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论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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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论文【第一篇】

(一)环境伦理价值的丰富性、冲突性与选择性

历来,人类关于自身行为中什么是善、什么是公正等伦理价值问题就存在差异性与不确定性,以至于任何一个答案充其量只是一个暂时的过客而非恒久正确的指导规范。关于环境伦理问题的讨论也是如此。因此,不少人发出感叹:我们在此问题上能获得一个粗略或大概的轮廓就已满足了。因为,任何一个从事过环境法律实务或者阅读过环境史、环境文学、环境伦理或环境道德文著的人,都懂得环境伦理问题既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也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不系统。环境伦理问题,比如动物权利问题、未来世代人权利问题、甚至地球权利问题、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权利与义务问题等,既显得错综复杂又令人无比困惑,甚至最敏锐的环境伦理思想者也难以提出一个明确的答案。肯定地说,深思熟虑地思考环境伦理问题是一项杂乱而艰难的工作。1.环境伦理价值的多元性对于我们自己的环境行为或他人的环境行为做出是与非、正确与错误的判断,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我们认可的价值观。然而,环境伦理价值并非依赖某个单一的基础,比如单纯的人体健康、单纯的经济发展、单纯的美感享受等。环境伦理价值是由一系列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卫生的善等,多种类型的目标追求所组成的不同质向的善——或者是工具性的善,或者是本质性的善。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列出一大串关于善的清单,这些清单让我们看到环境伦理价值中的工具性善与本质性善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因此,对于具有自觉理性的个人、群体甚至社会(人的整体性存在)的生存与发展而言,其环境伦理的诀窍,就在于释求一个最佳的混合状态,或者寻求一个最佳的平衡点。为此,我们有理由怀疑高举一个绝对排他性的任何伦理价值判断的行为方式的正当性基础。人类在生活与生产中提供的价值多元化历史告诉我们,每当某个专横的价值将其他价值排挤出去的时候,我们所追求的文明品质就会被削弱。因此,在环境伦理价值的存在状态上,其不是扁平、单一的,而应该是立体、多彩的。2.环境伦理价值的冲突性既然环境伦理价值是多元的,那么各种价值目标之间就避免不了冲突。并且,我们的环境伦理价值目标系统越丰富,冲突就会越多,和谐就会变得越困难。但是,一个没有价值冲突的世界并不意味着就是一个有生命力的世界。事实上,一个没有价值冲突的世界将会变得枯竭。在人类价值之城中,价值存在的多元性与相互冲突性应该被看作人类社会生活之所以丰富多彩与充满活力的一个必要条件。因此,我们注定要在相互冲突的价值目标中进行选择,即使这样的选择会带来一些令人痛苦的无法挽回的损失。3.环境伦理价值的选择性各种环境伦理价值之间并没有任何固定的优后次序。随着时间的变化、地点的转移,任何环境伦理价值的重要程度都会发生变化。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环境安全(或称环境生态品质保障)比环境自由(或称环境经济利用权利)更重要,但在另一时间、另一地点上,环境自由(或称环境经济利用权利)比环境安全(或称环境生态品质保障)更重要。因此,作为理性存在的人类,如果在各种相互冲突的环境伦理价值目标之间能够清楚辨别何者应该优先考虑、何者应该后位考虑的话,则在冲突面前我们至少可以减少环境伦理价值推理方面的困难。多少年来,关于环境利用与保护问题的国际商谈,无不表明不同国家胡地区之间在该问题上缺乏一个可通约性的考虑和一个固定的优后次序选择。简言之,在全球相互竞争的国际经济政治旧秩序背景下,环境伦理价值的沟通体系还远未形成,也就是说,在全球视野下,环境伦理价值的规范性体现还存在着相当的问题。总之,尽管有关环境伦理价值的思想库是一个合成体,但是如果作为人类环境行为主体的个人、团体、企业、社区、国家等没有一个基本的共同的环境伦理价值目标,那么就不可能有未来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价值目标目标不仅仅是指物质方面的环境经济权益,精神与文化方面的环境健康与环境美学权益也是同样的重要。简言之,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国家由于共同生活在同一地球上,地球环境问题的相互影响性注定人类共同体必须有一个超越意识形态的、跨国家、跨地区的国际合作、区域合作、行业合作、不同层次的合作。否则,已经出现的全球性环境严重问题,比如气候变暖、臭氧层破坏、生物多样性锐减等,不可能在尽可能争取到的时间范畴内得以迅速而有效的解决。

(二)环境权利是环境伦理价值的最基本的规范性表达

1.生态文明建设的理想话语通过阅览众多环境案件的司法判决结果,不难发现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级别的法院在审理环境侵权案件中有着不太一致的态度,但总体趋势是否定公民环境权,除非被告有明显过错并给原告造成较大或重大的人身或财产损失时,才会支持原告关于环境权益方面的诉求,这样扑朔迷离的判决往往会助长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中环境责任话语的缺失。不少人希望社会能坚守“有限政府”、“司法为民”、“保护环境受害者”的理念,并且认为如果宪法的确是一部值得继续完善的权利法的话,其希望在宪法中明确地宣示公民环境权这样一种新兴的基本人权,从而使得各部门法律共同承担其环境保护的使命。在纯粹环境保护理念至上的各种主张中,我们大概可以想象出这样的理想王国:这是一个被永久性地嵌入自然体权利与基本人权的均衡生态环境社会,在那里每天都会发生着关于环境权利与环境义务(或者环境责任)、个体的环境权利与共同体的环境权力、环境法律与环境伦理、当前的社会需求与远景的环境规划之间的对话、沟通、交流与合作,在这样的语境中倡导着更为丰富的人格概念(比如承认自然体人格与人类人格同样重要)以及更加生态化的思考方式与行为模式(比如从生产到消费、从生前到死后、从人到自然、再从自然到人的往返回复)。如此,关于保护地球上的每个成员的环境权益等这样的话语在地位上得到了高度的提升。但是,应该知道,即使一如过去的那些十分著名的法学家、哲学家、政治家们所宣扬的财产权绝对的神圣观念,在现代社会变迁的历史发展浪潮中也变得不绝对起来,个人财产权的绝对化与公共规制之间必须要找到一种平衡,在日益紧张的环境资源约束力与经济持续发展要求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鱼和熊掌难以兼得的未来,对于有些物比如盐、石油、土地、矿产、水等,其私人所有权绝对化观念就可随时面临被人们否定的危险。对于环境权益的保护一旦呈现出绝对化的趋势,其拒人们其他利益与千里之外的力量虽然强化了其法律上的地位,但同时也造就了这种绝对化的环境权利的孤立品性,如果这种绝对化的趋势再进一步疾步向前,并最终可能会使人类社会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停顿下来,零增长的观点及其命运就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代表。多数人认为,我们拥有的环境权利不能绝对化,因此他们提出各种各样的环境权利主张,这些主张或多或少是差异性地界定环境权利的内涵,但却对各种环境权利间的彼此关联以及相应的保障机制,或对人类总体福利的递增并未给以太多的考虑,结果其主张只能是被政府当局、立法机构、司法机关很有限的采纳。2.认真地对待环境权利:环境法制建设价值的逻辑起点环境权利与人类幸福有着高度的关联。试问,权利系谱中谁更正义?不少环境法学界的创新者们理想地认为,一系列的环境权利正方兴未艾地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最为重要的法律剧目,自己就是由传统法律施行所带来的环境危机时代的生态修复法律工程师;并认为传统法学者对于作为他们研究对象的法律部门,以及对社会秩序的和谐以及社会可持续发展应有的动力,必然有一种狭隘的视角,缺乏更为宽广的有机互动的整体思维。在他们看来,无论是市民社会理论中的市场交易行为,还是在公共秩序理论下的政府管理行为,在环境问题上都有自身失灵的表现,这种失灵表现使得环境受害者们横生厌恶,转而对作为中立者角色的民间环保组织(在环境执法监督与环境诉讼问题上)给以更多的期待,并认为环境公益诉讼就是一种能扫除所有陈旧见解,便利有效地实现环境正义与公平的新的不可缺少的社会救济机制。部分法院在环境诉讼问题上逐渐表现出来的过去很少有的司法能动性与专门化,似乎正在引领着民众走向一条环境维权的康庄大道。目前,环境保护与环境维权话题已经跨越了社区、行政区划、国家界限,显耀于有关环境危机、基本人权保障、资源约束、能源紧张的盟约与条约中,作为新型的基本人权的环境权利比其他传统人权类型(自由、生命、财产等)在新闻舆论载体中更加炫目引眼,甚至认为它就是今日以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法律脱口秀中的重要栏目。于是有人幻想认为,有了健康的环境权,自己的生活就会变得更加幸福。但是,不要忘记人类追求健康的环境生活与追求经济福利的增长是其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因此那种以环境权的新生魅力去压制或贬低人类所应有的其他权利是不恰当的。多数人的见解则是环境权的诞生的确对传统权利形成一种明确的限制,使得传统权利以及行使得到一种重新的更加理性的界定,在重新界定的范畴内,每个权利主体都是折翼自由领地的“独立国王”,其在这块自由之地中获得有关自由的丰富性与多样性的,这种就是一种幸福,就是一种必要的人格尊严与生命价值的维护。笔者以为,当代人类应当认真地对待环境权利。由于生产力发展差异、传统文化的有别、不同的道德立场,使得国内国外对于环境权利的认识都有一种争议不休的场景,产业界与环保界、落后地区与发达地方、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等都存在着不同侧面的轻重有别的斗争,结果是以缓和与妥协收场。无论是肯定者还是否定者都把自己所要求或主张的权利喜欢表达成为一种绝对化了的、个人主义的、与公共责任无瓜葛的个人主观意志范畴的东西,从而使得这一权利与别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本应进行的持续对话与相互关怀变得极为不便起来。事实上,即使在私法领域,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说某个法律主体享有权利,并不是认为其就只在权利王国里任性地主张他的个人的自由意志,其同时也因在相互充满关联与互动的社会里生存而使得其义务及责任的履行也是必须的。在没有环境资源有限观念的传统时代,传统私法及其有关权利法案,看到和关注的只是权利家族中已生成员,因此如果没有价值观念上的变迁,其就会以一种异样或怀疑的眼光看待新生的刚从胎儿转生而来的充满活力的成员——环境权利,刚开始由于脾气与秉性的差异,一个体大力粗,一个初生牛犊不怕虎,结果使得新旧成员之间缺乏种种协作生存的规则,因此笔者以为有必要使他们之间保持者一种适度竞争与必要合作的状态。由此,传统权利应当自省,其必须对来自新成员的持续而友善的批评做出实质性的某些让步,因为人类本身就是一个有着不断需求的自觉理性生命体,当其把众多与好处、需求与便利等有关的价值追求放入权利箩筐以后,那种带着不同价值追求的名目繁多的权利之间必然会常常冲突,并且当权利名录越长,权利冲突场景也会增多,既然权利、义务、责任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在适度分离与结合的实践理性与经验总结的产物,那么一个和谐的持续发展的市民社会与以增进全民福利为最高宗旨的政治国家在面临一场真正的生态危机与文明革命的转型前景下,环境权利就自然具有正当性基础,自然成为生态文明时代市民社会发展与政治国家建设必不可少的法律生活语言。在这种语境下,环境权利、环境义务、环境责任等就成为一种新的市民社会权利、义务及责任。总之,在现代社会,权利冲突与权利相互性是一种极其普遍的法律现象。在先辈们所关怀的权利系谱中,时展与人权保障的要求为权利系谱添入新成员创造了条件,使权利系谱获得新的动力性因素,使权利系谱更加能实现人的幸福与价值。总之,我们必须认真地对待环境权利,因为其在价值论上无疑是环境法制建设的逻辑起点。

(三)环境义务的有限性——为适度污染的公共政策辩护

笔者首先要申明的是无论站在什么样的立场,从何种视角进行研究,环境义务都是必要的,但也是有限的。出于研究目的所限,下文只谈及环境义务的有限性问题,即论述适度污染的公共政策是否为一个明智选择问题。1.无限环境义务观不可取:孤立的单纯的环保政策的非可取性一般而言,人类环境是指对人体产生影响的所有外部因素的总和,包括社会环境与自然环境两大类。自然环境由我们周围的非人类的基本要素构成。自然环境的特征主要取决于我们所居的地方的气候、水文、土壤、地貌、动植物以及矿产资源。当然,由于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得自然环境中也含有人类的文化足迹。科学研究表明,现代人类正迅速地改变地球上许多地方的生态平衡。从人类的立场来看,这种改变的结果有时是好的,但有时的确是灾难——灾难对人类及地球上的其他生命体是可怕的,会造成一种难以避免不幸或不可挽回的损失。考虑到我们今天滚雪球似的技术成长及其伴随的对物质财富的永无止境地追求或欲望,人类极有可能对环境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而在世俗世界的人类看来,保护自然环境是需要计算成本的。如果不计算成本的话,环境保护行动无疑是受欢迎的——人们会义无返顾地反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行为。但是环境保护比如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生态等就不仅仅是一个治理水的问题,还是一个涉及到技术可行性、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等一系列有关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的问题。2.有限环境义务观的实践理性:适度污染的公共政策的可取性在人类生产与生活的某个领域、某个环节,或者某些领域、某些环节,零污染的现象也许是存在的,但就人类行为整体而言,在当前的经济发展模式与科学技术条件下是无法做到整体上的零污染的,并且如果考虑前端污染的话,事实上零污染现象是不存在的。在现实生活中,不考虑成本的零污染行动方案是不可能在更大的范围内得到支持的,那种呼吁作为公共社会代表的国家制定出“零污染”的全部政策只能说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幻想,因此环境保护行动必须考虑成本与收益的关系。相比较之下,制定适度污染标准的确是一种比较明智的可行的办法,即在环境容量许可条件下的污染政策才是一种比较现实的选择。但是,这种政策实施的结果对于未来的人类及非人类生命体的生存与发展是否为一种污染以及是否为一种适度的污染,则有时的确是一种当代人类难以预测的事情。人类的某些行为比如核废料的处理就是一种含有高度技术风险的事业,并且由于邻避主义的道德立场——极力反对在本地建设不安全的设施,但不反对在其他地区进行类似建设的立场。不妨试想,如果几千年后,发生了当代人类认为不会发生的埋藏的很好的核废料泄漏事件,那么该如何清理由此而引起的污染,生命、财产以及他们居住的自然生态环境受到的损害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这些问题的确让当代人类感到烦劳、困惑与无赖。我们倾向于用权利术语讲述所有对我们至关重要的事物,偏好夸大我们主张之权利的绝对性,每天的报纸、广播以及电视节目都在证明着这样的趋势与偏好的存在。而我们对于责任的习惯性缄默却不那么引人注目。在我们权利语言的结构深层,还有另一个让我们茕茕孑立的特质:一种对人格社会维度的忽视,随之而来的是对于人类社会繁荣发展所必须的环境的漫不经心。一方面,大规模资源开发与利用必须遵循“预防为主与风险评估先行”的原则已经逐渐被当代人类所认同;另一方面,由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差异,地区及国家利益的不同,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影响着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与协调发展,人类战争与冲突所带来的生灵毁损与自然资源破坏现象在不时地上演着,这不能不说是人类文明中的“不文明悲哀”。总之,所有的环境法义务问题研究都应该回到活生生的社会实践,得到事实层面的验证,这样的理论研究才是对环境法治实践有用的研究,生态文明社会建设应该选择适度污染的公共政策,而在环境法的制度建设中应该规定的有限的环境义务,而不是无限的环境义务。

(四)实践理性的环境法哲学观的本质归纳

要构建实践理性的环境法学观,就需弄清楚实践理性的环境法学观的本质特征。从本质上讲,实践理性的环境法学观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环境法学观①,是一种能动的将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有机结合在一起的环境法学观,是一种辩证唯物主义的环境法法学观,是一种从实践中来的将自然与社会放在同一画面来进行讨论的环境法哲学观,是一种肯定人在法律中的主体地位的环境法哲学观,是一种认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环境法哲学观,是一种将尊重自然规律与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结合在一起的环境法哲学观。

二、实践理性的环境法哲学观的基本要求与指导意义

(一)实践理性的环境法哲学观的基本要求

1.环境法方法论研究应坚持实践理性的环境法哲学观因为实践理性的环境法哲学观既关注“形而上”,也关注“形而下”,既关注“整体”(比如人类是地球自然界的一部分,只有以全球整体利益为出发点的环境保护,才有较大的安全性和包容性[1]),也关注“个体”(因为个体是有差异的,一个好的社会共同体就是要保证个体的活泼性、流动性、差异性,不能是死水一潭,应该是差异中的和谐,多元下的统一[4])。笔者曾专门撰文就对环境法方法论中的“形而上”问题(即追求概念间的深刻分析及概念间的演绎推理法律问题)与“形而下”问题(即利用规则的实证性,有效地运用诸如权利、义务及责任等现代法学方法来研究法律问题)作了探讨,笔者以为,法学研究者应该在法律规则的体制下学会运用理论逻辑学的方法来分析和研究特定的法律问题。为此,笔者提出“整体主义”与“个体主义”的分化与协同的方法论问题,本质上是实践理性的环境法哲学观的一种重要体现。2.环境法认识论研究应坚持实践理性的环境法哲学观笔者曾专门撰文就环境法哲学的认识论问题作了回答,理性地肯定了人在法律中的主体地位,认可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因而也是一种尊重自然规律与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相结合的实践理性的环境法哲学观的具体体现。笔者以为,环境法认识论研究也应坚持实践理性的环境法哲学观。3.环境法学科建设应坚持实践理性的环境法哲学观创立规范环境法学学科是坚持实践理性的环境法哲学观的重要体现。立法者的立法活动总是受到占主导地位的立法学观的指导、执法者的执法活动总是受到占主导地位的执法学观的影响、司法者的司法活动也同样是受到占主导地位的司法学观的指引,因此只有将如此丰富多彩的环境权益主张以及隐藏在其根基深处的环境伦理价值观不断进行归纳、整理与分析以作出符合法律规范特质的思考,环境法制大厦的有效建造才更有希望。为此,笔者呼吁建立规范环境法学观,力求使环境伦理价值在制度层面得到规范性的文本表达。总之,马克思主义法哲学观是一种权利与义务有机统一的法哲学观,这提醒我们创立规范环境法学学科应该是当代环境法学者的重要使命,并且这种使命需要当代环境法学者在相互争执与互助中凭借超人的智慧、理性的美德以及无比的想象力才得以逐步地真正有效地完成。

(二)实践理性的环境法哲学观对我国《环境保护法》修改的指导意义

在这个生态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的时代,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价值取向应该区别于1989年制定的《环境保护法》中的人文主义,应该添加新的科学主义因素,即做到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有机结合,即坚持用实践理性的环境法哲学观指导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修改与完善,我觉得这具有必要性、可能性和可行性。1.坚持用实践理性的环境法哲学观指导的必要性在我们这个生态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的社会,我们应该反思人类这种高级动物除了作为生态的索取者之外是否承担起了环境建设者的责任这一问题。人类虽然做出了“绿色革命”、“生态运动”、“替换技术”和“稳态经济”等一系列的努力,但是全球当下的环境局势仍不容乐观。在这样的一个时代——温室效应、臭氧层空洞等众多环境问题存在的时代,应如何实现环境基本权利是应该值得我们深思的重大法治课题。一个生活在自然环境中的人无法保障自身的健康和生命,那如何去谈论其他权利的价值依归呢?环境权利是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辩证统一。因此,用实践理性的环境法哲学观指导环境法制建设,从立法上去认可环境权概念的价值与地位是十分必要的。2.坚持用实践理性的环境法哲学观指导的可能性记得1960年联邦德国的一位医生的一次控告,引发了公民环境权的热烈讨论。《东京宣言》指出“我们请求,把每个人享有的健康和福利等不受侵害的环境权利和当代人传给后代人的遗产是一种富有自然美的自然资源的权利,作为一种基本人权,在法律体系中确定下来。”目前国内外已有一些关于主张或支持公民环境权理论的论著,学者们对公民环境权的这种肯定(比如1970年美国密执安大学的约瑟夫·萨克斯曾经就提出过“环境共有说”和“公共信托说”,等等),对我国《环境保护法》在修改与完善中认可公民环境权的做法是有借鉴意义的。鉴于当代中国面临的经济发展与环保问题是与当时的欧美国家发展中出现的环境危机有共通之处,因此用实践理性的环境法哲学观指导环境法制建设,设立公民环境权是有可能性的。3.坚持用实践理性的环境法哲学观指导的可行性立法应该基于现实社会的需要。法律作为调节社会利益的一种工具,具有极强的社会性;在生态恶化这一大前提下,我们是不是应该思考法律也具有自然环境属性呢?以前的法学家们可能更加趋向于法律的理性思考,更注重传统人的人性分析,但是没有注意传统人所处的自然生态环境的属性,在这样一个已经可能无法保障公民基本的生存权和健康权的自然生态环境中,如此的人性分析是很不健全的。不敢说中国的法律制度是多么的不健全,但是如果一名立法者能够从大自然环境中去考虑公民的生态性权利,很明显这样构建的法律制度是更有说服力的;如果一名执法者能从大自然环境中去思考公民的生态性权利,则这样的执法更能体现出其人文关怀;同样,如果一名司法者能从大自然环境去衡量与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这样的司法更能深入人心。目前,我国环境立法、环境执法、环境司法正在进一步深化,在这一进程中,用实践理性的法哲学观指导《环境保护法》的修改与完善,认可公民环境权、排污权及其其相关的生态型法律概念比如生态人、生态物、生态行为、民法生态化和经济法生态化等是可行的,至少现有的法律制度是可以支持的,也是应该支持的,因为这是从真正意义上去描绘与实现一个完整的生态人的基本权利的应有之义。因此,无论是狭义意义上的环境法,还是广义意义上的环境法——生态化转型建设的部门法都应该以实践理性的环境法哲学观指导。

三、结语

环境论文【第二篇】

全球化下环境法立法理念主要趋势

在以经济一体化为代表和最初起源的全球化背景下,环境法立法理念以其特有的发展姿态不断呈现在人们面前。环境法的每一发展历程,无不体现着环境法立法理念的发展。为了适应全球化趋势,各国不断发展或调整法律规章制度。新制度经济学家们常说,当今时代的竞争中,各国法律也是其中一大部分。各国为了在国际上取得显著的地位,不断学习、借鉴国际法以及其他国家先进的、优秀的法律,以其作为本国法律的参考材料或先例。而经得住实践的在某一方面很优秀的法律,往往是很相似的。这些都决定着法律的趋同性和全球化成为不可挡之势。在全球化进程中,各国对环境事物的立法和政策正日益趋向一致。作为环境法根本的立法理念自是在全球范围内愈来愈趋于一致,其立法理念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人类中心主义”到“生态中心主义”的发展

人类中心主义是传统伦理学的思想,往往作为一种价值和价值尺度被采用。自然界通过为人类提供生活、发展所必不可少的资源物质等而服务于人类。人具有内在价值,是评价自然价值性质的唯一标准,而自然界只有属于人的外在价值,且其外在价值以其为人类提供的资源和服务的价值为衡量标准。人没有保护自然界的道德义务,就算对自然界进行保护,那也只是人对人的道德义务的外在表现而已。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人类对自然资源掠夺性开发利用,不关注自然界本身的承受能力,从而最终导致今天的弥散于全球的生态环境问题。在生态环境危机严重制约到经济的发展,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安全等情况下,人们开始质疑人类中心主义,人能作为世界的主宰,而不受自然界的控制吗?当然,答案是不能的。而作为对人类中心主义产生质疑的思想———非人类中心则应运而生。生态中心主义是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代表性思想,是动物中心理论等非人类中心思想的发展,是深层次的非人类中心主义。它是以整个生态系统为中心的,将整个生态系统作为一个整体,人只是其有机组成部分之一。而作为生态系统组成部分的人类,在其发展中,必须遵循生态系统的发展规律,尊重并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也就是说,人的发展必须受到生态系统阈值的限制,在不破坏其稳定性和持续性的基础上,发展人类社会、经济、文化。伴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恶化,基于人类思想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发展,在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的进程中,人类通过传统法在环境保护局限性的反思,逐渐修正了传统法律的价值理念,在立法上突出了以生态利益为中心,强调保护全体地球的生物圈和世代人类的共同利益。环境法等相关文件付诸实施的方式不是权力的行使,而是义务的履行。环境立法突破了传统立法上人类中心主义的、以人类权力为本位的立法理念,形成了以人类应履行的义务为本位的立法精神,规定着人类在修复和保护生态环境中的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其立法上,不仅反映了作为生态系统一部分的人类的价值,也承认并保护着其他组成部分的自然物独立于人类的固有价值,使环境立法真正体现了环境的利益。

2从“二元目的论”到“一元目的论”发展

在环境法的目的中,主要可分为两类:“二元目的论”和“一元目的论”。以“保护人群健康”为唯一目的的称为“目的一元论”,以“保护人群健康,同时保障经济发展”为最终目的的称为“目的二元论”,是主要的两种目的。环境法作为越来越受到关注的法律部门,其立法目的的重要性也是毋庸置疑的。环境法是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规章制度,其体现的应该是环境的利益。在立法之初,人类高度注重经济发展,即便在环境生态危机出现之后,人类提出的环境法的目的也是为人类经济发展服务的。人类在长期发展中,以经济建设发展为中心,关注经济利益,一切以经济优先并为其发展让步的思想根深蒂固。环境法的颁布是为了保护环境,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到最后关注的还是经济发展。可见,“二元目的论”在以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中,最后还是会以牺牲环境利益为代价,换来经济利益。随着全球性环境问题的产生及加剧,人类思想意识形态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发现,为保护环境而颁布的环境法不应承担着经济发展的义务,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其应体现着环境的利益,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一元目的论”逐渐深入人心。环境法的修改,体现着这一新的形势,顺应时代需求,从协调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目的,转变到以保护环境为唯一目的的“一元目的论”。还有一种“多元目的论”在不断的发展。它是作为深层次生态价值观的体现,是在人类提出可持续发展理念后提出的。它要求人类的发展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能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实现代际公平,保护整个生态系统的持续稳定发展。这也是全球化下,立法目的的一个趋势。2.3环境权作为一项基本权力受到保护环境权是在经济发展严重影响人类赖以生存的生存环境日益严重的基础上提出的。它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左右由学者提出,并在于1972年联合国召开的第一次环境会议通过的《斯德哥尔摩宣言》中得到确认。环境权是指特定的主体对环境资源所享有的权力,任何人的发展都不得损害别人过有尊严和福利的生活环境,并承担着保护环境和资源的责任。权利,在法学上,可做应有权力、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力的区分。在人类社会实践过程中,基于人类共同的认识,产生了应有权利。但是,应有权力不具有法律效应,不受法律保护。应有法律的立法化便产生了法定权力,而法定权力通过一系列法律程序的实施而获得有效认同和运行,则产生了我们所说的实有权力。一项权利要是得到有效运作,必须经历这一发展过程,从应有权利到法定权利再到实有权力。伴随着环境问题的严重,人们意识的提高,环境权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高度,法律作为对环境权的反应,也是做出了相应地改善。在一些国家,环境权已经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同生命权,财产权等一样,在中得到明确规定,以得到法律保证。此时的环境权力发展到了法定权力阶段,还未成为实有性权力。虽然环境权得到了法律的认可,但是,毕竟与之相随的环境程序法还是不够完善,执行力度或者说司法保护还是不够完善,所以,环境权在实行时,并没有像生命财产安全权等行使时那么顺利。这是全球范围内,环境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着力解决的问题。基于如污染物越境转移等环境问题的全球化,在国家内已经不能够解决环境问题,突破个人主体的环境权到国家环境权是一新发展。国家环境权,就是每个国家享有舒适、安全环境中生活的权力,并保证不侵犯别的国家在舒适、安全的环境中生活的权力。如1992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原则2指出:“根据《联合国》和国际法原则,各国拥有按照其本国的环境与发展政策开发本国自然资源的权利,并负有确保在其控制下的活动不致损害其他国家的或在各地区的环境的责任。”目前,这已经是各国立法和处理环境问题的基本原则。在国际法和本国环境政策法律的制定上,都体现着这一原则。

环境论文【第三篇】

稻草烧成灰,溶入新汲之水。其汁水定清,冷服,解砒霜之毒,比较有效,旱稻播种时,要及时浸种,使其略微发芽。在北方,如果旱稻尚未长出地面时就遇上干旱,应当安排人力和牛马踩田,以减少土壤水分蒸发;如果泥土湿润,就不要让人畜踏进田里。禾苗长出三寸以后,若遇下雨天,应当冒雨薅草。桑蚕技术与水环境。桑树压条育种,要在五月间的晴好天气,取泥土,和水,搅成粥状,晒热后敷在卧条上。到傍晚天气凉爽时,桑树本根和卧条都要浇水。桑苗移栽,先要掘坑。坑内用火粪等拌和软土,加水,搅成泥浆,然后将桑苗栽进坑里。环绕桑树垒起圆形土堆,称为桑隔,要经常浇水。桑隔旁边要修建池畔,以利蓄水。较之荆桑,湖桑叶片含有更多津液。荆桑果椹成熟时,可收集起来,用水淘洗干净,晒干储藏,以备留种。桑葚浸酒、煎汁,经常饮用,对人身体有益。桑叶、桑皮煎水,可洗治风眼、泪眼。嫩桑枝炒过,煎汁饮用,可治消渴之症。蚕蛾摘下蚕连之后,在晴天清晨,当太阳尚未出来时,汲取新水浴连,除掉蛾子的排泄物,挂起来风干。蚕连在三伏天再浴一次,仍旧挂好风干。冬至、腊八节,蚕连先用牛尿浸润,再用新水洗浴。正月十五,用研细的朱砂,调和温水洗浴。腊八节的长流清水,或井中甜水,浸绿豆、白米;一天之后,晒干储藏,以备大眠后磨粉、拌桑叶喂蚕,有助于清热祛病,增强丝绵韧性。水桑叶只有在中午,当气温较高时,才可以喂蚕。蚕沙干爽,表明蚕无病。蚕箔上若出现成片湿润,意味着蚕有病,需要赶紧替换蚕箔。替蚕时,若是遇上阴雨天气,蚕容易受寒,就用切细的软茅铺撒在蚕上,再添桑叶。牛粪和水做成墼子,晒干储藏,可用来烘蚕,提高蚕室温度。若天气暴热,蚕室门外应贮放清水,而蚕室地面要洒些水,透些凉气。不能迅疾缫丝的蚕茧,要晒干,放入陶瓮,埋进地下;日后取出缫丝,应勤于换水。

麦作等技术与水环境

在清代江淮等地农业技术体系中,种植业是引人注目的重头戏,生产对象繁杂多样。其中,麦子在地位上仅次于水稻。此外尚有玉米、蔬菜、棉麻等作物。1.麦子栽培利用技术与水环境。中国南方(特别是江淮)水田实行稻麦轮作,需要开沟作畦,避免渍害。对此,王祯《农书》(5)468和沈氏、张履祥《补农书》(6)40都给予相应的注意。包世臣《郡县农政》继续研究这一重要问题。要种植麦类的水田,如果水源近便,先要翻耕板田,用耙子劳平;过些天,放干田水,用锄头在田里开挖泄水沟,分作畦垄。其技术关键在于,沟要挖得深一些、宽一些,以抬高畦面,便于排水。麦子适宜于冬天下雪,抑制其营养生长;春天,泥土润泽,墒情良好,则日后麦穗硕大,子粒饱满。如果春天雨水多,麦苗傍泥土的部分很可能沤坏,变成黄色,名叫“黄疸病”,最为农家大忌。麦粒可略微浸些水,舂掉麸皮,称为麦米。麦子也可以磨成粉,用粗布筛子过滤;然后适当和些水,揉成面筋,成为素食中的主要产品。麦面在水中,下沉到容器底部的叫小粉,可以做成浆。如果麦芒不慎进入人的眼睛里,就取些大麦,煎成汁水洗眼睛,麦芒会很快出来。2.玉米等栽培利用技术与水环境。玉米原产于美洲,于明代传入中国,在清代获得广泛传播。此物根系发达,穿透力强,可以嵌进石头缝隙,因而比较耐旱。如果干旱过度,也宜于灌溉。玉米熬汤饮用,可治淋沥之症。芋类作物在干旱时要浇水,使土壤湿透。芋头有水、旱两种,水种特别好。区种法可用来栽培旱芋,开区下种,浇水,用脚踏平,以保持良好墒情。甘薯留种,要藏在干爽的土窖里;若受湿,则容易溃烂。粟米若研成粉,加上甘草一起煮,然后漉出汁水,搅和蜜糖,可以解毒。荞麦在本性上喜好雨水,也不是很怕干旱。稗子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很强,耐水而且耐旱。豌豆具有耐旱、耐冻的性质。青豆、绿豆,活生生地研细,和上冷水,可以解砒霜、金石、草木之毒。芝麻要趁下雨之后、土壤湿润时播种,容易发芽出苗。芝麻在收获时,若荚壳湿润而集中堆放,则子粒不能做种;如用来榨油,点火则不明亮。芝麻煎水,洗治一般疮毒,都是有效的。3.瓜、茄等栽培利用技术与水环境。瓜类作物播种,要将种子淘洗干净,然后挖坑,锄碎干燥的泥土,使其润和。下种之后,逢旱天,要频繁浇水。六月下雨之后,农家种下绿豆;八月中旬,绿豆苗翻压到地里,作为瓜地绿肥。冬天,积雪堆积在瓜地,可优化土壤墒情;春天瓜苗出生,不惧干旱。冬瓜一名水芝,可整个削掉硬皮,埋进湿地;一天后取出,泡上清水,对消渴之症有较好疗效。茄子在九月间成熟时掰开,用水淘洗,取出下沉的子粒,曝干收藏。二月间畦种茄子,育苗。当其长出四五片叶子时,趁下雨天,带些苗圃泥土,进行移栽。山药栽培,要先掘坑、挖沟,便于泄水。当干旱发生时,要引水灌入沟,遥遥润泽山药。茶树忌讳水浸根部,若遇干旱,就用米泔水浇灌;若要施肥,可用原蚕矢沤制的粪水。红花要在二月下旬,雨后撒播。四月底,农家趁早晨天气凉快,摘收红花;然后放在碓里舂得烂熟,包进纱布,绞去其中汁水,薄薄地摊在竹簟上,晒干储藏。4.棉麻栽培利用与水环境。为人们提供衣料的纤维作物,以棉、麻最为重要。棉籽留种,也要晒干储藏。谷雨节后,农家用水选法,选择坚实的棉籽,并用沸汤浸沃,然后下种。芒种时节,麻种趁雨后土壤湿润时撒播。黄麻秆放进水田里浸泡,沤成空心,起出晒干,是上好的燃料。苎麻性喜近水之地,夏天播种。隔上一夜,用水浇灌苗圃畦垄,使其保持润泽。如果地皮干燥,就用帚尖洒水。待麻长到三四寸,要整理本田。本田用熟地作畦,浇粪水,使之膏润。苗圃的苎苗要透彻浇水,带上老土移栽。栽下之初,每隔三五天要浇一次水;二十天后,每隔十天浇一次水;以后若遇干旱,也要浇水。麻秆割倒,起剥表皮,用刀刮掉白瓤,将青皮挂在竹桁上晾晒。晒干的青皮用水煮得洁白,就可以分别接成缨子。缨子在水里浸一夜,就可以用来纺线。纺成后,放进桑柴灰水里煮一夜,再用细石灰水漂白。高粱秸秆烧灰,拌水煮麻线,使其变得洁白而柔软。麻线再用清水煮一次,晒干,就能够用来织布。

林、牧技术与水环境

就农业技术体系来看,江淮等地农民在重视种植业的同时,也兼顾林业、畜牧生产。因《郡县农政》有关林业、畜牧技术与水环境的资料不是很多,但有相对重要性,故此分而并论之。1.林业技术与水环境。包世臣《郡县农政•树植》主要论述竹木栽培技术及其与水环境的关系。竹性比较怕水浸泡,但栽种时适宜于趁雨后地湿之机。先挖坑,用稻糠或麦糠拌和稀泥,将竹鞭埋进去,再盖上松土,不能浇水。竹园里应适当多开一些较深的沟渠,便于排水。洗手、洗脸的脂粉水,不能倒进竹园。竹园若萎败,应在腊月间全部砍掉,翻地,用烫猪水浇灌,可使新发竹笋长得非常茂盛。松、柏若采用播种技术,农家要在九月间收取成熟的种子,次年春分用清甜的水浸泡十天;畦垄整治妥帖,浇粪水,搭建矮棚;若遇干旱,要浇水。到谷雨节,还要浇水。榆树只适宜于临进水体的园地。柳树在正月、二月间插枝,要浇水,使土壤保持足够的湿度。凡是地势低下、有积水的地方,不便种植粮食作物,一般都适宜于种柳树。箕柳适宜于卑湿的田地、特别是河岸一带,当水干涸时耕治成熟,春天漫插柳枝,然后引入水源,任其氵亭积。谷桑皮结成把状,拌上石灰,泡在水田里。三四天后,水气有如蒸煮一般。一个多月后,农家在水里揉去青黄色的脏皮;再用石灰水沤制,捞出来摊在石板上,使其经受风吹雨打。两三个月后,洗出晒干,是为檀皮。槐树种子在夏至前浸泡,待其发芽,趁雨后下种。杉树采用扦插技术,治地成熟,雨后趁湿插下;如果无雨,就要浇水。梨树在嫁接时,接穗要浇些水。农家种石榴,掘坑下种,用水浇,使其经常保持润泽。一般而言,银杏要雌雄连同栽培;若单独种植在临水之地,树影照水,也会结出果实。春分时节,掘出深坑,倒入一些水,将水、土搅成泥浆,然后下种。树木(含果树)若生虫,用鱼腥水浇灌,虫子就会自己掉落下来。若在数九寒天先浇鱼腥水,树在次年就不会生虫。附带一提,《郡县农政•树植》最后谈到几种主要水生植物的养殖技术。例如,养荷花,要在正月、二月将莲子抛入池子;也可用藕节,在春天放进池子里,当年就会开花。池子若蓄水较浅,不能养鱼,又要藉以灌溉,应栽些荷花,以遮蔽阳光,减少水分蒸发。芡实种子放入池子,自会生长。芦苇、菖蒲,都适宜于浅濑薄洲。2.畜牧技术与水环境。关于养牛,农谚有云:“出生不要好,只要窠干食饱”。牛栏要勤于整理,保持干爽清洁。春天,桶里装上蚕沙,浸些水,放在牛栏里,有防疫之效。牛在放牧之前,一定要饮水充足。牛犊刚刚生下来,要用温水洗浴。马驹刚会走路,就能饮水。马饮水有三项原则:少饮、忌饮、戒饮。马若饥肠辘辘,或身体羸弱,或怀有驹子,都不要足量饮水。污浊的水,恶劣的水,泛泡沫的水,都不能饮用。马刚骑过,或刚吃过刍料,都不能饮水。马若出门行走不久时就发渴,人就要下马,让马饮水;若任其干渴、久久喘息而赶路,马必然会很快死掉。羊群在放牧时,忌讳干渴,也忌频繁饮水;应使其缓慢来往于远离水源、有树、多草的区间,间天让它们饱饮一次水。羊圈里要开出小沟,墙角留出洞穴,不让脏水停留其中。若羊身上有痂,先用汤水洗,再涂酸汁;洗涂两次,痂就会痊愈。羊在三月剪毛,身上用河水洗净,再次生出的毛就会白茸茸的。八月剪羊毛,一般天气比较凉快,就不要洗羊身。鹅、鸭要在水源条件较好的地方,适宜于放养。母禽(特别是母鸡)在完成孵化任务后,要用温水洗浴。雏鸭出壳后,先要喂粟米饭、切细的菜叶,还要给清水喝。水一旦变浊,就得更换。否则,浑水里的杂质会堵塞雏儿鼻孔,使其闷死。鹅、鸭雏儿要在水里稍微呆一会儿,若时间过长,因其肚脐尚未愈合而过分接受水中寒气,也容易死亡。乡土谚曰:“鱼儿离不开水”。包世臣《郡县农政•畜牧》最后论述养鱼技术,与水环境关系最为直接。该篇参考了《陶朱公养鱼经》的部分文字,很可能来自《齐民要术》。(3)457-458当时,江淮农民利用丰富的水体资源条件,饲养白连鱼和草鱼。包世臣引《庄子》言:“鱼环游之,不知其几千里”。(2)208这就是古人在池中错杂分布作成九个小洲的主要技术原因。清代,一些农民对鱼的特性更为熟悉。标准的鱼池要六亩,大约每亩七丈五尺见方。六亩池子,纵横都是十八丈七尺左右,除开九个小洲所占面积,剩下的空间足够鱼行摆尾之用。

环境论文【第四篇】

我们都知道,文化对人的影响,来自于特定的文化环境,这种影响不仅是潜移默化,而且是深远持久的。校园环境文化,作为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之一,对丰富学生的精神世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丰富学校的文化内涵,提升学校的办学品位,校园环境文化建设必须得到重视和强化。

校园环境文化建设的作用与现实意义

校园环境文化是学校思想教育的主阵地

美好的校园环境文化有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影响学生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观念。学生在优美的校园环境中受到感染和熏陶,触景生情,因美生爱,从而激发学生热爱学校,进而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的高尚品德。在一个整洁的校园内,学生是不会随地吐痰的;在一个幽静的校园内,学生是不会高声嘶叫的;在一个充满现代文化气息的校园内,学生是可以陶冶情操的。美好的校园环境文化有利于规范学生的行为。当学生的思想言行不符合制度规范及集体舆论的要求时,他就会自我调节矫正。学生有时可能不接受老师的教育,但却不能反驳同学们的批评,谁都不愿意成为“众矢之的”。

2、、校园环境文化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大舞台

素质教育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而学校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阵地。美好的校园环境影响着学生的智力发展。所有经过精心设计的文化信息源,能够对学生进行有利、积极的刺激,从而促使他们智力的发展。美好的校园环境文化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和协作精神,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健康个性,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创新精神。在温暖、和谐、充满高雅文化气息的校园里,学生的想象空间得到了无限的延伸,学生的创造思维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学生的综合能力得到了充分的锻炼。这种能让学生才华得到升华、能力得到培养、思维得到发展的校园环境文化创设实践活动,正是实施素质教育极好的内容。

3、校园环境文化是学校发展的“软实力”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国与世界经济接轨,开始发展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带来文化活力的同时,还导致不同社会社会群体价值取向、文化选择的多样化。市场经济自身的弱点,也会反映到人们的精神生活中来,滋生唯利是图、损人利已等现象。而这一切腐朽落后的文化思想,已悄然渗入校园,使品位高雅的校园环境文化出现了表层性、世俗性倾向。当今时代,是一个文化竞争的时代。一个没有文化内涵的的学校,就如同一具没有思想、没有灵魂的躯壳。要想实现学校在竞争中求生存,在生存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超越,获得持久的生命力,实现长盛不衰的发展梦想,校园环境文化作为学校发展的“软实力”,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校园环境文化的设计与塑造

营造良好的校园自然环境和人工物质环境

近些年来,我校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加强了校园环境的绿化美化和设施建设,为学生创造了高品位的学习生活环境。除了原有的二幢教学楼,去年新建的一幢学生宿舍楼与洋溢着时代、艺术气息的音乐楼,美术楼相映生辉,成为阳明镇的一道亮丽风景。我们不仅在教学楼与艺术楼的走廊钉挂名人画像、在交通主道树起名言警句,“努力使学校的墙壁讲话”,而且在每一棵植物上悬挂植物名称的标牌、在草地上树起“爱护小草、人人有责”的警示牌,“努力使每一棵草都有生命”。艺术雕塑、地理园、图书馆、美术展览室、板报橱窗……每一景,每一物,都是无声的教育者,都能给学生一种高尚的文化享受和催人奋发向上的感受。

追求高品位的校园心理环境

校园环境文化的核心内容是校园心理环境,它集中体现在师生的精神面貌、校风、学风、集体舆论、校园精神、学校形象等方面。历史上中外教育家都十分重视心理环境对人的影响,荀子说:"篷生麻中,不扶而直"。校园心理环境是影响师生心理导向的直接因素,主要包括政治生活心理环境、人际关系心理环境和道德心理环境。

校园内的政治生活心理环境指教师群体和学生群体对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路线的心理态度,是对政治的信仰、政治地位的心理追求和对学校强制性的各项规章制度的遵守以及对学校各种政治活动参与和支持等形成的一种心理表现。我校在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引导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路线,坚持先进的办学理念和正确的办学方向,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广大教师在政治上进行培养,采取强有力的德育手段对学生进行教育。充分发挥学校党总支的作用,不仅在教师中发掘、培养优秀的党员干部,还鼓励、支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中生入党。在政治思想教育中,充分发挥党员、 共青团员的榜样作用,以召开党支部会议、主题班会的形式正确引导师生的政治追求,激发师生的政治热情,让他们的政治愿意得以充分体现,并向健康的方向发展。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师生参与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的主人翁意识,从而在政治上形成一种校园内部的群体规范、群体认同感和群体内聚力。

人际关系是校园心理环境的核心,它包括师生关系、学生之间关系、教师人际关系三部分。上述几种人际关系的状况直接影响校园文化建设,影响教育效果和教学质量。在处理师生关系时,教师要用榜样示范学生,用爱心关心学生,用温情感化学生,用语言激励学生,用心沟通学生,用智慧影响学生,用纪律约束学生,达到师生相互尊重,心心相通。同时,教育者还必须引导学生学会共处、关心他人、团结互助,正确处理好同学之间的关系。教师作为一种榜样作用,对学生的人际关系也发挥潜在的影响。团结协作,讲究群体意识,则会事业有成,相反,文人相轻,相互拆台,则有百害而无一利。我校多年来十分重视学生的心理教育,年年召开班主任经验座谈会,要求教师对学生要处处平等交流,次次耐心教诲,天天鼓励表扬,时时关注进步。对心理有障碍的学生,学校还开设了学生心理咨询室,及时解决学生心里疑团、怨气,开启学生封闭的心理,减轻学生心理压力和心理负担,消除学生的冷漠、固执、偏见与逃辟现实的情绪。

伦理道德在政治思想上和上层建筑领域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它可以帮助人们认识社会现实,可以控制个人情绪,可以调节社会关系,在认识功能和调节功能上起到政治、法律所不能起到的特殊作用。一位哲人说过,“学校是一方净土,净土需要弘德”,因此,营造良好的道德心理环境,对学校建设尤为重要。它不仅可以用共同认可的伦理道德规范全体师生的各种行为,而且在学生的道德形成过程中也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我校在思想道德建设中,以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充分发挥各学科在课堂教学中的引导作用,组织各班级订阅《河源教育》、《和平教育》等报刊,让学生能正确认识区分“真、善、美”。德育处在这方面更是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定期组织学生瞻仰革命圣地和遗址,祭扫烈士墓,培养学生爱国主义精神,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组织学生参加军训、公益活动、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教育;通过“珍爱生命,远离”图片展活动教育学生要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

创设炫烂多彩的活动环境

环境论文【第五篇】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人们生活水平和质量也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但是环境却变得越来越恶劣,自然环境被污染和生态环境被破坏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也限制了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和进步。因此,为了能够有效解决该问题,各国一直在不断努力,其中,对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改善和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便是努力的重点。而不论是在生态环境改善还是绿色产业发展中,都离不开环境监测评价。本文以有效解决当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为主要目的,对环境监测评价在改善生态环境与绿色产业发展中的作用进行详细分析。

2环境监测评价在生态环境改善中具有的主要作用

对生态环境现状进行评价

土地资源被破坏

当前,由于受到植被被破坏、土地沙化严重以及矿业过度开采等因素的影响,土地资源破坏情况比较严重,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比如,在对煤炭进行开采的过程中,由于对环境保护不够重视,所以经常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导致土地的土壤成分结构失衡,不再适合植被生长,进而造成破坏。在对林木进行砍伐的过程中同样如此,大部分人员只重视眼前利益而不重视长远、持续发展,滥砍滥伐,最终导致植被被大量破坏,土地沙化严重,破坏了原有生态环境。

水资源被污染

水污染已经成为当前环境污染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水污染不仅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还会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导致一系列疾病的出现,对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具有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而导致水污染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农药残留,二是生产企业废水不达标排放。

大气污染

大气污染是导致全球气候变暖以及近年来空气PM不断升高的主要原因,其不仅会对生物的正常生长造成影响,还会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危害比较大,是当前全球所面临的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而导致大气污染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与两方面有关,一方面是生产企业的废气不达标排放,另一方面是因为汽车数量增多,尾气排放量增加。

对生态环境进行改善

对土地资源破坏区域进行综合治理

为了能够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就需要对土地资源被破坏的区域进行综合治理,在控制土地资源破坏情况恶化的同时通过综合治理来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比如,在对沙化土地进行治理的过程中,就可以通过逐渐提升绿化面积和逐步改善土壤成分的方式来对生态环境进行改善。在对矿业污染区生态环境进行改善的过程中,可以通过修建地下污水沉淀处理池和提高绿化铺盖面积的方式对矿业开采,尤其是煤矿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有效改善。

对废气、废水排放进行控制

当前水资源污染和大气污染问题比较严重,对生态环境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破坏,因此,为了能够有效解决该问题,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改善,就需要对作为主要污染源之一的生产企业的废水和废气排放进行严格控制。在生产企业废水废气排放的过程中,应该严格要求企业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如果发现违规排放企业,则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判罚,并要求其对自身所造成影响进行挽回,以此对废水废气的排放量进行严格控制。

做好绿化和废弃土地再利用

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实施封山育林政策,采取植草、人工造林等方式不断提高我国的绿化面积,提高地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能力,以此来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改善。同时,还应该加强对沙化土地和矿区土地的再利用效率,通过重新开垦和覆盖生命力旺盛的植被等方式不断改善土地土壤,最终达到提高植被覆盖面积、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3环境监测评价在绿色产业发展中具有的重要作用

在对绿色产业进行发展的过程中,环境监测评价是其基础保障,只有做好环境监测评价工作,才能够更好地推动绿色产业的发展。

环境监测评价是绿色产业发展的基础

环境监测评价是确保绿色产业能够得到健康发展的基础保障,因此,在发展绿色产业的过程中一定要对环境监测评价引起足够重视。首先,在绿色产业开始进行发展的初期阶段,就应该通过环境监测评价对产业基地以及产业自身发展的环境质量标准进行精确判断,判断其是否符合绿色产业发展需求,并以此为基础对绿色产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策略进行有效制定。其次,在绿色产业发展和生产过程中,也需要合理利用环境监测评价对产业的生产过程是否符合绿色产业发展需求,是否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进行判断;同时,在此过程中利用环境监测评价,还能够对产品原料的来源地和来源途径进行有效分析,对其是否满足绿色产业生产要求进行判断,避免因为生产原料问题而对绿色产业的发展造成影响,确保绿色产品的生产质量。

有效推动绿色产业的发展

在绿色产业发展过程中,环境监测评价所起到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环境监测评价,能够对绿色产业中的基地管理和原料质量进行严格控制,使其能够满足绿色产业发展需求,而不会出现污染环境等问题。在此过程中,通过环境监测评价能够对基地管理方的管理行为进行有效约束,使其在管理过程中能够制定切实有效的绿色发展计划,对农药、肥料以及兽药等可能影响绿色产业发展的药物进行有效控制。同时,其还能进一步促进生物防治技术和绿色生产技术的发展,全面推动绿色产业的进步和完善。

(2)在绿色产业的发展过程中,通过环境监测评价能够对产业发展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有效控制。在绿色产业发展的过程中,除了要生产无公害、健康产品,持续拉动经济的增长,还应该担负起恢复自然环境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任。因此,在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制定相应的自然和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比如,在产业发展过程中要扩大地方绿色植被覆盖面积,要对地方的物种多样性进行维护,要对地方的自然环境和空气环境进行有效改善等。而以上这些,对环境监测评价都具有一定的依赖性。

(3)确保绿色产业的产品质量。确保绿色产业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能够满足绿色产业发展需求,是绿色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而要想对绿色产品的质量进行有效保障,最佳方式就是在绿色产业发展过程中对环境监测评价进行合理利用。首先,通过绿色评价对绿色产业基地和原料质量进行严格监测,确保其能够满足绿色产业发展需求,尤其是原料质量,务必确保其达标之后方能投入生产。其次,通过环境监测评价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监督,严格要求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生产,不能对环境造成破坏,也不能使其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4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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