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主体责任清单一览表(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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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主体责任清单一览表【第一篇】

全面从严治党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四个综合”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于全面,关键在于从严,关键在于执政。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2024年主体责任清单一览表(优推5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区委、的文件精神,制定本责任清单。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党政主要领导做到“五不直管”和末位表态。

4.保障和维护政令畅通。经常对中央、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5.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

6.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具体业务之中,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7.明确责任分工。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8.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组织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当好表率。带头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

3.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实行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定期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岗位负责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组织推动。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主动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1次本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6.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7.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部室党员干部的教育,每年开展1次一对一廉政谈话,督促分管部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部室人员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4.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发现分管领域内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公司党支部委员会报告,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分管领域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5.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一)班子建设。

1.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直接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2.落实党内,推进党内民主,实行党务公开,开好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

3.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党纪法规,发挥廉洁从政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选好用好。

4.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推荐,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

(三)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6.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按计划推动落实。

7.扎实开展以《党章》、《准则》、《条例》及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为主要内容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宣传典型,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推进安监系统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推进中心任务和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8.落实反腐败工作制度建设要求,推动权力规范运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教育机制。

9.针对单位的工作特点,按照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措施。

(四)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10.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

11.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述职述廉评议。

12.坚持抓早抓小,对广大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谈话提醒、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五)强化和改进作风建设。

13.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勇创一流、开拓创新、热情服务、依法办事的作风,争当安全发展忠诚卫士,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14.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局十条纪律和四个零规定,坚决反对四风问题。

15.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和完善密切联系干部群众的各项制度。

16.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教育,引导和推动领导班子为民、务实、清廉,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17.加大对党风、政风、行风和家风的监管力度,认真解决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行为,共同危化安监形象。

18.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廉政承诺等活动,建立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

(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9.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工作落实。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根据县委、乡党委年度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召开党委会研究乡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年度目标要求、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工作安排,分解具体任务,形成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3.每年定期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乡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4.坚持党组织书记月例会制度。

5.迎接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做好工作汇报、民主测评相关准备。

6.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体检”作用,引导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打造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两为”型干部队伍。

7.做好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工作。牢牢抓住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这个“牛鼻子”,逐级召开乡属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述职评议考核会议。

8.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细化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学习。研究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利用内外教育培训资源,落实落细理论学习任务,切实提高港航乡全体干部政策理论水平。通过多种途径,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

9.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学习教育。将从严治党相关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安排,提升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的理解把握,进一步增强思想重视程度,在阔依其乡营造浓厚的全面从严治党氛围。

10.认真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地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部署,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11.抓住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关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2.制定具体学习计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理想信念高线,划清纪律规矩底线。

13.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最刚性的纪律约束,挺在各项纪律的最前面。

14.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深化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15.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政治纪律挺在各项纪律的前面,充分把握用好“四种形态”。加大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力度,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

16.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坚持和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1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动摇,严格选拔任用组织程序。

18.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

19.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加大《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落实力度,大力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现象。

20.领导班子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围绕全乡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特别是制约港航管理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开展专题调研。

21.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好领导班子成员接访下访,切实解决港航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2.加大信访举报接访核查力度,维护港航企业、群众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诉求,对长期上访人员和问题主动深入下去,积极应对、破解难题。

23.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认真做好北方网等网民留言办理、热线电话答复等工作。

24.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把功夫用在平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5.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改革,深化行业制度建设,加大违法乱纪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26.抓好廉洁文化建设,充分运用和田地区、县纪律审查成果,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为镜为鉴为戒为训,使广大党员干部心有畏惧、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把抓早抓小抓初萌的要求落实在实际工作中。

27.严肃查处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28.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29.深入学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主动接受监督。

30.广泛开展领导班子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谈心谈话,做好谈心谈话原始记录。

31.严明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认真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32.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3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认真落实乡工作规则、乡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全面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4.按县委要求认真开展整治圈子文化和好入主义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在“人事因制”上持续用力,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党内组织关系、党内同志关系、党内工作关系。严格落实标本兼治“规定动作”,建立防范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的长效机制,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35.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以强有力的问责推进压力传导,倒逼责任落实。

36.严肃查处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问责力度,通报曝光典型问题。

2024年主体责任清单一览表【第二篇】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按要求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四)承担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和畜禽定点屠宰、酒类专卖、蚕茧市场等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常设驻商务机构的管理。

(七)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公平的贸易秩序,为企业拓展市场提供良好服务;负责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常设驻商务机构的管理。

(九)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牵头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和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和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合同。

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协调县内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县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

(十二)管理我县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以xx县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三)规划全县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十四)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外商投资管理。县发展改革委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县商务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等进行审批。

2024年主体责任清单一览表【第三篇】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建设,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打造清政、务实、高效机关,结合x实际,制定本计划。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主体责任制度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贯彻执行到位,为x系统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1.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处室、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x党组每半年对各处室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并下发通报,推动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办公室)。

2.健全责任机制。主要负责人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书规定事项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组每季度末向派驻纪检组提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各处室每季度向党组报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责任单位:各处室、直属单位)。

(二)加强队伍教育。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学习制度,党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理论学习,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让廉政教育入心入脑。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请专家讲课、赴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全年开展全员性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一把手”讲党课以及讲落实主体责任等系列教育活动不少于6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强化权力监督。

1.加强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集体决策制度,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把民主集中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的全过程,并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强化风险防控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继续完善副科级以上干部权力清单,同时对前期查找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修订,重新汇编成册;规范化开展廉政谈话;每季度分层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提升谈话质量,明确提出勤政廉政的要求,做到谈深谈透。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各处室市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责任单位:办公室、教就处)。

2.加强群众监督。加强网站建设,认真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信访,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置或调查核实,迅速回复处理意见,树好x为民惠民形象。(责任单位:组维处、办公室)。

(四)从严管理干部。

1.强化干部培养管理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行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全覆盖,如实登记其个人收入、家庭房产等信息,年底开展正科职及以上领导干部述廉活动;丰富机关文体活动,展示党员风采,培养党员干部的高尚情趣,进一步增强队伍活力;加强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积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鼓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遏制“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的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热情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责任单位:办公室)。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加强干部工作实绩、品德、朋友圈、社会诚信等综合方面的考核。落实干部任前征求派驻纪检组等有关部门意见、任前公示、任职谈话等制度,坚决防止用人失察、“带病提拔”。(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加强作风建设。

1.坚决查纠“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每季度对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一律在全x范围内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研究制定厉行节约公务消费等具体制度,并汇编成册,组织学习。每月5日前向派驻纪检组报送公务接待(含学习班、培训班、业务活动)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

2.密切联系群众。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三进三帮”、挂村帮扶、“两访两帮”等活动,实现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责任单位:就管中心)。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高标准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优化良好政治生态。(责任单位:办公室)。

(七)抓好基层基础。

坚持“固本强基”,从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深入实施“五有六好”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抓好党务干部的选配和培训,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为党负责、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纯正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开展“创新党建载体、展示党员风采”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表率、当先锋、比贡献(责任单位:办公室)。

(八)坚决惩治腐败。

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巡查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责任单位: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x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建立与教就处、组维处、工会等处室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各处室要强化履职尽责,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全面反映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办公室将实施跟踪问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注重日常动态监管,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处室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底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相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处室负责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一)目标明确抓管理。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每年初与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分解任务。

3.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

4.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述职述廉,接受民主评议,并向上级党组和纪检组报告。

5.针对“四风”和作风建设选取1-2个专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6.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考评内容纳入绩效管理,实行责任倒查。

7.每季度就本单位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向纪工委作一次专题汇报。

(二)坚持导向育人才。

8.以加强个人品德和工作实绩考察为重点,完善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的措施方法,关心支持青年干部成长。

9.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方面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选拔任用“五好干部”,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

10.进一步健全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干部选任纪实制度和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

(三)从严治理转作风。

11.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不放松,加大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力度,打好改进作风的持久战,防止问题反弹。

12.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常态化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落实服务承诺,坚决查纠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行为。

13.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四风”,带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财经纪律。

14.完善并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带彩娱乐、公车私用、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四)履行责任抓执纪。

19.主动开展执法执纪活动,对单位内部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重手自查自纠,并全面主动配合上级党组织开展执法执纪活动,自觉接受各级纪委监督。

20.落实主抓纪检和党风廉政的副书记的排序和分工规定,排在党政正职之后,专司其职。

21.旗帜鲜明地以零容忍的态度直面干部队伍中的腐败问题,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

(五)健全机制促落实。

22.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提出改进作风、加强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23.建立廉政教育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制度。

24.建立预防警示谈心谈话制度。对不廉洁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铸成大错。对新进行环保队伍人员、重点岗位和重用人员及时进行警示谈话。

(一)组织领导之责。

1.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和安排。

2.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涉及本单位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主动过问,为局长开展全面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3.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涉及到多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亲自协调会推动落实。

4.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对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和作风建设中的敏感问题亲自督办整改。

5.重要课题亲自授课。每年亲自为党员干部就重大问题亲自上党课,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

(二)支持解难之责。

6.旗帜鲜明地支持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7.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投入保障和人员保障给予全力支持。

(三)监督管理之责。

8.抓好班子建设管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指出班子成员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所属干部的监督管理,每年以适当方式所管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10.从爱护干部出发,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四)检查考核之责。

11.不定期地检查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集体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年终组织并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12.围绕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听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汇报。

13.对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单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对廉政测评满意率低的进行廉政约谈。

(五)以上率下之责。

14.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5.带头执行规定。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6.带头执行制度。模范遵守单位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组织人事、财经保密和工作纪律。

17.带头管好身边人。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8.带头履行岗位职责。对所分管的工作带头高效落实,主动承担重要任务,围绕大局当好协作的表率。

(一)参入落实之责。

1.全面参入并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局党支部安排的一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协助党组和党组书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二)分工分管之责。

3.结合分管工作、分管部门实际,指导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

4.及时传达上级和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

5.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掌握队伍建设及廉政建设状况。每年在分管领域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6.经常性开展对分管范围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7.督促指导分管部门排查找准廉政风险点,主持研究制定有效管用的制度、措施。

8.抓好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推进完善内控机制和源头治腐措施,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教育管理之责。

9.对分管工作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事项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并监督纠正。

10.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矛盾第一时间化解。

(四)检查报告之责。

11.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2.及时发现并报告分管范围内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不遮掩、不护短,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13.认真批阅群众来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认真倾听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

(五)示范自律之责。

14.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5.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6.带头执行制度。模范遵守单位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组织人事、财经保密和工作纪律。

17.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一)践行“一岗双责”

1.将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业务工作之中,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2.经常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干部队伍状况,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二)加强日常监管。

3.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开展经常性岗位廉政教育。

4.对所管工作和人员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5.坚持严管与善带相结合,在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基础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每年至少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交心谈心一次。

(三)推进源头治腐。

6.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风险台帐,实行销号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7.根据职能分工,牵头组织有关专项治理工作。

8.抓好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推进本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内控机制建设。

(四)配合执纪办案。

9.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

10.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配合做好有关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

(五)自觉接受监督。

11.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2.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3.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14.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2024年主体责任清单一览表【第四篇】

(业务工作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能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发挥表率作用,团结带领区委一班人,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涵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下面,我简要汇报一下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一、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作为区委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一年来,我切实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强化干部工作,强化表率作用,有效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的良好开局。

(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抓好制度建设。组织常委们集中学习,强化遵守《党章》、《地方党委工作条例》等党内规章条例意识,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规范民主科学决策程序。年初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下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情况通报会、落实反馈会、工作碰头会等,及时研究、协调、检查、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的各项工作。及时召开党政联席会、区委常委会,对事关全区发展的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大举措等,进行集体民主科学决策。带头执行干部住区住镇住村、公车使用管理等制度规定,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执纪执法部门开展工作,着力构建好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抓好思想教育。切实抓好区委常委会和中心组的理论学习,组织区委常委会学好党章,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勤奋学习,建设学习型组织。始终注重抓好“一把手”教育工程,逢会必讲、逢节必强调廉洁自律的重要性,教育大家要牢记“两个务必”,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每年春节前都组织区五套班子领导签署廉政承诺书,喊响“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向区委看齐、向我看齐”的承诺。大力倡导廉政文化建设,倡导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持久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三是抓好作风建设。从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的高度,认识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常抓不懈,树好榜样。一年里有一半以上的时间,深入重点项目、工厂企业、乡间地头,了解民意,掌握民情,调研第一手情况,现场办公解决了重点建设项目、道路建设、规模企业发展、为民办实事项目等一批热点难点问题。亲自牵线搭桥,与周围乡镇结为友好乡镇区,促进双方的劳务协作。坚持心系群众,在思想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下大力气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切实重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促进了全乡干部改进作风,提高了服务发展的效率。

四是全力支持抓好纪检监察工作。按照省、市纪委的要求,配备好纪委领导班子,及时更新一部工作用车。科学制定反腐倡廉量化考评指标,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推动责任制落实,规范从政行为。继续健全完善源头治理防范机制建设,坚持落实政府采购、会计委派等“四项制度”,切实加强土地、工程建设、国有资产转让等招投标管理。

(二)强化干部工作,认真做好乡镇换届工作。一是注重严明纪律。我多次在各类会议上强调,要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纪委、中组部通知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换届期间的各项组织纪律,严禁跑官、要官,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为了防止跑风漏气等不良现象,要求班子成员增强保密观念,严守干部人事机密,在酝酿讨论时,任何人不得外传,任何人不得打招呼、递条子,自觉遵守,主动抵制,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二是注重正确导向。着眼于促进发展、推动工作,在用人导向上,注重从重点项目建设一线、从等山区艰苦贫困地区、从计生创国优等各种急难险重一线工作实践中,锻炼干部,培养干部,使用干部。在选拔程序上进一步落实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提名权,扩大提名、考察和选举中的民主,让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优秀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让那些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走上重要岗位,进一步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政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是注重发扬民主。始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发扬民主,团结同事,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共同推动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在干部的提名、考察和任命等各个环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营造良好的民主推荐环境,正确运用民主推荐结果。对于考察中发现的问题或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均能认真对待。

四是注重依法办事。严格依照党章、条例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重视抓好年度考核、届中考核、党员干部大会等三种场合的民主测评与推荐工作,按要求及时征询上级相关部门及本级纪委、综治、计生、检察、安监等部门意见。对凡属7种情况的人员,都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任前报批工作。

(三)强化表率作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一是管好自己。坚持勤奋学习,真抓实干,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加强党性修养和煅炼,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带头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带头执行《四项纪律八项要求》和《五条禁令》,始终做到慎待权力,不私自插手干预建筑工程、经营性土地拍卖等工作,平时带头住区下村,集体乘车上下班,与机关干部一起在食堂用餐,不搞特殊化。

二是管好班子成员。始终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廉政准则,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维护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权威。

三是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教育他们培养良好的政治品格,懂得自尊自爱,严禁他们打着领导的旗号办个人私事,一年来没有发生违法、违纪和违规的现象。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如个别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未完全落到实处,对村级党员干部教育方式还较简单,违纪违法行为未能得到彻底根治;个别部门治本抓源工作不够主动和深入,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深,使腐败分子有了可乘之机;选拔评价干部的科学机制有待进一步探讨,选人用人监督制度执行还不到位,等等。这些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引以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三、整改措施。

(一)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科学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形成更加公开、更加公平、更加公正的用人导向,为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带头严格执行党纪法规和各项制度的自觉性,针对各个敏感时段,强化教育和督查。

(三)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深化对“权、钱、人”管理体制的改革,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加强事前防范为重点,强化事中、事后监督。

2024年主体责任清单一览表【第五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省、市、区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峡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清单。

镇领导班子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向中央看齐,担当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对峡川镇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

2、党委会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就从严治党建设一并提出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行政村年终考核范围。

3、党委领导班子会议必须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本镇从严治党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镇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带头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带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主体责任报告评议、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各自工作。

12、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及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接受下一级党组织的书面报告,把从严治党建设工作纳入本镇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下一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3、发挥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反腐败协调小组和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14、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5、主动接受纪委的监督,支持纪委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6、领导和推进本镇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17、加强本镇党委、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镇党委、机关纪委承担从严治党的日常工作。

18、加强问责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1、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2、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依纪依规查处重要或复杂的违犯党纪的案件。

3、协助党委开展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调解决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重要案件情况。

4、坚持抓早抓小,协助党委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开展约谈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

5、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职责,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党内监督乏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予以问责。

6、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及“四风”问题,整治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组织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

7、协助党委组织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

8、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牵头组织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工作。

9、协助党委推动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10、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年当面听取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检查评议下一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11、开展“一案双查”,按照管理权限和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12、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对职责范围内的从严治党负主要领导责任,把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党委确定的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党委报告。

3、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党委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领导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年初带队对下一级党组织上年度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的监督,支持纪委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一)党委书记傅利红同志。

党委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从严治党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本地区本单位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

1、组织党委领导班子听取本地区本单位从严治党工作汇报、研究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本地区本单位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本级党委管理干部特别是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年初带队对下一级党组织上年度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的监督,支持纪委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区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委副书记、镇长宁春同志:对镇政府工作中的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对镇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从严治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人大主席杜青云同志:对镇人大工作、分管工作和大理村村干部的从严治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党委副书记陈盛华同志:对分管工作和李泽村村干部的从严治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祝金英同志:

1、主持纪委工作,领导本区域内的纪检工作,按照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部署,组织推进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2、督促提醒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3、协助党委书记督促下级党组织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转变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5、协助党委书记开展党员干部重要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

6、组织实施本地区的巡查工作,对巡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7、组织实施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具体工作。

8、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六)党委委员、副镇长戚曦文同志:对分管工作和峡口村村干部的从严治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七)组织委员汪璐彬同志:对组织工作、其他分管工作和珠坞村、失母湾村干部的从严治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八)宣传、统战委员陈建新同志:对宣统工作、其他分管工作和下叶村村干部的从严治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九)党委委员、人武部长方雪平同志:对人民武装工作、其他分管工作和后山村村干部的从严治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十)副镇长刘迎同志:对分管工作和大桥村的从严治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十一)副镇长叶炳斌同志:对分管工作和东坪、高岭村村干部的从严治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十二)张国梁同志:对乌石坂村干部的从严治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以上责任分工,如遇领导分工调整或人员变动,其职责范围。

内的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随同调整或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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