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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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全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用好用足各类政策性岗位

(一)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根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存量,统筹自然减员,加大补员力度,稳定招录(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合理确定招录(聘)时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可适当放宽专业、学历限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落实基层法官检察官助理规范便捷招录机制。20__年全市计划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372人,计划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58人;安排1200个事业单位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发布人才需求不少于1034人。

(二)挖掘国有企业用人潜力。举办“奋斗有我国聘行动”活动,在年度招聘计划中安排不低于50%的就业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实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制度,对招聘人数不低于上年度的,在重点项目安排、高端人才选拔、人才载体建设、科研项目资助、职工技能培训、评先奖优考核等方面按规定予以倾斜。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20__年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三)实施好基层服务项目。结合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实施和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需求,统筹开发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就业岗位,鼓励大学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社区专职工作岗位优先招用或安排一定数量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到基层服务并缴纳养老保险起算。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20__年,全市拟招聘“特岗教师”345人,续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887人,“三支一扶”计划招募70人。

二、鼓励毕业生去向多元化

(四)促进升学与就业有效衔接。教育部门和各高校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升学考试,促进升学与就业工作有序衔接,增加高校毕业生升学深造机会。

(五)扩大科研助理和订单班招聘规模。鼓励高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设立思政工作助理岗和辅导员助理岗;支持校企合作,发挥职业技工院校作用,结合市场需求,挖掘企业吸纳订单培养毕业生就业的潜力;20__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15个,职业技工院校“订单班”毕业生就业500人。

(六)激励毕业生应征入伍。落实“两征两退”改革要求,按照《__市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激励办法(试行)》,用好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应征入伍。

三、整合用好就业创业政策

(七)发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按月将企业新参保人员数据与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等数据进行比对,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组织和开展民营经济组织工程系列职称专项评审,畅通中小微企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政策要求的参保企业,给予稳岗补贴返还。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__年12月31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享受。

(八)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自主创业补贴、场所租赁补贴、税费减免等资金支持。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不少于2年的支持。将一次性自主创业补贴范围扩大至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对到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办创办农业企业,重点围绕农产品流通、农业种养殖等农业领域创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10000元创业补贴。支持大学生参加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和创新创业大赛。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促进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能力提升

(九)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聚焦全市高校毕业生和青年群体,常态化开展培训就业意愿摸排,分类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多层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组织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或在职青年职工等参加1年以上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青年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支持高校毕业生和青年群体参加新职业新业态培训,为广大青年提供不断线的培训和就业服务。落实“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积极推进“一培双考”“一考双证”,更好帮助职业院校学生提高就业竞争力。

(十)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群团组织推荐优质单位提供高质量见习示范岗位作用,依托贵州公共招聘网设立的线上服务专区,常态化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工作,见习期间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加强就业见习单位(基地)培育,对见习单位(基地)留用见习人员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被认定为省级、市级就业见习基地的,分别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5万元、4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__年12月31日。20__年,全市募集就业见习岗位1600个,组织见习人数1150人,新增培育见习基地2个。

(十一)加强青年就业帮扶。实施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广泛开展实习和职业体验活动。推动“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综合运用走访摸排、电话回访、数据比对等方式,逐一摸清辖区内失业青年就业需求,形成实名登记台账。20__年,计划募集实习岗位500个,组织500名大学生到岗实习。

五、提升职业指导和服务有效性

(十二)加大职业指导力度。全市高校要按照毕业生人数1:500比例配齐配强就业指导教师,并在院系设立专职就业辅导员。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人员通过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晋升职称。健全完善职业指导师联系毕业班制度。实施就业育人主题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建立覆盖全市高校的职业指导服务站(中心),对符合条件的每年给予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十三)推进职业认知促进项目。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职业体验活动,引导毕业生进园区、进企业、进市场,提升职业感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购买社会服务开展求职能力实训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职业认知。

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

(十四)优化高校毕业生招聘服务。结合市内高校毕业生专业情况,加强与园区、企业和用人单位对接,根据行业、区域等情况采取集中、联合或分散等方式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扩大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百日千万网络招聘、重点招商企业和中小企业招聘活动影响力。发挥市级人力资源市场作用,结合“2+7”产业板块集群发展吸纳就业的优势,适时举办招聘活动,定向招聘本市高校毕业生。完善“1+3”就业清单(岗位供给清单和就业人员清单、失业人员清单、有意愿外出人员清单),完善__人事人才线上服务平台,积极推广运用“凉都就业服务一码通”,每周向社会发布并动态更新岗位供给清单,提高岗位匹配度。

(十五)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推进就业政策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园区活动,组织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进校园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发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目录、服务清单等,为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求职指引和便利。对市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就业困难应届毕业生,给予求职创业补贴。

(十六)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运用线上线下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小程序、业务经办、走访摸排等各类渠道,与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普遍联系,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向的,及时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对暂无就业意愿的,做好状态记录,及时跟进服务,做好动态跟踪。确保年底实名登记就业率90%以上。

(十七)开展困难帮扶。重点关注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和连续失业时间超过12个月的失业青年,制定帮扶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就业服务机构依托“1中心4平台”开展结对帮扶。对通过市场化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七、加强就业保障支持

(十八)加大毕业生权益保障。取消毕业生到公共机构办理报到环节,简化优化落户、档案转递、报到入职等手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清理整顿,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劳动用工和人力资源市场招聘秩序的监管,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依法处理“黑职介”、虚假招聘、“培训贷”等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和治理付费实习、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等违规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就业权益。

(十九)强化就业宣传引导。制作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系列宣传视频;挖掘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多渠道多维度开展宣传报道。推出一批“实干奋斗,青春圆梦”青年就业创业典型,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平凡岗位精彩人生”优秀职场毕业生等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激励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发挥市、县两级就业和全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作用,按年细化目标任务,按月调度工作进展。毕业季、就业季对毕业去向落实率和实名登记就业率进行适时调度。高校要把毕业生学业和就业工作结合起来,指导毕业生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做实毕业去向落实率、根据就业市场需求优化学科专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做好毕业生离校后就业工作指导和服务;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责,密切配合,同向发力,积极拓宽就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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