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简要汇报范例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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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简要汇报篇1

一、当前工作进展情况

到目前为止,肇庆市共有认定农业龙头企业259家,其中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0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57家,县级农业龙头企业162家。

二、主要做法经验

1、政府重视政策扶持

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肇庆市实施现代农业发展“611”工程五年(2018-2022年)行动方案》其中主要目标:“(三)新增10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并提出了十大惠农扶持政策,四大实施保障措施,切实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发展。

2、认真落实及制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

认真学习落实《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及《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制定《肇庆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并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关于做好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0〕109号)下文《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关于做好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肇农农函〔2020〕93号)督促所属县(市)区制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并根据已有的办法认定和监测管理各级农业龙头企业。规划和指导全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发展。

3、加强指导和服务,加快构建新型助农服务体系。

大力培育发展多元化助农服务主体,鼓励建立集农技服务、信用评价、保险信贷、产品营销于一体的公益性、综合性农业公共服务组织。成立农技推广服务驿站,结合广东省科技特派员系统,组织省、市、县农技及农业政策专家强化技术及农业政策指导工作,主动经常与企业或种植大户、经营合作社沟通联系,指导生产宣传政策,促进企业间的经验交流,合作共赢。

4、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摸底调查我市农业企业情况,组织各县市区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政策、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的宣讲宣传,积极扶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企业申报,不设门槛、积极服务、落实举措积极发展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培育工作深入发展。

5、引导农业生产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特点成立农业企业,培育发展成为新的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现有农业龙头企业。《“611”工程行动方案》专门制定了扶持政策:“扶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奖励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品牌战略实施”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大科技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品牌建设,提升综合实力。打造一批上市农业企业、重点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龙头企业。

三、工作亮点

1、2020年我市以完成《“611”工程行动方案》要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65%的好成绩完成了2020年度肇庆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任务。“611”工程要求我市2020年度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家,其中省级7家,市级13家。我市实际于2020年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3家其中省级13家,市级20家。

2、肇庆市高要区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组建研发中心,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依托高校、科研院所走产学研结合的路子,产品更新换代,产品附加值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恒兴、振业等企业开发研制功能食品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方便式盒装酸菜鱼等健康食品已进入多省市场。

四、财政金融扶持政策

《肇庆市实施现代农业发展“611”工程五年(2018-2022年)行动方案》针对农业产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的财政金融扶持政策,各县市也针对当地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财政金融扶持措施,现简单列举如下:1、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与一次性补助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2、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每年安排1000万元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业。3、奖励农业科技创新,对当年获得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和个人在省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与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对获得肇庆市农业技术推广奖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与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3、推动品牌战略实施。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5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4、奖励农业招商引资。奖励引荐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引荐人,对引荐到我市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引荐人,且实际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按实际投资额3‰奖励项目引荐人。每个项目的奖励金不超过200万元。5、加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基金。6、加大的农业企业的融资扶持。6、加大农业政策保险保障力度。

五、困难问题

1、我市农产品品牌知名度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知名品牌不多,广东省名牌(农业类)产品48个和省“十大名牌”系列农产品数量6个,分别排全省第15和16位,尚无国家级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特殊农产品未能实现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经营。

2、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程度较低,产业链条短。我市农业目前仍以传统种养业为主,农业生产以初级农产品为主,精深加工和流通企业不多,加工深度不足,缺乏辐射范围广、交易规模高的批发市场。

3、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农业融资难,制约瓶颈多。地方财政资金扶持有限,省、市、县项目资金有限、扶持资金不多,门槛高,申报难。加上贷款信贷政策瓶颈难以突破,农业生产贷款难、担保难,资金短缺成为大多数经营主体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二是农村产权流转改革不彻底。农村土地、林地等产权还不够明晰,加之涉及农户多,农民产权流转意愿不统一,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尚未形成,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难以流转,加上我市是传统农业市,农民对土地依赖程度较高,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小,部份农民诚信意识不强,随意毁约现象时有发生,租期不稳定;流转期限普遍偏短,形成经营主体对基础设施建设,如水利灌溉修建、地力培肥改造等不敢过多投入,土地优化使用程度不高,集中连片规模生产经营难。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也使生产经营管理建设用地难落实。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未能像省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进行财政资金奖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申报的积极性。

4、规划引导不够。多数农业产业化行业的发展存在先建设后规划或边建设边规划的问题,农业产业化发展缺乏前瞻性,中长期发展空间不足。部分农业企业对于财务规范管理意识不强,资金支出和营收情况未能在公帐上充分体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品牌创建和龙头企业的认定的进度。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2022年我市计划完成25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新增培育认定任务,其中省级以上农业龙头龙头企业8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7家。

2、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形成稳定的产供销关系。积极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引导农民以多种形式参与农业龙头企业的合作经营。加强企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通过企业带动,在“一村一品”生产、村企合作经营等方面开展合作。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结合“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建设活动,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示范基地。

4、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积极推行农产品生产环节全程监控,建立农产品生产、流通各环节的档案追溯制度、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支持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依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把好产品准出关,实施农产品质量标准管理。

5、提高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鼓励科研院所或者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形式参与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加快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6、落实扶持措施。一是因地制宜制定一系列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龙头企业。二是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

7、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名牌发展战略。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树品牌创名牌,实施品牌战略和外向型发展战略,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简要汇报篇2

尊敬的×市长,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区“四上企业”培育有关工作作简要汇报。为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区始终坚持“在库企业抓增长、达标企业抓入库、规下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总体思路,把培育壮大四上企业规模作为优化存量、提升增量、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途径,在领导推进机制、政策激励措施、发展要素保障、优化审批流程等方面创新体制机制、**发展难题,“四上”企业培育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领导推动与部门联动并重

一是区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四上”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把“四上”企业培育工作与脱贫攻坚、项目投资、产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常态化强力推进。二是建立企业联系机制。坚持区级领导、重点部门联系企业制度,“一企一服务团队”,全面落实“减负增效”各项政策,确保企业稳健经营、满负荷生产。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培育“四上”企业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推进工作机制。

二、坚持宣传引导与政策激励并行

一是加大正面宣传。针对企业融资难、经营难、配合度低、“身份”限制等问题,组织区级部门专题研究创造条件解决问题,积极正面引导,转变企业观念,提升企业配合度。二是加大企业奖励力度。我们出台了《×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办法》,对新入库、进规企业当年每户奖励×万元、对当年营业额和产值上台阶企业分别给予×万~×万元的奖励,在财政、税收、金融、市场准入等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便利。对项目投资、招商引资、企业扩大经营规模、体系建设、“个转企”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三是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支持鼓励企业品牌建设,获广元市知名品牌的,区政府奖励×万元。2020年,累计奖励企业×家、奖励资金×万元,充分调动了企业积极性。

三、坚持梯队培育与入库指导并进

一是建好“三本台账”。精准建立在库企业、新开业企业、临近入库标准企业“三本台账”,明确“四上”企业、“四下”企业、新成立企业等培育要求,建立优势骨干企业、重点培育企业和新入库进规企业以及新成立企业培育台账,逐一分类指导。二是建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按照“四个一批”要求,对已经入库进规的,重点抓好企业的生产和扩能,不断培育壮大一批;对接近“四上”标准的,重点培育,及时申报入库一批;对已经达到或即将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个体户,积极引导转为企业法人,不断培育发展一批;对于新建或新成立、招引的企业,做到及时发现、动态跟踪一批。截止目前,我区累计培育“四上”企业×户。三是强化入库申报指导。严把材料审核关、数据质量关和企业申报关,对入库企业的形象打造、证照办理、财务税务资料和批复备案文件等进行重点指导,确保实现扶持培育一户、入库进规一户。

四、坚持要素保障与优化环境并举

一是强化要素保障。及时做好生产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地协调服务工作,加快电力、油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企业直购电试点、富余电量消纳、直供气等政策。加快重点企业“煤改气”进程及集中供热项目建设,企业用能成本持续降低。×物流公司成为全市第一家第三方物流集团公司,×铁路羊木货运站年吞吐量达×万吨,×物流港中转仓储项目加快建设,企业运力保障持续加强。二是优化发展环境。深入实施“双提双破”专项行动,大力推行马上办和“一窗进出”并联审批,简化企业办证行政审批流程。强化“银企”对接,努力为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今年以来,累计为×粮油、×金矿等×余家企业融资×余万元。全面落实企业减税降费措施,今年以来,全区“四上”企业累计减免税费×万元。

回顾工作,我们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发展不均衡;二是企业个数少;三是企业规模小;三是企业进规慢;四是企业进规慢。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尤其是×市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因企施策,勇于创新,不断加强全区“四上”企业培育,努力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发言完毕。

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简要汇报篇3

“四上企业”是现阶段我国经济统计系统的专用称谓。“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这四类规模以上企业的统称。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统计中,一般以年主营业务收入作为企业规模的标准,达到一定规模要求的企业就称为规模以上企业。目前在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规模也分若干类,如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房地产企业和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企业是指在辖区内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根据建设部新的资质管理办法,2013年年报和2014年定期报表的统计范围为各市州辖区内具有建筑业资质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包括没有工作量的建筑业企业)及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省重点建筑业企业。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批发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零售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住宿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餐饮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统计标准为上年度营业收入为1000万及以上,或者从业平均人数50人及以上的法人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所有行业再加上铁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邮政业、电信业、房地产开发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中除社会团体、宗教组织、村委会、居委会以外的法人单位,全部列入限额以上范围;凡上年度营业收入(企业)或全部收入(事业行政单位)在规定标准(教育、卫生行业为500万元,其他行业为2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为本年限额以上服务业统计单位。   四上企业的意义:   “四上企业”统计可以全面客观地反映某地的国民经济发展数据和经济发展程度,因而被视为是国民经济普查的主要方式,并对各级政府相关的经济政策调控提供了必要的决策依据。

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简要汇报篇4

“四上”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是国民经济核算基础数据的主要来源,也是衡量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按照“先入库,后出数”的原则,做好“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扶持更多的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做好“四上”企业入库统计工作,提高“四上”企业入库率和数据质量,对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科学、有效实施经济运行监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我县“四上”企业总体情况

(一)“四上”企业入库标准和发展历程

1.“四上”企业入库统计发展历程

“四上”企业入库统计工作从2011年开始,已历时8年多,审核标准、审核内容和工作流程不断变化。2011年8月国家统计局完成季度调查单位审核,建立了全国“三上”企业和房地产企业调查单位库。从2012年年报开始,规上服务业企业纳入“一套表”范围,由此“四上”企业申报开始初步确立。而自2013年4月份起,“四上”企业申报正式由季度审核改为月度审核,自此“四上”企业申报入库流程固定下来。随着“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系统运行日趋完善,“四上”企业入库统计工作步入正轨、不断优化。

20zz年,浦北县“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成绩显著,作为当年全区统计工作会议上经验交流发言县、区统计局之一。贵港市统计局曾组织该市各县(区)统计局、柳州市三江县政府分管县领导率县统计局班子领导及业务人员到浦北县交流学习。

2.“四上”企业入库标准

“四上”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企业。具体指:入库时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和符合入库标准的产业活动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法人和符合入库标准的产业活动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达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业企业法人和符合入库标准的产业活动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是指年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房地产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的社会工作,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

(二)我县“四上”企业发展现状

随着“一套表”调查单位改革逐步深入,我县“四上”企业入库数取得突破,单位总量稳步增长。截止2019年底,全县共有在库“四上”企业206家,比2018年减少了33家,同比下降%(主要因统计口径提高,服务业退库19家,工业退库12家,餐饮退库1家,房地产退库1家)。2019年共有新增“四上”企业30家,同比增长%,其中:新增工业法人单位15家,同比增长200%;新增建筑业法人单位5家,同比下降%;新增批发零售业单位3家,同比增长50%;新增住宿餐饮业法人单位1家,同比增长100%;新增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单位4家,同比下降%;新增服务业单位2家,同比下降%。

二、当前“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四上”企业培育工作认识不足。“四上”企业培育入统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工作,涉及行业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目前,我县虽出台了县“四上”企业入库培育工作方案,但“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缺乏规范的管理机制和明确的责任分工,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行其是,没有实现业务协同。

(二)存在重申报轻服务思想。行业主管部门普遍存在重申报、轻服务思想,开展申报工作较为积极主动,但企业申报成功以后,就较少进行跟踪服务,特别是对仍然心存顾虑的企业服务工作不到位,导致部分企业填报数据不全面、不规范、不及时,甚至后期拒绝报送数据。新入库企业一般规模较小,抵御风险能力较差,如不加强扶持培育,企业经营效益下滑,年底将面临强制退库风险。

(三)部门信息共享渠道不够畅通。虽然“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的改革,提高了“四上”企业新增入统效率。但是税务部门的税源库、市场监督部门的企业登记库、统计部门的企业名录库等由于各种原因并未能有效发挥沟通效用,导致一些达到“四上”统计标准的企业未能及时反馈到主管部门,导致没能及时跟踪培育、申报、纳入“四上”企业统计范围。

(四)企业配合程度不够。不管是前期申报入库还是后续填报报表,企业的配合都至关重要,如果企业不理解、不配合,很难组织申报,即使申报成功也会有很多后遗症。当前企业配合程度不高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企业入库后会增加一定的工作任务和管理成本。从本次普查结果来看,私营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占全县法人总数的八成以上,大部分企业统计人员是聘用的零时工,有些还身兼数职,对申报工作业务技能掌握不够,有的甚至临时抓差;二是入库所需要的申报材料比较详实,部分企业由于产品(商品)销售不开税务发票,造成实际可能达到入库标准,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应税销售额远达不到入库标准;三是部分达到“四上”标准的个体户因为税费方面考虑,不愿转为企业法人,还有部分企业担心入库后,会暴露收入,缴纳税金会有所增加,企业负担会加重。

三、加强“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的对策

近年来,虽然我县新增“四上”企业和在库“四上”企业的数量逐年增加,但是一些规模大、发展好的龙头企业不多,为了确保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抓好“四上”企业培育工作。以“在库企业抓增长、达标企业抓入库、规下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思路,把培育壮大“四上”企业规模作为优化存量、提升增量、促进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重要途径。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四上”企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四上”企业摸底、培育、入库等相关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归口管理、各镇(街道)分级负责、各方共同配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分别出台“四上”企业培育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入库目标计划。全面摸底排查“四下”企业的发展现状,采取措施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统计部门要积极做好达标企业申报入库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审核评估,提高入库工作效率和质量;对已入库“四上”企业要加强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确保统计数据有出处、有依据、真实可信。

(三)政策扶持,优化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四上”企业激励机制,在制定、落实政策上要优先扶持“四上”企业。同时要加大企业培育发展和申报入库工作的扶持力度,对临规企业要在项目资金、财政支持、资源配置、专项申报、公共服务、政府采购、荣誉评定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扶持和优先安排。根据“四上”企业发展实际以及我县产业发展情况,通过产业投资基金给予企业一定额度的产业扶持资金支持,加大贷款担保等金融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四)强化督导,狠抓实效。县督考办要采取专项督查、季度通报等方式强化对“四上”企业培育和申报入库工作的督导。对符合统计标准而不配合、不申报的企业,除了不得享受政府资金、项目扶持各项优惠政策外,由统计、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督促企业积极入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从根本上保障“四上”企业单位应统尽统。同时,主管部门要强化对企业申报入库工作的宣传引导,解除思想顾虑,提高入库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推进机制和氛围,确保企业培育和申报入库工作取得实效。

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简要汇报篇5

近日,从绵阳市统计局获悉,为统筹做好绵阳市全年经济工作,绵阳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将“四上企业”的入库管理纳入全市经济工作要点,并分别对全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培育重点服务业企业等提出目标要求。   据了解,绵阳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对“四上企业”入库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已连续两年将“四上企业”入库管理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工作要点。绵阳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说,绵阳市通过明确部门职责、夯实部门基础、强化部门协作配合、规范培训引导,有力地推动绵阳市“四上企业”培育、申报入库和单位管理维护工作,持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下一步,绵阳市统计局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经济工作要点,深入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统计体制,全力做好“四上企业”培育、申报、入库和管理工作,夯实统计基础,确保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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