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俭学论文范例【参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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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俭学论文范文【第一篇】

一、领导班子精诚团结,坚强有力

学校领导班子能认真带头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做到既教书,又育人。一直非常重视“两个文明”建设,而我们单位作为育一代新人的特殊环境,精神文明建设显得更为重要。我们年年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学校总体规划,把勤工俭学创收工作落到实处,把创建文明单位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明确了创建责任目标。为此,我们从领导班子做起,工作上团结奋进,富有凝聚力、战斗力。生活上廉洁奉公,严于律已。如学校坚持每周四晚上召开行政例会,总结本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上下协调一致;重大事情总是集体商议后才施行,先民主后集中。工作上既有明确分工,更有通力合作。

二、狠抓教师队伍改革,积极推行素质教育

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全面实行“五定”。即定岗、定员、定目标、定奖惩、层层签定工作目标责任合同书。实行“效果考核制”和“工资结构制”,学校每年从教职工套改工资中拿出30%作为“浮动工资”,彻底改变了过去干好干坏一个样,极大地调动了全体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在教学上积极推行素质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发挥学生个性特长,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在业务上开展了学“三新”、练“五功”、讲“六课”、创“三优”等活动。仅98—99学年度我校就有25人次在“三优”评比中获奖,其中部级1人,省级12人,市级12人。学校多年被评为“教学先进单位”。

三、坚持“德育为首”的办学方向,走“育人为本”的办学路子,创造良好的思想道德风尚

学校为了在师生当中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坚持了以“德育为首”的办学方向,走“育人为本”的办学道路。学校以政教处为龙头,开展了以“中小学德育大纲”为纲,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旋律,以行为养成教育为本,以创“五文明”为荣的各项活动,引导学生做四有“新人”。如开展“爱共产党、爱祖国、爱人民”的三热爱活动中,要求必须从“爱学校、爱班级、爱师生”做起。创“五文明”活动中,开展了“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创文明班、建文明校”活动,极大地增强了师生的创建文明意识。每年还开展了文明寝室、文明班级、文明教研组、“五好家庭”、“好媳妇”等评选活动。目前,全校已形成良好的尊师爱生、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的好风尚。学校连续多年被随州市教委授予“德育先进单位”。

四、师生遵纪守法,校园安定团结

学校制定了《厉山镇一中综合治理暂行规定》、《教师常规教学规定》,配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制度,规范学校管理,广大师生养成了良好的遵纪守规习惯。学校每年利用寒暑假组织教职工学习与教育相关的法律,如《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每学期聘请司法部门作法制报告,极大地增强了师生的法制观念。近几年学校未发生任何重大经济或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事故和责任事故,并且学校被厉山镇派出所列为重点保护单位。

五、积极探索科研兴校的路子,建设高标准的校园文化,陶冶师生情操

学校设有标准较高的教科室,成立了领导小组,学校有龙头课题实验方案—《二十一世纪初中生人格教育》,下设四个子课题,各学科教研组均有专题研究。通过努力,我校取得一些阶段性成果。如我校数学组的立体教学受到市教研室表彰,论文、教案一百多篇在市获奖。学校被随州市教委命名为“教研科研实验基地”。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陶治师生情操,学校坚持美化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有既定的办学目标(将我校办成“师生喜爱、家长满意、社会信赖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文明学校)和办学宗旨(敢为人先,争创一流);张贴了名人画像;在醒目位置树立了巨型永久性标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巨幅邓小平长城壁画;学校开办了广播、橱窗、黑板报、《龙脉》校服等宣传渠道,形式多样,再是我校实现了“校标、校徽、校牌、校训、校旗、校报、校服”八大系列化,以此美化校园,陶冶师生情操。学校每年举行春秋两次运动会、“五四”、“元旦”文艺晚会,丰富了师生的文体生活。学校还建有工会活动室,娱乐器材齐全,活动内容健康多样,杜绝了封建迷信、抹牌等歪风邪气。被市教工委评为“先进教工之家”。

六、大力改善办学条件,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我校布局合理,实现了教学区、体育活动区、生活区分开。投资400多万元建了八栋楼房,实现了楼房化。投资近100万元完成了绿化、美化、道路硬化、校园文化建设。对所有规划到位的地方因势就形,配有图案新颖别致的花坛,栽种各种花草树木,做到花时不同的树相间,落叶与常绿相间,实现了“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青”的绿化格局,校内还建有假山、池沼、盆景、长廊点缀其间,大型校标、旗台、巨幅邓小平、长城壁画更增添了学校的美景,实现了“路面硬化、校园绿化、环境美化”的校园规划,被随州市教委、省教委分别授牌为“花园式学校”、“园林式学校”。并且学校勤工俭学创收这一后备财源工程抓得扎实,先后发展了十多个项目,经济效益显著,多年被市教工委评为“勤工俭学创收先进单位”。

勤工俭学论文范文【第二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以改革内部运行机制为契机,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

1、认真抓好学校的德育工作,形成良好的校风。

2、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精神,搞好教职工年度考核,落实教职工聘任制,完善年级组长负责制和班主任负责制。

3、继续搞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巩固“普九”成果。

4、加强党团员、干部的政治学习,开好民主生活会,抓好党团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

5、充分发挥工会的民主监督和桥梁作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6、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改善教师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教师福利待遇,尽力解决教师后顾之忧,稳定教师队伍。

7、继续搞好勤工俭学工作,加大创收的力度,增加学校资金积累,本年度争取勤工俭学收入30000元。

8、抓好计划生育工作,搞好学校的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三、主要工作安排及具体措施:

(一)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全体教职工政治觉悟,强化教师敬业精神。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每周学习不少于2次,党团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每月必须参加一次组织生活会,教师每周必须集体学习一次。

2、加强校级领导和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思想队伍建设,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形成“高效实干,团结协作”的班子。

3、加强教师的业务学习和自我提高,以适应素质教育对教师的要求。

4、组织教师学习法纪、法规,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

(二)学校德育工作:

1、充分发挥党支部、团委、学生会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德育工作体制,使学校德育工作制度化、系列化。

2、进一步完善班级管理制度,加强对班主任的跟班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

3、继续加强对学生进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爱国主义精神及遵纪守法教育,促进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

4、继续开展“文明班级”、“优秀班主任”、“优秀学生”、“优秀团员”等评比活动,进一步加强学生出入的管理。

5、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班主任家访活动,开好家长委员会,争取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

6、进一步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心理教育工作,使学生在校学习舒心,家长放心。

(三)教学工作

1、巩固“普九”成果,抓好防辍控流工作,减免部分学生借读费、杂费,保证流动人口子女和特困生入学。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2、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分类、整理、归档工作,使档案管理不断规范化。

3、认真贯彻落实市教委九九年二号文件精神,加强新课程理论学习,认真落实教学的五大环节,认真落实新的课程计划,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都得到发展。

4、狠抓教学过程的管理,要求教师面向全体学生,深入钻研大纲、教材,改进旧的教学方法,向课堂四十五分钟要质量。加强各学科的集体备课,教案检查,力避只重形式,不重实质的做法,作业检查批改质量。

5、加强教研、教改。教师之间相互学习,共同提高,逐步造就一支“研究型”的教师队伍。学校继续开展“讲课大比武”活动,“学科集体备课”活动,“优秀教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鼓励教师向各类报刊杂志投稿。要求同年级同学科教师做到“三统一”,最大限度发挥集体智慧,提高教学质量。

6、注重全面提高基础上的培优转差工作。针对我校生源参差不齐的特点,努力培养全体学生学习兴趣,不断提高学生成绩。每个年级应根据自身特点抓优生培养,将优生培养作为本学期教学工作重点。

7、抓好音乐课、美术课、实验课、劳技课、信息技术课等非中考学科的教学,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8、学校全力以赴抓好2006年中考备考工作,学校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要深入毕业年级,在全体教师中树立教学质量就是学校生命的意识,2006年中考较2003年要有重大进步。

(四)教师队伍建设

1、认真学习《教师法》,教育广大教师自觉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广大教师的法律意识。

2、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的作用,加强师德教育,提高广大教师素质、增强广大教师学法、敬业、育人的自觉性。

3、结合继续教育,在全校教师中继续开展“读三书”、“讲三课”、“练五功”的活动,提高广大教师的业务素质,同时鼓励教师学会制作课件、利用现代教育手段进行教学。

4、稳定教师队伍,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改善教师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各项待遇倾斜一线教师,重奖教育教学先进个人,大力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增强广大教师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五)党、团工作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1、经常性组织党员学习,开好党员生活会,搞好党员的年终评议,抓好党员的常规管理工作。

2、以提高党员素质为目的,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六大报告,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重视抓好共青团工作,并针对青年特点组织学习、开展活动,从而提高青年团员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4、抓好以团委为主导的学生会工作,配合处党支部,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党员的纳新工作。

(六)后勤管理、勤工俭学工作

1、搞好财产的登记,加强对校产的维护,合理利用学校资源。

2、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继续实行双签制。加强学校财产、财物的管理,每月对各班的校产进行检查、公布。建立教科书、纸张、油墨、粉笔、各种实验仪器、药品等各项公物的领用制度,增收节支,增加集体的积累。

3、抓好勤工俭学工作,解放思想,挖掘潜力,广开财路,进行外联、内办,搞好房屋租赁,力争完成上级下达的勤工俭学任务。

4、利用有限的资金尽力改善办学条件。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学校的绿化、美化工程,使学校的环境净化、硬化、香化、庭园化,从而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七)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安全教育工作

1、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工作。认真宣传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使党的计划生育政策在学校人人清楚、人人遵守,确保计划生育工作和妇女工作的先进,争创市级先进。

勤工俭学论文范文【第三篇】

论文摘要: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是世界各国通行的教育政策,我国自全面推行这一政策以来,已建立起了多元化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但离公平的理想和现实的需求仍有很大差距。当前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中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完善贫困大学生认定程序、完善经济援助、增设学业援助、创建和谐环境等路径来解决。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政策是世界各国通行的教育政策。1994年,我国开始试点高等教育收费(双轨),1997年全面并轨,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政策的建立。收费制度的改革必须要有配套的学生资助制度才能实现教育的公平。国际上通行的学生资助模式和方法很多,但每一种资助都必须在一定的条件下才有实效。我国自1999年以来建立和推行以“奖、助、贷、勤、补”为主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试图在高等教育的效率和公平之间寻求平衡。为了保证弱势群体子女的受教育权尤其是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国家也发出了“决不让一个贫困子弟不能上学”的号召,并为此颁布了有关制度和方法,以及种种资助项目,虽然已有一定的成效,但离公平的理想和现实的需求仍有很大差距。

一、高校贫困生资助现状的调查分析

(一)研究样本与方法

本次调查对象为湖南长沙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分年级、系科、专业进行分层抽样。共发放问卷250份,回收有效问卷228份,回收率为91%。

在正式调查前,用重测法对量表的信度进行预测检验,两次测查间隔为两个星期,重测人数为40人,得出r=,说明本调查量表的信度较高。

本次调查主要从“你认为当前高校收费情况如何”、“你在校的主要资助来源”、“你希望选择的资助方式是什么”三个维度,对大学生的资助情况进行调查。所得到的数据采用Excel表格进行统计处理。

(二)调查结果分析

1.高校学生对当前高等教育收费情况的态度倾向

高校收费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高等教育是否应当收取学费,在目前已没有较大的争执。为了了解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主体之一即学生对这一问题的态度倾向,设计了“你对当前收费的看法”一题。在调查的学生中85%的学生认为高校收取一定的学费是应该的,学费的收取有利于提高大学的教育质量,维护教育的公正性。但对于目前的学费标准,91%的同学认为目前高校收费太高,有8%的同学认为收费合理,认为收费偏低的只有1%。此调查结果和国家统计局2001年10月初颁布的数据基本吻合:%的居民认为目前各类教育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增长速度过快,%的居民认为基本合适,只有%的居民认为慢了。

2.高校学生的主要资助来源

学生的资助来源是指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经费的获取方式和渠道,包括家庭资助、亲友资助、助学金、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俭学等。

根据调查结果,高校学生主要资助来源由高到低排列是:家庭资助、亲友资助、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贷款、其他。其中家庭资助是高校学生最主要的资助来源,92%的学生报告他们教育资助的第一来源是家庭,不足部分则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在家庭资助之外的其他渠道中,最主要的是亲友的资助,约有84%的学生获得过亲友资助。而学生通过奖学金、助学金、贷款和勤工俭学等学生资助渠道获得的资助,相对于家庭及亲友资助而言处于较低的水平。这说明高校学生主要依赖家庭和亲友资助来完成学业。而高校目前的学生资助体系在帮助学生解决高等教育支出需求方面是有限的。在关于学校学生资助是否发挥了作用时,43%的学生回答“没有”,36%学生回答“不确定”,只有21%的学生认为发挥了作用。通过助学金、贷款、勤工俭学等方式提供的学生资助不足以支持低收入水平家庭学生继续其学业。高校在奖学金的发放上金额比例较高,但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比高收入家庭的学生获得助学金的机会高,获得奖学金的可能性较低。助学金的水平较低,它并没有有效提高低收入水平家庭的学生获得公共资助的水平。这说明现行的学生资助措施不仅存在数量问题,而且在结构上也不尽合理,没有实现公共资助分配的公平。

3.高校学生对助学贷款的需求程度和对不同贷款偿还方式的支持程度

从调查情况看,高校学生对利用贷款来支付自己接受高等教育成本的需求是非常明显的。76%的学生表示如果可以通过贷款来支付高等教育成本,他们愿意采用这种方式。并且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比高收入家庭有更高的比例表示愿意通过贷款支付接受高等教育,助学贷款需求更强烈。

但目前助学贷款的发放比例还比较小,与学生的需求有很大的差距。除了需要加大助学贷款的发放比例之外,提供助学贷款的方式也是值得考虑的。在所调查学生中只有2%的学生选择毕业后一次还清;有98%的学生选择的还款时间是毕业以后,其中66%的学生选择“毕业后按工资的一定比例偿还贷款,直至还清”,32%的学生选择“毕业后在一定期限内还清,在此期间每月定额还款”。新的助学贷款政策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山草香○(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在建立政府担保或准政府担保上前进了一大步,风险补偿金由高校承担50%。将高校纳入准政府级别的再担保体系,实际上是把以前银行承担风险的一部分转移到高校。这客观上使高校加强了助学贷款审批和管理制度,有利于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但由于个人信用体系的不完善,还款的拖欠问题非常难解决,为避免风险,高校参加贷款工作的积极性降低,并且往往要求学生在毕业时偿还贷款,事实上没有真正起到让学生利用毕业后的收入来延期支付高等教育成本的作用。这样会影响学生贷款的愿望。

4.高校学生对勤工俭学的参与和支持程度

在所有调查的学生中,41%的学生有过勤工俭学的经历。在希望能选择支付高等教育成本的方式中,有97%的学生选择勤工俭学作为支付高等教育成本的主要方式之一,其中44%的学生把勤工俭学排在第一位,说明高校学生对勤工俭学的需求量很大。但学校提供的勤工俭学的岗位较少,工作与学业在时间上有冲突,在社会上找到的工作对学生同工不同酬,使很多大学生有勤工俭学愿望但没有机会实现。大多数学生的勤工俭学机会主要来自于自我推荐、报纸上的招聘广告、朋友介绍。因此重视勤工俭学在学生资助中的意义,在勤工俭学方面投入更多的资源,加强学校和社会的合作,为大学生创造更多的机会应成为高校学生资助的一个重点。

5.高校学生对高校学生资助情况的建议和看法

高校学生对学生资助的关注点主要是资助对象情况的真实性。在开放性问题“你对高校学生资助有什么建议和看法”中,80%的学生对是否将资助经费发放到真正需要的学生身上表示怀疑。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收入报税系统不完善,很难鉴别学生的经济地位和家庭收入水平,在缺乏精确的收入数据的条件下,确定能够有资格享受助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以及勤工俭学等资助的学生,在实践上是非常困难的。尽管如此高校还是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指标,核实学生的生活支出情况,从而将有限的公共资助经费落实到达到学业标准但缺乏付费能力的贫困学生。

二、当前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政府和高校对贫困生的资助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面对高等教育规模扩大的压力逐渐增强,我国目前的贫困生资助政策中还存在各种资助配比不合理、贷学金资助未达到预期规模、贷学金资助办法还不健全等宏观方面的问题。除此之外,目前的贫困生资助政策有以下具体问题。

(一)“学费减免”不宜作为主要资助手段

在高等教育收费阶段,高等学校办学经费不再由国家全部承担,学费是高校主要的资金来源,如果平均每人减免一半学费,学校就将少收入%;减免1/4的学费,学校也将少收入6%之多,这不是一个小数字,必然会影响学校的正常开支。因此,靠减免学费来解决贫困生问题不是根本办法,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减免学费作为无偿资助只能是一种应急措施,针对极少数的特困生;对于大面积的贫困生,我国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把工作重心放在有偿资助上,加大助学贷款资金投入量、健全和完善助学贷款的相关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方式。

(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规范性不强

我国现行的学生贷款制度主要用于弥补学生生活费用之不足,但是,随着收费制度的深化改革,现行贷款制度的不足与缺陷越来越明显,其资助面和资助力度远远达不到贫困学生的要求。最近几年国家助学贷款使贫困生们看到了希望,社会各界把它看成解决贫困生问题的法宝,但是国家助学贷款在实际工作中却没有很大的进展,有的省份拿到贷款的学生仅占申请贷款学生总数的3%。出现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政策不配套。现在的银行大多都属于风险自负的商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也是一种长期的无担保信用贷款,学生毕业后分布在全国各地,银行担心无法收回贷款,担心出现呆坏账,不但收不回利息,甚至本金都难以收回。因此银行采取了表面上热情,实际上冷漠的态度,导致了助学贷款进展缓慢的局面。

(三)勤工助学岗位少,且对贫困生的学习造成影响

勤工助学是解决贫困生问题的好办法,早在20世纪20年代,革命先辈们就有过“留学法国勤工俭学”的举措,现在我们仍然把勤工助学当作贫困生自救的最佳途径来提倡。但是,勤工助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校园内能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很少,助教、助研、文秘、图书馆这些文职岗位几乎饱和,后勤所能提供的有限的体力劳动岗位不但少,满足不了贫困生的要求,而且有的贫困生出于自尊方面的考虑不愿意去做。二是校外所能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也并不多。据统计,90%以上是从事家教,但从事这份工作的多是性格开朗、成绩优异的学生,而不少贫困生性格内向,自卑心理较重,不善于表达,不被学生家长看重。其他勤工助学岗位由于同样的原因使贫困生所占的份额也很小,所以,贫困生从事勤工助学的机会要比其他同学少得多。第三,勤工助学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贫困生的学习。一些学生因为勤工助学,成绩一直上不去,尤其是从事商品经营的学生,进货、销售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勤工助学变成了“勤工误学”。

(四)奖学金不具备助困的特点

各高校都规定了比较高额的奖学金,用以奖励那些成绩优异的学生。贫困生如果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到奖学金,将是学业和经济的双丰收,因此,我国的贫困生资助体系中,奖学金被放在了首位。实际情况是,能拿到高额奖学金的贫困生虽然也有,但比例很小。据湖南师范大学1998~1999学年对获得一、二等奖学金的学生的统计,全校共发放一、二等奖学金47人,获得一等奖学金的特困生1人,获得二等奖学金的特困生3人;1999~2000学年共发放一、二等奖学金89人,获一等奖学金的特困生2人,获三等奖学金的特困生9人。这倒不是因为贫困生学习不努力,而是因为与城市学生和经济发达地区学生相比,他们所受的教育和培养不同,在很多方面都相对处于弱势,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追赶过程。贫困生经过刻苦努力,虽然也有一部分脱颖而出,成为班上的拔尖者,拿到了高额奖学金,但绝大多数与高额奖学金无缘。

三、构建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路径选择

一个完整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应是以经济资助为基础,学业援助为补充,以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为目标的人性化援助系统。构建这一完整的系统,需要完善经济资助,增设学业援助,创建和谐环境。

(一)完善经济援助

经济援助是整个贫困大学生援助体系的基础,因此应不断完善经济援助的策略、渠道和管理控制。

首先,要强化激励性资助,减少补贴性资助牌低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额度,用于奖学金。改革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实施办法,缩小额度和比例,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奖贷资金中,使其真正起到激励作用,并引导学生养成责任意识。在目前奖学金的基础上,增设困难学生奖学金,单独评比,专门用于奖励刻苦学习的贫困生,使奖学金机制更加完善,真正起到助学作用。保证勤工助学资金到位,加强勤工助学的实施,进一步开发助学岗位,尤其是技术性岗位,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获得劳动报酬比直接发给补助的办法要好得多。

其次,要加强信用管理,发挥助学贷款作用。国家助学贷款作为一种国家的资助方式,对解决贫困学生的求学问题起到了根本作用,必将是未来经济援助的主要方式。但由于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无抵押的个人信用贷款,因此我国大学生缺乏还贷信用便成了这一有效方法的最大障碍。因此强化信用管理,推进全社会信用法制建设是完善经济援助的保障。

再次,要规范援助中介,形成社会援助合力。所谓援助中介,是指一些社会团体,如慈善机构、基金会、援助中心等。对贫困大学生的援助,现在已成为全社会的行为,一些大型企业、外资企业、海外工商巨子、文化科技名流、慈善机构甚至普通公民,都在关心贫困大学生的学业与成长。但我国相关的机构组织还不完善,这部分资金的流向渠道还不十分顺畅,因此应建立相关的公益机构,健全有关机制,通过法制的手段,对这些援助中介的职责、受赠渠道、资金管理、援助范围、援助标准进行规范,使这部分资金流向真正需要的地方。同时,应积极发挥媒体的作用,通过各种渠道真实地向社会反映贫困学子的艰难处境,唤起更多的个人、社会团体的爱心,切实地帮助这部分学生。

(二)增设学业援助

所谓学业援助是指在课程学习、能力培养等方面对贫困生进行的援助。由于贫困生大多来自于老、少、边、穷地区,他们在城市的生活技能、工作技能、人际交往能力等方面都处于弱势,如果不进行一定的帮助,时间长了他们就会感到技不如人,缺乏自信,进而导致学习、就业的各种困难。而这些问题靠经济援助、心理援助是解决不了的,所以在整个援助体系中应对贫困学生的学业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要对贫困生弱势课程的学习提供援助。

同时,对贫困生薄弱素质和能力的提高也应提供援助。高校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已给予足够的重视,学校有丰富的资源为广大学生提供锻炼各种能力的大平台,贫困生也深知锻炼这些能力的重要性,然而许多活动的参与都要一定经费作保证,正因为经济拮据,一些贫困生尽可能少参加各种活动,有的只好无奈放弃,以致失去提高各种能力的机会。这是高校贫困生在能力培养过程中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学校应当予以应有的重视,并尽可能为这个“特殊群体”创造条件,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能力的培养。

(三)创建和谐环境

勤工俭学论文范文【第四篇】

(一)相关立法不完善

当前我国针对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权益保护工作做得并不到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勤工俭学情况比较特殊和复杂,大学生在校学生的身份使得法律保护工作需要针对学生实际情况做出解释和调整。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意见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考虑到大学生勤工俭学遇到权益侵害的情况。此外《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虽然保护了在校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合法权益,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到校外去勤工俭学。而学生到校外去勤工俭学遇到的问题是《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管理不了的。另外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些都使得大学生在校外勤工俭学遇到问题的时候很难有一个方便的渠道解决问题。当前,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专门针对校外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的条款,此外对于社会对大学生的市场需求也并没有专门的机构还有法规进行协调和规范。

(二)求助选择不多

当前大学生在校外勤工俭学出现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能够求助的对象比较少。一般来说,劳动、工商还有公安和舆论是大学生的主要求助对象。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这几个方面的主要职责并不是帮助解决大学生勤工俭学的问题。因此在求助的时候大学生很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首先是劳动部门。劳动部门要按照《劳动法》行使职责,但是校外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并不是企业的正式员工。其次是工商部门,工商部门的介入一般来说很少有主动的,只有在企业出现问题的时候才会介入。而其主要的管理内容是企业单位的登记还有营业执照的办理等,和大学生的权益问题关系并不大。再次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保护的是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一般来说企业或者单位很少会欺诈和威胁大学生。如果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就属于严重问题。最后是舆论,而舆论的作用是警醒他人,防止出现类似的情况。所以说当前如果大学生在勤工俭学的时候出现问题,他们能够选择的求助对象并不多,而且求助效果也都不是很理想,

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劳动法》主要是调整劳动关系,要进入劳动法的适用范围首先要满足这样几个条件的一个。首先是劳动关系要属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等单位。其次,劳动关系属于城镇劳动群众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再次,劳动关系属于混合所有制企业。最后是劳动关系属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同所招用的少量帮手和学徒。另外劳动关系属于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也在保护范围之内。我国曾经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因此在劳动法之中计划经济的色彩也比较浓厚。《劳动法》规定只有属于上述五种关系之一才能够进入劳动法的保护范围。但是实际上《劳动法》的保护范围相对来说是比较狭隘的。我国的实际劳动者之中有不少都是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而《劳动法》并没有将这些人划入劳动保护的范围之内。其保护的是达到法定年龄的、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人员。比如说我国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还有社会组织里面的工勤人员、企业化管理体制的事业单位里面的非工勤人员。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劳动法》也在不断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对于虽然没有达到法定劳动年龄但是实际上已经产生劳动关系的劳动人员也要进行保护。

三、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法律关系

大学生勤工的法律关系一直比较复杂,这也是为什么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的重要原因。

(一)关于大学生勤工俭学法律关系的两种意见

首先是劳动关系。不少专家认为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时候,实际上是和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的。在这一意见之中将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的关系当成具有从属性质的关系。也就是说直接将大学生看成是劳动者。所以他们提倡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应该属于《劳动法》保护,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劳动法》的使用范围,将大学生勤工俭学纳入《劳动法》的保护范围。笔者认为,这样的意见虽然考虑到了大学生勤工俭学具备有一定的劳动关系的特点,但是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的复杂不仅在于此,相比较于其他劳动者来说学生显得比较特殊,他们属于在校学生范围,因此不是正式在编职工。所以对用人单位来说,他们不需要承担勤工俭学大学生的社会保险义务。另外,大学生勤工俭学也享受不到法定的最低工资。这主要是因为大学生不满足适用社会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其次是劳务关系。部分专家认为大学生不满足法律意义上关于劳动者的要求。因此在处理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的时候不能按照劳动者关系问题来处理。坚持这种观点的专家坚决反对将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划入到劳动者问题之中。他们提出了这样一种意见,即大学生的勤工俭学问题应该是民事雇佣关系问题。但是如果采纳这种观点,许多大学生的权益就都得不到保障了。比如说劳动待遇、工伤还有保险等。此外因为大学生勤工俭学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不一样,因此当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出现矛盾纠纷的时候就不能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解决问题。但是如果大学生选择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的话,那么大学生不仅要付出昂贵的诉讼费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对于不少本就家境贫寒的勤工俭学的大学生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因此他们往往选择忍气吞声、息事宁人。

(二)大学生是否是法定意义上的劳动者

其实这两种观念争论的焦点不是别的,就是勤工俭学的大学生是否是法定意义上的劳动者。这一问题直接决定了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因此在考虑他们是不是劳动者的时候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确定。首先我们分情况进行讨论。如果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稳定而且长期的,即大学生会在固定的时间、到固定的地方去参加工作,并且按照正常的流程取得报酬、并且其所做的事情和他的专业关系比较大的话,那么这些勤工俭学的大学生是可以被当成法定劳动者看待的。

四、改进大学生权益保障工作的质量的建议

(一)完善立法,给大学生法律保障

改进大学生权益保障工作的质量首先就要求我们完善立法,给大学生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我们可以将大学生看成是非全日制的劳动者,并且根据大学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非全日制劳动者用工保障制度。其实就是将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当成是主体之一进行考虑。再进一步的话就是将《劳动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扩大其适用范围,将大学生纳入《劳动法》的保障范围之内,给予勤工俭学的大学生签合同的权利。这样一来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在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就能够做到有理有据。此外我们还应该就调整的《劳动法》进行科学的解释,并且出台正规的司法解释。最后,我们要在制度这一高度保障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权益。要求用人方和勤工俭学的大学生签订书面合同以进一步完善保障制度。除了立法之外,政府部门也要积极介入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解决之中。首先,劳动部门应该主动介入到这一问题之中,主动监督用人方的工作有没有做到位。笔者认为,劳动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学习国外先进的经验,比如向法国劳工视察组织、工会等学习经验。其次,政府还应该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检查和管理工作,防止中介骗取大学生的钱财。此外司法也可以考虑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将大学生勤工俭学诉讼问题简单化、快捷化,为大学生维护自己的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帮助。

(二)大学生和学校应该注意的地方

大学生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警惕性。此外大学生还应该对《合同法》和《劳动法》有比较深入的了解,这样当自己遇到问题的时候就不至于手足无措、毫无办法。另外大学生在寻找中介机构的时候也要好好考察中介机构的合法性,查看中介机构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要尽量选择那些名声比较好、诚信度比较高的用人单位。此外大学生在勤工俭学的时候要尽可能地和用人方签订合同,这样有利于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学校而言,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在必要的时候对学生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

五、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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