章、财务监督组审核、分管财税负责人审批。

5、严格审核经费支出。财务监督组一般每月初对上月拟报销的票据进行集体审核,集体审核的非生产性支出起点额1000元,生产性支出起点为10000元;非生产性支出超过5000元、生产性支出超过3万元,要报请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6、政府原则上不对个人借款,确须借款必须经镇长同意,否则,谁经办谁负责。因公出差办事借款,必须在回来后五日内结清帐目,冲销借款借据,做到一事一结。

7、凡涉及政府开支的一切款物,必须事前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征得同意后,由党政办统一办理,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四、接待制度 乡镇政府机关管理制度

本着接待热情、节俭从简的原则。接待只限于上级单位和兄弟乡镇来人,严格控制招待标准,实行对口陪客。1、用烟:香烟由办公室统一采购,交专人保管,党政办主任经办。党政办人员负责完善签字手续,每月初向镇主要负责人上报上月用烟清单。特殊情况提高用烟标准,必须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办公室方可办理。对在外散购的香烟发票不经主要负责人同意一律不予批报。

2、用茶:来客用茶由党政办统一办理,实行先批后购,凭单结算方法,严格控制用量和档次。确需用茶叶馈赠的,接待人申报来客单位和人数,由办公室主任填写“机关采购单”,接待人签字,报镇长批准后,由党政办采购分发。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3、用酒:食堂用酒由政府统一购置,党政办专人保管。特殊情况需提高用酒标准的,必须经主要负责人批准。滤布 招待用酒一律由党政办结算。

4、来人招待:经分管负责人同意,由党政办统一安排,来客一律在食堂用餐。特殊情况确需在饭店安排的,由党政办填写好“来人接待呈批单”,经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办公室方可安排,陪客人签字,报销时,应“三单”(来人接待呈批单、菜单、发票)齐全,手续完备。控制在饭店拿烟、拿酒。节假日一律不准在饭店安排。(1)实行对口陪客,招待标准每人每餐不超过20元;(2)会议用餐由会议经办人按实到会议人数,每人10元标准由党政办安排;

(3)特殊情况须在镇外招待的,必须经镇长同意,否则一律不予报销。招待费实行当月结算审批,逾期不予报销。

五、用车制度

1、机关车辆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其他任何人不得直接调车。原则上保证会议用车和工作用车。公务鼓励搭车,凭票报销。

2、确因工作需要租车时,一律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填写租车单,用车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后,党政办加盖印章统一安排。

严格控制用车,提倡合并用车。计划生育用车由分管负责人统一安排,从严控制。租车一律凭租车单出车,限定车费标准,一周一结算,一月一盘点。用车单存根当月存档,月底凭发票、用车单和存根核批,逾月不予批报。每月公布各分管负责人及工作线包车数字。3、住陈埠干部及机关无房间工作人员考虑到上班乘车,每月补助30元/人车费。

4、法定假日除会议、公务和其他特殊工作外,原则上不动用车辆,以保证驾驶员休息和车辆检修时间。 5、机关车辆统一办理加油卡,驾驶员凭卡加油,党政办做好行车里程、油料供应记录。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及换件经党政办主任同意并核定。在200元以上应先报镇长批准,办公室派员参加车辆维修,更换下来的零配件,应对照维修清单全部带回,集中管理。每月5日前驾驶员须向党政办主任上报上月修理换件清单,办公室主任及时核查签字。

6、机关车辆一般情况应当晚入库,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库的,用车人必须告知党政办。未经党政办主任同意,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一年累计三次,予以辞退,造成事故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7、驾驶员管理办法。

(1)要爱护车辆,压滤机滤布 服从管理。驾驶员要严格遵守机关车辆管理规定,服从办公室管理,听从办公室安排。要爱护车辆,保持车辆里外清洁,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驾驶员要严格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耽误出车,发生一次者进行批评教育,两次者作出检查,并停驶一个月,扣发当月工资;三次者予以辞退。

(2)要注意安全,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管理法》的规定,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工作时间内严禁饮酒,严禁酒后驾车。发现一次个人写出检查,罚款100元,年内发现两次者予以辞退。驾驶员发生车辆事故属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分别按照保险条款中单位应负费用的15%、10%、5%处以罚

款。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自行承担罚款。

六、公物管理制度 乡镇政府机关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不准私自购买。办公用具不得占为私有。对添置大件办公用具,必须先申报,经党政办主任审核,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再购置,记载入固定资产清册,否则不予报销。2、用电:机关在编人员在家办公用电每月补助15元电费。

3、办公电话:只用于联系工作,禁止机关外人员使用办公电话,副科级以上干部住宅电话实行经费包干,每月电话补助费按县委办文件执行,年终一次性结算。

4、原则上下村工作一律骑车,每年每人补助车辆修理费160元。

七、文书材料打印制度 1、党委、政府文件从拟草、修改、签发到打印、发送、归档都要符合公文处理要求,必须分别经书记、镇长签发,杜绝乱发、滥发文件现象。

2、印章:党委、政府印章分别交专人保管,若出现问题,一切由保管人负责。

3、机关打印政府文件、材料必须经党政办主任审核;党委文件、材料必须经组委审核;文件底稿一律不得打印。凡需打印的文件材料一律由党政办开具打印通知单,打字室严格按通知单办理,否则费用自理,党政办每月底上报打印费用清单。

4、呈送领导批阅的公文,党政办应按公文内容缓急要求,急件急送,速送速批。对于传阅文件,负责同志非特殊情况当日阅批,交办公室收档。

八、保密制度

1、对党委、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人事安排、活动安排及召开的重要会议内容,在公开之前严禁对外泄露。

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不在社会活动中携带重要文件资料。

3、对本镇范围内的信访、上访案件及其他不利于稳定和影响形象事件,不得随意传播。

4、在对外交往中,保守国家秘密,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坚持内外有别,不泄露内部情况。

5、严禁将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私自留存而不及时按规定清退、归档,严禁擅自复制或销毁秘密文件、资料。

6、对重要文件在起草、打印期间要严格保密,起草印制中的错稿、废弃文件要及时销毁。

7、对泄露秘密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处罚。

九、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1、机关各办公室所有计算机为固定资产,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登记管理。

2、严禁访问不健康的网站,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工作期间禁止利用计算机玩游戏、听音乐、看影碟、播放观看影像、实时在线聊天等。

3、注意计算机用电安全和防火、防潮。 4、未经党政办公室许可,不准擅自增删统一配置的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增删、改动微机的i p地址等软硬件配置;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一律不得外借,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5、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工作人员不得将密级文件资料上网共享。

6、计算机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关闭,切断电源。下班前要关好门窗,以防被盗。因防范不当造成的损失,按照机关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赔偿。

7、所有办公室计算机所存文件资料要做好备份,同时留好原始文字记录,以防遗失。

8、机关各办公室所有计算机由党政办公室协调专门人员统一进行维修维护。

十、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设司务长一名,由党政办工作人员兼任,负责现金和实物管理,每月结算一次。设炊事员两名、公勤员一名。饭菜原料由炊事员采购,司务长核实,一日一报帐,司务长按发票付款,不得先付款后结发票,发票要有经手人、证明人。按季扎帐,向党政办主任及分管负责人报财务报表。公勤人员负责机关办公场所的开水供应、卫生等。食堂炊事员协助公勤人员搞好大型会议会务工作。2、用餐应坚持餐前派单,餐后签字按月报帐、定期公布的原则,由党政办按标准安排,每月按时报帐,报销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客餐标准原则上定为100元、120元、140元三类(外来客商或联系经济工作来客的招待标准,由负责人根据需要适度灵活安排)。机关食堂菜肴报价应低于业内市场菜价20%。3、机关食堂禁止办理私人招待事务。

4、机关工作人员就餐实行每餐签名登记制,按时到指定餐厅就餐,每月与司务长结算。

5、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正常上班,严格执行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假日期间,至少有一人上班,并做到食堂清洁卫生,接待热情。

篇2:乡镇机关规章制度

***镇机关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和干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促进工作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有关党政纪规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镇机关管理制度》,望全体机关人员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工作制度 1、执行公务文明礼貌、用语规范、举止大方、待人诚恳。工作期间不喧哗打闹,不串岗,不聊天。

2、实行严格的分工负责制度。分管领导之间,各部门之间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协调配合。如在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出现严重违法、违纪现象或组织纪律涣散等情况,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责任。

3、实行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是指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来信的本机关工作人员,负责现场处理或引导办理有关事宜,使之得以及时、有效办理的责任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如未履行首问责任,或违反有关制度规定,推

诿扯皮、态度生硬、损害机关形象的,要按责任轻重给予相应处分。4、请示和汇报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外出、下村工作,一般工作人员向本区、本部门领导请示汇报,包区领导、部门负责人向党政主要负责人请示汇报。汇报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坚决抵制工作中的相互推诿、扯皮现象。

5、镇党政办依据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上级督办要求,对年度、季度和阶段性工作、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所有干部工作情况、工作纪律和监督,督查督办结果定期公布,作为干部奖罚、评优树模、升迁调动的依据。

6、实行引咎辞职制度,因本人不能尽职尽责造成工作重大失误、重大影响者,要主动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凡因工作不努力、不尽心或人为因素造成工作失误或极坏影响者,要给予严肃的党政纪处分。7、工作日不准饮酒,凡工作期间因饮酒出现问题,政府不承担责任及任何相关费用。如确需招待饮酒,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否则,第一次当众做出检查;第二次停止

工作、停发工资。凡因饮酒造成严重后果者,经班子会研究从重从严处理。

8、不准吃、请、受贿,不准索要礼品和土特产品。凡因吃、请,收受土特产品而影响、败坏政府形象者,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厉的党、政纪处分。严禁任何时间在机关院内从事以赌博性质的打扑克、打麻将,每发现一次每人罚款100元(含围观者)。

9、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镇党政班子成员、各村、镇直各部门领导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凡主要领导及党政办寻找,要及时回电话,以便取得联系。10、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配备交通工具,方便入村工作,凡因无交通工具影响工作者,将给予严厉批评;若造成严重后果,则给予严厉的党政纪处分。

考勤制度

1、工作日按规定时间点名,如遇中心工作或特殊情况,机关不安排点名时,考勤由各区、各口线负责,结果如实上报镇党政办。凡点名两次不答应者,按迟到处理。点名期间,所有人员要关闭手机或将振铃调到震动状态。

2、点名后1小时之内到者为迟到,1小时之后到者系旷工。迟到一次罚款5元,无故旷工一次罚款80元。一月之内迟到3次以上者(含3次)或无故旷工2天(含2天)以上者,停止工作,停发工资,不得参加各项奖金评定,当年考核为不称职。一年累计迟到超过10次或旷工超过5天者,予以除名。

3、请假凭假条到办公室登记,并对本职工作有所安排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无请假条者视为旷工。期满后,必须到党政办销假,未销假的视为旷工。一般干部职工一周内请假一天以下者(含一天),由组织书记审批;一周内请假两天及以上者,由镇长审批。副科级干部无论时间长短请假均由书记或镇长审批。如无特殊情况,不准用电话续假,本人要到党政办办理续假手续。

4、婚假10天,丧假10天,本人盖房15天、产假60天,除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婚丧嫁娶和经班子研究批准的病假之外事假,每请假一天扣15元。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归者和抽查无故不在岗者均按旷工论处。

5、出差、开会要以党政办参会出差通知单为准,并经

书记或镇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在规定期限内返回,否则视为旷工。早上开会或有其他紧急工作安排,需上报党政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旷工对待。中层以上领导出差或到外地开会,应事前向书记、镇长请示,经批准同意方可出发。出发前,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应告知党政办。外出返回后,立即向书记、镇长报告。去县报材料要先请示,未经请示私自外出者,按旷工处理。

6、每周不定时进行考勤抽查,白天于18:00前(冬季17:00前)、晚班在20:00至22:30之间进行抽查。每天都要进行不定时点名抽查,如抽查时因下村工作等工作原因不在机关者,挂区、挂线领导要事先向党政办说明,其本人也要用当地固定电话拨打党政办电话证明。抽查点名时,挂区、挂线领导不准临时证明工作人员下村或外出工作,凡抽查时联系不到者,按旷工论处。

8、考勤情况一月一兑现,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镇计生办单独考勤,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下者(含三天)由主抓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的由书记或镇长审批,其他考勤要求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篇3:乡镇党委政府规章制度

中排乡党委政府

中共中排乡委员会

中排乡人民政府

目 录

1.中共中排乡委员会议事制度… 2~4 2.中共中排乡委员会紧急重大事项报告审批制度8~14 4.中共中排乡委员会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 22~26 8.中排乡内部管理规定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26~28 9.办公楼管理规定29~30 11.卫生管理制度30~31 12.门卫工作制度31~32 13.中排乡机关车辆使用管理规定34 15.中排乡考勤制度……38~39 17.中排乡领导和各站所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45~48——1——

21.中排乡干部职工年休假审批表…49

中共中排乡委员会议事制度

为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乡党委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切实提高议事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 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议事制度。

第一条 中共中排乡委员会议事会议分为党委会和党政班子联席会二种方式。

第二条 乡党委议事采用何种方式由党委书记确定。

第三条 党委会原则上由书记主持,也可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委会的议题由书记或副书记提出,由书记办公会确定,委员对会议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召开之前提出,未经安排而临时提出的议题,一般不予讨论。

第四条 党委会讨论、决定下列事项: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部署的重要事项。

2.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3.对党的自身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4.对乡人大、乡政府、乡纪委请示的问题作出决定。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负责推荐、提名、任免乡属各站所、部门干部和村党支部干部。

——2——

6.研究决定以党委名义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示工作,向所属党组织安排部署工作的重要文件。

7.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8.其他需要由党委会作出决定的问题。

第五条 党委会原则上1个月召开1次,如特殊工作需要,可临时增加召开次数。召开党委会前,需提前将主要议题通知参会人员,做到有备而开,不得临时动议。

第六条 召开党委会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和表决。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提前请假。

第七条 党委会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方为通过。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方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第八条 党委会必须实行民主、科学决策。重大问题的决策,一般应经过下列程序: 1.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2.方案提出后,应征求下级党组织及其他组织等多方面的意见,必要的应进行分析论证,作出评估。

3.召开党委会充分讨论,集中多数委员的意见并进行表决。

第九条 党委委员在集体讨论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委员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3——

第十条 党委会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示裁决。

第十一条 对社会性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的,书记、副书记或委员可临时处臵,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第十二条 乡党委的重要报告、重要请示和下发涉及全乡全局性工作的方针、政策性文件和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事前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经党委会集体讨论,严格审查,形成决议,有关文件由书记签发。

第十三条 乡党委对下级组织和部门上报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原则上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后,及时给予明确答夏,不能议而不决;属于分管领导职权范围内的问题,由分管领导及时答复或处理.切忌遇事推诿;对上级下达的任务、传达的精神要及时讨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深入贯彻落实。

第十四条 党委会决策实施中,如对决策进行调整和变更,一般情况下,实施部门应事先报党委会决定。

第十五条 党政班子联席会的参会对象和研究议题由书记办公会确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可由书记主持,也可由乡长主持。

第十六条 参会人员应严格保密纪律,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属于回避范围的应在研究议题时,主动按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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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规章制度不健全篇4

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十项工作守则

一、加强党的理论成果、政策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理论水平、法律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不断增加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思想上、政治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关键时刻能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

三、坚持实事求是,说真话、讲实情,办事严谨,言行一致,不弄虚作假。

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完成各项工作,对领导交办的任务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搞好工作中的综合协调,服务配合,做到态度诚恳、文明谦虚。

六、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自觉服从、服务大局,搞好政务,参与而不干预;办好事务,到位而不越位。

七、深入调查研究,广泛联系群众,全面准确地了解县情,及时掌握县委、县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参与和服务各项工作。

八、增强工作责任心,做到手勤、嘴勤、脚勤、脑勤。恪尽职守,甘于吃苦,乐于奉献,不断积累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九、坚决按组织和领导的要求办事,不借单位和领导名义为个人办私事;不打领导旗号为个人拉关系、托人情;没有组织和 领导的交待,不得以单位和领导名义对外联系办事。

十、严格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服从领导,服从管理。

县政府办公室办会工作制度

一、为政府党组会、常务会、全体会、县长办公会以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由政府办承办或协办的其他综合性会议,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会议质量。

二、主任、副主任、秘书按领导交办要求安排会议时,要将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列席人、主持人、会议议程、记录人等事项以会议通知单的形式交机要室通知。会议通知人员要按要求尽早通知与会人员,并逐一记载受话人姓名、受话时间,以备后查。负责会议签到或记录的人员会前要将人员到会、顶会、缺会情况告知会议主持人。三、承办大型综合性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办会人员提前召开筹备会,明确日程排定、材料准备、会场布臵、报到、签到、会场组织、食宿等会务分工。

四、大型、较大型会议一律实行签到制度,会场负责人员组织、督促与会人员靠前整排就座,保持会场整齐有序。

五、所有会议都要有全面的会议记录。记录人员负责做好记录,根据主任、副主任的安排发布会议文件。

六、搞好会议准备服务,保持会议室整洁,会议室灯光、扩音设备保持正常。会议准备工作在会前一小时完成,会期供水每半小时一次。

县政府办公室学习制度

一、参学对象,全体政务工作人员和有学习能力的总务后勤人员。

二、学习内容,重点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省市重要工作会议精神,县上的中心工作安排意见,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学习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以及反映当代世界科技进步的新知识、新方法、新理论。

三、学习方式及辅导要求,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体学习辅导人员要根据办公室统筹安排的学习内容或自选内容,精心准备讲义,力求突出重点,简明扼要,理论联系实际。

四、学习时间及成绩要求,每周三为集体学习时间,因故不能进行时,顺延至周四或周五进行。参学对象要积极参加集体学习活动,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需向主任和组织人员请假。参学对象每周累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0小时,全年学习笔记不得少于2万字,心得体会不得少于4篇。主任、副主任、秘书撰写调研报告不得少于2篇,并争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

五、学习考核,每次集体学习均实行签到制。同时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或抽查的方式,对所有参学对象的自学情况及学习笔

记进行考核掌握。年终,按照办公室制定的学习考核办法,对每个参学对象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调研报告、出勤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打分,对学习情况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学习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素质和干部职工职务晋升的重要标准。

篇2:政府机关办公室管理制度大全

局机关办公室管理制度

2010-6-20 12:14:54 珠晖区商务局

为规范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建立考勤制度,是否出满勤作为年终考评的一项内容。2、因病请假,需将医生出具的病假证明连同请假单

报办公室分管领导,超过三天的需报局长请假。因事请假,应填写请假单。请假一日的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一日以上的由局长审批。

二、卫生管理

1、局工作人员要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室内外清洁美观,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瓜果、皮核,及时清理办公室垃圾。2、积极参加全民卫生周活动,每周礼拜五全局工作

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卫生清扫,不得无故缺席。

3、室内办公用品和各种用具存放整齐有序,不准在 室内随意堆放物品、燃烧废纸、乱贴乱画。

4、周一至周五安排专人负责全局卫生保洁工作,制定卫生安排表,局工作人员严格按卫生安排表执行。

三、司机、车辆管理

1、司机要坚守岗位、服从安排,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完成出车任务后,要及时返回报告。

2、司机平时及节假日、休息日未经领导安排或批准均不得私自出车。 3、司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执行有关的法令规定,做到无事故、不违章。

4、办公室车辆必须由司机驾驶。其他人员需要用车须经分管办公室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用车。未经批准因公车私用而造成车辆损坏、交通事故和丢失车辆的,一切后果由当事者自负。5、驾驶员要加强车辆保养,小故障及时排除,确需维修和购买零部件时,应由驾驶员事先说明项目,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及更换。一次维修超过500元以上的,经 局长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6、下班后办公室车辆原则上要停放在区机关大院,经批准开回住宅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公用停车场。 四、物品管理

1、办公用品的购买、分发统一由办公室负责。

2、办公用品的管理。办公用品入库、出库要登记。物品购买后,专门建立一本保管帐,写清入库的时间和数量,领用时,由各股室负责人在办公用品登记本上注明所领办公用品名称、数量,并签字。3、办公室电脑只限于工作使用,严禁用于玩游戏、炒股票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所有电脑,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换任何部件、配件、外设;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篇3: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县政府政令畅通和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县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工作中履行协调、服务职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第三条 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谦虚谨慎,团结务实,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 主要职责

第四条 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和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了解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第五条 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

布的公文、工作报告和领导讲话,以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文字综合工作。

第六条 筹备和承办县政府各类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召开的专题会议的会务和重大活动组织安排工作,以及县政府日常接待、公务活动安排。

第七条 负责县政府文电收发、机要保密工作。根据文电要求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做好文电的呈送、承办和催办工作。负责县政府的印信、文书档案管理和文件交换及县政府各部门印章制发的管理工作。第八条 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情况,并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反映的重要问题,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情况反映和处理。

第九条 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之间、部门与各乡(镇)之间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策。

第十条 负责做好县政府机关的行政后勤、安全保卫、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并负责县政府和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 督促和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特别是县政府工作部署和指示、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协调落实工作。做好省、州、县领导批示的转办、督办和反馈的工作,负责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和全县政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检查指导以及考评工作。

第十二条 承办和组织协调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建议和意见的办理和答复工作,做好人大、政协“三查”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 负责抓好全县行政法制建设,参与或者受理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组织起草、审议、审查、修改、解释规范性文件,提出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建议,以及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清理和废止行政许可项目。

第十四条 承办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主任主持县政府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对办公室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协助县长、副县长处理县人民政府的日常工作;协调各乡(镇)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和解决提出的具体问题;受县长、副县长授权或委托,代表县政府协调处理问题;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的有关决策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督办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或县长、副县长交办的事项。(二)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对县政府领导及办公室内设科室的分管工作直接负责;受县政府领导的授权或委托,代表县政府协调处理各乡(镇)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和解决提出的具体问题;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的有关决策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督办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或县长、副县长交办的事项。(三)县政府办公室应加强与县委、人大、政协办公室的联系,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加强与县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工

作联系和业务交流,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三章 会议制度

第十七条 县政府办公室实行主任办公会议、办公室室务会议和办公室全体会议制度。第十八条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讨论向县政府请示的重要事项;

(二)讨论提出贯彻县政府全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精神和决定的具体意见;

(三)讨论落实县长、副县长部署的有关工作;

(四)研究需要统筹协调的有关事项;

(五)研究决定办公室工作中的人事调配、财务收支等重大事项;

(六)研究其它有关工作。

第二十四条 县政府办公室室务会议。县政府办公室室务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各科(室)科长(主任)参加,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学习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

(二)通报近期县政府工作,研究、讨论、安排布置办公室工作;

(三)讨论通过主任办公会决定的办公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讨论通过其它有关工作。

第二十五条 县政府办公室全体会议。县政府办公室全体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全体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参加,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学习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

(二)通报近期县政府工作,研究、讨论、安排布置办公室工作;

(三)商议决定办公室工作及涉及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切身利益和办公室建设等相关事宜。

第四章 公文运转制度

第二十六条 上级来文办理。上级来文范围: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室)和上级部门的来文。(一)签收、登记。上级来文由收发秘书人员拆封、登记、加盖收文印章、编收文流水号,当日送办公室分管文秘副主任阅批。

(二)分办、传阅。由办公室分管文秘副主任提出拟办或传阅意见,再呈有关领导阅批。

(三)拟办、承办。 办理件由办公室分管文秘副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后,呈县政府领导签署意见;再由办公室负责收发秘书归口承办落实。需转部门(单位)办理的转办件,由办公室负责收发秘书按归口将领导批办意见转告承办部门(单位)。

(四)催办、查办。来文承办过程中,办公室负责收发秘书按归口负责催办、查办工作,直至办结。办理结果由办公室分管文秘副主任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反馈。文件办结后,有关归口人员要及时将完整的来文原件退还收发秘书归档。

(五)立卷、归档。来文办结后,由收发秘书将有领导批示、能反映公文办理全过程的来文原件按要求整理立卷、归档。

(六)其他有关要求:

1.收发秘书根据办公室副主任的分办意见,分别将文件装入“批办件”夹子(红色)、“批阅件”夹子(绿色),涉密文件装入标有密级的夹子(黑色),送领导阅批。

2.递公文按先阅办后阅知、先主办后协办的顺序进行。凡属业务性或专项性的公文,领导阅后送收发秘书有关归口人员阅知。需收发秘书有关归口人员及时反馈情况的急件,应在领导传阅的同时,复印给综合科有关归口人员。

3.除分办人标注“先送”者外,一般应按顺序传递。如遇领导外出,可超顺序传递。

4.紧急公文应随到随办,并视紧急程度,分别加盖“特急”、“急件”印记;会议通知加盖“会议通知”印记,不得耽搁。特殊情况应电话及时报告。

5.文件阅毕后,阅文人应在“文件批阅单”上签署姓名和日期。对办公室呈送的阅批文件,阅文人原则上应当天阅批。

6.经县长、副县长阅批,并有明确办理意见的办理件,由办公室有关归口人员处理后,退还收发秘书。其他传阅件由收发秘书负责送收。

7.传阅件一般在一周内传阅完毕。办理件一般在二周内办结。

第二十七条 县委、县人大、县政协来文和不相隶属的同级机

关来文,比照上级来文办理程序办理。第二十八条 下级来文办理。下级来文的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泸水单位的来文。下级来文按请示件和一般工作公文两类分别办理。

(一)请示件办理程序:需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请示件,由办公室负责收发秘书收文;由收发秘书登记、编号、分办,填附“文件批阅单”后分送。一般请示件直接呈县政府领导或送县政府办公室领导批阅,办公室有关归口人员承办并答复;申请经费的请示件一律先送办公室分管文秘副主任阅批,再根据领导批示要求办理。请示件的拟办、承办、催办、查办工作,根据请示事项分别由办公室有关归口人员办理。办理情况由有关归口人员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反馈。资料存档由收发秘书负责。收发秘书应在收文的当日完成登记、编号、分办、呈送等工作。

(二)一般工作公文办理程序:

1.签收、登记。由收发秘书拆封,并做好登记(一般阅件也可不登记,直接分发)。

2.分办、传递。文件登记、分门别类后,由办公室分管文秘副主任提出分办意见,送交有关领导阅批或直接送有关归口人员办理。当日的文件,当日分办。

3.拟办、承办。有关归口人员根据领导阅批意见办理。

4.催办、查办。有关归口人员负责催办和查办,直至办结。文件办结后,由有关归口人员向批办领导报告结果。

5.立卷、归档。由机要科协助综合科有关归口人员办理。

第二十九条 来文办理的其他要求。

1.对未经办公室收发秘书签收、登记的来文,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一般不签署意见,有关归口人员不予办理。因特殊原因领导已签署意见的,承办人员应及时补办签收、登记手续。

2.来文原则上不得越级送县政府领导批示,如遇特殊情况已直送县政府领导批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办公室领导。

3.对不予受理的下级来文,由收发秘书及时负责退回报送单位。退文由经办人提出退文意见,经办公室领导批准方可退文。退文时,要填写“退文单”并陈述理由。不予受理的文件是:①公文内容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不符的;②多头主送、越级上报的(特殊情况下允许越级的请示件除外);③属于县政府部门、县直(驻泸)单位职权范围可办理的;④需与相关部门(单位)协调而未经协调的;⑤反映问题模糊、请示的内容含混不清、行文不规范、文面不清、报文程序不符合要求的。⑥其他不予受理的文件。

第三十条 发文办理。(一)拟稿。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由有关归口人员负责拟稿。需由有关职能部门代拟稿的,有关归口人员应进行初审。文稿在送审之前,应在“公文处理单”规定栏目内,签上拟稿人、核稿人姓名和日期。

(二)审核。公文送领导审批、签发前,都应当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好6个方面的关口:行文关、法规政策关、内容关、文字关、格式关、定密关。审核的程序:

1.一般公文:由有关归口人员拟定文稿,送分管副主任审核,呈分管副县长审批。部门代拟的公文,由拟文单位领导人签批,有关归口人员初审后,送分管副主任核稿,再呈分管副县长审批。

2.重要公文:由有关归口人员拟定文稿、分管副主任审核、分管副县长审批后,送办公室主任统筹把关,再呈县长审批。

3.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办公室法制科按规定程序要求审核。

(三)签发。

1.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发文,属日常工作的,由县长或按工作分工由副县长签发;涉及几位副县长分管范围的,经有关副县长会签后,送常务副县长并报县长签发;涉及重大问题,或涉及机构、人事、资金、资产及规划、政策和管理权限等调整利益及职权关系的,由有关副县长审核后,送县长签发。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重要决定和规范性文件、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人事任免文件,由县长签署。县人民政府报送省、州政府的公文,由县长签发。

2.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由有关归口人员拟定文稿,经分管副主任核稿后,由办公室主任签发。文中注明“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的,应报县长或副县长审定同意;文中注明“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的,需是原则上已经明确或经县政府会议讨论确定的事项。

(四)复核。经签发的文稿,由有关归口人员复核。复核的重点是:将审核意见修改进去,并复核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行文是否合理等。

(五)编文号、登记、校对、缮印、用印、分发、立卷、归档等。公文复核后,由打字室进行登记、编号和负责打印。打印的公文由拟稿人负责校对,并在正式开印前的清样上签字,印刷后再由收发用印、分发,同时将能够反映整个成文过程的原稿留存、立卷、归档。公文分发要求: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普发性文件,发县长、副县长、主任、副主任和下属各办、局,以及文件分发立户范围;非普发文件根据工作需要,按业务归口以及内容,分发有关领导,以及县直有关部门、有关乡(镇)政府。

(六)其他有关要求。

1.因工作需要写入县政府及办公室文件的单位和人员,一般应是副科级以上的单位和干部。

2.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所发公文的格式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办理。。第三十一条 秘密文件的传递要及时、准确、无误,当天送不出的要放在保险柜中,杜绝随意搁、放、无序现象的发生。

第三十二条 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第三十三条 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的公文,由收发秘书负责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收集齐全后统一立卷归档,并按《档案法》要求,每年6月30日以前将上年度的公文立卷归档后转交县档案局管理,确保通过县档案局的年度检查。第三十四条 严格执行文件销毁制度。

(一)对需保存的文件经过整理归档,其余登记注册,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二)凡是需要销毁的文件,不得当成包装纸、废纸出售或作其它使用。

(三)销毁文件时,必须由两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必须在文件销毁清册上签字。

(四)在销毁文件过程中,禁止无关人员介入。

第五章 政务公开制度 第三十五条 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指导,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确保除国家和法律规定的保密事项外一律公开。

第三十六条 认真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的具体实施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和工作考核。

第六章 督促检查制度

第三十七条 加强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督查,以及县政府全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县政府党组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的督促检查及反馈;负责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和办理情况汇总反馈。

第三十八条 实行督查工作首办责任制。办公室领导为首办责任人,承担组织协调和督促办理的责任。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准确、快捷地反馈督查工作信息。

第三十九条 重大督查事项必须立项,由分管副县长审定。凡经批准立项督查的事项,经办人员要跟踪督查,认真催办,按时办结,确保督查的时效性。

第四十条 督查事项都要进行情况反馈,明确办结时限的,要按照要求及时报告;不能按期办结的,要说明原因并反馈办理进展情况。

第七章 值班工作制度

第四十一条 县政府办公室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实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实行交接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法定假日实行县政府和办

公室领导带班制度。

第四十二条 值班人员由办公室编排。值班人员要遵守纪律,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不得漏岗,否则将追究责任。

第四十三条 对各乡(镇)、各部门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以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准确地报告县政府和办公室领导,根据领导指示或按有关规定,协助处置突发事件。凡需上报州政府值班室的紧急重大情况,须经县政府和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才能上报。

第八章 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第四十四条 政务信息工作要及时、准确、分层次、有针对性地为各级领导和领导机关提供政务信息服务。做好上报省、州的信息工作,每周报省、州政务信息不少于2条;健全完善电子信息传输网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第四十五条 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

第四十六条 严格实行信息报送奖惩制度,做好信息的收集、筛选、加工、传递、反馈和存储等工作,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政务工作动态。信息报送要突出“快、实、新、深、特”,急事急报,特事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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