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城读后感热选(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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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城读后感【第一篇】
小说的名字,是故事中的女主角的哥哥胡编的,现实中并不存在,但是,却成为主角一直寻找的地方。故事是主人公写娶妻生女的内容,情节太过复杂。主角是一户殷实的北方人家的儿子,家里有地,靠收成积累下不少钱,还有房子。父亲走的早,母亲织布远近闻名,生意也不错。儿子的教育由母亲安排,除了读书,还负责地里的庄稼和活计,一切都安排的妥妥当当。
每年,母亲都会拿一匹织锦去为儿子相亲,如果相不中,布就留给人家作为补偿。直到母亲去世,也未找到合适的儿媳妇。之后儿子自己拿着母亲留下来的织锦去相亲,也未如愿。家里有田家作为管家,跟着林家很多年了。管家老了,儿子田大接着跟着林家继续干。
有一天,两个南方的年轻人出现在林家门口,请求住宿一晚,林祥福同意了。住了两天,男的说他是哥哥,带着妹妹去京城找亲戚不方便,想让妹妹寄住在这里,等待他从京城回来接她。两个人说話都是南方話,林祥福听不懂,看着哥哥阿强和妹妹小美不像是坏人,就同意小美留下来了。
长话短说,日久生情,林祥福和小美在一段拘束的生活过后,过起了小日子。小美除了做饭,打扫房间,还学会了织布,这让林祥福感觉踏实了。他高兴的让小美看了家里的金条,大金鱼,小金鱼,和地契,房契,认为小美是自己的妻子了。可是,小美还是走了,带走了一半的金条。这让林祥福没有想到。半年多了,小美又回来了,说是肚子里有了林家的骨肉。林祥福以为小美不会再跑了,因为有了孩子。可是,当孩子两三个月后,小美还是消失了。于是林祥福抱着女儿踏上了寻找小美之路。最后在溪镇落脚,他找不到阿强说的文城。他在这里靠木匠手艺做起,越来越好,有了上百亩土地,女儿订婚了。想不到土匪将商会会长绑架,林祥福代表全镇去交赎金,结果被土匪活活打死。
女儿在上海读书,林祥福要找的小美就在溪镇,一直躲着他。小美是阿强的童养媳,后被婆婆休了。阿强偷了家里的银子,接小美去上海花天酒地一番,然后准备去京城寻找亲戚。路上没有了盘缠,借宿在林家。两个人合谋,小美留在林家,阿强在附近等待。结果几个月后,小美偷了金条与阿强一起南行。路上小美发现自己怀孕了,便回头去了林家,打算生了孩子再去与阿强汇合。这次,小美离开没有偷拿金条。两个人最后选择了回家,母亲已经病故,父亲病重,不久也走了。没有想到林祥福带着孩子找到了溪镇,小美和阿强躲在家里不出去,害怕遇到林祥福。在溪镇大雪,祈祷灾难快点过去的时候,两个人被活活的冻死了。
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围绕着人性,描写了复杂的内心活动。每一个人都是活生生的,有人的一面,也有鬼的一面。主人公林祥福和商会会长是比较正面的人物,而小美和阿强,虽然做了坏事,却又让人恨不起来。最可恨的是土匪,惨无人道,造成了故事中太多的悲剧。
故事不错,但是与预期还是有差距,似乎没有超越余华之前的作品。
文城读后感【第二篇】
封面插画吸引了我,他是作者余华亲自选定,来自当代艺术家张晓刚作品《失忆与记忆:男人》,风格独特,意蕴广远。整部小说的故事背景设定在余华之前的作品少有着墨的清末民初,上溯至《活着》之前那个更荒蛮残酷的时代,也展现了从北至南更广阔的地理空间。绵延的时空、纷杂的人物群像,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共同构成了一幅荡气回肠的时代画卷。
整本书中最让我有感触的人物是小美和阿强,在林祥福的身上,更多的是感受到他类似圣人一样的光辉,但是小美和阿强把人身上的多样性、复杂性展现的淋漓尽致。阿强很懦弱,但是他一直在等着小美;小美深受当时社会的影响,但是她依旧有着自己的执着和坚持。这部小说没有像《活着》那样能触发泪感,但是依旧有感动在慢慢涌动。读完这本书,最后带给我的是无限忧愁,但唯一温暖我的.是:最后小美与林祥福的相遇。当林祥福死去,他的仆人在送他回乡的路上,经停了小美所埋葬的地方,“此时天朗气爽,阳光和煦,西山沉浸在安逸里,茂盛的树木覆盖了起伏的山峰,沿着山坡下来时错落有致,丛丛竹林置身其间,在树木绵延的绿色里伸出了它们的翠绿色。
青草茂盛生长在田埂与水沟之间,聆听清澈溪水的流淌。鸟儿立在枝上的鸣叫和飞来飞去的鸣叫,是在讲述这里的清闲”。平和,坦然。也许这份平和与坦然是文城想得到的安宁。“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世上本没有一个叫做文城的地方,但坚信的人始终坚信着,哪里都可以是文城。
文城读后感【第三篇】
余华先生笔下刻画的林祥福看起来是个有福之人,勤劳的父母拥有几百亩的田地,以及大宅院和长工田氏五兄弟,家境尚可。
随着作者循序渐进的描述,愈发觉得林祥福那么的孤独困苦,他五岁的时候父亲急病而亡,十九岁那年母亲又因操劳过度去世。
母亲在世时很有心,总是喜欢买一些彩缎放着,供林祥福相亲使用。媒婆上门,母亲就带着两块彩缎前往,以母亲的话说,见了人家姑娘,中意不中意都要给礼,见的姑娘不是很符合母亲的心愿,母亲就把彩缎放下,急匆匆的离开,而不愿留下吃饭。
母亲离世后,媒婆来了,林祥福跟媒婆一起去相亲,遇到位心仪的姑娘,林祥福内心起了波澜。放下彩缎之后,竟紧张的不知所以,媒婆说,这姑娘一直都没有说话,恐怕是个聋哑之人,然后拉着林祥福匆匆离去。过了些时日,林祥福心里姑娘的影子也就渐渐模糊了。
余华先生在文城里借由林祥福母亲之口提到:
“纵有万贯家财在手,不如薄技在身。”
林祥福不断的拜师学习木工的手艺,延续父亲当年的巧手做着木匠活。
小美家境贫寒是阿强的童养媳,在阿强家生活六年后圆房。又过了两年,娘家弟弟来找小美借钱,小美私自拿钱借给弟弟,婆婆一怒之下让公公写休书休了小美。
思念小美的阿强,两月后去小美娘家找到小美,俩人一起投奔京城的'姨夫。撑不下去的时候经过林祥福家,以兄妹的身份住下,后来阿强离开继续寻找亲戚,约好再回来接小美。
林祥福爱上小美,开始了新生活,林祥福让阿美看家当,有十几根金条。有一天阿美走了,林祥福在小美离开后发现金条少了小一半。
小美找到了阿强,俩人在一起都害怕被林祥福找到,小美心里开始思念林祥福,肚子里已经怀了林祥福的孩子。阿强说会对孩子视如己出,但是小美决意再次回去把孩子生下来,阿强担心着小美。
小美回去后,林祥福原谅了小美,并且再次举办婚礼,小美想给林祥福生个儿子,半夜起来穿着林祥福的衣服绕圈,尽管知道是迷信的说法,小美还是幻想着会转胎。
生了女儿满月后,小美又一次不声不响的离开。
小美与阿强一起生活着,心里总是会忆起林祥福和女儿。
林祥福决定抱着女儿去阿强之前说过的家乡——文城寻找小美。
林祥福抱着女儿来到一个叫溪镇的地方。
回忆与小美生活的印记,说话口音,衣着打扮,林祥福觉得这个溪镇像极了文城,可问起路人,都不知道文城在哪。
种种原因林祥福留了下来,女儿吃百家的奶,取名林百家。
林祥福和陈家关系处的好,他们一起开了修门窗的木匠铺子,林祥福继续寻找小美,他特意给全镇的人都换了门窗,实际想打听小美的下落。
冬天雪不融化,连着十几天不见太阳,顾益民是个有钱的善人,组织大家并提供牛羊祭拜,祭拜人中有自愿在雪地里长跪不起的,这其中就有小美和阿强殉尸了,只是林祥福并不知道小美和阿强的存在。
小美开始就知道了林祥福在溪镇,并特意做了小孩衣服让家中佣人给林祥福送去。因为那身衣服,林享福本来抱着女儿要离开溪镇,念及溪镇人的情义没有走。
小美的童养媳婆婆也就是阿强的母亲,思念儿子媳妇,年老去世时候喊着小美,到死没能见到小美和阿强,后来他俩回家,把父亲养老送终。他们开了修补铺,小美的手艺超过阿强,生意是维持,靠着原来的金条勉强生活。
林祥福把林百家许配给了善人顾益民的四儿子顾同年,只不过顾家四公子都是游手好闲的公子哥儿。
林百家是和父亲跟陈家一起生活,陈家早年在顾益民家做工,陈家的大儿子为救被土匪打劫走的林百家,耳朵竟被割掉,回来之后与林百家有了爱情。
后来陈家觉得自己儿子配不上小姐,林百家是尊贵的,是要跟顾家结亲的,陈家大儿子自然不敢继续。陈家也就此离开溪镇,陈与林的爱情隔绝。
顾益民竟被土匪劫走,陈家出手相救。顾家四儿子顾同年没了父亲的靠山,被下放到其他地方吃苦。林祥福把林百家送到上海念书,顾家两个女儿恰好也在那里。
林祥福去营救顾益民却惨遭土匪杀害。林祥福被土匪非命之后,他家的长工抬着棺材正停在了小美阿强墓旁。
林祥福,小美,阿强墓前相聚……。
一连串的故事,一对情侣,一对夫妻,一对父女,一对浪迹天涯而归的伴侣。
哽咽的读完文城。
这是一本从二百页开始湿润眼眶的好书。
“活着之后的延续~文城”。
作品写的出神入化,感恩作家——余华先生的灵魂之文字盛宴。
文城读后感【第四篇】
三月得知余华出了新书《文城》,第二天去书店,新书没摆放在畅销区,小县城读纯文学的人很少。半个月时间不紧不慢地阅读,在今天阅毕,闭上眼,脑海中浮现林祥福的棺材和小美的墓碑——“纪小美的名字在墓碑右侧,林祥福躺在棺材左侧,两人左右相隔,咫尺之间”。
这是一个寻妻故事,发生在清朝灭亡、民国初立的20世纪初。北方木器匠林祥福与江南织补女小美相遇、结合,但小美生下女儿后不辞而别,了无音讯,林祥福怀抱女儿,凭借小美的口音和口中的“文城”,南下找寻,最终在小美的家乡溪镇落脚,历经兵乱匪患,找寻爱人一生。
结果是,小美十七年前因雪冻而死,跟首任丈夫阿强葬在西山脚下僻静之处。林祥福赎人时被土匪刺死,尸体被田氏兄弟运回北方故乡,路过西山脚下,棺材板车短暂地停留在小路中间,棺材与墓碑的相遇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再见面,林祥福终于迎来了小美。
时隔八年,余华终于出新书。上一本书是《第七天》,口碑不好,因为它是一次写作尝试,失败很正常。好在《文城》在余华的安全范围内,叙事流畅,人物形象,故事能引起情绪强烈波动——我有好几次中途停下来,做其他的事来消除内心的苦大仇深。虽然少了《活着》和《在细雨中呼喊》的残酷和凛冽,并且书中间部分因描写过多土匪事迹而冲淡主题,但不失为一部好作品,尤其是《文城补》这部分关于小美的叙事,让人为小美的际遇遗憾,也让人对林祥福和小美的有缘无分豁然开朗。
余华笔下的小人物忠厚老实,谦卑和沉默寡言,情感不溢言表,有些顽固执拗又略带市井俗气,大多命运多舛,被旧时代推动前进,经历苦难,随遇而安。每个人都很独特,每个人都可以是一本小说的主人公。余华很少对人物的眼睛鼻子嘴巴脸进行外貌描写,也很少进行人物心理描写,刻画人物主要依靠动作描写和叙事描写,文字简洁不啰嗦,往往一两个简单的字就能给句子点睛,沉着冷静地令人害怕——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少即是多。
想起读本科时,辅导员建议我们多阅读课外书,她说朋友的女儿刚上初中,就阅读余华的书,啧啧称赞,同时恨我们游手好闲。我突然发现,自己接触余华的第一本书是《兄弟》,也是读初一的时候。开运动会时,一个同学拿来书,书中描写男女之事的内容在男生之间争相传阅,折痕落在李光头手持放大镜那里,几页纸也被翻得稀烂。当时我只看完一部,很久之后才合着另一部通读,故事简朴戏谑,引人入胜。
言归正传,《文城》苦涩又浪漫,一个人寻另一个人,他坚信“总会有一个地方叫文城”,他总能迎来她。
想起歌词“借我十年,借我亡命天涯的勇敢”,林祥福也是身披这样的勇敢,将自己连根拔起,飘向南方,去履行“我会抱着孩子去找你,就是走遍天涯海角,也要找到你”的承诺。
文城读后感【第五篇】
之前看了余华的《活着》,难受了几天。后来我想,我不应该再看余华的书了。毕竟,这是一个“把快乐留给自己,把悲伤留给别人”的人。一次偶然的机会,朋友送给我一套先锋书店的新年礼盒。其中一本书是《文成》。我犹豫了许久,终于在寂静的夜里翻开了书的第一页。
随后,林祥福、小梅、阿强、田达、陈永亮、顾一民、张一夫、和尚等人,在奔跑的车上,在地铁站里,在午休时,在万事俱备的夜里,慢慢走进我的心里。沉默的。给我眼泪,给我悲伤,给我带来快乐,给我带来希望。
故事从林相符来到西镇开始,然后讲述了林相符来西镇后的.生活和来西镇的原因。这是一个男人坚持初心的故事。灾害肆虐,民不聊生,民生历史正在缓缓展开。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林祥福像大地一样的宽容和接纳。林祥福家境殷实,父亲是读书人,母亲是举人之女。在他五岁的时候,父亲突然去世了。十九岁那年,他的母亲也因常年劳苦守寡而病倒。,为人大方,谦虚有礼,在与喜欢的女人失恋后,迎来了人生的第二次缘分,这个缘分也决定了他以后要走的路。
二十四岁那年,他认识了小梅和阿强。他们其实是不同意在家在一起的夫妻,却谎称是兄妹。他一个人住在林祥福家里。两人日久生情,过着夫妻般的小日子。但是小美心里一直惦记着阿强。一天晚上,小梅带着林祥福的七根金条和一条小黄鱼去找阿强,却发现自己怀孕了。出走几个月后,小梅决定回到林家,为林祥福生下孩子。林相富再次接受了她,并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孩子满月后几天,我又去看阿强。于是,林祥福踏上了寻找孩子妈妈小梅的旅程,只因他一开始就说过,“如果你再不辞而别,我一定会找到你的,我会抱着孩子找到你的”,我就算走遍天涯海角,也会找到你。”
文城读后感【第六篇】
春节之后,就陆陆续续有人问我看过余华新作《文城》没有?当我说准备读一下石黑一雄的《克拉拉与太阳》时,更多人向我推荐《文城》。于是,昨天中午我在网上下单买了一本,黄昏的时候快递就已经送到,晚上就开启了我的文城之旅。
我相信喜欢看《文城》的读者,会远远多于喜欢看《克拉拉与太阳》的书迷。同样是讲述民国的故事,《文城》让我莫名地想起徐浩峰和他笔下反复描摹的民国武术家世界。徐浩峰想要写那些消逝在时光里的武师,和一并消逝掉的“规矩”,也就是他们所坚持的人生态度。《文城》同样写的是民国时期的乡土人物,着力渲染的是他们所坚持的“义”。义,需要在非常时刻才能体现出来,因此《文城》近乎于一个传奇故事,余华又没有在写法上炫技,所以喜欢这本书的人应该不少,人们永远都喜欢听故事。
义的另外一面是情,并不是相对相反,而是彼此成就。《文城》的故事是以情开始,如果故事不是发生在中国北方的农村,那么你多半能看出这句话: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是想娶一位太太,这已经成为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主人公林祥福带着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女婴,背着全副家当,一路风尘仆仆从黄河北岸来到江南,只是为了来找寻他失踪的太太。他唯一的线索是知道太太的家乡在文城,那里出门都要乘船;他唯一的依仗是他爱着他的太太,他相信曾经的一纸婚书。这是人们喜欢的故事,传奇都这样开始,寻常人做出了非常之事。
余华依然是很好的作家,人们反复这样称赞。对于这个结论我没有任何异议,但对于他们称赞的理由,我却有些怀疑。我不喜欢《兄弟》,当年买了一本上册之后,就没有买下册;我也不喜欢《第七天》,认为那是一本糟糕的作品。即便我不喜欢,我也得承认余华做出的尝试,他想用实验性的写法,他想要批判社会现实,无非是做得不好而已。《文城》里没有这些东西,于是小说变得非常容易读,我怀疑人们的赞美只是因为这一点,感谢大师没有让自己费力气。换个角度想,人们不喜欢写作上的尝试,也容易因为批判社会现实而感到不安。《文城》是安全的,余华给出了安全绳,可以稳稳当当从头看到尾。
我把《文城》视为一本幻想小说。一方面是因为余华的文笔,他成功地让全书拥有了独特的质感,清冷、幽微、迷茫,足以和其他民国故事区分开来,那是余华自己的江南小镇,余华自己的民国人物,自始至终都让人感到一层微凉;另一方面是因为余华把一切都简化了,除了土匪和北洋军,所有人都是好人,都相亲相爱,都守诺重信,不会因为土地或者经营而产生任何矛盾,安安静静地成为主人公的背景板。中间或许有一些细微的羁绊,改变了人物命运的走向,但那也不过是为了把主人公推向命运的砧板,这样他才能为了自己所坚持的义而肉身成道。
所以,我不认为《文城》可以进入余华最好的那批作品之列,也许可以成为余华最好读的作品之首。有人说《文城》是一部“爽文”,这是用网络小说来做比,认为它和那些主人公杀伐果决,步步登天的网络小说一样,都是为了给读者带来阅读上的“爽感”。原因很可能就是这种幻想小说的写法,主人公无论在黄河以北还是长江以南,都可以轻易置办下一份惊人的家业,然后等待着命运降临古怪的灾祸。只要他想成就,他就必然得到,就像是他要找寻的文城,在地图上并不存在,但是他还是最终抵达。他要找寻的太太,虽然两次离开,他还是最终相遇。因为作者对故事的控制力如此之强,对人物命运的控制力如此之强,最后读者可能会发现,人物都不大需要性格了,他们只需要执行小说里安排好的命运就行。
至于说文城这个概念,在小说里也变成一种可有可无的东西。一个男人,找寻他永远找不到的一个城市,其实和这本小说关系并不大。如果看过这本书就知道,关于这点找寻的意义在小说正文里几乎是不存在的。反而是靠《文城》后面四分之一的《补》,才多少有了点感觉,在找不到的城市里其实和找不见的女子重逢,但是当事人并不知道。如果让我来评判的话,《文城》(补)写得最好,其次是《文城》的上半部,最次是《文城》的下半部。《文城》到了中部之后,失去了前半部的圆润与流畅,简直变成了另外一个独立的故事。
花了五六个小时看完了余华先生新作《文城》如果用一句歌词形容我的感受就是。
如果回忆不在一瞬间枯萎,我能体会时间有泪。
一句话小说的话来概括的话:这个虚无缥缈的文城,已是小美之痛文城意味着林祥福和女儿没有尽头的漂泊和找寻。
非常优秀的长篇小说,很庆幸第一时间读了这本书,在这书中,我看到了时间的考验、世事的变幻、复杂的人性、太过富有太过贫穷的小美和阿强,以及我最心疼的人物:林祥福你的一生无愧于自己身份的一生,永远追忆你,在文城这个文学的世界里。
阅读小说的感受是真实的,就像余华先生说的,“我们总是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不同语言的作家那里,读到自己的感受,甚至是自己的生活。假如文学真的存在某些神秘的力量,我想可能就是这些吧。”
很庆幸我在里面读到了自己的感受,体会到了不同的生活,看到了丰富的人物,洞察到了人间百态,也为书中的人物命运而感同身受。
读完《活着》后,对生活的沉重、无能、坚持、希望……这本书印象深刻,特别感动。
文城是不存在的城市。林祥福这个男人,为了寻找文城里的女人,回到溪镇,在这里开始了他下半场的人生。在溪镇人最初的印象中,林祥福是一个戴着雪花、头发和胡子遮住脸的男人,有着垂柳般的谦虚和田地般的沉默。即使后来成为万亩摇晃和木器公司的主人,他的谦虚和沉默也没有改变。他的过去和谜一样的城市联系在一起,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找不存在的地方。
看了整本书,不觉得沉重,时代变迁的混乱与人性朴素的执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事实上,在任何时代,普通人都会有自己的生活,因为他们的命运认知,充满各种无助、悲伤和美好。
林祥福。
一生中遇到三个女人,遇到第一个就停下来,没有后面的故事,所以有宿命的感觉。
第三,忘了名字,出现在林祥福的后半部分人生中。最初的出现,失去了男性的自信,没想到小美对他的伤害,不仅是心理上的身体。幸运的是,工作中有女儿和朋友,他的生活出现了和平的景象。毕竟,当他一个接一个地离开时,他仍然可以找到这个女人,并且有一个倾诉的对象。虽然没有语言,但是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他可以有一个地方和一个人在一起,这样他就不会那么孤独了。
美丽。
第一,是一个叫阿强的男人。准确地说,首先出场的是这个叫阿强的男人的家庭。作为儿童养媳入门的小美,是一个生动对美的渴望女孩,但她的一切,被婆婆发现被视为大不敬,差点被赶回家。经历了这次,小美开始隐瞒自己,变得聪明了。如果不是弟弟来找她,她可能会进入婆婆的眼睛。也就是说,由于这一转变,阿强这个男人有勇气带着小美奔走,从那以后,阿强带着小美打了新世界,看不见小美对阿强的爱情幕也加重了。这些铺垫后,小美无条件地接受了阿强的一切。
在这个男人那里,小美可以打开新的人生篇章。只是,这时的小美,所有的爱都给了阿强。她可以嫁给林祥福,可以同室,但心不能和他交往。所以,在发现自己怀孕的时候,作为赤字,她认为应该生孩子,作为对林祥福的补偿。她做了,但她没想到林祥福是比她更执着的男人。当她知道林祥福带着孩子来找她的时候,内疚感让她再也见不到带着孩子和孩子的男人,她和阿强,想到的只是避开,希望永远找不到。得知林祥福又走得很远,她松了口气,结果像她想要的那样,即使在她人生的最后一刻,和林祥福那么接近的时候,也没有见面。
3月得知馀华出了新书《文城》,第二天去书店,新书没有放在畅销区,在小镇读纯文学的人很少。半个月时间不紧不慢读,今天读完,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出林祥福的棺材和小美的墓碑——纪小美的名字在墓碑的右侧,林祥福躺在棺材的左侧,两人相隔,在咫尺之间。
这是一个寻找妻子的故事,发生在清朝灭亡国初立的20世纪初。北方木器工匠林祥福与江南织女小美相遇,结合,小美生女后不辞而别,没有声音,林祥福抱着女儿,用小美的口音和口中的文城在南下寻找,最终落脚于小美的故乡溪镇,经历兵乱匪,寻找恋人的一生。
结果,小美17年前因雪冻死亡,第一个丈夫阿强埋葬在西山脚下的偏僻地方。
时隔八年,馀华终于出了新书。上一本书是第七天,口头传播不好。因为那是写作的尝试,失败是正常的。幸运的是,文城在馀华的安全范围内,故事流畅,人物形象,故事引起感情的强烈变动——我多次中途停止,做别的事消除心灵的痛苦。活着和在细雨中呼喊的残酷和凛冽减少了,书的中间部分描写了很多匪徒的事迹,淡化了主题,但是成为了好作品,特别是关于文城补的小美的故事,对小美的邂逅感到遗憾,对林祥福和小美的有缘也变得明朗了。
馀华写的小人物忠实诚实,谦虚沉默,感情不溢出,顽固有市井俗气,命运多,被旧时代推进,经历苦难,随遇而安。每个人都很独特,每个人都可以是小说的主人公。馀华很少描写人物的眼睛鼻子的脸,也很少描写人物的心理。描写人物主要依靠动作描写和叙事描写,文字简洁不吵闹,往往一两个简单的字能引起句子的注意,冷静可怕——这也是我喜欢他的理由,少之又多。
想起读本科的时候,指导员建议我们多读课外书。她说朋友的女儿刚上中学,就读了馀华的书,赞赏,讨厌我们闲逛。突然发现,自己接触馀华的第一本书是兄弟,也是初中一年级的时候。开运动会的时候,一个同学带来了书,书中描写男女的内容在男性之间争相传阅,折痕落在李光头手里拿着放大镜,几页纸也变得稀烂了。当时我只看了一部,很久以后就和另一部通读在一起,故事简单地开玩笑,很有魅力。
想起歌词借我十年,借我死去的勇敢,林祥福也穿着这样的勇敢,拔掉自己,向南飘来,履行我抱着孩子去找你,走遍天涯海角,找到你的约定。
1996年到1999年,写了几年随笔后,余华打算重拾写长篇的笔。1999年到2003年间,他把主要精力花在一部大规模的小说上,反复纠缠,写下28万字,感觉十分良好。之后,去了一趟美国。再回来,状态找不回来了,就此停下。他想着,应该先写一个小长篇练练手,为这部“伟大的作品”做准备。
小长篇写着写着,没搂住,写成了50万字的大长篇,这就是分出上下两册出版的《兄弟》。此后,他又写起了自称对写小说只有害处没有帮助的随笔,时不时抢救下昏迷中的几个长篇小说,“一部一部来,救活一部,再去救另一部。”
过了七年,出来一个小长篇《第七天》。又过了八年,到今天,便是这部《文城》。而那部一直想写的大规模长篇,一个发生在清末民初江南小镇上,四个家族三代人一个世纪的动荡故事,不用说,依然昏迷中。
顺便要说的是,这个大规模长篇里的江南小镇,名叫溪镇,正是《文城》里的故事的主要发生地。时间背景也在清末民初。
但《文城》里,没有赫然的四个家族,没有三代人,也没有一个世纪的长度。它还是一个横截面的叙事,时间线紧凑,集中笔力在林祥福、陈永良、顾益民几个男人身上。靠一场往返复仇的民匪恶斗,撑起它叙事的强度。他们的下一代,林百家,陈家兄弟,顾家五兄妹,都未及过多展开和交代,全篇便结束了。
从这个意义上看,或许将《文城》看作那部大规模小说的序章,更能说的通。如此一来,关于这部小说的评价,就只能是片面的,局部的。
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可以看到余华从《第七天》开始,对于“寻找”这个永恒的文学母题,依旧兴致盎然:《第七天》是亡魂杨飞寻找养父杨金彪的故事,《文城》是林祥福带着女儿寻找妻子小美的故事。
凭以往的余华阅读经验,或持有像宣传所说的“那个写《活着》的余华回来了”的期待进入这部小说的阅读,都是不恰当的,甚至会遭遇尴尬和不满的。
但是它乍看上去,依然很余华。
山峦起伏一样充满音乐性的叙事语言更为精细和节制了。主人公林祥福成人之前的经历,只用了两句半。
“他(林祥福)的童年和少年是从茂盛的青纱帐里奔跑出来的,他成长的天空里布满了高粱叶子;当他坐到煤油灯前,手指拨弄算盘,计算起一年收成的时候,他已经长大成人。”
受川端康成启发进一步发扬光大的细部叙述,随处可见。
“雨雹过后,人们支起倒塌的房屋,修补了门窗,然后将脖子缩进衣领里,将双手插进袖管里,挺起冻红的鼻子,哈出满嘴的热气,让脸上的裂口划断表情,开始经历比往年更加寒冷的冬天。”
他(陈耀武)撒开腿狂奔,“和尚”他们的笑声始终追随着他,他跑了差不多有十里路,实在跑不动了,“和尚”他们的笑声好像还在后面追着,他站住脚哭了几声,回头说:
“开枪吧。”
被评论称为“残忍的才华”的暴力和死亡描写,向来既不会迟到也不会缺席,偶尔还会拖堂。
“一个女人抱着孩子跑来,张一斧上去砍下孩子的头,孩子鲜血喷射而出,女人满脸是血,她浑然不觉,抱着无头的孩子仍在奔跑,她以为孩子安然无恙,跑出了村庄。”
“张一斧的利斧没有砍下‘和尚’的脑袋,砍下了‘和尚’的左臂,‘和尚’的长刀也没有砍下张一斧的脑袋,从张一斧双眼划过,划破张一斧的两只眼球。
陈永良听到了‘和尚’长刀划断张一斧鼻梁骨时的清脆声响,在如此嘈杂的刀斧长矛梭镖撞击声和厮杀喊叫声里,陈永良竟然听到这个细微之声。”
即便是毫无想象力的拿鞭子抽屁股,在余华的残忍的才华的发挥下,也能升级为极具生理挑战的严酷刑罚——土匪水上漂先是要求手下把人质的屁股抽成脸一样花。后是要求把他的脸抽得像屁股。
此外,活像是从博尔赫斯《恶棍列传》走出来的阴狠毒辣的悍匪张一斧;几乎是对福克纳《我弥留之际》戏仿的田世兄弟送葬的结尾情节;少年陈耀武泅水渡船看望林百家,裸身翘立船头情节的重复书写,也让我们想到靠卖11次血结构而成的《许三观卖血记》。这些都再一次表明,余华对经典致敬和自我致敬的得心应手。
即便拥有这些鲜明的余华印记,《文城》还是让我们感受到了阅读的困惑。
它延续了《第七天》给人的印象:人物形象虚无而又模糊。《第七天》虽然没有处理好现实世界和亡灵世界的空间叙事逻辑,但那种虚无和失重感,放到一个亡魂身上,恰也贴切。
《文城》里大大小小十几二十个有名有姓的人物,大多数时候,人物形象不如他们的名字有个性。甚至你恍惚觉得所有正面人物都能用两个字形容:任侠。
他们全都出人意料的严格遵守某种古朴的人伦大义,生死置之度外。与此同时,张一斧作为小说中最为彻底的反派,也基本是按照“杀人不眨眼”这个标准来塑造。
好的没有道理,坏的没有理由,是导致读者面对诸多卯足劲制造感动的情节无动于衷的原因。
《文城》的故事大体可分为三块:林祥福在溪镇白手起家;民匪缠斗;小美和阿强的故事。叙述节奏上属于节节败退。
林祥福寻小美至溪镇(也就是文城)就此扎根这段尚可,但接下来,你不知道余华为什么要花大量篇幅写一个样板戏式的村民勇斗张一斧的故事,也更是对童养媳小美和阿强为爱私奔、小美偷了林祥福的金条再奔、发现怀孕折返生下孩子后继续奔的爱情故事彻底丧失了审美能力。
无论怎么看,后两块主要情节的信息容量和思辨承载力都是十分有限的。
但我想,写一个先锋的故事还是一个通俗的故事,已经不是余华现阶段的追求。《文城》在某种意义上,更像是一部宗教小说。真正和《文城》的故事相像的,是约翰·班扬的基督教寓言小说《天路历程》。
另一个画面是雪冻连日不得解封,溪镇举行祭天仪式,举村来拜。小美在天寒地冻中,跪立至死。这两个画面构成了小说一种充满迷思的宗教气质。
如要谈《文城》,不妨从此入,或许有所得。
奇怪的是,馀华在我的印象中,似乎一直是颓废的中年男性。其实他今年61岁了。
他的新作《文城》,这几天非常热闹。我去附近的书城,紫色封面的文城满是山谷,摆在最引人注目的地方。
当然,这取决于它。但是,我看完之后有点模糊,觉得这个作者可以是馀华,也不是馀华。
不是说文城不好,只是说这个作者是江南三部曲,望春风格的非,或者喜欢写南京,擅长写民国的葛亮,我也会在短时间内混淆。
当然,只是短时间。
馀华的锋利和无情的冷酷一定会出现在书里。
《文城》是民间传说故事,时间在兵荒马乱的民国初期,地点主要在被称为溪镇的南方村庄。
主角林祥福抱着女儿从北方旅行到现在,他在龙卷风中通过溪镇,暴雪后留在溪镇。他找了一个叫小美的女人,他的妻子,他的女儿的母亲,她离家出走了两次,第二次失踪后,林祥福根据记忆中妻子南方的口音来到溪镇。
这个找妻子的理由是引子,就这样停止了。
更温柔残酷的故事才正式开始。
林祥福在溪镇遇到了同情的好朋友,彼此托付了孩子和家人的生命,遇到了乡绅风格的商会会长,遇到了崩溃逃跑的北洋军,遇到了真正冷酷、屠杀村子的强盗,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暴力,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侠义溪镇的朋友,他的北方家乡的管家,其实包括妻子,失踪的美丽。
很多人说这是一部讲情义的传奇小说。故事中,无论是主角还是普通人,他们都表现出纯粹而令人钦佩的神话善意——甚至十多岁的孩子。陈耀武在母亲的忍痛催促下追上了强盗,机智地回到了林祥福的女儿林百家。
耀武被砍耳朵,却被另一个叫和尚的土匪救下。
从这里开始,擅长用无情、白描写暴力的馀华开始出现。
匪徒的头张一斧,是全书中胆怯的人物。书中其他人物的情义有多朴素,张斧的残暴和屠杀有多细致和恐怖。
馀华没有遗力,描写了很多暴力场面,和他以前一样——我记得到现在为止他在短篇中,写了大人如何把孩子放在死地上。读者看到,不仅会感到心理上,还会感到生理上的不适。
莫言的《檀香刑》也详细描写了刑法的残酷和窒息。我夏天读的这本书,背很凉快。
但是,认真的文学暴力描写没有意义吗?是作者的噱头还是隐性疾病?
正好相反。
在严肃的文学中,这是唤醒人们的眼睛,唤醒人们的良知,寻求人们记忆的手段。鲁迅说:悲剧就是把好东西砸给人看。纯文学中有节制、客观的暴力,实际上包含了记录和谴责。那是睁开眼睛看人的种子,做什么让栗子变得可怕,变得害怕警惕,变成了丧钟长鸣。
因为历史和现实永远比文学更真实和可怕。
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人们都踏上战争和暴力,现在也没有灵魂。电影艺术也是拯救士兵瑞恩、血战钢锯岭、1917等古典战争场面,也是恐怖心理的打捞和警告。
因此,风格变得繁茂的馀华,在文城中进行了两种比较,完全明确了。
一是人们之间的纯良、情义和勇敢,与土匪无人性的残酷对比。
一是动荡社会的焦虑与恐惧,与世事与命运烟雾般的微弱对比。
馀华的名作是非常年轻时的短篇《十八岁外出远行》。在这位先驱的奇怪意义无限的短篇中,18岁的我远行,但不知道方向,遭遇了世界的打击和凉爽。61岁的馀华,显然很温和。故事还没有酷,但文城的补充部分使命运雾更加悲伤柔和。林祥福和小美,其实在溪镇遇到了——林祥福并不陌生。
最后的写法也很美,作者仿佛停留在溪镇西山这个隐蔽的地方,不再跟随主角,看着护送棺材的人们离开,听着他们的对话声越来越远,直到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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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城读后感【第七篇】
如果回忆不在一瞬间枯萎,我能体会时间有泪。
一句话小说的话来概括的话:这个虚无缥缈的文城,已是小美之痛文城意味着林祥福和女儿没有尽头的漂泊和找寻。
非常优秀的长篇小说,很庆幸第一时间读了这本书,在这书中,我看到了时间的考验、世事的变幻、复杂的人性、太过富有太过贫穷的小美和阿强,以及我最心疼的人物:林祥福你的一生无愧于自己身份的一生,永远追忆你,在文城这个文学的世界里。
阅读小说的感受是真实的,就像余华先生说的,“我们总是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不同语言的作家那里,读到自己的感受,甚至是自己的生活。假如文学真的存在某些神秘的力量,我想可能就是这些吧。”
很庆幸我在里面读到了自己的感受,体会到了不同的生活,看到了丰富的人物,洞察到了人间百态,也为书中的人物命运而感同身受。
文城读后感【第八篇】
“这个虚无缥缈的文城,已是小美心底之痛,文城意味着林祥福和女儿没有尽头的漂泊和找寻。”
提到余华,大家都会马上想到他的《活着》,这俨然已成为了他独特的标签。
有人说余华已江郎才尽,出版了《第七天》后,时隔八年,这本最新著作《文城》就成为了大家鉴别他是否已江郎才尽的标杆。
小说讲述了北方汉子林祥福与南方姑娘纪小美之间的爱情故事。本书分为两个部分,上半部分讲林祥福的故事,下半部分“文城补”讲的是纪小美的故事。首先我对这个结构就感到很新奇,原本我以为“文城补”是番外,原来这也是整个故事的一部分。作者将男女主角两个不同的视角交织在一起,叙述了他们的爱情故事,每一个故事的细节又能完全对应,就像镜子的两面,读《文城》,就像一个照镜子的过程。
故事发生在清末明初,中华民族面临“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动荡年代。在这个时代背景之下,也基本奠定了这部小说的基调——苦情。正如书的封面是以蓝色为主,这部小说也是蓝色基调,而蓝色代表着忧郁,暗喻着林祥福与纪小美有缘无份的爱情。
林祥福是北方的富n代,虽然他出生时家道中落,但祖上留下的财富依然能让他衣食无忧。可是他并非是位纨绔子弟。林祥福受母亲的影响从小就饱读诗书,同时也继承了父亲的木工活酷好,心灵手巧、吃苦耐劳,能自己养活自己。总的来说,林祥福是位上进的富家子弟。
而女主人公纪小美则是出生在一个极度贫苦的家庭,父母为了养活她的兄弟,不惜将她卖给沈家做童养媳。纪小美虽然天资聪慧、清秀灵动,但最终未能逃脱被婆婆抛弃的命运。
小美的丈夫阿强有着与林祥福截然不同的性格,是个”妈宝男“。从小就活在母亲的强势之下的他,没有自己的主见和本事,只会依赖家人,织补的技艺也不长进。我想他唯一的优点就是对小美一心一意吧,为了小美和沈家断绝了联系,偷走了父母的积蓄离家出走。
小美遇上林祥福,是幸运的。最初小美只是想骗婚,但人类是情感动物,再加上林祥福自身性格的美好,为人忠厚重感情,小美与他相处日久生情也难以避免。林祥福重感情,父亲临终前为他做的小桌子和椅子到他成为男子汉之后还用着。林祥福对小美一见倾心,尽管小美不是他第一个倾心的女子,但他与小美发生了故事,这个故事并不完美,但也已足够了。我们一生中可以对许多人产生好感,但这种好感有没有发展成喜欢又是另当别论了,而这最关键的是有没有和这个人继续发生点什么,来延续这份好感。
林祥福家里条件优越,又在母亲的关爱与教导下长大,生性单纯率直。他识破不了阿强拙劣的谎言,相信了小美和阿强是兄妹而不是夫妻,尽管自己有所怀疑,但他还是选择相信阿强。对这对来历不明的兄妹,林祥福还是放心地让他们在家里留宿。而小美没有随阿强离去也没有让林祥福产生怀疑。日久生情后小美与林祥福结为夫妻,但林祥福居然还不知道小美的全名,这点我觉得是有瑕疵的,按常理而言,不会已为夫妻却还不知道妻子的全名。我想这应该是作者为日后林祥福找不到小美埋下伏笔吧,未免过于牵强。小美原本只是惦记着阿强,不时双眼迷离眺望着田野,但与林祥福朝夕相处之后,她不知不觉地也开始惦记起林祥福了,她会不自觉地等待林祥福从田埂归来。按照与阿强的约定,骗了婚之后小美得去周店找阿强,于是她在新婚后偷了林祥福的金条出走。原本可以一走了之,但怎料天意弄人,小美怀了林祥福的骨肉,内疚感控制了小美,使她下定决心要回去找林祥福,为他生下小孩再离去。而林祥福在被小美欺骗过一次之后仍选择相信她,但结果是他彻底撞了南墙,却无回头。小美生下女儿后出走,杳无音讯。林祥福再次选择陷进沼泽,誓死要找到小美,从而开始了寻找文城之旅。
人们常说不撞南墙不回头,但当人的感性占据了理性,这句话就不那么适用了。林祥福的心理,我是理解的,当真心对待一个人的时候,很多时候会选择无条件地相信他,即使对方伤害了自己,也不甘心就此罢休,放弃对他的这份情感。林祥福被小美第二次伤害后选择寻找她,虽说是为了女儿着想,其实他是不甘心放弃自己对小美那种感情上的坚持。
小美遇见阿强,是不幸的。作为阿强的童养媳,她从十岁那年就和他生活在一起。在那个时代童养媳没有任何地位,小美只能在阿强母亲的强势下委屈求全。但最终还是因把家里的钱拿去给弟弟而被休。本来故事走到这小美已经能脱离阿强的桎梏了。没想到毫无主见的阿强会和她私奔,悲剧也就此开始。从小在沈家织补铺里长大的阿强从来未独当一面,更别说自己挣钱养活自己了。与阿强私奔的小美在过了一阵子逍遥日子后又面临着拮据的生活。就在这时候他们遇到了林祥福,继而实施骗婚的计划。但小美也没想到她会怀上林祥福的女儿,她为林祥福生下女儿后又断然离去。从小说中可以看出小美这时候内心其实多少都不太愿意走的',又有哪位母亲愿意在自己的骨肉出生后与他永远分离。对女儿的不舍、对林祥福的愧疚,这些情感充斥着小美的内心。其实小美大可以选择不离开林祥福,和刚出生的女儿,三人一起幸福地生活下去。但这时候小美选择走,其核心是因为她童养媳的身份,这种身份使她不能抛弃阿强,使她不得不离开林祥福。这个身份就像一个枷锁,永远禁锢住小美。
我认为,小美对林祥福,才是真正的爱情。而对阿强,则只不过是义务而已。那个时代的女子并没有选择自己命运的权力,她们只是被命运安排着。毕竟在那个时代,能活下去已经很不容易了。
文城所体现的不仅是小美与林祥福的爱情悲剧,更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在如今婚恋自由、男女平等的年代,我们很难想象一个童养媳的一生是如何的悲惨。有读者说小美笨,不应该再次离开林祥福而选择阿强。但我想说的是如果我们也身处小美的环境,如果我们是小美,会有多少人做出与她不相同的选择呢?我们不应以上帝视角来评定书中人物,毕竟不知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最后我想说书中一个很大的bug。林祥福寻找了小美那么多年,而且也认识了溪镇的商会会长顾益民,当年就是顾益民为小美和阿强办理丧事的,而且顾益民在溪镇那么有威望,林祥福不可能不会去问顾益民关于小美的事。而且顾益民都已经是林祥福的亲家了,居然也没有谈起林祥福这个北方汉子为什么会到南方的溪镇来,未来儿媳林百家的身世也没有过问,这于情于理也说不过去的。
纵然有瑕疵,但故事还是精彩动人的。总有一个地方叫文城,我们每个人的心里其实也有一座文城,那便是我们所追求的目标,而这个目标是永无止境、永远也不会使我们满足的。我们像林祥福一样,一样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