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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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第一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7月3日县委关于制止耕地抛荒的会议精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此项工作,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和措施。
项目土地整理后抛荒主要涉及4个村,造成抛荒的原因有:
1、土地整理工程质量差,覆土浅薄难以耕种,排灌系统工程质量差,无法进行排灌。
2、溪防洪堤坝由于时间久长,在遭受风洪水的袭击,冲毁防洪堤坝1000多米,40多亩耕作层表土被冲走,使种植无法进行。
3、溪在建了一个发电站,由于拦水坝抬升了水位,30多亩土地多次种下农作物,都因积水造成霉根枯死。
4、在土地整理前,二轮土地未落实到户,整理后农户要求落实二轮土地到户。
5、有些村级干部班子存在涣散软弱现象,工作积极性不高,难以有效开展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针对4个村耕地抛荒的实际情况,街道立即成立了耕地抛荒整改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工作片主任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分4个工作小组,由街道4位副主任担任各组组长,并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从7月4日开始,各组分别包干到村,组织人员逐村逐户摸清情况,逐丘逐块提出解决办法,并要求他们不分昼夜和休息时间,集中力量抓突破。
(二)强化舆论宣传。围绕“制止抛荒”这个主题,通过各个层面干部会议和进村入户的方式,大力宣传保护耕地的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增强广大村民群众珍惜土地、保护耕地的意识。
(三)明确整改措施,确保责任落到实处。6月30日,街道召开所涉4个村的两委干部和整改小组成员会议,明确责任、时间和要求。7月3日县委关于制止耕地抛荒的会议后,街道于7月4日在鼻下郑、鼻下市2个村召开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制定二轮土地分配方案。7月11日,街道组织30多名机关干部到鼻下郑、鼻下市村现场指导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并帮助划分到户。截止目前,2个村已有50%以上土地划分到户,并要求2个村必须在7月25日前完成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同时,清除杂草进行翻耕,并种上秋玉米、秋大豆等其他秋粮作物,街道同时对按时完成抛荒、整改、翻耕、种植的村,给予200元每亩的奖励。要彻底解决区块土地整理后无法耕种造成抛荒的现象,街道经充分调查研究决定采取下列配套措施:
1、溪防洪坝2处已毁坏,长度共计1000米左右,必须在今冬明春进行整治修复。
2、溪建有一个发电站,在筑有拦水坝,抬高水位,30多亩土地因长期积水造成种下作物霉根枯死,无法耕种,措施一:增加覆土30-50公分,使排水畅通;措施二:电站拆除拦水坝,降低水位。
3、整理后造成土层浅薄,排灌系统不畅,对300-400亩进行全面复土30-40公分,15000多米排灌系统全面进行整修。这项工作要求从10月底开始到3月底结束,然后转给农户进行耕种。
(四)加强督查,确保按时完成。街道组织由纪工委牵头,农办、城建办等有关人员为成员的督查小组,对4个村进行不定期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对逾期未完成的整改村,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确保该项整治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乡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第二篇】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调整的攻坚之年。工业战线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的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以赴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强管理、减负担、增效益,围绕x重点任务,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工业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发展。
主要预期目标:工业增加值增长x%,非能源工业增加值增长x%以上。要实现任务目标,要着力要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夯实责任,紧盯目标,扩大工业生产。夯实县区和企业抓生产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和督查考核,确保各项生产任务全面完成。一是稳定原油生产。认真落实油气开发“一站式”服务,为企业生产创造良好环境。鼓励和支持产油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升油气采收率,力促原油产量保持稳定,防止原油产量断崖式下滑,确保工业基本面平稳。全年要完成原油产量x万吨。争原油供应量,建立每月一次的供油协调和稳定的供应机制,力促原油供应量保x万吨,力争x万吨。盯原油加工,为延炼、永炼满负荷生产创造良好条件,加快永坪炼油厂航空煤油技改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原油加工能力,全年完成原油加工量x万吨,实现以扩原油加工补原油欠产。二是促进煤炭生产。加快芦村、车村一号等煤矿生产手续审批办理工作,帮助停产矿井尽快恢复生产,争取符合条件的矿井尽早达产达效,全年煤炭产量要达到x万吨。延伸煤炭产业链条,加快推进煤热电一体化、煤炭分质清洁利用等项目建设,提高煤炭附加值。三是推进天然气开发。把天然气综合开发利用作为今后调整工业布局的主攻方向,加大天然气勘探开发和转化利用力度,加快安塞、志丹等天然气液化项目建设。力争全年天然气产量达x亿方、lng产量达x万吨。四是优化卷烟结构。支持x卷烟厂优化产品结构,增加一、二类中高端烟比重,减少三、四类卷烟比重,力争单箱产值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主动作为,全力把新“x”牌卷烟培育成全国知名品牌,并成为我市重要产业,特别是要加大x牌销售力度,积极帮助企业拓宽市场,走向全国。全年生产x万箱,其中新“x”牌卷烟产品x万箱,促进卷烟产量产值双提升。五是抓好电力生产。着力解决发电企业电力销纳问题,支持有条件的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实施直供电。推动黄陵煤矸石电厂和已建成的风能、太阳能发电企业满负荷生产,确保全年发电量达x亿度。同时,要抓好化工产品生产,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全年要生产……。
(二)扩大销售,以销促产,促进库存化解。不断提高企业销售能力,分业施策,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措施,努力化解产品库存。一是扩大天然气销量。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步伐,积极申请大用户直供气,打造低气价区,不断拓宽销售市场,以销促产,力促天然气产业实现突破性增长,成为x工业支柱性产业。二是扩大煤炭销路。鼓励产煤县区、企业不断创新营销方式,加强与重点用煤地区及省外重点用户衔接,以优质产品更好地满足客户不同需求,扩大煤炭销售。三是要全力抓好成品油销售。加快延炼成品油储备库项目建设,提升调节能力。支持延长集团加大加油站建设,形成自己的销售终端。加大成品油市场整治检查力度,开展国v成品油专项整治,规范成品油销售市场,实现以销促产。四是搭建产销平台。全年开展两次以上本地工业产品展销会、订货会等活动,搭建促销平台,促进市内工业企业相互“抱团取暖”。鼓励和支持企业创新营销方式,通过电子商务等新型的销售渠道,降低营销成本,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增加销售收入,增强企业竞争力。
(三)深化改革,提升效益,促进降低成本。及时跟进中省政策,降低企业成本,尽可能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降低税外负担,让企业轻装上阵。一是推进权力瘦身。认真梳理中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实施的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收费减免政策,逐项制定落实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实行涉企税费清单管理,加大对违规收费的查处力度,努力为工业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是开展降本增效活动。帮助企业强化内部管理,支持企业强化人才建设、技术创新,引导企业降低各项成本,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大力实施节能降耗,推动企业降本增效,提升企业的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工业企业竞争力。三是加强企业技改。把握中省扶持资金投资方向和重点领域,切实筛选一批对x经济提升贡献大、有发展前景的项目进行申报,争取中省资金支持。面对经济新常态,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通过技改,全力推动全市x户规上工业企业的转型升级。同时,加快培育新的工业经济增长点。今年,要建设完成新增产能项目x个和培育新增规上企业x户任务,为工业稳增长提供新的动力。
(四)解决难题,提升效益,加大帮扶力度。持续深入开展百名领导干部帮扶百家工业企业活动,要把帮扶工作做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着力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长期性。一是以问题为导向。帮扶领导每月至少到企业一次开展帮扶工作,要不断掌握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要分类排队,建立台账,实现销号管理,力争年底实现问题解决率达x%以上。二是优化生产要素保障。及时了解水、电、路、气、运等生产要素供应及需求情况,积极主动做好供需衔接和供应保障工作。强化协调服务能力,充分调动和发挥要素供应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政企携手,共同维护和保障全市生产要素供应能力,为工业企业正常运行提供优质的生产要素保证。三是开展融资帮扶。充分发挥已经建立的政银企三方沟通交流平台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宜工业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落实金融机构与工业企业“一对一”帮扶机制,年内至少开展两次以上政银企座谈会。引入和支持天使投资、股权投资等机构发展,助推工业企业股改上市。积极引导工业企业挂牌新三板和上市,拓宽融资渠道,着力破解融资难题。四是强化督查考核。严格按照“月通报、季督查、年考核”制度,对帮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过严督实考,推动帮扶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五)加强研判,完善统计,强化运行监测。以全力保障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全力促进工业转型升级为目标,持续提升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水平,及时化解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实现全市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加强研判。加强对工业经济发展环境和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和分析,及时发现研判苗头性、趋势性的问题,及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二是加强运行分析。跟踪和分析重大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工业产品的需求和价格变化,以及环境、要素等对工业经济运行的影响,跟踪中省市一系列工业稳增长政策执行的效果和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和完善的建议。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注重深入一线调研,加强横向交流和纵向互动。坚持按期举行工业生产调度会,及时发现解决企业在生产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四是加强统计。按照统计工作的规则和方法,认真做好工业经济统计工作,着力消除各个环节的跑冒滴漏,力求做到应统尽统,有效提升工业统计水平。
同志们,目标已经明确,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勇于开拓创新,奋力追赶超越,努力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
乡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第三篇】
为深化文明创建,加强村容镇貌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村镇环境,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文明乡镇测评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各乡镇应当把村镇的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属地负责、专人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并成立市容监察中队和清扫保洁队二支专业队伍,开展日常工作。
(四)乡镇、村庄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办法,并有权对违反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一)乡镇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政府负责对本乡镇所有村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乡镇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工作,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分工负责:
2、小街小巷、住宅区由居(村)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负责;
3、车站、停车场、影剧院、文化馆、体育场等公共场所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单位负责;
4、集贸市场由市场产权单位、开办单位或者经营单位具体负责;
5、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卫生责任区由其自行负责;
6、经营性门店、摊点等由经营者负责;
7、建筑工地由施工企业负责;
8、家庭庭院、畜牧饲养点、自用厕所以及柴草、垃圾、粪肥堆放的场地,由住户负责;
9、农作物大棚及其看护房,由产权人或者经营人负责。
(一)在村镇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必须符合村镇规划要求,其建筑造型、高度、色彩、外墙装饰等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二)现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对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原有的格局、风貌和特色。
(三)在乡镇和村庄内禁止下列行为:
1、在临街的庭院围墙外擅自搭建厕所、猪圈;
2、擅自对临街建筑物进行改建、扩建;
3、在临街的建筑物、构筑物立面上安装突出墙体的护栏;
4、在临街的建筑物、构筑物外吊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5、在庭院围墙外堆放柴草、垃圾、粪肥或者在庭院内堆放柴草超出围墙高度;
6、擅自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路口分发、悬挂经营性宣传物品;
7、擅自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堆放物品、设置牌匾和从事维修等经营活动;
8、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影响村容镇貌的地点停放各类车辆;
9、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及市政公用设施、树木上涂写、刻划、张贴宣传品;
10、随意倾倒垃圾、污水;
11、利用道路打场晒谷;
12、其他有碍村镇环境卫生的行为。
(四)乡镇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围挡设施和施工标志,材料、机具应当堆(摆)放整齐,渣土、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五)乡镇主要街道两侧不得设置废品收购站点。其他地段设置废品收购站点,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相关单位批准。废品收购单位、个人应当加强场地管理,不得影响村容镇貌,污染周围环境。
(六)设置广告、招牌、路标、画廊、霓虹灯等设施,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相关单位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破损的设施,设置单位、个人应当及时维修;对脱落、倒塌的设施,设置单位、个人应当及时拆除;超过审批使用期限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延期手续或者自行拆除。
(七)临街的商业橱窗及展品陈列应当整洁、美观,不得在商业橱窗上涂写、刻划和张贴字画。残破的商业橱窗及展品应当及时改造更新。
(八)临街单位、门店的牌匾应当保持尺寸统一、色彩协调、设施完好、卫生整洁、用字准确规范。
(九)各乡镇成立环境卫生清扫、维护机构,有条件的村庄应当有专职或兼职环境卫生保洁人员。
(十)村镇主要街道两侧、居住区和人流密集地区,应当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或垃圾池、果皮箱等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使用功能。确需拆除的,应当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先建后拆或者价值补偿的原则,由拆迁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
乡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第四篇】
2022年2月17日,由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李春艳同志带队,市、县(区)耕地保护分管负责人及业务负责人共同赴滁州市定远县学习先进经验及做法,2月18日在蒙城县局召开学习工作座谈会。
座谈会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充分肯定了定远县关于组成一个网络、明确一个目标、建立一套制度、开发一个系统、打造一支队伍、开展一系列宣传等“六个一"的先进做法。由国土空间规划和耕地保护科科长高飞同志领学并传达了《安徽省田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田长办〔2022]3号)精神,最后李春艳同志对各县、区田长制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一是以田长制为抓手,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及时更新各级田长人员名单及责任区域,完善制度,将工作推深,责任压实。及时搭建数字化信息平台,将村级田长抓巡查落到实处。
二是形成工作报告。根据本次学习情况,总结定远县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开展适合当地实际的具体举措,形成工作报告。
三是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将田长制工作与土地执法监察相结合,压实各级田长责任,从严抓好土地执法监管,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严防"非粮化",构建"地上巡查+卫片监察"的工作新模式。
乡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第五篇】
为认真做好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农综〔xx〕xx号)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xx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指〔xx〕xx号)精神,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省财政下达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xx万元。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确权耕地的补贴发放参照执行。对于县内种粮大户、紫云英种植示范户予以适度奖励。
(二)不予补贴的耕地范围。
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规模成片转为设施农用地(工厂化作物栽培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纳入补贴;对长年(2年以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也不纳入补贴。
(三)不予补贴的耕地认定程序。若补贴对象或第三方对补贴结果提出书面质疑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工作人员,根据上述有关规定或标准进行核实,并上报县政府进行确认。
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按照“村组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汇总、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行发放。
(一)数据采集、兑付、入录时限。
各村(农场)采集的补贴面积要向每户村民进行认真核准,不得漏报、错报,x月底前完成所辖地区的补贴面积、种粮大户、紫云英种植示范户相关数据采集,乡(镇)审核后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计算出应补金额,与财政联合行文下拨补助资金,xx月xx号之前完成兑付及系统录入工作。
(二)兑付补贴依据和标准。
1、补贴依据。补贴所依据面积原则上为最新确权耕地面积,也可采用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耕地可按确权面积或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的耕地面积核定补贴面积。
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标准。亩补贴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紫云英补贴资金)/全县享受补贴面积。农民补贴面积按农民拥有承包耕地面积扣除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因素后的面积(详见附件1、附件3)。
3、xx年种植水稻面积达100亩(含100亩)以上的农户可享受种粮大户补贴(叠加补贴,详见附件2)。种粮大户的认定由村委会组织人员上户调查确认,公示后上报至乡(镇)政府。补助标准:xx元/亩(不计复种面积)。
4、xx年紫云英种植按实际示范片种植面积予以补助,补助标准:xx元/亩(详见附件4),xx示范片面积以烟草部门验收为准。
(三)数据采集及兑付程序。
1、村(场)级登记。以村(场)为单位,逐户登记,具体核实每户应补面积、“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将本村享受补贴的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种粮大户奖励面积、紫云英示范片补贴面积等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七天。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主任或具体负责的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上报至乡(镇)。
2、乡(镇)审核。乡(镇)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上报、汇总各村上报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县级测算。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按补贴标准计算补贴金额,与县财政局联合行文下达各乡(镇)。
4、资金拨付。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及时准确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各乡(镇),各乡(镇)在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奖励资金直接兑付至农民手中。
(一)实行政府首长负责制,县政府对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各乡(镇)对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具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由县政府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乡(镇)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其中:各乡(镇)负责数据的采集、核实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数据汇总、资金分配、系统录入工作;县财政局对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进行审核,督促乡(镇)做好发放工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县审计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审计、监督。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应全部兑付至享受补贴农民及奖励对象,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
(二)县财政、监察、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公众号、墙报、微信、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和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广泛宣传扶贫惠民资金网及使用操作方法,做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人人可通过惠民资金网查询。各乡(镇)主官、分管领导、经办人员要带头下载app。实行阳光操作,各项工作要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合法合规,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县级设立举报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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