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机制,落实责任,推动反腐倡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xxx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从严治队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xxx队伍,根据xxx部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xx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新形势下xx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充分认识xx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的地位作用。在xx队伍建设中,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处于基础性、战略性地位。近年来,xx队伍认真贯彻落实部党委一系列决策部署,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为有效履行职责使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障。实践充分证明,加强xx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对于全面提升队伍战斗力和队伍正规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现代化公安xx铁军,圆满完成以xx监管、灭火救援为中心的xx安全保卫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二)充分认识xx队伍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当前,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深入推进,xx执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xx队伍履行职能任务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有的党风廉政建设抓而不实、责任虚化;有的执纪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队伍"三松"问题突出;xx执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大案要案时有发生,少数领导干部腐败案件造成很坏影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xx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前进不能停滞,只能积极作为不能被动应对。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下大力气解决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三)以更大的决心力度务求取得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各级xx队伍必须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要求,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坚持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努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根本好转。部xx局党委制定出台。各级党委要以抓手,从具体问题抓起,敢于较真碰硬,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让人民群众和基层干部群众看到新气象新成效。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队伍不想腐的保障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有效运行,违纪违法案件明显减少,人民群众和基层干部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聚焦聚力突出问题,从严从实正风反腐
(四)坚决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学习贯彻党章,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抓好铸魂育人战略工程,确保广大干部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上级决策指示打折扣、搞变通;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违背组织决定,跟组织讨价还价;决不允许违反组织程序,对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决不允许跑风漏气,泄露党内秘密;决不允许利用互联网、手机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和小道消息。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人和事从严查处,对集体违纪的首先追究党委书记、副书记的责任。
(五)坚决遏制xx执法腐败问题发生。深化xx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xx执法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办事程序、办理标准、办结时限,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严格执行网上执法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受理、法律文书送达等环节的监督,防止违法设置门槛、刁难勒卡等问题发生。加大阳光执法力度,推行xx行政许可结果和法律文书在互联网公开。聘请特邀廉政监督员,定期组织开门评警,落实xx执法人员述职述廉制度。
严格xx执法人员纪律约束。总队要定期开展xx执法案件交叉检查,着力发现和查处违规审批、"体外循环"、伪造法律文书等问题。支队要结合本地实际,适时开展指定xx工程、产品、服务问题专项整治。建立领导干部和xx执法人员近亲属从业档案。加强对xx执法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管理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交往不正常、行为不检点等问题。
从严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加大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问题整治力度,凡是违法增设xx行政许可前置条件,向基层摊派检测、培训等任务指标,在xx技术服务机构审批管理中乱设门槛、乱收费的,xx局纪委对总队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凡是xx部门违规经商办企业或拉赞助的,对单位主要领导一律免职。
(六)坚决纠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规范党委、领导和政治机关在选人用人中的权责,严肃纠治违反编制、政策、程序选人用人的行为。完善竞争性选拔机制,强化组织选人功能,注重工作实绩,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落实干部任用书面征求纪委意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结合总队、支队级领导班子考核开展选人用人满意度调查,对干部群众满意度较差的不得评为好班子。严肃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决不允许打招呼、递条子,干扰选人用人问题;决不允许任人唯亲、任人唯利;决不允许不同单位领导之间互换安插子女亲友,在选人用人中搞隐形腐败。对跑票拉票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买官卖官的,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已经提拔或到重要岗位任职的予以纠正;对带病推荐、带病提拔的,围绕提名、推荐、考察、决定等各个环节实行责任倒查。
(七)坚决堵塞经费物资管理漏洞。加强对工程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和经费使用的科学论证,严格落实工程建设、装备物资采购立项审批制度,开展经费使用绩效评价,防止铺张浪费。建立装备物资联署调拨机制。加大对经费物资管理情况的检查力度,总队、支队每年至少对下属单位开展1次检查,加强同级审计,着力发现和查处虚报冒领、公款私存、截留克扣挪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制定装备物资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强化需求论证、标书编制、合同签订、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开展空余房地产管理情况清查整顿,切实纠正擅自出租、越权审批、资产流失等问题。
(八)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反弹。建立领导干部改进作风示范机制,落实领导和机关干部当兵蹲连制度。严格控制和压缩会议、差旅、出国考察、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费用支出,及时公开三公经费,队伍内部公务接待一律不饮酒,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购买、赠送礼品。严格执行干部工作生活待遇规定,决不允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决不允许违规占房、用车、使用公勤人员,决不允许超标准建房、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用公款装修个人及家庭住房。对瞒报谎报、拒不腾退多占住房或违规多购政策性住房的,按照《严格党员领导干部纪律约束的若干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准利用过节、住院、婚丧嫁娶等时机收敛钱物,不准为配偶子女和近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查处,形成全面从严治警的机制和氛围
(九)大力提升干部群众拒腐防变能力。持续抓好理想信念、执法为民、党纪国法和纪律作风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切实打牢廉洁从警的思想基础。将廉政理论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xx院校课程设置和各级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加强日常提醒谈话教育,建设有xx特色的廉政文化,营造拒腐防变浓厚氛围。
(十)突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以大队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整顿,使各级领导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各级纪委、政治机关每年按不低于20%的比例开展抽查核实,对不如实报告的不予提拔或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建立上级党委或纪委约谈下一级党委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制度,坚持上级党委成员定期参加下一级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教育、早提醒。建立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机制,对不胜任、不称职、不廉洁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
(十一)切实加强制度刚性约束。对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的,给予从轻或免予处理。建立xx行业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对有行贿xx干部、充当职业掮客等不良行为的xx工程公司、xx技术服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将其纳入黑名单处理。
(十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制定出台军政主官职责分工有关规定,防止搞家长制、一言堂。完善议事决策机制,推行支队级以上党委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票决制、军政主官末位表态发言制、军政主官不直接分管后勤工作等制度。
强化群众监督。对选人用人的政策规定、选拔程序,经费使用的金额标准、开支明细,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预算执行,物资装备采购的操作流程、合同履行等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对干部调动、士官选取、入党考学、评功评奖、住房分配等事务,做到指标、条件、程序、结果公开。规范各级办事公开程序,通过建立公告栏、设置公示网页等形式,做到日常性事务定期公开、阶段性事务适时公开、临时性事务及时公开。
强化审计监督。加大对工程建设、装备物资采购的专项审计力度,实行重大建设项目审计派驻监督。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坚持先审后离、先审后用,防止带病提拔。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为"一般"或"差"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或列入后备干部。
(十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破除"影响政绩论",对各级敢抓敢管、主动查处的腐败案件,在领导班子考核时不作为扣分项目,推动形成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工作导向。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认真受理反映干部群众在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防止违纪变成违法。突出查办违反禁令的问题,查办领导干部违纪案件,查办xx执法、选人用人、经费管理使用、物资装备采购等重点领域案件。
四、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十四)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各级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经常听取纪委工作汇报,支持依纪依法办案,帮助排除干扰阻力,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坚持领导抓、抓领导,带头尽责、以身作则,一级为一级作出表率。建立健全"两个责任"任务分解、履责报告、检查考评机制,每年组织党委、纪委班子成员进行述责述廉,对工作突出的班子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十五)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主责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综合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实现执纪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追究所在单位党委、纪委有关领导责任。各级纪委每年底向上一级纪委报告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加大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在各级纪委公安网站、网页上设立专栏,按规定通报曝光违纪案件、公示有关重大事项,发挥教育、警示和监督作用。
(十六)加强纪检监督干队伍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把纪检监督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平台,选配优秀干部从事纪检、保卫、督察、审计工作,并保持队伍相对稳定。着力建强xx级纪委,统筹使用两级纪检监督力量,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加强纪检监督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督工作的坚决调离,有违纪行为的严肃查处。广大纪检监督干部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敢于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树立忠诚可靠、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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