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城心得体会范文(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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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城心得体会【第一篇】

奇怪的是,馀华在我的印象中,似乎一直是颓废的中年男性。其实他今年61岁了。

他的新作《文城》,这几天非常热闹。我去附近的书城,紫色封面的文城满是山谷,摆在最引人注目的地方。

当然,这取决于它。但是,我看完之后有点模糊,觉得这个作者可以是馀华,也不是馀华。

在这期间,读莫言的新作《晚熟的人》虽然是短篇小说集,但是看的过程很稳定。这就是莫言。特别是在现场听了他的演讲后,书中的宾白短语,剪斧子,感到民间幽默,他是他……

不是说文城不好,只是说这个作者是江南三部曲,望春风格的非,或者喜欢写南京,擅长写民国的葛亮,我也会在短时间内混淆。

当然,只是短时间。

馀华的锋利和无情的冷酷一定会出现在书里。

《文城》是民间传说故事,时间在兵荒马乱的民国初期,地点主要在被称为溪镇的南方村庄。

主角林祥福抱着女儿从北方旅行到现在,他在龙卷风中通过溪镇,暴雪后留在溪镇。他找了一个叫小美的女人,他的妻子,他的女儿的母亲,她离家出走了两次,第二次失踪后,林祥福根据记忆中妻子南方的口音来到溪镇。

这个找妻子的理由是引子,就这样停止了。

更温柔残酷的故事才正式开始。

林祥福在溪镇遇到了同情的好朋友,彼此托付了孩子和家人的生命,遇到了乡绅风格的商会会长,遇到了崩溃逃跑的北洋军,遇到了真正冷酷、屠杀村子的强盗,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暴力,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侠义溪镇的朋友,他的北方家乡的管家,其实包括妻子,失踪的美丽。

很多人说这是一部讲情义的传奇小说。故事中,无论是主角还是普通人,他们都表现出纯粹而令人钦佩的神话善意——甚至十多岁的孩子。陈耀武在母亲的忍痛催促下追上了强盗,机智地回到了林祥福的女儿林百家。

耀武被砍耳朵,却被另一个叫和尚的土匪救下

从这里开始,擅长用无情、白描写暴力的馀华开始出现。

匪徒的头张一斧,是全书中胆怯的人物。书中其他人物的情义有多朴素,张斧的残暴和屠杀有多细致和恐怖。

馀华没有遗力,描写了很多暴力场面,和他以前一样——我记得到现在为止他在短篇中,写了大人如何把孩子放在死地上。读者看到,不仅会感到心理上,还会感到生理上的不适。

莫言的《檀香刑》也详细描写了刑法的残酷和窒息。我夏天读的这本书,背很凉快。

但是,认真的文学暴力描写没有意义吗?是作者的噱头还是隐性疾病?

正好相反。

在严肃的文学中,这是唤醒人们的眼睛,唤醒人们的良知,寻求人们记忆的手段。鲁迅说:悲剧就是把好东西砸给人看。纯文学中有节制、客观的暴力,实际上包含了记录和谴责。那是睁开眼睛看人的种子,做什么让栗子变得可怕,变得害怕警惕,变成了丧钟长鸣。

因为历史和现实永远比文学更真实和可怕。

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人们都踏上战争和暴力,现在也没有灵魂。电影艺术也是拯救士兵瑞恩、血战钢锯岭、1917等古典战争场面,也是恐怖心理的打捞和警告。

因此,风格变得繁茂的馀华,在文城中进行了两种比较,完全明确了。

一是人们之间的纯良、情义和勇敢,与土匪无人性的残酷对比。

一是动荡社会的焦虑与恐惧,与世事与命运烟雾般的微弱对比。

馀华的名作是非常年轻时的短篇《十八岁外出远行》。在这位先驱的奇怪意义无限的短篇中,18岁的我远行,但不知道方向,遭遇了世界的打击和凉爽。61岁的馀华,显然很温和。故事还没有酷,但文城的补充部分使命运雾更加悲伤柔和。林祥福和小美,其实在溪镇遇到了——林祥福并不陌生。

最后的写法也很美,作者仿佛停留在溪镇西山这个隐蔽的地方,不再跟随主角,看着护送棺材的人们离开,听着他们的对话声越来越远,直到消失。

文城心得体会【第二篇】

春节之后,就陆陆续续有人问我看过余华新作《文城》没有?当我说准备读一下石黑一雄的《克拉拉与太阳》时,更多人向我推荐《文城》。于是,昨天中午我在网上下单买了一本,黄昏的时候快递就已经送到,晚上就开启了我的文城之旅。

我相信喜欢看《文城》的读者,会远远多于喜欢看《克拉拉与太阳》的书迷。同样是讲述民国的故事,《文城》让我莫名地想起徐浩峰和他笔下反复描摹的民国武术家世界。徐浩峰想要写那些消逝在时光里的武师,和一并消逝掉的“规矩”,也就是他们所坚持的人生态度。《文城》同样写的是民国时期的乡土人物,着力渲染的是他们所坚持的“义”。义,需要在非常时刻才能体现出来,因此《文城》近乎于一个传奇故事,余华又没有在写法上炫技,所以喜欢这本书的人应该不少,人们永远都喜欢听故事。

义的另外一面是情,并不是相对相反,而是彼此成就。《文城》的故事是以情开始,如果故事不是发生在中国北方的农村,那么你多半能看出这句话: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是想娶一位太太,这已经成为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主人公林祥福带着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女婴,背着全副家当,一路风尘仆仆从黄河北岸来到江南,只是为了来找寻他失踪的太太。他唯一的线索是知道太太的家乡在文城,那里出门都要乘船;他唯一的依仗是他爱着他的太太,他相信曾经的一纸婚书。这是人们喜欢的故事,传奇都这样开始,寻常人做出了非常之事。

余华依然是很好的作家,人们反复这样称赞。对于这个结论我没有任何异议,但对于他们称赞的理由,我却有些怀疑。我不喜欢《兄弟》,当年买了一本上册之后,就没有买下册;我也不喜欢《第七天》,认为那是一本糟糕的作品。即便我不喜欢,我也得承认余华做出的尝试,他想用实验性的写法,他想要批判社会现实,无非是做得不好而已。《文城》里没有这些东西,于是小说变得非常容易读,我怀疑人们的赞美只是因为这一点,感谢大师没有让自己费力气。换个角度想,人们不喜欢写作上的尝试,也容易因为批判社会现实而感到不安。《文城》是安全的,余华给出了安全绳,可以稳稳当当从头看到尾。

我把《文城》视为一本幻想小说。一方面是因为余华的文笔,他成功地让全书拥有了独特的质感,清冷、幽微、迷茫,足以和其他民国故事区分开来,那是余华自己的江南小镇,余华自己的民国人物,自始至终都让人感到一层微凉;另一方面是因为余华把一切都简化了,除了土匪和北洋军,所有人都是好人,都相亲相爱,都守诺重信,不会因为土地或者经营而产生任何矛盾,安安静静地成为主人公的背景板。中间或许有一些细微的羁绊,改变了人物命运的走向,但那也不过是为了把主人公推向命运的砧板,这样他才能为了自己所坚持的义而肉身成道。

所以,我不认为《文城》可以进入余华最好的那批作品之列,也许可以成为余华最好读的作品之首。有人说《文城》是一部“爽文”,这是用网络小说来做比,认为它和那些主人公杀伐果决,步步登天的网络小说一样,都是为了给读者带来阅读上的“爽感”。原因很可能就是这种幻想小说的写法,主人公无论在黄河以北还是长江以南,都可以轻易置办下一份惊人的家业,然后等待着命运降临古怪的灾祸。只要他想成就,他就必然得到,就像是他要找寻的文城,在地图上并不存在,但是他还是最终抵达。他要找寻的太太,虽然两次离开,他还是最终相遇。因为作者对故事的控制力如此之强,对人物命运的控制力如此之强,最后读者可能会发现,人物都不大需要性格了,他们只需要执行小说里安排好的命运就行。

至于说文城这个概念,在小说里也变成一种可有可无的东西。一个男人,找寻他永远找不到的一个城市,其实和这本小说关系并不大。如果看过这本书就知道,关于这点找寻的意义在小说正文里几乎是不存在的。反而是靠《文城》后面四分之一的《补》,才多少有了点感觉,在找不到的城市里其实和找不见的女子重逢,但是当事人并不知道。如果让我来评判的话,《文城》(补)写得最好,其次是《文城》的上半部,最次是《文城》的下半部。《文城》到了中部之后,失去了前半部的圆润与流畅,简直变成了另外一个独立的故事。

或者我也可以这么说,如果《文城》的上半部做得足够好,那么其实不需要《文城》(补)来做个交代,也不需要下半部引入土匪和子女婚事来把主人公送上祭坛。命运无来由地给主人公送来一位妻子,又无来由地让她消失,他从黄河北岸找到江南小镇,无来由地在那里停留下来,最后无来由地死去,其实这样也就够了。现在的写法,反而像是为了让读者看得懂,又额外添加了许多内容和波折。青烟一样的命运,青烟一样命运的给与和夺去,以及青烟一样命运里的永远看不清,这才是文城存在的必要吧?

文城心得体会【第三篇】

1996年到1999年,写了几年随笔后,余华打算重拾写长篇的笔。1999年到2003年间,他把主要精力花在一部大规模的小说上,反复纠缠,写下28万字,感觉十分良好。之后,去了一趟美国。再回来,状态找不回来了,就此停下。他想着,应该先写一个小长篇练练手,为这部“伟大的作品”做准备。

小长篇写着写着,没搂住,写成了50万字的大长篇,这就是分出上下两册出版的《兄弟》。此后,他又写起了自称对写小说只有害处没有帮助的随笔,时不时抢救下昏迷中的几个长篇小说,“一部一部来,救活一部,再去救另一部。”

过了七年,出来一个小长篇《第七天》。又过了八年,到今天,便是这部《文城》。而那部一直想写的大规模长篇,一个发生在清末民初江南小镇上,四个家族三代人一个世纪的动荡故事,不用说,依然昏迷中。

顺便要说的是,这个大规模长篇里的江南小镇,名叫溪镇,正是《文城》里的故事的主要发生地。时间背景也在清末民初。

但《文城》里,没有赫然的四个家族,没有三代人,也没有一个世纪的长度。它还是一个横截面的叙事,时间线紧凑,集中笔力在林祥福、陈永良、顾益民几个男人身上。靠一场往返复仇的民匪恶斗,撑起它叙事的强度。他们的下一代,林百家,陈家兄弟,顾家五兄妹,都未及过多展开和交代,全篇便结束了。

从这个意义上看,或许将《文城》看作那部大规模小说的序章,更能说的通。如此一来,关于这部小说的评价,就只能是片面的,局部的。

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可以看到余华从《第七天》开始,对于“寻找”这个永恒的文学母题,依旧兴致盎然:《第七天》是亡魂杨飞寻找养父杨金彪的故事,《文城》是林祥福带着女儿寻找妻子小美的故事。

凭以往的余华阅读经验,或持有像宣传所说的“那个写《活着》的余华回来了”的期待进入这部小说的阅读,都是不恰当的,甚至会遭遇尴尬和不满的。

但是它乍看上去,依然很余华。

山峦起伏一样充满音乐性的叙事语言更为精细和节制了。主人公林祥福成人之前的经历,只用了两句半。

“他(林祥福)的童年和少年是从茂盛的青纱帐里奔跑出来的,他成长的天空里布满了高粱叶子;当他坐到煤油灯前,手指拨弄算盘,计算起一年收成的时候,他已经长大成人。”

受川端康成启发进一步发扬光大的细部叙述,随处可见。

“雨雹过后,人们支起倒塌的房屋,修补了门窗,然后将脖子缩进衣领里,将双手插进袖管里,挺起冻红的鼻子,哈出满嘴的热气,让脸上的裂口划断表情,开始经历比往年更加寒冷的冬天。”

他(陈耀武)撒开腿狂奔,“和尚”他们的笑声始终追随着他,他跑了差不多有十里路,实在跑不动了,“和尚”他们的笑声好像还在后面追着,他站住脚哭了几声,回头说:

“开枪吧。”

被评论称为“残忍的才华”的暴力和死亡描写,向来既不会迟到也不会缺席,偶尔还会拖堂。

“一个女人抱着孩子跑来,张一斧上去砍下孩子的头,孩子鲜血喷射而出,女人满脸是血,她浑然不觉,抱着无头的孩子仍在奔跑,她以为孩子安然无恙,跑出了村庄。”

“张一斧的利斧没有砍下‘和尚’的脑袋,砍下了‘和尚’的左臂,‘和尚’的长刀也没有砍下张一斧的脑袋,从张一斧双眼划过,划破张一斧的两只眼球。

陈永良听到了‘和尚’长刀划断张一斧鼻梁骨时的清脆声响,在如此嘈杂的刀斧长矛梭镖撞击声和厮杀喊叫声里,陈永良竟然听到这个细微之声。”

即便是毫无想象力的拿鞭子抽屁股,在余华的残忍的才华的发挥下,也能升级为极具生理挑战的严酷刑罚——土匪水上漂先是要求手下把人质的屁股抽成脸一样花。后是要求把他的脸抽得像屁股。

此外,活像是从博尔赫斯《恶棍列传》走出来的阴狠毒辣的悍匪张一斧;几乎是对福克纳《我弥留之际》戏仿的田世兄弟送葬的结尾情节;少年陈耀武泅水渡船看望林百家,裸身翘立船头情节的重复书写,也让我们想到靠卖11次血结构而成的《许三观卖血记》。这些都再一次表明,余华对经典致敬和自我致敬的得心应手。

即便拥有这些鲜明的余华印记,《文城》还是让我们感受到了阅读的困惑。

它延续了《第七天》给人的印象:人物形象虚无而又模糊。《第七天》虽然没有处理好现实世界和亡灵世界的空间叙事逻辑,但那种虚无和失重感,放到一个亡魂身上,恰也贴切。

《文城》里大大小小十几二十个有名有姓的人物,大多数时候,人物形象不如他们的名字有个性。甚至你恍惚觉得所有正面人物都能用两个字形容:任侠。

他们全都出人意料的严格遵守某种古朴的人伦大义,生死置之度外。与此同时,张一斧作为小说中最为彻底的反派,也基本是按照“杀人不眨眼”这个标准来塑造。

好的没有道理,坏的没有理由,是导致读者面对诸多卯足劲制造感动的情节无动于衷的原因。

《文城》的故事大体可分为三块:林祥福在溪镇白手起家;民匪缠斗;小美和阿强的故事。叙述节奏上属于节节败退。

林祥福寻小美至溪镇(也就是文城)就此扎根这段尚可,但接下来,你不知道余华为什么要花大量篇幅写一个样板戏式的村民勇斗张一斧的故事,也更是对童养媳小美和阿强为爱私奔、小美偷了林祥福的金条再奔、发现怀孕折返生下孩子后继续奔的爱情故事彻底丧失了审美能力。

无论怎么看,后两块主要情节的信息容量和思辨承载力都是十分有限的。

但我想,写一个先锋的故事还是一个通俗的故事,已经不是余华现阶段的追求。《文城》在某种意义上,更像是一部宗教小说。真正和《文城》的故事相像的,是约翰·班扬的基督教寓言小说《天路历程》。

《文城》掩卷,我脑海中挥之不去的是两个画面。一个是林祥福背着一个像是把家都装进去的巨大包袱,怀抱女儿林百家行走于天地间,寻找一个叫文城的地方。这不就是《天路历程》第一部里,基督徒背着包袱寻找天城的情节吗?

另一个画面是雪冻连日不得解封,溪镇举行祭天仪式,举村来拜。小美在天寒地冻中,跪立至死。这两个画面构成了小说一种充满迷思的宗教气质。

如要谈《文城》,不妨从此入,或许有所得。

文城心得体会【第四篇】

读完《活着》后,对生活的沉重、无能、坚持、希望……这本书印象深刻,特别感动。

文城是不存在的城市。林祥福这个男人,为了寻找文城里的女人,回到溪镇,在这里开始了他下半场的人生。在溪镇人最初的印象中,林祥福是一个戴着雪花、头发和胡子遮住脸的男人,有着垂柳般的谦虚和田地般的沉默。即使后来成为万亩摇晃和木器公司的主人,他的谦虚和沉默也没有改变。他的过去和谜一样的城市联系在一起,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找不存在的地方。

看了整本书,不觉得沉重,时代变迁的混乱与人性朴素的执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事实上,在任何时代,普通人都会有自己的生活,因为他们的命运认知,充满各种无助、悲伤和美好。

林祥福。

一生中遇到三个女人,遇到第一个就停下来,没有后面的故事,所以有宿命的感觉。

第一,忘了名字,出场也只有几幕。第一幕,相亲。这个让林祥福眼前明亮的女人,在媒人的指示下,他放下丝绸的同时,也收起了刚刚发生青春的心悸。第二幕,小美离开后,从媒人的嘴里得知,人不是聋子,媒人的经验误解了那次相亲的判断,她和好人结婚了,好老家的底子也使她旺夫,如果当时……第三幕,女儿问母亲的时候,林祥福想起了这个女人,还记得她的名字

第二,小美。意外的到来和意外的离开,在一个男人那里上演了两次,两次彻底改变了这个男人的人生。这是真实存在但幻想的美丽,随着美丽的离开,摔倒散落。像梦一样,醒来回到了他原来的生活。第二次到来,把男人埋在心底的愤怒、懊悔、不舍地挖出来的同时,用孩子这个新生命一点一点地填补以前的伤痕。在新生命的到来打开新篇章时,小美又离开了。这次她什么也没带,但比上次带小金鱼大金鱼更伤心。这次,男性不能接受,开始了寻找的旅行……

第三,忘了名字,出现在林祥福的后半部分人生中。最初的出现,失去了男性的自信,没想到小美对他的伤害,不仅是心理上的身体。幸运的是,工作中有女儿和朋友,他的生活出现了和平的景象。毕竟,当他一个接一个地离开时,他仍然可以找到这个女人,并且有一个倾诉的对象。虽然没有语言,但是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他可以有一个地方和一个人在一起,这样他就不会那么孤独了。

美丽。

一生中遇到两个男人,是因为第一个男人家的世俗,彻底埋葬了女孩的灵气,也是因为这个男人,再次给她带来了摆脱宿命的希望,结果只是梦想。遇到的第二个男人是个好归宿,但最终被时间打败了,她的爱留给了第一个男人,留给了第二个男人,只有内疚……

第一,是一个叫阿强的男人。准确地说,首先出场的是这个叫阿强的男人的家庭。作为儿童养媳入门的小美,是一个生动对美的渴望女孩,但她的一切,被婆婆发现被视为大不敬,差点被赶回家。经历了这次,小美开始隐瞒自己,变得聪明了。如果不是弟弟来找她,她可能会进入婆婆的眼睛。也就是说,由于这一转变,阿强这个男人有勇气带着小美奔走,从那以后,阿强带着小美打了新世界,看不见小美对阿强的爱情幕也加重了。这些铺垫后,小美无条件地接受了阿强的一切。

在这个男人那里,小美可以打开新的人生篇章。只是,这时的小美,所有的爱都给了阿强。她可以嫁给林祥福,可以同室,但心不能和他交往。所以,在发现自己怀孕的时候,作为赤字,她认为应该生孩子,作为对林祥福的补偿。她做了,但她没想到林祥福是比她更执着的男人。当她知道林祥福带着孩子来找她的时候,内疚感让她再也见不到带着孩子和孩子的男人,她和阿强,想到的只是避开,希望永远找不到。得知林祥福又走得很远,她松了口气,结果像她想要的那样,即使在她人生的最后一刻,和林祥福那么接近的时候,也没有见面。

后面的故事不由得推敲,为什么溪镇的人不知道阿强和小美?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对林祥福来说,找不到小美,对他来说,这一生可能有很好的期待。如果找到了,失去了,他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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