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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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质量管理,优化生产流程,强化员工培训,提升技术水平,确保产品符合标准,增强市场竞争力。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实施意见”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加快促进我市产品质量全面提升,增强"XX品牌"的影响力和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有力推动XX综合经济实力实现新提升,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XX,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

(一)开展对标达标行动。组织全市各类企业认真学习中国质量奖获奖企业、世界一流企业及德国、日本等对标单位的先进标准,找差距、补短板,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每年组织5家以上企业参与省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对获得发布的企业在省3万元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我市再给予3万元奖励。

(二)加强先进标准研制。对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在省每个项目分别资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基础上,我市每个项目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到2025年,全市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达到100项以上。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主持起草的企业,积极争取省资金支持,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承担国家级、省级"系列技术标准创新族"的产业链企业,在省20万元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我市对每完成1个相应级别的标准化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3万元奖励。

(三)助推标准化示范建设。对承担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的企业,积极争取省100万元资金支持。对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产业链企业,在省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我市对每完成1个相应级别的标准化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3万元奖励。对在XX设立国际、全国、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并承担秘书处工作(满一年)的单位,分别一次性资助50万元、30万元、5万元。

二、创新质量管理措施,全面提升质量水平

(四)学习先进管理促提升。组织我市列入世界一流培育范围的企业,积极参加省组织的对标活动,认真学习中国质量奖获奖组织、世界一流企业及德国、日本等对标单位的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形成自身质量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引进德国、日本等国家的质量专家担任质量高管,指导我市企业加强质量控制,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五)创新管理模式提质量。组织企业学习宣贯《质量诊所管理规范》省地方标准,强化企业质量管理创新意识,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分级诊断活动。鼓励引导我市主导产业重点培育企业,全部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应用适合企业发展的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全面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建立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规范,到2023年底,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全部设立首席质量官。

(六)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求实效。结合我市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的特点,全面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帮助小微企业开展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三大体系提升,每个县(市、区)每年至少培育5个以上优秀案例。到2025年,帮扶小微企业不少于300家。

(七)培树质量典型和工匠标杆。遴选优秀企业家进行重点培育,组织参加多种形式的卓越绩效管理培训,发掘"专注品质、追求卓越、诚信守约、履责担当"的企业家典型,进行宣传表扬。开展"XX工匠"选树、劳动和技能竞赛、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管理创新、质量改进提升等活动,引导激励企业职工练就工匠本领,培育更多"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劳动模范和优秀工匠。推动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加强质量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鼓励职业院校主动吸纳行业龙头企业参与专业规划、课程设置等,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开展订单培养。

三、加强科技赋能引导,全面推动经济发展质量提升

(八)推动产学研资深度融合。结合XX科技与产业发展基础,围绕现代产业体系和25个重点产业链,开展质量领域基础性、原创性研究,组织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群体突破。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落实研发费用支出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针对行业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在市级科技计划中给予最高100万的资金支持。支持我市企业与国内外大院大所、龙头企业合作,在XX转化一批高水平成果,形成一批重大战略新产品,打造一批新技术集成应用示范场景,单个项目在市科技计划中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九)加快工业设计发展。支持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作品被应用到企业取得经济效益(含增加值、产值、税收)的分别给予5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IF国际设计金奖、红点之星、红点至尊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金奖的,每项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积极争取省100万元资金奖励,达到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标准的,再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

(十)推动专利转化。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做好申报工作,择优向省推荐实施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力争到2023年底,实现我市主导产业全覆盖。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充分利用中央财政350万元专项资金,转化专利1500件以上。

四、强化质量基础支撑,全面提升服务能力

(十一)做强检验检测机构。在特色产业集群开展以检验检测机构为依托,有机融合检测、标准、计量、认证、知识产权等要素资源的协同创新服务平台试点建设。积极开展检验检测行业标杆培树活动,助力我市检验检测机构做大做强做优。按照省部署安排,组织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和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对获批筹建的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积极争取省500万元资金支持。到2025年,我市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达到9家。

(十二)强化计量支撑保障。围绕5个主导产业、25条重点产业链、46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开展产业计量基础能力提升行动,建立一批急需的先进计量标准,依托省计量业务应用平台,聚焦全市制造业领域"测不了、测不全、测不准"痛点和"卡脖子"技术难点,加强应用性、创新性、前瞻性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增强促进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能力,积极争创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为"XX制造"提供计量测试服务。到2025年,建立、提升改造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项。

(十三)推进高端质量认证。加大对高端质量认证机构监管与服务力度,优化认证市场供给,引导企业采用绿色、低碳、有机产品和优质新产品等高端品质认证。积极组织外贸企业参加国际认证培训与咨询服务,促进我市优质产品更快进入国际市场,每年培训服务企业200家以上。

(十四)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推进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扩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覆盖面,不断优化"一站式"服务体制机制,在推动XX县市场监管局和XX镇市场监管所2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基础上,拓展xx县市场监管局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筹建工作,全面展开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建设。深化"质量服务企业行"活动,组织更多的质量专家和技术机构深入企业主动服务,活动范围向规模以上企业和中小企业延伸,2023年开始,每年服务企业600家以上。

五、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全面推动xx品牌影响力提升

(十五)加强xx品牌培育。探索区域公共品牌、开展制造业高端品牌和农业品牌培育,实施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到2025年,打造15个农业区域公用品牌、12个农业企业品牌、10个高端农产品品牌,重点培育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各类展销会、博览会等活动,在主流媒体及互联网平台等宣传推广xx品牌,提高自主品牌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十六)推动质量联动提升。发挥产业链"链主"企业在技术、标准、质量、品牌等方面的带动作用,将相关企业纳入共同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质量技术联合攻关和质量一致性管控,提升关键环节、领域的质量管控水平和竞争力。发挥中央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主力军作用,依托产业链条,通过提升上下游零部件、原材料和附属产品供给质量等方式,实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特派服务团制度,带动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加强对我市县域特色产业聚集区帮扶指导,积极参加"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创建工作,对每家新获得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的积极争取省50万元资金奖励。

(十七)培树质量标杆企业。将我市列入世界一流培育范围的企业全部纳入争创中国质量奖培育名单。将20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全部列入省、市政府质量奖培育名单,推广质量标杆企业典型经验。到2025年,累计培育省政府质量奖企业15家以上。

六、完善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十八)加强综合监管。加强"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年度随机抽查企业占比3%以上。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加强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和比对分析,对问题较多的区域产品开展专项整治。对新设立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给予1至2年包容期,实施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

(十九)突出重点监管。运用省建立的农产品、食品、药品、重点工业品等重要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深入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坚决守住质量安全底线。农产品质量监测、食品抽检、药品监督抽检合格率分别保持在98%、98%、99%以上。

(二十)严格执法打假。深化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和"打假保名优"等专项行动,强化对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等品牌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七、凝聚工作合力,全面提升协同联动能力

(二十一)完善协调机制。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强对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质量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完善部门协同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明确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企业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十二)优化激励政策。各地要完善产品质量提升资金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市级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梳理全市质量激励奖励项目,建立质量激励奖励项目动态优化清单,对每年研发投入强度位居全省前10、前20、前30的县(市、区),分别奖励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

(二十三)强化考核问效。加强对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的跟踪问效,加大产品质量在质量工作考核中的权重,按照省考核工作部署要求,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

(二十四)营造浓厚质量氛围。充分利用质量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标准日等时间节点,推动质量文化活动进企业、进园区。在主流新闻媒体推广宣传质量标杆先进事迹,对典型质量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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