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进落实情况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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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进落实情况1
天津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的要求,对照《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和《政务服务评价工作指南》国家标准,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地见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全面构建“好差评”评价体系
一是规范“好差评”制度建设。印发《天津市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津政务发〔2020〕4号)和《天津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细则》(津职转办发〔2021〕9号),组织各区、各部门结合实际细化“好差评”落实举措,以制度建设规范评价管理,确保评价事项、评价对象、评价渠道全覆盖。在官网、公众号等媒体渠道以新闻稿、“一图读懂”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扎实推进“好差评”工作落实落细。
二是建立政务服务评价标准。聚焦评价指标、评价渠道、评价规则,明确标准、细化内容、确保落地。细分评价指标,区分服务事项和服务人员两类进行五星评价;丰富评价渠道,采取线上线下相融合方式开展评价,线上实行“一事一评”,线下实行“一次一评”;明确评价规则,规定服务对象的评价次数、评价时限、信息保护以及批量办件、联办件、“主题式”办件、咨询类办件的评价内容、结果应用,确保可操作、可落地。
三是完善差评整改措施。当评价主体做出“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评价后,即时启动差评处置。将差评分为立整立改(简易)类、限时整改(一般)类、综合协调(复杂)类,明确差评转办、核实、整改、申诉、回访流程中各环节的责任单位及处置程序,规范每类差评的限时处理时限,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差评回访,实现差评整改和回访100%全覆盖,形成全流程闭环管理。
四是引入政务服务奖惩机制。强化“好差评”结果应用,客观设置考核指标,将政务服务“好差评”纳入各区、各部门绩效考核,围绕政务服务质量、主动评价率、差评整改率、差评整改回访满意率4个维度实行量化评分,奖优惩劣,形成正向激励的良性循环。
二、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持续完善“好差评”系统管理
一是用信息系统强化数据管理。发挥集约化建设优势,建成覆盖全市的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开发数据采集、评价管理、差评整改、数据质检等功能,制定《天津市政务服务“好差评”数据对接标准规范》,推动天津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与国家和我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及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归集各类政务服务评价数据,将办事评价全过程纳入数据化管理。截至目前,天津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已在48个市级部门、811个区级部门全面应用。
二是加强评价人信息保护。强化平台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完成天津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通过评价人信息加密传输,评价人姓名脱敏显示等方式,严格保护评价人信息,未经本人同意,严禁对外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三是加大评价信息公开力度。在我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首页设置“好差评”栏目,全面展示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总量、好评数、差评数以及好评率、差评率等重要信息。实时公开各区、各部门的“好差评”情况,设置热门评价标签,全方位展示各渠道评价数据,多维度公开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的评价结果。
三、以数据治理为抓手,着力提升“好差评”数据质量
一是保障评价数据真实可靠。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开发建设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页面,统一提供给部门业务系统调用发布,实现评价信息真实采集。完善评价数据接口对接交换机制,建立实时对接通道,实现评价信息数据实时上传至天津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和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二是完善数据生成传输反馈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与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加强天津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与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库的数据比对,确保评价关联事项的实施编码、事项名称、业务办理项编码、受理部门名称、受理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关键信息统一规范。
三是强化数据归集和分析应用。注重评价结果应用,引入统计通报机制,以综合评分的形式对各单位“好差评”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开展数据晾晒,推动各区、各部门拓展评价渠道,提高办事人评价参与度,推动“好差评”广泛知晓和应用,真正将评价权赋予服务对象。截至2022年7月底,天津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归集评价数万次,好评率%、未评率%、差评回访整改数681次、差评整改率100%、差评回访率100%。
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进落实情况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好用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通知》(湘政办函〔2020〕60号)要求,促进我县政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体系,依托市“一件事一次办”业务系统和“一次办结”政务服务平台,加快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网上服务“一事一评”和现场服务“一次一评”,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做到每个办事企业和群众都能自愿自主真实参与评价,每个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每个政务服务机构平台和工作人员都接受评价,促进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评价,各窗口部门及时改进的良性互动,好评长项继续加强,差评弱项得到整改,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二、实施要求
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注重实效的原则。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全体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的“好差评”管理由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各政务服务分中心和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由所属单位负责组织。监督股对全县“好差评”数据实行每月通报,按照办件情况得出评价率的高低。每月初将对上月工作人员的办件评价率和满意度进行公示。
三、建立“好差评”评价体系
(一)评价主体。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评价对象。在线上线下服务大厅窗口,依托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业务系统、热线电话平台、移动服务端、自助服务端等提供各类政务服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三)评价模式。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由评价主体通过政务服务机构实体服务窗口现场评价或通过各类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在线评价。“好差评”共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5个评价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四)社会各界“综合点评”。政务服务机构通过意见箱、12345热线电话、监督平台、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综合性评价。
四、评价结果运用及工作要求
(一)强化差评整改。要建立差评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收到差评和投诉后,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监督股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回访核实。对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立行立改;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说明理由,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缺乏法定依据的,做好解释说明。核实为误评或恶意评价的,评价结果不予采纳。核实整改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向企业和群众反馈,确保差评件有整改、有反馈。做好差评回访整改情况记录,实名差评回访率要达到100%。
(二)提升评价数量。各窗口单位推动形成愿评、敢评、评了管用的社会共识,促进每一次办件有评价。力争实现评价率要达到80%以上。
(三)加强评价数据的综合分析和应用。各窗口单位要定期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差评集中的事项,要及时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和整改措施,推动问题解决。
(四)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奖惩机制。对政务服务“好差评”评管理制度进行考核量化(详附1永兴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根据企业和群众评价满意度,对评价为“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经核实后按照《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综合绩效考核办法》中的规定对相应的工作人员进行扣分,对反复被差评、投诉,故意刁难甚至打击报复企业和群众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及时查处刷“好评”或恶意差评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好差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政务服务分中心和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内部管理,明确经办人员职责,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评价。
(二)做好制度衔接。加强与既有的政务服务满意度测评、绩效评价、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投诉处理、效能监察等相关制度整合衔接。加强对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确保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到实处。
(三)完善线上线下服务平台。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好用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通知》要求,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含管理端、PC端、移动端),提供评价调用对接、线上线下办件和评价数据归集等技术支持。评价结果同源发布、差评整改在线反馈、评价数据自动生成,确保评价数据实时、全量上报。
(四)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有针对性、多渠道开展宣传,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参与度。在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设置专栏开展宣传,引导企业和群众自愿自主真实开展评价。
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进落实情况3
成立组织、建立机制。市民政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同志为成员的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政务服务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负责政务服务“好差评”的具体事务,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定期传达上级有关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要求精神,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开展。
突出重点,抓好落实。按照《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民政局认真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定了全局“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重点任务工作开展,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责任分工、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把工作抓牢抓细;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进行问责处理;将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纳入考核内容,责任落到实处,跟进落实责任分工方案。
加强宣传,提升参与。加大对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办事群众参与评价,制作宣传标语,多载体、多渠道、全方位对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进行宣传;积极收集群众反映诉求,有效提升办事群众对政务服务“好差评”参与度、知晓度和获得感。
下一步,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要求,结合民政工作的特点,充分调动部门科室人员、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资源,积极探索为群众提供个性化定制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打造许昌民政政务服务靓丽的名片。
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进落实情况4
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是提升“一网通办”含金量,改善和提高政务服务的有效途径,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文件要求,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实落地,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不断提升办事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我中心根据市委、政府具体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推进“好差评”制度规划,明确工作方向和工作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好差评”工作圆满完成。
二是统筹部署推进,线上线下全覆盖。我中心依托宁夏政务服务平台,在所有服务窗口配备满意度评价器,方便办事群众在办完业务后,对服务事项、服务效率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进行评价,并将“好差评”评价系统同步部署在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等线上服务渠道,实现“服务绩效由群众来判断”的目标。
三是运用评价结果,推进服务提质增效。我中心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好差评”评价结果纳入效能目标考核,作为人员绩效考核和优化业务服务的主要依据,充分发挥“好差评”制度在完善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意识方面的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差评”制度,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以“服务好不好,群众说了算”为工作导向,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建设成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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