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总结范文报告集聚(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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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总结报告【第一篇】
20xx年xxxx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退役士兵安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新时期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全面推行新政策中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同时,积极稳妥做好老政策中“双考”安置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妥善安置退役士兵,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展顺利,确保年度安置工作圆满完成。截止8月底,圆满完成了20xx年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现将安置工作总结如下:
一、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基本情况
今年,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203人,其中:自主就业的165人,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万元;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33人(含:转业士官32人、荣获战时三等功1人);参加“双考”安置的5人。实际安置工作岗位29个(其中:安置在中央驻曲单位1人、市属单位2人、我县事业单位26人),占应安置总数的%;申请办理自谋职业的9人,占应安置总数的%,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万元。对5名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万元。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置改革稳妥推进。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工作办公室主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为成员的xxxx县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办理退役士兵接收和安置的日常工作。二是出台政策,为拓宽安置渠道提供保障。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下达了《xxxx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xx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计划的通知》(会政发〔20xx〕38号),确定了我县的安置岗位,为全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组织保障。
三、安置办法
1.自主就业安置。今年,我县自主就业安置的退役士兵有165人,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及省、市相关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政府不安排工作,且不能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双考”安置,县安置办将严格按照自主就业的相关文件规定给予经济补助,补助标准按照部队发放的士兵服现役每满1年发给4500元的退役金基本标准的80%比例计发(每服役一年补助3600元)。
2.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符合新老条例规定的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人员,包括新条例中安置对象为: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是烈士子女的。老条例中安置对象为:平时因公、因病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符合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严格按照《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规定》、《云南省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办法》、《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文化考试规程》、《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规程》要求,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并根据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表现、服役期限、伤残等级、技术等级、立功受奖等情况进行实绩考核。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选择岗位。对在选岗现场未选择岗位安置、放弃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一律不再为其安排工作,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货币安置。
3.考试考核安置(以下简称“双考”安置)。符合“双考”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的,按照《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规程》、《云南省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办法》、《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文化考试规程》、《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规程》规定,采取安排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安置。今年,“双考”安置对象为:20xx年11月1日以前入伍的,1.从城镇(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征集入伍或者20xx年从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征集入伍以及从高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入伍且不复学的士兵;2.农村入伍在服役期间因公致残被评定为7级、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3.农村入伍的女兵。符合“双考”安置的退役士兵,由县安置领导小组设置工作岗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并根据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表现、服役期限、伤残等级、技术等级、立功受奖等情况进行实绩考核。按“双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选择岗位。对“双考”安置中未被录取的退役士兵,可在20xx年8月20日前实行“双向选择”,由本人与企业单位联系工作,在接收单位同意的基础上,经接收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盖上单位公章,即可按本人联系的单位安置。经过“双考”未被录取安置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联系到接收单位的退役士兵,一律按自谋职业办理,不再保留安置资格。
4.自谋职业安置。根据规定,对符合“双考”安置条件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给予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助,今年我县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为:按两年义务兵55000元为基数,服役期每增加1年补助11000元。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0号)文件精神,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具体做法
一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工作。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工作既是一项严肃的思想政治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服务性工作,这项工作做得如何,对于稳定退役士兵思想情绪和妥善安置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从去年11月初开始悬挂横幅、张帖标语、制作了“xxxx县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流程”、制定了接收、报到、培训、档案登记管理等相关表格,建立了台账。营造浓厚的接待气氛,热情主动与他们亲切交谈,了解他们在部队的特长、爱好、身体状况,每天做好退役士兵的报到,档案接收,预备役登记,户籍关系等手续办理,同时,我们主动向退役士兵宣讲国家的安置政策,发放“xxxx县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流程”,为优质高效完成20xx年我县退役士兵安置、教育培训、推荐就业等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是做好各项数据的上报工作。每月月初按时、准确、有效向市局上报退役士兵安置的各项数据。
三是认真抓好教育培训。为促进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能力,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积极宣传动员退役士兵参加1年以上学历教育培训,及时与云南盈丰盛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云南省林业技工学校等六所重点院校联系,筛选出用工需求比较集中且符合退役士兵特点的汽车驾驶、维修、电工、计算机应用等50余个专业,供退役士兵选择有针对性报名,培训期间,2年内免学费、住宿、实习、技能鉴定等费用6000元,超出部分由退役士兵本人承担。凡参加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毕业后由学校(院)推荐就业,政府安置部门不再负责安置。通过宣传动员,今年春、秋季招生,我县共有25人报名参加培训;4月24日至30日,委托县委党校举办xxxx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班,县民政局副局长谢开林同志作了《在全县退役士兵培训班上的讲话》,对25名退役士兵免费进行了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使这些退役士兵学到了一计之长,增强了就业能力和参与市场竞争的信心。
四是积极宣传安置政策。5月12日,召开了相关安置政策培训会,会上县民政局局长、县安置办主任黎发祥同志介绍了当前退役士兵的安置形势和今年的安置政策,主要是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安排工作政策、技能培训政策、学历教育政策。安置办工作人员指导符合参加考试安置的37名退役士兵统一进行了网络报名。
五是设置安置岗位。为依法保障退役士兵能够妥善安置,县安置办牢固树立了“以兵为本、为兵服务”的理念,主动向县委、县政府领导请示汇报,积极加强与县直各单位和部门的协调沟通,拓宽安置路子,创新安置办法。向县人民政府写了《关于20xx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计划的请示》,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确定了我县的安置岗位。对符合政策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及参加“双考”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由县人民政府设置安置岗位33个(含市政府下达岗位)(其中:安置在中央驻曲单位1人、市属单位2人、县直事业单位26人)。其他未选择岗位的退役士兵按自谋职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实行货币补偿安置。
六是认真组织实绩考核。在实绩考核前,县安置办工作人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查阅档案和证书、证章、喜报、立功受奖通知书、服役年限、伤残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进行审核,印制了《xxxx县20xx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实绩考核成绩登记表》。7月9日上午,由xxxx县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的考核组,严格按照《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办的通知》(云民安〔20xx〕11号)的规定,逐一对参加考试考核安置的退役士兵进行了实绩考核,并由参加实绩考核的领导小组成员在《实绩考核成绩登记表》上签字,并将考核成绩向社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
七是做好退役士兵成绩统计工作。7月9日,县安置办对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文化考试成绩和“双考”安置的退役士兵文化考试成绩、实绩考核成绩进行核实统计,并将成绩及排名情况向社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
八是召开退役士兵岗位选择会。8月7日,在xxxx县民政局会议室召开了xxxx县20xx年退役士兵安置岗位选择会,参加会议的有xxxx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选岗的退役士兵及家属。选岗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先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选择岗位,再由“双考”安置的退役士兵选择岗位,并在《xxxx县20xx年退役士兵安置岗位选择表》上现场签字确认所选的岗位,再由参加岗位选择会领导小组成员在《岗位选择表》上签字。
20xx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之下,在安置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和全体退役士兵积极配合下,使安置工作进展顺利。整个安置过程全面、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五、下步工作打算
今年是安置工作的政策调整和改革关键之年,面对繁重任务和挑战,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大的干劲投入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进一步更新观念,抓住机遇,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努力开创我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新局面。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总结报告【第二篇】
xx市是人口大市、兵员大市和安置大市,退役士兵多、重点安置对象多、安置任务重是我市安置工作的主要特点。工作中,我们坚持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按照“抓落实求提高、解难题促发展、保稳定创和谐”的工作思路,狠抓政策落实,下大力解决安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较好地保障了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遇到了严重困难。
一、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上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就业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一)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观念亟待转变。我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城镇退役士兵及家长就业观念比较陈旧,许多城镇退役士兵及其家长采取参军的方式来实现“曲线就业”,把当兵作为就业的一种渠道,对社会的就业形势和当前的用工制度了解不够、认识不清。近年来,虽然我们在自谋职业宣传上不断加大力度,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许多退役士兵仍然寄希望于政府安置,有的在选择自谋职业时患得患失,拿不定主意,虽然自谋职业率逐年提高,但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二)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矛盾日益突出。随着我国各项改革事业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现行安置办法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就业制度的矛盾日益尖锐,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日趋困难。天威集团是我市效益较好的大型国有企业,每年接收城镇退役士兵都在50名左右,相当于每年给天威分配一个车间的人员,企业妥善安置这些城镇退役士兵的难度可想而知。所以,有的单位拒收退役士兵,有的“前门接收,后门下岗”,“安排工作无岗位,扶持就业无经费”的矛盾日益突出,加之有些地方擅自扩大非农征集比例进一步加剧了安置矛盾。
(三)复员退伍军人稳控工作难度增大。我市每年接收退役士兵5000余人。由于我市优抚安置对象多,又毗邻北京,涉军稳控工作压力大、任务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机关事业单位精简,企业改制、重组等因素的影响,城镇退役士兵下岗问题逐渐凸显。从xxx年以来,全市共安置城镇退役士兵xxx名,其中下岗(包括未落实工作岗位、未报到人员)xxx名,占安置总人数的"16%。有部分企业下岗的城镇退役士兵要求政府对他们重新进行安置,由于他们的要求不符合国家和省的安置政策而无法满足他们的要求,他们便开始上访,给维护社会稳定增加了压力和难度。
二、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难的主要原因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劳动用工制度的调整改革,安置政策落实的难度不断加大,退役士兵安置难的问题近几年一年比一年严重。据调查分析,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是安置政策和安置渠道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
(一)安置法规政策改革进度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速度不相适应。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经历了一系列渐进式的改革和调整,但与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相比,安置政策仍具有相对滞后性。
主要体现在,一是随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精简和国有企业减员增效政策的实施,接收退役士兵的空间逐年减小;二是现行政策对自谋职业对城镇退役士兵的吸引力不够。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社会就业与滞后的社会保障体系矛盾日益突出。在城镇退役士兵的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尚未得到较好的保障的情况下,通过领取一次性补助金将退役士兵推向社会,必然引起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三是对分配到非国有经济单位就业的退役士兵的保护政策和措施及各种优惠政策规定不具体。
(二)企业用工自主与政府指令性分配退役士兵做法的不相适应。伴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企业的用工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和发展,由国家的统分统配,过渡到“自主经营、自主用人、自负盈亏”等四个自主权,最终形成了由市场起基础性配置作用的劳动力市场。
另一方面,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指令性的安置政策,越来越难以控制企业的用人自主权,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拿我市著名的民营企业长城汽车集团来说,无论是大中专毕业生还是城镇退役士兵,都要考试进入。正是两者之间的严重脱节、不合拍,才形成了安置工作越来越难的被动局面。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总结报告【第三篇】
我区20xx年底及20xx年4月共接收退伍军人192人,其中需安置的城镇义务兵129名,转业士官30名,农村义务兵33人。截至20xx年11月,我区接收退役士兵中有59人未安置到位,其中未安置到位的退役士兵35人,退役士官24人,20xx年以前遗留下来未安置的人员有51人。安置任务非常重。
我区20xx年退伍士兵安置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妥善处理了一些重要问题,目前退伍士兵安置工作进展顺利,人员情况稳定。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继续贯彻落实23号文件精神,加快安置工作进度。
我局继续推行安置就业与自谋职业相结合、鼓励自谋职业的安置办法;继续坚持“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对实行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采取分级负责、包干安置和重点安置相结合的办法。坚决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达到5项目标,做到6个100%”。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1)凡父母或配偶有工作单位、且该单位有接收能力的,一律开出介绍信,办理安置手续,并督促接收单位尽快安排退役军人上岗。
(2)凡父母或配偶没有工作单位,或单位破产的,均鼓励其办理自谋职业。办理自谋职业的程序为:退役军人填写《自谋职业申请书》,出具街道和社区证明、父母或配偶单位破产文件、退伍证、户口、身份证等证件,经纪委、财政局、民政局、审计局等部门严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自谋职业,发放自谋职业补偿金。
(3)凡父母或配偶没有工作单位,或单位破产,且不愿意办理自谋职业的,由区政府统一安置到户口所在的街道、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弟统一安置到火车站广场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
二、政府统筹协调,多渠道全力保障退役军人就业。
1、切实加强领导,迅速组织贯彻。区委、区政府从政治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区民政局及时向复退战士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准确把握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的各项政策规定和时限要求,并就本地安置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认真执行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2、加强协调联系,加快安置进度。一是加强与退役士兵接收单位的联系协调协调,通过电话、发函、上门等方式加强与接收单位的联系,加强交流沟通,加大安置政策的宣传力度,争取退役士兵尽快上岗。二是加强与退役士兵本人的联系,通过电话、文字通知等形式与退役士兵联系,有单位的限期到接收单位报到上岗,没有工作单位的加大自谋职业工作力度,抓紧办理自谋职业。到11月止,今年我区共开出劳动关系介绍信79份;办理自谋职业共47人,发放自谋职业金120、05万元,其中士兵41人,士官6人。
三、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由于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企业破产改制兼并,再加上历史遗留未安置退役士兵较多,致使今年退伍军人就业安置难的矛盾十分突出。具体表现在:
1、指令性安置落实难。由于安置任务与实际就业需求不足的矛盾,使协调、沟通成了安置部门的主要任务。因部分有接收任务的接收单位不愿接收,经常需要反复登门做工作;部分退役士官也因配偶所在单位效益差等原因不愿意到单位报到上岗。部分接收单位既不愿接收退役士官也不愿意缴纳有偿转移金,或愿意缴纳有偿转移金,但转业士官不愿意办自谋职业,大大增加了地方安置压力,造成部分士官安置不到位。
2、就业观念转变难。退伍士官一味的依赖政府安置部门安排一个好工作,仍寄希望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捧铁饭碗,对到非国有企业就业感到不踏实,不愿报到上班,把矛盾重新交回安置部门。
尽管退伍士兵安置工作中存在诸多困难,相关安置政策也需要与时俱进做出一定的调整,但是,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为国防建设贡献力量!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总结报告【第四篇】
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主要体现在家庭网络和局域网的普及方面,现依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和互联网发展现状,将涉及网络管理的有关问题报告如下:
一、由于网络经济已经成为一种日益普及的市场经济形式。
作为主要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的监管主要包括规范网络经营主体、监管网络经营行为、保护网络消费者权益三个方面。规范网络经营主体主要指的是网络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监管网络经营行为主要包括网络不正当竞争和网络欺诈行为,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较广,主要表现为:网络消费合同履行问题,主要表现为延迟履行、瑕疵履行、售后服务无法保证;网络格式合同问题,主要存在着减轻、免除经营者责任的条款及其他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网络支付安全问题和网络消费者隐私权保护问题。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加强网络市场监管,要求严把网络市场主体准入关,按照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对经营性网站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注册登记。并且,对网络衍生的虚假广告、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传销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互联网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实际上,监管对象和内容始终被界定在上述三个方面。
二、网络违法行为相关主体的责任承担。
当前的网络违法行为除比较明显的市场准入行为之外,更多的是涉及到广告、合同和不正当竞争方面。
主要分为三大类:
一是无照和超范围的网络经营行为。这里面有一个是否监管到位的问题;
二是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虚假宣传与虚假表示、低于成本价销售、商标与域名冲突、网站名称与企业名称及域名冲突、违法提供有奖销售(服务)、采用超级链接技术擅自使用他人服务内容、诋毁他人商业信誉等行为。
三是网络商业欺诈行为。最常见的方式是通过网络发布虚假信息,欺诈外地的消费者及经营者。 对网络违法行为主体的责任承担应该明确为“行为者承担”原则,实践中以互联网内容提供商违法行为比较突出,以假公司发布网络广告为例,互联网服务商往往对其提供的发布内容没有适当、有效的审核程序,从而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由此可知,互联网服务商在网络违法行为发生时往往担负较为被动的角色,但无论怎样,都必须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第三方承担直接或连带责任。
三、违法行为的处罚
针对网络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分别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公司法》、《广告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来分别予以规范,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和规模,可以按实际情况做出罚款、取缔、警告等行政处罚。
四、当前工商部门对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手段主要包括:
一是强制性的定期年检;二是各种方式的巡查;三是根据举报线索追查个案;四是不定期的短期集中整治。上述监管手段已经无法应付瞬息万变的网络市场监管。一般来说,违法的网络行为发生时间普遍较短,改头换面的速度较快,而且由于互联网信息量相当巨大,对网络信息的过滤和分析都需要相当大的人力、物力。具体分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网络违法行为有五大难题:
一是对违法行为的管辖权确定难。依据《行政处罚法》第20条和《工商行政管理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4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管辖。但互联网不受时间、时间、国界的限制,只要具备上网条件,任何人都可以上网浏览;任何可以上网的地方,都可能看到违法网络广告。如何界定违法行为发生地和管辖权,是一大难题。
二是对违法证据确定难。查处违法网络行为关键在于证据的认定,而网络电子文档可以任意修改,不留痕迹,因此对网上证据的证明力存在争议,且电子证据易丢失或任意删除,当事人完全可以对违法事实加以否认。
三是法律依据寻找难。网络经营行为的特殊性使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完全适应对网络行为监管的需要,给依法行政带来困难。
四是违法责任追究难。在网络虚拟空间里,违法行为主体并未披露真实的经营地址和名称,因而对违法责任人即使有真实的地址和名称,有的违法者远在外地,有的本身就是皮包公司,行政处罚执行极难。
五是执法手段到位难。主要包括:对网络监管的硬件设施不到位,没有用于监控网络行为的软件设备,只凭人力来进行大海捞针般的网络违法行为监管,根本不现实。
五、对网络违法行为的解决及法律法规的完善。
当前,我国尚无专门对网络违法行为进行调整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工商机关现适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都是侧重于市场准入和信息网络安全方面,对网络广告、合同和不正当竞争等等没有涉及。而单独的网络广告、网络合同和不正当竞争却没有明确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可以调整。
因此,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加入对网络违法行为的监管等内容,是势在必行的。实践中有一种说法是对网络行为的监管要逐步实现从工商部门直接监控为主到以行业自律为主的形态转变,但对追逐经济利益的网络经营者而言,明显地缺乏自律的主动性。对网络违法行为的解决,最主要的还是通过法律手段,才能确保建立完善有效的市场自律体系。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法律必须强制规定网络经营者的义务,尤其是互联网服务商的义务,无论是网络欺诈行为还是其它网络违法行为,最后必然通过互联网服务商来发布,如果后者没有必要的审查程序,所有的监管努力都将付之东流。
因此,加强对网络信息发布者的监管是将网络市场正本清源的惟一方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互联网服务商的网络违法行为进行全国范围内的属地监管,根据目前实施的经济户口管理的经验来衡量,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