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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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第一篇】

关键词:应急 救援 事故 途径

中图分类号:U642文献标识码: A

自2001年美国911事件之后,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意识到在各个层面、各个领域构建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性。我国自2005年开始构建政府层面、同时要求企业建立起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并于2007年8月30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同年11月1日实施)。

近年来,应急救援体系及预案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时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立健全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成为政府和企业共同需求。

一、应急体系的建立

由于事故的发生和发展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管理缺陷等方面相互作用的结果,所以为了实现对事故发生后的紧急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从安全管理战略的角度出发,应针对事故特点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1、应急预案的编制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时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中第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程序,下面就应急预案的编制进行讨论。

准备工作

①编制的组织

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小组,针对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别和应急职责,结合企业部门职能分工抽调预案编制人员。

②企业风险的辨识与评价

在危险因素分析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的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和后果,进行事故风险分析并指出事故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形成分析报告,分析结果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③组织机构安全职责、应急职责划分

规定应急组织体系中各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协调管理范畴、负责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具体操作步骤等。

④企业应急能力的辨识与评价

对本单位应急装备、应急队伍等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⑤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学习

编制应急预案前对编制导则进行学习,了解并掌握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内容、原理、指导方向,逐步完善应急预案的全面性及综合性。

编制关注点

体系应急预案

体系应急预案应符合以下几点要求:

①应急组织人员和职责分工明确,指挥的流程与交接情况清晰,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②应急器材设施完好备用,并有相关维护、保养记录,签字齐全。

③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④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外部评审

外部评审是由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企业、环保部门、周边公众代表、专家等对企业的预案组织审查。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内部评审

内部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评审后,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经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内部评审有利于提升预案的及时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企业内部应定期评审应急救援预案,至少每三年评审修订一次,尤其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件(如出现了机构、人员、工艺、设备的变更等)发生后及时评审修订预案。

3、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为了使演练相关策划人员及参演人员熟悉演练方案和相关应急预案,明确其在演练过程中的角色和职责,在演练过程中,可根据需要对其进行适当培训。在演练方案批准后至演练开始前,所有演练参与人员都要经过应急基本知识、演练基本概念、演练现场规划、应急预案、应急技能及个体防护装备使用等方面的培训;对评估人员要进行岗位职责、演练评估办法、工具使用等方面的培训;对参演人员要进行应急预案、应急能力及个体防护装备使用等方面的培训。当然,在演练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关注演练的实战性、习惯性,严防误导。

演练方式主要分为桌面演练、单项演练、专项演练和综合演练四种。

①桌面演练是一种圆桌讨论或演习活动;其目的是使各级应急部门、组织和个人在较轻松的环境下,明确和熟悉应急预案中所规定的职责和程序,提高协调配合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桌面演练的情景和问题通常以口头或书面叙述的方式呈现,也可以使用地图、沙盘、计算机模拟、视频会议等辅助手段,有时被分别称为图上演练、沙盘演练、计算机模拟演练、视频会议演练等。

②单项演练是指只涉及应急预案中特定特定应急响应功能或现场处置方案中一系列应急响应功能的演练活动。注重针对一个或少数几个参与单位(岗位)的特定环节和功能进行检验。

③专项应急演练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演练形式,是综合演练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演练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演练的附件。

④综合演练是指涉及应急预案中多项或全部应急响应功能的演练活动。注重对多个环节和功能进行检验,特别是对不同单位之间应急机制和联合应对能力的检验。其中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二、应急体系的持续措施

1、日常职责的明确化

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反应迅速、协调有序,必须建立完善的应急机构组织体系,包括城市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应急响应中心以及各有关机构部门等。对应急救援中心承担任务的所有应急组织,应明确相应的职责、负责人、侯补人及联络方式,并要求全部相关人员24小时手机保持通畅。

2、应急能力的持续提升

定期的组织应急演习是对应急能力的综合检验。合理开展由应急各方参加的应急演习,有助于提高应急能力。同时,通过对演练的结果进行评估总结,有助于改进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持续提高应急能力,在事故发生后,最大程度上减少损失。

3、应急器材、物资的完好备用

应急器材、物资的完好备用在应急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没有好的应急器材或应急器材不备用,轻则贻误抢救战机,重则扩大伤亡损失,造成人员的二次伤害。所以,日常应急器材的维护、保养、查验显得尤为重要。

4、防范措施持续有效运行

防范措施有两点,一是事故的预防工作,即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地防止事故的发生,实现本质安全;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前提下,通过预先采取的措施,达到降低或减缓事故的影响或后果的严重程度,如加大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工厂选址的安全规划、减少危险物品的存量、设置防护墙以及开展公众教育等。从长远看,低成本、高效率的预防是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防范措施的有效运行是减少事故发生的根本条件。

5、预警系统的建立与实施

为了实现对事故的预警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从安全管理战略的角度出发,应针对事故特点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预警管理体系。在构建预警管理体系时,保证预警的上下统一和协调。完善的预警系统为实现事故预警提供了物质基础,预警系统通过预警分析和预控对策实现对事故的预警和控制,预警分析完成监测、识别、诊断与评价功能,而预控对策完成对事故征兆的不良趋势进行纠错和治错的功能。

6、实战演习定期校验

通过实战演习的定期校验,可以查找实战演习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达到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目的。

7、预案备案与上级应急队伍之间沟通

企业的应急预案应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备案,这样应急预案就建立了与上级单位和部门应急救援体系的衔接。通过编制应急预案,可以确保发生超过本级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与有关应急机构的联系和协调。

8、记录的收集、存档与分析

演练组织单位在演练结束后应将演练计划、演练方案、各种演练记录(包括各种音像资料)、演练评估报告、演练总结报告等资料归档保存。同时比较演练人员表现与演练目标要求,并提出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全面、正确分析演练效果,在以后的演练活动中予以不断的改进。

三、结束语:

总之,企业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响应程序,降低事故后果,有利于促进各方面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参考文献: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第二篇】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应急预案编制、批准、、修订,以及宣传、培训和演练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 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逐级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结合应急管理实际需要,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的要求。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

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制定具体应急预案。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负责省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启动或实施的协调和监督工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相关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管理的具体指导和协调工作。

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协调和监督工作。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类型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应当由其制定机关或者单位负责。

第六条 应急预案应当满足以下总体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规定;

(二)保持与相关应急预案衔接;

(三)适应突发事件风险状况和具备的应急能力;

(四)措施具体,程序简明;

(五)责任落实,分工明确;

(六)内容完整,信息准确;

(七)文字简洁规范,通俗易懂。

第七条 鼓励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用信息化、数字化等先进技术提高应急预案管理水平。

第八条 未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导致突发事件处置不力或者危害扩大的,应当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为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二章 应急预案编制

第十条 应急预案编制应当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编制框架或者指南进行。

省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框架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其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由相应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制定。

第十一条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负责应急预案起草工作。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开展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工作,分析应急预案适用范围内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的情况,分析本地区及周边地区应急资源分布和具备的应急能力情况。

第十三条 应急预案基本内容应当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各相关部门职责,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具体应急预案内容。

第十四条 鼓励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建立健全有关危险源、危险区域、应急资源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系统。

第十五条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征求相关地方人民政府、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第十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第三章 应急预案批准与

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实施应急预案审议、批准、备案和公布等事项。

第十八条 省总体应急预案在征求省有关部门、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意见后,由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在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后,由同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十九条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由制定部门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报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条 部门应急预案经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后,由制定部门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报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审核,由同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批准。

(一)编制背景;

(二)编制原则;

(三)简要编制过程及主要内容等;

(四)征求意见和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五)分歧意见的处理结果和依据;

(六)其他应当予以说明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 应急预案应当实行备案制度。

总体应急预案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报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和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央在湘单位、省属企业、省内高校应急预案应当报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和所在地人民政府备案。

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备案。

第二十三条 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有关国家秘密及密级的规定,确定应急预案密级。

第二十四条 应急预案审议通过、批准后生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应急预案应当印发到有关部门和单位。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应急预案。涉及保密的,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应急预案封面应当标示其名称、制定机关或者单位、版本标识和公布日期。

第二十五条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简明操作手册,并印发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应急预案修订

第二十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定期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第二十七条 定期修订应急预案时应当在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后,按照制定程序重新进行编制、审议、批准、备案和公布。

第二十八条 如发现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书面通知应急预案的适时修订情况。收到修订通知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更新。

第二十九条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或者应急演练结束后,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修订建议。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应当对有关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没有按要求定期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建议。

第五章 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第三十一条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的内容进行宣传、普及和培训。

应急预案宣传、普及和培训应当深入到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和其他基层单位。

应急预案中涉及群众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应当作为宣传、普及和培训活动的重点。

第三十二条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制作并提供有关应急预案的宣传、普及和培训材料。

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应当制定应急预案的培训大纲,定期组织有关应急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开展培训。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制度,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演练。

第三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应急演练指南,指导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演练规划,合理安排各级各类演练活动。

第三十七条 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对应急演练进行评估,总结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形成应急演练评估报告,并向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报送应急演练评估报告。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而预先制定的方案。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第三篇】

1.总则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生产经营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经营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2.管理职责

本制度由总经理组织编制,安全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

应急预案的总体策划由安全生产部负责。

公司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

公司成立应急预案的评审小组,组长由安全生产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消防的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参加应急预案编制的有关人员组成。

3.应急预案的编制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结合公司、部门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结合公司、部门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公司、部门的应急工作要求;

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公司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针对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事故类型的,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安全生产部负责编制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对于某一种类的安全生产风险,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和消防、后勤主管领导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公司专项预案包括:……。

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包括重大危险源),由所在部门领导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

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形式评审。……

要素评审。……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部门概况等要素。

评审程序

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涉及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总经理签发,现场处置方案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签发。

5.应急预案的备案

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公司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6.应急预案的实施

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各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公司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制订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应急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公司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公司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公司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公司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各部门必须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若发生事故,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7.附则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第四篇】

一是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前置条件、执法检查和企业标准化建设达标的重要内容,依法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必要条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责任。二是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加强协调,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县安监局应急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作用。三是完善事故信息沟通和事故救援协调机制,建立部门间协同应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联动机制,规范应急响应程序。四是加强安全监管部门与气象、国土、水利、环保、消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并完善预报、预警、预防等协作机制,有效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总局17号令)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修订、备案和演练等工作。

三、加强应急处置工作

一是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精心组织、科学施救”的原则,严格事故应急处置的企业主体责任和所在地政府的组织指挥责任,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调度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装备,强化救援现场的警戒疏散、监测与管制,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二是完善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制度,推动各行业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分级指导配合制度、总结与评估制度、应急处置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落实力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舆情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准确上报和及时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稳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四、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培训纳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的范畴,要在各类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等形式,加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教育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救援内容的培训,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避险、逃灾、自救、互救能力。

五、加强事故预防和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

1、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企业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机制,做好预警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防御、早响应、早处置。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存在重大危险源企业的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备案、登记建档、监控和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尽快实现重大危险源的网络监管。

2、推动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按照“险时搞救援,平时搞防范”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引导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其专业技术等优势,对企业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重点围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单位的重要部位、关键环节排查事故隐患。对应急队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要及时整改。

六、加强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

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原则和《国家应急平台体系部门数据库表结构规范(试行)》、《应急信息资源分类与编码规范(试行)》的要求,建立全县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数据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物资、装备等各类应急资源数据库,实现应急资源共享,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应急资源信息。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第五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编制;突发事件;响应程序;政策法规;人员培训

中图分类号:TM7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06-0141-03

电力企业发生的某些突发事件通常会造成严重的损失,尤其是当今社会的飞速发展,对保障电力连续稳定的供应以及停电事件发生后的信息传递、快速处置、恢复供电的要求日益提高。如何及时、有效地降低损失、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是电力企业必须要考虑的问题。我国电力也逐步规范应急管理工作,而应急预案是为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所提前制定的行动办法。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编制的实用性直接关系到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1 电力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明确应急预案的定位

电力应急预案是为保证处理突发事件预先制定的行动指南。在预案的编制过程中,要明确预案自身的定位和目的,通过一定的措施,尽量做到应急措施的程序化、制度化。应急预案是电力企业处理突发事件,提高自身应急能力的指导性文件,需要明确事件处理过程中各个部门相关人员的职责。

应急预案应包涵应急活动的整个过程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指出了电力行业经常出现的20种应急预案。但是,由于各个电力企业的情况不相同,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情况,尽可能分析企业面临的危险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做到应急预防、应急准备、应急恢复三者的统一,涵盖应急活动的整个过程。

建立应急预案体系

在应急预案的编制中,应该将应急预案作为一个体系进行考虑。所谓体系就是将所有有关系的事物通过一定的方式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电力企业的突发事件有很多种,应急预案就是要尽量多地考虑到方方面面,但是不可能考虑到所有的情况。如,面对突发停电事件可能涉及电网、设备、客户服务、新闻处置等应急预案,建立一个电力企业的应急体系,将同一突发事件引发的后果以及所要面临的情况进行统一考虑、统筹处置,可以确保任何突发事件都可以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

2 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重点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指出,电力应急预案必须有相应的基本内容和要素作为保证。从不同电力企业的应急预案来看,虽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异,但是经过总结可以发现,基本上由四方面的内容构成:应急原则、组织体系、应急职责、响应程序。

应急原则

电力应急预案在编制过程中,要明确应急预案的应急原则。从《国家突发公共时间总体应急预案》中可以看出,我国在对一些公共突发事件进行处理时都必须遵守相应的原则,同样,对于电力企业的应急预案而言也是如此。一方面,要重视“分级负责”原则,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该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确定应急相应的级别,这点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理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根据突发事件级别而启动的应急响应级别应结合电力企业正常生产运作和突发事件历史进行明确,避免出现应急响应门槛低,预案所列的应急响应门槛高的问题,也就是说,遇到某些突发停电事件时,由于造成的影响较大,实际处置已达到最高响应级别,但按照量化的指标还未能达到预案所列的最低响应级别,造成预案的可操作性不足。

组织体系

电力应急预案实施的组织体系主要是由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日常管理机构组成。在预案编制过程中,应该明确两个机构的工作职能。应急指挥机构主要是在发生应急事件时,临时成立的处理应急事件的机构,是一个非常设机构。应急日常管理机构主要是对电力企业日常的应急管理做一些预防性的工作,落实好国家对于电力企业应急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这两个机构的工作职能存在很大差异,在预案编制过程中,要进行清晰的定位。

应急职责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需要明确相应的应急职责。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该及时根据事件的性质和电力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出应对。如果事件本身超出了电力企业的应急能力,应该及时上报,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在编制过程中,需要对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有一个清晰的定义,有明确的操作、执行主体。

响应程序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预案要有相应的应急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理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响应程序是整个电力应急预案的核心。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的目的就是为处理突发事件有一个提前的准备,如果应急事件处理的程序没有明确,预案的使用者不能很好地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进行应急程序,那么应急预案本身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以某电力企业水电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为例,如图1所示,对应急响应程序做了比较详细的

说明。

3 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建议

电力应急预案对电力企业应对突发事件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样,在预案编制的过程中只有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进行了全面的考虑,在事件发生时才能得到更好的处理。做好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应该重点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熟悉、掌握国家应急管理的政策法规

对电力企业而言,在应急预案的编制过程中,必须以国家对相关的应急管理政策法规为本,不能任意而为。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中,就一些应急预案应该重视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人员,必须要理解其精神实质。突发事件的处理要以国家相应的政策法规为依据。电力应急事件有着自身的特点,同时又与其他应急事件存在着一些共性。在应急预案的编制过程中,应该以国家对应急预案的编制办法作为政策法规指导,同时根据电力企业自身的情况进行

编制。

落实电力应急预案编制责任

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需要多个部门的协同努力,不是仅仅由安检部门自己完成的。从电力企业自身的角度出发,公司必须要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足够的重视,公司必须要有相关的高层主管对应急预案编制进行统一的领导。在确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后,制定工作计划,同时对各个职能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进行相应的规范。在应急预案的编制过程中,各个部门应该共同合作,配合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小组的工作。对于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的责任进行明确的规定,应急预案完成后,需要在演练过程中发现问题,一旦发现人为因素导致的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电力公司制定应急预案主要是为处理突发事件而服务,因此不仅需要应急预案的编制人员掌握,而且需要公司各个部门的每位员工都有清晰的认识。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首先要加强一线应急人员培训,掌握必要的应急预案程序与措施;同时,还需要在公司内部开展必要的应急预案演练,在演练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要引起企业高层领导者的重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很多电力企业都编制了自身的应急预案,但由于没有进行适当的演练,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常因准备不足而产生很多问题。处理突发事件,不仅仅需要应急预案的响应程序,更重要的是公司员工从思想上做好准备。

做好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备案

电力应急预案在初步编写完成后,要邀请相关的专家进行评审,就预案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修正。电力应急预案从某种角度上来看是电力公司处理应急事件的应急系统,所以自身方案必须要具有实用性与可操作性。编制完成后要进行认真的备案,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发挥效用。电力企业的突发事件具有不可预知性,在事件发生后,需要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体现在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对事件本身做出反应。

4 结语

电力企业不可能保证突发事件不会发生,却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尽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作为电力企业的领导者,应该高瞻远瞩,提前对企业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防,提出符合企业自身情况的应急预案,同时,还要对企业员工进行相应的危机管理意识的学习,以便更好地发挥应急预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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