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活动应急预案【优秀14篇】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旨在保障活动安全,明确应急组织、响应流程和资源配置,确保突发事件时快速有效处理,保护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下面由阿拉网友分享的“大型活动应急预案”范文,供您写作参考,希望您喜欢。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篇1
为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持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运作,及时应对大型集体活动期间发生的各种有关安全、稳定事件,做到对事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控制局面、减少伤害和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活动开展期间,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应及时启动本预案:
1、活动场所建筑物(含临建)坍塌;
2、活动场所发生地震、火灾;
3、现场秩序失控,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4、现场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5、其它影响安全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及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重视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贯穿于活动的策划、筹备、举办等各个环节。
4、快速反应,从容应对。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一旦发生安全事件,要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三、前期工作:
1、信息报告:
大型活动中发生安全事件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汇报,并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人视事件发展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先期处置:
活动的主办单位领导为本次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为本次活动的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组织者不得离开活动现场,随时掌握现场情况。安全事件发生后,主办方、承办方以及在场的有关部门、人员,在上报的同时,要及时、有效、果断的开展工作,控制事态、减少损失。
3、应急响应:
学校接报后,有关领导视情况及时启动本预案。
四、突发事件处理响应程序:
(一)事件发生后,在场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响应:
(1)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伤员,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急救;
(2)班主任迅速组织学生有序撤离突发事故现场,清点统计人数;必要时通过校园广播向全校师生发布险情简报,提出应急时期纪律要求和防范措施。
(3)迅速划定现场保护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必要时与当事人员的家属及市、区政府职能部门(比如公安、交警、消防、公共卫生部门等)取得联系,协助好救援工作。
(二)及时报告:
(1)突发事件发生之后,有关部门或知情师生要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大概情况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领导根据事件性质、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
急预案和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组要快速开展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情况,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在未经领导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越级报告或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三)现场勘查,掌握第一手材料:
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报告人及现场目击证人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进行文字记录、现场拍照,掌握好知情人员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资料,为查清突发事件的起因与经过提供第一手材料。
(四)突发事件受到控制后,采取下列措施进一步妥善处理:
(1)进一步明确人员职责。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性质及工作人员具体情况,把各项工作落实下来,安排专人专岗负责,避免出现工作“盲点”与任务目标含糊不清的情况。
(2)通知相关人员,严防事态扩大。突发事件往往牵涉到多个人,多个家庭,乃至多个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应将突发性事件的结果、大致的过程与起因等,迅速而客观地通知相关的个人或部门。
(3)在抢救师生生命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保障车辆要求,应及时提供医疗款,保证因突发事件受到伤害的师生能及时得到抢救。在受抢救师生稳定后再根据具体责任情况由领导班子研究处理方式。
(4)协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深入调查了解,统一对外发布相关信息。先期处理基本完毕之后,应该积极地对事件的起因经过等进行详实调查,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前提下,由学校领导统一、客观地向外界介绍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未经同意,其他任何个人或部门都应婉言拒绝媒体记者的采访,并表示学校正在积极处理。
(5)对重大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接到突发事件通知而不及时到位处理的人员,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在突发事件发生并被控制稳定后,各小组应及时召开现场会议,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应对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指挥部,应对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指挥部及校领导班子应及时研究处理议案并消除因突发事件而产生的不良影响。
(7)有关人员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突发事件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认真整改,最大程度地减少事件损失,避免事件的再发生。
五、应急处置:
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应对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指挥部“:
组长:赵春娟
成员:李霞、信明峰、杨波、宁收明、石瑞、高凤学、王爱民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一)办公室,组长:石瑞,具体职责是:
1、掌握突发安全事件的全部情况,按指挥部的要求收集、汇总、上报有关情况,下达上级指示精神。
2、统一调配人、财、物,负责做好处置事件的具体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
3、负责安排值班,督促检查反馈各组工作落实情况。
4、调动机动车辆。
5、接待安排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二)疏导组,组长:信明峰,具体职责是:
1、对大型活动开展期间可能发生的不稳定事端提前进行预测、评估。
2、事件发生后,要以最快速度组织班主任等有关人员即刻赶赴事发现场,面对面开展疏导、化解工作,引导现场人员有序撤离。
(三)后勤保障及救护组,组长:宁守明,具体职责是:
1、活动开展前做好医务人员、救护地点、医疗器械、药物的准备工作。
2、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3、对重伤员送医院继续治疗。
4、保护好水、电等设施,保证安全用餐、用水、供电。
(四)善后处理组,组长:李霞,具体职责是:
1、做好受伤人员的慰问安抚工作。
2、做好受伤害人员亲属的接待、沟通和思想工作。
(七)宣传组,组长:高凤学,具体职责是:
1、掌握事件过程中张贴的口号、标语、大小字报及散发的传单,积极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
2、保证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在事件的各个不同阶段,及时向广大师生通报相关情况。
3、负责媒体采访的接待工作。
4、对网络宣传进行监控。
(八)保卫组,组长:杨波,具体职责是:
1、维护事发现场及周边秩序。
2、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配合公安部门完成现场保护、线索调查和取证等工作。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篇2
为确保我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条例》精神,大力弘扬“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老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思想,预防为主,积极处置,无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养老院安全隐患、消防、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安全。
二、应急组织
(一)成立应急指挥领导组织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火灾应急处理
一旦发生火灾,第一发现人员要及时向院长报告,并拨打119火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并向应急指挥长报告。及时转移疏散住院老人,抢救物品并参与灭火,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尽量控制火势,减少人员伤亡。情况紧急要请示镇分管领导请求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到场支援,抢救伤员。火灾发生后,院长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并做好接、领消防车计划,提前制定出消防车行走路线。后勤保障人员要做好灾后院民的生活安置工作和消防车补水、参加抢救人员物资筹备工作。
(二)传染病和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住院老人发生传染病或实物中毒事件,第一发现人要立即向院长报告,并向镇医院120求救,送相关人员到医院救治,危重人员转送上级医院治疗,尽最大努力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
(三)暴力侵害安全事故处置
1、敬老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良分子或本院人员之间发生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救援。
3、对受伤者应及时救治。
(四)突发事件的预防
应急组织要经常深入到敬老院检查火灾隐患,禁止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器,老人居室禁止堆放杂物,敬老院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定期巡查,尽量防止火灾发生。搞好院内卫生,保证食堂内无苍蝇、炊具洁净、肉类、蔬菜新鲜,不让老人使用变质食品。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篇3
为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好幼儿园大型集体活动突发事故,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快速反映,依法规范,协同应对的原则。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及校园安宁,特制定本预案。幼儿园六一文艺汇演暨游园活动方案,幼儿园防震疏散演练方案,幼儿园家长会活动方案,幼儿园元旦亲子活动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参加活动班级的教师及保育人员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活动期间的日常事务,上传下达领导各项指示和工作要求。
二、应急小组
幼儿园成立活动应急工作小组和应急救援队。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学校保安、参加活动班级的.教师及保育人员
组长全面负责全园师生的安全工作。副组长负责落实安全教育和具体安全工作,活动前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明确分工和各自职责,落实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并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安全工作。各成员一起做好幼儿的安全教育工作。是本班幼儿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三、职责
1.各班老师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教师不得离开本班幼儿,随时掌握本班幼儿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幼儿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保安、保育人员各就各位,不得擅自脱离岗位,随时负责安全、疏导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及时进行疏散,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3.脱离事故现场后,各教师迅速组织好本班幼儿的秩序,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幼儿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4.负责活动前预警、活动后上报、事故动态分析、组织安排人员救援,活动中事故的救援与处理等工作。
四、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1.负责有序疏散人群。
2.要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3.及时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
5.最后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
6.校园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负责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中心校、教育局、镇政府及卫生、公安等部门保持联系。
7.组织事故损失、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价、了解、汇总应急工作出动的救护人数,抢救伤员等情况。
8.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师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故上报主管领导。
9.视情况报110、120请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10.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五、相关事项
1.坚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制度。
2.该预案如无特殊变化,将作为长期大型活动安全工作依据。
3.本预案从颁发之日起实施。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集会游行示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前款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以下简称大型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六)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大型活动。
影剧院、公园景区、宾馆酒店、会议中心、娱乐场所、商贸场所、各类院校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参观游览、会议论坛、文化娱乐、商品促销、招生招考咨询等活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安全管理。
第三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建立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大型活动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监、质监、建设、卫生、食药监、交通、文化、体育、城管等部门和政府应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和本级政府确定的职责,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责任
第六条大型活动的承办者对其承办的活动安全负责,其主要负责人是活动安全责任人。主办者、场所管理者及其他参与大型活动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主办者是指大型活动的发起人。
承办者是指具体组织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或者组织,其主要负责人是指承办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
场所管理者是指将其所有或者实际占有、使用、管理的场所,以租用、借用等形式提供给承办者举办大型活动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第七条大型活动承办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对大型活动进行安全风险预测,其中足球赛、焰火晚会、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2万人以上的文艺演出活动,应当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二)制定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三)建立并落实大型活动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安全措施;
(四)配备取得大型活动安全服务资格的专业保安人员和其他安全工作人员;
(五)制定、落实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经费预算,为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资金、设施、设备、场地;
(六)组织实施大型活动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七)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违法犯罪行为;
(八)保障临时搭建设施安全,配备充足的消防设备和器材;
(九)通过新闻媒体、现场广播、票证背书等形式,向参加活动人员宣传告知交通管制、现场秩序、票证管理、安全检查等方面的要求;
(十)接受公安机关以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十一)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的人员、物品和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应当拒绝进入;
(十二)按照公安机关核准的人员安全容量、划定的区域控制人数、发售票证。
第八条主办者委托其他单位承办大型活动的,应当选择有资质、具备相应能力和条件的承办者。
主办者应当支持、督促承办者落实安全职责和安全措施,不得向承办者提出可能危及大型活动安全的要求。
第九条大型活动场所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向承办者提供大型活动场地平面图、人员安全容量、安全通道、出入口以及供电系统、特种设备年检报告等资料;
(二)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建筑、消防、卫生等安全标准;
(三)设立安全缓冲通道、区域,设置引导指示标识,配备安全检查、入场人员计数设备;
(四)确保视频监控设备完好有效,视频监控覆盖主要进出口及活动区域,视频监控录像资料保存30日以上;
(五)提供停车场地,负责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和秩序引导,并配合有关部门维护交通秩序;
(六)保障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重点部位安全和重要设施正常运转;
(七)不得将场所提供给未取得安全许可的承办者举办大型活动。
第十条大型活动现场安全工作人员应当熟知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本岗位应急救援措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
第十一条大型活动参与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服从现场安全工作人员的管理、指挥和疏导,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入活动现场;
(二)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非法携带弹药、管制器具;
(三)在活动现场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投掷杂物,围攻活动组织者、参与者以及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承担安全保卫工作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履行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其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经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承担大型活动入场安全检查工作的单位应当按照与承办者签订的安全检查服务协议以及公安机关的要求,制定安全检查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专业的安全检查人员和安全有效的安全检查仪器、设备,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检查。
安全检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方案,发现可疑物品、禁止携带的物品和违法犯罪行为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按照方案要求先期处置。
第十四条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应当根据大型活动安全标准和实际情况开展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安全风险程度、风险防范和控制建议等内容。
第十五条票务公司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核准的人员安全容量、划定的区域出票,对检票人员进行培训,接受公安机关对出票情况的监管。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二)受理、审核承办者提交的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申请材料,实施安全许可;
(三)制定安全监督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对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进行指导;
(五)建立大型活动不良安全信息记录制度;
(六)组织治安、消防等部门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七)指导、监督和检查安全工作的落实;
(八)对大型活动票证实施监管;
(九)维护活动现场及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
(十)依法及时处置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和其他突发事件;
(十一)依法查处大型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大型活动监督管理职责,并做好相关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安监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承办者对临建设施组织验收,参与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质监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现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
建设部门负责大型活动临建设施设计方案及专家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及搭建、拆除的安全监管。
卫生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生活饮用水及相关场所公共卫生的监督,做好传染病防控等监测控制工作,提供医疗急救保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组织医疗救治。
食药监部门负责大型活动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督、监测,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采取应对措施。
交通部门负责大型活动公共交通服务保障工作。
文化部门负责文艺演出活动的组织者资格和节目内容的审查。
体育部门负责体育赛事活动的审批或者备案。
城管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现场周边公共区域内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监管。
政府应急机构根据政府指令或者大型活动承办者等申请,协调应急保障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大型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市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一)举办场所跨县(市)、区的;
(二)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大型活动,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活动举办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对属于市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的大型活动,市公安机关认为由县(市)、区公安机关实施安全管理更合适的,可以委托县(市)、区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
第十九条大型活动预计参加人数,是指组织、协调、保障、直接参与活动的相关人员数量与预计发售票证或者组织观众数量之和。
展览、展销等具有人员流动性的大型活动,预计参加人数是指同时在活动现场的人员最大数量。
第二十条承办者申请大型活动安全许可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
(二)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及安全责任人身份证明;
(三)大型活动方案及其说明;
(四)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活动的,提交联合承办协议,协议应当明确各自安全责任和主要安全责任人;
(五)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六)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材料;
(七)活动场所消防验收意见书;
(八)按照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九)其他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相关的材料。
第二十一条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二)安全风险预测或者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现场平面图;
(三)安全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岗位设置、任务分配和识别标识及与保安服务公司签订的安保服务协议;
(四)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五)临建设施设计方案的评审意见及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六)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七)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八)票证管理方案,包括票证种类、样式、总数、发售计划、防伪说明、查验措施及票务公司基本情况等;
(九)安全检查设备配备情况,对入场人员、物品、车辆的安全检查措施;
(十)预计参加活动的'车辆数量,停车场地的设置、位置、容量及停放、管理、疏导措施;
(十一)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十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公安机关对受理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活动场所进行查验,对符合安全条件的,作出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作出许可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大型活动相关信息通报政府有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不予安全许可:
(一)承办者不具有合法身份的;
(二)活动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三)场所、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四)安全责任不明确、措施无效的。
第二十四条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活动,承办者不得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扩大大型活动的举办规模。
大型活动举办时间需要变更的,承办者应当在原定举办时间5个工作日前向作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公安机关同意变更的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举办地点、内容变更或者规模扩大的,承办者应当依据本规定重新申请安全许可。
大型活动取消的,承办者应当在原定举办时间5个工作日前书面告知作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并交回大型活动安全许可证件。
承办者变更、取消大型活动,应当及时告知活动参加人员,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社会不良影响。
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作出安全许可决定后,应当会同安监、质监、建设等部门对活动场所、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由检查人和被检查人签字归档。
检查人员发现大型活动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正,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立即停止举办大型活动:
(一)现场发现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内容的;
(二)逾期未改正或者无法整改安全隐患的;
(三)发售的票证或者参加人员超过核准安全容量的;
(四)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不立即停止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
(五)现场治安、交通秩序混乱,严重影响活动正常进行的;
(六)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承办者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规模、内容的;
(七)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其他紧急情况。
第二十七条取得公安机关安全许可前,承办者不得发售票证。取得公安机关安全许可后,承办者不得擅自更改票证信息,不得擅自改变各区域票证数量。
第二十八条承办者搭建舞台等临建设施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并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组织由安监和建设部门认可的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组织施工,并将临建设施设计方案报安监和建设部门备案。
临建设施搭建完成后,承办者应当组织专家、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安监部门会同建设等部门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并签署监督意见。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临建设施验收工作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1日前完成。
第二十九条承办者、场所管理者等大型活动参与者违反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受到处罚的,由公安机关计入不良安全信息记录。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承办者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十一项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
承办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承办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或者临建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由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安监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场所管理者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保安服务公司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保安服务公司未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存在安全隐患,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2年内不得参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
第三十三条承担安全检查工作的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3元万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直接举办的大型活动,依法不实行安全许可制度,但应当明确具体承办者,依照本规定落实相应的安全职责。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xx年3月1日起施行。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事故发生后,立足于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并且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现场。包括学校集会、大型集体活动,春秋游、庆典纪念、文艺演出、运动会等。
三、组织领导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学校应组织、指挥、调度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学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主动参与组织抢险救助工作。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年级主任为本年级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政教处和总务处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发生事故,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3、脱离现场后,各班主任、年级主任迅速组织好本班本年级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四、学生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应对措施
1、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教办审批,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如果举行大型的室内活动,要严格做好消防、疏散等安全准备。
2、《安全预案》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内容、目的、人数、负责人,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
4、负责人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5、体育活动前,由体育教师讲活动前的注意事项,大型体育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
6、凡大型活动应安排医务人员到场,以便紧急救护,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维持活动的秩序。
7、凡全校性活动,申报的《安全预案》要经教办审批。
五、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1、安排人员负责有序疏散人群。
2、要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3、及时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
5、最后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
6、学校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负责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教育局、市政府及卫生、公安等部门保持联系。
7、组织事故损失、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价、了解、汇总应急工作出动的救护人数,抢救伤员等情况。
8、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师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故上报主管领导。
9、视情况报110、120请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10、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六、事故报告、处置联系电话校长室: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篇6
为了保证学校在各种大型活动中师生员工的安全,确保无事故发生,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在每次大型活动之前召开全校职工大会,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防范,对全校进行彻底的.安全检查,堵塞安全漏洞,强调安全意识,确保在活动中无事故发生。
三、制度明确,要求到位
(一)全校要加强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二)各项活动前必须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三)大型活动必须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并安排医护人员专门负责医疗救护工作。
(四)学校在组织活动前进行认真检查活动场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如有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存在,坚决不能举行活动。
(五)在每次举办大型活动时,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在现场维护秩序。
(六)各班主任必须到各自班上管理本班学生。各班学生只能在学生处为各班指定的位置参加活动,不能随便走动。
(七)在举办各种大型活动时,保卫处门卫人员要认真守好大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八)如活动过大、参加人员过多,靠学校力量无法保障或举办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活动时,应提前15天书面报地方公安机关,请求公安机关的协助维护安全。
四、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一)保卫处负责现场处置和保护。
(二)学生处、校团委负责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二)全校师生员工要用平时安全教育培训时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三)附属医院应及时抢救伤员、将伤员送到急救中心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四)党政办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五)后勤处应及时向现场提供照明等必须设备。
五、最后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
总之,安全无小事,每个人都要把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加强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若发生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组织者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七、本预案由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篇7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检查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突发安全事故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校长负责制)。
(二)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行以第一当事人负责制,并作为第一报告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三)学校发生或接到师生员工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事发当场的教师员工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四)上交学校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处分。
四、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学校组织师生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报告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区教育局,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认真做好外出活动前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三)若发生安全事故,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区教育局并及时报告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四)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篇8
为加强幼儿园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财、物的安全,加强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宗旨,切实做好防火、灭火工作,特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救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二、应急行动
应急前准备:
领导小组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应急过程行动:
1、领导小组得知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种救护队伍迅速集结待命。
2、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3、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5、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7、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三、火灾后有关行动
1、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
2、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幼儿园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学校火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为了确保小区业主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保证各级领导及全体员工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明确各岗位、部门、人员职责,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控制火灾蔓延,安全迅速的组织现场群众疏散和自救,特制订此应急预案。
一、报警和接警处置警程序
当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当立即通过报警装置向消控中心报警,不得谎报。
消控中心接到火灾报警时,首先用对讲机或电话询问相关地点工作人员现场情况,并就近派遣一名保卫部人员赶赴现场查看。如属误报,应尽快查明原因并填写值班记录表;如发现确实发生火灾,应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开启防排烟系统,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保卫部及时到位控制火势蔓延,报告单位值班领导赶赴现场指挥扑救,同时向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
二、确认火灾发生后的'整体处置程序
(1)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向消控中心报告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及蔓延方向,就近选取一切可用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消控中心向公安消防119报警后,立即打开起火层相关楼层的应急广播和消防警铃,通知相关楼层人员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下有序疏散,疏散时注意保持现场秩序,尽量不引起现场群众恐慌,并提醒现场人员注意防止烟气。
(3)消控中心根据指挥指令切断火灾区域内的非消防电源,迫降电梯至底层,保持与现场工作人员的联系,并根据现场情况开启如:消防泵、喷淋泵、防火卷帘等设备;在现场不需要或不允许的情况下严禁随意开启设备。
(4)消控中心人员在消防部队到达现场后,及时向消防部队报告火场情况,并协助扑救火灾。
(5)单位值班领导在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消控中心,并在消控中心成立临时救灾指挥部,服务区最高的领导人任总指挥。利用通讯设备了解火情,下达扑救指令。此时必须保证消控中心与各个地方、部门、外界的联络畅通。扑救指令包括:
1、疏散现场群众,划定安全警戒区域;
2、是否需要启闭消防泵、喷淋泵、气体灭火等设施设备;
3、是否切断电源、迫降电梯;
4、是否关闭空调、通风设备,启动防排烟系统。
5、其他有利于疏散及火灾扑救的指令。
6、各部门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迅速按照预案布置就位,与指挥部保持联系,各部门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到消控中心。
三、组织机构
根据预案,在火灾突发情况下各部门成员分别成立不同的行动小组,根据指挥部领命,协调配合。
(1)灭火行动组:由维序部确定组员名单,成立单位的志愿消防队,在接到火警报警第一时间,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火灾现场,根据指挥部命令实施灭火。
(2)通讯联络组:各部门挑选一名,专门负责在火灾突发情况下保持与消控中心和指挥部联系,确保火灾时的通讯畅通,传达指挥部命令,反馈火场情况。
(3)疏散引导组:火灾紧急情况下,各楼层人员应立即控制现场局面,防止混乱,正确疏散在场群众向安全地带撤离,由维序部指派人员负责现场指挥疏散。
(4)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后勤部召集人员,将受伤的群众和工作人员抬离危险区域,做好现场急救工作,并负责联络120急救中心,最大限度确保伤员安全。
四、应急疏散处置程序
(1)各楼层现场工作人员在接到火警后必须先疏散群众。
(2)疏散时注意疏散顺序,对着火层本层人员先进行疏散,其次为着火层上层及下层,防止所有人员涌向同一出口,造成堵塞。
(3)疏散时注意防止混乱,控制现场人员情绪,提高疏散效率,根据现场情况向消控中心报告,要求启动防排烟系统。
(4)疏散时如发现受伤人员,立即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组,第一时间救治伤员。
五、初起火灾扑救程序和措施
(1)灭火行动组人员接到火灾报警后,第一时间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火灾现场,按照“救人第一,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首先抢救被困火场的人员,控制火势与撤离物资同时进行。
(2)根据指挥部命令设立水枪阵地,能灭则灭,不能灭则尽一切办法控制火势蔓延,等待消防部队救援。
(3)灭火行动组人员在抢救火场时应注意自身安全防护,不脱离组织单独行动,在指挥部没有下达命令前不贸然行动,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及时后撤。
(4)公安消防部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消防部队需要,协助灭火。
六、通讯联络保障
(1)火灾突发情况下,应设立专门的联络渠道,对讲机等设备应设立专门的对讲频道。
(2)由通讯联络组负责传递各方信息,传达指挥部命令,并确保火灾时通讯的畅通。
(3)各部门应制定相应的通讯应急方案,在通讯受到阻碍时立即启动应急方案,确保正常的信息传递。
七、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和措施
(1)安全防护组接到报警后,准备好相关救护器材,急救物资,于指挥部待命。
(2)根据指挥部命令划定室内(外)安全警戒区域,制止群众围观,确保疏散出口处的畅通。
(3)根据火场情况出动,配合灭火行动组抢救伤员,采取有效地急救措施,并及时拨打120急救指挥中心。
八、火灾结束后工作
(1)各部门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2)根据公安消防部门指示,由保卫部派员负责火灾现场保护,任何人不得破坏。得到撤销火灾现场保护命令时,派人及时清理,做好清理现场时的安全措施。
(3)如公安消防部门需要,全体人员必须积极配合火灾调查工作。
(4)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包括起因,灭火战斗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加强部门管理,防止火灾频发。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篇9
为进一步落实市教育局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学校处置学生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学生在外出活动出现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将安全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
三、组织领导机构
大型活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外出活动前周密筹划,详细制定方案,尽量充分考虑到活动路途及目的地的安全因素,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
2、做好事前安全教育工作;准备所需的常备药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对食物、水源、车辆等采取安全检查。
3、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要在最短的.时间做出决策,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作好各项善后工作。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分工:
副组长——主要负责书写事故材料,并逐级上报。研究事故动态,及时处置事故现场工作及保护现场。
班主任——负责各年级、各班的协调工作,做好其他学生的思想工作,并带领学生撤离事故现场返校。
总务主任——主要负责事故现场抢救所需物品的供应。
校医、健康教师——主要负责接送伤员,陪护被抢救人员,并将被抢救人员的伤情及时汇报组长。
教研组长——负责本年级学生外出活动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预防措施
1、每次活动前,领导小组应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实行学生外出活动的报批制度,由校长报请上一级教育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
2、安全工作重在教育,重在防范。每次大型活动前要做好三个层次的安全教育:全校集中教育(政教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班级教育、家长配合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使他们牢固树立集体主义观念,培养他们守纪律、讲秩序的良好习惯。并从校内到校外,从老师到学生,制定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措施,全校形成“人人参与,严格管理”的良好局面。
3、每次外出要指定专人带队负责安全工作,加强对教师进行责任
意识的教育,要求教师把严格管理贯穿于本次集体活动的全过程,由活动主管领导负责。政教处老师、年级组长、班主任自始至终都要跟着班级学生一起活动。
4、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带队领导(教师)必须要事先征得学校同意,并由校集体外出活动安全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小组登记备案。并督促和检查有关部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配备相关教师负责安全工作。
5、每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前几天,学校要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让家长明确安全要求,掌握学生的活动内容,回家时间,协同做好教育工作。
6、需要车辆的活动,要求车辆单位选派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驾驶员和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在校学生校外集体活动服务,由校长联系。
7、活动前,校方派专人到活动场所,实地察看活动器械(工具)、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8、把校外集体活动委托给有资质的旅游公司,并要求旅游单位为参加此次活动的全体师生购买保险,由主管领导负责。
五、报告程序
1、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事故现场主要负责人立即向总指挥汇报,总指挥应立即汇报市教育局、110指挥中心。总指挥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
2、领导小组必须在12小时内写出一份事故书面报告。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发生变化时,由领导小组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补报。
六、应急处理流程
(一)处理交通事故应急措施
1、如遇车辆故障,领队立即上报领导小组,然后联系客运公司,进行安排处理。
2、如遇发生事故,领队要记住肇事车的车型、车牌、颜色,拔打110报警电话,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出事地点及详细情况,同时组织师生实施自救,学校立即组织力量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事发现场。
3、自救措施:如学生有受伤尽快由随车管理老师送往离出事点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将车上其他学生带离出事点,领队立刻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地带。在高速路上无论是车祸或车辆故障领队应马上把学生带离车辆,以免发生不测;如遇车辆自燃、翻车、撞车等情况随车老师立刻组织学生有序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如撤离时车门无法畅通,应立刻设法砸破车窗以便逃生;大中型校车必须配备手提灭火器和铁锤、且放置在车辆固定位置,带班老师应知道灭火器的操作使用及铁锤的位置。
(二)处理饮食卫生应急措施
1、各班建立严格信息报告制度,若发生类似食物中毒症状,带班老师立即上报安全第一责任人,并报告随队医生。
2、出现食物中毒症状时,随班老师作应急处理,首先让医生诊断,根据医生确定是否送医院紧急治疗或临时治疗,如需送医院治疗教师应护送前往。
3、立即对所有学生进行调查,并对每项食物留样检查,以免造成多人发生中毒事故。
4、组织人员查明中毒原因,并对每项食物留样检查。事发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详细情况,后以书面材料上报学校。
(三)处理人身意外伤害及疾病应急措施
1、在活动中学生出现摔伤、扭伤、撞伤或疾病,带班老师应立即报告随行医生进行了治疗,如伤情较重应马上送医院治疗,并及时上报病由、病情。
2、学生出现危险旧病复发或出现心脏病突发,带班老师边做紧急处理同时护送前往就近医院抢救治疗。
3、如遇溺水事件,立即组织有水性老师进行现场抢救直至救成功为止,抢救后及时送医院治疗观察。抢救同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并根据现场水域情况拔打110报警。
4、如遇绑架抢劫事件、带班老师首先要镇静,要机智应付,巧妙周旋,尽可以赢得时间,报告学校,学校有关领导要迅速查明情况,并根据需要拔打110报警。
5、发生突发事件带班老师应始终站在学生身前以避免学生受到任何人身攻击或其它伤害。
(四)其他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1、学生外出活动中遇到天气突变(雨、雪、风、雷、雾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用最短的时间作出决策,组织教师带领学生采取乘车返回、就地避险等措施。
2、外出活动中,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所有带队教师要坚守自己的岗位,确保安全第一,不得擅离职守。
3、对外出活动前后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和学校联系,不能违反规定擅自处理。活动中,学生如出现身体不适或体伤事故,带班教师应先及时救护学生,并尽快与家长取得联系。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篇10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了切实加强幼儿外出活动安全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师生健康安全,我园根据《辉南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精神,集合本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原则
1、凡组织20人以上活动的班级要向幼儿园园长室报《安全预案》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
2、《安全预案》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目的、人数、组织者、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活动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
4、活动组织者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5、活动前讲清注意事项,大型体育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
6、凡大型活动应安排医务人员到场,以便紧急救护,全班教师必须全部参加,维持活动的秩序。
7、凡全园性活动,要向教育局申报的《安全预案》批准后方可开展。
三、应急处理程序
1、事故报警
及时报警并传递事故信息,通报事故状态,为果断处置事故赢得最佳时机,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在积极做好师生自身保护和救助工作的同时,并在事故第一时间及时正确地向领导报告,该报警的'要立即报警。
报警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危险程度、师生伤亡情况、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紧急疏散和现场急救
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及有关负责人应立即根据现场事故发生情况,设立事故现场警戒区,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将幼儿撤离到安全区域,控制事态发展,抢救受伤师生;现场救助人员在施救前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措施,施救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措施进行,实施救死扶伤,坚持“先救人后救物,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
3、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紧急启动处置突发事件预案、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必须即刻深入事故第一现场,指挥或指导、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同时,立即逐级向上报告。
四、工作机构和职责
组长:赫荣艳(园长)电话:13844524266
(0435)8223936
副组长:李俊峰(副园长)电话:13844578726
曲悦萍(副园长)电话:13766179399
徐海艳(副园长)电话:13944526713
组员:赵金龙王晶岩宋晓涛韩宏李冬梅陆成莲
各班班长
幼儿园设立四个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1、社会稳定处置工作小组:
负责人:徐海艳
主要职责:协同县教育局、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负责处理幼儿园的政治稳定工作。
2、校舍及教育设施安全处置工作小组
负责人:李俊峰
主要职责:协同建设、消防等部门与街道办事处负责学校火灾、校舍、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3、学校学生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
负责人:曲悦萍
主要职责:协同各级公安部门、卫生部门及疾控中心负
责学校交通事故、食堂卫生、卫生防疫、治安等重大突发性事故处理工作。
4、学校教师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
负责人:赵金龙
主要职责:协同公安等部门,负责学校涉及教师交通事故、治安等重大突发性事故处理工作。
5、信息处理工作小组:
负责人:陆成莲韩红
主要职责:及时向县教育局、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重大突发事件的准确信息,同时密切关注有关的信息动向。
五、实施要求
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维护稳定,确保安全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终把维护稳定、确保安全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不断完善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幼儿园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制度,落实措施,认真落实并做好应急突发事件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了解情况协调处置。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篇11
为维护社会稳定,规范大型活动的管理,杜绝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央及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事故防范
1、举行大型活动前做好安全纪律教育,定岗、定位、定责。
2、活动前针对本次活动具体情况,做好活动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
3、大型活动的场地、设施须符合安全要求,消防设施须保证,活动场地出入和通道要畅通,便于疏散,若夜间开展活动,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停电时要有应急措施。
4、对参加活动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避免在活动中产生危险时,不知所措。
5、对组织参加活动的领队进行活动前的协调以及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的交待,确保活动进行有序。
6、举办大型活动必须向主管部门申请,报公安部门审批。
三、事故处理
(一)防范拥堵现象时:
1、1号门由屠耀明、值班人员及一名门卫负责,主要工作是及时疏导和控制参加活动的人员进出,防止人员聚集而堵住进口处。
2、2号门由一名门卫负责,主要是负责车辆进出。自行车全部停放在外面的寄存处。如有紧急情况,应及时打开2号门疏散人员。
3、安排值班安全员把守各要道口,防止活动人员原地返回而造成进出人员汇流。
4、陈耀辰负责A楼、B楼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防止人行通道堵塞,并及时疏导参加其它场所活动的人员到达指定场所活动。
5、潘伟莉、陈亮、蔡承志、李康、武侃负责D搂剧场、多功能厅的人员活动安全。王海燕、孙雁负责C搂及名人廊的安全工作。
6、散场时,各要道口安全值班人员要主动指挥参加活动的人员按规定路线离开。
7、如遇突发事件,情况汇报流程如下:治安具体工作人员→屠耀明→陈耀辰→黄宇平、冯国勤。
8、如遇突发事件,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赶到现场,采取果断有效措施,运用相应的对策尽快解决,防止事态扩大。
(二)造成人员伤害时:
1、当发生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刘乐薇负责报120和引导救护车,罗毅立即组织抢救。
2、黄宇平、冯国勤、刘颖、冯景华、张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
3、伤员送最近的'医院急救,尹月清负责通知家长。
4、黄宇平、冯国勤、刘颖、张健、冯景华、尹月清等在事发后做好善后工作。
四、报告制度:
发生事故单位领导要立即报告教育局办公室及有关科室,不得迟报瞒报。
五、主要责任人
单位法人代表黄宇平。
静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制度。
1、学生大型活动,必须有学校领导带队、由德育处组织、有班主任负责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做好各个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
2、班级安全监督员,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级大型活动安全工作。
3、对发现隐患及其它不利于安全的问题,要在举办活动前妥善处理,确保学生的安全。
4、举办大型活动前,学校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
5、举办大型活动之前,学校与活动场所部门联系,检查活动场所安全措施,发现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因素,学校将终止其活动。
6、大型活动遇突发事件时,要及时通报学校德育处和学校领导,建立安全网络,保证联络畅通。
7、活动期间,如出现意外情况,学生要领导在统一组织下,按事先的分工,迅速、安全地把学生撤离现场。
8、大型活动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全力组织抢救,并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
9、学生出游的车辆,必须经交通部门检查、许可,严禁乘坐无证驾驶的车辆。
10、严禁学生私自到江、河、湖和水库游泳、洗澡、捕鱼。
11、需要乘船时,要严密组织,严防因混乱或擅自跳水造成人员伤亡。
12、学生在雷雨时,不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在大树、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逗留。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篇12
为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好文娱活动突发事故,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快速反映,依法规范,协同应对的原则。保护老人的生命安全,维护院舍稳定及安宁,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在组织老人进行大型户外活动时一定要跟护理人员讲好相关的注意事项,在活动中时刻关注老人的一举一动,发现有危险迹象立即制止,把危险尽量消灭在萌芽之中。
2、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指定领导亲自带队,配备足够的护理人员,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在带领老人进行大型户外活动时一定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以确保大型活动在无任何人员受伤的情况下有序地进行。
3、大型活动结束时一定要带领老人有顺序地回到房间,保证老人安全。各护理班组为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不得离开老人,随时掌握老人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老人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4、组织老人在室内或有围墙的场馆内举行大型集体活动时,负责安全的'领导事前要对活动场所进行彻底、细致地安全检查,活动期间要有专人负责看管大门,保障出入畅通。活动场所的电器等涉及安全的设施要有专人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5、组织老人外出举行活动需要乘车者,所租用车辆必须是经交通部门巳进行严格检测后认定合格的专门客运车辆;驾驶员必须是持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该车辆的驾驶员。
6、租车外出前,负责活动的领导必须与承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协议,切实落实交通安全措施。运行途中车辆不得超员和超速行驶。
二、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1、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
2、有序疏散人群。
3、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4、及时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5、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
6、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负责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相关部门保持联系。
7、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8、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三、相关事项
1、坚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制度。
2、该预案如无特殊变化,将作为长期大型活动安全工作依据。
3、本预案从颁发之日起实施。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篇13
为有效保障大型活动中全体师生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等有关丈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幼儿园组织幼儿进行大型活动,必须事前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
二、严禁允许和放任幼儿自行组织集体活动,严禁擅自组织幼儿参加各种庆典、迎送等礼仪活动。
三、校外集体活动必须在幼儿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方可实施。不得组织幼儿参加抗洪、救火等有危险的救灾活动。
四、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指定校级领导亲自带队,配备足够的教师,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五、集体活动前要对幼儿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活动中要严密组织,明确要求,防止幼儿擅自活动而造成事故。
六、组织幼儿参加课外实践活动、参观、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校外集体活动,班主任和配班老师要在事前、事中做好针对性地安全教育。幼儿要在专人带领下,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得进入危险区域,不得动用危险物品。
七、幼儿园组织幼儿在室内或有围墙的场馆内举行大型集体活动时,负责安全的领导事前要对活动场所进行彻底、细致地安全检查,活动期间要有专人负责看管大门,保障出入畅通。活动场所的电器等涉及安全的'设施要有专人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八、活动期间若发生安全隐患,幼儿园领导和所有参如活动的教师要在立即处理安全隐患的同时及时组织幼儿有序疏散,防止因混乱和拥挤造成幼儿伤亡。
九、组织师生外出举行活动需要乘车者,所租用车辆必须是经交通部门巳进行严格检测后认定合格的专门客运车辆;驾驶员必须是持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该车辆的驾驶员。
十、租车外出前,负责活动的幼儿园领导必须与承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协议,切实落实交通安全措施。运行途中车辆不得超员和超速行驶。
十一、幼儿园要定期组织幼儿学习《交通规则》,邀请交警部门讲解交通规则和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教育幼儿在集体活动中遵守交通规则。
十二、幼儿园值班老师和安全小组负责人,要注意收听收看当地气象等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和其他预报,得到可能导致校外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发生的预报,诸如台风、暴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洪水、火灾、地震警报,应立即报告幼儿园负责人,采取果断防范措施。
十三、领导小组
成立安全防预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篇14
为确保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和有序进行,及时有效地处置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性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将防范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根据《山东建筑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校园大型活动是指:由学校主办或组织的校庆、重大节日庆典、省市级以上的体育赛事、教工或学生运动会、文艺团体演出、招生就业招聘会以及省市级以上党政领导和国家领导人、知名人士等来校视察、访问、学术讲座等活动。
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包括活动期间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活动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如: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挤踩压伤、交通事故、重大的治安案件、自然灾害事故等。
(二)大型活动突发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性、较大、重大三个级别。
1、一般性突发事件。对师生人身安全、活动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以学校为主可以处置的突发事件。
2、较大突发事件。对师生人身安全、活动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和危害,或出现人员伤亡,需由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处理的突发事件。
3、重大突发事件。对师生人身安全、活动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危害并产生恶劣影响,出现跨学校甚至向社会蔓延扩大的态势,死亡3人以上,需由当地党委、政府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处理的突发事件。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平安校园为目标,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扎实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工作,为维护社会和校园稳定、推进学校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校园环境。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应急工作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学生工作部、保卫部、校团委主要负责人。
(二)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校内举办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四、处置原则。
学校举办的大型活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地做好预防和处置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工作。重点做好:一是活动举办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五、几种常见突发情况的处置。
(一)火灾事故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由分管校领导、保卫部、活动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义务消防队员、安保人员组成。
2、报警程序。
(1)火警119、学校报警中心86361110、活动主办部门领导、保卫部领导和学校分管领导。
(2)报119火警时一定要镇静,口齿清楚,说清火灾的地点,火灾发展的现状以及因什么原因引起的燃烧(电器、气体、各类油)。
(3)报完119火警后派人员到学校门口引导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
(4)在报警的同时迅速组织就近人员现场进行扑救,以救待援。
3、组织实施。
(1)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义务消防队和就近教职员工均应积极参加火灾扑救等待救援。
(2)消防车到来之后,服从消防专业人员的统一指挥,根据义务消防队的.责任分工做好扑救、疏散、通信联络、救护等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就近使用灭火器、消防水枪、水桶、脸盆等。
(4)扑救火灾原则:救人重于救物;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灾现场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及时扑救。
4、扑救方法。
(1)扑救火灾时,应注意先切断电源、气源,同时要注意先转移火场及附近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实在无法转移的应设法冷却或降温处理。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灭火工作。
(2)实行自救:当火情较小时,现场工作人员应迅速组织学生使用灭火器扑救。灭火时应站在火源的上风处灭火,并注意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使用湿毛巾、湿被子、湿衣服等。
(3)报火警:当火情有蔓延趋势时,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要说清地址、起火部位、火势情况和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
(4)组织疏散:应调动人员充分利用疏散通道组织疏散、救生。危急时刻,不要顾及财物,逃生第一。
5、注意事项。
(1)火灾后应保护好现场,未经消防部门许可不得擅自清理现场。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的情况。
(3)火灾事故首先要注意扑救人员的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4)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学生意外伤害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1、处置事件的组织。
由分管校领导、活动主办部门负责人、受伤害学生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保卫部、学生工作部有关人员组成。
2、报警程序。
急救120、学校急救报警中心86361120、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保卫部负责人、学生工作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
3、处置措施。
(1)学生出现意外伤害事故,必须把握“抢救第一”的原则,立即安排人员联系、报告活动负责人,就近送当地正规医院或者联系当地120急救中心,予以紧急救助。同时疏散学生撤离至安全地点,保护事故现场。
(2)报120时一定要镇静,口齿清楚,说清受伤人员所在地点,受伤状况。报完120后派人员到校门口引导急救车进入事故现场。
(3)在报警的同时迅速组织校内医护人员进行救治,减少人员伤亡。
(4)各部门负责人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立即处置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注意事项。
(1)现场处理事件时要冷静,采取措施要果断。
(2)处理此类事件的原则:抢救第一,减少伤亡。
5、群体打架斗殴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5、1处置事件的组织。
由分管校领导、活动主办部门负责人、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保卫部、学生工作部有关人员组成。
5、2报警程序。
学校报警中心电话86361110、学生辅导员、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保卫部负责人、学生工作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
5、3处置措施。
(1)接报后,保卫部人员、学生工作部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控制局面,劝解围观人员,并找到事件的主要当事人,带离现场进行调查。
(2)各部门负责人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立即处置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如有人员受伤,按照先救治后调查的原则进行处置。
(4)如是校内人员与社会人员发生打架斗殴事件,须立即拨打公安“110”电话报警,并尽力控制事态。
5、4注意事项:
(1)现场处理事件时要冷静,采取措施要果断。
(2)处理此事件的原则:迅速平息,减少伤亡,保护学生,注意自身的安全。
六、善后处理工作。
(一)校园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二)对在预防、处置校园大型活动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对在预防、处置校园大型活动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逃避责任者,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本预案由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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