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汇编12篇】
全面从严治党要加强制度建设,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提升党员干部素质,确保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真是任重道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 篇1
为切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我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依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及青岛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现结合学院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教育部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问题导向,细化实化措施,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带头维护核心对党忠诚,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接受党内监督,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发挥好“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为实现学院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把学院建设成为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优质高职院校,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党委领导班子责任
(二)从严抓管党
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强化主责主业意识,将管党治党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突出政治引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每年组织对全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以及各党总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促进责任落实。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山东省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坚持党委集体领导,规范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按规则议事,推进民主集中制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明确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的职责权限,构建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各二级学院要坚决贯彻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落实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机制。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年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党总支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1个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以适当形式为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和所在支部党员讲党课。坚持和完善党务公开等制度,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建设正气充盈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党内谈话、述责述廉、函询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主动接受和鼓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夯实基层基础。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牢固树立大抓基层、抓好基层的鲜明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建设过硬党支部为抓手,突出政治功能,把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基层党支部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用好“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等新载体,推动党的建设在线化数据化。每年召开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研讨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不少于2次。
完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党章党规,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我院党建工作总体规划、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已经建立并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对明显的制度缺失,抓紧建章立制弥补漏洞。同时,要健全完善推动制度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三)从严抓思想
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学习领会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等权威读本,扎实组织开展日常学习、轮训培训、专题研讨、宣传阐释。
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实现党员干部学习活动的全覆盖,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学院党校、思政部等培训主渠道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入挖掘先进模范人物事迹,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深入实施理论惠民工程,引导全院师生特别是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党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处级领导干部每年利用专题网络平台学习不少于50学时。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党内重大思想理论问题分析研究和情况通报制度,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强化互联网思想理论引导,批驳错误思潮,巩固和发展主流意识形态,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充分发挥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校报、广播站等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氛围营造的作用,把好学院媒体的政治关、思想关、质量关,严格新闻宣传、校园文化活动、报告会等审核审查报批制度。
(四)从严抓执纪
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防“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始终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特别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落实、事关全局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要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督促党员干部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自觉坚持和维护“四个服从”,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在行动上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党组织原则、不服从组织安排以及搞非组织活动的问题。
严明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始终坚持一切出于公心,一切为了事业,一切按规矩办事,把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作为党员干部行为底线,督促党员干部克己自律、严守底线,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违反各项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用好党组织纪律处分权限,强化对党员的管理监督。
(五)从严抓治吏
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真正使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各方面、全过程。
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党委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突出政治标准,真正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议事决策水平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整体功能。
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认真落实“凡提四必”用人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倒查机制,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健全纪委廉政审查、组织部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干部档案核查机制,定期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自觉防范和纠正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零容忍”。
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围绕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培养干部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精准度。加大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日常管理监督,探索建立部门一把手履职表现动态监测机制。围绕干部履职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前移监督关口,注重通过巡察自查、经济责任审计、信访举报等监督渠道发现问题,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作用。
(六)从严抓作风
把作风建设作为永恒主题,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推动党风政风校风持续好转。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深化“四风”整治,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把纠治“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加强端午、中秋、元旦、春节等关键节点的检查和提醒。坚持重心下移,着力解决发生在师生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对巡察自查、信访举报和执纪审查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优先查处,优先通报。
激励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健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容错纠错机制、澄清保护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建立健全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机制,加大“慵、懒、散、浮、拖”整治力度,加大对重要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力度,严肃治理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加大对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方面典型的发现宣传推广力度,营造敢于创新善于创新的浓厚氛围。
推动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改进联系群众方式方法,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干部群众谈心、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始终保持党员干部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七)从严抓反腐
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定不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强化责任落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等工作,每年对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制定目标要求、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
强化执纪问责。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各位纪委委员的作用,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监督执纪问责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支持纪委持续“三转”,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履行职责,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为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强化自查自纠。主动接受市委和市纪委的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做好意见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开展自查,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落实巡察自查整改责任,狠抓问题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自我检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尚未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常抓不懈,务求实效。
三、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八)党委书记责任
抓班子,带队伍。牢固树立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严抓严管,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同班子其他成员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责任落实情况,坚决纠正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消极抵触等问题。
抓谋划,聚合力。主持研究学院党的建设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主持制定党的建设相关制度规定,统筹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推进措施。定期听取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部)抓党的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至少主持研究1次党建工作,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每年至少听取1次各党总支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经常听取纪检监察、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不足。
抓责任,促落实。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每年与领导班子成员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及时发现、提醒、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九)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履行“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的业务工作和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全面负责。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委书记共同抓好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落实,经常研究、布置、检查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并定期报告。每年与分管部门和联系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同志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及时发现、提醒、纠正其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强化统筹配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定期研究推进措施。统筹协调分管部门工作力量,配合支持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研究解决分管部门和联系二级学院的热点难点问题。
加强督促检查。每半年听取分管部门和联系二级学院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专题汇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定期约谈分管部门和联系二级学院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督促分管部门和联系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应付的责任。
四、纪检监察部门责任
(十)强化组织协调
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支持配合市委巡察工作。
(十一)强化监督检查
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上级重大决策落实情况及学院党委决定执行情况,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进行廉政谈话、述责述廉。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开展纪律教育,强化警示教育。
(十二)严格执纪审查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问题,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应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对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按规定调查处理,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利。
(十三)依纪追责问责
协助党委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不落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该问责而不问责的,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营造浓厚氛围。
五、党委工作部门责任
(十四)办公室责任
根据党委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工,协助抓好各项任务落实,配合起草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工作报告,协助组织安排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落实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有关事项,加强对各党总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委会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督促主体责任落实落地、生根见效。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办公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等。
(十五)组织部门责任
抓班子,强素质。着眼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并落实教育培训规划。突出理想信念教育,着力提升干部的专业能力、专业精神;贯彻落实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注重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抓基层,打基础。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统筹推进各党总支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等。
(十六)宣传部门责任
加强理想信念宣传教育,深化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学习研究宣传,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党组织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宣传党组织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展成效和正反典型,巩固壮大主流舆论,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指导协调做好新闻宣传、对外宣传、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网络文化建设、舆情信息等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宣传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等。
(十七)其他党委工作部门责任
统战部、党校、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等部门,要把从严从实推进党的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切实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研究推进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搞好年度任务和责任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并作出安排部署。
六、党总支责任
(十八)各党总支责任
组织师生员工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重大事项党政联席会议决策制度,集体研究决定本部门教学、科研、人事、学生事务、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细化实化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解,切实压实压紧责任,确保管党治党责任延伸到基层,落地落细、取得实效。加强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建设,指导各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通报情况,听取党员的各种意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审查各党支部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确保新党员的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统一协调,组织实施,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关心群众的疾苦,经常了解和研究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尽力解决他们的困难,为群众办实事。维护党员、群众的正当权益,同时积极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七、保障措施
(十九)严格报告述职制度
建立党总支向党委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度,各党总支每年向学院党委报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建立总支书记年末向学院党委会或纪委会现场作述责述廉报告并接受询问制度。逐渐建立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年度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向党委报告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
(二十)完善督促检查机制
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每年组织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由党委统一安排部署,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通过召开会议、专题座谈等方式,调度整改情况,推动问题解决。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督促检查、述责述廉和述职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被督查部门(单位)必须认真抓好整改。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责任倒查,对在党的建设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十一)健全协作联动机制
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学院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发挥综合协调作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加强沟通联系,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定期交流情况、总结借鉴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 篇2
为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精神,把从严管党治党提高到新的水平,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
1.深刻认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党的建设取得新的进步。但与党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相比,与全市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不符合、不适应、不到位的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把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好,把滁州的事情办好,关键要把党的建设抓好,只有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使全市各级党组织更加坚强、更有力量,才能使党员队伍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为总量冲刺全省第三,建设“环滁皆美”家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2.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党的建设全过程,坚持思想建党、制度治党,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坚持分类指导、优化功能,坚持弘扬传统、改革创新,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3.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目标。
——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明显强化,坚决争做“四个看齐”表率,奋力争当“四个自觉”模范,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组织建设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提高。
——干部作风持续改进。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更加自觉,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四风”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
——政治生态不断优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两个责任”压紧压实,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成效明显,“不敢腐”成为常态,“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充分显现,政治上的“绿水青山”进一步形成。
——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从严管党治党制度全面覆盖、织密织牢、衔接配套,刚性约束不断强化,执行力显著增强,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
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突出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的重要讲话,紧紧围绕总书记讲话中提出的“一大目标、五大任务”,在全省奋力闯出“六条新路”上走在前列,多做贡献。以尊崇党章、遵守党章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为根本任务,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学习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不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县处级以上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督学活动,定期通报中心组学习情况,每年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次),集体学习讨论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继续开展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评选工作,强化动态管理。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上1次专题党课。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等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整合资源,提升教学效果。加强宣讲队伍建设,广泛开展“送理论进基层”等活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找方法、找路径,切实做好结合文章,转化为符合滁州实际的科学思想、工作举措和发展成果。
5.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坚持“四个服从”“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强化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持旗帜鲜明、态度坚定,自觉服从服务大局,切实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持底线思维和法治思维,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重大问题必须请示报告,重要情况必须及时反映,该履行的职责必须履行,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不能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不能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不能侵犯群众权益。坚持做到懂规矩、听招呼、守纪律,自觉抵制不当言论,坚决纠正和严肃处理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和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
6.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市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人责任和党委(党组)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制度,推动督查考核规范化、常态化。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具体化和系统化。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健全网上舆情监控、预警研判、热点引导、快速反应等机制,真正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加强对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舆论阵地管理,注重网络、新媒体阵地和队伍建设。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备案制管理。
7.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重温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重要法规及省委有关实施细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制定完善党委(党组)工作规则、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等系列制度。坚持依法依规、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终身负责。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决定。
8.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开展组织生活,坚持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滁州市党员组织生活会暂行规定》,完善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员学习活动日等制度,健全《党员证》使用管理机制,推进党员日常管理全程记实,不断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立经常性的提醒和批评制度,勇于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增进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以整风精神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强化问题查摆、整改,不断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探索建立民主生活会评估评议制度,考评结果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和干部考察内容。
9.认真贯彻和全面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原则、执行标准、履行程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坚持干部档案“凡提必查”、个人有关事项“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充分发挥考察的“体检”作用,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认真抓好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相关制度落实,不断加强县级领导班子和县级干部日常管理,努力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建立倒查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凡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都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匡正选人用人之风。加强后备干部培养锻炼,优化干部成长路径,更加注重干部在基层一线的经历和实际工作中的表现,更加注重必要台阶和递进式的培养,更加注重关键岗位、艰苦环境的扎实历练,促进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10.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能力素质。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的能力,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能力,领导谋划推动落实改革的能力,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从严管党治党的能力。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开展精准化的理论培训、政策培训、科技培训、管理培训、法规培训,提高领导干部专业素养。认真落实《中共滁州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加强和改进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工作,有针对性地将具有潜力的干部放在改革发展主战场、维护稳定第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砥砺磨练。拓宽干部交流渠道,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进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滁州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县级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积极推进横向、纵向、交叉交流及关键岗位干部的交流,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11.打造“四个过硬”领导班子。以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市“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以“优化班子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提高专业化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机制,注重选拔培养熟悉宏观经济、工业、农业、金融、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干部。合理使用各个年龄段干部,优化各类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不断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把那些公道正派、胸襟开阔、严以律己,经过多岗位锻炼、领导经验比较丰富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一把手岗位上来。深入开展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大力加强党性党风教育,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12.大力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积极探索不同领域党组织设置和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制定和落实基层党建年度“三个清单”,扎实推进农村、城市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的基层党建工作。落实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五年规划,制定社区党建五年规划。规范基层党支部和党小组活动,做到组织全覆盖和工作全覆盖。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带头人,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坚持和完善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工作,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官工作,深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载体、提升服务本领。加大政策倾斜力度,落实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农村“一定三有”和城市社区“三有一化”政策,加强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工作的监管,建立稳定的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按照“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从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扎实做好流动党员工作,积极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大力宣传基层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13.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认真贯彻“两清单一办法”,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三十条”、市“二十六条”规定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瞄准问题高发易发领域,采取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严查顶风违纪行为,重点查处公款吃喝、公款赠送节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利用婚丧嫁娶敛财等突出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和问责追责力度,对查处和问责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批评,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分析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切实以党风政风好转带动民风社风转变。
14.健全干事创业、敢于担当工作机制。深入贯彻“一个结合起来,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若干意见》,着力构建“四大机制”,即建立“三看三不看”的选人用人机制、“三个保护”的容错纠错免责机制、“三不保护”的追责问责机制和澄清防范机制,打造对党忠诚、干净干事、担当有为的党员干部队伍。在健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履职尽责激励机制。鼓励积极作为、推动发展,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保持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朝气,坚决克服“多干事多犯错、少干事少犯错、不干事不犯错”的错误思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错误心态。支持攻坚克难、锐意创新,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难题,着力攻克阻碍创新的难关,积极营造主动尽责、敢于负责、争先进位的干事创业环境。支持敢想敢试、敢于担当,建立健全推动工作落实的责任链条,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作风,把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15.健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带头,自觉践行群众路线,不断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创新群众工作方法。不断拓展联系群众的渠道,认真落实调查研究、定点联系、住夜值班、住村走访、定期接访、带案下访、结对帮扶、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制度,始终从群众的角度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全面推行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认真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调研、基层联系点、定期接访群众等工作要求,不断拓展扶贫帮困联系渠道,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让困难群众得帮助,让各级干部受教育,实现助人自助、双向受益。深化党建带群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更好组织动员群众、教育引导群众、联系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6.从严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严明纪律底线,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视发挥党外人士民主监督作用,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做好对“裸官”、干部档案造假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管理监督,严格规范干部社会交往、生活交往,净化“交往圈”“朋友圈”。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全面推行党委(党组)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接受同级纪委(纪检组)评估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强化抽查核实结果的运用。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综合运用党报党刊、官微官媒、纪检监察“一端一微一报一平台”等载体,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培养良好家风。
17.扎实推进“四个全覆盖”。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突出政治巡察要求,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巡察工作制度,推动巡察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实现对市直部门单位、县(市、区)直部门单位、乡镇和重点村巡察监督的全覆盖。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将巡察成果与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挂钩。深入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着力构建以国家审计主导、主管部门协同、社会审计参与、内部审计补充的四位一体的审计监督全覆盖机制。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报告、移送和整改督办等重点环节制度,全面落实审计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把审计监督与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深入推进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全覆盖,严格按照岗位范围和任职年限要求,有效实施交流轮岗,做到常态化。深入推进制度规范全覆盖,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扎紧扎密制度笼子,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18.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突出惩治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司法不公等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
19.完善纪律检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纪委(纪检组)的监督作用,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工作任务,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派驻纪检机构建设,全面实现市本级和县(市、区)纪委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两个全覆盖”。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全面落实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市委管理企事业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推进县及县以下纪检体制改革,探索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和村级监督委员会建设,在党委换届中实现乡镇纪委书记专职专责、聚焦主业。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推动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规范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建立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反腐败协调领导工作机制,加强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有效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优势,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
20.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按照制度治党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按序时进度落实各项重要改革举措。推动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法定范围内履行职责、在法定程序中行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鼓励基层改革创新,探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等制度,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务实管用的制度成果。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规律认识,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对基层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党建工作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完善、加以推广,打造党建工作的特色品牌。
三、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保障措施
21.全面落实和强化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必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纪律检查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按照“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各级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各方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经常听取党建工作专项汇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按规定向同级党委全委会进行专题汇报,接受委员质询、评议,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聚焦主责主业,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各级党的工作部门要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22.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报告和检查制度,采取专项督查、点评通报等形式加强工作督导,推进工作落实。坚持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探索在市直单位、市属高校、市属企业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逐步推进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全覆盖。党委常委会应当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党建工作重大问题,每年至少向全会和上一级党委专题报告一次抓党建工作情况。
23.实行严格的工作考核和问责。严格实行党建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组织实施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加强对县(市、区)、市直部门党委(党组)及其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完善问责制度,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管党治党不到位、不尽责的,及时诫勉、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
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工作举措,市委有关部门要制定配套实施办法,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统筹协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 篇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据城阳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城发〔2016〕6号),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证。党风廉政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委担负主体责任,纪委担负监督责任。要深刻理解“两个责任”的内涵与要求,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关系。党委主体责任是全方位的责任,既包括主体责任的内容,也包括全方位的监督职责;纪委监督责任既是主体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相对独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委、纪委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主动肩负起“两个责任”,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落实“两个责任”,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归口管党风廉政建设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责任、知责明责,履责尽责、查责问责,细化内容、层层压责,通过严格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使落实“两个责任”纵到底、横到边,推动全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一)责任内涵
党委主体责任,包括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三个层面,是指党组织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责任。各级党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建立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形成党组织全面负责、主要负责人自觉尽责、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的工作机制。
(二)责任主体
1.街道党工委对辖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人大工作处、办事处、企业服务中心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既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抓好分管、联系部门、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又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工作中。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廉洁政府建设。
3.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三)责任内容
1.党委领导班子的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将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研究确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督促指导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组织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
2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好正确用人导向,切实选好用好干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违纪行为,着力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从严正风肃纪。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从严查处庸政、懒政、怠政问题,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领导和支持执纪审查工作。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下简称“三转”),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和支持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统筹协调各方支持纪委执纪审查,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5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实行党委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6加强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违纪滑向违法。
7加强巡查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主体责任,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增强巡查监督实效。
2.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负总责。在组织领导和落实党委领导班子责任同时,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要求和督促所管方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规定。
2管方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确保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督落实。加强对工作推进和落实效果的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4抓管带。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督促改正。
5作表率。带头遵守党章党纪,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
3.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
1抓分管。在积极参与落实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的同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明确要求和督促分管方面抓好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抓细化。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方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压实责任。
3抓落实。加强对分管方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明确要求、强化指导,确保落实到位。
4抓管带。加强对分管、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改正。
5作表率。带头遵守党章党纪,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
三、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一)责任内涵
纪委监督责任包括纪委、主要负责人和纪委分管负责人三个层面,是指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协助同级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提醒党员干部履职尽责。
(二)责任主体
1.街道纪工委在区纪委和街道党工委的双重领导下,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监督责任,对纪工委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2.街道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组对巡查结果负责,巡查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人员承担相应责任。临时设立的监督检查组织,对所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结果负责,参与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3.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纪委、纪检委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监督责任。
(三)责任内容
1.纪委责任
1加强组织协调。根据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向同级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协助党委发挥好反腐败协调机制的作用,统筹谋划、分解落实好工作任务,开展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推动任务落实。督促指导下级纪委落实监督责任。
2严格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和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深化作风监督。针对本单位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4严肃执纪审查。加强信访举报和网络舆情等受理工作,完善问题线索管理机制。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把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经常使用起来。突出惩治重点,加强执纪审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5推动源头治理。协助党委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时发现体制、机制和管理中的问题,进一步督促解决,强化源头治理。针对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对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6加强自身建设。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持续深化“三转”。落实自身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能力建设,抓好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内部监督,防止“灯下黑”。
2.纪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履行领导责任。在组织领导和落实纪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同时,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
2强化组织推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加强对全局性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向党委提出意见建议。对重大违纪案件,在报告同级党委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3加强教育监管。加强对纪委工作人员、下级纪委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督促整改。
4强化监督效力。把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融入工作各个方面,坚持精准监督,加强过程管控,提高监督效果。
5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章党纪,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
3.纪委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1强化工作指导。在积极参与落实纪委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同时,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履职尽责。坚决贯彻执行纪委集体决定,加强对分管方面工作的领导,督促指导其认真履行职责。
2加强日常监管。对分管方面党员干部经常教育,定期进行廉政谈话,对倾向性问题约谈提醒、督促整改。
3提高监督实效。抓住突出问题,强化过程管理,并对监督结果负责。
4自觉接受监督。带头遵守党章党纪,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看齐跟上意识,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的组织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全街道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日常工作由街道党政办公室、纪工委分别承担,主要负责统筹计划、组织安排和检查考核等。各级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逐级制定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书。领导班子成员岗位或工作分工作出调整的,须在1个月内重新制定个人责任清单。“两个责任”工作机构要每季度调度工作进展情况。
(二)实行履责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街道党工委每半年听取街道纪工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社区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社区纪检组织每年年底前向街道纪工委、社区党组织报告年度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落实街道党工委、纪工委主要负责人同下级党组织书记、纪检委员廉政谈话制度。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同党组织成员廉政谈话制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年初结合年度任务,年底由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各社区、事业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检查和考核,形成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区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责任,在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同时,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要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问责力度,倒逼“两个责任”落实。要分类建立健全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档案,将制定下发的制度规定和监督检查等情况记录在案,全程留痕,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
本意见对党委的规定适用于街道党工委,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党组织,对纪委的规定适用于街道纪工委,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纪检组织、纪检委员。
各社区、事业单位党支部、纪检委员要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清单,于5月底前报街道党工委、纪工委。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 篇4
第一,全面从严治党统领《条例》始终。
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系统工程。“全面”意味着党的各个领域、各项活动的全覆盖,既包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也包括党的重大决策、执行及党内监督、问责的各个环节。“严”字以高标准明确行为指向和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逾线既查,动辄则纠。《条例》紧紧扣住“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题:
在修订动议上,全面从严治党是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一个重要目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人民团结一致、奋斗前进的主心骨。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维护党的权威性,必须着力建设一支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加强党内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修订《条例(试行)》是发挥“党的制度建设”保障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
在任务设定上,党内监督突出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软肋,直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做出了重要的制度安排。
在监督内容上,党内监督主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监督关口前移,把纪律挺在前面,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具体的监督制度设计,无论是巡视巡察制度、干部考察考核制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还是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等都是围绕着“全面从严治党”予以运行的,可谓方向明确,指向清晰,实际可行。
第二,抓住“关键少数”,实现以点带面。
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不但不能免于党内监督,而且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和“关键少数”。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是党内“重点监督”的“重中之重”;同时,主要领导干部中的“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党内监督必须抓住重点,突出高级领导干部的“示”和“范”的作用;强调“关键少数”的“领”和“导”功能,才能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各级领导干部不但是监督的重点对象,更是推动监督各项制度落实的重要推动力。《条例》明确中央领导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同时,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也是党内监督实施的主体。《条例》规定“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有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这就明确了党中央的领导职责;党委(党组)书记、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的监督职责,保证了“高级干部”“关键少数”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开展监督的积极性。
第三,多种监督并重,完善监督体系。
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党内监督只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才能实现监督的无例外、全覆盖。而党内监督体系的形成也是党内监督制度成熟的重要标志。《条例》对监督体系的规定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实践中的重要经验和成果的总结,并实现了向制度层面的升华。一是正向的“引导激励”与严格的“监督约束”有机结合,实现两手抓,双向着力。《条例》明确,“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信任是基础,监督是保障,《条例》注重“信任”这一党组织选任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前提,这也是各级领导干部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的动力和基础;同时也重视对于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过程的监管,有力的监督是保障各级领导干部在长期的权力运行中不误入歧途的重要保障。二者是不可或缺,相辅相成,互相配合,互相支撑的关系。二是上中下联动,实现上级、同级、下级三级同时发力,合力监督。《条例》“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这就从党的组织原则的高度,构建了不同级别党组织、同一级别党组织以及党员与党组织之间相互监督的制度安排,为党内监督体系从“上中下”三个维度搭建了主要的体系框架。三是党的各级组织和个人层层相关、环环相扣,实现无缝隙监督。首先,《条例》肯定了领导干部的自我修养、自省自察的自觉性和能动性的发挥。提出“加强自我约束”的要求。其次,《条例》构建了由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体系。提出“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由此,通过“自我监督”、“全面监督、专责监督、职能监督、日常监督和民主监督”实现了无缝隙、全覆盖完善的监督体系。特别是《条例》专门就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强调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了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身居要职,身体力行对下级领导干部及普通民众有重要影响。所谓“官风如疾风,民风如草芥”,风吹之处,草倾一片。只要党中央带头严以律己,自觉地接受监督,以上率下,必会实现党风纯正,干部清正,民风淳朴。此外,《条例》也完善了“以下促上”的“日常监督和民主监督”。“日常监督”使党内监督职责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真正覆盖到党组织的最基层,为保障全面监督、有效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而“民主监督”是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要实现党员的民主监督,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具体到党员个人,要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不断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 篇5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指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要求,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两个责任”的提出和深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验的新概括,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
牢牢把握“两个责任”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管党治党是全党共同的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进行好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建设强。不管党、不抓党就有可能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结果不只是党的事业不能成功,还有亡党亡国的危险。这些重要论述深刻启示我们,管党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使命所在。我们要真正担当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党组)书记要管。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抓好党建是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职责所在,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是本职,抓好党建是称职,不抓党建是失职。党委(党组)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我们要增强管党治党的意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纪委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是党章规定的职责。党章明确规定了纪委的主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用“监督执纪问责”六个字作了概括,并对纪委履行职责提出了要求。这些重要论述,是对纪委地位和作用的清晰定位,是对纪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的有力指导。各级党委要自觉接受纪委监督,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职责。各级纪委要更加自觉坚持党委的统一领导,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
落实“两个责任”关键靠担当。领导干部是否有担当精神,是检验政治品质和党性觉悟的试金石,也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关键所在。为什么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还是一些领导干部为人情所困、为利益所惑,怕结怨树敌、怕引火烧身,说到底还是私心杂念作怪,缺乏党性和担当。我们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两个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坚决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两个责任”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必须以党章党规为遵循,以“四个意识”为标尺,以正风肃纪为重点,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全面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地生效。
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担当。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责任清单,抓住关键点位发力,做一名“真抓党建、实抓党建、严抓党建”的书记。带头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大正向激励力度,严格标准、选贤任能、规范程序,真正把政治强、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为广大党员作出示范。带头强化党内监督,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带头接受班子成员、同级纪委和党员干部监督,示范带动其他领导干部接受监督。带头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做廉洁从政的表率。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整治“四风”,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推动党的作风全面纯洁起来。
党委(党组)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党委(党组)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班子成员既承担集体领导的责任,又承担个人分工的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管党治党意识,找准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对班子集体领导负责,对所分管领域负责。要担当协助书记之责,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行使集体领导权力,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协助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好主体责任。要担当管理监督之责,把管党治党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管党治党工作情况。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早提醒、早纠正。要担当风险防控之责,盯住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严明纪律、完善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要担当以身作则之责,坚持严字当头,严守从政之道,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信条,从修身、用权、律己等方面“练好内功”,在本职岗位上真抓实干,在实践中修炼自己。
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种好“责任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责无旁贷。从我们党的制度设计看,监督的本质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纪检工作的实质是保护党员干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和责任意识,强化监督执纪,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要聚焦主责主业,纪委要回归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集中精力抓好主责主业,从根本上解决好主次不分、力量分散、越权越位等问题。要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深做实做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升运用“四种形态”的思想政治水平和运用政策策略能力,以运用“四种形态”的新成效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要加强纪委机关自身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保持队伍纯洁,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廉洁自律意识,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上下功夫,为全省党员干部作好表率。
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强大合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前者是“牛鼻子”,主体责任里就包含着监督责任,但两者又是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的。离开党委的坚强领导,纪委的监督作用就难以发挥;没有纪委的监督执纪,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也难以抓实。我们决不能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也不能只强调主体责任而推卸、弱化监督责任。一方面,要完善“党委主责、书记首责、纪委专责、党委成员和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细化、落到实处,发挥各方优势,增强工作合力;另一方面,要完善协调保障机制,包括涉纪问题线索互通共享机制、纪律教育齐抓共管机制、执行纪律处分联动机制、纪律工作考评和问责常态化机制等四项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带头示范,按照“书记抓、抓书记”的思路,建立纵向覆盖市、县、乡、村各级党组织,横向覆盖人大、政府、政协和各部门党组、机关内设机构的“网格化”责任落实体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采取约谈、述职、督查、追责等有效方式,把责任传导压实给下级书记,使责任体系切实发挥作用,见到实效。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 篇6
关于从严治党的一些建议
一、抓好三个群体的教育管理
1、抓好普通党员这个基础群体。
普通党员是我们党干一切事情的基础,没有他们,一切都无从谈起。所以,从严治党的第一点就是抓好这个群体的管理。
普通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一是把党员身份当成找工作、晋升的优势条件,而不是当成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带头的推动力;二是对党组织的各种活动比较反感,特别是对于一些从事业务工作或者企业的同志,通知他们学习、搞组织生活、交心得体会,感觉好像是没事找事,扰乱了他们的正常工作,不是很配合。有些党员甚至连党费都不愿意交,尤其是在现在这种经济收入不是很好的状况下,要屡次动员,收党费的同志说很多好话才交;三是党员们普遍没有归属感,觉得党组织平时想不到他们,搞学习、有工作任务的时候才想到他们。
建议:一是通过教育树立他们的“身份意识”。可以采取一些党员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比如这此次我们看的纪录片《信仰》,很多同志都看得热泪盈眶,真的被那种对党的信仰触动到了。比如让党员去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把党员志愿活动真正开展起来。二是要严肃组织生活,要监督每个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同时,要真正让党员参与党内事务,重大决策要征求普通党员意见,做好党务公开。要让每一个党员都知道自己是有组织的,是要履行党员权利义务的。
2、抓好领导干部这个核心群体。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领导干部中绝大多数是党员,也是党员中的优秀人员。
领导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绩观有偏差,讲当前不讲长远、重业务不重党建;二是为官不为,贪图安逸;三是工学矛盾突出,很难达到培训要求。
建议:一是考核评价干部要更加科学,要对一些看似政绩不明显,但是沉得下去,能踏实干事、为民服务的干部有一个公正的评价;二是干部梯队培养要加强,要把任现职干部对后备干部的传帮带作用发挥出来;三是要把以工带学和脱产培训结合起来,实现工作学习两不误。
3、抓好党组织书记这个关键群体。
党的具体工作,还是靠他们。
党组织书记队伍存在的问题:一是党建工作水平不高,很多书记是半路出家,以前是业务干部,理论水平也比较有限;二是对党建工作重视度不够,心里都认为党建工作是虚的,反正就靠写写材料,抓得不实;三是组织部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的覆盖面还不够大,特别是很多基层书记没有参加培训的机会。
建议:一是要严格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主要是基层党组织,不能觉得党组织书记是个闲职,把能力水平不高的干部安排在这个岗位上,组织部对此应该严格监督把关;二是加强对党组织书
记和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至少一年要有一次培训。
二、把党务工作的“虚口号”转化为“实指标”
党建工作在大家心里都是“磨嘴皮子”的,不像业务工作有那么多必须完成的指标。很多党组织平时不做什么事,到了检查考核的时候写一个漂漂亮亮的总结,准备一大堆工作资料,也就应付了事。
所以,要真正从严治党,从严的考核是必须的。而从严的考核也就必须要科学的、严格的、可操作的考核指标。
建议:1、把党建工作的指标尽量量化。比如:党员学习一年多少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一年多少次、与党员的交心谈心一年多少次、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一年多少次、干部培训一年多少次等等。
2、可以推行项目化的考核办法。一个党组织一年可以
设立1-2个党建工作项目,向上级党组织审批立项,然后根据项目方案、步骤进行推进,最后通过项目推进的程度、效果、党员群众评价等进行综合评分考核。比如:我们市政局在群众路线中开展的“城市管理大家谈社区院坝会”就可以搞成一个项目,建委创立的“红心驿站”也可以搞成一个项目,这些项目是实实在在的,党员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取得了明显效果的,不是写个总结,做些文字材料就反映得出来的。通过这种形式来考核,更实在一些。
3、党建工作是否可以跟民调一样,作为一票否决的考核项目。
三、要在敞开大门、服务群众上下功夫
从严治党,说起来是党内的事,但归根结底是为了让党更好的服务群众,所以在从严治党的过程中,群众的监督、参与和评价是非常重要的。
建议:1、从全区的角度建立接待群众、处理群众投诉的制度。改变现在各个部门各自为政、互相推诿,缺乏统筹的局面,同时,对接待群众态度生硬,对群众投诉不认真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还是要有惩处机制。
2、探索更为科学有效的民调方式。民调不能100%说
明问题,但也不能不要,这毕竟是体现群众对党的工作满意度的重要途径。但怎样让民调选择的群体更科学、设置的问题更合理、参与民调的人员素质更高、民调结果的适用更有效,这些应当是我们在从严治党中应当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3、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适度的做好宣传。可能我们现在的宣传力度并不小,比如我们局里,一年宣传了几十次,但群众对我们的工作好像还是不够了解。这是我们宣传的方向和阵地出了问题。我们大多是在简报上宣传,在市、区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宣传,但其实老百姓现在很少看这些,基本上是领导在看,我们应当探索老百姓喜欢的,比如网络宣传、进社区宣传等方式,并把度把握好,把角度选好。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 篇7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结合XX党支部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准确把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紧紧围绕党建工作“内涵质量提升年”主题,在推进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建统领、先进带领、文化引领新优势,为开创XX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明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基本原则。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定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带头维护核心对党忠诚,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接受党内监督,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发挥好“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做到“四个服从”“五个过硬”,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二、重点工作
(一)从严抓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
坚决维护核心对党忠诚。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政令畅通。
严肃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要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党组织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要严格执行党章党规,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工作安排,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要定期分析研究,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工作安排部署;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推动制度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二)从严抓思想建设。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
深化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严格落实上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集团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全面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认真对照检查,切实抓好整改;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权,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认真抓好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强化互联网思想理论引导,批驳错误思潮,巩固和发展主流意识形态,对发现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不力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问责,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
强化日常理论学习。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推广“学习强国”学xxx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政治理论水平;着力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定期开展日常学习、专题研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学习领会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等权威读本,联系实际组织学习党史、新中国史和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突出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三观”,与上级党组织要求保持一致、与企业核心利益保持一致;突出爱国、爱党、爱企、爱岗重点,深入实施理论惠民工程,推进党的理论知识普及入车间、到班组,引导党员干部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定政治理想信念。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首要任务,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展红色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三)从严抓纪律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围绕“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四个方面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防“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五个绝不允许”,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督促党员干部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自觉坚持和维护“四个服从”,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在行动上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组织原则、不服从组织安排,以及搞非组织活动等问题。
严明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始终坚持一切出于公心、一切为了事业、一切按规矩办事,把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作为党员干部行为底线,深化教育倡廉、读书思廉、阵地传廉、警示促廉、典型导廉、活动兴廉、环境育廉、家庭助廉“八廉”工程,督促党员干部克己自律、严守底线,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违反各项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从严抓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教育、从严监督,把严的要求、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始终。
突出加强班子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执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严肃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强化执行抓在手上,全面打造“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招数、作风上过得硬”的坚强领导集体。
突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立足实际,注重在业务骨干、基层一线及青年员工中发展党员,把骨干发展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从严抓好党员日常管理,坚持积分量化、过“政治生日”、创先争优、包片抓点等工作,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完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机制,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
突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全员岗位培训,按照相应层级和岗位能力与素质的要求,有针对性、有计划、分阶段实施相关专业培训,促进员工素质提升和岗位成才;推进技能职务岗位建设,构建人才发展多通道体系,实现人才成长从“双通道”到“三通道”的转变,保证各类人才干事有舞台、成长有通道、发展有空间。
(五)从严抓基层基础。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聚力深化“三基”建设,在打牢基础、补齐短板上下功夫,推进党建质量再上新台阶。
推进“标准化+”党建品牌创建。巩固完善“三型九化”党建工作体系,要立足本单位专业特点,提炼创建内涵深、叫得响,措施硬、硕果实的党建突破项目;实行党员干部包片抓点制度,班子成员要联系1-2个车间、科室创建党建示范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身边无事故”、“党员突击队”等创新创优创建活动,真正将党建成果转化为发展成果。
加强过硬党支部建设。对照“领导班子过硬、党员队伍过硬、党内生活过硬、基础保障过硬、发挥堡垒作用过硬、党建品牌过硬”标准要求,对标对表进行自查自检,对查出的问题,逐条制定改进措施、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党支部持续过硬。
(六)从严抓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作为永恒主题,坚持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驰而不息纠“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深挖细查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重点关注公款吃喝、旅游、违规发放薪酬、滥发福利和津贴补贴等行为,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把纠治“四风”抓深抓实;定期对各部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进行抽查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抓住典型,严肃处理。
完善机制严考核。强化重点工作督察督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慵、懒、散、浮、拖”整治力度,对工作不落实、慢落实、选择性落实、象征性落实的部门和个人,公开通报曝光,严肃追究问责。抓住惩戒问责这个关键,倒逼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七)从严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会议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格“两个责任”,推动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再提升,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压实“两个责任”,增强管控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签订落实责任书,通过约谈、述职述责、检查考核等措施,传导压力,压紧压实,形成上下贯通、逐级负责的责任链条,加大问责力度,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强化执纪监督,增强防控力。加大监督力度,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物资采购、资金回收、工程建设、劳动用工、薪酬分配、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加大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力度。
筑牢思想防线,增强预控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党纪,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深化廉洁从业教育,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以反面典型案例为教材,开展集中性和经常性教育,防微杜渐、警钟常鸣,弘扬清风正气,形成崇尚廉洁的浓厚氛围。
三、责任内容
(一)党支部班子责任清单
(1)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上级党委有关要求,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和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3)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决策等事项。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5)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
(6)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7)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至少安排12次专题学习。
(8)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持之以恒反对“四风”。
(9)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二)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
(1)带头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
(2)每年主持召开专门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会议不少于两次,做到重要工作靠前指挥、具体主抓。
(3)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管理监督,每年与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分别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压实主体责任。
(4)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
(5)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
(6)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按时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8)带头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9)主动接受和支持纪检组织的监督,支持纪检组织对发生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纪律审查,对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和纪检组织沟通,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
(10)每年向上级党委报告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支部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分管范围内落实管党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之中,对分管范围内的管党治党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每年对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廉政谈话。
(3)督促指导分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等具体措施,抓好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
(4)加强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及时约谈,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党委报告。
(5)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7)主动接受纪检组织的监督,支持纪检组织对分管部门发生的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按程序报告。
(8)每年向党委述责述廉,报告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保障机制
(一)严格报告述职程序。党支部每年向集团公司党委报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支部班子成员结合年度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方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二)完善检查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党建工作经常性督查考核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党建考核结果与业绩、薪酬挂钩,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依据,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督导检查、述责述廉和述职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党支部必须认真抓好整改。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党的建设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严肃问责,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 篇8
一、必须充分认识当前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总的来说,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更是我们党无往不胜的一大法宝。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已经证明,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特别是在新的环境和历史条件之下,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三大战略举措之一,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是显得迫在眉睫,势在必行。可以说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其极端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党性所使。也就是说,我们党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重申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发展我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下大力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进而使我们的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二是形势所逼。也就是说,目前我们党和国家要真正经受住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外部环境“四大考验”,战胜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和消极腐败“四种危险”,关键在于我们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而实现我们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三是发展所需。也就是说,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党和国家要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顺利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在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使我们党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进而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支持和爱戴信任,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四是群众所盼。也就是说,目前我们广大干部群众企盼我们党继续坚持和践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继续保持和发扬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传统和作风”,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不移、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真正把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做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进而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简而言之,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务必站在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当前持续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思想上高度重视、十分明确、充分理解,行动上积极参与、热情支持、密切配合,落实上真抓真管、抓细抓常、从严从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持续深入有效推进作风建设,从而把我们党真正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必须坚决摒弃当前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误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各地各级党组织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着想,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切身感受到整风肃纪的成效。毋容讳言,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目前也有少数机关党员干部或多或少存在不太理解、不太适应,甚至抵触情绪,在思想认识上存有偏差甚至误区。概括归纳起来,主要存有四大误区:一是与己无关。为数不少的机关党员干部认为,当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要是机关党组织的事,不是党员干部个人的事;针对的主要是上级党政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是普通机关的一般党员干部。二是小题大做。相当数量的机关党员干部认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目前只是抓了一些鸡毛蒜皮、凡人琐事,甚至不痛不痒、无关紧要的人和事,没有抓住关键环节、重点领域,要害部门、特殊岗位,重大事情、焦点问题。三是矫枉过正。个别机关党员干部认为,当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有的时候、有的问题上,对于有关的人和事的要求与处理,有点过火过度、近乎苛刻,甚至不近人情、不切实际。四是一晃而过。少数机关党员干部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只是“一阵风”,紧一阵子之后,又会“外甥打灯笼——照旧”,因此心存侥幸心理的不在少数,对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严管狠治消极腐败,往往横不下心、较不了真、落不到底。很明显,目前我们确有少数机关党员干部甚至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与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之间还存在差距,甚至不太适应、抵触情绪。突出表现在: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执行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过程中,存在敷衍应付、蒙混过关,打折走样、变相变通,甚至明知故犯、顶风违纪,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等问题,对此,我们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务必引起高度警惕,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坚决摒弃。
三、必须深刻分析当前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偏差。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当前我们确有少数机关党员干部甚至党员领导干部,对持续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认识偏差,甚至患有“不适症”。究其原因,主要是我们有的地方单位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工作中,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偏差,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政出多门、政策模糊。突出表现在:在很多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制定执行上,存在多个职能部门重复、交叉发文,而且界限界定、标准范围不明确、不统一、不具体。二是主观随意、可塑可变。突出表现在:在很多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监督落实上,缺少刚性要求和硬性规定,存在边搞边样、变改边变,甚至主观随意性和可塑可变性。三是抓小放大、走样变味。突出表现在: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不够,不是一个声音喊下去、一把尺子量到底,而是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甚至层层调音、级级变调。四是脱离实际,方法不当。突出表现在:有的地方单位,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纠风反腐的重点不突出、要求不明确,群众热情不高、参与面不广,甚至搞党内循环;结合实际不够,甚至与实际脱节。同时没有把纠风反腐、惩贪治标与制度治本、思想治根有机统一起来,没有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统一、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尤为重要的是,没有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搞成了“两张皮”,甚至存在“为党建而搞党建”的现象。
四、关于切实加大力度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对策思考。如何将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多策并举、稳步推进。为此,笔者特提出如下五点建议: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思想引领”。通过大力宣传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全面从严治党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取得的丰硕成果和带来的正能量,积极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时代感、危机感,更加坚定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尽快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进而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二要抓好“顶层设计”,加强战略谋划。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各级党组织既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机制,又要创新工作举措,强化实践探索,还要聚焦治理重点、区分轻重缓急,及时研究解决事关全面从严治党全局、基础、长远的有关重大问题,努力做到初步治标与制度治本相结合,标本兼治,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的系统性和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强化“两个责任”,做到真管真严。各地各级党组织、党的纪检机构及其负责同志,一定要牢固树立责任理念、压实责任担子,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不当“甩手掌柜”,切实抓住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政治责任田”,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四要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全面从严治党,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都在其中、不能例外,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融入到广大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同时,又要牢牢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重点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中的组织领导作用和引领示范作用。五要明确“检验标准”,注重实际效果。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就是为了进一步拉近党和群众的距离,乐群众之乐,忧群众之忧,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所以,要坚决克服并努力消除走过场、搞形式、一阵风,甚至蒙混过关的思想,始终坚持把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期待和感受,作为检验全面从严治党效果的唯一标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检查督导,明确考核标准、严格责任追究,在不断求效问效中持续提效增效。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 篇9
近日,雁塔区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该区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紧扣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五位一体”党建总体布局,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主责主业,厘清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党组、党(工)委自身建设,提升党组、党(工)委领导能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性党组织,做到教育管理从严、制度建设从严、执纪问责从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为雁塔“争创一流、西部领先”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进一步明确了区属各党组、党(工)委对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党组、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书记是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指导分管领域开展党建工作。并对各党组、党(工)委的工作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教育管理从严
学习传达宣传责任。保证学习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分析研判责任。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掌握情况,分析问题,研判工作趋势和走向,讨论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调研,分析问题、提出工作的具体措施、方案、意见等,形成指导意见。
审议决定责任。研究确定本级党建工作目标、思路、措施、重点等。及时听取下级党组织关于党建重点工作、重大问题、重要情况的汇报、请示,对提请审议事项进行研究并做出决定。
安排部署责任。抓好党建工作任务安排部署,做到目标明确、主体明晰、要求明白。做好组织动员、协调保障,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充分发动、广泛动员、指导得力、保障有力、抓紧落实的良好局面。
夯实基层基础责任。加大农村、城市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力度,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不断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指导帮助下级党组织开展工作。着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在内容、形式、载体、制度、机制等方面创新。积极选树基层一线先进典型。加大对后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力度。
制度建设从严
督促检查、推动落实责任。落实上级部署和本级党组织确定的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工作效果。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基层党组织书记、下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专题汇报。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指出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要求。
从严选拔教育管理监督干部责任。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规范干部任免程序,真正把党性强、业务精、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等思想教育,完善各项制度,改进考核方法和手段,完善政绩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干部容错纠偏等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坚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监管中。
制度建设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党内法规制度,抓实基层党的建设。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不断细化、完善具体制度和办法,使制度更务实管用、落地生根。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明确违规处理的具体办法,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考核报告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建立完善科学考核综合评价体系,每年至少向上级党委专题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上级党(工)委的述职评议和考核监督。
执纪问责从严
执纪问责责任。支持和保障纪委加强自身建设,加快纪检体制改革创新。积极运用好“四种形态”,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从政环境。领导和支持加强纪律审查,实行“一案双查”,用问责推动党建责任落实。
为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雁塔区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推进党的建设。各党组、党(工)委和基层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党组、党(工)委和基层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及时学习传达宣传,认真组织分析研判,及时组织审议决策,安排布置党建工作,做到“四亲自、四同步”。各党组、党(工)委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责任是为党工作,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各党组、党(工)委引导各级基层党组织书记自觉落实党建主体责任,通过“一把手”抓、抓“一把手”,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坚持把群团事业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让群众组织成为党执政的坚实依靠力量、成为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贴心人。区级相关部门加强服务协调指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考核评定,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合力。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 篇10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县第X次党代会和X届县委X次、X次全会精神,推进县直机关在贯彻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走在前、作表率,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结合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主题,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机关党建“五项机制”为抓手,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1.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责任,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
做到“四个服从”,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要及时传达,带头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在县直机关落到实处。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主动请示报告。县直机关工委要加强对各部门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2.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强化会前指导、会中监督、会后整改。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抓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建立定期、随机参加县直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区纪委、县委组织部要参加指导部门党组民主生活会,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确保会议质量。建立健全组织生活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各部门机关党组织要定期检查本部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要向县委报告。
3.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
究重大问题,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必须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重要议题预告、重要决策咨询等制度,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发扬民主,善于集中集体智慧,严格按程序和规矩办事,班子成员要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维护班子团结。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公开条例(试行)》各项规定。
4.发展积极健康的机关党内政治文化。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不断强化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和政治担当。注重利用“七一”、国庆节、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党日等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机关文化活动,以良好的机关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突出思想建设基础性作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5.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推动学习贯彻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龙头作用,着力提升中心组学习质量,以中心组学习示范
带动党支部学习经常化、党员学习常态化。县直机关工委要通过专题调研、专项督导等形式,加强对各县直机关党组织开展学习情况的检查指导。充分利用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道德讲堂等学习平台,全方位对党员干部进行学习教育。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突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突出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6.持续抓好远大理想和共同理想教育。深化理想信念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传承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和愚公移山精神,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7.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引领,围绕“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党员推荐评选、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党的建设有机融合。持续开展“法律进
机关”,引导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模范。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积极引领社会风尚。
8.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建立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制度。县直机关工委要注重分析研判县直机关党员干部思想状况,每年向县委作出专题报告。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帮助机关党员干部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着力提升机关党组织组织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全面过硬
9.强化机关基层党组织职能。以提升机关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政治领导,努力把县直机关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10.加强机关基层党支部建设。深入开展“支部建设提升年”活动。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县直机关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推进机关党支部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在全区机关党组织中选树一批标杆示范党支部,完善组织生活纪实制度,全面推进支部主题党日,推动党员积分管理、党员先锋标兵、优秀共产党员评选
等,落实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1.选优配强机关党务干部。加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党组织书记一般由部门党组书记或分管人事工作的党组成员担任。健全机关党组织负责人提名人选沟通制度,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拟任人选,应事先与县直机关工委沟通。专职党务干部应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2%以上,机关工作人员较少的单位,专职党务干部不少于1人。强化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建立专职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健全党务干部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办法,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务干部的身份责任感、事业认同感、职业荣誉感和组织归属感。
12.加强党员发展和管理。严格发展党员标准,认真落实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制度,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注重培养专业化能力、专业化精神,突出“五个过硬”,增强“八大本领”。健全完善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做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探索“互联网+党建”模式,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党员教育管理优化创新。
四、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13.驰而不息整治“四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落实落地,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一些部门存在的“文山会海”等问题,持续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完善和落实作风建设督查机制,着力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中梗阻”等突出问题,促进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各部门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的情况,要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14.强化宗旨意识。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落实机关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推遂机关党组织与社区、“两新”等基层党组织建立联系点,持续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推动机关党员与生活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结成对子、志愿帮扶。
15.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和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有关要求,带头调研、经常调研,扑下身子、沉到一线,推动调查研究蔚然成风。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撰写1~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建立完善民意调查制度,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各种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大力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作风导向,
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对地方,更好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五、强化机关党的纪律建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16.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以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深化纪律教育,增强纪律刚性约束,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违纪的党员干部,严肃依纪处理。
17.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成后、治病救人方针,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经常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着力整治和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件,始终保持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 篇1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强化主业主责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强调,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局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落实主体责任是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的实际行动,是对党负责、对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的必然要求,不断强化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的意识。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二、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传导压力
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拧紧责任螺丝,强化责任传导,层层抓好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要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新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等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引导。结合党员主题活动日开展落实主体责任知识培训。(牵头单位:人教科;配合单位:纪检组、机关党委)
二是细化责任清单。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梳理细化主体责任清单,确保有职责、有任务、有标准,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局党组书记审核局党组和局属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审核分管局属单位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和实行主体责任清单备案制度和“签字背书”制度,局属单位责任清单于每年3月底前报局党组和纪检组备案,局党组责任清单按要求报市委和市纪委备案。(牵头单位:机关党委;配合单位:纪检组)
三是推行述责述廉工作。结合年度考核工作,推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述责述廉制度。探索推行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检组述责述廉,将其作为纪检组监督同级党组的有效载体和抓手。强化述廉述责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纪检组;配合单位:人教科)
四是落实专题报告制度。党组织书记要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党组织书记每半年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要求。每年1月底前,要向局党组和纪检组报告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牵头单位:局办公室;配合单位:纪检组)
五是加强日常监管。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违纪演变成违法。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要及时进行约谈、函询,督促抓好整改。(牵头单位:纪检组;配合单位:机关党委)
三、进一步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开展问责,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使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一是加强检查考核。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考核办法,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查考核重点,改进检查考核方式,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强化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对检查考核结果公开通报,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
二是加大问责力度。建立问责追究机制,规范问责程序,对不讲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四风”问题突出,或顶风违纪,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对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政治生态恶化、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对为官不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接受监督,不回应群众关切的;对不认真整改突出问题的,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是公开通报曝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敢于较真碰硬,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达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 篇12
但从实践来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党建主业失之于轻。管党治党是党组织书记的主业。当前,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存在“虚”、“空”、“飘”问题,有的认为抓党建比较虚,不容易出显绩;有的认为抓业务是‘硬指标’,抓党建是‘软任务’,抓党建会影响业务工作,要党务给业务“让路”;有的认为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甚至一次党建会都不召开。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党建工作抓偏、抓轻、甚至不抓,党心散了,人心伤了,就会影响党组织生产力、凝聚力、战斗力,最终蒙受巨大损失。
落实责任失之于软。抓党建必须抓责任制,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当前,不少党建考核仍存在“吃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现象,加之党建工作“又苦又累、经费短缺、难出政绩”,相当部分的干部不愿从事党务工作,导致基层党组织书记只挂帅不出征,当“二传手”、“甩手掌柜”,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因此,要坚持把抓党建作为考核干部的硬杠杠,促使党组织书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从严治党失之于宽。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不仅是党中央的责任,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贯彻从严治党要求。有的领导干部对“数据”十分敏感,满脑子“跨越式”、言必称“增长率”,有的只管部门工作,只求部门利益最大化,对挂钩县市或挂钩乡镇的党建工作不闻不问、漠不关心。要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好,就必须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言必信,诺必践,行必果。从严治党,既要见行动,更要见成效。只有把握从严治党规律,不断解决好从严治党面临的新课题,切实提高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才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任用干部看党建。实践表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直接关系到党建工作水平。选人用人是党委的重要职责,要坚持“赛场选马、战场点将”的选人用人导向,将抓党建工作情况与干部的提拔任用和考核等硬指标挂钩,尽可能做到考核干部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进一步落实“党委书记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真正把导向立起来。只有这样,才能让广大干部明白,干部不是跑来的,而是干出来的,要有实实在在的业绩,要被群众认可。
党建责任重追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是落实党建责任制和要求的基础。要通过建立健全述职考评和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全面推行党建工作“项目化”,实现责任落实精确化;要探索建立党建工作的倒逼机制,用好党建考核“指挥棒”,加大党建工作权重,倒逼党委书记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与自觉性。只有真正抓住落实党建责任这个关键,拽紧责任追究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才能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组织部门抓主业。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抓党建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应抓住主线、聚焦主业,突出主业,不搞面面俱到。要把抓党建作为首要职责,始终将抓党建这个首要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把抓党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从严管党治党的最新要求贯穿组织工作始终,自始至终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要把抓党建作为看家本领,做到会抓党建、善抓党建、敢抓党建,全力推进组织工作在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