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数学下册期末试卷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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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篇1
随着“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月”活动的深入开展,12月23日,奎屯市北京路街道穗丰园社区组织辖区维、哈、回、东乡、汉族等民族的部分人员在社区会议室召开了“学习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谈体会亮观点稳立场见行动”座谈会。
会议首先向参会人员概要讲述了穗丰园社区在民宗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月活动中所做的六项活动内容及所见成效。其次是治保会、综治专干分别组织大家学习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根本任务和一些基本政策、法规知识。采取宣读、讲解的方式,使参会人员听清、弄懂学明白。会上参会人员踊跃发言,畅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通过学习提高了参会人员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理论水平,拓展了他们的知识面,大家纷纷表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民族团结的表率,并畅谈党的民族政策好,祖国好,主动表示回去后积极做好身边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共同开创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座谈会在共产党好、政府好的赞美声腔中圆满结束。
一是开展一次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编印巩留县民宗局第二次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测试100题,内容涉及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等相关内容,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进行了一次考试,增强了学习效果。
二是写1篇以学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为主题的心得体会。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掀起学习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的热潮,并要求全体领导干部每人一本学习笔记。建立学习园地,每人撰写1篇以学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为主题的心得体会。
三是开展一次专题培训。召开动员会,邀请州党校教授,组织全县各乡(镇)场政法书记、统-战民宗干事、成员单位、爱国宗教人士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举办了专题培训,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通过这 的学习 ,首先,让我们搞清楚了什么是国家,什么是民族,二者有何关系;其次,对新疆的发展史有了初步的了解。最让我们感到高兴的是,这们课的学习方法,完全不同于传统的学习方法,通过老师的讲解和放映的幻灯片,让一些枯燥乏味的历史课变得有趣味,也让我们很容易就记住了重要的历史事件,对新疆以及新疆历史有了更深的了解。尤其让我这样的内地同学感受到了新疆历史的源源流长,加强了对新疆的热爱。通过这门课的学习我们也得出了一个结论: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决不容许任何敌对势力把新疆从祖国怀抱分离出去。我们是中华民族的儿女,我们有维护祖国和平统一的'义务和责任,尤其是我们青年一代,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被外来的糟粕的思想所侵蚀,为维护祖国的统一贡献我们的力量。如果按传统的学习方法,我们就只能从课本上了解到简单的新疆的民族迁徙与发展变化,历史上各族人民对新疆的开发及当代新疆民族概况,就不会知道一些历史事件的发展始末,但通过看一些视频及幻灯片,让我们深深的了解了历史事件的起因、发展和结果。
宗教政策学习心得体会 篇2
宗教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常常与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民族等问题交织在一起。宗教的社会作用具有二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因此如何正确认识宗教及其在所处的社会中的作用,如何通过正确的引导,抑制其消极作用,尽可能的更大程度的发挥其积极作用,就成为我们研究宗教理论和制定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基础和关键。
一、宗教的长期性和群众性
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我们党在深刻认识我国宗教存在和发展的基本现状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宗教具有“五性”的特点,即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其中宗教的长期性和群众性是我们研究其社会作用的理论基础和基本前提。
(一)宗教的长期性
在我国宗教将长期存在。由于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上出现的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它的存在有着深厚的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并且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有着较强的适应性,它可以与其所处的社会相适应,并在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中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土壤,进而发展为一股精神和信仰的群体力量。虽然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宗教产生的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这一社会根源已经消灭,但其还存在着其他的深刻的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传统宗教作为思想文化传统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不会随着社会制度的变革很快发生变化。因此,中国的宗教不仅会长期存在,而且还会渗透到社会各领域进而影响到社会各个层面。
(二)宗教的群众性
宗教的群众性集中表现为信仰宗教的庞大人群是宗教的主体,从而使宗教成为一种社会力量。宗教不仅仅是单纯的对超自然力量的信仰的思想观念,它更表现为是一种现实的社会现象。而作为社会现象的宗教,它的主体则是信仰宗教的信徒。如果没有信徒也就没有现实意义上的宗教。“对神灵的信仰影响和控制着如此庞大数量的人群,他们的宗教活动就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使宗教不仅仅以思想文化的形态影响社会,它更表现为是一种巨大的社会力量。”〔1〕不仅如此,宗教的群众性活动并不是分散的自发进行的宗教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具有严密规章制度的组织团体,这些组织不但有地方性的,还具有全国性。我国五大宗教并存,虽然信仰宗教的群众占全国人口的比例不大,但绝对数字不小。这就决定了正确认识我国的宗教,实际上就是正确对待信仰宗教的群众问题,而我们的宗教工作最根本的也是做信教群众工作的问题。
二、党对宗教的积极作用的认识
实际上,我们党对宗教的作用的认识也正是经历了一个由浅入深,螺旋上升的过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思想的进一步解放,我们党对宗教的认识也逐渐深刻,对宗教的作用的认识更加客观,看待宗教的态度也更加宽容,应该说目前我国的宗教正处在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改革开放后,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指引下,党对宗教社会作用的认识更加全面和客观,宗教政策得到了恢复和进一步落实,对宗教的社会作用的认识进一步丰富和深刻,宗教政策也更加充实和科学,更加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
关于宗教的积极作用我们党最早的提法是“调动宗教界的积极因素”。这一提法出现在党的1982年19号文件中,文件指出:“还必须根据宗教界人士的不同情况和特长,分别组织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社会服务、宗教学术研究、爱国的社会政治活动和国际友好往来,以调动他们的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这里主要侧重于信仰宗教的主体即宗教界人士的积极性的调动。
1993年江泽民同志提出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宗教工作三句话:“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对第三句话进行阐释时强调了“利用宗教教义、宗教教规和宗教道德中的某些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这里充分强调了“宗教中的积极因素”,因此从“调动宗教界的积极因素”到“利用宗教中的积极因素”可以看出,前者针对的是有宗教信仰的人,而后者则对宗教本身的.积极因素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这体现出我们党对宗教的认识在逐步加深,认识更加客观,态度更加宽容。在2001年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又进一步指出: “我们不提利用宗教。我们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挥宗教中的积极因素为社会发展和稳定服务,鼓励宗教界多做善行善举。”进而从四个方面细化了怎样发挥宗教中的积极因素的内容:一是宗教组织可以从事公益慈善活动;二是可以研究发掘宗教中的文化精华;三是可以发挥宗教道德对于信教群众的积极作用;四是可以发挥宗教对于信教群众的心理慰藉与心理调节作用。
党的十六大以后,我们党对宗教的社会作用的认识更加全面和科学,我们党立足于新时期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和阶段性特征,全面认识宗教在我国发展变化的基本情况和特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指引下,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宗教工作理论上做出了重大的发展和创新,形成和确立了我们党关于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这就是宗教工作 “四句话”,即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还把宗教关系列为五大政治社会关系之一,并提出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宗教关系,促进宗教关系的和谐;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十七大提出:“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指引下,又进一步强调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从以上可以看出宗教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是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三、宗教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对宗教积极作用的认识,我们应从两个角度来看:一方面,从宗教作为一种客观的社会存在角度看,宗教作为一种灵性信仰和意识形态,借助本身在长期的发展中所形成的教义、教规、理论体系和宗教伦理、宗教文化不仅影响、感化和规范教众的意识和行为,同时对周围的社会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其在与所处社会相适应并获得自身更好的发展过程中能够发挥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从信仰宗教的主体的主观能动性角度看,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是我们党可以团结和带领的重要的积极的力量,他们可以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投身到国家和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这里不仅体现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主观意识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党和国家及政府层面的引导和调动,不仅要积极地为其解决现实问题和困难,又要更好的维护其合法权益,为其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因而更好的调动他们投入经济社会发展热情和积极性。具体来说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宗教是社会的一个子系统,其宗教教义、宗教道德中存在有利于社会发展、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可以通过宗教内在的体系和规范来塑造信教群众并规范其行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前提下,宗教可以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出独特的稳定器功能。我国各宗教团体和广大爱国宗教界人士,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各自联系的信教群众中,也在发挥着社会整合的粘合剂和社会矛盾的稀释剂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强大的精神支撑和良好的文化基础,在和谐文化建设中,宗教可以发挥其在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方面的独特作用。
第二,宗教在心理调适与疏导方面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宗教对社会群体和个体都具有心理调适功能。正如恩格斯在读到早期基督宗教时所描述的宗教能够 “拨动”“必然会在无数人心胸中唤起共鸣”的 “琴弦”。〔2〕宗教所拨弄的这一具有独特蕴含的“心弦”,就是宗教以其灵性感召力形成的“心理安慰”、心理疏通和心理治疗,即给予人们心灵和精神上的抚慰。宗教可以给信徒提供来自于某种信仰的安全感和精神的慰藉往往会超出“常情”和“常理”的作用。由于宗教以其观念上的超脱和实践中的修行,可以形成其天地人之观照能给人带来生存上的超脱和心理上的“宁静”之境界,因此它可以使其信徒以一种平和超然的心态来面对自己现实生活中的生老病死、贫富和祸福,也就形成了以一种独特的对社会“消气”和“减压”的安全阀的作用,也是宗教所具有的特殊的生命教育功能。
第三,宗教在促进文化交往和发展方面可以发挥积极作用。文化是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宗教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千百年来得以数以亿计的人信奉,具有博大精深的特点,其中不乏优秀的文化内涵,特别是其中包含的建筑艺术、文学艺术、雕塑艺术、医药成果等被世人称赞。事实上,宗教文化已渗透到人类文化的大潮之中。所以,通过对宗教文化的发掘和研究,批判地继承宗教文化的优秀成分,有利于丰富和发扬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历史文化,推动先进文化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建设。此外我,在国际交往中不少宗教已成为相关文化交流、沟通和融合的代表及象征。一些宗教代表人物以“宗教”这种媒体推动了不同文化的接触、对话、沟通、了解和理解,也形成了文化之间的谅解和通融,从而达到国家之间的文化交往和交流的目的。
第四,宗教在促进公益慈善的方面可以发挥积极作用。社会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历史过程,任何社会、政府都不可能给人们的各类需求提供全方位的满足,而需要通过社会的各类组织按社会需求和各自的力量,自愿地提供一部分社会公益需要。宗教团体和宗教组织,以信仰为支撑和动力来做出其信仰的社会表达,发挥其服务社会的功能,向社会作出贡献,以“乐善好施”、“ 慈悲喜舍”来向社会做善事,献爱心,以此来“笃行仁爱、见证信仰”,他们以积德行善、扶贫助弱、救赎人类为己任,往往可以做常人不易做到的善举,能够起到一定的道德示范和教化作用促进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并且宗教界进行的这种活动不具有功利性,就会更好的保持其经常性和可持续性,因此更好的发挥社会示范作用。
宗教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篇3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制定出了一整套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也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我国的宗教政策代表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受到了各族人民的拥护。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有着多种宗教的地区,纵观新疆发展的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可以看到宗教在新疆的影响久远,群众性、民族性特点十分突出,而且特殊的地理位臵使得新疆的宗教问题具有特殊的复杂性。做好宗教工作,事关新疆团结稳定、和谐发展的大局,也事关全国团结稳定、和谐发展的大局。60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以党的宗教基本理论和基本方针为指导,紧密结合新疆的实际,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宗教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最广泛地团结了新疆各族人民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使新疆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呈现出走向现代化、走向世界、走向未来的蓬勃生机和活力。
认真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60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全面正确地宣传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强调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都是我们必须信赖和依靠的基本力量。在宗教工作中,注意把握政策尺度,讲求方式方法,使各族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相互尊重、和睦相处,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祖国统一而共同奋斗。新疆现有信教群众1000多万人,宗教活动场所万座。其中,清真寺万座,佛教寺庙53座,基督教教堂(活动点)186座,天主教教堂(活动点)20座,东正教教堂(活动点)3座,道教宫观3座。宗教教职人员万名,其中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约万名。各族群众可以完全自主地选择自己的宗教信仰,没有人因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而受到歧视或不公正待遇,正常的宗教活动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党和国家的正确引导下,爱国宗教团体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区现有各级爱国宗教团体100个,其中各级伊斯兰教协会89个,佛教协会8个,基督教两会(基督教“三自”爱委会、基督教协会)3个。目前,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宗教人士有1800多人,他们代表广大信教群众参政议政。
在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的实践中,探索形成了一套符合新疆实际的办法与机制。建立健全爱国宗教人士管理和培训的工作机制:从新疆实际出发,自治区党委、政府把爱国宗教人士作为肩负特殊使命的非党基层干部来对待,坚持 “政治上信任、信仰上尊重、工作上依靠、生活上关心”,制定和完善了爱国宗教人士聘用、管理、培训、生活补贴发放等制度;建立健全爱国宗教人士培训工作机制,形成了自治区、地州市长年集中培训,县乡村定期或不定期学习培训,根据形势任务有针对性地特殊培训三个层次的大培训格局。给任职满3年、考评合格的宗教教职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目前,全区享受生活补贴的宗教教职人员已达到93%以上。通过多措并举,基本上形成了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使他们成为一支抵御渗透、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在乌鲁木齐“7〃5”事件中,不但没有宗教人士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而且爱国宗教人士还积极与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作斗争,这证明我们的宗教工作特别是对爱国宗教人士的培训教育是富有成效的,广大爱国宗教人士是完全值得信赖和依靠的一支重要力量。
加强爱国宗教人士的思想队伍建设。和平解放后,新疆对宗教制度实行民主改革,废除了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制度,实行政教分离,着重加强了爱国宗教人士的思想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坚定不移地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臶,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建设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的社会主义新疆,作为爱国主义最现实、最生动的教材。按照中央《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细则》,通过建立宗教人士定期学习制度,举办各级政策、法律培训班,开展“三爱一守”(爱国、爱教、爱社会主义、守法)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宗教界“双五好”评选表彰活动,形成了县级每年一次,地、州、市级每三年一次,自治区每五年一次的评选表彰制度。
积极引导宗教界发挥自身优势,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大力推动伊斯兰教界“解经”工作,在积极配合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做好新卧尔兹编写工作的同时,大力组织宗教界爱国人士根据新的历史条件,编写新卧尔兹,努力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发展、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对宗教教义进行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在全区各清真寺推广《新编卧尔兹演讲集》和《卧尔兹选编》,规范讲经内容,把宗教讲坛纳入政府依法管理的范围,加强对讲经坛的.管理。积极教育和引导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崇尚科学,学科学,用科学,依靠科学技术劳动致富,充分调动他们参与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努力把他们的注意力更多地引导到发展经济改善生活上来。坚持大力宣传和积极推广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科技致富的先进典型,通过典型的带头示范作用,带动更多信教群众走科技致富之路。
张春贤书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上提出“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安定和谐”,报告第五部分指出稳定是新疆的大局。说到:当前,新疆社会大局总体稳定、总体可控、总体向好,但稳定的基础仍很脆弱,稳定的形势依然严峻。我们必须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有时甚至是十分激烈的。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中央提出的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的正确论断;坚持发展和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创造性地贯彻落实自治区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做到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常态化,保持社会政治大局稳定。报告还提出:“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认真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保证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我们要全面正确理解和贯彻“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要旨。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是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威胁,利用非法宗教活动作掩护是“三股势力”进行分裂活动的一个显著特点。他们煽动宗教狂热,极力向群众灌输宗教极端思想,企图挑起宗教冲突,煽动民族仇恨,制造社会动乱。多年来反分裂斗争的实践证明,暴力恐怖活动的背后一般都有非法宗教活动的影子。对此,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各种非法宗教活动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从源头上查找产生的原因,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制止和取缔。切实分清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于大量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在坚决制止的同时,在处理上以教育为主,坚持进行耐心的教育和引导;对那些顽固坚持错误立场、不服从政府依法管理的破坏分子,给予严肃处理;对打着宗教旗号,进行分裂破坏活动,危害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的毫不手软,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对其首要分子和骨干分子坚决绳之以法。这些做法有效地遏制了非法宗教活动的蔓延,抵御了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把宗教事务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
党的宗教政策在新疆的成功实践,促进了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积极作用的发挥,充分证明了党的宗教政策的正确性。在本月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过程中,我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和更深刻的理解,作为一名刚参加工作的公务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刻苦学习党的各种方针政策,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并付之于日常工作事务中。
宗教政策学习心得体会 篇4
宗教是人类社会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能否正确地认识宗教,正确地处理好宗教问题,对维护社会稳定,增强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发展和推动实现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各宗教和谐相处、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和谐相处意义重大。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认识和把握当前的宗教问题:
一、要充分认识和把握宗教的长期性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它的存在比民族、阶级、国家久远。它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具有较强的适应力,直到21世纪的今天,它在人们的精神生活中还有着较深的影响。宗教的消亡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只有到了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极明白而合理的时候,信教群众主动不去拜佛像的时候才能实现。这一天的到来,将是遥远的。即使发展到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甚至将来进入共产主义是不是就完全没有宗教了?现在还不能把话说的那么死,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思想准备。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剥削阶级的消灭,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宗教赖以存在的阶级根源基本消除,但是,宗教存在的社会根源、自然根源、认识根源依然存在,特别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不高,物质还不够丰富,社会还存在着分配不公和腐败现象,教育文化科学技术还不够发达,某些天灾给人们带来的痛苦还不能在短时期内彻底摆脱,科学地解释自然之迷,并非一朝一夕之事,所以我们要注意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对宗教长期性的认识就是对宗教发展规律的认识,对长期存在的宗教,要做长期工作的打算。
那种认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经济文化一定程度的发展,宗教就会很快消亡的想法是不现实的。那种认为依靠行政命令或其他强制手段就可以消灭宗教的想法和做法更是背离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是完全错误和非常有害的。那种认为通过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宗教就会很快消失的观点也是片面的,宗教的存在并不以社会制度,经济制度的变革为转移。如果认为社会制度,经济制度的变革,企图人为地去消灭宗教,这是不现实的,历史的教训我们千万不能忘记。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企图用行政命令的办法,用强制的方法解决思想问题,是非问题,不但没有效力,而且是有害的。我们不能用行政命令去消灭宗教,不能强制人们不信教,不能强制人们放弃唯心主义,也不能强制人们相信马克思主义。周恩来同志指出,我们不想要的东西就认为它不存在,那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宗教会长期存在下去,至于将来的发展如何,要看将来的情况,但是,只要人们还有一些不能从思想上解释和解决的问题,就难免会有宗教信仰现象。认识宗教的长期性,就是要求我们要从战略的高度来看宗教问题。对宗教发展的自身规律,我们只能去认识它,并按规律办事,绝不能违背规律、操之过急。
二、要充分认识和把握宗教的群众性
宗教信仰不是个别人或少数人,而是涉及成千上万的群众,据《国际传教研究报告》称;自1900年以来的100多年世界上传统的信教人数一直处于增长状态,截至1997年全世界人口59亿,其中信教人数亿,占全世界总人口的81%。截至2000年世界总人口增长为亿,信教人数为%,占全世界总人口的%,比1997年的占全世界总人口的81%增加了%,而且绝对数量由1997年亿增加到了亿。在国际大背景下,我国信教人数近年来也在增长,信仰伊斯兰教各民族人口从建国初大约800万,现已发展到2200万,信仰藏传佛教各民族人口从建国初大约443万,现已发展到约768万,汉民族中信仰佛教、道教的人数无确切统计,但善男信女入教的人数在增加,天主教尽管有体制严密的限制,信徒也是稳中有升,建国约270万,现据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和中国天主教教主团统计发展到550万。最为引人注目的基督教,近20年来发展更快,信教群众由建国的70万,现据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中国基督教协会统计发展到1600万。信教人数的增加不仅仅是处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农牧区,边疆偏僻的山区,而且还表现在城市,包括许多大中城市不少文化素质较高的知识分子。据统计,目前全国有一亿多人信仰各种宗教,一亿多人这在全国从人口不到十分之一,但绝对数字不少,可见,宗教在我国仍有比较广泛的群众基础,对待群众性的宗教信仰问题,我们的态度是尊重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尊重群众的宗教感情,满足群众宗教生活的需要。
中共中央1982年19号文件中明确指出,现阶段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思想信仰上的这种差异是比较次要的差异,如果片面强调这种差异,甚至把它提到首位地位,歧视和打击信教群众,而忽视和抹杀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政治,经济上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忘掉了党的基本任务是团结全体人民为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共同奋斗,那就只能增加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的隔阂,并且刺激和加剧宗教狂热,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严重的后果。在政治上对宗教宣战是冒险的,愚蠢的举动,其结果只能迫使那些信教的人们把自己的宗教信仰暂时隐藏起来,按照列宁的说法,这是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妨碍宗教真正消亡的最好手段。宗教的群众性,往往成为社会各种势力利用和争取的对象,我们尊重群众的宗教信仰就是争取众多的信教群众,社会主义不需要“利用”宗教,但这不等于因此就可以轻视、忽视甚至歧视宗教,不等于因此就可以把一大批信教群众置之度外。广大信教群众是我们党所依靠的群众基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他们同全国人民一道,在党的领导下也为革命和建设做出贡献,党的各项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离不开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这个基础。同志们想一想,新疆的南疆地区90%以上的群众是信教群众,我们不依靠他们,依靠谁?共产党的根基在群众(包括信教群众),所以不能把广大信教群众推向对立面,不能视为异己力量,也不能因为他们信仰宗教就视为落后群众。信教群众是跟着共产党走,拥护社会主义,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正确对待宗教问题,就是正确对待信教群众的问题。宗教工作是做群众工作的,是做凝聚力量、争取人心工作的。一切不利于争取人民、凝聚人心的工作都是违背群众工作原则的,我们要争取更多群众,不能用因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而在信教群众的心里埋下仇恨的种子。为什么共产党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中从小到大能够打天下,最基本的一条,就是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团结群众。不要以为现在共产党执政了,就可以不顾群众的尊严,胡作非为,这样很容易把信教群众推到对立面。一定要记住,我们做的所有工作不能简单粗暴,绝不能做让敌人高兴、让百姓伤心的事,我们要做聚人心、暖人心、稳人心、得人心的做工作,使信教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绝不能把信仰上的差异等同于政治上的对立。 三、要充分认识和把握宗教的复杂性
宗教不仅具有长期性、群众性,而且还具有特殊的复杂性。宗教自身就是一种结构复杂、多层面的社会实体。它包括宗教信仰、宗教文化、宗教感情,以及同这种信仰和感情相适应的宗教仪式和宗教组织。每个宗教又有不同的教派,每个教派的宗教仪式还存在差异。从宗教信仰的内容看,有信仰“安拉”、“耶稣”、“释迦牟尼”、“老子”之分;从信仰宗教的群众来看,既有不同阶级、阶层信仰同一宗教,也有同一民族信仰不同宗教;宗教对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有着较深的影响,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密切相连。近些年来,一些迷信活动及邪教组织又打着合法宗教的旗号扰乱社会,还有一些人在外国极端势力的支持下,针对中国多数人不信仰宗教的状况,把中国称作被开垦的处女地,鼓吹要外国传教士到中国来“开荒”――布道。宗教从来就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总是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历史和现实的矛盾相交错,具有特殊的复杂性。宗教在当代国际关系和世界政治中的影响越来越突出,当今世界,一些地区的战争与冲突直接因宗教而引发,甚至因宗教因素而扩大和加剧。无论是霸权主义,还是恐怖主义,都在把宗教作为一种重要的手段,以宗教的名义来推行自己的政治意图,实施自己的政治目的和战略。
从当前的国际形势和中国国内发展状况看,西方国家及境外敌对势力过去对中国采取的政治孤立、经济封锁等手段已经不灵了,于是变换手法,利用宗教问题向我发难。近年来,我国宗教受境外宗教的影响日益明显,一些突出的不稳定因素大都与国外势力的渗透和插手有关。我们要善于把握宗教的特殊复杂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认清宗教与时代发展的关系,认清宗教与世界政治形势的关系,认清宗教与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关系,认清哪些是宗教方面的正常活动和友好往来,哪些是打着宗教的旗号的渗透活动。宗教的复杂性提醒我们要居安思危,提醒我们必须善于运用唯物辩证法,养成辨证思维的习惯,提醒我们必须熟练掌握宗教政策,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严格依法办事,提醒我们既要积极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友好交往,又要坚决抵御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提醒我们宗教问题的复杂性。我们不能就宗教论宗教,也不能用简单办法处理复杂宗教问题,必须特别慎重,十分严谨,周密思考,这样,我们才能做到由表及里地认识和把握宗教的特殊复杂性。
四、要以历史的眼光、辨证的思维,正确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
在当今世界存在的主要宗教,佛教有两千年以上的历史,基督教有近两千年的历史,道教有一千八百年的历史,伊斯兰教有一千四百多年的历史。以历史的眼光、辨证的思维看宗教,可以肯定,宗教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所起的作用具有两重性。从总体上看宗教的社会作用,应坚持两点论,既要看到宗教中的消极因素,又要看到宗教中的积极因素。从世界历史看,在私有制社会里,宗教充当了一切压迫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秩序的精神棍棒,充当了统治阶级维护统治和为垂死的社会制度进行辩护的工具。但同时宗教也对被压迫阶级的反抗斗争披上外衣,号召人民群众掀起革命风暴,进行反抗斗争,如我国东汉末年的黄巾起义,宋代的方腊起义,以及近代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都是借以宗教发动群众、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宗教确实起了纽带作用,这个事实不可否认。所以说,在私有制社会中,统治阶级力图借助宗教来加强自己的统治力量,而被压迫群众为摆脱苦难也往往以宗教作为号召或掩护来掀起革命风暴。
另外,我们还要看到宗教又是文化的表现形式之一,赵朴初先生曾经讲过,宗教除了具有长期性、群众性、复杂性、民族性、国际性以外,还有文化性。以神话、传说、诗歌、历史等内容汇集的基督教圣经对欧洲文化有很大影响,如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取材于圣经故事而创作的但丁《神曲》,拉斐尔的画像,米开朗的《大卫巨人雕像》,弥尔顿的《诗歌》,莫扎特、贝多芬的音乐被称为划时代的作品。伊斯兰教的《古兰经》对阿拉伯国家的文化影响很大,在文学方面,如诗歌、散文、小说,至今在全世界也是有名的。佛教对我国的文学艺术的影响也是如此,敦煌莫高窟、云岗石窟、龙门石窟,大足石刻,麦积山石窟,柏孜克里克孜千佛洞、克孜尔千佛洞,这一座座石窟里的壁画,可以说是人类艺术宝库中的一份珍贵的文化遗产。如《西游记》取材于唐代高僧玄奘西天取经的故事,刻画了唐僧师徒四人、一路降妖捉怪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经历,使小说充满了极大的想象力。在我们生活中日常用的词汇,如智慧、睡眠、意识、觉悟、心理、烦恼、规律、大千世界、福音、诗篇、积极、宇宙、使者、施舍、信仰、独一、顺从、火候等都来自各宗教经典之中。《辞源》、《辞海》中记录了大量的宗教词汇,说明宗教文化已被融合于民族文化之中。佛教的《大藏经》近万卷,道教的《道藏》7800余卷,伊斯兰教的《古兰经》30卷,这些浩如烟海的典籍中有天文、历算、地理、医学、药学、生物、养生、保健、伦理道德等内容,这些典籍已成为研究世界文化和中国文化的宝库,宗教文化对发展民族历史文化的作用是不可否认的。
我们要认真总结积极挖掘和整理宗教文化遗产,开展对宗教文化的学术研究,吸收其中有价值的精华,对持久的带动广大群众(包括广大信教与不信教在内)追求良好的道德标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可以发挥积极作用。胡锦涛同志讲:要引导宗教界挖掘和弘扬宗教文化中的有益内容……这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周恩来同志讲:宗教在教义上有某些积极作用,对调整民族关系也可以起推动作用。对宗教的社会作用,要以历史的眼光,辨证的思维去看待,要实事求是地去分析。肯定宗教中的积极因素,不能过分夸大,也不是主张“宗教万岁”任凭宗教自流发展,更不是人为地去扩大宗教的阵地。强调宗教的消极作用,也不能过于放大,用强制手段去消灭宗教,宗教具有自身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所以宗教往往构成一种非常强大的社会力量,处理得好,可以对社会发展和稳定产生积极作用,宗教的积极因素就会得到更大的发挥,处理的不好就会产生消极作用,甚至会产生破坏作用,宗教的消极因素就会凸显出来。我们要进一步全面认识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因势利导,做好宗教工作。 五、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
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就是要重视人的作用。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既不是工具,也不是外衣,而是信教群众在思想上的一种信仰。广大信教群众既是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看待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要以全局战略的高度出发,要纠正我们的干部在宗教问题上的一些认识误区,要真正树立眼中有“人”。
由过去看宗教往往只看“教”,看“唯心主义”,看“有神论”和强调意识形态上的“对立论”,转变到先看“人”,看所有宗教背后的“人”――广大信教群众既是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在宗教工作中贯彻执行“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相互尊重论,以利于调动广大信教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
对信教群众的认识由过去总是看作“落后群众”,转变到要看到信教群众以及宗教教职人员在宣传政策、协调关系、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对宗教由过去在同和异权衡利弊中,总是有意无意把“异”扩大到政治领域,从而对信教群众失去信任感,变成把“同”即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摆在首位,而理直气壮地敢于坚持“求同存异”,做到在政治上不歧视他们,在经济上帮助他们,在思想上信任他们,在行动上团结他们,在措施上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要把宗教工作的立足点和落脚点由过去对宗教企图人为地削弱,甚至动用行政手段促其灭亡转变到真正尊重其客观发展规律,使全体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联合起来,把他们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这个共同目标上来,使之成为处理一切宗教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我们只有牢牢把握“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去研究宗教问题,去做宗教工作管理,去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才能体现出把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到了实处,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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