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产管理制度范例(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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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篇】

教学。

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的物资基础。管好、用好学校财产(以下简称校产),是每个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下面是豆花问答网的校产管理条例,欢迎参阅。

为加强我校校产管理和维护,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总务处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教导处、总务处、学校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五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六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七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八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九为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损坏现象,总务处建立维修登记簿,各班如有损坏要及时上报,并按制度赔偿。执行班组财产检查制度,每日检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财产管理结果。

十一校舍维修、保养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内容。每年学校要对校舍进行多次全面检查,校舍管理人员应根据检查情况,向学校领导提出维修意见,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进行维修。要严格把好维修质量关、造价关等,经教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8、固定资产未经校长室允许不准带出校外;。

12、各部门要注意节水节电。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

17、关于校产添置、登记、领用、借用、保管、报修、报损、报失、核查、赔偿等,参考各类相关流程和规定执行。

1、建立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协调全乡小学各校点的校产使用情况: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学校财产的管理使用,责任层层下划,所有管理和使用的部门都负有保证财产完好的责任。

3、每年初由学校财务室组织对全乡小学各校点的财物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清查、登记。

4、建立专门的固定资产台帐,台帐壹式叁份,xx小学财务室、完小校长、管理使用部门各存壹份。

5、认真核实学校财产的损坏、遗失情况,如属人为造成,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赔偿责任。

6、规定标准(500元)以上的校产采购和处置,必须报学校财务室,经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后方可执行。

7、规定标准(500元)以上的校产采购,必须按年初预算执行。

8、学校不动产(如房屋、土地)或价值较大的财产处置必须报县教育局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9、各校点的各种学校财产使用权分配,由xx小学财务室在学。

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畴安排。

10、音乐、体育、美术和各科实验器材等各种教学仪器,在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xx小学财务室协同xx小学教导处统畴安排。

1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借、挪用或占有、使用、学校的任何财产。

12、学校任何财物的出租,都必须经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方可执行。

13、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及财务室,必须经常深入各校点各班室检查校产使用情况,对使用得好的要给予奖励,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14、将学校财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奖优惩劣。

全校师生员工要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敢于同破坏公物行为作斗争,各处室、各班级对校产管理列为评选先进条件之一。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分管校长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

固定资产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学校各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体育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校产校具的添置由总务处统一办理。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掌握市场信息和国家政策规定,采购物品要坚固耐用,价廉物美。

五、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六、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七、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八、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九、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十、为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损坏现象,总务处建立维修登记簿,各班如有损坏要及时上报,并按制度赔偿。执行班组财产检查制度,每日检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财产管理结果。

十一、管理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学校财产,如有失职,致使校产受到损失者,必须严格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和财物损坏程度,赔偿全部或部分费用,贵重物品加倍(2-5倍)赔偿。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二篇】

1.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学校各室所有固定资产要有固定资产保管卡,并有专人负责保管。专业教室要建保管帐。

3.固定资产要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物位相符。

4.固定资产如发生变动,必须由主管校长或总务主任批准,由保管员负责调动。否则减少按丢失处理,增多酌情处理。

5.总务处管理人员每月检查一至二次,每学期放假前清查一次。发现丢失,缺少,损坏等问题,要追查原因,及时处理。任何人不得拒绝检查和清查。

6.固定资产不经允许不准带出校外(图书例外)。

7.固定资产或其他物品如有损坏,使用人员或班级要及时报告总务处,并共同认定损坏原因,由总务处登记,处理和安排维修或更换。

8.每学期开学初由总务处管理人员和各班级,各部门鉴定资产和备品清单,清单一式三份,由总务主任,管理人员,使用管理人员共同签字,各保留一份。清单要注明资产和备品的数量,新旧程度和破损情况。

9.每学期期末前由总务处按清单检查核对,发现新的损坏和丢失按有关条款处理。

10.各班教室按实际学生人数配备桌椅(铁制升降),不得多余存放,或桌椅分开使用。其他所用配备木制散用桌椅。

11.班级所用桌椅由本班级集体保管,班主任负责。如遇各种活动需要挪动桌椅时,班主任要强调学生注意避免磕碰。禁止桌面和椅子面相落。

12.班级桌椅如有损坏,班主任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总务处将根据损坏程度,部位及性质而决定处理方式和赔偿款额。

13.各班级的黑板,讲桌,玻璃,字画镜框等,如有损坏或丢失,处理方法参照第12条。

14.本规定未涉及到的物品如有损坏,有总务处研究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向校长审诉并学校裁决。

15.所有赔款,修理费一律交给学校财会。

16.对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和备品,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必须执行手续。任何人都不得私自报废。

17.各部门要注意节水节电。当教室无人时如有亮灯的,要给于一定的罚款。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三篇】

为了加强学校各类财产的管理,提高物品财产的`使用率、完好率,明确工作管理职责,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谷阳二中校产管理制度》。

1、学校财产由校产科统一负责管理。校产科负责报账、录入、使用分配、清查盘点、报损处理及财产管理缺失的责任认定。

2、校产的使用科室、年级是财产的日常保管、维护责任者,各科室主任、年级主任是本部门财产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所有财产的有效运转,并保证部门全部财产的完整性。各部门负责人可经校产科有效授权指定校产管理员,以行使校产管理职责。

3、直接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办公用品,使用人是财产保管责任人。

4、校产科将各年级、科室经常使用的校产登记造册,与相应负责人签订校产管理责任书。

1、校产购置按采购制度规定,实行先申报后购置制度。申报手续不完备的校产不予登记入账。

2、校产科对新购财产要核对发票与实物是否相符,校对无误后要求采购人在台账经手人处签名确认,然后记入财产台账(内容包括购置日期、单价、名称、供应商、发票号等),购置三日内予以建帐、编号,并在财产显眼处喷号或贴牌。新财产实行先入账编号后使用的管理制度。

1、为提高校产使用效率,校产科可以根据学校需要调动校内各类校产,使用部门不得拒绝。但校产调拨、转移需填写“校产调拨单”和“校产交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移出方作调出校产依据保管;第二联,接收方作移入校产依据保管;第三联,校产科作调帐依据保管)。财产移、接双方凭盖有校产科印章和校产科长签名的校产调拨单交接财产。交接时,应准确填写内容,无误后在交接单上签名确认。

2、各部门校产管理员变动时,必须办理校产交接手续,填写交接清单,部门负责人直接监管,校产科监督。

3、因校产维修、保养确需调出使用部门的,由基建科(电教物品由电教中心)开具维修(保养)单交调出部门,待维修(保养)完毕后,由原使用部门在维修(保养)单上签字,将校产调回。

4、校产科将公共财物分类管理:第一类,重大或贵重财物,由校长、主管校长批准,责任人签字领取;第二类,集体使用物品,由年级、科室统一领取,责任人签字;第三类,易耗易损办公用品,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批后个人领取。校产科建立物品领取记录制度,录入电脑保存、核查、汇总。

1、闲置的技术性校产,由相应科室负责保管,同时要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随时调用。非技术性的闲置校产由校产科保管、维护与保养。

2、校产使用部门在做好日常保管工作的同时,必须每学期一次对本部门所有财产进行盘点、清查,做到帐、物相符,每年盘点、清查情况在财产清单上作好记录并保存。校产科对各部门的财产管理、使用、保管情况随时进行抽查,每年六月份会同相关部门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

3、无校产科签字放行门岗不得让校管物品出校门。

14、由于技术革新淘汰的财产或年检发现的短缺、损坏财产应及时做好裁减及报损工作。校产报损和裁减程序:由校产所在部门提出,校产管理员核实、部门负责人签字以书面形式上报校产科,由校产科长上报主管校长、校长,由校长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由校产科会同科室处理该校产,凡能出售的,由校产科收回残值报财科入账,不能出售的,由校产科作废弃品按规定处理,同时从账面上清除。有校史保留价值的报学校办公室审查后放校史展室。

1、财产人为损坏(丢失),由损坏(丢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损坏责任人不能确定的,由该财产使用部门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由校产科牵头,协调有关科室共同鉴定后作出,并报校长批准。

2、以下行为均属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将追究责任人赔偿责任:财产先购买后申报的;新增财产未在三天内报校产科登记的;财产闲置、维修调拨未办理校产转移手续的(移出、移入双方);校产管理员变更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对闲置、需报损、帐物不符等情况不及时报告校产科的;办理校产转移手续后未及时报校产科调帐的;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财产盘点、清查的;未按财产报损(裁减)程序输报损的;物品私自外借的。

3、校产私自拿回家使用和私自外借造成损失或不能追回的,一经核实,从重加倍赔偿,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并追究主管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范文【第四篇】

为加强我校校产管理和维护,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教导处、总务处、学校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五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六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七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八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十一校舍维修、保养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内容。每年学校要对校舍进行多次全面检查,校舍管理人员应根据检查情况,向学校领导提出维修意见,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进行维修。要严格把好维修质量关、造价关等,经教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五篇】

为了更好地使用电教仪器,提高使用效率,防止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电教仪器使用与管理办法:

1、每班配备一台录音机和一台投影仪,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专用教室录音机与投影仪,由教导处落实管理人员。任课教师要使用时向班主任借用。

2、跨年度时录音机与投影仪能跟人则跟人,不能跟人则跟班。由负责教师或教导处负责交接与协调。

3、新录音机与投影仪使用年限为5年,旧的由教导处确定使用年限;新的按进价,旧的由教导处确定。

4、遗失电教仪器按价值的60%赔偿。

5、人为损坏或因使用不当、管理不善引起的损坏,由责任人负担维修费的60%,且20元维修费在年度考核中扣分。

6、班主任要增强责任意识,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使用电教仪器,按要求用足用好电教仪器;注意保养,经常清洁,不用时存放在安全的地方,特别是节日要做好防盗工作。

7、每学年末各校负责教师应向中心书面汇报使用、损坏等情况。

8、教导处将所有的录音机和投影仪进行编号、登记造册,责任到人,做好使用报损等情况记录。

9、电教仪器的使用、管理与年度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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