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范文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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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第一篇】
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关于落实自治区20xx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督察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今年已开展的两次督察要求进行自查,现就我局20xx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及时制定工作方案
为规范财政行政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我局立足全局,统筹兼顾,科学谋划,坚持从财政工作实际出发,制定了《南宁市财政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按照分步实施的工作步骤,在规范增量政策的同时,坚持分类处理、不溯及既往,逐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通过依法审查,强化监督的做法,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保障机制,把自我审查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加强社会监督和执法监督,及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审查制度
我局建立了《南宁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及审查流程,成立了由局班子领导和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为成员的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审查主体、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和例外规定。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制定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政策措施;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不得出台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我局在制定政策措施文件及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过程中,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出台后,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向社会进行公开。
三、规范审查流程
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负责对本部门制定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办公室把好公文审核关,对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而未审查的'政策措施文件退回文件主办科室;所有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由文件政策起草科室出具公平竞争审查书面意见以后交由局法制科进行复审。
四、加强增量文件审查
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分别负责本科室、本单位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按照《南宁市财政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南宁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要求,严格对照自治区、南宁市政府在关于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有关公平竞争审查的内容进行审查。20xx年截止目前,审查由本局牵头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共计8件,经审查有关政策措施中均未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五、有序清理存量
(一)存量清理情况。我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特别是针对有无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暴露比较集中、影响比较突出的规定和做法需要尽快予以废止的、对以合同协议等形式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以及部分立即终止会带来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需要合理设置过渡期,留出必要的缓冲空间的情况等要求,对以前的政策措施文件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梳理,共对26件存量政策(规章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5件)中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内容进行清理,经查,以上政策措施均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
(二)清理现行排除限制性竞争政策情况。根据《关于转发20xx年广西清理现行排除限制性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现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重点包括的六项内容进行清理,经清理,26件存量政策(规章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5件)中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内容均不存在限制性竞争的内容。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政策解读。我局将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针对社会各界及相关利益人对涉及我局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提出的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二)完善守信机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严格履行向社会做出的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要认真履约和兑现。进一步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拓宽公众参与重大决策的渠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
(三)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xx〕45号)精神,规范政策措施起草行为,对部门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以及不及时纠正相关政策措施,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因失职渎职等需要追究有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的,引起相应责任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四)整改措施到位。对20xx年度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我局将继续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到位。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第二篇】
一、20xx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统筹组织情况。组织学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文件精神。
(二)机制建设情况。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明确各业务科室在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严格对照限制竞争的规定进行自我审查,并按照要求一并提交公平竞争审查表。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20xx要求各科室对照文件开展增量审查、存量清理,今年未出台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文件。
(四)宣传培训情况。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业务培训,增强公平竞争意识,强化案例解读,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操性,提升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各科室内部审查机制、审查职责分工、审查人员配备等典型做法和基本情况。在委党组的领导下,统筹推进全委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指导全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全委各科室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沟通和协作,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并加以推广。
二、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对政策理解不到位、不准确,审查工作仍不够规范,审查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仍不够,审查质量有待提升。
(二)部分科室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不够重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意见、建议
一是继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新实施的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二是持续优化审查方式。在严格落实“谁制定(或谁起草)、谁审查”原则的基础上,实行内部统一审查。三是完善考核机制。组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小组,对各科室出台的文件进行抽查。
四、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建议:
(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实施,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落实各项工作。
(二)要加大对审查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审查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第三篇】
潜江市市场监管局在省局的正确领导和反垄断处的具体指导下,不断优化自我审查能力,推动审查制度落实,强化审查工作机制,在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建设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潜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冲刺全国县域经济五十强,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以分管副市长担任总召集人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提高站位、周密部署、综合协调、整体推动,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陆续印发了《关于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工作和营商环境政策落地落实。二是强化政策引领。多次组织召开潜江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及相关政策的宣传、贯彻,及时将上级有关精神传达至各成员单位,抓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同时,针对人员变动大,政策不清等问题,搭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络群”,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方便学习交流和讨论。三是完善部门职责。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审查机制,各成员单位制定完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配齐配强承办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审查人员,细化重点任务,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强机制建设,强化制度保障。一方面,实行定期报送机制。要求各政策制定机关每季度将《公平竞争审查表》报送至公平竞争审查办公室,全面掌握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另一方面,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制度》,根据各单位报送情况,抽查政策措施审查、问题整改及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并及时通报,以通报促整改、抓落实、助提升。2021年,全年共清理文件103份。其中新增文件35份,保留31份,修改4份;存量文件68份,修改9份,废止3份。截止2022年第二季度,新增文件69份,清理存量文件108份,废止17份。
三、加强专业指导,精准科学发力。为切实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质效,优选吸纳9名市场经济方面的专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专家库负责对我市竞争政策措施深入研究分析,并就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提出咨询意见。同时,协助各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参与第三方评估或考评验收,为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专业保障。
四、加强公示公告,畅通投诉渠道。为加强社会各界对公平竞争行为的监督,2021年4月,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公示投诉举报范围、受理条件、投诉举报方式,充分发挥社会舆论作用,对政策制定机关的公平竞争行为进行监督。
五、加强政策审查,服务特色产业。为服务潜江龙虾特色产业发展,潜江严把政策措施关,防止出现对民营企业或外商投资的歧视性政策措施,保障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减少市场主体准入限制,破除招投标等领域的不平等壁垒,让营商环境保持清朗,让对外开放的大门时刻敞开。全力促进潜江虾-稻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成果发布,公布了最新标准体系框架图和明细表,以及169项虾-稻标准电子文本,精心制作了《养虾有稻“道”在标准》宣传手册及短视频,充分展示潜江虾-稻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全貌。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第四篇】
根据《娄底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市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督查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视,扎实部署,本着以检查促工作、促改进的态度,迅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就我局今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及时制定工作方案
为规范我局行政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我局立足全局,统筹兼顾,科学谋划,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制定了《娄底市应急管理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按照分步实施的工作步骤,在规范增量政策的同时,坚持分类处理、不溯及既往,逐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通过依法审查,强化监督的做法,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保障机制,把自我审查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加强社会监督和执法监督,及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审查制度
我局建立了《娄底市应急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及审查流程,成立了由局班子领导和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为成员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审查主体、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和例外规定。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制定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政策措施;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不得出台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要求在制定政策措施文件及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过程中,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政策措施出台后,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向社会进行公开。
三、规范审查流程
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科室分别负责本部门制定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市相关文件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分管领导。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对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而未审查的政策措施文件退回文件主办科室;所有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由文件政策起草科室出具公平竞争审查书面意见以后交由局法制科进行复审。
四、加强文件审查
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分别负责本科室、本单位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按照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要求,对照娄底市政府在关于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等有关公平竞争审查的内容进行审查。截至目前,经审查有关政策措施中均未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五、有序清理存量
(一)存量清理情况。我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特别是针对有无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暴露比较集中、影响比较突出的规定和做法需要尽快予以废止的,以及部分立即终止会带来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需要合理设置过渡期,留出必要的缓冲空间的情况等要求,对以前的政策措施文件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梳理,对市场准入、产业发展、办公物品采购、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内容进行清理,经查,以上政策措施均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
(二)清理现行排除限制性竞争政策情况。根据排除限制性竞争政策措施工作的要求,我局对现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重点包括的六项内容进行清理,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内容均不存在限制性竞争的内容。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政策解读。我局将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针对社会各界及相关利益人对涉及我局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提出的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二)完善守信机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严格履行向社会做出的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要认真履约和兑现。进一步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拓宽公众参与重大决策的渠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
(三)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要求,规范政策措施起草行为,对部门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以及不及时纠正相关政策措施,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因失职法职等需要追究有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的,引起相应责任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四)整改措施到位。对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我局将 继续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到位。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第五篇】
根据《关于报送2018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的函》(腊发工函〔2018〕280号)要求,我镇认真组织开展公开竞争审查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组织。为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责任,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相关副镇长为副组长,机关工作人员、相关单位为及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制。
二、加大审查力度,认真开展清理。组织对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以来政府所有发文进行梳理,并认真排查,重点排查关于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经清理我镇未涉及到未出台规范性行为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三、定期开展评估,建立审查制度
我镇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办公室在起草政策性文件过程中严格对照市相关文件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分管领导,不断完善审查制度。确保我镇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三、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力度有待加大。县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工作指导不够,少数部门对公平竞争审查的认识不够到位、主动性不够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二是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机关办公室和各中心(所)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实施意见》中的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第六篇】
一、20xx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统筹组织情况。组织学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xx〕2号)文件精神。
(二)机制建设情况。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明确各业务科室在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严格对照限制竞争的规定进行自我审查,并按照要求一并提交公平竞争审查表。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20xx年要求各科室对照文件开展增量审查、存量清理,今年未出台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文件。
(四)宣传培训情况。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业务培训,增强公平竞争意识,强化案例解读,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操性,提升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各科室内部审查机制、审查职责分工、审查人员配备等典型做法和基本情况。在委党组的领导下,统筹推进全委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指导全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全委各科室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沟通和协作,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并加以推广。
二、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对政策理解不到位、不准确,审查工作仍不够规范,审查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仍不够,审查质量有待提升。
(二)部分科室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不够重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意见、建议
一是继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新实施的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二是持续优化审查方式。在严格落实“谁制定(或谁起草)、谁审查”原则的基础上,实行内部统一审查。三是完善考核机制。组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小组,对各科室出台的文件进行抽查。
四、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建议:
(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实施,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落实各项工作。
(二)要加大对审查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审查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第七篇】
2022年以来,为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探索公平竞争审查科学化道路,文成率先试行公平竞争集中统一审查制度,不断健全协作机制,提升审查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2022年文成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
(一)强化能力建设,持续推进集中审查制度。根据温州市公竞办文件精神,我县于2021年9月1日率先试行公平竞争集中统一审查工作,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审查能力,推动审查方式从自我审查方式向相对集中审查方式转变。我县共集中统一审查以县政府和县府办名义发布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36件,其中29件一次性通过,7件因含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经修改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予以通过。
2022年11月21日召开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会议,会上通报了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计划。文成均已建立了并实施举报和回应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督查计划,已建立并实施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的,及时向上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
(二)健全协作机制,保障审查制度有效落实。2022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协作机制的意见》,对无集中审查意见、未按照规定进行集中审查的以县政府和县府办名义发布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不予受理合法性审查。县市监局与县司法局加强联系,相互沟通,2022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已向县司法局书面反馈集中统一审查意见19份,修改意见6份。
(三)建立顾问制度,获取审查智库专家支持。我县于2022年3月10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顾问制度,通过审查顾问参与公平竞争审查疑难问题典型案例研讨、前瞻性课题研究、参与重大政策措施研讨,充分发挥顾问智库的支撑作用,分担公平竞争审查责任风险。同时,县公平竞争审查顾问由审查优秀专业人士担任,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度,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参与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出具审查意见。截至目前,公平竞争审查顾问共接受咨询24次,出具书面审查意见8份。
(四)聘请外部力量,评估审查工作落实情况。我县于2022年在浙江县级层面率先聘请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县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情况开展全面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共对文成出台的176份政策措施进行了评估,初步反馈了疑似违反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14件。
(五)有序清存规增,全面掌控政策措施情况。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季报制度,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于每年1、4、7、10月份的7日前向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上一季度清理存量规范增量政策措施的相关数据,全面掌握全县政策措施情况,以便于县公竞办开展政策措施的抽查复查。今年以来,我县共审查增量政策措施58件,其中经修改通过增量政策措施6件;共清理存量政策措施115件,其中保留政策措施104件,拟废止政策措施6件,拟修改政策措施3件。同时,我县对全省、全市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工作。
(六)加强宣传力度,提升公平竞争审查意识。2022年11月14日,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苏海成在第11次常务会议上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内容,向县政府常委、各单位一把手介绍公平竞争政策相关知识,提高领导干部的公平竞争意识。县长罗招政在会上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作了部署,并提出了3点意见。
同时在公平竞争宣传周期间,文成30个成员单位在各自的宣传栏张贴公平竞争宣传周海报,在单位及其监管对象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周口号,联络员朋友圈转发宣传周信息。文成市监局在“文成食安”公众号发布“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全面启动!”为题的文章,在550台电梯物联网播放省局宣传周视频,8个基层所在10个农贸市场张贴宣传海报、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周口号,发动70余家经营主体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周口号,营造公平竞争审查宣传周氛围。
2022年11月21日,文成县召开了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的业务培训会和交流会,积极提升领导干部业务能力和审查意识,并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学习纳入当地党校培训课程。文成食安公众号上专门版块解读公平竞争审查政策和典型案例。
(七)参与交叉检查,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能力。文成按照省、市交叉检查的要求,及时派人参加了两次湖州交叉检查工作,同时积极协助市里交叉检查和督查工作,完成省、市交待的交叉检查工作任务。在交叉检查工作过程中,直接接触了兄弟县市区的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对政策措施进行督查审查、参与人员业务相互交流,提升了参与人员的公平竞争审查能力。
二、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存在问题
(一)集中统一审查机制尚不完善。集中统一审查制度处于探索阶段,机制尚未完善,无上位法支持,也无相应的人员配备,审查水平全靠个人能力,难以全面有效对全部政策措施进行集中统一审查。
(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力度不够。一些成员单位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较重视,配备的审查力量也较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也落实地较好。而另一些成员单位领导不重视,对公平竞争审查的认识不够到位,主动性不够强,联络员变动频繁,难以完成县公竞办交办的工作。
(三)公平竞争审查质量仍需提升。部分成员单位缺乏公平竞争审查专业人才,对审查标准、审查范围和审查程序的把握上尚有欠缺,存在重形式、轻实质现象,公平竞争审查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3年的工作思路
1.继续推进完善集中统一审查制度,防范以县政府或者府办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出现限制、排除竞争的内容,提高审查质量。
2.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举报、督查考核、公示、季报等制度。
3.继续做好有序清理存量,规范增量工作。
4.加强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定向深入地做好《实施细则》解读和培训工作,掌握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提高全县公平竞争审查业务能力。
5.加强工作指导督导。切实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弘扬和培育公平竞争文化,增进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加大督查力度,对开展审查工作停滞不前的成员单位进行督导。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第八篇】
根据《阆中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及报送清理工作总结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扎实部署,本着以检查促工作、促改进的态度,迅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机构职责,理顺工作机制。经乡党委政府同意,成立由乡党委书记敬中恒同志为组长,乡长秦洪波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安排落实我乡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二)加大审查力度,有序清理存量。对我乡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11日的所有发文进行梳理与整理,重点排查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经梳理,我乡20xx年年初以来未出台规范性行为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二、定期评估完善。
我乡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市相关文件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乡领导。确保我乡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乡将按照省市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继续自查自理20xx年以前出台的发文,严格规范文件及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我乡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并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四、整改措施到位。
对20xx年之前出台的政策措施,我乡将继续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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