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调查核实报告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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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调查核实报告【第一篇】

为进一步加大执纪执法力度,规范审查调查,强化办案安全,日前,金寨县纪委监委召开纪律审查调查工作推进会。

会议分析了当前审查调查工作面临的形势,通报了1-10月份全县审查调查工作情况,部分乡镇纪委进行交流、表态发言。会后,还就审查调查工作程序、卷宗整理、办案流程、信息上报等业务进行培训。

会议指出,要正确运用“四种形态”,牢牢把握“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有力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要改变工作主动性不强、业务不熟练、“三转”不到位、精力不集中等现状,进一步加大执纪执法力度。

会议强调,做好年内工作,一要强化职责担当。要聚焦主责主业,加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能力担当,主动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要抓住工作重点。以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保领域为重点,在急难案件、热点问题、大案要案上发力。三要确保完成任务。要咬定目标任务、抓住时间节点、激发内生动力上提速增效,主动挖掘线索,快查快处。四要守住纪律底线。要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加强自我监督、严守纪律规定。县纪委监委将创新管理模式,树立“有为有位”的导向,激发干部动力。

纪委调查核实报告【第二篇】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基层纪委(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纪检组)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建设,又要督促检查,落实惩罚和预防措施。中纪委提出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问题,这是基于党章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对纪委监督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

一、基层纪委(纪检组)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

1.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

“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

2.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

3.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二)“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层面。

1.“不能”的制度笼子不够严密。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制订数量多、执行效果低、发挥作用小、问题突出。同时,有的制度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的连贯性不强,执行中难度增大。如办公用房标准在5年内进行了3次调整,但有的部门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流于形式,甚至有的部门领导干部把原来的超标办公室隔开,投资购买一些办公用品,在门头上挂个“班子会议室”或者“接待室”之类的牌子来应付检查。办公用房清理本身监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但在实施过程中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

2.“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得多,但在基层想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严禁午餐饮酒规定,对于农村党员干部,受民风习惯影响,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来“事多面广”、难监督难问责,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也不高,给执纪监督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公款吃喝进农庄”、“带彩娱乐进家庭”、“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隐身衣”、“换马甲”问题,再加上“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给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3.“不想”的自律环境没有形成。基层党员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带头践行作风规定的思想自觉,从近几年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看,少数基层党员干部面对作风规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开监督不被发现。同时,“刮风论”、“过头论”、“影响论”等错误的思想意识仍然存在,这些都为根治“四风”带来负面影响。

(三)工作越位多。很多基层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认为有些工作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使基层纪委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

(四)监督不到位。有些基层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

“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些基层纪检干部抓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五)自身建设弱。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且部分基层纪委班子机构还不健全。如有的乡镇纪委班子不健全,虽然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有的由于没有适当的人选,纪委班子难于配齐。另外,虽然有编制,但单位上没有适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人,年轻的要么不是党员或其它条件不符,符合条件的不是年龄偏大就是其它要求达不到,导致纪委班子出现人员编制空位问题,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

2.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过硬。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作风飘浮,律已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正之风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一)基层纪委没有理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三、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

“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扎紧责任体系“笼子”的基础上,要把“考核、问责”这根“牛鞭子”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出台“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以上级党委为考核主体的“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以上级纪委为考核主体的“监督责任”考核;在“主体责任”考核份量设计上,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平行,结果运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监督执纪工作要有新举措。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及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现象。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四)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强化顶层设计,出台

“两个为主”、同级监督、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等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运行规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探索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方案,针对乡镇纪检干部职能不专、队伍不稳的实际问题,建议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明确的工作路线图,实现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专职专责,“人、财、物”上收县纪委管理。

(五)持续改进作风要成新常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委十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下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六)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七)监督机制、体制、制度要健全。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的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探索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部门机构的有效途径。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以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八)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委调查核实报告【第三篇】

20xx年上半年,人社局纪检组认真落实各级纪委会议精神,积极协助督促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着力强化对权利的制约和监督,狠抓系统作风建设,为人社系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就20xx年上半年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协助督促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督促局党组向全体干部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并按照要求对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安排。二是协助局党组结合实际,制定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意见》,夯实了各单位、各股室责任。三是协助局党组及时制定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并在3月份召开的人社系统工作会上由党组书记、局长现场与基层单位、各股室进行了签订。四是及时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五个一”制度,在做好自身分管业务的同时,抓好包抓单位和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聚焦主业,切实履行纪检组职责

一是加强对党组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了常态化督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局党组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监督检查。上半年重点对失地农民培训、创业培训等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共检查3次。

二是加强对人社系统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在平时检查中,以“窗口单位专项行动”活动为依托,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重点对各单位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各项制度的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在重要节点检查中,采取节前节后“双查”的方式,重点对公车使用、“三公经费”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今年上半年,共进行各类专项检查5次。

三是畅通信访途径,严肃执纪问责。今年上半年,我们不断拓宽信访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信访电话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截至目前,共收到信访件10件,均及时督促相关股室进行了答复。同时根据相关线索,对我下属单位5名同志进行了警示训诫。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督促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大对单位“一把手”、“三重一大”工作和重点环节部位的监督。

二是以国庆、中秋、春节等重要节日为节点,对单位纪律作风进行明察暗访,严查各类不正之风。

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发现的顶风违纪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至少查处2件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

纪委调查核实报告【第四篇】

同志们:

为传达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我们决定单独召开这次专题会议。前段时间,王岐山书记亲自参加全国纪检监察干部座谈会,对干部监督工作和队伍建设提要求。19日至22日,省纪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会和座谈会,尹书记带领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由此可见,中纪委和省纪委对干部监督工作是多么重视。刚才,保月同志传达了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主要精神,下面,我结合我市实际,对如何贯彻落实上级纪委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市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提四点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党委、纪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先后提出一系列要求,做出一系列部署,采取一系列行动,归纳起来,可以概括为“三个更严”:

一是要求更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三次全会上强调,“各级纪委要解决好‘灯下黑’问题,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你们是查人家的,谁查你们?这个问题要探索解决”。五次全会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防止‘灯下黑’,严肃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清理好门户。”“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总书记从“打铁还需自身硬”到“忠诚、干净、担当”,从“这个问题要探索解决”到“清理门户”,从“你们是查人家的,谁查你们?”到“严肃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可以说步步深入,十分鲜明,十分具体。

王岐山同志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了许多深入系统的思考,始终盯得很紧、要求很高、抓得很严。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反复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绝对不能透支党的信任和信用”。2012年11月,在部分专家学者座谈会上鲜明提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观点之后,连续3年的中央纪委全会工作报告都强调了这一要求。二是带队伍要坚持“严师出高徒”。他反复强调“管理潜力是很大的,各级都要把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建立起来,小问题才不会变成大问题;管理者对管理、监督的弦要绷紧;室主任、处长都要从这个层面做起,把监督、管理意识建立起来;以上率下,对下级应有责任和温暖,带出一支好队伍,领出一个好班子”。三是纪委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强调“纪检监察战线要有要求,要么你别进来,进来了就要守底线、规则;严肃查处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要管住最容易出问题的办案权力,未经授权,纪检监察室不准与联系单位的主要领导联系,专案组长未经授权也不能联系;委部机关的办案人员都要认真落实回避制度,涉及自己的配偶、子女的,本人要主动提出回避;不能擅自采取办案措施,不能泄露办案中的秘密,不能与涉案人私下联系;不能私自留存涉案资料。这些都应该成为铁律”。四是加强纪委内部监督需要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强调“解决好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需要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中央纪委已决定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强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努力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郭庚茂同志对河南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在九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职责使命,认真践行‘正人先正己’的理念,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在五次全会上指出,“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在我省纪检监察干部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并对我们谆谆告诫,“要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约束自己,带头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明各项纪律,严格管理监督,严肃处理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及时清理门户,防止‘灯下黑’”。

抓业务必先抓队伍,抓队伍必先强自身。自2010年以来,省纪委坚持每年一个专题,先后开展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强素质、正作风、作表率,提升素质、规范执纪、端正作风、树立形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关于队伍建设,尹晋华书记逢会必讲,不厌其烦地强调,紧而又紧地抓队伍。我们市纪委也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三个一流”、“五个从严”“忠诚干净担当”等要求,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采取加强警示教育、纪律作风整顿等措施,加强队伍建设。我们只所以这么重视,这是因为干部队伍建设是所有工作中的头等大事,没有过硬的队伍,就谈不上一流的工作,离开队伍抓业务就本末倒置了,只会竹篮打水一场空。队伍建设必须抓监督、必须抓教育、必须抓查处,这是尹书记的要求。

二是措施更严。中央和省委的领导同志不仅做出了一系列的指示要求,还从制度规定层面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做出了具体规定。中央纪委明确规定“四个不准”,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划定了红线。省纪委和市纪委普遍成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门来监督和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

省纪委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指示要求的基础上,还制定出台了加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建设的意见、省纪委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十不准在每个领导的办公室桌上摆放着)对外履职介绍信制度、因公授权联系工作程序规定等措施。这些防范措施,对干部管得严了,大家可能觉得不舒服,但严管就是厚爱,深入剖析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就会发现,如果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按照党章党规党纪要求从严管理干部,把纪律挺在前面,动辄则咎,他们也不至于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执行纪律、加强监督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三是查处更严。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对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实行零容忍,坚决清理门户。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违纪干部3400多人,中央纪委干部监督室和机关纪委查处处置纪检监察干部18人,其中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的干部14人,省里的纪检监察干部4人。严肃查处了中央纪委委员申维辰,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魏健、法规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曹立新,山西省纪委原常务副书记杨森林,广东省纪委原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钟世坚等人的违纪问题。全省共查处470名纪检监察干部,包括省纪委原预防腐败四室主任建克胜、驻省高级法院纪检组原组长李长根、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主任潘峰等人的违纪问题。中纪委专门制定了一个警示教育片,星期五,省纪委包括派驻机构人员一同观看了这个警示教育片,保月和宗卿抓紧与省纪委对接,我们的纪检干部也要组织观看。我们要提高抓好干部监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抓的紧一点,抓的早一点,对大家都是一个保护。

二、以“三严三实”活动为契机,以开展的作风纪律整顿为切入点,切实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的突出问题

总体上讲,我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是克己奉公、兢兢业业,加班加点、无怨无悔的,可以说,是一支立场坚定、值得信赖、能打硬仗,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但是,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不是金刚之身、刀枪不入,手握监督执纪问责的重权,很容易成为被拉拢腐蚀和“围猎”“攻关”的对象,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我们的队伍同样存在,有的甚至还比较严重。综合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引起格外重视,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一是必须解决恃权倨傲、作风霸道问题。随着中央反腐败力度的加大,纪检监察机关的地位作用更加凸显,权力行使倍受关注,党和人民给予了很高期望,党员干部也非常敬畏。在众目睽睽的环境之下,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不自重、不自爱,有的特权思想严重,自以为衙门大、门牌高,时时处处以监督者自居,待人接物态度生硬,颐指气使,盛气凌人。有的虚荣心很强,喜欢手握权力、威风凛凛,到哪里都想被人敬着、让人怕着,别人一说奉承话,就不知道自己是老几了;有的一天到晚咋咋呼呼,摇头晃脑、动辄训人,出去以后,呼三喝四,随意和外单位领导干部耍大牌,一些干部不经允许就随便给人家县区、市直单位主要领导打电话问事,人家也弄不清他到底是代表组织,还是代表个人。省纪委干部潘峰,平时很厉害,口大气粗,经常在外面吹嘘揽事,耍得很大,私自拿着举报信吓唬人,结果把自己耍进去了。甚至有的纪委一般人员(包括司机、借调人员),还没当领导呢,就很神气,到处拉大旗作虎皮,打着纪委的旗号,打着纪委领导和室主任的旗号,狐假虎威,招摇撞骗。2013年,我们就处理了一个借调人员,打着纪委的旗号,到处招摇撞骗。

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在党的事业上,只能用在纪检监察工作上。纪检干部走到哪里,别人高看你一眼,厚爱你一分,敬你怕你,是因为你所在的纪检监察岗位,而不是你个人,离开这个位置,没有人品官德作基础,你什么都不是!大家要清醒地认识到,谁要是感觉到纪检干部有特权了,不从严要求自己、不从严管理自己,就离危险不远了,就有可能出问题被查出。大家要认真对号入座,认真查找解决自身的问题。

二是必须解决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问题。有的违反政治纪律,妄议中央,散布一些与中央主音不协调的“杂音”,甚至传播小道消息;有的用权不规矩,私自留存扣压信访举报件,甚至向被举报人通风报信,买好卖好;有的搞选择性执纪,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提出处置意见时,对熟人、利害关系人或者请托人总想网开一面,遮掩错误事实,说情开脱;有的违反工作纪律,在外炫耀自己参与了某案件的查处,或者有意无意互相打探案情、跑风漏气;有的明知自己与被调查人关系亲密,也不提出回避申请;有的对组织隐瞒情况,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未如实报告婚姻状况、家庭房产、投资理财、经商办企业等情况,不按规定上交或私自办理出国境证件,还有的离开工作地辖区也不向组织报告。

破纪往往是破法的开始,小节不注意,就会积少成多、聚沙成塔,最终酿成大错,成为温水里的青蛙。既然我们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人,就要讲党性、说党话、做党事,就要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规矩。机关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坚决守住党的纪律底线。纪检监察干部不能作“手电筒”,光照别人,不照自己,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忠不忠,见行动。个人重大事项向组织报告是政治规矩,报告个人事项是一个党性问题,懂不懂规矩的问题,凡是应报告不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不得提拔重用。

三是必须解决朋友圈、社交圈不干净问题。有的和问题官员拉拉扯扯,明知与自己有交往的人群众和网上反映很多,还不打住,好像“没事人”一样,没有一点敏感性,甚至为其通风报信,出谋划策逃避组织调查。有的和商人老板交往过于密切,接受宴请,收受礼金,身陷“围猎”而浑然不觉。漯河市城乡规划局原纪检组长,身边有很多大款、老板朋友,给他送钱送物,东西都不是白送的,都是有求于你,让你办事的。现在这个纪检组长已经被开除党籍、从副县级降为副科级。有的以乡缘、学缘、地缘、兴趣为纽带,热衷于参与各类“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和各类协会,正常的不正常的说不清、道不明,看着好像漫无目的,其实醉翁之意不在酒,是要结交情谊,将来好相互提携、互通款曲。有的机关干部之间存在相互吃请、请托办事,互相介绍商人老板认识,社会上吃请、请吃、借车、借钱、收礼等问题在我们的系统也同样存在。

纪检监察干部手握监督执纪的权力,主动结交攀附的大有人在,反腐败斗争越是激烈,腐败分子和一些别有用心者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围猎”“攻关”就越疯狂。大量事实告诉我们,“八小时之外”是干部监督的断档期,也是某些干部最易受腐蚀的时段,“八小时之外”的“小节”如果管不住,“大节”必定失守。纪检监察干部要乐于作“孤独”的人、“简单”的人、清费廉取的人,时刻要有战战兢兢、诚惶诚恐的危机感,要明白“亲戚聚会”“朋友娱乐”“私人宴请”等“八小时之外”生活圈的活动,归根结底是与干部“工作圈”的权力密不可分。我们必须头脑清醒,善于识人,多交益友,乐交诤友,不交损友。在这里提醒大家,对那些怀着个人目的拉拉扯扯、搞感情投资的人;那些特别想当官、特别敢花钱、特别能套近乎的人;那些素质低下、趣味庸俗、社会交往混乱的人;那些了解不多、背景不清的人,一定要保持高度警觉,拉开必要的距离。

四是必须解决利用监督执纪问责权力谋取私利问题。纪检监察干部如果说要出问题,最大的问题是弄权,也就是利用自己掌握的监督执纪权力或职务影响搞交易、谋私利,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吃案子”“抹案子”,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从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看,有的帮他人转材料、打招呼、干预办案、摆平事情,擅自处置问题线索、中止调查、从轻处理;有的执纪违纪,充当腐败分子的“保护伞”,为调查对象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帮被举报人打击报复举报人,要挟调查对象、索取财物;有的肆意插手有关地方或单位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干部人事、涉法涉诉等事项。建克胜插手了多少工程,受贿2000多万元,现在被判无期徒刑,这一辈子就完了。特别是在涉案款物的管理上,有的查了东西不清点登记,“混水摸鱼”“顺手牵羊”;有些赃款赃物放在一个室多少年不上交,拿着涉案款投资理财去了;有的马马虎虎、粗枝大叶,把暂扣的贵重物品随随便便摆在自己的办公桌上;有的把查封的小汽车当成自己的私家车。今年,省纪委对涉案款物要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我们也要加强涉案款物管理,谁主办的案件谁负责,要逐案逐项清理、登记、造册,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不能是一笔糊涂账。对涉案款物的管理,包括移交司法机关的涉案款物,一要严格程序,二要不打招呼抽查,干部监督室要全程监督,从中发现和查处问题。巡察干部现在地位很高,要谨防围猎,今天,专门让巡察办来参加会议也是提个醒,敲敲警钟。

查办案件的风险大,不是说其他部门就没有腐败风险,只要有权力的部门,都有产生腐败的可能性。案管室集中管理着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这些都是核心机密,千万不能跑风漏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涉及面很宽,“自由裁量权”很大,许多问题松一点就能过,紧一点就要受到处理,千万要坚持原则,不能拿原则做交易、送人情;信访室的工作很敏感,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投诉举报件,第一站就到了直接受理来电、来信、来访的同志手里,千万不能发生失泄密问题,甚至卖线索;案件审理室是纪委行使执纪监督权的最后一道关口,能不能秉公提出审理意见,考验着我们的党性原则和工作水平,不要让后人戳“脊梁骨”;办公室的权力也很大,管理着大量的钱物和项目建设,越有油水的地方越容易滑倒,一定要慎之又慎。所以,大家在加强自身建设上都有责任,不是仅指一些办案部门,其他部门都有份。权力大,只要自己能把持住自己,就不会出问题;权力小,只要不注意,“阴沟里照样翻船”。

以上我点到的这些问题,仅是当前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引起格外重视的几个突出问题,当然还存在一些其他的问题。各单位和各部门要结合自身情况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和解决这些问题。纪委的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带来的消极影响和危害比一般干部更严重,处理起来就必须更严厉,纪检监察机关如果再有人搞腐败,我们绝不护犊、绝不手软。今天,布置个任务,半个月内,每个人都要写自查报告,自查自纠,委局机关各支部要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区、市直各派驻纪检组要抓好贯彻落实。市委局机关的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我们带头执行了,下面就好办了。

三、明确定位,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扎实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干部监督室作为纪委内部的专门监督机构,职责就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执纪问责,要深入推进“三转”,准确把握职责定位,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切实抓出实效。

(一)强化执纪,抓查办案件。干部监督工作要有所为,必须要办案子,否则就没有说服力,工作既不可能打开局面。赵洪祝同志讲:“案子查的怎么样,是检验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标准。其他工作做得再好,如果办案工作没做好,就是不及格。”这就深刻指出了执纪在干部监督工作中的地位和分量。干部监督工作要把查办案件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强化执纪办案职能,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办一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形成震慑。在查办案件上要把握中央的政策,一是在查处对象上要紧盯“三类人”,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二是在查处“四风”问题上要紧盯“三个时间节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依然顶风违纪的行为,越往后执纪越严。三是在监督对象上要紧盯“关键少数”,重点看住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对市纪委干部监督室来说就是要紧盯机关各室的主任和副主任以及各县(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抓“关键少数”,切实起到以上率下作用。强化执纪办案这方面,现在我们濮阳在这方面做得不好,怕查了自己人,给组织抹黑,丢人,自己系统内的不敢查处,去年,查办案件,我们自己系统也要干部没有查出到位,群众的信访举报没有查出到位,要敢于担当,谁来负责,一把手负责,县区纪委书记,市直纪检组长,市纪委我负总责,还有分管的保月和宗卿负责。下步,干部监督室要整合力量,提高办案能力,查出几个案件,抓出几个典型,形成震慑。查办一个,教育一片,对大家严是爱,宽是害。

(二)强化措施,抓日常监督,抓好重点监督。干部监督机构是监督“自己人”的,顾名思义,强化监督是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我们干部监督机构就要从监督对象的特点出发,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一要拓宽监督渠道。畅通信访举报,开通网上举报平台,鼓励群众监督,支持媒体监督,不断拓展和创新监督的方式和方法,特别是把“八小时之外”纳入监督视野,“拉长耳朵,瞪大眼睛”,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真正把纪检监察干部盯紧看牢。二要监督纪律执行。要认真围绕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围绕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四不准”、省纪委“十不准”、市纪委“六不准”等行为规定,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开展监督,严肃查处执纪违纪行为。三要监督权力运行。要紧盯问题线索处置权、立案调查权、定性量纪权、涉案款物处置权、监督检查权、财务管理权、选人用人权等,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着力发现问题,查办案件。四要坚持抓早抓小。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按照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区别对待,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使严重违纪的重处分、做出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极少数。总之,我们的管理工作要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有苗头就要提醒、有倾向就要扶正、有反映就要处置,尤其是要及时处置问题线索,该立案的立案、该初核的初核、该谈话函询的谈话函询,决不能不教而诛、养痈遗患、放任不管。

(三)抓好管理,抓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事管人。按照急用先行、有效管用的原则,在探索实践和总结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管理制度。一是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从规范工作着手,从基础抓起,从具有操作层面入手,制定工作流程,明确操作规范,逐步建立涵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各方面的制度。如《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办理规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立案查处案件党纪政纪处理程序的意见》等。从外部来说,二要建立健全干部监督责任机制。我们拟出台《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强化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形成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责任履行不到位的,要强化问责追究,用强有力的责任追究,倒逼干部监督责任落实。三要出台行为规范。结合省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建设的意见》,制定出台《濮阳市纪检监察干部“六不准”行为规范》,制定《因公授权联系工作程序规定》。联系工作是组织行为,不是个人行为,别管你是什么级别,出去以后,代表的都是省纪委。我再次重申,对外联系工作必须坚持级别对等、公不挟私原则,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准越级接洽,对违反规定者,一律先调离工作岗位,再按滥用职权处理,并在全系统通报。四要加强机关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纪律审查规定、程序,加强账务支出管理,加强涉案款物管理,加强问题线索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实现机关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四)强化预防,抓廉政教育,抓好警示教育。教育在前,预防为先。子不教、父之过,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我们不搞不教而诛,必须把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引导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可推卸的责任,教育引导干部既要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一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教育引导干部,主动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好立根固本工作,该组织的教育必须组织,该灌输的思想必须灌输,在思想引导上决不能放任自流。二要强化党规党纪教育。党规党纪意识的形成有个过程,不可能通过几次党内谈话、几次谈心就解决了。一定要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经常讲、反复讲,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查纪律教育,让大家明白遵守纪律的重要性和违反规定的严重性,真正做到执行纪律无条件,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三要强化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既要通过先进典型、正面引导鼓励大家积极向善、见贤思齐,树立严格自我要求的“高线”;又要以反面典型、惨痛教训警示教育身边人,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引以为戒,守住“底线”。特别是要善于运用典型案例、忏悔录教育启发干部,引导说服干部。下周,要把中纪委的警示教育片组织观看了。

四、加强领导,敢于担当,严格教育,严格管理,确保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抓得怎么样,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各级纪委要始终把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理清责任、严肃执纪,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纪委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制度,理清监管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这里明确指出,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是纪委(纪检组)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级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的监管负主体责任,向上级纪委汇报工作,必须汇报干部监督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部门的领导负主体责任;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对所属人员负主体责任。干部监督室对本机关中层及以下干部、派驻(出)机构全体干部和下一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负监督责任。无论是主体责任,还是监督责任,各级责任人都要切实打起精神来,切实负起责任,带好班子,管好队伍。

(二)忠诚担当,敢于执纪监督。严是爱,宽是害。严管就是厚爱。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执纪监督,从严要求管理,实际上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最大的保护。如果平时不管不问,干部“很自由”“很舒服”,看起来是“善”,实际上是害了干部,是大“恶”。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是专门纪检监察内部监督机构,干部监督室的职责就是查处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案子查得怎么样,是检验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标准,其他工作做得再好,如果办案上不去,就是不合格。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要敢办案、善办案、会办案,不怕唱黑脸、不怕得罪人,用好纪律审查这个“撒手锏”。凡是公然欺瞒组织、大搞利益输送、故意跑风泄密、顶风拉关系抹案子、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必须坚决查处,把害群之马清出队伍,并且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切实解决“灯下黑”的问题。现在,县(区)还没有干部监督室,要抓紧整合,十天之内,保月和宗卿还有干部监督室你们要研究出一套办法出来。

(三)从严要求,加强干部监督队伍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队伍是“宪兵中的宪兵”“卫士中的卫士”,如果说,对其他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是“打铁还需自身硬”,那么对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要求就是“打铁更需自身硬”。干部监督机构的监督作用发挥的怎么样,监督责任是不是履职到位,离不开纪委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的重视,也离不开干部监督机构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队伍建设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必须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着力提升执纪监督能力、着力锤炼过硬作风。各级纪委书记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干部监督工作,配齐配强人员,严格管理,注意从思想、政治、工作和生活上关心关爱干部。干部监督室的同志要充分认识到干部监督工作的特殊性,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走在前面、做出表率,做纪检监察干部中的标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干部监督工作做好。

(四)领导做表率,自觉接受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主动做好表率。要自觉接受接受单位、社会、群众、舆论等一系列监督。接受监督,关键还是要我们的干部做好表率。

(五)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抓干部监督就是为了干部队伍建设,抓好队伍建设就是为了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就是为了濮阳赶超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政治纪律保障。今天会议很重要,没有队伍作保障,什么都干不成。保月和宗卿,给你们一个星期的时间,就怎么办好培训班,拿出一套方案出来,下下周一定要把干部监督工作培训班举办完成,提高大家能力。

同志们,反腐败工作任重道远,干部监督工作责任重大。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的要求和部署,忠诚履职,大胆监督,严查案件,真正把纪检监察干部盯紧看牢,不断取得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效,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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