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论文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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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论文1
公共管理学论文例文
摘 要经过近三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公共管理学研究取得巨大的历史性进步,逐步成长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同时缩小了与西方发达国家研究的差距。但总体来看,我国公共管理学的研究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较多问题,本文试图归纳分析存在的问题的表象及成因,做一番梳理。
关键词 公共管理学 西化 本土化
“肇始于伍德诺·威尔逊的古典行政学理论、密鲁布诺克会议之后的新公共行政理念以及20世纪80年代后期新公共管理主义,共同构成了公共管理理论发展的轨迹,从而引发全球范围的公共管理研究与改革。”就其背景而言,这种发展既是以工业技术和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技革命催生的结晶,也是政治学与管理科学成果全球共享的结果。
公共管理思潮的全球化蔓延并深深影响中国的学术研究。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是公共管理实践和思想相对落后的国家,许多问题的解决都寄希望于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和成熟。公共管理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在中国的发展方兴未艾。中国的行政改革实践和行政理论的发展,促使大批行政学、管理学方面的专家、学者对公共管理进行研究。但是我们现有的公共管理理论大都在西方历史经验基础上形成,立足于多党合作的政治体制,运用政治行政二分法和“三权分立”的思想进行的公共改革,其范畴、方法、分析框架在分析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它的解释力与其存在的困难之间的紧张关系。另外,我国国内没有统一的研究公共管理角度,来自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常常从自己的学科角度切入公共管理研究,由于哲学理念、思维方式和知识构成的不同,从而导致学术思想和研究成果的差异,致使公共管理学在中国尚处于“理论引进与纷争”阶段。改革开放以后,西方公共管理理论的大量涌入,受到了学者们的普遍重视,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公共管理学的学科建设。经过近三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公共管理学研究取得巨大的历史性进步,逐步成长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同时缩小了与西方发达国家研究的差距。但总体来看,我国公共管理学的研究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较多问题:
1. 公共管理学研究陷入“西化”误区
多数学者和研究成果以介绍国外研究现状与评论国外研究成果为主,或者是试图按照西方理论框架和基本观点来解释中国。我国公共管理学研究自觉不自觉地固化西方经验,陷入“西化”误区。在很多情况下是直接用西方话语系统来解释中国公共管理实践,理论研究过程充满了直接移植和加工痕迹。在一份“行政管理学前沿与热点问题研究综述”在谈到研究薄弱环节时认为,特别是在对国外政府管理经验的研究方面,一般往往停留在介绍和引进层面,缺乏深入的分析,对于如何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前提下,真正有效实现西方经验与中国政府管理实践的结合问题,目前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不可否认,引进和吸收是理论发展中必不可少的数量积累阶段和创新准备时期。然而,不可忽视的一个基本事实是,西方公共管理理论暗含着一些包括意识形态和基本价值观的当然前提条件,比如他们认为当然的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以及多党轮流执政的政治体制。这种结果形成其典型的`畸形研究范式就是从西方现成的理论出发,依据西方最新流行理论,对照中国公共管理现实,指出实践中不符合理论之处,把原因归结为根本体制(暗指难以改变的基本制度)。于是,提出对策和得出结论就必然习惯性地陷入“体制无奈”,造成公共理论研究实践中无为。盲目的寻找理论根据并生搬硬套的做法是非常有害的,它不仅容易导致学术上的坐享其成消极思想的养成,而且无法结合我们的现实国情,对我们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公共管理模式的建立都是一种误导。
2. 公共管理学研究缺少实质性知识的增长
公共管理学研究热衷于理论概念的“时尚”与研究成果表达方式的“语言陌生化”,偏离社会科学研究方向。有学者概括,社会科学领域存在发言最多但水平不一定更高的现象:观点炒作多理论创新少,应景之作多,知识积累少;学风浮躁者多,治学严谨者少。在西方所谓“普世”理论与中国基本“制度现实”之间的矛盾冲突中,我国公共管理学研究出现了两种倾向:
西方公共管理学研究成果的盲目引进
我国过于追求理论时尚,对国外最新流行的公共管理理论采取“夹生饭”引进方式并加入个人喜好,专注于制造一些似是而非概念,以“西化洋化”的姿态出现。首先,表现为对外来知识和历史知识消化能力不强。知识没有国界,我国公共管理学科引进大量西方发达国家公共管理理论,弥补了国内这方面知识的空白与不足,非常必要。但其中让人感到消化能力不强,如照抄照搬,很多理论仅停留在移植层面,和我国现实的结合还是两张皮。
公共管理学研究缺少反思
国内学界受到西方公共管理研究各种范式争论的强烈影响,具有不同学术背景的专家学者常常从自己原来的学科角度切入公共管理学的研究,呈现出完全相同的理论观点但却各自表述的状态,看似百家争鸣,实则原地踏步,理论对话与争论陷入缺乏反思的“自说自话”境地。西方公共管理学的发展史上充满了各种各样的争论,正是在争论的过程中,西方的公共管理学在逐渐的意识到自己在知识发展上存在的问题,并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逐步地完善和改进研究,逐渐确立起自己的“身份”和学科地位,实现公共管理知识的有效增长。相比之下,我国的公共管理研究缺少必要的“声音”与“反思’。
3. 公共管理学缺乏本土化问题研究
“公共管理学的本土化(或中国化)是指把产生于国外的公共管理学与我国的现实国情和公共管理的具体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进行理论及理论体系的创造性转化,使其从概念工具到知识范式、从精神底蕴到具体方法,均符合我国公共管理实践的客观要求,符合中国人的思维习惯、认知方式、心理特征、交往行为、价值取向、情感诉求等,以便能够最充分地体现和适应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公共管理学本土化研究,最核心本质的问题在于构建中国自己的公共管理理论。
因此,公共管理的机制主要不是政府的权威,而是合作网络的权威。对于经济和社会组织发展水平都较高的国家来说,这可能是一种具有历史性突破的公共管理创新模式,而中国的现实显然与此相去甚远。还有如废除科层制、实行扁平化的组织结构改革等主张也是如此。长期习惯于奉行西方“经典”理论,忽视了中国公共管理学最应有的对中国许多具体问题的研究。例如,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国家都未曾有过的具体制度,毫无经验可循,立足本土化研究才具有真正的价值意义。“中国理论界对于公共管理理论的研究成果已非常丰富。但是,关注民族自治地方特殊性的公共管理研究却仍处于起步阶段。民族自治地方的特殊性决定了有关民族自治地方的公共管理有许多不同于一般公共管理的特色。因此,需要有特殊的公共管理理论来为之服务,需要将公共管理的理论民族化”。再如,“领导者”难题。在任何公共管理改革运动中,领导者的作用都是至关重要的。他们的政治决断力和能力决定着改革的命运,中国也不例外。但是,中国也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公共部门的领导者是任命的,并且没有严格执行任期制,变动较快。这一方面导致了诸多改革因为领导人的变动而终止,另一方面也使得新到任的领导人为了获得任命部门的注意,突出自己的不同,频繁地以“创新”的名义做出各种决定举措。因此,公共管理改革也受困于“政绩工程”之累。即使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改革强人”也会遇到“人走政息”的难题,也必须面对“过激”的改革措施,遭遇到公共管理部门内部既得利益的阻挠。
总之,借鉴西方国家理论的研究成果过多,结合我国具体国情进行本土化研究的文献越少,对我国“真实世界的公共问题”的深入研究就越缺乏。
参考文献:
[1] 魏传立。以新公共管理理论解决我国高校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的措施[J].中国电子商务。(6).
[2] 魏传立。以新公共管理理论解析我国高校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J].中国对外贸易。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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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管理学2
1、管理的构成要素与性质
主体:管理是由管理者引导的活动。
客体:管理需要动员和配置有效资源。
环境:管理在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下进行。
目标:管理需要实现特定的目标。
职能:一般认为,管理包括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四种职能。
实践:管理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
2、管理的特性
管理具有两重性。所谓管理的两重性是指管理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3、管理的职能
管理职能是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的各种基本活动及其功能。法国管理学家亨利・法约尔认为,管理的基本职能主要是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即人们通常所说的“五职能说”。
(1)计划职能:管理活动中的预先筹划和安排。特点:预先性、预测性、评价性、选择性、调整性。
(2)组织职能:管理者按照组织的特点和原则,通过组织设计,构建有效的组织结构,合理配置各种资源并使之有效运行,以实现目标的活动。特点:合理性、有序性、规范性。
(3)领导职能:管理者按照组织目标和任务,运用管理权力,主导和影响被管理者,使之为了组织目标的实现而贡献力量和积极行动的活动。特点:权威性、主导性、决断性、公正性、协调性、规范性(公共道德)。
(4)控制职能:管理者按照组织目标和计划的要求,对组织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调节的活动。步骤:实施标准的确定、实际状况和偏差的测定、纠偏措施与对策的制定和实施。
4、古典管理理论阶段
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的主要内容(八个方面)、法约尔的组织管理理论的主要内容(两个方面)、法约尔提出的管理的14项一般原则、韦伯把人类社会的权威划分为的三种基本类型、韦伯提出了现代行政体系的五个基本原则。
(1)科学管理学派
代表人物及其代表作:美国的弗雷德里克・温斯洛・泰罗,《科学管理原理》。其主要思想:①科学管理的中心问题是提高效率;②为工作挑选一流的人员;③实行标准化管理;④实行刺激性的计件工资制;⑤劳资双方为提高劳动生产率共同合作;⑥实行计划职能与执行职能的分离;⑦使管理职能细化,在此基础上实行“职能工长制”;⑧实行组织控制的例外原则。
(2)组织管理学派
代表人物之一及其代表作:法国的亨利・法约尔,《工业管理与一般管理》。其主要思想:①关于管理的基本职能。法约尔认为,就一般企业而言,其主要活动有6项,即技术、商业、财务、安全、会计和管理活动。管理活动可以划分为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5项基本职能;②法约尔提出了管理的14项一般原则,即:管理分工原则;权力与责任联系原则;确立和遵守纪律原则;命令的统一性原则;指挥和领导的统一性原则;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原则;公平支付报酬原则;权力适度集中原则;管理划分等级系列原则;秩序原则;公平管理原则;保持组织成员稳定原则;首创精神原则;团结协作原则。
代表人物之二及其代表作:德国的马克斯・韦伯,《社会和经济组织的理论》。其主要思想:①把人类社会的权威划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即传统型、魅力型和法理型;②确定了现代行政体系的基本原则:a.提出了理性化的基本原则和观念;b.管理组织必须按照科层制设立;c.按照法理性认同原则进行组织的权力管理;d.管理遵循对事不对人的原则;e.行政官员由委任产生,领取固定薪金,其升迁由上级决定。
5、行为科学阶段
梅奥等人通过“霍桑实验”得到的结论(三个方面):
关于人的需求、动机和激励问题: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赫茨伯格的双因素激励理论。
关于管理中的人性问题:麦格雷戈的“X理论―Y理论”、阿吉里斯的“不成熟―成熟理论”。
关于人际关系问题:巴纳德的动态平衡理论、卢因的群体动力学理论。
(1)人际关系学说
代表人物是梅奥,其主要思想是通过霍桑实验得出的结论:①工人是社会人而不仅仅是经济人;②在组织中存在着非正式组织;③新型的领导在于提高工人的满足度,从而激发工人的劳动积极性。
梅奥等人的霍桑实验奠定了管理的行为科学的基础,通过该实验得出的结论构成了管理中的人际关系学说。
(2)关于人的需求、动机和激励问题
①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马斯洛在其代表性著作《人类动机的理论》和《激励与个人》中,提出人的动机是由需要决定的,这些需要由高到低划分为5个层次,即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社交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
②赫茨伯格的双因素激励理论。美国行为科学家赫茨伯格在其《工作的推力》和《工作与人性》等著作中,提出影响人的积极性的因素主要有两大类:一是保健因素,二是激励因素。在管理过程中,保健因素起着保证和维持原有状况的作用,它能够预防组织成员的不满。但是,保健因素不能激发组织成员的积极性,要激发组织成员的积极性,必须采用激励因素,即通过成就、认可、挑战性工作、责任、升迁和发展等因素,来调动组织成员的积极性。
(3)关于管理中的人性问题
①麦格雷戈的“X理论―Y理论”;
②阿吉里斯的“不成熟―成熟理论”。
(4)关于人际关系问题
巴纳德的动态平衡理论是这方面的代表理论,卢因的群体动力学理论也代表了这一方面的研究成果。
(5)行为科学阶段管理理论的特点
强调对人性的全面关注;重视非正式组织;主张在管理方式上由监督制裁转向人性激发,由专断转向民主。这些思想改进了古典阶段的管理理论,但是,由于它们过分偏重对组织中人的行为的研究,忽视了组织的结构及其制度、规则的重要性;在强调非正式组织的同时,有忽视正式组织的倾向;过分强调人际关系和人的心理需要的满足,忽视了对于专业和职位角色的要求。
6、管理理论演进的特点
(1)管理学的发展是从对管理中“经济人”、“机械人”的设定到对管理中“社会人”设定的过程。
(2)管理学的发展是从管理过程的单个因素、单个过程和单个侧面的研究到全面系统研究的过程。
(3)管理学的发展是从以定性分析为主到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的过程。
(4)管理学的发展是从学派分化到兼容并包、相互借鉴、吸收融合的过程。
[公共基础知识管理学]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2:新公共管理住房市场分析3
一、住房市场中地方政府的行为表现
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公共管理思潮在英国、美国、新西兰等西方国家广泛兴起。它运用经济学理论对政府进行重新假设,从而导致了传统的公共行政理论陷入合法性危机,促成了强调以市场机制改造政府、以企业家精神重塑政府的新公共管理的兴起[2]。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这一思潮对中国政府行为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具体到地方政府在市场化的住房改革中的表现,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公房私有化
公共部门私有化是西方国家新公共管理运动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由于西方国家深受凯恩斯主义的影响,走上了福利国家的道路,其后果是政府负担日益加重,机构臃肿庞大。于是,西方国家首先考虑的是裁减庞大的公共部门并出售资产,进行大规模的私有化改革。计划经济时期,住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国家分配所得,产权归国家所有,这使得政府负担过重而且住房分配效率低下。为了建设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城镇住房制度,造就千百万多元化的住房产权主体并作为市场运作的微观基础,在中央政府的推动下,地方政府经过数次反复改革后,公房出售得以开展并逐渐启动了住房市场[3]。特别是1998年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指出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这标志着公房分配开始退出历史的舞台,住房产权私有化成了住房制度的主旋律,市场则成为住房分配的主要机制。
2.建立土地市场,引入住房市场竞争体制
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应在管理中广泛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取消政府在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上的垄断地位,提倡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以及在公共部门之间展开竞争,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供给。为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有制,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土地都是通过国家无偿划拨来供给,同时运用行政手段对住房进行实物分配,这导致了土地利用效率不高、住房条件差和苦乐不均。政府首先改革了土地使用制度,确定了土地的有偿出让制度。地方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权,对土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出让,并向获取土地的房地产企业收取土地出让金。住房供给则从以前的政府作为唯一主体转变成了现在的房地产企业为主体。中国为了配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逐渐建立起了土地市场和住房市场。如今,房地产行业已经成长为中国一个举足轻重的行业。
3.吸纳企业管理技术
新公共管理主张建立公司机构之间的竞争机制,吸纳企业管理技术,用经济学的管理方式取代传统行政管理方法来管理社会事务。特别是经济学提出的基于市场的公共政策设计,如民营化、市场检验、签约外包等企业管理技术,也可用于公共管理领域。企业管理技术在住房市场中的运用非常普遍。在中国的住房改革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公共部门改制。中国与住房经营相关的行政事业单位都改制成了企业,确立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经营方式。同时,鼓励民营企业进入住房市场。在住房市场化后,地方政府退出了保障性住房生产环节,改变成与房地产企业合作。地方政府通过招标确定项目开发的房地产企业,在房地产企业开发完成后再由地方政府对购房者进行资格确认,向符合条件的居民租售。在旧城区改造中,有的地方政府将拆迁外包给拆迁公司,而以前政府负责的住房维修,则通过成立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4.顾客导向
新公共管理通过把政府服务的接受者视为消费者或“顾客”,而把顾客至上论的理念引进了关于公共行政官员与公民之间适当关系的讨论中。新公共管理认为,顾客驱动的政府优于官僚制政府,因为前者具有更负责任、更多创新、有可能产生更多服务选择以及更少浪费等优点。在住房市场化后,地方政府以顾客导向的理念向房地产企业和购房者两个群体提供服务。住房市场刚开始发育时,为了鼓励房地产业的发展、扶持房地产企业的成长,地方政府在土地和信贷方面都制定了宽松的政策予以支持,房地产企业最终得以迅速成长、发展。同时,为了满足购房者的购房需求,提高其购买能力,地方政府通过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进行回应,使他们能够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购买自己所需的住房。房地产企业和购房者在“顾客导向”的理念下都能作出个性化的选择,而不再依赖政府的垄断性服务。
二、新公共管理视角下住房市场中地方政府的行为分析
新公共管理的理论缺陷已受到了众多学者的批判。更何况中国官僚制整体上尚处于发育不足的状态,无论是市场发育、法制建设还是公民社会都没有达到西方国家进行新公共管理运动时的整体水平。因此,中国住房市场中地方政府行为的“实然”表现和新公共管理预设的“应然”表现并不完全一致。
1.过分依赖土地财政
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土地一级市场是由国家垄断供应,地方政府则代表国家行使该项职能。地方政府通过一级土地市场获取的土地收入,为缓解城建资金压力、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由此而来的问题是,在现行分税制的压力下,使得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比重明显下降,而财政支出的压力却又不断增加。当地方经济无法快速增长以获取足够的财政收入时,土地则成了弥补地方政府财政赤字直接而又迅速的渠道,地方政府也越来越依赖土地财政。地方政府在住房制度改革后,供地收入逐年上升,最近几年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也逐渐稳定在50%左右。所以,地方政府成了房价上涨的受益者,也导致了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利益高度一致。①供地收入由地租和土地供给产生的税收两部分构成。地租包括土地出让中获得的出让金、土地租赁中获得的租金以及其他土地供给方式获得的收入;土地供给产生的税收主要体现为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本文参考了俞露《我国房地产市场中地方政府行为的经济学分析》(2009)中的相关表格及数据,并在其基础上添加和整理。
2.对住房市场过于迷信
健全的市场体系、近百年市场经济的发展经验、成熟的市场运作是西方国家的新公共管理运动能够取得效果的一个重要前提。市场发挥作用需要一系列的假设条件、政治环境、法律环境以及文化环境,但是如果假设条件缺失,会直接造成“市场失灵”[4]。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所造成的后果同样严重。土地的相对稀缺性和区位垄断性造成土地市场的自然垄断,加之住房产品的差异性以及开发商趋同的营销策略等多种因素,这些都决定了住房市场是垄断性的市场结构。所以,住房市场从来就不曾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同时,住房的不同需求使得住房分为必需品和投资品、消费品和奢侈品,而投资品和奢侈品需求旺盛则会对必需品产生挤出效应[5]。目前,过多的投资品和奢侈品的旺盛需求扰乱了住房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从而产生房地产泡沫。因此,中国的住房市场结构使得市场机制未能发挥其功效。地方政府又过于迷信于“万能”的市场机制,对市场的脆弱性以及市场失灵并没有充分的认识。目前住房市场的状况是:大量房地产企业在源源不断地进入住房市场,由于各种相关制度不健全,致使房地产企业能够达成价格合谋,从而导致房价一路上涨。
3.政策法规执行的选择性
新公共管理运动都是从高层开始推动的,而对执行规则缺乏足够的重视,这是个现实的问题。实际上,具体环节的贯彻执行情况将最终决定改革成败[6]。新公共管理市场化的理念导向,使得地方政府产生了利己性。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绩效考评体系中的晋升压力下,会尽可能地遵循中央政府的指令,而市场取向的分权化使得地方政府谋求自身利益的可能性与可行性大大提高,同时也带有机会主义的倾向。所以,中央政府的政策和地方政府的利益是否一致,决定了地方政府是否会积极地执行中央政府的各项政策和指令。例如,在中央对房地产发出调控指令时,某些地方政府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对调控政策进行“软抵抗”,一切以追求经济利益为导向,对房地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对此类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更有甚者便成了土地违法的主体。再如,2008年住房市场不景气时,一些地方政府在国务院颁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又称131号文件)之前就出台了救市政策,给住房市场松绑,希望通过出台的政策带动住房市场的回升。而当国务院出台131号文件之后,其他地方政府也迅速地制定了各地的救市政策。
4.缺少制度约束导致“寻租”严重
发展中国家的法律制度也常常不太健全,政府及工作人员不能够被有效约束[7]。为了对房地产企业监管以保证住房质量,地方政府一般会采取多种管制措施。所以住房市场中的每个环节,从开发商获取土地到各项手续的审批,再到住房销售和各种证件的办理,都离不开地方政府的审批和监管。当然,地方政府对住房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管无疑是在行使自己的职责,可是政府监管的不透明并缺少制度约束,为政府创造了一些可能“寻租”的机会,从而也创造了许多腐败的机会。
5.“顾客导向”理念促使政府逃避相关责任
在顾客导向的理念下,尽管公民需要国家,但是他们与国家没有任何道德关系,而且,他们仅像顾客控制商品的生产者那样通过购买或不购买它们的产品来控制其国家官员[8]。而且在住房市场中,房地产企业和购房者的需求不同,甚至目标冲突,地方政府在有限的资源下不可能满足每一位顾客的要求,如果地方政府从自身利益出发,就很有可能倾向于和自己利益一致的群体。在顾客导向的理念下,地方政府在缩减规模时,把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推给了社会和市场。特别是2003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把经济适用房由“住房供应主体”换成了“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从此绝大部分的购房者只能通过市场购买住房。特别是当地方政府严重依赖土地获得财政收入时,其利益已经和房地产企业高度一致了。所以,在满足“顾客”需求方面,地方政府将其职能放在规范和稳定住房市场上,强调购房者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问题,忽视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公平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首本住房绿皮书《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09—2010)》中指出,廉租房建设缓慢,保障范围小,资金缺口大,远远没有满足“十一五”期间每年近500亿元的廉租房资金需求。截至2006年底,通过廉租房制度改善居住环境的低收入家庭仅有万户,占2008年底目标的%。
三、住房市场中政府行为的矫正
我们应该从中国国情出发,完善各项制度,以发挥政府自身的优势;同时,我们也不应该拒新公共管理于千里之外,而应该在对其进行审慎分析的基础上,取其所长。我们只有弄清楚中国目前所处的现实国情,真正理解新公共管理的适用性,才能更好地解决中国住房市场的问题。
1.地方政府应重新定位自己的职能
新公共管理受到最多的批判是其核心价值———只追求效率而忽视公平,这样导致了政府公共性的丧失,也会使政府出现合法性危机。效率不应当是政府最主要的价值目标,政府的首要价值目标是公平、公共利益、民主等多元价值目标。政府虽然不必是唯一的提供者,但政府的某些传统责任和职能是不能放弃的,而且某些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来提供。住房之所以被社会各界所广泛关注,是因为住房是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即使最贫困的阶层也需要自己的栖身之所。地方政府的职能不只是关注GDP的增长、财政收入的增加,而更应该切实关注社会的公平问题。地方政府要严格把握自身职能,在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上应该积极有为。所以,地方政府不仅仅是住房市场的培育者和监督者,更应该是公共住房的供给者。
2.加强法制建设,从制度上减少地方政府的逐利性
在新公共管理理论中,很少提及制度、法律和程序的问题,这是由于西方国家是建立在高度发达和成熟的市场经济基础上,有着完善的法制和规章。制度和法律是公共管理范式的潜在基础。但中国仍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更多的是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中,缺乏成熟的相关法律和制度。因此,中国地方政府应加强法制建设,使住房市场中各项行为都有健全的行政法律进行约束。同时,尽管中央政府三令五申地要求地方政府在稳定房价上采取积极的措施,但是由于地方政府和房地产行业的利益高度一致,很多措施落不到实处,所以,不仅需要加强法制建设,还需要在制度设计上重新安排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应该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和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以消除或减少人为创造的“寻租”空间,从制度上减少地方政府的逐利性,割断地方政府和房地产企业的利益关联。
3.强化政府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政府和市场二者之间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互补的关系。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是以良好的政府监管为前提。所以,在保证地方政府监管有效性的基础上,通过地方政府的监管保证住房市场的有效竞争,才能发挥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作用。中国住房市场的垄断性结构,以及在目前投资品和奢侈品需求过于旺盛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无疑应该强化其监管职能,尽可能破除住房市场的垄断性结构。地方政府应该设计出有效的住房政策,重点加大必需品的供给,保证必需品市场、租赁市场和长期投资品市场的需求,不盲目扩大奢侈品的需求,稳定购买市场需求,抑制短期投资品市场需求。同时,对房地产企业不道德的营销行为,如烘托气氛、营造假象、捂盘销售等,应出台相关行政法规对其进行限制。
4.培育各种住房开发主体,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给
竞争的方式有私对私的竞争、公对私的竞争以及公对公的竞争。中国的住房市场目前最大的弊端在于市场主体只有房地产企业,而房地产企业更多的是滥用市场力量以追求利润最大化,忽视了自己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要想改变住房市场的垄断性结构,就必须引入其他形式的住房开发主体。在大部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以非营利为目的的开发也是比较常见的。弗林认为有六种基本类型的开发商:私有个人、私有公司、非营利公司(如住房协会、社团、联合会等)、近似半公共实体和非营利公司但属国家控制的地方性官方机构、政府部门[9]。地方政府也应该在更大范围内允许非营利组织和公共企业在住房供给中发挥作用,特别是对非营利组织在保障性住房开发上给予土地、信贷、资金和税收上的扶持,从而增加市场上供给方和产品的多样化,进一步消除房地产企业的垄断力量。只有通过各种住房开发主体的培育,让其进入到住房市场,各个阶层所需的各种住房产品才能有效供给。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1:民族地区公共管理论文4
一、以区域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必要性分析
(一)民族地区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的需要
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是与中国的改革实践及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包括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教育模式等诸多问题紧密相连的,而民族地区高校的公共管理学科发展不仅需要解读和规范上述种种问题,还需要区域特色化分析能力,只有如此,民族地区的公共管理学科的产生和发展才能实现特色化路径的突破。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学科发展要立足实际,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在专业特色的建设方面首先应合理定位,培养目标应突出以区域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特色,树立“民族特色,服务地方,辐射周边”的办学理念。
(二)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环境特殊性的需要
少数民族地区和谐发展的要求不仅是加快发展经济文化,更要重视少数民族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应有的平等地位和权利,维护边疆地区的和谐与稳定。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大量的社会事务中夹杂着民族习俗、宗教禁忌的因素,地区经济活动、社会交往及文化生活都带有强烈的民族、宗教特性。因此,少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依法加强对少数民族的社会事务管理,调整和规范少数民族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从而,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工作对公共管理人才提出了特殊的要求:对民族、宗教知识的扎实掌握;对民族、宗教政策把握的灵活性;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等。民族地区高校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应立足区域发展实际需求,培养出高素质,能够胜任新时期公共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公共管理人才,能够兼顾少数民族同胞的民族情感和发展经济的需要。
(三)解决公共管理类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需要
目前我国公共管理类专业毕业生总体就业形势不容乐观,而民族地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使得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毕业生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就业现状。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只有突出以区域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特色,树立“民族特色,服务地方,辐射周边”的办学理念,以区域社会需求为导向,针对少数民族学生和少数民族公共管理事务的特殊性,调整教学方案,增加民族事务管理内容,将民族特色理论知识与先进的管理技术结合起来。通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改革调动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民族使命感和责任心,增强学生服务地方、服务民族的学习动力,凸显少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的办学特色,增强地区性高校的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二、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专业特色化发展路径
基于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特殊性及其对公共管理工作的特殊要求,少数民族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应该力求保障少数民族权利,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地区高校应从现实出发,致力于培养符合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少数民族管理特色的,能够适应复杂的管理环境的创新型公共管理人才。
(一)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机制,凸显民族特色
在人才培养机制上,民族地区高校应针对少数民族学生和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环境的特殊需求,以适应地区社会发展需求和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调整教学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完善培养过程的管理制度;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增设民族特色课程,如民俗学、民族发展史、国内外同源民族关系、边疆地区发展历史等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处理民族发展权利与经济、社会变迁中出现的新问题的判断、分析能力,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开设民族特色经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等专业方向,尝试拓展民族文化产业管理学科方向,发挥民族地区高校服务地方的特色优势。
(二)适应民族地区社会发展需要,强调实践教学
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应从少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环境的特殊性出发,案例教学应体现地方特色,培养学生处理民族地区公共事务的实践能力,正确认识民族矛盾及民族权利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和谐因素,激发学生思考、创新能力。同时,通过观摩社区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社区管理工作现场及少数民族的节日及宗教活动,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将所学公共管理知识同实际中的民族地区公共事务特殊性结合起来。在民族文化节日活动期间,可以组织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学生参与社会活动的策划、实施,培养学生的社会工作能力。将多种形式的人文教育和素质教育溶入到少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的日常培养当中。通过强化实践教学,摆脱传统公共管理专业“纸上谈兵”的教学弊端,通过实践活动的历练,使得民族地区高校的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真正成为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三)整合优质教学资源,拓展师生学习空间
各高校应整合优质教学资源,将各类院校原有的建设成熟,硬件设施、实验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研究成果丰硕的强势学科整合起来,为公共管理类学生的跨学科、全方面发展提供高层次,多角度的理论和实践平台。邀请在管理一线的工作人员做专题报告并参与编撰具有民族地方特色、反映民族地区区情、民族地区公共事业管理规律的案例教材、著作,让学生在身边发生的例子中学习、总结民族地区公共管理工作的实战经验。同时,为在教学一线的教师创造在公共管理、服务部门特别是民族事务部门挂职锻炼的机会,增强教师的实践经验,为公共管理类专业的教与学拓展实习空间。民族地区高校开设公共管理类专业既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也恰逢经济发展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机遇,因此,此类高校应抓住契机,合理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出服务地方、民族特色鲜明、适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创新型公共管理人才。
公共管理学论文精彩5
一、女性赋权与农村公共事业和公共管理的关系
事实上,女性赋权问题和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甚至社会的发展之间均有着显著的相互影响的关系。公共管理中女性赋权和参与程度的提高能够显著提高女性自身的素质和能力,而女性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高能够更好地促进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又能够反过来对女性赋权和参与程度的提高起到促进作用,从而推进整个社会的性别平等进程,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终达到整个社会的良性循环与发展。提高公共管理中的女性赋权和参与程度能够更好地促进女性自身发展,提高女性自身素质和能力,使其摆脱长久以来所处的劣势地位。提高农村公共管理中的女性赋权程度,女性拥有了和男性相同的机会,可以促使农村家庭尤其是贫困家庭增加在女性身上的投入,能够降低女性婴儿的死亡率,提高女性的受教育水平,改善女性的人力资本条件。因此,提高女性赋权和参与程度能够使女性更加自信,更有可能参与家庭和农村公共事务的决策,从而提升女性在农村公共管理中的地位。公共管理中对妇女的赋权和提倡性别平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做到性别平等,性别平等包括政治平等、教育平等、医疗平等等多个方面。提高农村公共管理中的女性赋权和参与程度可以让她们更好地扮演社会中的角色,能够增加她们对子女的教育、卫生和综合福利方面的投入,并塑造出更加包容且有利于性别平等的社会环境。另外,使妇女获得平等的参与农村公共管理的机会,意味着女性获得与男性同等的人力资本禀赋、权利及发展机会,这显然有利于提高社会效率。女性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高能够更好地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与进步。如发展经济学中所研究的那样,女性的素质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子女的教育和发展,从而进一步影响着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女性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高能够更好地为家庭中的子女提供良好的教育,促进社会长远发展。与此同时,女性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高使得她们能够勇于参与农村公共管理,更好地和男性展开竞争,在公共管理决策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女性天生的敏感性和细致性,使得女性在农村公共管理过程中相对于男性而言能够更好地处理一些事务,促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与此同时,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农村公共管理中女性赋权和参与程度的提高。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与进步能够很好地带动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农村发展与进步的一个直接影响就是使人的思想更开化,女性的社会地位得到显著提高。这样的进步将为女性营造出一个更好地参与公共管理的社会氛围,女性将会受到鼓励,在竞争和参与的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和障碍也将逐步减小,最终在农村公共管理领域达到提高女性赋权和参与度的效果。
二、结论及政策建议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在60%以上,农村地区的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未来的发展与进步,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与进步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农村的全面发展。而女性赋权和参与程度和农村公共管理之间有着相互影响的关系。由分析可知,性别平等直接影响着农村公共管理中的女性赋权与参与程度,而提升农村公共管理中的女性参与程度又对提高女性地位,促进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提高农村公共管理中的女性赋权和参与程度就成为重中之重。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女性参与农村公共管理的权利。由于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男权主宰社会的传统,因而女性参与竞争和选举就会产生抛头露面的负面评价。时至今日,虽然女性参加工作已经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但在公共管理领域,旧的传统思想仍然未能打破,在社会管理的很多领域女性都处于劣势地位。虽然我国很多政策规定看似男女平等,但却忽略了一个潜在的问题,即在平等的机会下身处劣势地位的女性根本无法与男性进行竞争。正如上一部分分析的那样,当女性在教育、社会资源等方面都处于劣势地位时,她们就失去了与男性竞争的人力资本。综上所述,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规划的时候,从设计、执行、监控到评估的全过程都要注意性别平等问题,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应考虑给予女性一些特殊的机会和照顾,以此来弥补其在教育不平等等方面造成的缺失。比如,可以在政策上对女性所占农村公共管理决策者的比例予以规定,从而在政策制度上杜绝女性被剥夺决策权利的可能性。由于现在外出务工已经成为农村一个主流趋势,受过教育、能力较强的女性大多选择外出务工,因此,除了在政策上进行鼓励外,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女性村干部的待遇,鼓励更多有能力的女性选择留在农村发展。对于长期在村中具有较高威信,在农村工作时间较长的女性村干部,政策上应给予照顾,鼓励其长期工作,减少因领导变换频率过快造成的不良影响。
其次,加强宣传教育,改变女性在公共管理中处于从属地位的传统观念。由于我国长期受传统的父权意识形态的影响,自古就有“三从四德”“男女有别”“男尊女卑”观念,这种旧的传统思想直到现在仍然根深蒂固地存在并实际上影响和支配着人们的行为,致使妇女权益被忽视或剥夺。因此,要提高女性在农村公共管理中的参与程度,就必须从思想上消除旧的不合时宜的传统观念。政府应通过加强对性别平等观念的大力宣传,形成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文化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鼓励媒体就妇女和性别议题进行广泛报道,注意表达妇女的多种声音,倡导性别文明、引导社会舆论、调整社会心理,唤起人们对传统性别文化的反思,进而改变社会对男女两性的刻板成见、角色期待和价值评价,促进女性主动参与农村公共管理。
再次,增加女性人力资本投入,让女性更有能力参与农村公共管理。女性人力资本方面的投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增加普通女性受教育的机会;另一方面,加强对在农村公共管理中拥有决策权的女性的能力培养。农村女性无法很好地参与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文化水平低下,由于教育机会不平等,农村妇女的文化素质显著低于男性,这就直接造成了其相对于男性而言不具备参与公共管理的优势,因此,提升农村妇女的文化教育水平就成为提高农村公共管理中女性参与程度的关键之一。政府除了关于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外,还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监督检查该项政策的执行情况。另外,还可以出台一些政策,对让女性儿童接受教育的家庭进行鼓励。同时,政府可以设立专项基金,对女性儿童教育进行资助,从而提高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对于已经在农村公共管理中拥有决策权的女性而言,政府应加强对她们的培训,采用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等多种形式对其进行培训,促使女性决策者树立科学思维,消除性别从属思想,提高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其作用。另外,还可以通过交流会的形式,使女性决策者之间进行广泛交流,互相吸取经验,加强沟通,从而促使其在农村公共管理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最后,多维度保障农村女性参与公共管理的权利。从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农村公共管理是多层级多维度的,除了政府参与管理外,农村自治组织和民间组织也广泛参与公共管理,因此,要想切实保障农村女性参与公共管理的权利,就要从政府、村民自治组织和民间组织三方面着手。对于政府而言,可以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女性参与政府工作,在女性升职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优先考虑。要在政府部门大力开展工作作风整顿工作,创造健康清新的工作环境,使女性能够更好地融入政府工作之中。对于村民自治组织而言,应该切实做到男女机会均等,要求女性参选候选人达到和男性基本均等的比例,从而促进农村公共管理中女性赋权和参与程度的提升。民间组织应在农村地区开展女性思想动员活动,定期组织女性进行沟通和交流,给在公共管理中遇到困难的女性提供帮助和指导,同时鼓励女性参与民间组织的管理工作,这些都有助于促进农村公共管理中的女性赋权和参与程度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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