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总结范文【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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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总结【第一篇】

一、织密“一横两纵”网格,夯实诉调对接基础体系。市相关部门联合印发《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一横两纵”的诉源治理机制。“一横”是指以市矛调中心为主导,统筹整合市级各部门的诉前化解资源和力量开展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形成市级职能部门的高效协作联动。“两纵”是指分别以市法院和市矛调中心为主导,统筹整合镇、村两级的调解资源和力量,形成上下信息互通、流转有序、紧密协作的纵向力量联动。依托“一横两纵”诉源治理网络建设,形成纠纷联调、问题联治、工作联动的“网格连心、组团服务”格局,构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分层化解体系。

二、推行“双向”互助模式,线上线下齐抓共管。实行纠纷线上流转+人员线下派驻模式。制定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清单,硖石街道、海洲街道与市法院建立云上联动解纷机制,各镇与派出法庭组建镇级诉源治理工作群,推行调解优先、联动联调、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化解格局。全面推行人民法官每周不少于半日驻镇联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专职派驻+兼职轮驻法庭,有效整合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法院各自优势,强化镇矛调中心和人民法庭矛盾纠纷化解协作,提升基层矛盾纠纷治理方式和治理能力。

三、加强品牌培育,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力。培育海宁本土特色“众家娘舅”系列品牌调解室和品牌人民调解员,创新打造“一线调解”“E线调解”“联动联调”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海宁范本”以及包含“海洲老舅妈”“范玲玲调解工作室”等16个在人民群众心中“叫得响、做得好、信得过”人民调解品牌。镇村级人民调解员深入村社,发放《人民调解宣传折页》,举办普法讲堂,通过调解案例以案释法,让村民直观感受人民调解的优越性,群众树立“和解为主、调解在先、诉讼断后”的现代无讼理念

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总结【第二篇】

一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综治委的具体部署和指导下,我们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统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治安防范,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全乡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工作总结。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做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始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当作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来抓。

为加快我乡经济发展步伐,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乡党委、政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年内党委工作要点,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综合治理方案,调整和充实了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有办公地点,每季度坚持召开综合治理全体成员会议,积极搜集掌握本乡不稳定因素并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预案。

二、坚持开展“严打”和重点整治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我乡靠近县城,交通便利,各种社会治安问题比较突出,犯罪分子作案相当猖獗。针对我乡社会治安状况,我们认真分析,排查对治安混乱的村屯和单位开展专项斗争和重点整顿。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一年来共接受报警122起,全部出警和处警,其中立刑事案件14起,破案14起(其中辖区外案件5起),受理治安案件11起,查处11起,通过查破案件,打打击和处理各类违法人员39人(其中逮捕7人,行政拘留5人),缴获摩托车3辆,耕牛3头,气枪4支,管制刀具5把。在开展严打和重点整冶斗争中公安机关加大对刑事案件的侦察力度,刑事案件比去年下降%、刑事结案率达100%。治安案件查结案率达100%,农村偷车盗马减少了,各种盗窃案件明显下降。此外我们根据县委、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严打利用“六合彩”非法彩票进行赌博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乡实际,认真组织民警开展打击“六合彩”赌博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在加大力度打击“六合彩”赌博活动的同时,我们对其它赌博行为的查处力度也绝不手软,自今年元月份以来。我们查处赌博案件共6起,其中“六合彩”赌博3起,共获涉赌人员26人,有效净化了辖区社会风气。

三、认真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消除各种社会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理出来,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因素不断增多,为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隐患,针对我乡土地、山林、水利纠纷突出问题做好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调处各类纠纷39起,其中调解成功38起,土地、山林、水利纠纷6起,家庭婚姻纠纷5起,其他民间纠纷27起,如复兴村大暖屯的山林纠纷,新荣村黄绍林与庞凌村巴亮屯的水塘养鱼纠纷,新荣村大罗巷群众和供销社土地权属的纠纷,以及万吉村安吉屯与巴荷屯水资源纠纷等,乡领导都亲自出面调节,化解矛盾,做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并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年度工作总结《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工作总结》。没有发生影响全国、全区、全市、全县的重大群体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清除各种步安定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安全生产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负责“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开展对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排查清理,组织公安、治安、交通、农机、国土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采石场,饭店、煤气销售点,学校食堂、冶金等行业和乡村道路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责成存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对四个采石场进行查封整顿,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增强群众的交通意识,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我们对预防地质灾害的监控也不放松,多次对万吉村渠刚屯后山危石进行监控,制定消除隐患的应急措施,有大暴雨或台风预告,及时警示告知,并组织群众搞撤离危险地带。此外,我们还认真做好公共卫生疾病灾害的预防工作,对乙脑、结核病,对人畜共患的禽流感的防治和对“五号脖的预防措施,都保持高度重视。

五、加强治安管理,建立全方位的“打、防、控”一体化网络,完善社会治安的长效机制。

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关键所在,我们认真组织实施“三十百千”工程,加强群防群治,建立治安联防队伍,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辖区内村街进行治安防范巡逻,组织做好各项活动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配齐综治工作的党政副职,按自治区编委《关于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及人员编制问题的通知》(桂编发7号)配齐乡综治办工作机构及专职人员,村委会有专人抓综合治理,健全治保调解会组织,派出所、法庭、司法所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整体联动,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村,屯和单位活动,抓好人口流动管理,强化对刑满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无毒小区”和“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辖区内无一人吸毒贩毒现象。

六、加强政法综合队伍建设,为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一年来,我们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公安部《五条禁令》,开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要求广大干警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根本要求,转变执法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公正执法水平树立“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全年政法队伍内部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办冤、假、错案的现象,积极开展“四五”普法学习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治国的意识,增强了依法行政水平。

七、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们加强领导,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责任意识,开展了严打整治斗争,加强三大纠纷和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消除了各种社会矛盾,我乡的社会稳定,促进了我乡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消除各种不安全全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但是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今年我乡综治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普法工作任务艰巨,村民学法用法的意识仍不强;

2、治安整治有待加强,治安案件仍时有发生;

3、赌博尤其是利用“六合彩”进行赌博的现象仍没有彻底铲除;

4、农村三大纠纷和民间纠纷多,一些积案仍没有彻底调解。

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总结【第三篇】

一、集成“三化”模块,解锁更灵敏的调解工具。一是标准化案由分流,匹配更加精准。根据民商事收案量排名,进一步细化前端原有的23类一级案由,设置成150项二级案由,进行标准化智能分流和委派,促进调解力量精准匹配。二是智能化预警研判,决策更加高效。聚焦重大风险防控,针对涉刑涉众涉稳群体性纠纷增强了研判能力,增设案件自动化查重功能,对可能涉刑、涉稳、涉群体性的案件,进行自动化预警和标识,实现分析能力提档升级,推动维稳安保防线前移。三是精细化考核评价,管理更加科学。设置当事人评价功能模块,设定38%的最低调解成功率,对调解员工作情况进行五星评价管理和积分制排名考核,开展超额累进式薪酬分配和金牌调解员评选,充分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二、汇聚“三力”资源,提供更专业的调解服务。一是打破资源壁垒,做大调解合力。充分发挥律师调解员的专业优势,有效弥补专业调解力量不足的短板,打破地域限制整合全市60多家律所的1400余名律师,加入“一码解纠纷”专业调解队伍,5月24日,“一码解纠纷”律师调解模块正式上线。二是诉前引调分类,发挥专业能力。根据律师调解员的业务范围和专业能力,将借贷纠纷、涉企纠纷、合同纠纷、金融纠纷等7类案件自动匹配分案,进一步提升调解质效。截至目前,已分流律师调解案件221件。如“法视界”律师调解室,成功化解了涉及70余人的某奶茶加盟商涉稳维权纠纷。三是明确收费标准,调动市场活力。坚持收费调解和公益调解相结合,制定了律师市场化调解收费标准,达到规定标的额的案件可进行收费调解,有效调动律师积极性。5月27日,“一码解纠纷”律师调解模块上线的第3天,第一起诉前律师商事调解案件诞生,市场化调解活力得到有效释放。

三、建强“三线”组织,打造更多元的调解生态。一是做强人民调解阵线。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积极探索退休政法干警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今年5月,正式筹建“天平调解工作室”,招录3名退休干警进驻矛调中心开展矛盾化解,提高源头纠纷化解能力。二是做大行业调解阵线。继续做强“和滨江”特色基层治理品牌,全面推广“七心调解法”,坚持“一般纠纷当天结,疑难纠纷15日解”,以细致用心专业的调解方式开展物业纠纷化解,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萌芽状态。在长租公寓爆雷事件中,“和滨江”发挥了主力军作用,累计化解房屋租赁纠纷463件。三是做优诉前调解阵线。以法院示范性判决案例为参考,促成前端调解,达到“判决一个,调解一批”的效果。如,促成了200余件著作权侵权案件一揽子调解,避免双方频繁互讼,形成涉稳风险。

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总结【第四篇】

一、少捕慎诉

(一)工作现状

开展“少捕慎诉、权益保障”专项活动,2019年1-8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逮捕案件524件906人,审结517件883人,其中批捕705人,不捕178人,不捕率为%,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74件1741人,审结892件1594人,起诉1296人,不诉%,同比上升个百分点。两项数据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存在问题

1.不诉率还是过于依赖危险驾驶等轻刑案件,一旦此类案件数量减少则不诉率必然下降。

2.公安机关强化慎刑意识,对于罪轻可能不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提请逮捕,从案源上减少了不捕人数。

3.外地户籍犯罪人员逮捕率较高。因不捕不诉前置风险评估程序需前期与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司法局对接进行社会调查,此过程需大量时间成本和司法资源。

二、认罪认罚

(一)工作现状

20-年1-8月,全市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为50%。市院会同公安、司法、法院等6家单位联合出台《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对值班律师、量刑建议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由市公安局牵头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拘直诉快速办理机制的若干意见》也已出台。

(二)存在问题

1.认罪认罚操作过程中,侦查机关参与度不足,没有充分发挥认罪认罚在侦查阶段的作用,下一步可以牵头从侦查阶段开始,由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协议,实现阶梯化、可操作化的量刑幅度,更加体现认罪认罚的效果。

2.认罪认罚案件量刑精准度有待提升,目前我们在量刑过程中仍旧以幅度量刑为主,精准量刑也只是在部分的盗窃案件中,下一步在与法院充分沟通,自身总结提炼的情况下,提高量刑的精准度,以体现认罪认罚的价值。

3.户籍地在外地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建议适用缓刑的,如何解决当地司法局不能在短时间内提供社会调查函及相关证明的情形,因为这会导致无法在量刑建议中提出缓刑,影响认罪认罚的效果。

4.县区院在具体落实值班律师制度的过程中需要与县区的司法局进一步衔接沟通。

三、刑事和解

(一)工作现状

20-年1-8月,检察环节刑事和解后作出不起诉的有28人,占全部不起诉人数的%。在法院审理阶段因刑事和解而提出从宽量刑建议的有22人,占比为%。

(二)存在问题

1.由于诉讼进程的客观规律,对于有意愿进行刑事和解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在公安侦查阶段就已经刑事和解,剩余有条件进行刑事和解的案件,一般是由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间难以达成赔偿协议,而犯罪嫌疑人对于刑事和解后与其密切相关的具体刑期不确定,故相比于检察阶段,更愿意在量刑情况更为明确的法院审理阶段进行刑事和解。

2.加害人认罪悔罪,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但因经济条件所限,无法实现对被害人的全部赔偿,当事双方可能因此而丧失和解机会。如果过分地追求和解,通过一方高额赔偿或一方降低受偿数额来达到和解,造成“拿钱买刑”“赔钱免刑”,一定程度影响司法公信力。如何达成双方自愿和解,需要检察官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四、司法救助

(一)工作现状

20-年1-8月,全市办理国家司法救助10件10人,发放救助金共万元。定海区院与区扶贫办、司法局、民政局、慈善总会联合签署《关于建立三助融合绿色通道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二)存在问题

1.案件线索较少。本地刑事案件数量较少,案件以轻刑案件为主,很多案件被害人获得赔偿或达成谅解,可供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线索少。

2.尚未建立国家司法救助支持扶贫攻坚机制。前期虽已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支持扶贫攻坚工作,但未与扶贫办等建立书面协作机制,工作主要围绕个案开展,需要在下步工作中改进完善,建立常态化机制。

五、信访矛盾化解及风险排查

(一)工作现状

1-8月份,控申部门共受理群众信访150件,受理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线索287条,成案18件,有效线索率%。

(二)存在问题

1.线索质量不高。全市举报中心工作总体开展平稳有序,但接收线索来源渠道有限,接收线索质量不高,移送线索成案率低。

2.各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实践中,由于各个单位、部门之间信息壁垒尚未完全消除,对于涉及多单位、多部门,以及信访人多头信访的动态、诉求等情况,存在了解掌握不全面、不及时的现象,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矛盾化解的时机和效果。

3.有重复访和缠访现象,其中少数为涉检的老信访户,息诉罢访的难度很大。

六、未成年人刑事犯罪

(一)工作现状

1.建立不起诉观护帮教工作机制,对接相关企业、社会组织,进一步落实专业化的帮教力量和帮教基地。全市现已设立普陀志愿者之家等社会帮教基地4个,今年以来开展不捕不诉观护帮教8人次。

2.推动“法治进校园”活动常态化,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联合市教育局推进菜单式法治宣讲进校园、编纂全省首例未成年人法治教材,深化全市未检法治教育品牌建设,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二)存在问题

1.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工作推进缓慢,不捕不诉率偏低。

2.虽然近年来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专业机构建立了心理帮助协作机制,但专业力量仍显不足,又因被害人家属不愿配合等原因,对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帮扶工作进展较慢。

3.涉罪未成年人刑满释放后就学、就业及回归社会难度大,易面临经济困境,引发再犯风险,案后救助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七、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一)工作现状

起草《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法(试行)》(暂定名),拟于下半年与市中院联合发布该办法。目前该办法已完成草拟,正征求市中院意见中。

(二)存在问题

对于涉及生态环境、资源环保等领域的行政争议案件,相关部门基本上不会主动邀请检察机关派员参与,无机制推动该项工作。

八、下步工作

(一)总体思路

以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探索完善诉源治理工作的有效路径,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风险控制在当地,实现诉讼案件逐年下降,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二)具体举措

1.进一步细化“少捕慎诉”适用标准,认真分析研究危险驾驶、盗窃、轻伤害、普通诈骗等多发易发轻微刑事犯罪案件的不捕不诉具体标准,促进源头控案。

2.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该项制度全面落地落实。

3.进一步健全完善刑事和解制度,最大限度地提高刑事和解适用率,修复社会关系。

4.加强对民营企业、未成年人、外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利益保障,加强对被害人的心理疏导、结对帮扶和司法救助等工作,促进社会善治。

5.深化检务公开,充分运用释法说理和公开听证制度,增强不捕不诉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提升检察机关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司法公信力。

6.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坚持“在调解中监督、在监督中调解”,加强对不支持监督案件的矛盾化解,落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7.深入开展风险预警防控,及时预判可能出现的涉检涉诉上访、群体性事件等不稳定因素,抓早抓实源头防控。

8.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领域、行业共性问题,特别是扫黑除恶、P2P金融、劳资纠纷、食药医环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问题,及时分析研判,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有效参与社会治理。

9.积极争取党委政法委的支持,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律协以及相关行政机关、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实现诉源共治、效果共赢。

10.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工程,积极对接“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基层治理“四平台”,推进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探索“检察+网格”信访化解模式,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减少群众诉累,就地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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