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出租房租赁合同编号(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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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租赁合同编号【第一篇】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座落在德阳市河东区天山南路二段88号d-2栋1-2-2号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220平方米(含已封阳台面积)。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享有使用权,乙方只作办公室。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为20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15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以协商后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1.该房屋的年租金为元整。(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2.租金按24个月为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共计元(大写:伍万元整。 )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以后的租金应于每期提前5天支付,先付后住。
3.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由乙方代甲方在税务局代开税务发票并承担税金及费用。
1.甲、乙双方要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共有贰页,壹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租房租赁合同编号【第二篇】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男/女: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男/女: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元,按年结算。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出租房租赁合同编号【第三篇】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坐落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
二、租赁期共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和其他费用
1、每月租金元(大写)。租金按(月、季、年)结算,乙方必须在(时间)前缴付给甲方。
3、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______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_____方承担。
四、租赁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2、甲方应在(时间)前将房屋及其附属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应负责维修房屋及其设施,同时根据《温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履行出租方的消防安全职责并督促乙方履行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房屋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租赁期内,乙方如发现所租赁的房屋有损坏的,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根据损坏情况,及时予以修理。甲方未及时修缮房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合理赔偿。
4、乙方应妥善使用承租的房屋,同时根据《温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履行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如因乙方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向第三方赔偿的责任。
5、乙方需要改善住房条件,将承租住房进行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事先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6、租赁期内,甲方需转让该出租房屋的,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7、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个月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五、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以下途径解决。
1、由温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签名盖章): 承租人(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房租赁合同编号【第四篇】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 小区 号楼 室的 室 厅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房屋月租金为 元,按年度结算。每年度乙方须提前 天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否则甲方有权停租并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付给甲方押金 元 ,作为房屋内部设施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综合保证金。等租期圆满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将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3、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4、甲方提供设施如下:空调 台,热水器 台,电视 台,冰箱 台,床 张,电风扇 台,沙发 组,餐桌 张,写字台 张以及部分家具。以上设施保证能正常使用,经乙方检验后认可签字生效。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损坏,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负责修理好并能正常使用交予甲方,否则按价赔偿。(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遇电器损坏由乙方自行修理。)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5、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6、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乙方在租赁期限期间不得私自转租转借。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7、乙方使用该房屋应注意防火、防盗,遵守物业管理规定。
水表: 电表: 燃气表:
8、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9、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出租房租赁合同编号【第五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1条 租赁房屋的位置和状况条款
共计约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
第2条 租赁期限条款
租赁期限为年年日至月合同到期后,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第3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条款
乙方租用的房屋作动。在租赁期间,乙方若对房屋进行转租或改变用途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4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条款
租金每月人民币整,租赁费每年半年预交1次,以后依次类推。乙方应于每年的月2次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5条 房屋的交付条款
甲方应于月甲方迟于上述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将本合同有效期延长,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6条 费用承担
租赁期内,按国家规定因房屋租赁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由乙方承担。
乙方使用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承担,按物价部门及有关部门规定价格计费,交费方式为每月1交。
第7条 房屋修缮条款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施应进行必要的检查、修缮。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进行维修。
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见证后代为维修或由乙方自行维修。本条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和承担相应损失。
第8条 房屋的改建、装修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经乙方同意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协议。因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除外。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合同到期后,可移动装修物乙方带走,不可移动装修物乙方无偿留给甲方。
第9条 房屋转让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10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款
(1)、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1的,本合同终止: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
3、甲、乙双方协商1致,达成终止协议。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交付租金1个月以上;
2、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1个月以上;
第11条 合同的延续及优先权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叁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12条 缮后条款
合同到期时,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乙方应于本合同到期日前腾空、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13条 违约条款
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予以赔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解除合同,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返还多交租赁费并赔偿乙方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人民币贰个月房租;
如乙方确需退房的,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人民币贰个月房租。
第14条 免责条款
房屋如因不可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15条 争议解决方式条款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或解除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有关机关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