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责任承诺书【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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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严格遵守经营规范,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员工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可持续发展,是否能共同努力实现目标?以下是阿拉网友分享的“经营责任承诺书”,供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大家吧!

经营责任承诺书

经营责任承诺书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废旧物品物业治安管理工作,有效遏制盗窃、销账等案件的发生,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明确从事废旧物品回收的企业法人,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是废旧物品回收经营的治安责任人,现就履行治安管理责任作如下承诺:

1、从事废旧物品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营业执照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或者授权机构备案,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按照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经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新居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2、矿区、油田、港口、机场,军高禁区,大中型金属历练加工企业周边后铁路沿线附近,不得设点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

3、废旧物品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出卖人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厂址,身份证号码,出售人为个人的。应当如实登记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信息,物品为大宗生产性废旧金属或者铁路、油田、供电、电信通讯、矿山、水利、测量和市政公用设施等废旧专业器材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其合法来源证明,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物品改变原貌前应当拍照留存。

4、废旧物品回收经营者人事旧货收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旧货流通的有关规定。

5、收购废旧物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严禁收购下列金属物品。

(1)、易燃、易爆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以及有赃物嫌疑或者来源不明的物品;

(2)、公安机关正在查缉的物品;

(3)、无民行为能力人持有的贵重物品;

(4)、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其他物品。

6、收购废旧物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现有出售公安机关通缉寻查的赃物或者赃物嫌疑的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7、废旧物品的收购、储存、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应当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

8、人民警察到收购废旧物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执行任务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工作人员必须如实说明情况。积极协助工作。

9、如不履行上述治安责任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等》、《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愿接受公安机关处罚。

治安责任人:

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经营责任承诺书 篇2

单位名称:

鉴于当前药品安全形势严峻,我们将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和企业的健康发展,防止药害的发生,并郑重承诺:

一、坚持公众利益至上原则,合法经营,诚信立业,对所经营的药品质量安全负全责。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规范经营行为。

三、严格内部质量管理,切实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保证营业期间药师在岗履职,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不擅自变更许可条件,不经营假劣药品和国家明令禁止及暂停销售的.药品。

四、严格药品购进管理,严格审核供货方资质,保证对购进药品逐批验收合格后入库,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质量验收记录。

五、严格药品销售管理,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销售记录,及时打印药品电子销售凭证。杜绝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挂靠经营、走票过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严格执行药品储存、养护制度,严格按说明书要求储存药械,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七、严格执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处方药管理有关规定,确保不流入非法渠道。

八、严格执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有关规定。

九、严格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管理,保证不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不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

十、严格执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关于信息化监管的要求,及时上传药品购进品种。

十一、如销售的药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严重后果发生。

十二、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指导,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接受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收回《药品GSP证书》等处罚,并承担法人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2份。食药监管部门、经营(使用)单位各留存一份。

承诺人(签字):

经营(使用)单位(盖章):

监管单位(盖章):

日期:

经营责任承诺书 篇3

农资商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支持“三农”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农业快速健康发展,我代表本企业(门店)全体农资商品经营人员就销售农资商品的`质量向农民承诺如下:

一、持照、亮照,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规范经营,优质服务;

二、不销售假化肥、假农药、假种子、假农膜、假农机及配件,不短斤少两,不哄抬物价;

三、经营中严把进货质量关,不销售“八无”农资商品,即无产品名称、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产品标识或商标、无效、无保质期、无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的农资产品;

四、不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国家禁用的农资产品;

五、不销售假冒他人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质量标志和生产日期、保质期的农资产品;

六、不利用广告和其它手段对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虚假、欺骗性宣传和误导;

七、实行进销货登记备案制。建立“二帐二簿一卡一书”,即农资商品进、销货台帐,农资商品进销货发票粘贴登记簿,农资商品销售信誉卡和经营农资商品质量承诺责任书。销售农资商品时做到一物一卡,有专人负责逐月如实记录帐、簿,保障农民权益,接受执法部门的检查;

八、实行进货查验制和农资留样备查制。一是严格执行农资商品进货检验制度,把住进货质量关。二是购进农资商品,在货到5日内将购货发票复印件和农资样品登记封存备查;

九、加强对所经销的农资商品的科技指导服务工作,引导农民安全正确使用农资;

十、积极配合支持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的工作。

上述承诺,望广大农民朋友和执法部门共同监督,如有违反,可拔打

工商部门举报电话:12315或辖区工商分局(所)举报电话:接受工商等执法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农资经营承诺责任人:辖区工商分局(所)

签字:负责人(签字):

电话:电话:

辖区专管员(签字):

电话:

日期:

经营责任承诺书 篇4

鹤立林区安监局:

我(业户)申请成为鹤立林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业户,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方针、政策,搞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现作出如下保证:

一、在经营过程中坚决遵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烟花爆竹销售的有关规定,服从安监局监督管理;

二、只从依法取得批发销售许可证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进货,零售场所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烟花爆竹存放量不超过市、县安监局的核定量(存量不超过30箱、总含药量不超过50公斤),不设立储存仓库;

三、不在国道、省道等车辆较多的主要公路沿线和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内销售烟花爆竹,杜绝形成烟花爆竹“一条街”、“集中市场”;

四、烟花爆竹零售点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小于50米,与加油站以及其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的直线距离不小于100米,与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疗机构、商场、体育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直线距离不小于50米;

五、不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不在主要街道、交通枢纽、居民区、集贸市场内布设零售网点;

六、不销售假冒伪劣和违禁烟花爆竹产品(说明:合法渠道的烟花爆竹每个都贴有防伪标识);

七、烟花爆竹零售点摊点长度在2-5米之间。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语或警示牌,内容包括: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

八、不伪造、涂改、损毁、买卖、出租、出借、冒用、转让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不进行“一证多摊”的销售情况;

九、严格按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时限进行经营,到期后主动上交相关证照;

十、如有违法行为或没遵守以上保证,自愿接受法律制裁或处罚。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经营责任承诺书 篇5

为了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经营行为,明确零售点安全责任,保证安全经营,自愿签订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和有关烟花爆竹的各项政策法规,做到诚信守法经营。

二、严格按照《重庆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六统一”的经营要求,不哄抬物价,不售假制假,不跨地区销售、不非法贩运和销售非法烟花爆竹。

三、严格按照《安全经营手册》进行规范经营,严禁向14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若有违背后果自负。

四、严格遵守供销社关于零售点设置的各项要求,做到专人、专柜(专店)、一证一点销售。不离点经营,不沿街摆卖,自觉接受安监、公安、工商、质监、消防等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五、营业场所禁止吸烟,产品必须存放顾客伸手触摸不到的柜内,并规范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的`标志,向消费者宣传安全燃放常识。

六、负责所在区域内的市场监督和打假举报工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安监、公安、供销、工商及专营公司的安全检查和打假查处工作。

七、严格遵守和落实危爆品消防安全的各项措施,消防设置齐备,从业人员熟悉并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的各种基本知识和消防基本技能,持证上岗。

八、不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涂改、出借、转让。

九、经营期内发生一切安全事故 ,由安全责任承诺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一式三份,安全责任承诺人、镇安监办、镇派出所各执一份。

经营责任承诺书 篇6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境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签订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是经营单位在零售经营场所,全年不得发生火灾和烟花爆竹爆炸伤(死)人事故 。

二是经营单位必须组织经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销售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三是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相对独立,专柜与其他商品柜的距离不少于2米,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

四是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每个经营场所不少于1个8kg的灭火器、20kg以上的消防用水,并在明显的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五是经营单位要建立公平、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必须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

六是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转让、买卖、出租或者变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发现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吊销其《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七是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只能向市内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禁止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烟花爆竹商业批发业务,严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私自从外地贩运烟花爆竹或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

八是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存放的数量不得超过核定箱数,销售的烟花爆竹必须粘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的防伪标签,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违禁产品。对无证经营、销售无防伪标签的烟花爆竹,必须从严查处,依法没收,并处相应的处罚。

九是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查出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签订责任书时经营单位须持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及复印件;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按照责任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一旦违反上述要求而造成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经营责任承诺书

经营责任承诺书 篇7

**油漆店,位于**大道**号,经营用房为租用的店面房,营业面积为30平方米,建筑物为砖混结构,拟票据批发经营(无仓储)油漆及配套的稀释剂,经营的油漆和稀释剂是采用直购直销的批发经营方式,从供货单位提取后直接将货物送给客户,经验办公场所只负责票据往来和财物结算。

本店初步建立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个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

建立以法人为首的安全管理小组,由法人全全负责。

本店负责人,管理人员都已取得上岗证。

经验场所仅做办公用,无生活设施,进出独立,交通便利。

经营办公场所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张贴警示标志。

本店承诺进行(无仓储)的经验活动方式,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做到;

1;严格遵守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在经营活动中把购销,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首位,抓好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加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断完善各级岗位责任制,各项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执行到位,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承诺单位;**油漆店

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

经营责任承诺书 篇8

为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行为,净化医药流通领域环境,从源头上遏制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切实保证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工作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廉洁责任书:

一、甲方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中: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2、不准索要、收受乙方产品发票价格以外的现金(含介绍费、提成费、酬劳费、活动费、信息费、开单费等名义的'好处费)、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

3、不准接受乙方提供的免费旅游或特殊服务,未经单位同意不得参加乙方提供的各项活动。

4、不准向乙方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乙方在药品、医疗器械销售中: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2、不准给予使用或可能使用产品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及从事药械集中招标采购的工作人员以产品发票价以外的现金(含介绍费、提成费、酬劳费、活动费、信息费、开单费等名义的好处费)、有价证券及其它支付凭证、贵重物品或者提供免费旅游、特殊服务,不准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3、不准进入门诊、住院病区搞不正当的宣传促销活动。

4、经营单位若发现医院工作人员有暗示、索要“回扣”、“开单提成”及其它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应如实向医院纪检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一经核实,院方将按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三、甲方和乙方如若违反上述约定的,一经查实,按以下方法追究责任:

1、甲方如违反上述条款,相关责任人按党纪、政纪及卫生系统行风建设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如违反上述条款,院方有权取消该生产、经销企业产品进入资格,并予以公开暴光,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其它:

1、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

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日期:

经营责任承诺书 篇9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药监办201216号)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作为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须时刻把“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放在第一位,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规范管理,严格按照GSP要求,通过在药品购进、销售、储存、运输、服务等流通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二、严格审查购销方资质,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并严格按照GSP相关条款验收药品,做好购进、验收记录,健全购销资质档案。

三、严厉抵制“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的违法行为。

四、严格审核购销票据、记录和库存药品的`一致性,确保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一致,增值税票与购销记录、药品实物一致。

五、确保药师在职在岗,药师不在岗时,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六、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严格按法律法规要求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摆放。

七、销售药品时开具包括药品名称、批号、厂家、数量和单价的销售凭证。

八、严格按照核准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法律法规未经许可的不得经营。

九、加强含兴奋剂物质药品的管理,严禁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不经营、储存未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的含兴奋剂物质药品,严格凭处方销售含兴奋剂物质处方药。

十、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经营管理。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购进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禁止使用现金交易。药品批发企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禁止使用现金交易。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规定,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等必须严格凭处方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非处方药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个最小销售包装。

十一、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在核准的注册地址以外的场所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十二、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发布未经审查批准的药品广告。

十三、药品经营企业要密切监测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如发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立刻上报药监昌平分局安全监管科,电话:89700496。

十四、严格依法经营,确保不在药店内从事医疗活动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防火、防盗、防爆等责任制,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的交通安全和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负第一责任,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如有安全事件发生,在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企业应责成质量部门或专人,及时向分局报告经营场所及库房药品的善后处理情况。

请各药品经营企业认真落实以上责任,药监昌平分局将对责任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违反本规定,出现药品质量或其他严重问题的企业,将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在相关媒体曝光。

企业名称(印章)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昌平分局(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营责任承诺书 篇10

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GSP认证证书》延续期间,我公司(药店)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新修订GSP有关经营行为规范要求,切实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诚实守信的开展药品经营活动。

2、严格按照公司(药店)制定的新修订GSP实施计划,认真分步实施推进,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改造。

3、于20____年6月30日前申请GSP检查;在延续期满后,我公司(药店)未能通过新修订GSP检查的`,将停止其药品经营活动。

4、在证书延续期间,公司(药店)违反药品监督管理法规,发生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我公司(药店)无条件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或处理。

5、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承诺单位:宜阳县阳光大药房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经营责任承诺书 篇11

尊敬的社会各界的朋友们:

您们好!

疾病威胁着人类的生命,药品关系着人民的`健康。最近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假药致人死亡的严重事件,给从事药品生产、销售的各单位敲响了警钟。____作为黑河地区第一家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连日来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了《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管理规范》《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心做到守法经营、诚信为民。在此,____与各分店共同做出承诺:

作为药品经营的从业人员,我们要在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保障药品市场供应等方面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药品管理政策和法规,依法经营,确保药品市场的稳定发展;

二、积极推进药品分类管理,认真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规定,更新观念,做好对消费者的宣传工作,使企业经营稳步开展;

三、做好药品采购供应工作,积极组织货源,丰富药品品种,稳定药品价格,满足市场供应;

四、严格控制进货渠道,防止假、劣药品进入医院和药店,确保药品质量;

五、恪守职业道德,坚持诚信为本,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六、开展社区自我药疗和安全用药健康讲座,普及百姓合理用药知识,指导顾客正确用药。

承诺人:

日期:

经营责任承诺书 篇12

为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维护群众安全用药用械合法权益。我药店作为药械经营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药店对所经营的'药械质量安全负全责。自觉抵制假劣药械,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药械经营活动,健全药品经营质量保证体系;严把药品购进质量关,严格药品购入渠道,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

三、在经营活动中做到不挂靠经营、不向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相关票据、不超方式或超范围经营、不违规经营特殊管理的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终止妊娠药品等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不发布虚假药械广告或为发布虚假广告者提供便利。

四、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不擅自改变行政许可事项。

五、加强药品分类管理,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保证驻店药师在岗履职,实行药品主动召回,积极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六、认真做好“药店”整规工作,做到“六有三无”,即执业有许可、人员有资质、购进有记录、储存有条件、管理有制度,无假劣药品、无违规经营、无违法广告。

七、严格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各项记录。

八、严格执行药品购销实时监控制度,保障监控软件正常使用和定期上传,不出现购进药品漏登、误登、瞒登现象。

九、设立含麻黄碱类药品专柜,派专人负责,严格按规定购进和销售含麻黄碱类药品,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严格执行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建立销售登记表,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等规定,保证不出现流弊事件。

十、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如违反以上承诺,故意规避监管,弄虚作假,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我药店自行承担。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经营责任承诺书 篇13

xx人民政府:

我作为 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经营主要负责人),就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如下郑重承诺: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自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切实落实法人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管理,努力做到不发生死亡事故,不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坚决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 名专职管理人员;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本企业安全生产重要问题。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化“三项制度”,不违法组织生产,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3、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按规定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落实监管措施和监管责任。

4、健全隐患排查机制,督促各部门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题调度会,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五落实”,年内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5、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的要求,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持续保证安全设施完好达标,保证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按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 %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专款专用。

6、严格落实职业健康有关规定,确保作业环境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对接害职工提供必要防护措施,按规定进行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不发生职业病例。

7、落实安全培训相关规定,完成年度培训任务,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不安排上岗,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典型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8、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装备器材,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演练。

9、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成果,每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逐年提高标准化水平和等级。

三、承诺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规范》,在本单位相应场所配备足够的防雷、防火、防爆、防静电安全设施和装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检测、检验,确保其完好有效;

2、严格按照《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标准规定的通道宽度、垛距、垛高、存储量等存放本单位烟花爆竹产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规定的'装卸、储存、运输要求;

3、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积极使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本单位不经营未按规定张贴相应标识码的烟花爆竹产品。

四、将承诺内容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安全监管部门及本企业员工监督。每年末进行一次安全述职;每半年,向职代会进行一次安全述职。

不履行承诺条款,自愿接受失信惩戒措施的制裁和相关法律规定的上限处罚;发生死亡事故,主动采取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整顿措施,并做到“四不放过”;本人自愿接受政府的相关处分。

承诺期限:20 年1月1日至20 年12月31日

承诺企业(单位)签章: 法人代表签字:

实际控制人签字:

经营主要负责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经营责任承诺书 篇14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确保两节期间(腊月二十三起至正月十五)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 乡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对全乡内烟花零售点进行选址和监管、打击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各烟花爆竹经营点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二条 烟花爆竹实行定点批发、定点经营,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必须统一到我县具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资格的两家单位进货和配送。

第三条 禁止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持证经营,严禁一证设多家,一店设多点行为,不得离店经营,店外摆卖,流动经营,沿街兜售,严禁试帆燃试放。

第四条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内没有其它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100米安全距离。

第五条 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桶),并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私存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

第六条 杜绝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因管理不当和违规经营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从2X年2月11日至2X年3月5日止),安监办存档一份,经营户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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