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挥基层党组织中纪检委员作用 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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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挥基层党组织中纪检委员作用 的几点思考

 

    一、发挥纪检委员作用的重要意义
    (一)是落实党章规定,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有力举措。
    党章第43条明确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基层党组织是党的执政根基,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作用,既是落实党章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力举措。全面推进基层纪检委员履职尽责,有利于形成横向上以点带面全覆盖、纵向上自上而下不留缝的完整的纪检监察组织链条,真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二)是推进基层正风反腐,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迫切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当前,基层普遍存在着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的问题,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量大面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基层纪检委员身处正风肃纪反腐的“一线阵地”,具有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近距离监督”的天然优势。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就必须充分发挥出基层纪检委员的作用,通过基层纪检委员的履职尽责,对基层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尽早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把从严治党、正风肃纪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身上。
    (三)是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现实需要。
    目前全党已有9600多万名党员,基层党组织达到了490多万个,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党内监督全覆盖,但仅靠各级纪检机关和派驻机构等专责监督力量远远不够。纪检委员是纪检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作用,使其积极参与到纪检工作当中,有利于弥补现有监督力量的不足,延伸党内监督触角,激活监督网络的“神经末梢”,形成纪委统筹抓、专职纪检干部主要抓、纪检委员配合抓纪检工作的格局,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的纪检工作合力和人人参与纪检工作的浓厚氛围,真正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二、纪检委员在作用发挥上存在的问题
    (一)对纪检委员作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目前,依然有部分基层党组织未能充分认清纪检委员在全面从严治党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仍然认为各级纪检机关和派驻机构才是专责监督力量,纪检委员只是兼职,觉得纪检委员管的都是小事,不重视、不配合,甚至觉得纪检委员“有就可以了”。基层党组织中还普遍存在纪检委员不设、空设、虚设的现象,纪检委员没有做到应设尽设,或是其他支部委员兼任,对纪检委员履职不重视,导致其在日常工作中作用发挥不大。从纪检委员自身看,也有部分纪检委员自身的履职意识不强,仅将当选纪检委员看作是一种政治待遇或荣誉,没有职责;有的自认是“编外人士”,履职时走形式、走过场;有的对履行职责有顾虑,担心监督多了会被“穿小鞋”,“被孤立”。
    (二)纪检委员自身的专业能力素质不高。
    基层党组织中的纪检委员并非专职纪检干部,实际工作中,绝大多数纪检委员都不同程度存在着“不会履职”的问题,不少纪检委员对纪检工作“任前没接触、任时没培训”,缺乏履职必备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不会开展工作。另一方面,有的党组织和纪检组织不重视对纪检委员的教育培训,对其实际工作缺少指导,纪检委员只能“自学成才”,这导致纪检委员对于纪检监察理论知识的学习不全面不系统不深入,业务水平难以提升,思想认识、理念思路和方法措施跟不上形势任务需要,仅能凭自身经验和理解开展工作,工作质效难以保证。
    (三)纪检委员履职的运行机制不健全。
    制度规范不健全。目前党内法规还未对纪检委员的职责任务、履职方式和工作保障等作出专门规定,虽有地方尝试性地探索了建立纪检委员的工作规定或管理办法,但大都较为笼统,缺乏实操性。教育管理不到位。一些纪检组织对纪检委员的信任不足,认为其是“门外汉”,并没有给其提供参与反腐倡廉和监督工作必要的载体和平台,开展业务培训不多,工作指导不够,致使纪检委员对纪检工作的一些重要形势任务要求不了解,职能发挥不到位。考核机制不健全。一些单位唯业绩论,忽视了对纪检工作的综合评价,对纪检委员履职缺少专项考核;上级纪检组织也没有明确的考核评价制度,并缺少必要的制约激励手段,导致纪检委员“干好干坏一个样”。
    三、进一步加强纪检委员履职的对策和建议
    (一)基层党组织提高认识,做到“重视支持”是前提
    基层党组织要切实重视起纪检委员的作用发挥,支持纪检委员履职。通过规范纪检委员配置,严把纪检委员质量关,选优配强纪检委员队伍;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赋予纪检委员工作权限,为纪检委员履职开辟渠道;并完善激励机制,将纪检委员履职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上级党组织要强化思想引领,将发挥纪检委员作用作为重要要求进行部署,纳入党建考核指标内容,指导督促下级党组织重视此项工作,并结合纪检工作实际,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二)纪检组织加强指导,做好“统筹管理”是关键
    纪检组织要加强对纪检委员的统筹管理,会同所在党组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纪检委员的选任条件、权利义务、履职方式、管理办法等,让纪检委员履职有规可依;加强对纪检委员的培训指导,将纪检委员的教育培训纳入纪检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采取集中培训、顶岗锻炼、参与专项工作等方式,提高纪检委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并通过建立联席会、定期沟通汇报机制等,加强对纪检委员日常工作的指导;对纪检委员从严监督,专门建立监督方案,督促纪检委员强化廉政和作风建设,并完善述职机制,对纪检委员履职加强考核。
    (三)纪检委员勇于担当,强化“自身建设”是基础
    纪检委员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做到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要加强日常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提升纪检工作能力,结合工作实际,探索适用于本行业的履职方式;要提高思想觉悟,摒弃“老好人”思想,敢于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党组织、上级纪检组织报告;要努力提升综合素质,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查找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思考解决或改进的方法,向所在党组织提出建议,通过扎实履行纪检委员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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