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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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第一篇】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也是清廉浙江建设的全面推进之年。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县纪委第十四届六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教育监管,强化制度约束,强化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动中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传导压实责任
强化理论武装,确保行动自觉。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长期的工作任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招商专业知识培训,着力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精通招商工作的干部队伍。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中心党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落实好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既要管好业务,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分担责任,将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构建责任体系,夯实压力传导。制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明确专人督办责任清单的落实情况,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以强有力的督责查责问责,推进工作落实。
二、深化纪律教育,培育廉政文化
学习党纪党规,筑牢思想防线。通过党课、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廉政法规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反腐倡廉专题讲座等,增强学习活动的感染力、冲击力,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加强提醒警示,做到警钟长鸣。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下发提醒函、明察暗访、发送廉洁短信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醒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明纪律,敲警钟,划红线。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重点案例点名通报,达到处理一人一事、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
培育廉洁文化,构建清廉阵地。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营造崇尚清廉的文化氛围。建设廉洁文化阵地,发挥道德讲堂、廉文化课堂、公开栏等载体的教育功能,宣传身边的正面典型,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
三、强化专项整治,优良党风行风
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中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各项制度,示范带动,发挥“头雁效应”。全体干部职工要讲纪律,讲规矩,严明工作纪律,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担当;二是要立足岗位职责,按章办事,加强沟通协调,多思考,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突出重点加强治理。结合机构改革,重新梳理岗位风险点,强化财务管理、物品采购、奖励发放等专项检查。持续开展党员干部参与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专项治理。对违规吃请、违规消费、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完善干部任用管理。坚持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查、讨论决定、任职等各环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实绩、重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干部廉洁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对廉洁上有问题的坚决不用。抓“关键少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制度。
四、健全制度机制,抓好风险防控
完善内控机制。不断完善中心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认真梳理“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内容列入中心党组集体决策范围。要根据机构改革职能、管理对象的变化,深入查找全体党员干部潜存的岗位廉政风险点,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健全风险防控制度,深化源头治理。
优化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聘请党风监督员,合力推进外部监督。落实廉情分析对接会制度,抓好预警防范。
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对制度的制订和实施进行跟踪和调研。加强对各类风险防范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积极做好风险教育、风险核查、风险处置、责任追究等工作。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以问题为导向,推进项目化、清单化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五、严格问责追责,净化政治生态
有效落实好日常监督。中心党组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履职能力,广泛听取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加强问责、加强整改,防微杜渐。对存在执行制度和重大决策不力、纪律建设责任缺失等问题的,真抓真管,严抓严管,确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覆盖。
切实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继续把实践“第一种形态”作为常态化手段运用,综合运用好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等手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落实好廉政谈话制度,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同志,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持续强化追责问责力度。严格执行问责条例,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协调推动中心党组主体责任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的有机联动,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执纪问责。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到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高度,营造招商引资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021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第二篇】
为全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党内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采取五大举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队伍规范化建设,有力推动分局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对基层所队开展巡检
为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使“两个责任”在基层取得实效,不断强化基层民警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基层派出所的凝聚力、战斗力,按照分局党委的安排部署,从2018年7月开始,分局成立2个巡检工作组,由分局党委委员任组长,抽调纪检、政治处民警,分期分批对分局所有派出所和业务单位开展巡检工作。通过召开进场会,通报巡检相关工作,采取走访辖区内小区院落和公司企业、查阅资料台账、开展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全面掌握被检单位情况。在巡检工作中,为确保巡检工作的严肃性和良好效果,工作组详细研究巡检的程序、内容、方式方法、进度,明确相关纪律,使派出所的巡检工作进展顺利。通过巡检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整改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党内监督,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两个责任”在基层真正落地生根。
强化队伍建设,建立立体监督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群众举报投诉三色预警机制(试行)。对触发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的单位下发预警通知书,切实提高民警、辅警服务群众的能力。二是出台高新公安分局现场督察69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分局警务督察中发现问题的考核问责机制,从源头上追溯监督管理责任,切实强化队伍管理。三是制定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和数字身份证书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检查各单位数字身份证书、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情况,进一步规范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工作,监督考核民警执勤执法工作情况,维护民警和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四是制定分局民警、辅警八小时以外管理制度(试行)。动态掌握民警辅警思想状况,确保对队伍苗头性问题进行提前捕捉、提前介入。五是制定分局派出所每日值班细则30条。进一步加强派出所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派出所值班接待、接处警工作水平,明确派出所值班领导及民警职责,规范派出所民警值班的工作程序。六是制定谈话谈心制度(试行)。通过各级领导之间、各级领导与民警(辅警)等之间的交流、沟通,全面深入地掌握谈话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充分发挥谈话谈心在发现和解决问题、凝聚警心、构建和谐警营中的重要作用,提高队伍管理的精细化水平。随着立体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建立,2018年以来共发现各类问题35个,并得到及时整改,下发《预警通知书》等11份,开展各类谈心谈话580人次,有效地净化整肃了队伍,杜绝了违法违纪案(事)件发生。
创新科技引领,研发使用智能管理柜
为强化公安数字证书源头管理,从严格落实各项数字证书管理规定入手,与企业联合研发推出了“公安数字证书网络审批智能管理柜”,从而降低了数字证书违规操作、随意保管、违反审批程序的概率。智能管理柜全面投入使用后,发挥了三方面明显作用:一是严格公安部、省厅、市局关于数字证书集中保管、严格审批、精准使用的明确要求,以智能管理柜为载体,杜绝分散式管理的现象,确保数字证书的安全。二是网络审批,层级管理,责任到人,溯源便捷,能通过后台自动生成并打印出数字证书使用、申领、审批表。三是利用该系统的提示和推送功能,培养民警、辅警良好的数字证书申领、使用习惯,增强数字证书使用者的自觉性、自律性。在数字证书的审批、领用环节,分局适时推送涉及数字证书管理规定的各类条款摘录和警示案例,提醒民警严格遵守数字证书管理规定,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实现警示提醒常态化的效果。
加强警企联系,完善“1+X+N”监督措施
为大力营造公安机关“亲商、安商、护商”的良好氛围,切实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和治安环境,主动融入高新区新一轮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积极贡献公安力量,分局制定了“1+X+N”警企联系机制(1即公安分局,X即服务企业的具体措施,N即高新区企业)暨服务高新区新一轮经济高质量发展26条措施。分局制定了相关警企共建服务企业具体监督措施。一是在企业中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借助企业外部力量加强内部监管,规范执法执勤。二是建立企业警风警纪监督工作微信群,监督公安机关在为企业服务中的执法行为,加强沟通交流,搭建警企合作平台。三是加强对企业投诉问题的处置,积极办理相关投诉,提升服务企业意识,为企业需求提供有效保障。四是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加强同企业联系,主动接受企业监督,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监督机制。对企业反映的有警不接、有案不查、工作不力等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对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坚决杜绝利用办案之机“吃、拿、卡、要”,办人情案、关系案。通过采取警企联系的监督措施,完善了公安机关在为企业服务中的执法行为监督,从而保持公安机关和民警“公正、规范、文明、廉洁”的良好形象。
规范内部控制,推进信息化制度化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分局立足公安工作实际,研发了以预算为主线、资金管控为核心,将预算管理与业务流程控制融为一体的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涵盖了财务管理、装备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在建工程管理、维修(护)经费管理、车辆管理、合同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工资管理、后勤服务管理、文件流转管理、网页管理等警务保障业务,实现了线上审批和流程跟踪等功能,推进警务保障工作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2018年,分局被确定为成都高新区唯一的内控体系及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
2021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第三篇】
2021年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训词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纪委会议部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新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严肃党内生活,严格监督执纪,严治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廉洁的过硬公安队伍,为圆满完成各项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一、筑牢“两个维护”思想根基,确保队伍绝对忠诚可靠
1、坚定不移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动“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深入开展,督促广大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健全常态化思想政治学习制度,着力铸造忠诚警魂,切实把“四个意识”内化为全警的政治素养、外化为全警的实际行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确保政令警令畅通,永葆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尺子,监督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检查《准则》和《条例》执行情况,落实加强党内监督的各项要求。
4、持续提高政治觉悟。自觉践行“四讲四有”标准,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认真执行各项铁规禁令,恪守政治要求,严格规范言行,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决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5、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抓管党治党是本职、不抓管党治党是失职”的理念,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公安纪检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督促检查各警种、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6、加强约谈督促。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长要约谈班子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第一责任”,整改本单位治党治警存在的问题,以身作则带头遵规守纪。
7、增强工作合力。各级公安督察、审计、巡察、信访、法制、政工等部门要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纪检、督察、审计、巡察“四位一体”的队伍监督管理模式,提升监督实效。加强投诉举报处置核查,及时移交违纪问题线索。提高巡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好巡察的利剑作用。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进执法活动财务审计和专项审计。
8、强化追责问责。充分运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公安机关领导责任追究规定》,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令警令不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选人用人失察、“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出现集体性违纪问题及其他重大违纪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以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为监督执纪的重点,完善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问责通报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三、突出强化执纪审查,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9、突出查处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盯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发现的失职失责问题,坚决查处拉帮结派、阳奉阴违、妄议中央、公开发表不当政治言论、传播负面政治信息等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在干部晋升选拔、立功晋级等领域行贿受贿、拉票买票等权钱交易问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四是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从中谋利问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插手案件和经济纠纷以及为黑恶势力和“黄赌毒”充当保护伞等贪赃枉法、徇私舞弊问题;在工程建设和公安信息化建设领域收受贿赂、回扣、股份等问题。
10、加强线索督办。凡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要按规定时限办结并报告,逾期未结的要说明情况。对拖着不办、捂着不查的,严肃追究责任。深化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违纪党员干部决定给予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的,及时做好调整职务、降低取消工资和警衔、确定相应年度考核等次等工作。
四、精准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推进标本兼治
11、落实谈话函询制度。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相关规定制定谈话提醒工作计划,准确把握、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切实抓好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民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小错发展成大错,从“破纪"走向“破法”。
12、把握执纪政策尺度。区别问题性质轻重、认错态度、悔错表现、改错情况,对一般性工作失误和违纪问题,不轻易开除、辞退了事;对真诚认错悔错改错、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全部上交不当所得的,依纪依规适当从轻处理;对问题严重、对抗组织调查的必须严肃处理。
13、正确对待舆论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注重从舆情中搜集民意反映,发现公安民警违纪问题线索。重事实、重证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纪依规处理问题、追究责任。对歪曲事实、蓄意抹黑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借机攻击党和政府的,要依法处理,维护公安机关执法权威。
14、加强警示教育。在抓好执纪审查的同时,同步推进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制作年度警示教育片,把廉政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培训。完善公安机关内部通报曝光制度,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15、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选树廉洁从警的典型人物,讲好警察廉政故事,弘扬警界正能量,激浊扬清,营造风清气正的局面。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推动权力规范运行。推进基础信息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对各项执法工作进行有效监督,着力提高监督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五、始终坚持正风肃纪,持续整治突出问题
16、治理突出问题。持之以恒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纠“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聚焦教育整顿确定的顽瘴痼疾,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制度规范,确保各类问题清零见底。
17、驰而不息改进作风。组织开展“治理为警不为、激励干事创业”活动,着力严肃警风警纪,及时查纠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规立案、庸懒散漫、冷硬横推、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以及粗暴执法、随意执法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肃查处下达罚款指标、违规罚款等群众深恶痛绝的问题,加强对辅警队伍的规范管理监督,坚持惩治与激励并重,营造良好的纪律作风氛围。
18、严防“带病提拔”。全面及时收集整理各方面监督执纪信息和群众反映,落实中央“四凡四必”要求,加强廉政审核,在政治、经济、作风等方面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六、突出强化自身建设,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19、勇于担当负责。在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严格责任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确保监督无盲区、无死角。
20、确保自身过硬。定期组织学习上级工作新精神、新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继续加强党性锤炼活动和“以案代训”等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公安纪检队伍的履职能力水平。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完善监督执纪程序,严格工作规程,强化管理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2021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第四篇】
2021年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x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训词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纪委会议部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新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严肃党内生活,严格监督执纪,严治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廉洁的过硬公安队伍,为圆满完成各项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一、筑牢“两个维护”思想根基,确保队伍绝对忠诚可靠
1、坚定不移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动“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深入开展,督促广大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健全常态化思想政治学习制度,着力铸造忠诚警魂,切实把“四个意识”内化为全警的政治素养、外化为全警的实际行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确保政令警令畅通,永葆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尺子,监督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检查《准则》和《条例》执行情况,落实加强党内监督的各项要求。
4、持续提高政治觉悟。自觉践行“四讲四有”标准,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认真执行各项铁规禁令,恪守政治要求,严格规范言行,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决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5、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抓管党治党是本职、不抓管党治党是失职”的理念,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公安纪检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督促检查各警种、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6、加强约谈督促。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长要约谈班子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第一责任”,整改本单位治党治警存在的问题,以身作则带头遵规守纪。
7、增强工作合力。各级公安督察、审计、巡察、信访、法制、政工等部门要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纪检、督察、审计、巡察“四位一体”的队伍监督管理模式,提升监督实效。加强投诉举报处置核查,及时移交违纪问题线索。提高巡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好巡察的利剑作用。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进执法活动财务审计和专项审计。
8、强化追责问责。充分运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公安机关领导责任追究规定》,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令警令不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选人用人失察、“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出现集体性违纪问题及其他重大违纪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以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为监督执纪的重点,完善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问责通报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三、突出强化执纪审查,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9、突出查处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盯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发现的失职失责问题,坚决查处拉帮结派、阳奉阴违、妄议中央、公开发表不当政治言论、传播负面政治信息等违反政治纪律问题;
在干部晋升选拔、立功晋级等领域行贿受贿、拉票买票等权钱交易问题;
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四是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从中谋利问题;
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插手案件和经济纠纷以及为黑恶势力和“黄赌毒”充当保护伞等贪赃枉法、徇私舞弊问题;
在工程建设和公安信息化建设领域收受贿赂、回扣、股份等问题。
10、加强线索督办。凡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要按规定时限办结并报告,逾期未结的要说明情况。对拖着不办、捂着不查的,严肃追究责任。深化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违纪党员干部决定给予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的,及时做好调整职务、降低取消工资和警衔、确定相应年度考核等次等工作。
四、精准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推进标本兼治
11、落实谈话函询制度。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相关规材料定谈话提醒工作计划,准确把握、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切实抓好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民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小错发展成大错,从“破纪"走向“破法”。
12、把握执纪政策尺度。区别问题性质轻重、认错态度、悔错表现、改错情况,对一般性工作失误和违纪问题,不轻易开除、辞退了事;
对真诚认错悔错改错、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全部上交不当所得的,依纪依规适当从轻处理;
对问题严重、对抗组织调查的必须严肃处理。
13、正确对待舆论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注重从舆情中搜集民意反映,发现公安民警违纪问题线索。重事实、重证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纪依规处理问题、追究责任。对歪曲事实、蓄意抹黑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借机攻击党和政府的,要依法处理,维护公安机关执法权威。
14、加强警示教育。在抓好执纪审查的同时,同步推进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制作年度警示教育片,把廉政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培训。完善公安机关内部通报曝光制度,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15、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选树廉洁从警的典型人物,讲好警察廉政故事,弘扬警界正能量,激浊扬清,营造风清气正的局面。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推动权力规范运行。推进基础信息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对各项执法工作进行有效监督,着力提高监督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五、始终坚持正风肃纪,持续整治突出问题
16、治理突出问题。持之以恒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纠“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聚焦教育整顿确定的顽瘴痼疾,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制度规范,确保各类问题清零见底。
17、驰而不息改进作风。组织开展“治理为警不为、激励干事创业”活动,着力严肃警风警纪,及时查纠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规立案、庸懒散漫、冷硬横推、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以及粗暴执法、随意执法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肃查处下达罚款指标、违规罚款等群众深恶痛绝的问题,加强对辅警队伍的规范管理监督,坚持惩治与激励并重,营造良好的纪律作风氛围。
18、严防“带病提拔”。全面及时收集整理各方面监督执纪信息和群众反映,落实中央“四凡四必”要求,加强廉政审核,在政治、经济、作风等方面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六、突出强化自身建设,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19、勇于担当负责。在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严格责任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确保监督无盲区、无死角。
20、确保自身过硬。定期组织学习上级工作新精神、新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继续加强党性锤炼活动和“以案代训”等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公安纪检队伍的履职能力水平。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完善监督执纪程序,严格工作规程,强化管理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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