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范文【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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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第一篇】

一、20xx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统筹组织情况。组织学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xx〕2号)文件精神。

(二)机制建设情况。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明确各业务科室在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严格对照限制竞争的规定进行自我审查,并按照要求一并提交公平竞争审查表。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20xx年要求各科室对照文件开展增量审查、存量清理,今年未出台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文件。

(四)宣传培训情况。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业务培训,增强公平竞争意识,强化案例解读,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操性,提升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各科室内部审查机制、审查职责分工、审查人员配备等典型做法和基本情况。在委党组的领导下,统筹推进全委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指导全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全委各科室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沟通和协作,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并加以推广。

二、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对政策理解不到位、不准确,审查工作仍不够规范,审查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仍不够,审查质量有待提升。

(二)部分科室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不够重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意见、建议

一是继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新实施的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二是持续优化审查方式。在严格落实“谁制定(或谁起草)、谁审查”原则的基础上,实行内部统一审查。三是完善考核机制。组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小组,对各科室出台的文件进行抽查。

四、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建议:

(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实施,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落实各项工作。

(二)要加大对审查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审查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第二篇】

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关于落实自治区20xx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督察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今年已开展的两次督察要求进行自查,现就我局20xx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及时制定工作方案

为规范财政行政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我局立足全局,统筹兼顾,科学谋划,坚持从财政工作实际出发,制定了《南宁市财政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按照分步实施的工作步骤,在规范增量政策的同时,坚持分类处理、不溯及既往,逐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通过依法审查,强化监督的做法,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保障机制,把自我审查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加强社会监督和执法监督,及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审查制度

我局建立了《南宁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及审查流程,成立了由局班子领导和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为成员的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审查主体、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和例外规定。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制定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政策措施;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不得出台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我局在制定政策措施文件及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过程中,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出台后,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向社会进行公开。

三、规范审查流程

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负责对本部门制定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办公室把好公文审核关,对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而未审查的'政策措施文件退回文件主办科室;所有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由文件政策起草科室出具公平竞争审查书面意见以后交由局法制科进行复审。

四、加强增量文件审查

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分别负责本科室、本单位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按照《南宁市财政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南宁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要求,严格对照自治区、南宁市政府在关于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有关公平竞争审查的内容进行审查。20xx年截止目前,审查由本局牵头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共计8件,经审查有关政策措施中均未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五、有序清理存量

(一)存量清理情况。我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特别是针对有无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暴露比较集中、影响比较突出的规定和做法需要尽快予以废止的、对以合同协议等形式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以及部分立即终止会带来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需要合理设置过渡期,留出必要的缓冲空间的情况等要求,对以前的政策措施文件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梳理,共对26件存量政策(规章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5件)中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内容进行清理,经查,以上政策措施均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

(二)清理现行排除限制性竞争政策情况。根据《关于转发20xx年广西清理现行排除限制性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现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重点包括的六项内容进行清理,经清理,26件存量政策(规章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5件)中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内容均不存在限制性竞争的内容。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政策解读。我局将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针对社会各界及相关利益人对涉及我局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提出的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二)完善守信机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严格履行向社会做出的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要认真履约和兑现。进一步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拓宽公众参与重大决策的渠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

(三)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xx〕45号)精神,规范政策措施起草行为,对部门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以及不及时纠正相关政策措施,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因失职渎职等需要追究有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的,引起相应责任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四)整改措施到位。对20xx年度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我局将继续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到位。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第三篇】

根据要求,现将我局xxxx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xxxx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统筹组织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定综合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室统筹协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学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和《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各业务科室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开展工作,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政策措施时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否则不予通过及施行。配合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台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并主动开展相关宣贯工作。

(二)机制建设情况。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明确各业务科室在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严格对照限制竞争的规定进行自我审查,并按照要求一并提交公平竞争审查表。

(三)工作质量情况。对xxxx年发之前文进行全面梳理,要求各科室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经审查,我局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没有发现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况(x份文件x份保留,x份因实效原因废止)。xxxx年制定文件过程中,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新增x份涉及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已顺利通过审查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四)监督考核情况。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和回应机制,在局网站“互动交流”栏目积极与市场主体和群众开展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并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业务能力不高、政策把握不准成为当前制约制度实施的重要因素。各部门、各科室对公平审查制度认识不一,有的认识还很不到位,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工作氛围尚未形成。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认真落实市政府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意见》及相关实施细则,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局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健全局内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规范公平竞争审查操作流程。

二是有序开展存量政策措施清理。根据x市公平竞争审查部级联席会议要求,进一步明确清理工作的范围、重点、时限和要求,研究落实存量政策措施的自查梳理、审核排查、公开清废和总结汇报等各阶段工作。

三是组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培训。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专题培训,深化对公平竞争审查的理解和认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实施成效,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氛围。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第四篇】

根据晋宁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文件《关于昆明市晋宁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行季报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按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现将第四季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责任落实

二街镇已建立公平竞争审查领导机制,清理工作由镇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督促责任部门认真核实草拟文件是否涉及。各部门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具体落实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党政综合办公一室,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二、本单位自查清理情况

1.二街镇严格执行“二街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把文件审查关,每季度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自查清理工作,及时将存在地方保护、市场壁垒的内容进行清理修改(废除)。

2.按上级部门要求将清理情况进行对外公示,本季度二街镇未发现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

三、工作亮点

1.二街镇采用平台短信提醒制度推进全镇各部门开展自查工作。

2.设立举报微信平台和举报电话67899001,让跟多人加入监督行列。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查范围不够全面。全镇仅局限于党委、政府、人大、纪委、党政办五类文件的审查,部门转办或部分自制的文件不在管理范围。

(二)审查工作不够规范。制度建设不完善,具体操作上缺少专业性指导。

(三)审查质量有待提升。可能存在文件经过审查后仍然含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2.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二街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3.严格落实《二街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4.加大部门内部宣传力度,强化业务操作能力。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第五篇】

根据《普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和抽查工作的通知》(200208),景东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统筹组织情况。按照《普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普竞争审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景东县及时组织落实:一是将文件转至各成员单位,并对清理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二是积极组织各单位参加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视频会议,听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安排和审查制度培训,并在视频培训结束后,对景东县开展清理工作作了详细安排;三是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公平竞争审查各项工作,景东县于2020年4月13日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会议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把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深化改革、营造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来抓,充分认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把握本次清理工作的范围和重点,对标对表,认真开展清理工作,按时上报清理工作情况。

(二)机制建设情况。为确保工作畅通有序,积极探索不断完善相关机制建设,设立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并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对内部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相关文件和政策措施开展审查,优化内部审查机制。

(三)工作质量情况。2019年10月,景东县围绕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以及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等,开展了增量政策措施和存量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经清理,增量审查文件总数3个,无排除限制竞争问题数量为3个,经审查修改文件数量为0,适用例外规定文件数量为0。存量文件清理总数1个,无排除限制竞争问题数量1个,修改调整文件数量为0,废止文件数量为0,设置过渡期文件数量为0,适用例外规定文件数量为0。2020年11月,景东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政府及所属部门2020年1月至11月20日以来的新增增量政策措施开展集中抽查,均未发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

(四)监督考核情况。景东县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机制,并公布了举报电话:6220094,设立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接受社会监督。此外,景东县已经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营商环境、质量强县等考核。

(五)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景东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得到稳步推进。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宣传工作不到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一项新制度、新举措,由于缺乏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在落实推进工作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难度较大。二是人员变动频繁,无固定专业人员从事此项工作。三是公平竞争审查培训机制不完善。上级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的次数较少且培训面相对较窄,县级无能力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培训。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配备相对稳定且专业的工作人员。

二是积极与上级协调,加大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的培训力度和知识面,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工作质量。

三是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常态化。

四是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协调机制,强化对各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三、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宣传,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各项工作。

二是各部门要建立内部审查机制,有相对固定且专业的审查人员,定期开展审查,同时,要做好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三是上级部门应加大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培训力度,培养一支业务精、素质高、会干事的审查队伍,以便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需要。

四是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发挥协调作用,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业务指导,努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第六篇】

潜江市市场监管局在省局的正确领导和反垄断处的具体指导下,不断优化自我审查能力,推动审查制度落实,强化审查工作机制,在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建设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潜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冲刺全国县域经济五十强,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以分管副市长担任总召集人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提高站位、周密部署、综合协调、整体推动,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陆续印发了《关于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工作和营商环境政策落地落实。强化政策引领。多次组织召开潜江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及相关政策的宣传、贯彻,及时将上级有关精神传达至各成员单位,抓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同时,针对人员变动大,政策不清等问题,搭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络群”,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方便学习交流和讨论。三是完善部门职责。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审查机制,各成员单位制定完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配齐配强承办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审查人员,细化重点任务,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强机制建设,强化制度保障。一方面,实行定期报送机制。要求各政策制定机关每季度将《公平竞争审查表》报送至公平竞争审查办公室,全面掌握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另一方面,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制度》,根据各单位报送情况,抽查政策措施审查、问题整改及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并及时通报,以通报促整改、抓落实、助提升。2021年,全年共清理文件103份。其中新增文件35份,保留31份,修改4份;存量文件68份,修改9份,废止3份。截止2022年第二季度,新增文件69份,清理存量文件108份,废止17份。

三、加强专业指导,精准科学发力。为切实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质效,优选吸纳9名市场经济方面的专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专家库负责对我市竞争政策措施深入研究分析,并就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提出咨询意见。同时,协助各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参与第三方评估或考评验收,为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专业保障。

四、加强公示公告,畅通投诉渠道。为加强社会各界对公平竞争行为的监督,2021年4月,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公示投诉举报范围、受理条件、投诉举报方式,充分发挥社会舆论作用,对政策制定机关的公平竞争行为进行监督。

五、加强政策审查,服务特色产业。为服务潜江龙虾特色产业发展,潜江严把政策措施关,防止出现对民营企业或外商投资的歧视性政策措施,保障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减少市场主体准入限制,破除招投标等领域的不平等壁垒,让营商环境保持清朗,让对外开放的大门时刻敞开。全力促进潜江虾-稻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成果发布,公布了最新标准体系框架图和明细表,以及169项虾-稻标准电子文本,精心制作了《养虾有稻“道”在标准》宣传手册及短视频,充分展示潜江虾-稻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全貌。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第七篇】

根据港南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港南区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针对我局起草的以区政府名义或区农业局名义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清理工作采取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自查梳理,局机关法制部门审核排查,局领导研究公开清废和总结上报四个阶段进行。现将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理内容主要包括:

1、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

2、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3、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

4、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

5、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6、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二、明确工作机制有序开展清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局就清理工作的范围、原则、步骤和要求等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并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清理小组,多次听取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的汇报,解决清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了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清理职责,清理范围,积极思考,精心策划。结合我局实际,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部、商务部《关于印发〈20xx—20xx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价监〔20xx〕20xx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清理分工,清理方法步骤和清理目标。明确专门机构与人员负责组织清理工作,进一步澄清了对公平竞争审查重要性的模糊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使清理工作有序推进。

(三)统筹安排,落实清理责任。要求区局机关各相关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要按照“谁实施、谁提出清理意见”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专人负责对现存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逐一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四类标准”、18个“不得”和四类例外情形,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审查,提出“废改立”意见。经审查清理后,有修改,或有修改意见的规范性文件汇集成册,与公平竞争审查文件清理目录,一并由股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局务会议审定。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别负责本单位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实施意见》中的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局领导。

二是重视程序,狠抓落实。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依法审定,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规、细致周密、防止疏漏。同时实现任务落实,人员落实,目标明确,方法明确和要求明确。

三是同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积极推进我局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将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一并纳入规范性文件审查范围。对规范性文件概念把握不准,公文规范处理程序不清的及时向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确保我局出台规范性文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第八篇】

根据**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区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针对我局起草的以区政府名义或区农业局名义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清理工作采取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自查梳理,局机关法制部门审核排查,局领导研究公开清废和总结上报四个阶段进行。现将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理内容主要包括:

1、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

2、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3、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

4、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

5、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6、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二、明确工作机制有序开展清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局就清理工作的范围、原则、步骤和要求等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并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清理小组,多次听取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的汇报,解决清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了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清理职责,清理范围,积极思考,精心策划。结合我局实际,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部、商务部《关于印发〈2017-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价监〔2017〕209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清理分工,清理方法步骤和清理目标。明确专门机构与人员负责组织清理工作,进一步澄清了对公平竞争审查重要性的模糊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使清理工作有序推进。

(三)统筹安排,落实清理责任。要求区局机关各相关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要按照“谁实施、谁提出清理意见”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专人负责对现存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逐一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四类标准”、18个“不得”和四类例外情形,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审查,提出“废改立”意见。经审查清理后,有修改,或有修改意见的规范性文件汇集成册,与公平竞争审查文件清理目录,一并由股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局务会议审定。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别负责本单位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实施意见》中的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局领导。

二是重视程序,狠抓落实。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依法审定,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规、细致周密、防止疏漏。同时实现任务落实,人员落实,目标明确,方法明确和要求明确。

三是同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积极推进我局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将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一并纳入规范性文件审查范围。对规范性文件概念把握不准,公文规范处理程序不清的及时向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确保我局出台规范性文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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