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具体实施方案精编3篇
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__〕__号)、《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__府厅明〔20__〕__号)精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作为稳就业首要任务,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强化政策支持,扩宽就业渠道,鼓励创业创新,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努力构建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工作高效、保障有力的工作格局,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
二、政策措施
(一)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行动
1、政策支持加大就业扶持力度。对在本市行政区域注册的新吸纳20__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对招用毕业时间为20__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扩岗补助与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__年12月31日。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就业见习提升青年就业能力。鼓励企业积极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对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含24周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吸纳见习人员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适用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当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未达到50%的,按比例进行补贴。见习单位在20__年12月31日前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见习期满1个月但未满约定期限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市人社部门加强与团市委、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推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项目,进一步整合见习资源,提升见习质量。
3、增加岗位拓宽基层就业空间。重中之重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__市“5621”人才战略工程计划,5年每年引入600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0个企业高学历高技能人才、10000个企业普通技术工人。20__年共通过__市事业单位招聘、三支一扶、教师岗、医护人员岗、市属国有平台公司、基层服务专岗(党建信息宣传员)、基层就业服务专岗、司法所辅助岗等渠道,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近1000个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同时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着力解决企业用工难、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
(二)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行动
4、政策倾斜扶持青年就业创业。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免利息、免财产担保,提供信用担保,对高校毕业生20__年新创办的小微企业提供最多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高校毕业生20__年新创办的个体工商户提供不超过30万元/人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执行期限至20__年12月31日,免除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含)。
5、资金支持给予青年创业补贴。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其中,对20__年12月31日前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从事个体经营业务稳定经营满6个月且未在其他渠道就业的20__届高校毕业生,由市财政一次性发放10000元的就业创业补贴资金。
6、税费减免助力青年自主创业。持有《就业创业证》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__年12月31日。
7、孵化基地供给优质创业沃土。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其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个入驻实体每季度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鼓励创业孵化基地运营主体对入驻实体、个人减免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等运行费用,对全额减免运行费用的运营主体,按实际减免费用的80%给予补贴,以每个入驻实体、个人每季最高不超过1。3万元为限额。
(三)提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
8、线下招聘搭建就业供需桥梁。定期开展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积极开展校园招聘行动,规范有序组织用人单位和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校园开展就业招聘活动。对人社部门和高校联合举办的大型(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400家)、中型(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200家)、小型(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100家)线下招聘活动可分别按照15万元、10万元、6万元进行补助,线下招聘活动由各高校根据需要自主安排,年度内享受补助场次不超过2场。积极收集园区及企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信息。搭建好求职和企业之间的桥梁。
9、线上招聘提供就业多元服务。依托__就业网,密集组织线上招聘服务和直播带岗活动。积极组织服务机构、用人单位进校园招聘,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力量,推送招聘信息,将岗位信息制作成链接,通过__发布、__就业网、__微生活、__君、团委公众号、微信朋友圈、乡镇基层平台广泛发布。
10、持续跟进做好离校未就业服务。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教育部门要做好离校前后信息衔接,持续跟进落实实名登记服务,组织本市辖区内高校及时摸清毕业离校未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就业意愿。人社部门要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为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免费提供1次专业化职业指导、3次有针对性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各乡镇(街道)上门入户进行调查摸底,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登记,准确记录个人基本情况、求职意愿及其就业服务需求,建立健全定期回访制度,跟踪了解其就业失业状况,根据其需求提供就业服务,做到分级分类、精准帮扶。
(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权益保护
11、强化执法维护青年就业权益。切实维护好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开展平等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开展劳动监察执法专项活动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活动,依法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售卖简历等违法行为,坚决治理付费实习、滥用试用期、拖欠工资等违规行为。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和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督促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督促企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月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就业权益。
12、畅通渠道保障青年劳动权益。开展“劳动法进高校”、“就业中心直播间”政策宣讲等活动,把法治知识教给大学生,增强他们对就业陷阱的防范意识。将高校毕业生涉及到未签订劳动合同、无故辞退、工伤、医疗费等劳动争议案件纳入“绿色通道”,实行全程优先处理,优先开展调解工作、优先安排庭审、优先结案,通过“快立、快审、快结”的速裁模式,30日内办结案件。缩短劳动纠纷解决期限,提高办案效率,护航高校毕业生走稳走好就业路。
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2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__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__〕__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__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促进并重,坚持政策激励和服务助力并举,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帮扶并行,充分挖掘就业渠道,引导转变就业观念,强化服务供给,兜牢青年就业底线,不断健全我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机制,提高就业政策知晓度、落实率,提升就业服务满意度、时效性,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主要任务
(一)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行动。加大企业吸纳就业政策落实力度,按月将中小微企业新增参保人员数据与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等数据进行比对,筛选确定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企业和人员,主动联系推介政策内容,指导企业做好补贴申报工作。推广“直补快办”模式,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做到随申请随确定随审核随发放。持续开展“想就业、找人社”主题宣传服务活动,深入工业园区、企业厂区,上门发放政策服务指南,告知政策申请流程和经办渠道。
(二)公共部门稳岗扩岗行动。按照《关于做好__市20__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__就组字〔20__〕__号)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招聘工作;支持事业单位拿出岗位定向招聘应届毕业生,加速招聘工作各环节组织实施,20__年发布的定向岗位招聘工作于20__年6月底前完成;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区工作者、公安辅警和科研助理等就业机会;扩大“西部计划”岗位招募人数,拓展“城乡社区专项计划”;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8月底前完成笔试、面试、考察、体检、人员上岗等工作。
(三)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服务支持行动。举办第四届__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设置劳务品牌专项赛、博士后揭榜领题赛、海外人才赛等赛道,丰富大赛内容,组织优秀创业项目展示、路演观摩等活动,为获奖项目提供人才项目、专项投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融资服务等扶持措施。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全年组织3万人参加创业培训,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有创业意愿的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创业培训机构定期开展创业导师带徒培训、创业经验分享会、创业沙龙等活动,不断提升青年群体创业意识、增强创业能力。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提供政策代办、成果转化、跟踪扶持、咨询服务等一站式服务。
(四)“职引未来”系列招聘行动。开展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民营企业服务月、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等招聘对接活动。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每周提供一次小型化、专业性招聘对接服务,每月提供一次综合性线下招聘对接服务。面向失业青年及时组织特色化、便利化招聘,并在招聘现场提供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搭建智能就业服务平台,推广应用“__政府公共就业服务网”,推动实现求职需求、岗位需求自动匹配,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智能化服务。
(五)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行动。扎实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六进”校园活动,及时把政策宣传、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困难帮扶等服务送到毕业生身边。组织人社部门与属地高校开展共建活动,根据需求编制政策清单、服务活动清单,进行针对性服务。建立人社局长定点联系高校制度,对属地就业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高校进行结对帮扶。探索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模式,有条件的区可在高校设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为毕业生提供身边服务。开展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服务行动,面向全市高校毕业生召开线上档案转递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现场政策宣讲活动不少于4场。做好档案接转日程安排,确保本市高校档案接收和外地邮寄档案接收有序进行,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优质的档案服务。
(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6月底前,会同市教委启动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对接工作。充分运用各种渠道发布公开信,集中推介招聘渠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目录、实名制登记渠道。广泛开展信息摸排活动,利用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线上线下失业登记、业务经办、走访摸排等途径,将本地户籍和到本地求职的毕业生纳入服务范围。建立实名制帮扶台账,明确“一对一”帮扶责任人,摸清就业失业状态、学历专业、求职意向、服务需求等情况,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向的,作 文 吧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对暂无就业意愿的,做好状态记录,及时跟进服务。
(七)青年专项技能提升行动。会同市教委开展“爱津城·强技能·促就业”__市大学生就业技能培训专项活动,鼓励高校毕业学年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依规给予培训补贴,提升技能水平,促进青年劳动者高质量就业。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式、定向式等培训方式,开展“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的新型学徒制培养,助力企业培养储备优秀技能人才。支持各区、相关部门、行业企业、职业学校等围绕产业发展方向和布局,举办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搭建青年技能人才平台。鼓励全市青年技能人才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振兴杯”全国职业技能大赛__选拔赛,提升本市选手参赛能力,促进青年选手取得优异成绩。
(八)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重点面向科技项目、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开发一批科研类见习岗位;面向制造业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发一批技术技能类见习岗位;面向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发一批管理类见习岗位;面向城乡社区组织、基层服务平台,开发一批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满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多元见习需求。全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2。6万个,组织1。2万人参加就业见习。优化升级就业见习网络服务专区,集中发布见习政策、经办渠道、经办流程,统筹归集见习岗位信息,实行见习岗位网络申报,力争把有意愿的青年都组织到见习活动中。组织优秀就业见习基地积极申报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不断提升就业见习质量。
(九)就业困难结对帮扶行动。聚焦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建立就业帮扶机制,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做实专门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做好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对离校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继续开展结对帮扶,优先组织培训见习、推荐岗位。建立登记失业青年帮扶台账,动态记录帮扶情况。通过开展职场体验、就业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参观、职业沙龙等就业服务活动,帮助青年接触职场、融入社会。
(十)就业权益护航行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抽查检查活动,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支付工资等行为。开展普法宣传,主动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宣传人社法律法规,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单位充分认识到维护高校毕业生等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必要性,增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合法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和就业环境。自20__年起,不再办理发放就业报到证,加快落实后续衔接工作,强化信息共享和服务支撑,简化优化落户、档案转递、报到入职等手续,提供集体户口落户、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服务,更加便捷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流动就业。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重要意义,要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抓好活动落实。市人社局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就业处、职业能力处、人才开发处、事业管理处、劳动监察处、人社执法总队、市就业服务中心、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推进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区人社部门要建立工作推进调度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推进计划组织实施,填写《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于20__年5月9日前报送市人社局。
(二)强化落实,做好统筹调度。各区人社部门要完善工作落实机制,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活动安排。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组织开展自查评估,注重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注重听取企业和高校毕业生意见建议,提升工作质效。要建立工作统计报送机制,及时统计、报送相关数据,每月3日前将《20__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市人社局。
(三)典型引路,营造良好氛围。各区人社部门要积极挖掘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多渠道多维度开展宣传报道。要大力宣传国家和本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推出一批“实干奋斗青春圆梦”青年就业典型,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引导青年树立正确就业观、成才观,通过劳动和奋斗,更好实现人生价值。要汇总工作特色亮点做法,每月至少报送1篇信息(信息应突出重点、言简意赅、逻辑清晰,字数控制在400字以内),每月3日前报送市人社局。
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20__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留__就业创业,决定在全市开展20__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市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要求,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____思想主题教育和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促进并重,坚持政策激励和服务助力并举,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帮扶并行,着力推进政策广覆盖、服务不断线,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引导转变就业观念,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兜牢青年就业底线,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在哈就业创业,为加快“七大都市”建设,奋力开创__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攻坚计划,帮助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念,强化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精准就业帮扶,促进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尽早尽快实现就业创业,有培训意愿的应培尽培,困难毕业生得到有效帮扶,实现20__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达80%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率不低于90%。
三、服务对象
20__届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政策赋能促就业”专项行动
1、强化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就业服务不打烊,网络招聘不停歇”等系列招聘活动,持续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成立__市青年就业创业导师团,开展“冰城团团,助梦起航”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专项行动,助推就业创业政策落地见效。依托“人才导航”、“就业地图”、“零工平台”、“抖音带岗直播”、“王科长热线”等我市首创、在全省有广泛影响力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持续推送就业创业政策信息,提升就业创业政策社会知晓度。选取优秀毕业生作经验分享交流,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营造全社会关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6月30日取得阶段性成效。(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工商联)
2、强化政策落实。落实税收征管服务配套办法和流程,扩大税费减免优惠政策的知晓率和兑现率。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按规定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20__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__年12月31日,且不可同时申领。聚焦中小微企业,推广“直补快办”模式,做到随申请随确定随审核及时发放。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税务局)
3、强化金融支持。积极开展政银对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落实普惠性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服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符合条件的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应享尽享。引导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增加信用贷款投放,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稳岗扩岗。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检查,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推动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岗扩就业。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责任单位:人民银行__中心支行、市人社局、__银保监局、市金融局)
(二)开展“创新创业带就业”专项行动
4、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的,提供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提供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支持。简化担保手续,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免除反担保要求。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扩大我市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范围,持续提高发放规模。6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责任单位:人民银行__中心支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__银保监局、市金融局)
5、强化创业扶持。积极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项目征集补贴等自主创业支持政策。打造地方特色创业赛事品牌,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加__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创翼”__赛区选拔赛、__创新创业大赛、__市青年创新创业大赛、__市创新创业计划大赛等各类创业赛事活动,搭建资源对接平台,并按规定给与奖励支持。组织全市有职业培训资质的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创业培训条件的企业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培训后的跟踪指导和服务,提升培训效果和创业者的创业能力。6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团市委)
6、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各区、县(市)联合高校院所、社会机构等建设或引进创业孵化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为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提供低成本或免费创业工位。各区、县(市)要积极推荐孵化功能完善、孵化效果好的创业孵化基地参加市级孵化基地认定,并将各区、县(市)创业孵化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根据入驻创业实体在孵期内销售额、纳税额、带动就业人数、孵化成功率、到期出孵率等情况给与一次性最高100万元的创业孵化基地奖补。6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三)开展“拓宽渠道扩就业”专项行动
7、扩大市场化就业渠道。全面落实振兴发展民营经济“45条”、促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20条”等政策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我市推动经济加快恢复整体好转政策措施,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不断完善项目谋划、引进、开工、投产、储备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就业“增容器”的作用。深入开展“书记校长访企拓岗扩就业”活动,全面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深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点对点对接省内带动就业能力强的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开拓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8、稳定政策性岗位规模。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建立编制周转池,持续开展选调生招录工作。积极征集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统一通过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招聘信息,按照省统一部署,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积极做好政策性岗位招录指导服务工作,开展就业情况调研,有针对性提供就业指导,为专升本学生求学考试保驾护航。引导承担国家科技计划的在哈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进一步扩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规模,推进科研助理岗位落实,延续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的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留__就业。8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
9、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成立特岗教师招聘办公室,稳定扩大农村特岗教师队伍,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活动。做好“三支一扶”招募工作,按规定落实“三支一扶”工作生活补贴,做好服务期满考核和手续办理等服务工作。持续做好社区工作者人才库管理使用,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与社区工作者和专职网格员招聘,确保社区工作者和专职网格员缺岗补录、动态调整。开展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引导大学生志愿者积极投身服务乡村教育、乡村建设、乡村社会治理、法律援助等基层一线工作。9月30日取得阶段性成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团市委)
10、拓宽灵活就业渠道。综合运用“企业开办直通车2。0系统”,全面实施企业开办“一件事”,将企业登记注册、公章刻制、社保登记、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银行预约开户7件开办事项整合为1个环节办理,办理时间压缩至4个小时以内,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登记注册服务。深化“个转企”改革,将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个体工商户优先纳入培育范围,建立“个转企”培育库,推动我市个体工商户通过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实施直播电商助企行动,制定我市支持直播电商(电子商务)共享基地(园区)示范创建政策,引导直播电商等新业态集聚发展,鼓励实体企业建立电商运营团队,开展新零售业务、提升新零售能力,带动高校毕业生通过电商新业态实现灵活就业。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
(四)开展“精准服务助就业”专项行动
11、加强岗位供需对接。积极挖掘企事业单位岗位需求,大力推进“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春秋两季组织开展“丁香人才周”校园招聘活动,引导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扎根__就业创业。高频开展“民企高校促就业行动”、“中小企业供需对接活动”、“国聘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金秋招聘月”等系列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积极引导商会、行业协会和所属企业广泛参与,为毕业生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精准化就业服务。开展社会组织专场招聘活动,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重要作用,拓展就业空间、提供就业服务。9月30日取得阶段性成效。(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
12、加强求职就业衔接。全面落实取消就业报到证发放、补办、改派手续,简化优化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衔接工作环节。做好户口迁移衔接,高校毕业生户籍可以根据毕业生就业情况、本人意愿迁往就业创业地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取消就业报到证落户政策,凭毕业证即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积极宣传20__年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新政策,为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提供精准服务。做好报到入职衔接,用人单位可凭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含网签协议)或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其他双方约定的证明材料,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参加工作时间按照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实际入职之日计算。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
13、加强实名就业帮扶。依托“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求职登记小程序”等服务平台,统筹开展全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合理调配各区、县(市)20__届毕业生服务人数,严格落实“月通报”、“周调度”、“日报表”等工作制度,压实压紧工作责任,确保全市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率不低于90%。落实实名制服务和就业服务专员包联机制,与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普遍联系,免费提供1次政策宣传、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帮助其早日实现就业创业。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14、加强就业困难援助。持续开展“团团微”就业行动,积极发挥市属高校团组织作用,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作为援助的重点对象,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困难毕业生,符合安置条件的,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落实落细社会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团市委)
(五)开展“提升技能稳就业”专项行动
15、大力开展就业指导。围绕就业形势、自主创业、简历制作、新兴职业、网络面试等大学生求职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在大学生毕业季集中开展就业指导和线上服务,帮助毕业生夯实就业知识,提升就业技能。打造“职业指导师工作室”、就业推荐官等特色服务载体和品牌,组织开展大学生“职业体验”、“企业游学”等职前认知活动,让毕业生亲身体验行业人才需求,切实感受职业发展空间,激发就业创业内生动力。8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6、着力提升就业技能。将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全部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不断扩大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规模,全面推行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采取工学交替等校企联合培养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员工、转岗员工参加学徒制培训,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竞争力。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训”带动作用,积极动员青年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等竞赛活动,引导青年走技能成才之路。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7、扩大就业见习补贴人员范围。继续实施百万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扩展至16—24周岁失业青年。主动邀请大中型企业加入见习队伍,开发见习岗位,确保全市20__年募集见习岗位8000个,组织青年参加就业见习3550人以上。鼓励用人单位留用见习人员,对按规定开展就业见习任务的单位,按__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70%,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严格补贴资金监督管理,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确保专项资金合理合规使用。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8、加强就业缓冲区建设。通过20__年__省大学生“扬帆计划”实习活动,申报符合对口专业的政务实习岗位,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实习实践平台。开展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全力挖掘实践岗位,精准化对接学生需求、匹配学生特点、提升学生社会化能力。积极推进“访企拓岗”行动,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优势企业为目标,维护老资源,开发新市场,建立更加广泛的校企合作新模式,重点开发一批科研类、技能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实习实践岗位,积极开展实习实践对接,为高校毕业生争取更多的实习实践机会,提升实习实践质量和吸引力。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
(六)开展“权益护航保就业”专项行动
19、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灵活运用服务普法、以案释法、进校送法、入企讲法等方式,公布一批侵权典型案例,发布一批招聘求职陷阱提示,公开一批侵权举报电话,增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法律意识。通过送法进企业、进校园,普法嵌入招聘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不断提升企业依法经营,劳动者依法维权等法律意识。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0、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和不合理限制。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售卖简历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治理付费实习、滥用试用期、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支付工资等违规行为。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21、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密切关注就业形势变化,完善__市就业创业信息监测系统,多维度开展就业监测,加强大数据比对分析,健全多方参与的就业形势研判机制。加强相关舆情监测研判,风险预判和引导处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失业风险监测力度,制定失业风险监测预案,增加企业监测样本数量,优化样本结构,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失业风险。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人社局)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是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攻坚计划,是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和重点任务,也是促进和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效措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各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并抓好落实,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推进学习贯彻____思想主题教育和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的有力举措,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推动。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将攻坚行动明确的重点任务放到就业工作全局统筹考虑、一体谋划,人社部门要主动对接教育、发改、工信、科技、商务、民政、市场、国资等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情况信息共享和定期调度制度,构建高位推动、横向互动、纵向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措施落实落地并确保成效。各部门要加强对区、县(市)的业务指导,定期调度汇总各项任务进展情况,每月25日前报送市人社局。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县(市)要大力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做好政策解读、答疑解惑,稳定就业预期,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尽早就业、留__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要深入挖掘毕业生扎根我市基层就业、留__创新创业的先进典型,打造“专题电视节目+自媒体集中推送+校园面对面宣讲”的宣传矩阵,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报道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积极理性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