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方案精编样例优推4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导读预览】此篇优秀范文“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方案精编样例优推4篇”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整理分享,以供您参考学习之用,希望此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方案【第一篇】

为进一步减少耕地撂荒,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粮食安全,在全市实施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示范创建补助项目。为项目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____大和今年中央____文件精神,从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出发,实施稳定粮食生产补贴,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防止耕地撂荒,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实现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二、补贴范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范围:补贴范围是全市26个乡镇。

(二)补贴对象:补助对象原则上新型经营主体,即20__年流转或代耕他人撂荒耕地的复耕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村民经济股份合作社等。

(三)补贴作物及补贴方式:补贴作物是水稻、玉米和大豆;补贴方式以物化补助为主,兼顾先建后补贴。本项目除玉米套种大豆采取先建后补外,其他实施内容均采取物化补助;补助内容包括种子、农药、化肥等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所需关键生产物资的采购及水稻工厂化育秧。

(四)补贴标准:水稻每亩补助不超310元(含工厂化育秧),玉米每亩补助不超100元,玉米套种大豆每亩补助不超300元(要求带状复合种植)。

(五)补贴条件:在撂荒1年以上的耕地复耕复种水稻、玉米或开展玉米套种大豆的,种植面积水稻和玉米5亩以上,玉米套种大豆2亩以上,列入本项补贴范围。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须强调适期种植,对超出播种季节时间较长且造成产量大幅下降的,不列入补贴范围;上一年度已复耕或属承包户自行复耕,不列入补贴范围;属“旱改水工程项目”田块的,不列入补贴范围。

三、资金预算及使用计划

(一)资金和实施面积概算:全市计划投入补助资金120万元。根据2月全市开展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及撂荒”排查出的撂荒耕地面积数进行初步概算,全市计划实施撂荒复耕示范建设面积4500亩,其中水稻2500亩,玉米1000亩,玉米套种大豆1000亩。实施面积最终以各乡镇审核上报及市农业农村局审批实施面积为准。

(二)资金使用预算:

1、采购优质杂水稻种子一批,约需资金47。5万元。采购要求是高产稳产、优质、抗病力强,在____有一定的种植基础。工厂化育秧的采购数量按2。5公斤/亩折算(大田育秧按2公斤/亩折算),2500亩约需杂交水稻种子6250公斤。采购种子按最高补助金额190元/亩计算,共需补助资金47。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开支为准。

2、工厂集中育秧开支30万元。按每亩20盘秧苗,每盘秧苗成本6元(含运费)计算,每亩育秧成本120元,2500亩共需补助资金3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开支为准。

3、采购优质杂交玉米种子一批,约需资金10万元。采购数量按1。5公斤/亩折算,1000亩共需杂交玉米种子1500公斤。采购种子按最高补助金额100元/亩计算,共需补助资金1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开支为准。

4、建设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示范,面积1000亩,按最高补助金额300元/亩计算,共需补助资金3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建设面积为准。

5、宣传示范、技术培训经费2。5万元。经费用于在撂荒复耕示范基地制作安装标示牌、拉挂宣传横幅、印发撂荒耕地复耕相关宣传资料等,并对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等要求种植技术较高的项目进行相应种植培训。

四、补贴程序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按照宣传发动—组织申报—呈报农业主管部门批复—县乡组织实施—乡级验收—乡级公示——县乡联合现场抽查核验—县级公示

(一)宣传发动。各乡镇要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严禁耕地撂荒的政策,发动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早稻和玉米种植,特别是对20__年排查出来的连片撂荒面积较大、撂荒时间在1年以上的耕地,乡镇政府要充分发动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以流转或代耕形式进行复耕。无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复耕的,由乡镇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复耕复种。

(二)组织申报。本项目采取复耕者自主申报,由复耕者向村委提出申请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村委初审、汇总、盖章后统一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按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申报分上下半年进行,其中上半年申报时间要求在20__年4月25日前完成,下半年申报根据上半年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而定,具定申报时间由市农业农村局另外通知。相关申报材料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制定并随实施方案一同印发,乡镇负责统一收集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联系人:周俊琰,联系电话:3366373,邮箱:)。

(三)批复实施。对各乡镇呈送的申报,市农业农村局要根据全市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及时批复实施。由于农业生产强调季节性,对各乡镇呈报的复耕面积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可采取“优先审批”和“分批审批”办法,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四)县乡组织实施。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后,市农业农村局及乡镇政府要合力迅速组织申报复耕主体进行复耕,确保“不误农时”。

(五)验收。本项目验收主要是面积核验,分为乡级验收和县乡联合抽检。乡级验收由乡镇组织人员自行验收,实施户数较少的,原则上要实行全检;如实施户数较多的,验收户数由乡镇自行确定,但验收户数原则也不应低于全乡实施户数的50%。县乡联合抽检由市农业农村局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开展,联合抽检时可联合市财政局、发改局等市田长制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县乡联合抽检原则上每个乡镇随机抽取1—2村,每个村随机抽查1—2户进行面积核验,申报面积较大的,列为重点必查对象。经查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进行通报和处罚。

(六)公示。乡级验收后,乡镇政府要在实施地点所在地进行村级、乡级两级公示;县乡联合验收后,牵头部门要在“____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成立由市田长制成员单位组成的____市20__年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示范创建项目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负责做好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及进度推进等协调管理工作,并及时解决示范片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小组组长或成员在关键季节和重要生产环节要到示范片区检查项目实施情况1次以上。

(二)强化协调配合。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其中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项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对辖区内的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具体负责,负责组织申报、核实、张榜公布和信息录入等;市农业农村局作为本项目的牵头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强化落实,确保项目如期实施;市财政局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其他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三)加强政策宣传。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稳定粮食生产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多形式宣传,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提高补贴对象的知晓度、满意度和政策的导向性。

(四)强化政策支持。为巩固粮食安全,提高种粮主体积极性,对利用撂荒耕地进行粮食种植的经营主体给予政策支技。在同一田块、同一季节、同一实施主体情况下,在补贴总金额不超当季生产总成本投入前提下,本项实施主体均可申报当年由市农业部门组织实施的稻谷生产补贴、双季稻轮作补贴、其他撂荒复耕补贴等相关粮食生产补助项目。村委、乡镇人民政府要主动配合复耕主体申报工作,对无劳力或外出务工造成撂荒的,村委和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指导撂荒农户进行流转或代耕,对既不复耕又不流转或让他人代耕的,要及时收集记录并汇总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部门,由相关部门按相关政策取消撂荒耕地当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

(五)严明申报纪律。申报者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建立个人诚信记录,对骗取、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视情节,进行全市通报,3年内不得申报农业农村部门的项目和各类奖项。对在实施补贴项目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实施问责,并予以全市通报。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方案【第二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南方省份粮食生产座谈会议精神,落实全省粮食生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落实省、市主要领导指示批示要求,调度各地“抢收抢种”、“以晚补早”落实情况,紧盯全年粮食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目标任务,环环紧扣抓紧抓实晚造粮食生产。为加快我区撂荒复耕复种工作全面落实和完成,按区委、区政府的部署,综合各镇(街道)的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镇(街道)为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管理、典型示范,全面落实、重点推动、各村推进的思路,将镇(街道)实查未完成撂荒地复耕复种图斑图号田块的监督责任和任务分解到镇(街道)主要领导包干,区直单位领导挂点镇(街道)督导撂荒田工作。争取在8月底前完成90%,9月底全部完成,以迎接省的考核。

二、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7月25日一7月31日)。区农业农村部门和镇(街道)根据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图斑,各自建立未完成复耕复种图斑台账,调查未完成复种复耕的撂荒田的面积,摸清耕地撂荒情况,分组逐地块登记造册,分类制定落实复耕复种措施,建立撂荒地复耕复种台账。各村(社区)完成耕地撂荒情況摸排,制定本村复耕复种计划、复耕复种措施。

(二)推进落实(8月1日一8月31日)。各镇(街道)根据摸底工作台账,以治理撂荒农田、土地为重点,督促村委会推进复耕复种撂荒田,主要任务:1。通报摸底情况;2。落实村复耕复种方案;3。逐户逐地块进复耕复种;4。对收回的村集体土地、农村承包按程序进行处置;5。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全面进行复耕复种;6。为确保撂荒田专项工作全面完成,要总结做法经验,精准治理,整体推进。

(三)自查总结(9月15日至9月30日)。各镇(街道)对照撂荒田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摆荒耕地治理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逐村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得到全面有效治理。

(四)督查验收(9月15日-9月30日)。区、镇(街道)分别成立专门的督查验收组,对各村委会的图斑台帐,按作物季节对撂荒地复耕复种进行验收;区直单位挂点镇(街道)领导干部督查工作的落实和完成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有序推进撂荒耕田综合利用。在准确把握情况的基础上,分类推进撂荒田利用,对地势平整、排灌取水易改造的撂荒田,要尽快复耕,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地势较高或处于坡地的捏荒田,根据地理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发展粮食、特色水果、南中药材等生产,增加多样化农产品供给。对确实不适宜耕种的撂荒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高标农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

(二)严格承包经营管理。严格按照《中人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确认农户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撂荒耕地。一是对撂荒的承包地,按规定可停发耕地力保护的补贴,直到复耕为止。按程序认定撂荒年限,对撂荒1年的承包耕地,要求农户立即复耕;对撂荒2年以上的,且农户不愿意复耕的,由村召开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研究,与土地承包户签订收回土地合同,由村集体收回土地经营权,经村两委会研究决议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优先种植粮食作物,直到原承包农户自愿耕种。二是对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恢复耕种;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如该土地原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恢复耕种。

(三)加快推进政策支持激励。对村集体依法收回土地经营权的,村委会按照产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将基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对撂荒地回收后的复耕耕种,镇(街道)将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出台有效扶持措施,重点对集中连片撂荒地复耕复种进行支持;对积极参与治理耕地撂荒的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予以项目扶持。

(四)引导农户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规范集体土地流转程序,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加强土地经营流转管理。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或家中缺少劳动力等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不改变撂荒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遏制耕地撂荒,加强社会化服务是有效措施。一是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二是加强技术指导。一些返镇农民工对开展农业生产的技术不熟悉,加强技术指导非常重要。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对一些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帮扶培训,让他们尽快熟悉技术、熟练运用技术,提高生产能力。

(六)改善撂荒田耕作条件。撂荒田多是坡地或细碎地块,设施条件较差。改善耕作条件,具备条件的撂荒田争取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修复、恢复生产。提升耕地地力,耕地撂荒多年就会成为荒地,肥力变差、地力等级下降,要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桔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配套农机装备,引导农户配套农机装备,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

四、工作要求

(一)党政同责,任务明确。镇(街道)书记要带头督办,派出有经验的分管同志抓粮食生产,层层压实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抢农时,抓夏种,抓好耕地抛荒撂荒复耕复种落实,分块责任必须抓落实。镇(街道)书记、镇长(主任)要根据存在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块包干。宜稻则稻、宜豆则豆、宜薯则薯、宜菜则菜等。督查督办必须抓落实,要强调调查,详细排查撂荒的情况,实事求是进行摸底记录。责任追究必须抓落实,要实行干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整改落实到位,抢时间,抓进度,务求按区委、区政府的布置完成工作,确保全年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达到并超出市下达的粮食考核任务。

(二)督查督导,责任落实。区委、区政府派出撂荒田专项工作督查组,对镇(街道)撂荒田工作督查和指导,将采取定期抽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街道)撂荒地整治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督查情况,对督查中发现因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镇(街道),将按照网格化管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三)正视问题,认清形势。各部门、镇(街道)要切实认清当前撂荒地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针对“排摸不准、工作不实、标准不高、督导不力”等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反思,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全力推动撂荒地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四)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和市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撂荒地整治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采取相应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牢耕地保护红线,确保撂荒地整治按要求完成。

(五)实事求是,摸清底数。各镇(街道)要将未复耕复种撂荒地整治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对辖区内撂荒地对照图斑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摸,逐村逐户查清撂荒原因、明确整治目标、完成时限及工作责任,建立台账,为彻底按时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六)精准施策,层层推进。各镇(街道)要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复耕工作。对有复耕能力的,按照宜粮则粮、宜特则特的原则,动员农户复耕复种;对无能力复耕的采取代耕、流转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确保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七)强化协作,打通障碍。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密切协作,对照国土“三调”耕地未耕种图斑,扎实开展撂荒地核实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台账,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数据准。各镇(街道)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根据未复耕复种撂荒田的台账,做到逐图斑精准整治,因地制宜选择整治措施,确保撂荒地整治取得实效。

(八)加快行动,加强监管。各镇(街道)要立即行动,落实人员和任务,全力投入到撂荒田复种复耕推进工作当中去。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将采取定期抽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撂荒地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指导工作。

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方案【第三篇】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利用率,保障粮食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土地管理和农村耕地承包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__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__县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府办函〔20__〕31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严防死守耕地红线,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坚决纠正和逐步解决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弃耕撂荒问题,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农村生产经营,确保基本农田不减少、粮食播种面积不减少,促进我镇“三农”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土地管理和农村耕地承包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农村承包经营权管理,规范耕地承包有序流转,提高耕地利用率,通过制订并落实我镇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复耕复种,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切实推进耕地抛荒整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20__年要全面完成省遥感卫星拍摄我镇20__年底15亩以上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到2023年12月底前全县抛荒耕地复耕复种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同时总结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发展以绿色粮食为主的富民产业,提高产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防止复耕耕地再次抛荒和产生新的耕地抛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扶持奖励撂荒耕地复耕复种

由镇政府统筹整合资金,全力支持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对各村组织开展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过程中,清除田间杂草,农田水利、道路建设,以及耕种收费用等方面进行奖补。同时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等农业经营主体,以及种植大户对撂荒耕地进行合理流转。

一是按照“谁复耕、谁复种、奖励谁”的原则,对20__-2023年期间,当年开展复耕复种的进行奖补。其中,复耕复种水稻的按造奖补,第一造每亩奖补300元,第二造每亩奖补200元;复耕复种早粮、油料及蔬菜作物(包括甘薯、玉米、马铃薯、木薯、大豆、花生、油菜、叶菜、瓜、葛等)依农时连续耕种半年期以上每亩奖补200元,连续耕种一年期以上每亩奖补300元(可多种作物轮种)。应该加强所种作物的田间管理,达到长势良好,丰产丰收。如果管理不善造成有种无收的不予奖补(特殊灾害性天气除外)。

二是为确保在20__年度完成本辖区内的省遥感卫星拍摄我县20__年底15亩以上复耕复种任务。镇政府对完成本辖区内省遥感卫星15亩以上复耕复种任务及省道、国道、风景区两旁、圩镇周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村委会给予奖补:1。对在20__年9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内复耕复种任务的村委会,经规定程序验收确认后,按每亩2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2。对在20__年10月底完成本辖区内复耕复种任务的村委会,经规定程序验收确认后,按每亩2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在20__年10月底完成本辖区内复耕复种任务的村委会,必须在10月15日前确认是否可以完成。镇政府的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涉及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政策宣传等与该项工作相关的费用。

(二)落实政策,严格依法依规管理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的规定,对抛荒的耕地,要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复耕复种。在不改变承包权的前提下,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等方式流转给有耕种能力的农户或经营主体耕种;对耕作条件较好的成片抛荒耕地,属地镇政府要做好耕地承包户限期复耕复种,到期未恢复耕种的,要动员承包户流转给种粮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对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按有关规定取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引导连续荒芜耕地两年以上的承包方同意将承包地流转(出租),保证耕地不撂荒。

(三)大力扶持和培育新型主体,有序推进土地流转,稳步解决因种植户主观原因导致的耕地抛荒问

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有序流转,鼓励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流转,适度开展规模化种植,通过政策、资金、技术等加大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扶持和培育,提高规模化种植效益。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各镇进一步健全完善镇、村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通过农村资源资产管理平台,对连片丢耕撂荒耕地的有序流转提供服务,真正建立起解决撂荒耕地问题、促进土地规范流转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资金投入,改善基础条件,逐步解决因耕作基础条件差导致的弃耕抛荒问题

整合小型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地力培肥等项目资金,向抛荒耕地集中区域倾斜,强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抛荒地复垦开发力度,提高耕地质量。对短期内无法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的抛荒耕地,要按照“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菜则菜”的原则,指导改种早粮、蔬菜、花生或其它经济作物,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可改种水果、花卉等经济作物;对灌溉条件较差的边远山区成片撂荒耕地,要加大项目倾斜,组织完善疏通灌溉源和田间道路等耕作条件;对因工程建设等造成的抛荒耕地,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限期恢复生产能力;对因污染致的抛荒耕地,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责令相关责任位在切断污染源的基础上,采取修复措施,恢复复耕复种条件。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东成镇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办),负责日常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事务,各驻村班子对各驻村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负总责,各村(居)支书对辖区内各驻村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日常工作负责。通过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奖补资金拨付和管理

各村要做好复耕复种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包括撂荒地点、gps定位、面积、土地属性、种植主体、种植计划等拍照存档),并报农办备案,由农办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村上报的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确定后,由镇财政所按照资金使用办法将奖补资金拨付至各村委会,奖补资金由各村委会安排用于本辖区的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奖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镇政府对复耕复种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和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截留、挪用财政奖补资金的,将责令其整改,追回奖补资金,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督查考核

各村委要结合本辖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抛荒耕地的整治力度,建立管理台账,严格实行整治销号管理。同时要加强新增抛荒耕地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镇政府成立专门督查组,对各村耕地抛荒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对耕地抛荒的治理成效进行定期通报。对抓整治工作不力的村委会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方案【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__]24号)、《____省农业农村厅____省自然资源厅____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____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__农通发[20__]12号)《____市农业农村局____市自然资源局____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____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全市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的通知》(__农发[20__]92号)、《____省农业农村厅____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照“三调”耕地未耕种数据进一步做好撂荒地核实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__农通发[20__]32号)、《____省农业农村厅____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照“三调”耕地未耕种数据进一步做好撂荒地核实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__农通发[20__]32号)、《____市农业农村局____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撂荒地核实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__农发[20__]320号)、《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__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陇政发(20__7号)、《____市农业农村局____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切实做好撂荒地整治工作的通知》(__农发[20__]20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耕地撂荒问题治理,确保全县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____大和____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确保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始终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有效遏制耕地撂荒,防止耕地“非粮化”努力做到耕地面积不减少、粮食播种面积不减少、粮食产量不减少,切实提高粮食自给率,确保粮食安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政同责。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6万亩,粮食产量保持在15。1万吨以上

2、坚持依法整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全县550个村的耕地撂荒问题,依法有序进行集中整治。

3、坚持全面推进。强化措施,主动作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承包土地、耕地撂荒等专项整治工作。

4、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耕地撂荒等问题形成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耕地恢复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农村承包地依法经营计划措施,分类指导,逐地块解决

5、坚持民意决策。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尊重群众意愿,保护村集体权益,积极有效开展专项整治6。坚持优先发展。对整治的撂荒耕地和依法收回的集体耕地,坚持优先发展粮油种植,优先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优先发展特色产业助力乡村振兴

(三)目标任务

乡镇总负责,以村为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管理、典型示范,按照先易后难、重点推动,全村推进的思路,将撂荒地复耕复种任务分解到村、组、户,落实到地块,通过落实整治耕地撂荒的系列措施,在全县形成珍惜土地资源、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建立解决耕地撂荒的长效机制。20__年5月底前(春播结束)全县所有撂荒耕地全面清零

二、整治措施

(一)宣传动员,有序推进撂荒地综合利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整治撂荒耕地摆在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新媒体,印发宣传资料等等多种方式方法,向农民群众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支农惠农政策、治理撂荒耕地的措施,教育引导农民爱惜上地,种好土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依据“三调”耕地未耕种数据核查图斑台账,对斑销账,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据荒地综合利用。撂荒地要优先种植粮食作物,抢抓农时复垦播种,做到应种尽种: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引导种植目标作物;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三大粮食作物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油料、蔬莱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对确实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用于设施农业用地等;对季节性撂荒地,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提高耕地质量。

(二)严格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确认农户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撂荒的承包地,一律停发耕地地力保护等补贴,直到复耕为止。按程序认定撂荒年限,对撂荒1年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农户立即复耕;对撂荒2年以上的,农户不愿意复耕的,村集体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并与土地承包户签订收回土地合同,村集体可收回土地经营权,经村“两委”会研究决议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优先种植粮食作物,直到原承包农户自愿耕种。对长期无力耕种或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补贴基础上,引导期自愿退出承包权,退出的耕地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收回承包地作统一安排。(三)加强治理政策支持激励。把耕地撂荒与补助资金政策挂钩,对村(社区)集体依法收回土地经营权的,村委会(社区)探索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动态管理制度将补贴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对撂荒地回收后的复耕耕种。对长期撂荒的承包地经营者停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县政府将出台有效扶持政策,重点对集中连片撂荒地复耕复种进行支持;对积极参与治理耕地撂荒的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予以项目扶持。

1、自行复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的规定,据荒耕地应由农民自行复耕复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挂钩,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2。代耕代种。对撂荒1年以上(含一年),承包方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意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耕地,可采取委托代耕代种的方式(委托亲友邻里、种田能手、种粮大户或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复耕复种。耕地力保护等补贴资金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3。业主流转。强化土地流转政策宣传,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依法流转撂荒耕地,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实际流转撂荒耕地耕种的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享受耕地力保护等补贴资金。

4、集体托管。对长期外出导致的撂荒耕地,由村民小组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可同村集体签定协议,将土地经营权转交村集体,由村集体集中管理。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资金、资源将撂荒耕地托管复耕,再通过业主流转或村集体自行经营的方式治理撂荒耕地。撂荒耕地经村集体托管后,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若承包户重新种植,须向村集体书面承诺不再撂荒

5、建章立制。鼓励将防止耕地撂荒纳入乡村治理的相关内容,探索推广扣除撂荒农户乡村治理“积分”、取消参与文明或五好家庭资格、纳入信用体系等做法,保障耕地持续高效种植杜绝耕地再次撂荒。

(四)引导农户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集体土地流转程序,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加强土地经营流转管理。积极引导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或家中缺少劳动力等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不改变撂荒耕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大力扶持现代农业园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完善“主导产业+特色种植”的多元化产业发展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经济效益;鼓励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公司,进行代耕代种,提高土地利用率,发展农业产业。

(五)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遏制耕地撂荒,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农业农村部门、各乡镇要加强对农业生产技术不熟悉的返乡农民和相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各乡镇要组织村、组对一些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让他们尽快熟悉技术、熟练运用技术,提高生产能力。

三、保障措施

确保粮食和农业丰收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主动扛起责任,把解决耕地撂荒作为夺取今年粮食和农业生产丰收的一项重要措施。要结合春耕生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靠实目标责任,切实加快礼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实现今年5月底前全县所有撂荒耕地全面清零目标,确保粮食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撂荒地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及县农经中心、县农技中心、县农机中心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县农业执法大队、县畜牧站以及29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为成员的礼县撂荒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3个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县农经中心和农技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乡镇也要成立撂荒地整治工作小组,按照县上统一部署,开展本区域内撂荒地整治工作。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辖区撂荒土地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靠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依法有序开展撂荒地治埋,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责任落实。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运用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机制,推动落实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和自然资源局要将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耕地撂荒问题突出乡镇进行通报约谈。要建立调度、通报、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属地责任,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县级领导包抓乡镇、乡镇领导包抓村社,村社干部包抓农户,重点压实乡村两级主体责任,全力推进撂荒地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及时组织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依法收回长期撂荒耕地的承包权或经营权。

(三)强化约束措施。遏制耕地撂荒,既要引导鼓励,还要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让撂荒者受到惩戒、承担责任。县督查组要采取定期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乡镇和村社掌握撂荒地问题整改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或不作为的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问题严重的要移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要把耕地撂荒与评先选优挂钩,将耕地撂荒纳入乡村治理的相关内容,探索推广适用、管用、积极有效做法,坚决遏制耕地撂荒。

(四)加强技术指导。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等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让农民会种田、种好田。对进行农业生产特别是特色种养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同时,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多样化、全程式服务。

(五)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媒体,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教育农民爱惜土地、用好耕地,使农民充分认识到恢复撂荒地耕种是应尽的义务,增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各乡(镇)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分析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的良好氛围,不断完善遏制撂荒地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耕地撂荒问题反弹

69 1545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