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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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第一篇】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能引起火灾,制造噪音,炸伤别人,而且污染环境,造成雾霾天气。为了倡导文明新风,减少污染,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承诺: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还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要率先垂范,主动带头,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家长不购买、不存贮、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劝阻亲朋邻里不燃放烟花爆竹,小手拉大手,文明向前走。

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不仅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还带来噪声污染、光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

生态专家曾说“鞭炮声就是伐木声”,大量燃放烟花爆竹既浪费国家的木材资源和化工原料,更浪费个人钱财。

传统的灯笼、春联、年画等文化产品取代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倡导居民选择电子爆竹、播放喜庆音乐、扭秧歌、健身娱乐等文明形式。

做文明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以实际行动凝聚保护环境的正能量,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蜀山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卫生城区,共建美好蜀山做出不懈努力。

此致

敬礼!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第二篇】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爆炸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必须经培训合格、持有上岗资格证书、办理安全责任险、领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之后方可经营。

二、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内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必须齐全,之后方可经营。

三、必须设立专柜销售,专柜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四、储存要符合相关安全规定,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超量储存(标准:15件以下),经营门市部以外一律不允许储存;如有非法储存,限3日之内搬到仓库储存,过期不搬一律查扣。

四、不得经营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如专人燃放、拉、摔、砸三无产品和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违者一律查扣。

五、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必须有完备的流向登记(备查)。

六、必须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检查。

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吊销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人:电话:

经营地址:xxx。

xx年xx月xx日。

最新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第三篇】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确保两节期间(腊月二十三起至正月十五)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 乡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对全乡内烟花零售点进行选址和监管、打击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各烟花爆竹经营点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二条 烟花爆竹实行定点批发、定点经营,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必须统一到我县具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资格的两家单位进货和配送。

第三条 禁止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持证经营,严禁一证设多家,一店设多点行为,不得离店经营,店外摆卖,流动经营,沿街兜售,严禁试帆燃试放。

第四条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内没有其它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100米安全距离。

第五条 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桶),并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私存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

第六条 杜绝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因管理不当和违规经营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从2xxx年2月11日至2xxx年3月5日止),安监办存档一份,经营户留存一份。

承 诺 人(签字):

经营者名称(盖章):

经 营 地 址:

年 月 日

最新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第四篇】

为了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经营行为,明确零售点安全责任,保证安全经营,自愿签订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和有关烟花爆竹的各项政策法规,做到诚信守法经营。

二、严格按照《重庆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六统一”的.经营要求,不哄抬物价,不售假制假,不跨地区销售、不非法贩运和销售非法烟花爆竹。

三、严格按照《安全经营手册》进行规范经营,严禁向14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若有违背后果自负。

四、严格遵守供销社关于零售点设置的各项要求,做到专人、专柜(专店)、一证一点销售。不离点经营,不沿街摆卖,自觉接受安监、公安、工商、质监、消防等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五、营业场所禁止吸烟,产品必须存放顾客伸手触摸不到的柜内,并规范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的标志,向消费者宣传安全燃放常识。

六、负责所在区域内的市场监督和打假举报工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安监、公安、供销、工商及专营公司的安全检查和打假查处工作。

七、严格遵守和落实危爆品消防安全的各项措施,消防设置齐备,从业人员熟悉并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的各种基本知识和消防基本技能,持证上岗。

八、不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涂改、出借、转让。

九、经营期内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安全责任承诺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一式三份,安全责任承诺人、镇安监办、镇派出所各执一份。

经营单位:

负责人:(签章)。

最新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第五篇】

为保证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安全,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生产职责,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全面做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服从安监部门的监管,守法经营,严格管理。

2、不出租、出借、转让或伪造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3、不采购、销售不符合质量、包装标准要求和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4、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制度。

5、向零售经营户销售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超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

6、不向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烟花爆竹。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承诺人:

最新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第六篇】

xx:(受理部门)

xx(单位)承诺严格遵守《广安市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广安市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关于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监管,并做到: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四方区、市安监局的有关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规范经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专库存放、专柜销售,销售人员持证上岗。销售场所及库房配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三、专营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的商品,不擅自从其他任何渠道进货,不经销非法生产的土制烟花爆竹。

四、在指定的经营场所内经营,不沿街摆放,不到集贸市场摆摊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不在公众场所和经营场所50米以内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涂改、出借、转让。

六、自觉接受县安监局、公安部门、镇安办等有关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安全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要求及时加以整改,确保安全经营。

负责人:xx(签名盖章)

x年x月x日

最新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第七篇】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爆炸、火灾等安全事故,本经营点向xx街道和全社会郑重承诺:

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专库存放、专柜销售,销售人员持证上岗。销售场所及库房配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三、规范进货渠道,只向本辖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不私自进货,不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四、在指定的经营场所内经营,不沿街摆放,不到集贸市场摆摊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不在公众场所和经营场所50米以内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六、自觉接受安监局、公安部门、等有关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安全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要求及时加以整改,确保安全经营。

七、如有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或造成安全事故的,本单位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处罚,请xx街道及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第八篇】

为落实零售经营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责任,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本店在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县安监局有关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规范经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坚决接受县有关部门的管理指令和整改要求,并积极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对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按照要求及时加以整改,确保销售期间安全。

三、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销售点存放、专柜销售,销售人员持证上岗。销售场所内配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四、在核准的经营场所内经营烟花爆竹,不私设分支摊点,不在经营场所以外摆放,不到集贸市场摆摊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不在公众场所和经营场所50米以内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销售摊点吸烟。

五、不私自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涂改、复印、出借和转让。

六、不销售国家规定的违禁产品和劣质产品,不超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及时主动地将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按照原有的进货渠道,退回至原批发公司,以确保安全。

以上承诺,本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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