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木瓜种植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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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木瓜种植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定种植面积、管理要求及收益分配,确保合作顺利进行。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柳州木瓜种植合同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柳州木瓜种植合同

柳州木瓜种植合同 篇1

生产人:

收购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生产人负责为收购人种植生产,并按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要求种植生产亩,生产人向收购人交售的数量为千克(公斤),交售的时间为。

第二条收购人负责收购生产人种植生产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为。

第三条生产人产出的,只要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交给收购人收购,每千克(公斤)的收购价为。收购期间,若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涨,由双方协商提高收购价;市场价格下跌,本条约定的收购价不变。

第四条生产人应保质、按期、足额向收购人交售种植生产的,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收购人收购生产人交售的总价为,结算的方式为;结算的日期为。

第六条收购人负责向生产人提供种植生产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可约定由收购人向生产人收取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费,具体为。

第七条如需收购人向生产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的,具体的价格为种子;化肥;农药;农膜。

第八条因收购人技术信息咨询指导培训服务失误或者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等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条生产人交售的经检验不符合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的,收购人可以拒绝收购;经双方协商,收购人可以降级降价收购;造成收购人经济损失的,生产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条生产人因自然灾害(如高温干旱、低温寒流、暴雨洪涝、台风、冰雹、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购人交售的,应及时告知收购人,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生效,于失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生产人:收购人: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柳州木瓜种植合同 篇2

收购方(甲方):

种植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充分表达各自意愿和共赢的基础上,就发展温郁金种植、建立附属分支温郁金种植基地,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甲方的义务与责任:

1、甲方无偿提供乙方温郁金种植技术、指导生产与田间管理。

2、甲方负责乙方技术培训(由甲方统一安排)。

3、甲方负责统一收购乙方种植的温郁金产品,并实行保护价(按人民币算),市场价每公斤低于保护价的,按保护价收购。

A.干净莪术、姜黄鲜块每公斤元;B.干净郁金鲜品每公斤元,干品每公斤元。

4、甲方负责统一调配化肥、农药(款项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1、乙方种植面积不低于____亩,超过____亩者,甲方可根据协议收购价奖励5%,基地建设应按甲方《无公害温郁金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执行。

2、乙方必须认真遵照甲方指导的技术实施种植与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无公害温郁金生产技术规程》,严禁滥用化肥生国农禁止使用的农药,一旦查明或检出,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种植的产品(温郁金、莪术、姜黄)应无条件归甲方收购,决不卖给他方,如发现者,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50%的种子款外,乙方应赔偿甲方所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4、乙方供甲方收购的产品应按甲方《无公害温郁金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原材料进货(收购)检验制度》进行,保证收购产品不留根须、地茎、不含泥土杂质,干净、干燥。

5、乙方基地属甲方分支基地,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郁金种子事项:

1、温郁金种子由甲方根据乙方申请的种植面积,由甲方统一品种(源生1号)实施安排购买。

2、乙方申请温郁金种植面积亩,需购买源生1号种子公斤,合计人民币元。

3、付款方式:乙方首先预付%,折算人民币元,剩余款元,由甲方收购时从乙方收购款中一次性扣除结清。

四、地址:由乙方送往甲方公司所在地,以本协议书为凭实收实算实结,公司所在地:四都乡梅溪村。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擅自将甲乙方提供种子种植的产品出售,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向乙方索赔50%的种子款。

2、甲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价款1%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备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磋商钳子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柳州木瓜种植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种植木瓜树所需场地和健康的可种植的木瓜树苗;

(2)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和相关植树的工具(铁锹);

(3)甲方替乙方做好护林工作,给予所种树木正常生长所需的管理,确保成活和收成;

(4)由于以下原因造成树种死亡的,甲方无赔偿责任,可以由乙方自行补种:

a.属双方非故意原因造成树种死亡;

b.自然原因造成树木死亡;

c.由于其他人为原因或非相关物体原因造成树种有所损伤但找不到肇事者且无法追究任。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植树必须在甲方相关工作人员的正确指导下有序地开展,服从甲方场地工作安排;

(2)乙方可以以家庭、个人或公司团体等名义种植一棵或多棵树苗,费用________元/棵;

(3)乙方任何植树团体由于自身原因对树种造成伤亡,责任自负;

(4)认养期内乙方有对树木所结果实的采摘权。

三、木瓜树归属

自树木种植之日至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树木所有权归乙方,树木所结果实归乙方所有,如乙方果实成熟后无摘取的甲方对果实有处置权.自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后,如乙方继续认养,需缴纳认养费用______元/年/棵,如乙方不继续认养,树木归甲方所有,甲方有对树木以及果实的一切处置权。

五、协议补充条款

因天灾(如台风、暴雨、洪水、地震等),所造成的损害,双方均无责 任,可协商补种。

六、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参照相关条款执行,若其中条款与实际情况矛盾并有欠合理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作出修改。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树木编号:____________

八、种植产权时间:

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

九、数量棵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_

十、款项结算

合同签订后,乙方需支付甲方50%订金,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结算70%尾款。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份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签字): 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______ 年 _____月 ____日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50 4107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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