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电力应急预案策划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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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第一篇】

机房是我单位的重要场所,重要仪器、设备相对集中,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后果。为此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触电。

(1)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应迅速安全切断电源,切忌直接接触触电者。

(2)即刻拨打紧急电话120并通知相关领导,同时开展现场应急救护。

二、火灾。

1、报警程序:

即刻通知领导及相关部门,根据火情大小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2、组织实施:

机房管理员一旦发现火情后,应即刻切断电源,并使用灭火器扑救起火设备。

三、空调漏水。

若空调系统出现渗漏水,应立即安排停用故障空调,清除机房积水,并及时联系设备供应方处理,同时临时用电扇进行降温。

四、设备发生被盗或人为损害事件。

(1)发生设备被盗或人为损害设备情况时,使用者或管理者应立即报告中心负责人,同时保护好现场。

(2)中心负责人接报后,通知保卫处,一同核实审定现场情况,清点被盗物资或盘查人为损害情况,做好必要的影像记录和文字记录。

(3)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将有关情况向领导汇报。

五、机房停电。

(1)接到长时间停电通知后,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部署应对具体措施。

(2)如遇临时停电,且停电时间在3小时之内,管理员要检查ups是否正常工作,以确保机房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网络故障。

(1)发生通信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等故障后,网络管理员应及时查清通信网络故障位置,隔离故障区域,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检测故障区域,逐步恢复故障区与服务器的网络联接,恢复通信网络,保证正常运转。

(2)事态或后果严重的,应及时报告领导并请求协助解决。

七、不良信息和病毒事件。

(1)发现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时,管理员应立即断开网线,终止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传播,并报告。

(2)中心负责技术人员应采取隔离网络等措施,及时杀毒或清除不良信息,并追查不良信息来源。

(3)事态或后果严重的,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以及相关部门。

八、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

(2)若重启失败,应立即安排备份服务器启用,并请求技术人员支援,作好技术处理。

九、注意事项。

第一、机房管理员要加强日常监控,及时处理、消除及上报安全隐患。

第二、备齐安全相关装备。

第三、及时做好备份。

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第二篇】

为了做好停电状态下的应急处理工作,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师生员工在校学习、工作和生活有序进行,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供电系统安排停电。

1、学校提前将停电时段通知全校师生。

2、教导处安排停电时段的作息信号。

3、总务处提前安排以下工作:

(1)食堂提前准备好停电时段饭菜,确保在停电状态下有饭菜供应给师生。

(2)水电工做好配电房的准备工作,待开始供电时及时送电。

4、各位教师调整教学方式,关好用电设备。

5、电工准备好发电器材,准备临时发电。晚间停电时段,领导组成员必须全部在校指挥并巡视校园。

二、供电系统安排之外的紧急停电状态。

(一)白天停电。

1、教导处安排停电时段的作息信号。

2、总务处关闭自备水源。

3、教职工关闭用电设备。

4、电工检查停电原因,到岗做好发电准备。

(1)过道、楼梯口的应急灯自动开启,电工和值班人员开启学校备用照明用具。

(2)上晚自习的学生必须坐在教室的原来座位,不得喧哗、起哄或走动。上课教师负责组织、管理好本班学生。

(3)如正值下课、就寝前,学生在走廊、楼梯、厕所等,则要学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适应黑暗时,再慢慢回教室或寝室,坚决阻止学生在此时抢跑,追逐,推搡。

(4)组织相关人员查明停电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电工做好供电设备的检修,及时发电。

(5)若停电20分钟后仍未能恢复正常供电,则晚自习暂停,值周组利用校园临时广播系统发出疏散信号,教职工分别控制楼道、楼梯口、主要通道,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值周老师负责指挥学生按一楼、二楼、三楼、四楼的顺序进行疏散、离校。值班老师关好教室电源。

(6)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的行政运转照常进行。

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第三篇】

第一条为规范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电力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本办法所称电力企业是指以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网厂协调的原则。对涉及国家机密的应急预案,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负责对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电监会派出机构负责对所辖区域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电力企业是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保障电力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电力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各级各类电力应急预案,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电力应急预案体系一般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第七条电力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和风险种类等特点,组织编制企业综合应急预案,作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

第八条电力企业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和社会安全事件类等各类突发事件,以及不同类别的事故或风险,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具体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和保障措施。

第九条电力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现场的实际情况,针对特定的场所、设备设施和岗位,组织编制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为应对现场典型突发事件制定具体处置流程和措施。

第十条电力企业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应当符合《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和《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的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电力企业应当全面分析本单位的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客观评估本单位的应急能力和应急资源。分析评估结果应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第十二条电力企业编制的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三条电力企业应当按照分级评审的原则对电力应急预案组织评审。

第十四条预案评审由电力企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涉及网厂协调和社会联动的应急预案,参加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电力监管机构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电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意见应当记录、存档。

第十五条预案评审应当注重电力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六条电力应急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印发。应急预案印发文件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声明内容及签字应当作为应急预案批准页的主要内容。

第十七条电力企业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将应急预案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一)电监会城市电监办辖区内的电力企业向城市电监办备案,未设立城市电监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电力企业,直接向所在区域电监局备案。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区域电网公司向区域电监局备案。

中央电力企业、资产跨区域的电力企业(集团公司或总部)向电监会备案。

(二)需要备案的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至少包括《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附录中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体系目录所列内容。

(三)国家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备案另有要求的,应当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电力企业向电力监管机构报备应急预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第十九条电力监管机构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电力企业做好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并对电力应急预案的备案情况和备案内容提出审查意见。对予以备案的电力应急预案,应当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并建立预案库登记管理,对于不符合备案要求的电力应急预案,应当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

第二十条电力企业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资源保障情况以及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第二十一条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将应急预案培训列入电力安全监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应急管理人员的预案培训工作。

第二十二条电力企业应当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以不断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技能水平。

第二十三条电力企业应当制定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增强演练的计划性。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四条电力企业在开展应急演练前,制定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演练范围、演练步骤和保障措施等。

第二十五条电力企业在开展应急演练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进行评估,并针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评估和修订意见应当有书面记录。

第二十六条电力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预案修订结果应当详细记录。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企业应当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相应修订:

(一)企业生产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或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的;

(二)企业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指挥体系、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人员或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或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的;

(七)电力监管机构或有关部门提出要求的。

第二十八条电力企业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后,应当及时向电力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程序重新备案。

第八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于在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电力监管机构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条电力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电力应急预案管理有关工作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一条电监会派出机构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辖区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电力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和《电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电监会统一制定。

第三十三条核电站涉及核事件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第四篇】

故隐患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编制本预案。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等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要求,《中国xx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中国xx集团公司防止发生电力生产事故重点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而编制。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以及下属企业发生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工作原则。

切实履行企业主体的安全生产职责,把保障企业职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以及财产损失。

高度重视电力行业火灾事故的特点和危害,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长效预防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做好应对火灾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

建立健全分级负责、企业责任主体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制订完善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与企业所在地消防专业队伍的沟通,形成快速反应、协调有序、处置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应急处置应以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设备救护和环境的防护,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本预案为火灾事故综合预案,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油系统火灾应急预案》、《发电机火灾应急预案》、《变压器火灾应急预案》、《电缆火灾应急预案》、《燃油区火灾应急预案》、《输煤系统火灾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预案配合使用。

2危险因素与风险分析电力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流程中的燃油区、控制室、调度室、通信机房、计算机房、档案室、锅炉燃油及制粉系统、输煤系统、汽(水)轮机油系统、氢气系统及制(储)氢站、变压器、电缆层(间、隧道)、蓄电池室、脱硫塔、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电站基(扩)建、煤矿以及办公、生活场所存在物理着火和化学燃爆的可能。

火灾事故可能同时伴有人身伤亡、危险化学品燃烧或泄漏和环境污染的发生。

3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工作部。

公司所属各企业成立火灾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各企业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本单位各分管领导、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并组建相应的应急小组,负责事故应急工作。

职责。

公司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职责。

公司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职责。

.1负责批准各应急响应计划。

.2负责审核应急响应计划及应急预案。

安监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本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更新,跟踪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的执行,监督应急预案演练及紧急救护培训,事故发生后收集有关原始材料。

经理工作部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调配及日常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险情及处理情况。

火灾事故应急现场指挥机构及部门职责。

火灾事故应急现场指挥机构在公司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领导下全面组织指挥事故应急工作。

运行管理部门在现场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负责运行设备运行方式调整,隔离相关设备系统和动力源。

检修、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在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牵头实施现场应急的具体工作。

安全监察部门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保卫部门负责灭火、现场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行政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事故现场通讯、对外联络及交通车辆统一调度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抢救和护送转院等工作。

物资部门负责事故所需应急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各应急小组职责。

现场设备隔离组参加定期组织的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应急演练,熟悉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对应位置的相关设备、系统;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准确隔离火灾事故所涉及的设备、系统及动力源。

引导疏散组参加定期组织的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应急演练,熟悉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火灾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根据事故现场人员分布情况,开辟安全疏散通道,组织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

安全保卫警戒组参加定期组织的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应急演练,熟悉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火灾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疏通事故现场通道,设立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统计进入事故现场施救人员人数,采集事故现场信息、辨识事故现场可能出现的次生事故源,及时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

灭火施救组参加定期组织的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应急演练,熟悉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各类火灾的施救方法、火灾所涉位置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听从指挥,有序展开施救行动。

救护后勤保障组参加定期组织的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应急演练,熟悉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应急后备物资的存放地点;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设立现场临时救护站,置备应急车辆,联络专业救治资源,开辟人员救治绿色通道;记录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和过程。

4预防、预警和接警。

止发生电力生产事故重点要求》和《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机械部分)》(xx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做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的各项组织和技术措施。

预警和接警。

预警电力生产企业单位任何不受控制的失火火情均作为本预案的预警条件,发现人应及时就近拨打“厂内火警”和“119”报警,并向运行当班值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火灾事故报警要点:

火灾地点;

火势情况;

燃烧物和大约数量;

火灾现场人员受困情况;

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接警。

运行当班值长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发出“厂用警报”,启用呼叫系统通报火灾地点,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倘若火灾事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运行当班值长还应立即向厂部值班室报告。

接警的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各机构成员应赶赴火灾现场,辨析火势情况决定启动何级应急预案,并通知召集各应急小组进行应急准备。

接警的夜间或休息日厂部值班人员应立即召集厂内其他值班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协同运行当班值长进行应急处置。

5应急响应。

响应程序。

火灾事故报警和初期处置。

火灾事故发现人发现火情,事故现场设有火灾报警装置或固定灭火装置的,应立即启动报警、固定灭火装置,并临近拨打火灾报警电话和向有关部门负责人报告。根据火情进行灭火扑救或采取控制火势的措施;当火势猛烈,危及人身安全时,采取必要措施后紧急避险逃生。

火灾事故地点管辖范围负责人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组织对火灾涉及设备、系统进行迅速、准确隔离,并切断相关动力源;组织人力启用事故现场消防设施,尽力扑灭初起火警;当火势扩大,可能殃及人员集中区域,应组织人员撤离疏散至安全区域,并派员引领专业消防人员进行灭火。

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临近设立指挥场所,设立明显标志,宣布启动相应的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的应急行动。

各应急小组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应立即向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集结、报到,并统计人数;有条件的应让人员佩带明显的识别标志。

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火灾现场火势、人员受困、设备、物资情况,下达疏散人员、灭火施救、转移物资等指令,有组织地指挥各应急小组展开行动。

火灾事故中如伴有或发生次生人身伤亡、危险化学品燃烧或泄漏和环境污染等事故,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启动相应的《人身伤亡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预案》、《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等。

火灾事故应急中,根据火势、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驻厂武警和经警增援,为实施警戒、疏散、解救受困人员等提供人力资源。

火灾事故应急中,根据火势、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企业所在地消防、医疗、民防等专业机构增援,为应急处置提供专业支持。

应急结束。

火灾事故现场火势已扑灭,在确认无复燃可能、各类已启动的次生事故应急预案均已结束、投入的各应急小组人员已全部撤回复命后,由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

应急行动结束后,保护好火灾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域,待事故取证完毕后清理事故现场。

6信息报告和发布。

在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通过三个渠道向公司生产值班室和及主要领导报告。

在发生火灾事故后,公司以及下属企业应及时按照相关程序向上级机关、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事故单位行政办公室经审核批准,统一对外准确发布火灾事故的信息。

7后期处置。

应急行动结束并完成调查取证后,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人力进行现场的物资以及污染物的清理,消除事故影响,及早恢复生产、办公、生活秩序。

事故伴有人身伤亡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妥善安排受害者医疗救治、安抚、慰问受害者家属等工作。

事故发生单位的财产保险工作小组和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对设备损坏和损失、救灾物资损失、人员伤亡情况进行统计,汇总财产保险、工伤保险材料,启动善后赔偿理赔程序。

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将事故起因、抢险过程和结果形成简要书面报告和在事故处理结束后3日内形成专题报告,逐级上报。

8保障措施。

通信与信息保障。

通信系统管理部门应在应急行动中派员值守,保障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

本预案各应急机构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和企业单位置备无线通信设备作为备用通信系统。

本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联系方式由各单位发布......

应急队伍保障。

企业单位应组建兼职应急队伍,按本预案职责定期进行训练,提高应急队伍的能力。

加强与企业单位所在地消防、医疗、民防等专业机构的沟通或订立互助协议,保障应急行动的专业支持。

应急物资保障。

各企业的固定和移动消防设施按国家以及行业标准配置,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验,保证消防设施的性能完好。

其他通用物资(应急照明灯具、正压式呼吸器、防毒面罩、备用消防器材、医疗救护器材、应急车辆等)由本预案相关成员部门负责定点存放,并落实专人维护保养,保证应急状态时及时到位。

经费保障公司以及下属各单位财经部门应置备应急专项资金,接受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指令专项调用,保证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9培训与演练。

培训公司以及下属企业培训部门每年制订培训计划,对本企业各类预案的相关人员进行危险辨识、疏散人员、灭火扑救、紧急医疗救护等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协同配合能力。

演练公司以及下属企业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对本预案和其他专项应急预案的综合演练,检验本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10奖惩。

奖励对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制订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负有应急责任的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

对重大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有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有对火灾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11附则。

术语和定义。

特大火灾。

火灾造成死亡10人及以上;重伤20人及以上;死亡、重伤20人及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及以上。

重大火灾。

火灾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重伤10人及以上;死亡、重伤10人及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及以上。

本预案报送中国xx集团公司备案。

公司下属企业制订的应急预案,报送企业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以及公司备案。

维护和更新。

本预案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修改变动以及本企业生产条件和组织体系变化组织修订更新。

本预案应根据应急预案演练、发生事故后的评估组织修订更新。

本预案由公司安监室负责解释。

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第五篇】

1、对所属辖区的供电线路、杆塔、拉线、线路弧垂、变压器等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报告供电所所长,通知全所职工对线路进行巡视检查。

3、分段巡线人员如查出故障点,应立即报告,及时处理;通过认真检查巡视,如没有发现故障点,由所长在确认线路上无工作人员的情况下,通知调度员再次试送。

1、根据季节和时段,对所属辖区的`供电线路、杆塔、拉线、线路弧垂、变压器等进行检查维护,测量接地电阻、变压器负荷、检查漏电保护的当中灵敏度,高低压避雷器的接地和完好情况,检查接地线和零线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一旦发现某变压器损坏,由负责人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报告所长。

3、如果变压器确实雷击或烧坏,由供电所物资保管员组织物资迅速运到现场。

4、更换前,应将该台区跌落式熔断器拉下,将低压保险拉开,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1、根据季节,对所属辖区的供电线路、杆身、拉线、线路弧垂、杆根等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应立即与调度取得联系,将该线路开关断开。

3、将线路倒杆、断线情况向所长汇报,联系抢修物资。

4、如线路不能在当天恢复,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电线被盗。在物资到达后,集中力量全力抢修,争取尽早恢复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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