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汇聚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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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第一篇】

福尔摩斯是英国小说家柯南·道尔在1886年塑造出的一名侦探,他身材矫健、足智多谋,破解过许多恐怖离奇的杀人案,是人们眼中的神探。

《四签名》讲述的是莫斯坦小姐的父亲在十年前离奇失踪,而从六年前起,莫斯坦小姐每到生日时总是能收到一颗美丽的珍珠,直到一天早上她收到一封奇怪的信,内容大概是今晚七点约她去指定地点见面,福尔摩斯和华生也一同前往。三人来到剧院旁边,被人带上一辆马车,带到一个偏远郊区的住宅里,一位秃顶的小个子男人接待的他们。原来啊,是他的父亲舒尔托上校在印度得到了一大批财宝,而这批财宝有一部分应该是属于莫斯坦上尉的,但他父亲因为贪婪而私吞了财宝,于是在他父亲死后,他决定物归原主。这位秃顶男人还有一位孪生兄弟,他的脾气与生前的父亲相似,在他们动身来到他兄弟的住处时,却发现他惨死在房间里。

通过福尔摩斯细微的观察后,又一次精彩的推理过程诞生了。从我的角度来说,福尔摩斯是先发现死者歪坐在一把椅子上,面部表情狰狞,旁边有一根绑着石头的棕色木棒,木棒旁边有一张写着四个签名的纸条,死者的耳朵上方有一根荆刺,由此判断出这一定是一场谋杀。但是奇怪的是,屋内门窗紧闭,从屋外根本是打不开的,那么凶手是如何进来的呢?福尔摩斯曾经说过:“只要把不可能的因素排除掉,剩下的因素不管多么难以置信,一定就是真相!”通过观察,他们发现屋顶有一个洞,屋顶的斜面处有一道暗门,打开暗门后发现了脚印。他们从这道暗门通往外面继续搜查,途中福尔摩斯发现这个关键人物碰倒了一瓶味道十分刺鼻的化学试剂,这个关键性线索让福尔摩斯立刻想到了对策。他们找了一只经过专业训练的狗,通过狗的指引他们很快找到了另一个线索。

他们来到了一个小码头的附近,通过询问得知凶手是坐着一艘名叫“曙光号”的蒸汽船逃跑了。看到这里我的心“咯噔”一下,突然觉得这案子破不了了,如果我是凶手,自然会连夜逃走,不会在任何一个码头逗留。而福尔摩斯则认为,蒸汽船是需要烧煤的,路程越长速度越快烧的煤炭就越多,而凶手无法在短时间内找到这么多煤炭,因此他坚持认为沿着这条河流寻找是可以找到“曙光号”的。他们通过船主对“曙光号”外形的描述去寻找,但是几天过后上游和下游的码头都找遍了,依然没有它的影子,线索似乎中断了。福尔摩斯陷入了沉思,他设想过无数的可能性也排除了无数的可能性,但是依旧没有线索。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几乎从未失手过的福尔摩斯先生也有碰壁的时候,但是他坚持不懈的精神竟让我毫不担心,果然几天后他又想到了办法。他想到凶手很有可能把这艘船的外型进行了改造,于是,他乔装打扮,到河流下游的船坞里挨家挨户的打听,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船被找到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最后则上演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水上追击战,福尔摩斯和华生二人在船上随时待命,船夫不断的加煤,让船的引擎达到最大马力,船只在河流上飞速前进、极速转弯,每一次发动引擎船身都会发出轰隆隆的巨响,好像打雷一般,作为读者的我也是提心吊胆,生怕会发生什么意外。船不断的靠近“曙光号”,三百米、两百多米,福尔摩斯和华生找准了时机同时开枪,最终凶手被抓获。

小说情节跌宕起伏、逻辑缜密、引人深思,因舒尔托上校独吞了本应属于别人的财宝而导致莫斯坦上尉被误杀,在他死后,他的儿子也被别人残忍杀害,曾经的战友最终变成敌人。金钱是一种可以让人迷失自我的东西,在利益面前很多人可以失掉底线,这些人表面看上去荣华富贵,而背地里却整天过着胆战心惊的生活,但是要坚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福尔摩斯与他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成功但谦虚、聪明且努力,将犯罪人员绳之以法是他的责任和义务,他不计名利、兢兢业业,这是非常可贵的品质,是我们应该理解并且努力学习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第二篇】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还有很多推理过程,不是看一两遍就能完全看懂的。所以,如果有时间,我想我会再看一遍这本书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第三篇】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由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它是由12个精彩离奇的故事组成。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豁嘴男人》。

故事中的圣克莱尔先生突然不见了,他的太太以为先生遇到了不测,便求助于大侦探福尔摩斯。经过福尔摩斯的一番调查,竟发现在烟馆附近行乞的豁嘴瘸子乞丐是圣克莱尔先生。原来,圣克莱尔先生扮成乞丐可以得到很多的钱,由于自尊心的原因,他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所以才化了妆。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对圣克莱尔先生的行为感到好笑和气愤。我觉得,劳动者是光荣的,整天想着不劳而获的人是可耻的。美好的生活是应该靠双手劳动创造出来的。圣克莱尔先生骗取了大家的钱财,更骗取了大家的同情心。

其实,我们的生活中也有一些年纪轻轻、手足健全,整天想着不劳而获的人。他们真像这个圣克莱尔先生啊!

作为小学生,我们应该努力学习,长大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第四篇】

今天,我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了,心里特别舒服,顺手从旁边拿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边看了起来,一口气看到了下午三点多,上面主要讲了把一个个看上去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是一宗宗谜案得到完善的解决。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人为社会伸张正义。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哪里,那里就会少一分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非常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没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中不仅有案子的本身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的他们甚至想结束福尔摩斯的性命,面对死亡的危险,福尔摩斯依旧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可能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探搜的脚步。而福尔摩斯会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正因为他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读了福尔摩斯全集,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

这本书还体现出一句名言 —— “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第五篇】

“侦探在此!”哈哈,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迷上了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了福尔摩斯与助手华生医生侦破各种离奇古怪的事件,偷窃案、谋杀案在福尔摩斯面前都是小菜一碟。让我给大家娓娓道来吧。

“奇妙的斑点带子”案中:以为黑衣女士早上急急忙忙地赶到贝克街,向福尔摩斯讲述一件恐怖奇怪的事,她快速地讲述:“我的姐姐三年前被杀了。医生说她身上没有枪击或碰撞的痕迹。我姐姐死的那天晚上,她来过我的房间。问我有没有听到开水烧开与金属碰撞的声音。我因为睡得太死,并非听到。我对姐姐说让她回房间睡觉。我们家族睡觉前都把门锁住,窗户锁住。最近,我爸爸说他让我搬到曾经姐姐住过的房间,晚上我也听到了同样的声音。我太害怕了,早上就偷偷的到了你这里。”

福尔摩斯问:“你真的听到了金属碰撞与开水烧开的声音了吗?”

“是的”。

方便的话我们能去你家看看吗?“侦探又问。

我越来越喜欢侦探小说了。虽然故事情节有些恐怖,但我永远喜欢《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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