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总结范文范例(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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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总结【第一篇】

近日,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参加了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的《千名党员守初心.诉源治理担使命》专项活动集中启动仪式暨诉源治理工作视频培训会。该培训会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引领,主旨在于推进诉源治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系统化。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李**院长就为什么要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及其历史背景进行了介绍,并强调:一是要严格按照诉源治理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抓好落实,“一把手”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亲自抓、重点抓这项工作。二是应将诉源治理工作纳入法院绩效考核体系中,以保障工作全面、有序推进。三是广大党员干部要不忘司法为民初心,牢记职责担当,发扬“三不相信”精神,责无旁贷做好此项工作。

会上,新左旗法院与新巴尔虎左旗总工会、新巴尔虎左旗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新巴尔虎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巴尔虎左旗阿木古朗第一中学、新巴尔虎左旗农牧和科技局等5家单位签订了《非诉调解司法确认联动协议》。

会后,新左旗法院派出党员、干警组成工作组,深入相关单位签订《非诉调解司法确认联动协议》,截至目前与20家单位签订了《非诉调解司法确认联动协议》。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建立多元化解的机制,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有效减轻人民群众的诉累。

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总结【第二篇】

XX乡地处闽赣两省四县八乡结合部,辖区面积280平方公里,有19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总人口约3、5万。由于地理位置特殊,边界贸易自古以来较为活跃,商贸、及外来人口逐年增多,社会治安工作压力增大。

今年以来,我乡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纲要(试行)》,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宁化”“平安XX”要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治安状况保持了平稳的态势。全乡共发生各类刑事案件30起,同比下降1起,破获23起。其中可防性案件发生12起,破6起;治安案件立32起,查处率达100%;共排查调处纠纷157起,调解成功率98%。

主要工作措施:

一、抓住一个龙头,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制约和激励机制。

乡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治安综治工作,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观念,抓住落实综治责任制这个龙头,逐步建立健全综治工作制约和激励机制。

一是全面实行“四个纳入”。即把治安综治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特别是村主干任期目标责任制及政绩考核的重要项目;纳入党委考核使用干部的必备条件;纳入千分制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

二是每年签订三份治安综治责任状。即党委、政府和村(单位)、村和组、组和户逐级签订责任状,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形成了治安综治工作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

三是认真组织两次检查。即半年检查和年度检查。采取“听、查、看、议”等方式严格检查,把治安综治工作检查结果与经济建设、党建工作一起,与责任人的补贴奖金挂钩,做到奖勤罚懒。近年来,每年与综治工作挂钩的目标奖金均保持在300元以上。

四是真正落实“一票否决”权。在今年组织的各种评先评优表彰中,因综治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个人有5个(名)。

二、坚持三项制度,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挂片包村负责治安综治工作制度。全乡治安综治工作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三位副书记分挂3片、17位乡领导联系19个村,168名乡村干部包256组,综治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形成了乡、村(单位)、组三级都有人负责社会治安工作的责任体系。有效促进了治安综治工作责任的落实,实现了基层治安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坚持稳定分析会和治安情况通报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乡性的稳定分析会,研究分析全乡治安综治形势,部署治安综治工作,解决影响重、难点问题,起到了好的效果。在今年下半年分析会上,分管林业的副书记根据在推进集体林权改革中有10个村27户林农对我乡去年转让给宁化国有林场的林权提出异议情况,认为如不认真妥善处理将会对改革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造成影响,引起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日前已邀请相关单位进行了座谈,商定了解决措施,使这项牵涉到27户农户的隐性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有效解决。针对阶段性社会治安情况,特别是社会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和不定期进行通报,既指出问题、危害、原因,又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对各村、各单位及时掌握全乡治安情况,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起到了警示和警醒作用。今年10月份,群众反映XX仔猪市场有人收购仔猪囤积谋利,致使外地猪贩收不到仔猪离场,造成猪价下跌情况后,乡党委、政府在积极采取措施制止后,综治办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通报,联合组织了人员在市场值班、巡逻,防止了此类事件再度。

三是坚持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分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因管理不善、制度不严、防范不实、工作不力致使本村、本部门、本单位发生重大问题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一把手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三、构建三个网络,增强群防群治能力。

一是构建法制宣传网络。首先,组建了19支由乡挂村包组人员、村两委干部和村民小组长组成的法制宣传队伍。他们在负责收集、汇总、报送治安信息的同时,结合各阶段治安综治工作重点,开展法制、综治宣传教育,今年春节,后溪村利用采茶戏演出空隙,进行森林防火、计划生育和禁止赌博等法宣传教育,受到群众的欢迎。其次,灵活运用宣传标语,营造气氛。今年围绕建设“平安XX”,集镇所在地特别制作了一条固定标语和大型灯箱广告,各村普遍也制作了一条以上固定标语。发放《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和“带法回家”宣传材料5000余份,张贴标语300多条,营造了建设“平安XX”的浓厚气氛。此外,为了提高法制宣传实效,去年以来,在中小学生中开展了“带法回家”活动,让中小学生把农村实用法制知识宣传材料带回给家长,使法制教育走进家庭,近万名家长受到了法制教育;司法所、派出所和学校结对共建,定期到学校进行法制讲座,提高了学生的学法热情和守法自觉性。

二是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首先是建立健全了乡、村两级矛盾纠纷排查网络。乡挂村领导干部和村两委都是村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员,一般性矛盾纠纷由挂包村人员协同村里调处,调处结果上报;无法解决的矛盾交乡调委会调处;重大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专门成立工作组解决。其次是实行乡领导墟日值班接待来访制度。逢XX农历三、八墟日,安排两名乡领导值班,现场接待群众来访,解答群众疑问,化解矛盾。再是严格双休日值班,每个周末安排一名乡领导,四名乡干部值班,处理处理突发事件。基本做到了把矛盾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并有效处置了一些群体性上访事件。1到11月,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57件,村调解133件,乡调解24件,成功率98%,防止纠纷激化和群体性械斗事件各1起。今年4月,悠溪背新村发生一起少年到隔壁偷盗被主人抓住,害怕家长责骂在自家中自缢身亡引发的突发事件,双方各召集亲友近百人争执不休,几欲发生械斗,情况上报后,乡综治、调解委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了调处,经过近5个小时耐心细致的劝导和调解,终于使双方达成协议,避免了一场因死者一方强行抬尸停尸将要引发的群体械斗事件。5月中旬,综治、调解委经5次调处,成功调处了一起因施工意外事故爆破员被滑坡土石方埋毙引发的赔偿纠纷,防止了纠纷激化。

三是构建治安防范网络。一方面成立治安巡逻队,协助治安管理。全乡成立治安巡逻队伍12支,72人,坚持在重大节假日上街(路)巡逻。一年来,协助派出所侦破刑事案件5起,调解纠纷16起,消除火灾隐患11起,起到较好防范作用。另一方面是在火灾高风险时期和春节前后,聘请打更员,作好防火防盗警示;

四、高度重视四项工作,提高综治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着力解决治安管理的突出问题。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今年重点开展了刑事在逃案犯的追逃、整治农村赌博、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整顿仔猪市场交易秩序和文化音像、网吧等,取得了较好效果。全年追捕归案在逃案犯3名,处理聚众(参与)赌博50人,清理违法摊点5个,批评教育扰乱校园、市场秩序人员12人次。

二是扎实推进建设“平安XX”工作。根据县委县府建设“平安宁化”有工作部署,今年完成了建设“平安XX”实施方案,提出了创建规划、工作措施,在XX、伍坊村开展了创建“平安村(居)”试点。

三是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乡、村两级全部成立综治委、调解委,乡设有综治办。乡综治委主任由党委书记担任,综治办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村综治、调解委分别由一名副书记或副主任担任,机构基本健全,乡村两级综治人员队伍共50名。为提高综治队伍的整体素质,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讲座、举办短期培训等多种形式,对村级治保、调解主任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综治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了事业心和“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意识。在落实经费保障上,每年都把综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04年达到人均0、25元,超支部分,乡财全部承担。综治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和村级综治、调解主任报酬均按规定予以了落实。稳定基层综治工作队伍,夯实了工作基础。

四是注重协调各方作用,促进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明确各综治成员单位的职责,在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既各负其责,又协调配合,凡涉及哪个部门解决的问题,就由哪个部门解决,属于多个部门解决的问题,由综治委协调解决。每月召开综治成员单位例会,定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中小学均配备了综治副校长。乡里成立了外来人口管理站,加强了流动人口管理。全乡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小组20个,实行“一帮一”帮教育转化,实现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率为零。曾XX,通过帮教,外出学习养兔技术后,回乡创业,现在成为全乡的养兔致富能人,带动了全乡养兔业的发展。

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后,乡村可用财力减少,综治工作人员的经济待遇特别是村级从事治保、调解工作人员的待遇落实面临困难。请求上级财政专门予以统筹解决。

二是治安综治工作队伍业务素质急需提高,但由于基层条件有限,无法承担培训教育职责,建议上级综治组织基层综治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

三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治安综治工作面临更大挑战,基层治安综治工作硬件设施不足,经费紧张,请求上级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总结【第三篇】

一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综治委的具体部署和指导下,我们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统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治安防范,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全乡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工作总结。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做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始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当作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来抓。

为加快我乡经济发展步伐,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乡党委、政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年内党委工作要点,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综合治理方案,调整和充实了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有办公地点,每季度坚持召开综合治理全体成员会议,积极搜集掌握本乡不稳定因素并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预案。

二、坚持开展“严打”和重点整治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我乡靠近县城,交通便利,各种社会治安问题比较突出,犯罪分子作案相当猖獗。针对我乡社会治安状况,我们认真分析,排查对治安混乱的村屯和单位开展专项斗争和重点整顿。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一年来共接受报警122起,全部出警和处警,其中立刑事案件14起,破案14起(其中辖区外案件5起),受理治安案件11起,查处11起,通过查破案件,打打击和处理各类违法人员39人(其中逮捕7人,行政拘留5人),缴获摩托车3辆,耕牛3头,气枪4支,管制刀具5把。在开展严打和重点整冶斗争中公安机关加大对刑事案件的侦察力度,刑事案件比去年下降%、刑事结案率达100%。治安案件查结案率达100%,农村偷车盗马减少了,各种盗窃案件明显下降。此外我们根据县委、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严打利用“六合彩”非法彩票进行赌博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乡实际,认真组织民警开展打击“六合彩”赌博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在加大力度打击“六合彩”赌博活动的同时,我们对其它赌博行为的查处力度也绝不手软,自今年元月份以来。我们查处赌博案件共6起,其中“六合彩”赌博3起,共获涉赌人员26人,有效净化了辖区社会风气。

三、认真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消除各种社会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理出来,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因素不断增多,为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隐患,针对我乡土地、山林、水利纠纷突出问题做好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调处各类纠纷39起,其中调解成功38起,土地、山林、水利纠纷6起,家庭婚姻纠纷5起,其他民间纠纷27起,如复兴村大暖屯的山林纠纷,新荣村黄绍林与庞凌村巴亮屯的水塘养鱼纠纷,新荣村大罗巷群众和供销社土地权属的纠纷,以及万吉村安吉屯与巴荷屯水资源纠纷等,乡领导都亲自出面调节,化解矛盾,做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并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年度工作总结《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工作总结》。没有发生影响全国、全区、全市、全县的重大群体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清除各种步安定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安全生产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负责“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开展对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排查清理,组织公安、治安、交通、农机、国土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采石场,饭店、煤气销售点,学校食堂、冶金等行业和乡村道路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责成存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对四个采石场进行查封整顿,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增强群众的交通意识,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我们对预防地质灾害的监控也不放松,多次对万吉村渠刚屯后山危石进行监控,制定消除隐患的应急措施,有大暴雨或台风预告,及时警示告知,并组织群众搞撤离危险地带。此外,我们还认真做好公共卫生疾病灾害的预防工作,对乙脑、结核病,对人畜共患的禽流感的防治和对“五号脖的预防措施,都保持高度重视。

五、加强治安管理,建立全方位的“打、防、控”一体化网络,完善社会治安的长效机制。

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关键所在,我们认真组织实施“三十百千”工程,加强群防群治,建立治安联防队伍,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辖区内村街进行治安防范巡逻,组织做好各项活动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配齐综治工作的党政副职,按自治区编委《关于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及人员编制问题的通知》(桂编发7号)配齐乡综治办工作机构及专职人员,村委会有专人抓综合治理,健全治保调解会组织,派出所、法庭、司法所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整体联动,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村,屯和单位活动,抓好人口流动管理,强化对刑满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无毒小区”和“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辖区内无一人吸毒贩毒现象。

六、加强政法综合队伍建设,为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一年来,我们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公安部《五条禁令》,开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要求广大干警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根本要求,转变执法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公正执法水平树立“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全年政法队伍内部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办冤、假、错案的现象,积极开展“四五”普法学习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治国的意识,增强了依法行政水平。

七、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们加强领导,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责任意识,开展了严打整治斗争,加强三大纠纷和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消除了各种社会矛盾,我乡的社会稳定,促进了我乡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消除各种不安全全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但是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今年我乡综治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普法工作任务艰巨,村民学法用法的意识仍不强;

2、治安整治有待加强,治安案件仍时有发生;

3、赌博尤其是利用“六合彩”进行赌博的现象仍没有彻底铲除;

4、农村三大纠纷和民间纠纷多,一些积案仍没有彻底调解。

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总结【第四篇】

有效推进诉源治理,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内外并举,既着力于从内部挖掘潜力,实现源头减量、减少案件存量、缓解案件增量,提升审判质效;又要在党委领导下,充分整合司法资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推动社会相关方面形成诉源治理的牢固共识和强大合力。

***总书记提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201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进一步指出“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司法实践中,推动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普遍适用,有效推进诉源治理已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现实需要和迫切要求,具有解决当事人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为法官有效减负等现实意义。人民法院需进一步厘清认识、结合自身在诉源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协调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社区村镇,推动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司法调解等调解方式,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的社会治理体系。

矛盾纠纷化解通常有三道防线,调解被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第二道防线”是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而司法途径则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三道防线有其各自的功能定位,具有互利共赢的特性,有助于社会关系的及时修复。理想状态下是从第一道防线开始,纠纷由多到少、由简单到复杂逐级递进,形成一个有梯度性的化解结构,寻求各类矛盾化解的最优路径,减少二审、执行、涉诉信访等“衍生案件”数量。

对人民法院而言,有效推进诉源治理,要坚持全域全程、全面覆盖。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第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好司法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基础治理,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第二是依托诉调对接、诉非衔接对已产生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流化解;第三是关注进入审理程序的纠纷,将前审案件作为后续案件的源头,加强不同审级、不同程序的源头治理,减少进入二审、再审、执行的案件数量。

推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切实增强矛盾纠纷化解效果,要做实做优“三道防线”,实现多数纠纷通过非诉方式及时解决、少量纠纷通过调解和速裁程序快速解决、疑难案件通过精细化审判解决,形成多层次阶梯式解纷体系。

一是完善协同化治理机制,创新社会治理新理念。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法院特别是发挥人民法庭在社会治理中的纽带作用和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化法治宣传,在社区、乡村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理送法活动,以社区、村为载体,推进司法服务资源力量下沉,构建平台机制共建、矛盾纠纷共治、公平正义共享的诉源治理格局。坚持“预防、化解、治理”的理念,弘扬“和为贵”的优良传统,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司法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制,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让大量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推动形成“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各司其职、多元协同参与、城乡社区自治、司法推动保障”的工作格局,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调解、协商等非诉讼解决纠纷方式展开进一步的宣传、引导和监督,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自觉认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二是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引领,完善多元解纷平台构建。随着人民法院探索人工智能、5G、大数据、区块链等创新手段的不断深入,应切实有效地将技术优势转化为诉源治理网络纠纷的过硬本领,让人民群众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充分借助和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优势,用好已有信息化系统,搭建线上诉源治理工作平台,实现纠纷解决的案件预判、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以及数据分析等功能。全面推动线上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建设,支持各类非诉解纷主体进驻,发挥解纷平台的分流作用,鼓励和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努力将各职能部门、各调解组织、各社会团体化解矛盾纠纷的数据贯通起来,实现信息互通、数据汇聚、成果共享,构建起“资源共享、分层递进、智能解纷”的多元解纷模式,实现线下和线上平台融合,促进多元解纷力量全方位互联互通和全流程互动。为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纠纷解决方式,推动形成“社会调解在前、法院立案在后”的解纷流程。促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与审判执行工作的顺畅衔接和高效流转,保障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对诉前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办理,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

三是健全多层次纠纷化解机制,层层过滤,让大量类型化纠纷止于诉外。诉源治理强调“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就是要广泛发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各类调解主体,以及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工会、法学会等机构团体的专业优势和行业资源,优先参与到纠纷化解中。相较司法诉讼程序而言,调解或公证、仲裁等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是更为柔性的解纷方式,也是化纠纷于诉前的关键环节。在诉非协同互补过程中,法院发挥着积极的推动指导作用和不可替代的衔接作用。将前端治理交给基层自治、人民调解等组织,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审查、司法确认等方式,为前端治理提供坚强后盾,并且按照“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的原则,精准对接各类调解组织,制定完善诉调对接举措与衔接机制。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树立规则导向上来,有助于强化法律在纠纷化解中的权威地位,让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各司其职,相得益彰。积极推动设置重点领域纠纷的先行调解前置程序,进一步整合资源配置,加大对类型化纠纷的专业性业务指导。针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产品责任纠纷,要充分发挥各单位、各类组织作用,实现类型化纠纷集约化解。

有效推进诉源治理是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大背景下防范纠纷的一项系统性工程,是人民法院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案多人少的矛盾的关键举措。只有不断创新路径和方法,引领、推动和保障多元解纷力量资源协调参与,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强化司法为民理念,才能进一步提升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和综合效应,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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