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审计发现共性问题清单审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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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审计:发现共性问题清单、审计建议

近年来,笔者在对本地县属国有企业审计中发现,县属国有企业在拓宽产业投融资领域、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助推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应予以重视。

一、县属国有企业存在问题

(一)资本运营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国企经营不善、转型困难,长期亏损。

二是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部分工程资产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注入资产未入账核算、对外投资的项目收益未及时清算收回等情况。

三是部分国企债务比率高,偿债压力较大。

四是有的国企专项债券资金未有效利用,存在挪用、截留、滞留现象。

五是出借资金或对外担保金额较大,存在违规向民营企业提供借款或为经营状况不善的民营企业提供担保,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二)内部控制管理方面

一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还不健全,执行还不严格。

如:企业重大资产购置未经集体研究并上报党委政府决策,部分大额支出无法提供集体决策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未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

二是部门间工作不衔接。

业务、财务等部门间缺乏有效沟通,相互脱节。业务部门不按实际业务发生的时间、内容、用途等区分具体事项,导致财务部门笼统地记账。长时间过后,随着人员调动等情况,接替人员无从下手,更无法查询。

三是业务控制不严格,存在隐患。

合同控制不完善,借款、采购、委托施工等业务未订立合同;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实行招标采购或其他“阳光采购”方式,多数已完工建设项目未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

四是内部制度建设不完善。

未建立健全车辆管理、物资采购、绩效管理、会议、出差、公务接待等财务管理制度。

(三)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财务核算不规范、预算管理不完善。

主要表现在成本核算虚假、财务决算形式化、应收账款周期长,长期挂账账现象严重等。这些不规范造成了财务信息的失实、失真,对经济事项决策造成不良影响。

二是人为调节收入、利润。

收取的费用等先挂账预收账款,开税票部分转作收入,未开票部分继续挂账预收账款。收到发票并支付的资金结转成本,未收到发票部分不记账。在年度财务报表显示未实现盈利的情况下,提取并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不符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规定。

三是财务凭证不完整。

会计记账凭证普遍缺少出纳、记账、复核、主管等人员签字;多数原始凭证仅附发票和银行单据,未附通知方案、合同协议、业务结算明细等支撑资料,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难以保证。

四是财务报销流程存在漏洞。

有的国企财务报销资料由指定的工作人员签字,部分人员并不清楚报销事由的发生和经过,只是按照固定流程签字,内部监管缺失。

二、审计建议

(一)主管、监督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履职尽责

国资主管部门完善监管方式,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厘清国资监管部门与国有企业间权责边界,建立权责清单,清单外事项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清单内事项大幅减少审批或事前备案。监督部门应加强外部监督,建立国有企业监事会、审计、纪检监察等多部门联动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使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允许的框架内,良性、高效、安全运行。

(二)优化调整布局结构,提高国有资本运营配置效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意见》,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在加强国有产权保护、优化产权管理职能、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面下功夫,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推动重点项目整合。对“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治理处置,清退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

(三)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在重大资产购置处置、物资采购、大额资金支付、大额资金出借、大额担保贷款等方面,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履行集体决策,规范会议记录。切实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水平。重大项目建设要履行审批、招投标、签施工合同等必备手续,完工工程要及时进行结算、报备审计。

(四)完善机构设置,规范财务核算

一是完善机构设置。公司管理层及各部门应尽快设立负责人,划定部门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尤其是要科学配置财务岗位人员并加强培训,从各方面、各层次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二是规范财务核算,遵守会计准则。做到收支有据,账务设置合规、有效,核算正确、及时,能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组织相关人员将散落于会议纪要、文件、方案、批示中收费依据、支付决策等归集整理,对无依据或依据不足的,重新按程序报批。完善财务基础资料,建立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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