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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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第一篇】
一本书能够成为经典名作,一定包含了高超的艺术和透彻的人生道理。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所以成功是因为阿瑟·柯南道尔成功的塑造了一个人物——一个反对迷信、懂得人生观的“咨询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对的,当你在读书的时候就走进了另一个人的心灵里面,来感受某一些痛苦,甚至自己都像变成了这本书主人公一样,给分享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精彩8篇)”,阿瑟·柯南道尔更是因为这一部而出名。主写的是实的体现了财富欲望的空前膨胀所带来的罪恶欲与虚无。一个个扣人心弦故事,写了印度人并未履行诺言,引起了琼诺赞·斯茂报仇的故事。
这个虚构的故事敲响了我们的警钟。人类因为贪婪、食言、阴险狡诈等阴谋诡计来迫害大家,使大家心生愤慨,正义之士站出来维护我们的和平。故事提醒我以后不管做任何事都不要有私心,不轻易相信不明人士的任何鬼话。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第二篇】
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我每捧起一本书,心底就不禁涌起愉悦之情。因为对我而言,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交一个朋友,而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我便像交到了一位充满睿智和神秘、以及无穷魅力的挚友。
初见时,《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情节和结构便惊艳了我,同时,这也是它最大的艺术成就。它每1篇故事都有曲折的情节,人物不断行动,情节步步深入,惊险奇妙,扣人心弦;使读者既感到恐怖,却又欲罢不能。情节关联到布局,而且结局常常来得十分突然而富有意趣,非常耐人寻味。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歇洛克·福尔摩斯了,他十分聪明,善于观察、分析,勤于思考,思维敏捷,动作灵活……再看看我,每次遇到不会做的题目,总是喜欢依赖他人,自己则懒得去动脑筋,有时我甚至不写,心想:反正老师会讲的,到时候抄个答案不就完事了吗?而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对比起勇敢聪慧、勤于思考的歇洛克·福尔摩斯,我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明白以后该如何努力,变成更加出色的人。
其次,《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那就要数《血字的研究》这一章了。福尔摩斯刚到犯罪现场,就开始仔细地检查屋子前面和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他从地上的脚印判断出这起谋杀案的凶手身高六英尺多,穿着一双方头粗皮靴子;他从墙角的烟灰得知凶手抽的是特里其雪茄烟;他还从墙上的血字旁脱落的油漆猜出凶手右手指甲很长……福尔摩斯竟然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从犯罪现场的种种迹象中准确地推测出凶手的特点,这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他的耐心和强大的逻辑思维能力震撼到了我!
最后,我发现《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娱乐消遣的读物,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在无形中培养人们的推理思维能力和逆向思维能力,而这些恰巧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这让我发现,读书其实并不只是单纯的阅读,更多的是学习与认知的过程。每本书都有它值得学习和了解的东西,有好多经历我们未必熟悉、未必发现,但它们却真真切切地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虽然没有《西游记》那样动人心魄;没有《三国演义》那样气势磅礴,更没有《红楼梦》那样凄美缠绵……但它曲折的情节、惊险的过程、性格多端的人物,皆使我徜徉在那个神秘莫测的侦探世界中,刻骨难忘。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第三篇】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深地被主人公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和折服。
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大侦探,冷静、果断,观察力惊人,推理力超强。他能将种种被误导的思路、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接拼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想最终被揭晓。他高超的探案技巧令我心悦诚服。
正义一定战胜邪恶。无论作案者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坏事,即使你有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第四篇】
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世界著名侦探,是一位惊人的智者。以下是网友分享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精彩8篇)”,所以,这本书十分吸引我。
读了这本小说,我还知道了有的人是为了别人而杀人的,有的人是因为复仇而犯罪的,有的人是偷盗犯,种种犯罪情况都会发生。而这些犯了罪的人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因此,我们一定要好好做人,不能随意害人、不能偷东西,更不能做强盗和杀人。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由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它是由12个精彩离奇的故事组成。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豁嘴男人》。
故事中的圣克莱尔先生突然不见了,他的太太以为先生遇到了不测,便求助于大侦探福尔摩斯。经过福尔摩斯的一番调查,竟发现在烟馆附近行乞的豁嘴瘸子乞丐是圣克莱尔先生。原来,圣克莱尔先生扮成乞丐可以得到很多的钱,由于自尊心的原因,他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所以才化了妆。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对圣克莱尔先生的行为感到好笑和气愤。我觉得,劳动者是光荣的,整天想着不劳而获的人是可耻的。美好的生活是应该靠双手劳动创造出来的。圣克莱尔先生骗取了大家的钱财,更骗取了大家的同情心。
其实,我们的生活中也有一些年纪轻轻、手足健全,整天想着不劳而获的人。他们真像这个圣克莱尔先生啊!
作为小学生,我们应该努力学习,长大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描写了福尔摩斯先生破案的故事,这些故事真是曲折又精彩啊!
书里记录了这样几个案子:“吸血鬼”、“铜山毛榉案”、“雷神桥奇案”、“三个同行人”、“狮鬃毛”等,看完这些破案故事,我真是太敬佩福尔摩斯先生了!
福尔摩斯先生之所以可以侦破这些奇怪的案件,我觉得首先是因为他有渊博的知识,比如在“吸血鬼”那个案子里,福尔摩斯先生知道那些挂在墙上的南美洲土著狩猎工具是有毒的;其次是因为福尔摩斯先生有着细致的观察力,比如在“雷神桥奇案”中,福尔摩斯先生发现了石桥栏杆上那个小小的磕痕;最后是因为福尔摩斯先生具有灵活、严谨的思考和推理,在具备应有的知识和细致观察的基础上,福尔摩斯先生把哪怕最微小的细节和线索联系在一起,最终使案件真相大白。福尔摩斯先生还非常勇敢,在“三个同姓人”的案子里,他和美国杀手的较量真让人为他捏一把汗啊!
福尔摩斯先生的助手和朋友是华生,每次破案,当华生还摸不着头脑的时候,福尔摩斯先生已经胸有成竹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1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这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
名言。
: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判断+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第五篇】
这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写的著名小说。
这本书里的故事,每个都惊险刺激。一个案件中又会隐藏在幕后的秘密,里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看其中的一页,就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住。我每次看这本书,至少要看一小时,有时妈妈叫吃饭了,我仍然爱不释手。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连睡觉都想着怎么破案。他还有个特点就是特别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翘起二郎腿,闭上眼睛,转动脑筋,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迎忍而解。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比如:银色马、灰脸人、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不祥的信函、绿玉皇冠案、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其中我最喜欢绿玉皇冠案,因为这个故事虽然写的是小偷,但最主要的还是写他的兄弟之情,爱国之情。可他为什么要去做小偷呢?原来,他生活在一个十分贫困的家庭里,他一直过着有上一顿没下一顿的日子,而且,他还有4个弟弟、7个妹妹和1个哥哥,他的母亲早年过世,只有他父亲在外面打工,一个月只能赚到三英镑,如果让他们吃好一点的东西,三个月才能吃一回,他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所以,他被迫去做小偷的。他的爱国之情十分感人,他偷了绿玉皇冠后,心里很内疚,心想:我不能太自私,不能为了自己而毁了国家的荣誉,这绿玉皇冠可是国家一级宝物啊!我还是去自首吧!最后,他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我看了心里十分感动。
同学们,还有许多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等着你去看,赶快行动吧!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第六篇】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风靡全球的书。他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相信许多人都知道福尔摩斯探案集,也都知道歇洛克·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是一名私人咨询侦探。他性情冷漠、孤僻,坚持已见,有点骄傲和自负。他观察力、记忆力、推理能力,属于理性思维。还有超出常人的指力腕力与天才般的化妆才能。他还有许多爱好,比如:思考,小提琴,拳击,西洋剑,化学实验,在报纸上发表一些论文。就他本人说:我好动不好静,我非常憎恶平淡的生活,我追求精神上的兴奋。
福尔摩斯探案集包括四个小探案故事系列:《冒险史》、《新探案》、《回忆录》和《归来记》。还包括四个长篇探案故事:《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柯南道尔爵士1859年生于苏格兰爱丁堡。他是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柯南·道尔一生多彩多姿且曲折离奇。他是个历史学家、捕鲸者、运动员、战地通讯记者及唯心论者。
自从看过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后,福尔摩斯超强的推理能力和拉风的造型深深的吸引了我。这是我变成一个正宗的小小福尔摩斯迷。其中我最喜欢的1篇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它讲述的是巴斯科维尔家族受到一头魔犬的骚扰,家族族长的继承人们都相继以蹊跷而恐怖的方式死去。而福尔摩斯是怎么侦破这个案子的呢?请大家看《福尔摩斯探案集》吧!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第七篇】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还有很多推理过程,不是看一两遍就能完全看懂的。所以,如果有时间,我想我会再看一遍这本书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第八篇】
“侦探在此!”哈哈,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迷上了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了福尔摩斯与助手华生医生侦破各种离奇古怪的事件,偷窃案、谋杀案在福尔摩斯面前都是小菜一碟。让我给大家娓娓道来吧。
“奇妙的斑点带子”案中:以为黑衣女士早上急急忙忙地赶到贝克街,向福尔摩斯讲述一件恐怖奇怪的事,她快速地讲述:“我的姐姐三年前被杀了。医生说她身上没有枪击或碰撞的痕迹。我姐姐死的那天晚上,她来过我的房间。问我有没有听到开水烧开与金属碰撞的声音。我因为睡得太死,并非听到。我对姐姐说让她回房间睡觉。我们家族睡觉前都把门锁住,窗户锁住。最近,我爸爸说他让我搬到曾经姐姐住过的房间,晚上我也听到了同样的声音。我太害怕了,早上就偷偷的到了你这里。”
福尔摩斯问:“你真的听到了金属碰撞与开水烧开的声音了吗?”
“是的”。
方便的话我们能去你家看看吗?“侦探又问。
我越来越喜欢侦探小说了。虽然故事情节有些恐怖,但我永远喜欢《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