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改善方案样例(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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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改善方案【第一篇】
中国经济在过去几十年中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其中一项重要的原因是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改善营商环境。作为一个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士,我不仅亲身感受到了这一变化,也对中国政府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印象深刻。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这个过程中得到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发现政府的法规体系日益完善。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创新和促进商业发展的法规和政策,这不仅为企业提供了更好的经营环境,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信心。以前,由于政府的管制过多,我们很难预测政策的变化,也很难找到可靠的法律依据来保护自己的权益。然而,现在,政府在制定和实施法规方面更为透明和规范,这让我们能够更好地规划和管理自己的业务。
其次,政府积极推动信息技术的应用。在过去,我们在与政府机构打交道时,常常会遇到繁琐的手续和文书工作,这不仅耗费时间,也增加了成本。然而现在,政府已经推行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模式,利用信息技术来提高行政效率,让企业和个人能够更便捷地办理各种事务。这不仅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此外,政府也加大了对市场经济的调控力度。以前,由于市场监管不力,存在大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这对于诚实守信的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然而现在,政府加大了对市场的监督和调控力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惩罚。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激发了企业的创新活力。
最后,政府还着力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政府部门成立了专门的企业服务机构,帮助企业解决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问题。无论是法律咨询、市场推广还是资金支持,政府都提供了及时和有效的服务。这不仅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也充分体现了政府的“服务企业、为企业办实事”的宗旨。
总而言之,改善营商环境是中国政府持续努力的结果。我对中国政府在这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印象深刻,也从中获益匪浅。越来越完善的法规体系、信息技术的应用、市场监管的强化以及政府对企业的服务,都为企业提供了更好的经营环境和发展机遇。作为一个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士,我将继续发挥自己的作用,为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营商环境改善方案【第二篇】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20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通过是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有利的保障和支撑。近年来,我院始终牢牢把握市委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进一步找准法院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发力点,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和促进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近年来,我院在受理的各类案件数量持续攀升的情况下,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管理监督,保障案件质效提升。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是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好刑事审判的惩戒、威慑、预防功能,有效打击违法犯罪,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各类犯罪,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护青山绿水。在“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一案三查”等工作上持续发力,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确保专项斗争全面、彻底、到位。
二是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个案处理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依法审理投资消费、金融借贷等领域案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做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有效维护了我市经济稳定发展。
三是妥善审理破产案件。依法保障服务国家调结构、去产能政策的实施,坚持党委领导、府院联动,积极配合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安排,指定专门的审判团队负责审理涉房地产领域破产案件,依法妥善审理破产案件,通过破产重整盘活企业,最大化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以法治化手段巩固和保障“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深入推进。
四是加强司法规范引导,服务和促进营商环境发展。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推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取得新突破。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及工、青、妇等部门的对接工作,整合力量,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建立多元化解纷机制,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在权益保障、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方面引导和树立城乡平等的社会观念,为加快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和推进欠发达乡村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我院派出法庭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和为民、便民、利民的司法工作原则,大力推进巡回审理工作,妥善审理涉微小企业的各类纠纷,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六是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人大、政协联络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政协开展各项专题调研,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参加“阳光司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增进代表、委员及广大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以及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搭建司法公开新平台。近年来,积极探索电子送达方式,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取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积极采用电子邮件、微信、短信等电子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相关诉讼文书,工作成效明显。同时在上级法院统一部署下开通了微信立案,当事人可以在微信上通过小程序“云南微法院”申请网上立案、递交诉状,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
七是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法治化营商氛围。依托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解读党和国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个案解读、庭审直播、法官论坛、专题讲座、公众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开展民商事法律法规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依法经营、依法治企浓厚氛围。
需要看到的是,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我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近年来,我院受理案件逐年增长,造成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是社会转型期大量复杂纠纷以案件形式涌入法院,案件办理难度明显增大。个别干警的司法理念、司法作风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还有差距,法官的司法能力水平与审判工作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法官的司法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审判运行监督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今天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中的不足,着力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支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发展,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营商环境改善方案【第三篇】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实现农民安居乐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要求,也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热切期待。根据市、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意见。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总体要求,根据各村实际,科学确定不同地方的具体目标、重点、方法和标准。充分发挥各村自主性和创造性,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
2、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阶段性规律,立足现有条件和财力可能,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项目,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防止大拆大建。
3、城乡统筹、突出特色。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弘扬传统文化,突出农村特色和田园风貌。
民决策监督权力,避免强迫命令,防止大包大揽。
二、目标任务。
从20xx年开始,全镇所有村庄进行一次积存垃圾清除活动,在此基础上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完善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美化村庄面貌,每年建设一批达标村和示范村。到20xx年,全镇行政村90%以上达到环境净化的镇级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标准,50%以上达到环境净化、道路硬化、村庄美化的镇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标准,全镇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
三、实施步骤。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全面整治阶段、重点提升阶段和巩固完善阶段。
(一)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5月—20xx年12月)围绕“三无一规范一眼净”目标,全镇所有农村普遍开展清理垃圾、杂物以及其他有碍观瞻物的活动,力争年底前完成任务。“三无一规范一眼净”指的是村庄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日常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道路两侧沿线视线范围内环境干净。
(二)重点提升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
从20xx年1月起,在全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和示范村创建工作(具体标准见附件)。一是全力保障基本生活条件。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二是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的科学分离,引导养殖业规模化发展。推动农村家庭改厕,全面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任务。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节约集约使用土地,统筹利用闲置土地、现有房屋及设施等,改造、建设村庄公共活动场所。三是稳步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加强对村域的规划管理,保持村庄整体风貌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开展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和村庄绿化美化。
(1)20xx年工作要求:镇选择一批行政村建立垃圾清运、卫生维护的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开展达标村创建活动;其它没有建立长效机制的行政村,村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环境整治成果。
(2)20xx年工作要求:各行政村(街)选择一批建立长效机制的村民组开展达标组创建活动,或同步开展达标村和示范村创建活动;其他行政村年底前都要建立起长效机制。
(3)20xx年—20xx年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达标村和示。
范村创建活动,全镇行政村80%以上建成达标村,40%以上建成示范村。
(三)巩固完善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
1、20xx年工作要求:继续开展达标村和示范村创建活动,争取全镇行政村90%以上建成达标村,50%以上建成示范村。
2、20xx年工作要求:结合各村实际建设一批美丽示范点。
四、工作机制。
(一)科学规划。
编制和完善镇域村镇体系规划,根据镇、村人口变化等情况,科学论证,明确重点;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与建设标准,明确不同区位、不同类型村庄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和时序。提高村庄规划可实施性。村庄规划要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求,体现乡村特色。规划编制要深入实地调查,坚持问题导向,保障农民参与,并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的衔接,防止强行拆并村庄。
(二)分类指导。
板路、碎石路,建设方便易行的安全道路。对于交通干线两边和旅游景区周边村庄,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率先打造成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
(三)循序渐进。
紧密结合各地情况,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分期分类提出整治办法和工作要求,有序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避免搞大拆大建、不顾经济条件盲目花钱,避免搞形式主义、干劳民伤财之事。按照全面整治、重点提升、巩固完善三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制订好工作方案,谋划好工作步骤,扎扎实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四)创新投入方式。
激励引导作用,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通过民办公助方式,逐步建立“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财政奖补、部门投入整合、集体经济补充”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改善人居环境工作。
(五)创新管护长效机制。
按照逐步实现城乡管理一体化发展要求,加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维护管理,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镇政府对已经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鼓励采取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等方法,抓好村庄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治理、沼气、卫生保洁等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维护工作。通过市场机制培育专业化的运营管理维护队伍,提高运营管理维护人员素质。
五、保障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社会上下广泛关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形成政府主持引导、群众自主建设和社会积极支持的工作局面。积极宣传卫生健康知识,引导农民改变乡村生活陋习,培育健康生活新方式。组织开展必要的卫生户、星级文明户等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农村精神文明新风尚。
2、发挥党组织作用。
各级党组织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愿望,做好动员和发动群众工作,带领群众积极投身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在具体工作安排部署上,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发挥农民的智慧和创造力,努力用简便的办法、较低的成本,取得农民满意的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3、强化督导考核。
镇党委、政府要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加大督查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镇政府要组织财政所、国土所、镇村建中心、镇农业服业中心等单位采取督查、暗访等办法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环境整治村、达标村和示范村进行检查,研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统计和评价机制,制定考核办法,依据目标完成情况和整治效果,每年奖励一批改善人居环境工作先进村,并对推进工作进度快、成效好的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度慢的乡村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
营商环境改善方案【第四篇】
按照云南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议和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以建设人文魅力核心区为目标,以城乡规划为引领,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以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为工作重点,全力推进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品质,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为建设“美丽春城、宜居昆明”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
按照干净、整洁、靓丽、优美的要求,全面开展城市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从老旧小区街道、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容貌秩序入手,着力打造美丽五华、美丽乡村、美丽家园。20xx年,全面动员、全民行动,全面启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2020年巩固整治成果,形成稳定的长效管理机制,城乡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城乡人居环境、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得到根本改观,城乡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城乡居民文明卫生素质明显提升。
——突出重点,全面覆盖。针对脏、乱、差、堵等突出问题,按照“美化、绿化、亮化、净化”要求,突出重点,实施综合整治;加强薄弱环节,消除管理盲区,真正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全民动员,社会共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及各方面积极性,广泛动员辖区机关、企业、部队、学校、经营户等主动参与,切实发挥城市居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形成政府主导、人人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格局。
——健全机制,长效保持。坚持集中攻坚与长效保持相结合,既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又积极探索城乡清洁工作市场化、公司化、专业化的路径和办法,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长效保持、永久保洁。
(一)成立华山街道办事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营商环境改善方案【第五篇】
近两年来,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坚持不懈改善营商环境,在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发展电子政务、监督权力运行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我区以服务便企利民为导向的政务环境已见雏形,政务服务环境有所改善,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全面动员部署,完善营商环境制度和工作措施。区人民政府召开了xx年全体会议暨廉政工作会议,对全区作风建设,特别是优化为民服务与营商“两个环境”有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全区作风建设年活动重点任务的工作安排》等一系列文件,对我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强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任务,以确保“两个环境”建设取得实效。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制定了《改进工作优化“两个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针对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的17个部门,26个窗口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窗口部门违反工作纪律的个人进行通报公示,并与进驻部门审批科长签订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承诺书》,通过制度约束,营造“两个环境”良好氛围。对16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3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流程、要件、时限的再梳理,同时编制了《办事指南》和《制度汇编》手册,进一步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逐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横向并联审批和纵向联动审批服务机制,充分利用“xx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管理平台”,同时建设微信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全面推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三是出台优惠政策,全面推动项目签约落地。制定出台了《xx区投资促进优惠政策》、《xx区项目招商落地引荐人奖励办法》,进一步完善了《xx区招商工作、争取资金、扶持服务企业培植税源收入任务考核办法》,确保优质项目在xx区引得进、落得下、发展好。
与企业主动联系,收集审批过程中需要市直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邀请市政务服务中心有关领导召开项目审批推进会,进行审批科长“面对面、一对一”答疑解惑。全力加快铝业园区项目审批异地受理点建设,目前大厅建设、管理制度、事项汇编等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拟于近期有关部门入驻铝业园区大厅。
(一)重视程度不够。从办事企业和群众的需求看,我区营商环境建设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做,区人民政府在重视程度、政策帮助、资金支持等方面做的还不到位,例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奖励的落实及时性不强,人社、教育、科技、房管等部门在营商软环境工作上还需发力。
(二)政务服务政策宣传不到位。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及时对当前有关营商建设相关的政策进行分析研究,也没有对国家及地区的优惠政策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在企业手续办理、项目引进落地、要素保障协调方面都存在服务不到位、政策不明确的问题。例如对我区的百年老店,自治区、市级的名优产品,非遗项目内容,商务、文化等部门没有在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积极广泛宣传,以提高我区传统优秀品牌在全市、自治区乃至全国的知名度。
(三)政务服务质量不高。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与企业的协调沟通方面做的还不够,企业在审批、建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帮助解决,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服务理念及态度还需提高。企业项目落地、产业升级、新旧动能转换方面所需要的基础配套设施,例如水、电、气等基础保障方面,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细化的不具体、解决的力度不强,服务的方式、水平、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增强,高效、便捷的政务办理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
(四)简政放权的程度不高。有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权限下放的不配套、不同步,各种审批“要件”、程序和环节仍显繁多,例如规划和国土等部门,每次企业审批不止跑一两趟,造成企业上下奔波。同时,审批和监管流程界限不明,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造成审批困难,影响了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五)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力度不强。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工作进展不平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进展缓慢,虽然建立了网上和app政务服务平台,但是功能不健全,只能查询办理程序,政务审批系统使用率低,没有真正实现网上审批。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区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安排。区人民政府要从我区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营商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和分析营商环境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和制定科学、合理的计划,从清明的政治环境、有序的市场环境、良好的社会环境、大气的文化环境等方面,全方位的进行科学规划。要学习和借鉴一些经济发达城市的经验,加大我区营商环境建设力度,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理顺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对我区营商环境有关的政策、制度、流程,进行全面的梳理,适应当前发展的形势要进行完善,不适应新形势的应予以修改或者废除。要在政策宣传方面加大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进行全方面的宣传,让企业和群众深入了解国家及地方的优惠政策、服务政策、审批政策等内容,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各职能部门间要充分发挥好各自的作用,加强沟通,推进信息、数据对接,形成工作合力,为企业的'引进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三)提高服务水平,强化保障能力。区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深入研究分析我区企业的现状,在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要抓住招商引资新项目与现有企业的需求重点,转变服务理念和态度,积极想办法解决我区企业发展遇到的瓶颈,通过定期协调上级部门,进行现场办公等措施,有针性地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推进引进项目的快速落地和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要努力搭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对接的平台,帮助企业第一时间获取科技信息,引导企业引进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和优秀人才,在科技成果与经济发展有效融合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不断推动企业成功转型升级,向高质量发展迈进。要加大城市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投入,特别是要解决好铝业园区水、电、气、道路等基础配套设施,健全完善商业综合体、职工公寓、文化体育、学校、医院、交通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提升营商公共服务能力,帮助企业及职工解决后顾之忧,让企业安心落户,让人才踏实创业。要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多样化需求,积极协调银行机构与税务部门,让企业纳税信用、纳税贡献转化为有价值的融资条件,获得银行资金的支持,为企业的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四)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管理制度。区人民政府要以简化办事流程目标为牵引,建立完善的行政审批动态评估、管理和调整机制,用有力的“放”和有效的“管”,进一步提高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对拟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拓宽简政放权程度,特别是国土和规划等重要审批环节,要明确审批和监管的界限,要确定先审批后监管的流程制度,主要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难题,杜绝“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现象的发生,在监管中严格强化管理措施,把事前监管的重点转移到事中和事后监管,通过制度的优化,服务的跟进,在推动企业引进来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要加强对涉企工作人员的培训监督,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质量、树立大局服务理念,让企业办事便捷,让企业家办事顺心。
(五)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服务综合效能。区人民政府要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大厅等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部门及职能进行认真梳理,确保把一般性审批事项在窗口直接办结,逐步实现入驻数量最多、办理事项最全、办理效率最高、办理质量最好的服务大厅,真正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要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需求,推进网上大厅业务事项延伸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电子化和网络化发展,对企业注册登记、资质认定、商标专利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积极推行网上办理,最大程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进一步优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整合配套功能,让平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逐步形成以行政服务中心为主体,网上办理为载体,两者互相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要积极争取与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对接,打通政府部门内部之间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各业务系统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最大程度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营商环境改善方案【第六篇】
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为核心的村容整洁成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之一。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营商环境改善方案样例(汇总8篇)”,一起来看看吧!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平原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党委、政府从20xx年开始在全乡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力争到20xx年底,使我乡农村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为农民群众建设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家园,让农民群众过上文明、舒适、便捷的美好生活。
一、指导思想和意义。
当前,全乡农村普遍存在危、脏、乱、差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民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广大农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改善生存生活环境愿望十分迫切,为此,在全乡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非常必要和重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要以建设美丽乡村为导向,以保障农村住房安全、农村人口饮用水安全和净化乡村环境、硬化农村道路、美化村庄面貌“两保三化”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整治工作,通过持续不断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目标任务。
从20xx年开始,全乡所有村庄进行一次垃圾清除活动,在此基础上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完善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美化村庄面貌,每年建设一批达标村和示范村。
化、村庄美化的省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标准,农民普遍住安全房、喝干净水,大部分村庄干净整洁、道路畅通、生活便捷,建成一批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美丽乡村试点。已启动新型农村社区和移民安置村要率先示范,全部按照市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标准建设。
三、基本要求。
(一)保障农民住房安全。
建立农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改造步伐,尽快解决农民住房存在的破损、漏雨等安全隐患,让农民住上放心房。建立并落实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和施工管理,落实农房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引导农民提升农房节能性能和居住功能。
(二)净化乡村环境。
组织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实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目标,即村内及周边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日常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有序,主次干道两侧环境干净。各村垃圾统一规划若干个垃圾堆放点,普遍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不远的村庄,可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处理”方式处置;交通不便或转运距离较远的村庄,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或就近分散处置。加强农村家庭宅院、村庄公共空间整治,清理乱堆乱放,拆除违章建筑,规范农业生产废弃物和秸秆回收利用,做好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
(三)硬化农村道路。
加快推进农村公路“乡村畅通”工程,完善农村公路村村通、连村道路建设,由示范区发展改革环保局拿出规划,逐年实施,纳入目标责任,年久失修损坏严重的要重新整修,原来标准低的要进行规范,需要新修的要适时修建;做好村内主次街道硬化,有条件的村庄实现通组通户道路硬化,可以建水泥路,也可以就地取材建石板路和砖渣路等。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建立健全乡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到20xx年底,所有行政村通等级公路、通班车,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干支连网、安全便捷的农村公路和公共交通网络。
(四)美化村庄面貌。
在搞好环境整治基础上,积极开展村庄绿化美化,提升村庄整体形象。新型农村社区要本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高品位、高标准布置绿化,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体现生态美、主体美、多样性,发挥好示范作用。其他村庄要量力而行,以房边、村边绿化为重点,开展街道、庭院绿化,有条件的村打造绿化景观街道。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供电的路灯,合理安装线杆、路灯等亮化设施,实现村内主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夜晚有照明。加强农房、院落等传统风貌的整治,实现村庄整体风貌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五)提升精神文明。
里守望”志愿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高家庭生活品质,从人居环境延伸到精神文明,全面改善农村面貌。
四、实施步骤。
祝楼乡计划在20xx年底打造省级人居环境示范村3个,打造省级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10个。具体步骤如下:
1、20xx年打造省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1个:大胡庄;打造省级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2个:口里、蒙城。
2、20xx年打造省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1个:新阳村;打造省级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3个宋楼、西圈、祝楼。
3、20xx年打造省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1个:东圈;打造省级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2个:夹堤、王录。
4、20xx年打造省级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3个:卞庄、西胡庄,北胡庄。
五、保障措施。
(一)认真组织。
各村要成立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在具体工作安排部署上,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发挥农民的智慧和创造力,努力用简便的办法、较低的成本,取得农民满意的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村要采取广播、标语、宣传车、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
泛宣传,营造社会上下广泛关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形成政府主持引导、群众自主建设和社会积极支持的工作局面。积极宣传卫生健康知识,引导农民改变乡村生活陋习,培育健康生活新方式。组织开展必要的卫生户、星级文明户等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农村精神文明新风尚。
(三)发挥党组织作用。
各村党支部要按照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愿望,做好动员和发动群众工作,带领群众积极投身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四)强化督导考核。
乡党委、政府要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制定考核办法,加大督查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乡新农办要采取督查、暗访等办法,对各村进行检查,同时建立观摩评比机制,依据目标完成情况和整治效果,对推进工作进度快、成效好的村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进度慢的通报批评。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实现农民安居乐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要求,也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热切期待。根据市、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意见。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总体要求,根据各村实际,科学确定不同地方的具体目标、重点、方法和标准。充分发挥各村自主性和创造性,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
2、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阶段性规律,立足现有条件和财力可能,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项目,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防止大拆大建。
3、城乡统筹、突出特色。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弘扬传统文化,突出农村特色和田园风貌。
民决策监督权力,避免强迫命令,防止大包大揽。
二、目标任务。
从20xx年开始,全镇所有村庄进行一次积存垃圾清除活动,在此基础上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完善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美化村庄面貌,每年建设一批达标村和示范村。到20xx年,全镇行政村90%以上达到环境净化的镇级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标准,50%以上达到环境净化、道路硬化、村庄美化的镇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标准,全镇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
三、实施步骤。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全面整治阶段、重点提升阶段和巩固完善阶段。
(一)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5月—20xx年12月)围绕“三无一规范一眼净”目标,全镇所有农村普遍开展清理垃圾、杂物以及其他有碍观瞻物的活动,力争年底前完成任务。“三无一规范一眼净”指的是村庄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日常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道路两侧沿线视线范围内环境干净。
(二)重点提升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
从20xx年1月起,在全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和示范村创建工作(具体标准见附件)。一是全力保障基本生活条件。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二是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的科学分离,引导养殖业规模化发展。推动农村家庭改厕,全面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任务。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节约集约使用土地,统筹利用闲置土地、现有房屋及设施等,改造、建设村庄公共活动场所。三是稳步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加强对村域的规划管理,保持村庄整体风貌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开展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和村庄绿化美化。
(1)20xx年工作要求:镇选择一批行政村建立垃圾清运、卫生维护的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开展达标村创建活动;其它没有建立长效机制的行政村,村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环境整治成果。
(2)20xx年工作要求:各行政村(街)选择一批建立长效机制的村民组开展达标组创建活动,或同步开展达标村和示范村创建活动;其他行政村年底前都要建立起长效机制。
(3)20xx年—20xx年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达标村和示。
范村创建活动,全镇行政村80%以上建成达标村,40%以上建成示范村。
(三)巩固完善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
1、20xx年工作要求:继续开展达标村和示范村创建活动,争取全镇行政村90%以上建成达标村,50%以上建成示范村。
2、20xx年工作要求:结合各村实际建设一批美丽示范点。
四、工作机制。
(一)科学规划。
编制和完善镇域村镇体系规划,根据镇、村人口变化等情况,科学论证,明确重点;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与建设标准,明确不同区位、不同类型村庄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和时序。提高村庄规划可实施性。村庄规划要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求,体现乡村特色。规划编制要深入实地调查,坚持问题导向,保障农民参与,并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的衔接,防止强行拆并村庄。
(二)分类指导。
板路、碎石路,建设方便易行的安全道路。对于交通干线两边和旅游景区周边村庄,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率先打造成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
(三)循序渐进。
紧密结合各地情况,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分期分类提出整治办法和工作要求,有序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避免搞大拆大建、不顾经济条件盲目花钱,避免搞形式主义、干劳民伤财之事。按照全面整治、重点提升、巩固完善三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制订好。
工作方案。
谋划好工作步骤扎扎实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四)创新投入方式。
激励引导作用,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通过民办公助方式,逐步建立“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财政奖补、部门投入整合、集体经济补充”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改善人居环境工作。
(五)创新管护长效机制。
按照逐步实现城乡管理一体化发展要求,加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维护管理,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镇政府对已经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鼓励采取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等方法,抓好村庄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治理、沼气、卫生保洁等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维护工作。通过市场机制培育专业化的运营管理维护队伍,提高运营管理维护人员素质。
五、保障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社会上下广泛关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形成政府主持引导、群众自主建设和社会积极支持的工作局面。积极宣传卫生健康知识,引导农民改变乡村生活陋习,培育健康生活新方式。组织开展必要的卫生户、星级文明户等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农村精神文明新风尚。
2、发挥党组织作用。
各级党组织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愿望,做好动员和发动群众工作,带领群众积极投身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在具体工作安排部署上,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发挥农民的智慧和创造力,努力用简便的办法、较低的成本,取得农民满意的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3、强化督导考核。
镇党委、政府要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加大督查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镇政府要组织财政所、国土所、镇村建中心、镇农业服业中心等单位采取督查、暗访等办法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环境整治村、达标村和示范村进行检查,研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统计和评价机制,制定考核办法,依据目标完成情况和整治效果,每年奖励一批改善人居环境工作先进村,并对推进工作进度快、成效好的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度慢的乡村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我办领导班子召开了专题会议,经研究制定了切合我办实际情况的工作实施方案和。
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此次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以让投资者安心、放心、称心、满意为标准,以提供最优良的秩序,最有值得服务为目标,创建“重法制、讲信誉、高效率、忧服务”的发展环境,为建设、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的原则为: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二、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1、畅通政令渠道。坚决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顾全大局,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行其是等政令不畅问题。
2、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纪律,提高工作质量。彻底改善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服务不优等问题。
3、规范执法行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有法不依、违法必究。杜绝越权执法、滥用权力、野蛮执法的等问题。
4、遏制违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按章办事,按标准收费,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问题。
5、加强诚信建设。工作中讲信用,认真履行。
合同。
践行承诺言行一致杜绝坑商骗商损毁投资形象等问题。
6、强化检查监督。一把手亲自挂帅,健全软环境建设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在查处问题和责任追究上从严从重。
7、继续深化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的程序,并利用南关区人防信息网络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和服务承诺的信用度。
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的目标:经过共同努力,大力倡导和发扬“马上办、主动办、上门办、透明办”的“四办”作风,营造加快发展的人文环境,勤政为民的服务环境,科学稳定的政策环境,规范有序的法制环境,权责清晰的责任环境。使软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使机关作风有明显改善,使外来客商对投资环境的评价有明显改观,使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软环境的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三、方法步骤。
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主要分以下3个阶段完成。
1、准备阶段(4月下旬)。
神,搞好宣传动员,转变思想观念,切实加强加快发展的危机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同时根据部署,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精心做好准备工作,认真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2、集中整治阶段(4月末至9月末)。
对照此次工作重点,认真组织落实,拿出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果。
3、检查整改阶段(10月初至11月底)。
结合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查摆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制定整改措施。
四、组织领导。
为了使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全部副主任参加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日常工作。
营商环境改善方案【第七篇】
省局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省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部署,围绕国家对东北地区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结合省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吉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为导向,以对标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为抓手,以政务服务优化和数字化建设为突破,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衡量标准,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全面补强短板弱项,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开展集中攻坚活动,在全省重塑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新环境。到2019年底,推动省局营商环境短板和弱项得到明显改善,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部分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到2020年底,以企业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迈入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政策最好、审批最少、手续最简、成本最低、服务最优、办事最畅、效率最高的省份行列。
二、主要任务。
1.改革创新市场监管。(1)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通过整合归并执法队伍,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违法违规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监管全覆盖、监管的“监管”及早发现风险隐患,加强对监管的“监管”,用公正监管管出水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3)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吉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实现部门监管系统全联通,监管全覆盖,实现数据归集共享,形成全省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与国家“网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联通。有序推进风险预警、投诉举报、评估评价等应用平台建设。(4)坚持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促进新动能健康成长。(法规处牵头,行政审批办、科技处配合。)。
2.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在现有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30%,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综合和规划财务处牵头,药品注册管理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行政审批办配合)。
3.健全营商环境制度体系。(1)彻底清理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限制竞争和有碍公平竞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影响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各地区、各部门出台优惠政策要以普惠性政策为主。(3)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推进规范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立法,研究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建设,为重塑营商新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法规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4.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1)实施行政检查应当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省局法规处审核,并向社会公开。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行政检查计划的,由审核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部门牵头实施联合检查。(2)深入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坚决治理交叉执法、重复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决不允许任性执法。(法规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全方位对标国内先行标准,围绕服务企业生长全生命周期,重塑便利化的营商新环境。
5.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1)推进最彻底的“放管服”改革,该取消的审批取消,能简化的证明简化,能压缩的环节压缩,确保权力放到离群众和企业办事最近的地方。拿出简政放权新目录、新清单、新举措,各部门要面对面、一对一梳理可放的权力,研究监管办法和服务规范。(2)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抓紧梳理审核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上下一致、层层打通,全面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和兜底条款,实现“权责清单之外无审批、政务事项库之外无政务”。(3)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审批服务向一线充分授权,对部门内部交叉审核、多次审定、层层签批盖章等繁文缛节,一律压缩减少,积极推进“容缺受理”,把优秀人才放在审批环节,强化专业培训,提升服务水平。(行政审批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6.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1)统筹推进监管一体化政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智慧药监”建设,实现“两品一械”监管数据归集,推动监管信息化水平再上新台阶。(2)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外,应上尽上,保质保量,经得起群众检验,实现便民、惠企、优政。(3)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逐步扩大信用主体评价监管覆盖面,探索对“两品一械”市场主体及主要负责人监管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融合,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行联合惩戒。(科技处、督查指导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全方位打造宜居、宜业的人文环境,围绕修复提升投资信心,重塑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7.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1)建立政商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正常交往。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进基层调研等形式,进一步贴近服务企业。(2)配合实施好“万名机关干部助力万户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综合和规划财务处、药品生产监管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8.正向激发干事创业热情。(1)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细化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2)依据《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对诬告陷害行为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及时调查处置故意捏造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犯罪事实,向纪检监察机关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到纪律法律追究、毁坏人格名誉、影响提拔任用等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3)强化政治引领,鼓励企业通过正常渠道反应情况,积极参与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家的政治认同感和归属感。(4)加大对各类所有制财产刑事保护力度,正确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人事处、机关纪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组织实施。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省局要发挥好职能作用,统筹协调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任务推进落实、效果考核评价等工作。各部门都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二)强化督查问效。进一步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的明察暗访,加大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的调查力度,确保各部门承担的各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实到位。
(三)抓好宣传解读。进一步加强对已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通过省局门户网站、移动终端和社交平台等渠道载体,向市场主体精准推送各类产业发展、企业扶持的优惠政策信息,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可及性。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营商环境改善方案【第八篇】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的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推进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东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东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东安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服务督查组、企业服务管理督查组、执法规范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附件)。
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