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总结范文报告集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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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1

根据省、市公司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本人进一步明确了活动意义,并围绕活动专题和内容,进行了深入调研,梳理出了相关意见和材料。

一、存在的相关问题和主要原因

1、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不够强。虽然平时较为注重学习,但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广泛,有时只注重实用主义,不注重全面性和系统性。

2、思想解放力度不够大。在当前的形势下,思想的深度和广度跟不上发展的步伐。由于思想解放不够、创新不足、导致在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对广电网络业务的发展准备不足,信心不够,存在一定程度的畏难情绪。

3、工作方法不够多。在工作中,方法不多,执行力不够强,导致所分管的工作相应滞后,在服务和管理上有所欠缺,工作没有新的起色。

二、今后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1、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充分认清当前发展形势,振奋精神,坚定发展信心。信心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今后需站在全县发展的高度看待问题,进一步坚定信心,实现工作和业务的超常规发展。

2、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不断增强自觉学习的主动性,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把学习融入到工作和生活中,找出差距,弥补不足,不断提高自制素质。

3、转变作风,强化服务。结合自身工作,形成独立思考、独立工作的能力,不断探索出改革创新的新方法、谋求发展新思路,不断改进工作之风,务求取得实效。结合作风转变,树立“服务第一、服务制胜,服务增效”的工作观念,全面落实服务项目公示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法制、服务回访制、责任追究制、服务督查抽等制度,规范行为,顺应形势发展而要,推进工作的大跨越、大发展。

开展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2

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公务接待费开支的有关规定,今年以来,我局公务接待活动按照“三限一专”标准,严格执行管理规定,本着节约控制开支,有效促进了机关各项管理。现将自查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公务接待开支情况

根据局财务人员上报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经统计,今年1-10月我局的公务接待费实际总支出 万元,其中:住宿费支出万元;餐饮费支出万元;交通费支出万元;其它支出万元,分别比上年度开支减少了%、增加了%、%、%。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就行政执法的有关问题,接待国家局及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多次检查;二是举办了一次全市部门“计算机网络技术”培训班公务接待自查报告范文公务接待自查报告范文。

二、公务接待费开支原则及措施

1、坚持公务接待安排以定点餐馆为主的原则。每次接待来客按规定严格控制用餐标准,报帐结算餐费时由分管负责人严格核查无误后报局长审查,经同意方可报帐公务接待。

2、财务人员严格费用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做到“三单”(就餐单、原始菜单和正式餐饮发票)齐全才予以报销。

3、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 格执行励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公务接待自查报告范文默认。

三、把杜绝公款吃请喝和铺张浪费行为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局领导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通过严格管理,使公务接待既不违反规定又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开展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3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0年9月18日至27日,国家统计局第17统计督察组对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展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督察期间,督察组听取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的情况汇报,查阅了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相关文件资料,选取浙江省卫生健康委进行了延伸督察,并对下辖的2市4县区(湖州市及其下辖吴兴区、长兴县,绍兴市及其下辖柯桥区、诸暨市)开展了实地检查。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后,于2021年3月19日正式向国家卫生健康委进行了反馈。按照统计督察工作有关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扎实推进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部署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统计督察意见反馈会,表示要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高标准抓好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及时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通报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强调以督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卫生健康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第一时间成立统计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司局(单位)负责同志参加,负责统筹管理、协调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二)加强谋划部署。依据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方案》和《统计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细化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规定完成时限。组织召开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会,对标对表、举一反三,深入分析梳理制约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矛盾问题,全面部署开展各项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制定《关于做好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印发各地各有关单位分工落实,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委内有关司局(单位)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具体整改举措,确保高标准完成统计督察整改任务。

(三)加强调度督促。向延伸督察的浙江省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意见,及时通报有关反馈情况,有针对性地督促重点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发挥统计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启动实施“月调度”工作机制,定期向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及计划,有力有序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通过组织有关省份现场交流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等方式,调度统计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步调一致、一体推进。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进一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一是召开党组会,委党组成员带头对***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领会,进一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印发《关于组织深入学习贯彻有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精神的通知》,督促要求各地各单位继续加大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的学习贯彻力度,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三是连续组织举办2期全国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培训班,传达学习***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解读重要统计工作文件,开展业务工作交流。四是统一购买一批《领导干部统计知识问答》(第二版),分送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司局及各省(区、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同志,供工作中参阅使用。

(二)进一步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卫生健康统计工作。一是修改完善《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经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在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是适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组织制(修)订《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统计调查制度》等8项统计调查制度,经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报送国家统计局审批。三是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未经审批的统计调查项目专项清理,加强依法申报工作,并强调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依法填报统计数据。四是按照国家统计局《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21》及相关规定要求,加强委内司局(单位)间协调沟通,明确时限要求,抓紧组织报送相关数据。

(三)进一步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筑牢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防线。一是制定《防范和惩治卫生健康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明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委托实施有关卫生健康统计调查的支撑单位负责人及统计工作人员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邀请国家统计局执法监督局负责同志就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专题辅导授课,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司局及委属(管)医院、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同志共200余人参加,强化全行业统计法制意识和数据质量责任。三是采取实地调研与书面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分析梳理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现状、矛盾问题和对策建议,加强对下级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的指导管理。四是委内有关司局(单位)认真开展防范和惩治卫生健康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题警示教育、党风廉政建设联学联做等活动,努力营造“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工作氛围。

(四)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和开发应用,助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着眼健全完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印发《关于加强卫生健康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的通知》,转发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2021)》和《统计业务流程规范(2021)》,督促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加强统计全过程质量管理。二是在公开发布《全国第六次卫生服务统计调查报告》的基础上,综合利用调查数据资源,针对重点政策、重点人群及重点地区组织开展相关专题研究,正式出版《全国第六次卫生服务统计调查专题报告》(第1、2辑)。三是完善卫生健康统计信息发布机制,制定委网站卫生健康统计数据栏目的建设改造方案并启动实施,完成统计信息中心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升级改造工作。四是坚持定期举办“数说健康”沙龙活动,分批邀请有关统计调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单位,围绕统计数据分析结果等重要统计内容作介绍解读,强化业务交流、促进统计分析、培养骨干队伍。五是委内有关司局(单位)通过制定统计调查工作手册、实施数据质量提升项目、组织有关政策施行效果评估等举措,加强统计数据质控和分析应用。

(五)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抓好统计工作条件保障。一是指导山西、浙江、江西、湖南、广东、海南、四川、陕西、甘肃、宁夏等省份陆续举办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培训班,传达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意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解读培训,提高统计队伍业务能力。二是着眼加快转变统计方式方法,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制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委本级向基层采集数据业务信息系统清单的通知》,最终面向基层采数的信息系统整合精简为46个,切实减轻基层填报负担。三是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完成省级妇幼平台改造,依托平台加快各层级妇幼信息系统精简整合和信息互通,推进生育全过程信息全省统一归集,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精简基层报表。四是先后赴有关部委开展统计工作学习交流,重点了解学习健全统计工作机制、充实部门统计力量等经验做法。五是持续做好委本级经费投入和设备等保障工作,确保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在国家统计局指导下,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以此次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构建更加科学完善的卫生健康统计工作体系。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坚持依法统计,加快出台《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印发实施经国家统计局审批的国家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指导推动新形势下全系统统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坚持质量为先,落实关于防范和惩治卫生健康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逐级强化数据质量控制,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坚持创新发展,探索推进新兴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的融合应用,大力加强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应用,加快转变统计方式方法。坚持夯实基础,着眼履行好统计工作法定行政职能,强化统计专业力量,打造精干高效的卫生健康统计工作队伍。坚持应用导向,围绕健康中国建设、健康中国行动、公共卫生安全、深化医改、“十四五”规划编制与实施等重点任务,发挥统计服务支撑作用,助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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