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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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第一篇】

为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进一步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基础,推进新一轮平安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实际,决定在@@市、@@区试点工作基础上,在全市推广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南通为目标,紧紧围绕全面腾飞的大局,按照“政府推动、综治牵头、部门联动、司法管理、资源整合、社工运作”的总体思路,以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反邪教、禁毒工作为突破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探索新时期预防和减少犯罪新举措,为建设全面小康的新南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加强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是一项面广量大的社会工程,又是一项创新性的事业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必须坚持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整合社会资源,整体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市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分管负责同志组织,由相关部门的领导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社工中心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由司法局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县(市)区统一按市模式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乡镇(街道)一级,,以县城所在镇、中心集镇和治安情况比较复杂的乡镇(街道)为重点,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

村、居(社区)建立社工工作站。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社工运作原则。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是对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有益探索,是深化新一轮平安建设的新平台、新抓手、新载体,是构建和谐南通的本质要求。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工作必须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从人力财力上给予大力保障,依托基层司法所,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各项业务工作。

(二)部门联动,分工负责原则。社区社工工作以及社会各方面,既有政府客观的政策调控,又有具体部门微观的业务指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通力协作,认真履行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工作职责,行使法定职能,指导和帮助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原则。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工作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要注重实际效果,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积极稳妥地推进,实现专门机关和专门力量的有机结合,确保对“高危人群”的管理抓出成效。

四、工作范围

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的主要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社区矫正工作。

(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三)协助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四)协助做好反邪教工作。

(五)协助做好禁毒工作。

五、社工工作职责

专业社工的主要任务是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面对面地矫正和教育活动,包括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咨询等,帮助工作对象树立自立、自强的信心,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负责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对象的生产、生活等实际问题,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负责工作对象的信息采集、整理工作,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按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并配合职能部门做好有关辅助性工作;负责对村、居(社区)社工人员及志愿者进行培训工作,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六、社工队伍建设

(一)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乡镇(街道)要按照5万人以上镇配备3名以上专业社工,5万人以下镇配备2名以上专业社工的要求,配强配足专业社工,县城所在镇应加大专业社工的配备数量,专业社工由乡镇(街道)向社会公开招聘或内部调配。

具体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大专(含)以上学历,政治素质较好,懂管理,会做思想工作,身体健康的人员。在专业社工中,要注意优化年龄结构,做到老、中、青结合,同时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

(二)村、居(社区)社工工作站。工作站依托村、居(社区)委会建立,并明确1名专职人员担任站长,与村、居(社区)警务室合署办公,工作人员由志愿者组成。

(三)建立村、居(社区)社工志愿者队伍。此项工作由各县(市)区团委牵头,具体由乡镇(街道)团委指导村、居(社区)落实。

七、运作模式

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主任由分管政法的领导担任,综治办主任、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任副主任,司法所所长为常务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司法、公安、综治办、610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进行指导。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根据设定的工作目标和业务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自主开展教育培训、公益劳动、法制宣传、信息采集、人员管理、基础防范等工作。专业社工在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分片负责和指导村、居(社区)工作站开展工作,每个社工都要明确岗位职责,使五项工作都有人做、有人负责。

从有利于指导工作出发,各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应与司法所相邻办公。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名称统一为:××市××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村、居(社区)建立社工工作站,名称统一为:××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村、居(社区)工作站。

八、工作制度

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应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登统计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廉洁自律制度和责任倒查追究等制度。要明确社工工作职责、任务、工作流程、要求等规定。司法所负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工作和专业社工进行统一考核。

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人员应严以律己,履职尽责,勤奋工作,高效廉洁;对因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工作懈怠而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的,将按照责任倒查制度追究相关责任。

九、保障措施

(一)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工作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

(二)专业社工工资(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遵循低工资、高浮动原则,即工资与实绩挂钩,在确定基本工资后,其余费用结合工作考核发放,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统一确定。

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工作经费和社工工资费用由县(市)区、乡镇(街道)财政按比例分别承担。

(三)村、居(社区)工作站配备的专职站长经济待遇参照同级村干部待遇执行,适当增加通讯、交通补贴。

(四)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应有必要的办公用房,配备电脑、传真、电话等必要的办公设施。

十、要求

(一)坚定信念,加快推进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要充分认识到社工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为加强政法工作、夯实基层基础所采取的新举措;是全市政法工作的新的增长点,填补了政府管理职能上的空白;是以人为本精神的体现,也是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新探索;是平安创建工作的创新,是社会管理发展的新方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正确对待这项工作,切实加强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的建设。

(二)总结经验,不断规范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

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上报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总结运行模式、工作成效,充分展示自身工作的特色和亮点。要在规范上做文章,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运作机制;要进一步推进专业社工的区域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方向;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政法工作的一个新亮点,率先在全省出成果、出经验。

(三)加强指导,加大对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的考核力度

各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年底前,市将对各县(市)区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逐一进行考核验收,并作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核内容之一。

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第二篇】

一、成立背景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2012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亿,2020年将达到亿,2025年将突破3亿。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老年消费市场初步形成,老龄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总体上看,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健全、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还十分突出。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有利于保障老年人权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拉动消费、扩大就业,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在这种形势下,为构建我xxx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了xxxx为老服务中心。为老服务中心将通过多种服务形式,为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周到的社会化服务,尽最大努力满足社会养老需求,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二、组织情况概述

(一)、xxxx人民政府为xxxx为老服务中心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宏观调控,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进行综合协调。

(二)、xxxx为老服务中心负责为老服务的全面运营及管理工作;负责建立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台账,接待并对提出服务需求的老人情况进行评估;负责研究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劳动报酬标准,服务评价体系;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员招聘和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并负责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技能竞赛、典型经验推广、交流等活动。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以人为本”重要思想,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社区助老服务社为依托,以居家照料、上门服务为主要内容,本着老年人自愿的原则,积极为85周岁以上优抚对象、一等以上伤残军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空巢老人、百岁老人及有居家养老需求的其他老年家庭提供养老服务,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促进社会化居家养老和谐、健康发展。

四、服务内容

(一)家政服务:

以社区助老服务社为依托,全方位向会员提供家政服务。如保洁、洗衣、采购、送饭、洗浴、陪护、理发等。

(二)文化服务:

以社区老年活动站为依托,组织会员进行书法、绘画、棋牌、厨艺、聊天、旅游及其他文体活动,使每个会员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三)法律服务:

联合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成立老年法律咨询服务部,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五、工作目标

立足老人需求、依靠信息化管理、争取政府扶持,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努力构建“养老床位不离家、综合服务送上门,生活所需不离家,购物、维修送上门,精神生活有需求、心理疏导伴身边,维权纠纷保利益、法律服务解难题”的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用我们的真诚服务,换得众多老年人的满意。

六、基本思路

(一)运行机制市场化。

为老服务按照产业化运作和市场化经营的发展思路,对符合养老条件并在为老服务中心登记注册的老人建立“会员制”,凡在为老服务中心建立档案的老人均可以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在管理方式、用人制度、补贴、工资分配制度等方面,依据用工合同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体系,努力实现社会居家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二)服务方式多样化。

以居家养老为基本形式,根据不同老年家庭的需求,提供完善的个性化服务,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因户制宜;以家政、志愿者和以老帮老的家庭互助等方法,为居家老人提供养老服务,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老年人意愿,形成完整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三)服务队伍专业化。

居家养老服务是新兴的社区服务产业。xxxx为老服务中心将在劳动保障部门和xxx人民政府的支持下,根据需求有计划分步骤地优先在大龄失业人员中培训“养老护理员”,逐步建立职业资格和职称序列等级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积极组织开展“养老”志愿者服务活动,扩大志愿者队伍,为志愿者和需要照顾的老人牵线搭桥“结对子”,使志愿者找到奉献爱心的舞台,使老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关爱,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七、具体措施

(一)建立组织、明确分工。

xxxx为老服务中心联合社区助老服务社成立管理部,办公室设在服务中心。社区助老服务社作为为老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机构,对为老服务中心规划运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有养老需求的老年家庭进行等级评定,为居家养老工作人员确定补贴标准,定期组织巡视走访,征求会员意见,规范为老服务中心服务内容,逐步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老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日常事务管理,派驻工作人员,联系、接待并为老年家庭提供服务。

(二)规范服务措施、明确服务内容。

xxxx为老服务中心在市、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负责社会居家养老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认真选聘身体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老龄工作的下岗失业职工,以“五统一”的标准(即统一服装标识、统一培训内容、统一管理措施、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指挥行动)进行培训,合格后颁发上岗证,持证为老年家庭提供服务。

(三)面向社会服务、接受群众监督。

为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为老服务中心要联合街道和社区负责人成立监督检查组织,负责居家养老工作的宣传和服务员的初审工作,为为老服务中心组织活动提供必要物质帮助和智力支持。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居家养老工作的宣传和监督,以提高为老服务中心的知名度和信誉度,让老年家庭理解和掌握党和政府的相关政策,把党的温暖和关怀送到每户老年家中,接受政府为其提供的养老服务。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居家养老工作是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我们要在思想观念上求得全面解放,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切合实际的居家养老的模式,为更多需要帮助的老人和家庭提供服务,为社会减轻负担,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多作贡献。

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第三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现代治理机制,规范单位运行与管理,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浙江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为义乌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义乌市地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住所为浙江省义乌市西城路167号。

第三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是经中共义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由义乌市民政局举办的事业单位。

第四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开办资金万元,由义乌市民政局出资。

第五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宗旨:为社会组织会员及会员单位提供服务。

第六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业务范围:社会组织的备案、管理、培育扶持、公益创投、信息服务、培训交流和年度检查、等级评估;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地名总体规划编制、命名、更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地名档案管理和地名图、书、志的编纂。

第七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行业管理部门为义乌市民政局。

第八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登记管理机关为义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二章权利义务

第九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权利与义务:

执行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践行登记的宗旨,在登记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实施内部管理,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十条义乌市民政局作为举办单位的权利:

(一)提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按照有关程序任免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支部负责人、主任、副主任;

(三)审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章程;

(四)监督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公益性表现和履职情况;

(五)履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明确的管理单位职责。义乌市民政局作为举办单位的义务:

(一)支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自主运行,制止或者排除侵害或妨碍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行使自主权的行为;

(二)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提供稳定增长的运行资金和相关资源,提供必备的运行保障条件和必要的政策支持;

(三)维护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合法权益,支持与引导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发展;

(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义乌市民政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的权利与义务:根据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引导支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改革创新,提升行业发展能力,保障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依法参与行业竞争,对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施行业评估和监督。

第十二条职工的权利:

(一)根据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合理使用公共资源,依法依规依约定获得薪酬及其他待遇;

(二)公平获得职业发展机会,工作业绩、个人表现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公平获得奖励、荣誉;

(三)知悉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改革、建设和发展以及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对职务、职称、薪酬、评优评先、纪律处分等表达异议,提出申诉;

(五)法律法规及约定的其他权利。

职工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各项制度规定;

(二)践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宗旨,维护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利益;

(三)履行岗位职责,提高业务本领,坚守职业道德;

(四)法律法规规定及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运行管理

第十三条义乌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第十四条义乌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支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

第十五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共同参与改革发展制度、监督改革发展制度等制度机制,保证党支部切实有效发挥作用。

第十六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将相关进展情况以适当方式在党支部内通报,听取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接受党支部的监督。

第十七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支部发现本单位决策及运行中偏离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的,及时予以制止纠正。经制止纠正无效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支部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十八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设书记1名,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是党支部工作第一责任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第十九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保障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

第二十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是单位运行的第一行政责任人,主持公益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分管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立主任办公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范围:研究干部人事、重大工作决策、重大财务收支和依法行政有关重要事项。

主任办公会议集体决策程序: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对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事业发展重大问题的决策,一般要遵循“提出课题—调查研究—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班子决策—监督实施”的科学民主化程序。

主任办公会议重大决策前广泛征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充分调研论证,必要时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

主任办公会议实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遵循保密要求和近亲属及利益关联回避原则。

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召集,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策重要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决议须经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能通过。会议记录完整存档。

第二十二条领导班子在核定的职数内,由举办单位按照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依照相关程序选拔使用。

第二十三条完善领导班子的监督约束机制,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等作用,督促领导班子认真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办事,保持清正廉洁。

第二十四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年度考核,接受举办单位的考核和单位职工的评议。考核评价以公益性为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效益。

第二十五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结合宗旨、业务范围和实际需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内设机构。

第二十六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视情况设置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各群众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

第二十七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依法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形式,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鼓励和支持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正常途径对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举行1-2次,由工会召集,超过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参加方可举行会议,会议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参会职工代表同意。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中心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并审议主任工作报告、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并监督落实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福利待遇、薪酬分配、聘任考核等有关的重大事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审议上一届(次)中心职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检查监督职代会决议、代表提案的落实,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按照有关规定对中心领导班子进行民主监督和评议。

(六)讨论其他需要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事项。

(七)职代会闭会期间,遇重大事项需要征求职代会意见时,可临时召集职代会对所议事项征求意见并进行符合职代会规定的有效表决。

第二十九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推行岗位管理制度,按需设岗。

第三十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行信息公开制度,通过书面、网络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接受全体职工和有关方面的监督。服务内容、服务规范长期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阶段性工作进展定期向社会公开。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不定期在单位内部通报。

第四章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一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日常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三十二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

第三十三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依照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单位宗旨,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财务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接受捐赠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并根据宗旨和业务范围使用;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按照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用途时,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接受捐赠及使用接受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并接受举办单位和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第三十七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章程制定和修改

第三十八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按照如下程序制订和修改章程:

(一)成立章程制订(修订)工作小组,起草章程(草案或修订案),广泛征求单位职工意见,形成章程的制订(修订)意见;

(二)章程(草案或修订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内部公示听取意见建议;

(三)章程(草案或修订案)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

(四)章程报送举办单位审查;

(五)章程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六)章程核准后正式发布,向单位内部和社会公开。第三十九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机构编制事项、依法核准的法人登记事项不一致的;

(三)章程违反国家、省章程管理规定的;

(四)章程内容与服务对象利益或者职工整体利益不符或有

明显冲突的;

(五)其他需要修改的情形。

第六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四十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自行决定解散: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第四十一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依照本章程第四十条所列事项自行决定解散的,应当由主任办公会议提出终止动议,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并报举办单位、机构编制部门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因其它情形需终止的,经举办单位、机构编制部门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二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是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基本规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依据本章程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本章程实施管理。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由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第四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关于在东方在线高科技有限公司下设立培训中心的项目

(二)业务范围:开展企业管理及相关培训,未来与东方在线远程教育网站相结合拓展业务范围。

(三)隶属关系:济南东方在线有限公司

(四)工作地点:济南国际俱乐部内

(五)规模:人员初步设置3~5人,未来随业务发展情况变更。

二、市场分析与预测

(一)市场的需求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WTO的临近及信息产业的崛起,现在市场竞争的压力在一天天地增长,无论是传统行业还是高科技行业都已感觉到了这种压力,并努力地在寻找突破口,寻找企业长期生存及发展的契机。各类企业都已经注意到了企业的内部管理、自我完善,有时比外部的市场更为重要。据有关部门对八个省市2586家企业亏损原因的调查,影响企业亏损的宏观因素和政策因素分别占了%和%,而企业自身经营管理因素则占了%,许多曾经辉煌的大型企业的衰落也给依然生存着的企业不断地警示着:"打败你的,往往是你自己!"

企业要完善自我,增强体质,主要途径有两个:一是提高各级人员的素质尤其是中高层管理干部的素质,因为管理主要是靠人;二是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实现"依法管理"。而这两方面都有待于各类基础及新型管理知识、技术的学习与运用。

管理作为一门科学在我国的发展时间仅有十几年,且现有管理理论基本都是国外管理理论的引进,加之企业对管理知识与技术的迫切需求,所以企业管理的研究、咨询、培训将成为一个热点,从近几年企管顾问公司的成立速度与发展上也可以看出这一点。

(二)市场的现状

1、发展迅速:管理咨询、培训业近几年在我国发展非常迅速,1999年统计在我国工商注册登记的此类公司约13万家,现在又有所增加。济南市场从三年前的几家已发展到现在的二十余家。

2、实力悬殊,各分市场:上述的约13万家公司中,有一定实力和知名度的只有200家左右,分布在全国各地,而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和深圳三座城市,其它发展得比较不错的城市还有宁波、重庆和济南。现国外的咨询公司如麦肯锡、安达信也都已抢滩中国市场。但由于实力的悬殊,各类公司的目标市场并不一致:如麦肯锡等实力强大的外国公司针对的是入驻中国的大型外资企业与中国本土的成功企业;而国内的咨询、培训公司主要客户是那些国内对咨询、培训已有认识和需求但实力不强,接受费用不能过高的企业。目前济南还没有外国咨询公司进入,现有的公司规模都多在十人以下,十人以上的仅有三五家。

3、水平参差,价格混乱:同是两天的培训,有的报价5000元,有的报价500元;同是一个咨询项目,有的报价几十万,有的报价几万。求知的客户往往比较盲目,以价格为先导。而授课专家的水平悬殊甚大,有理论前沿的学者、有实践经验的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亦有各学院乃至中专学校的讲师。

4、市场规范:中国管理咨询业竞争激烈而无序,一方面没有行业监管部门,也没有统一的行业规范和标准;另一方面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看到咨询培训业的广阔前景,其进入壁垒又低,较易进入,市场规范是迫在眉捷的事情。

(三)项目建设条件(济南市场)

1、资金后盾:一般的咨询公司注册资金为10万元,其可运用的流动资金只有几万元,如果市场不好的话,几个月的时间便有可能无法继续;而培训中心建立在东方在线下,有公司、集团资金及未来的风险投资金的支持,风险相对较小;

2、资源优势:东方在线的网络平台可为培训中心的未来发展提供很多机会;加之在专家资源、管理发展信息、政府机构资源、酒店配合工作上的优势,也是与其他同类公司竞争的一个砝码;

(四)风险与劣势分析

1、专家问题:现在专家发展的一个趋势便是"依附+独立",他们往往和多家培训公司合作,但在授课过程中宣传自已,以单独与企业对接,承接咨询项目。这对以公开培训为桥梁,希望从内部培训和咨询项目上赚钱的咨询公司来说,是一个极为头疼的难题;

2、企业资源:东方在线以前未涉足过此行业,缺乏企业资源,从初次合作到互相熟悉到彼此信任有一个过程,在积累企业资源的过程中可能会损失部分利润;

3、品牌问题:东方在线目前还未建立起以"教育"为核心的品牌,且未来培训中心设于公司之下,不易给客户一个清晰的品牌概念;

4、课程失败:如果开设的课程不能符合企业的真正需求,或课题虽正确但专家水平不足的话,将对我们的声誉影响很大。

5、其它各方面的风险。

三、建设方案

(一)人力资源设置

1、人员数量:计划定员3~5人,随业务发展情况再作变更

2、人员素质:要求有本科以上学历,最好有相关工作经验

3、管理人员:设部门负责人一名

4、薪酬计划:

A、基本工资:员工、部门主管

B、绩效工资:根据业务情况及考核成绩发放

C、其他补助及福利:同于东方在线其他部门人员

5、其他: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三个月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转调档案及代缴劳动保险。

(二)业务流程设计

因初期以公开培训为主,先设计其流程如下:(图略)

(三)营销策略

1、宣传函邮寄及发放:设计有个性,发放有针对性。

2、传真:针对重点客户设计一对一(行业、职务等)的促销函。

3、电话:通过长期与短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电话沟通技巧及专业知识。

4、邮件:设计美观邮件,健全客户E-mail地址。

5、报刊杂志及广告:在《经理人》、《IT经理世界》等较高档次杂志上做广告。

6、网站宣传:逐步建立培训中心专门的网站,对课程进行宣传,知识宣传辅助。

7、会员制:通过会员制的优惠服务拥有部分固定客户。

8、合作:与媒体、企协、行业协会、贸促会、工商联、各院校、同行公司等一切可联系合作的单位遵循利润共享,共同收益的原则进行合作。

(四)专家开发:

1、专家领域:企业基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风险投资、投资顾问(在以上大

类基础上进行细分如:品牌、企业文化、薪酬考核、目标管理、合同法、连锁经营、企划等小类)。

2、专家类别:·大学教授、讲师

·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负责人

·企业领导/职业经理人

·社会知名专家/顾问

·著名企业部门总监(如:人力资源、营销、市场、投资等)

·其他专家

3、开发方式:·与清华等著名院校合作

·有目标的拜访一些教授、顾问及职业经理人

·参加同行举办的培训班及研讨会等,认识专家并加以考查

·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的专家访谈节目或版块寻找

·通过报刊、书籍、网络等相关专业文章,结交作者,开发为讲师

·通过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推荐或寻找专家

·其他开发措施

4、专家甄选:通过客户评价及综合反应,将专家分为类,并建立报酬体系。

(五)客户管理及服务(暂略)

(六)员工培训及考核(暂略)

(七)会务工作手册(待定)

四、预算及建设进度

(一)投资概算:(见附表一)

(二)成本及收益模拟预算(见附表二及三)

(三)建设进度安排(见附表四)

五、未来发展展望

以公开培训为引导,建立培训中心公开培训--内部培训--产品(VCD产品及网络培训)--咨询服务的价值链

中国咨询培训业的现状,给予我们的,是机会,也是挑战。我们最主要的,是以速度抓住机遇,以人员的高素质为保障,建立一个完善的体系和优秀的培训模式,为客户提供特色化的服务,形成自己的优势。

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第五篇】

桐乡市凤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举办者:

你们提交的《桐乡市凤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可行性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决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桐乡市凤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桐乡市民政局为业务主管单位。

二、中心的办公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中山西路133号4楼。

三、中心的开办资金:叁万元整。

四、中心的业务范围是:在社会组织培育、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监测及管理咨询领域开展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等专业咨询、培训、教育、调研;对社会社工项目、社工及机构督导服务、公益活动组织策划及评估等;为养老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提供运营管理、技术交流等服务;承接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其他社会组织等委托服务项目和其他任务。

五、中心属于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其积累主要应用于改善中心条件,促进中心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六、消防设施必须符合消防机构的相关要求。中心的日常活动必须保证服务对象的安全。

七、请按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好登记注册手续。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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