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总结范文报告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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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总结报告【第一篇】

20xx年xxxx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退役士兵安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新时期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全面推行新政策中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同时,积极稳妥做好老政策中“双考”安置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妥善安置退役士兵,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展顺利,确保年度安置工作圆满完成。截止8月底,圆满完成了20xx年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现将安置工作总结如下:

一、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基本情况

今年,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203人,其中:自主就业的165人,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万元;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33人(含:转业士官32人、荣获战时三等功1人);参加“双考”安置的5人。实际安置工作岗位29个(其中:安置在中央驻曲单位1人、市属单位2人、我县事业单位26人),占应安置总数的%;申请办理自谋职业的9人,占应安置总数的%,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万元。对5名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万元。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置改革稳妥推进。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工作办公室主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为成员的xxxx县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办理退役士兵接收和安置的日常工作。二是出台政策,为拓宽安置渠道提供保障。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下达了《xxxx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xx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计划的通知》(会政发〔20xx〕38号),确定了我县的安置岗位,为全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组织保障。

三、安置办法

1.自主就业安置。今年,我县自主就业安置的退役士兵有165人,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及省、市相关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政府不安排工作,且不能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双考”安置,县安置办将严格按照自主就业的相关文件规定给予经济补助,补助标准按照部队发放的士兵服现役每满1年发给4500元的退役金基本标准的80%比例计发(每服役一年补助3600元)。

2.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符合新老条例规定的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人员,包括新条例中安置对象为: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是烈士子女的。老条例中安置对象为:平时因公、因病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符合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严格按照《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规定》、《云南省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办法》、《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文化考试规程》、《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规程》要求,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并根据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表现、服役期限、伤残等级、技术等级、立功受奖等情况进行实绩考核。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选择岗位。对在选岗现场未选择岗位安置、放弃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一律不再为其安排工作,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货币安置。

3.考试考核安置(以下简称“双考”安置)。符合“双考”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的,按照《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规程》、《云南省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办法》、《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文化考试规程》、《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规程》规定,采取安排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安置。今年,“双考”安置对象为:20xx年11月1日以前入伍的,1.从城镇(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征集入伍或者20xx年从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征集入伍以及从高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入伍且不复学的士兵;2.农村入伍在服役期间因公致残被评定为7级、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3.农村入伍的女兵。符合“双考”安置的退役士兵,由县安置领导小组设置工作岗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并根据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表现、服役期限、伤残等级、技术等级、立功受奖等情况进行实绩考核。按“双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选择岗位。对“双考”安置中未被录取的退役士兵,可在20xx年8月20日前实行“双向选择”,由本人与企业单位联系工作,在接收单位同意的基础上,经接收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盖上单位公章,即可按本人联系的单位安置。经过“双考”未被录取安置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联系到接收单位的退役士兵,一律按自谋职业办理,不再保留安置资格。

4.自谋职业安置。根据规定,对符合“双考”安置条件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给予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助,今年我县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为:按两年义务兵55000元为基数,服役期每增加1年补助11000元。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0号)文件精神,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具体做法

一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工作。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工作既是一项严肃的思想政治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服务性工作,这项工作做得如何,对于稳定退役士兵思想情绪和妥善安置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从去年11月初开始悬挂横幅、张帖标语、制作了“xxxx县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流程”、制定了接收、报到、培训、档案登记管理等相关表格,建立了台账。营造浓厚的接待气氛,热情主动与他们亲切交谈,了解他们在部队的特长、爱好、身体状况,每天做好退役士兵的报到,档案接收,预备役登记,户籍关系等手续办理,同时,我们主动向退役士兵宣讲国家的安置政策,发放“xxxx县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流程”,为优质高效完成20xx年我县退役士兵安置、教育培训、推荐就业等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是做好各项数据的上报工作。每月月初按时、准确、有效向市局上报退役士兵安置的各项数据。

三是认真抓好教育培训。为促进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能力,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积极宣传动员退役士兵参加1年以上学历教育培训,及时与云南盈丰盛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云南省林业技工学校等六所重点院校联系,筛选出用工需求比较集中且符合退役士兵特点的汽车驾驶、维修、电工、计算机应用等50余个专业,供退役士兵选择有针对性报名,培训期间,2年内免学费、住宿、实习、技能鉴定等费用6000元,超出部分由退役士兵本人承担。凡参加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毕业后由学校(院)推荐就业,政府安置部门不再负责安置。通过宣传动员,今年春、秋季招生,我县共有25人报名参加培训;4月24日至30日,委托县委党校举办xxxx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班,县民政局副局长谢开林同志作了《在全县退役士兵培训班上的讲话》,对25名退役士兵免费进行了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使这些退役士兵学到了一计之长,增强了就业能力和参与市场竞争的信心。

四是积极宣传安置政策。5月12日,召开了相关安置政策培训会,会上县民政局局长、县安置办主任黎发祥同志介绍了当前退役士兵的安置形势和今年的安置政策,主要是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安排工作政策、技能培训政策、学历教育政策。安置办工作人员指导符合参加考试安置的37名退役士兵统一进行了网络报名。

五是设置安置岗位。为依法保障退役士兵能够妥善安置,县安置办牢固树立了“以兵为本、为兵服务”的理念,主动向县委、县政府领导请示汇报,积极加强与县直各单位和部门的协调沟通,拓宽安置路子,创新安置办法。向县人民政府写了《关于20xx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计划的请示》,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确定了我县的安置岗位。对符合政策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及参加“双考”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由县人民政府设置安置岗位33个(含市政府下达岗位)(其中:安置在中央驻曲单位1人、市属单位2人、县直事业单位26人)。其他未选择岗位的退役士兵按自谋职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实行货币补偿安置。

六是认真组织实绩考核。在实绩考核前,县安置办工作人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查阅档案和证书、证章、喜报、立功受奖通知书、服役年限、伤残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进行审核,印制了《xxxx县20xx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实绩考核成绩登记表》。7月9日上午,由xxxx县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的考核组,严格按照《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办的通知》(云民安〔20xx〕11号)的规定,逐一对参加考试考核安置的退役士兵进行了实绩考核,并由参加实绩考核的领导小组成员在《实绩考核成绩登记表》上签字,并将考核成绩向社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

七是做好退役士兵成绩统计工作。7月9日,县安置办对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文化考试成绩和“双考”安置的退役士兵文化考试成绩、实绩考核成绩进行核实统计,并将成绩及排名情况向社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

八是召开退役士兵岗位选择会。8月7日,在xxxx县民政局会议室召开了xxxx县20xx年退役士兵安置岗位选择会,参加会议的有xxxx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选岗的退役士兵及家属。选岗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先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选择岗位,再由“双考”安置的退役士兵选择岗位,并在《xxxx县20xx年退役士兵安置岗位选择表》上现场签字确认所选的岗位,再由参加岗位选择会领导小组成员在《岗位选择表》上签字。

20xx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之下,在安置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和全体退役士兵积极配合下,使安置工作进展顺利。整个安置过程全面、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五、下步工作打算

今年是安置工作的政策调整和改革关键之年,面对繁重任务和挑战,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大的干劲投入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进一步更新观念,抓住机遇,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努力开创我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新局面。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总结报告【第二篇】

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主要体现在家庭网络和局域网的普及方面,现依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和互联网发展现状,将涉及网络管理的有关问题报告如下:

一、由于网络经济已经成为一种日益普及的市场经济形式。

作为主要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的监管主要包括规范网络经营主体、监管网络经营行为、保护网络消费者权益三个方面。规范网络经营主体主要指的是网络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监管网络经营行为主要包括网络不正当竞争和网络欺诈行为,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较广,主要表现为:网络消费合同履行问题,主要表现为延迟履行、瑕疵履行、售后服务无法保证;网络格式合同问题,主要存在着减轻、免除经营者责任的条款及其他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网络支付安全问题和网络消费者隐私权保护问题。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加强网络市场监管,要求严把网络市场主体准入关,按照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对经营性网站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注册登记。并且,对网络衍生的虚假广告、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传销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互联网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实际上,监管对象和内容始终被界定在上述三个方面。

二、网络违法行为相关主体的责任承担。

当前的网络违法行为除比较明显的市场准入行为之外,更多的是涉及到广告、合同和不正当竞争方面。

主要分为三大类:

一是无照和超范围的网络经营行为。这里面有一个是否监管到位的问题;

二是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虚假宣传与虚假表示、低于成本价销售、商标与域名冲突、网站名称与企业名称及域名冲突、违法提供有奖销售(服务)、采用超级链接技术擅自使用他人服务内容、诋毁他人商业信誉等行为。

三是网络商业欺诈行为。最常见的方式是通过网络发布虚假信息,欺诈外地的消费者及经营者。 对网络违法行为主体的责任承担应该明确为“行为者承担”原则,实践中以互联网内容提供商违法行为比较突出,以假公司发布网络广告为例,互联网服务商往往对其提供的发布内容没有适当、有效的审核程序,从而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由此可知,互联网服务商在网络违法行为发生时往往担负较为被动的角色,但无论怎样,都必须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第三方承担直接或连带责任。

三、违法行为的处罚

针对网络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分别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公司法》、《广告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来分别予以规范,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和规模,可以按实际情况做出罚款、取缔、警告等行政处罚。

四、当前工商部门对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手段主要包括:

一是强制性的定期年检;二是各种方式的巡查;三是根据举报线索追查个案;四是不定期的短期集中整治。上述监管手段已经无法应付瞬息万变的网络市场监管。一般来说,违法的网络行为发生时间普遍较短,改头换面的速度较快,而且由于互联网信息量相当巨大,对网络信息的过滤和分析都需要相当大的人力、物力。具体分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网络违法行为有五大难题:

一是对违法行为的管辖权确定难。依据《行政处罚法》第20条和《工商行政管理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4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管辖。但互联网不受时间、时间、国界的限制,只要具备上网条件,任何人都可以上网浏览;任何可以上网的地方,都可能看到违法网络广告。如何界定违法行为发生地和管辖权,是一大难题。

二是对违法证据确定难。查处违法网络行为关键在于证据的认定,而网络电子文档可以任意修改,不留痕迹,因此对网上证据的证明力存在争议,且电子证据易丢失或任意删除,当事人完全可以对违法事实加以否认。

三是法律依据寻找难。网络经营行为的特殊性使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完全适应对网络行为监管的需要,给依法行政带来困难。

四是违法责任追究难。在网络虚拟空间里,违法行为主体并未披露真实的经营地址和名称,因而对违法责任人即使有真实的地址和名称,有的违法者远在外地,有的本身就是皮包公司,行政处罚执行极难。

五是执法手段到位难。主要包括:对网络监管的硬件设施不到位,没有用于监控网络行为的软件设备,只凭人力来进行大海捞针般的网络违法行为监管,根本不现实。

五、对网络违法行为的解决及法律法规的完善。

当前,我国尚无专门对网络违法行为进行调整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工商机关现适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都是侧重于市场准入和信息网络安全方面,对网络广告、合同和不正当竞争等等没有涉及。而单独的网络广告、网络合同和不正当竞争却没有明确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可以调整。

因此,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加入对网络违法行为的监管等内容,是势在必行的。实践中有一种说法是对网络行为的监管要逐步实现从工商部门直接监控为主到以行业自律为主的形态转变,但对追逐经济利益的网络经营者而言,明显地缺乏自律的主动性。对网络违法行为的解决,最主要的还是通过法律手段,才能确保建立完善有效的市场自律体系。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法律必须强制规定网络经营者的义务,尤其是互联网服务商的义务,无论是网络欺诈行为还是其它网络违法行为,最后必然通过互联网服务商来发布,如果后者没有必要的审查程序,所有的监管努力都将付之东流。

因此,加强对网络信息发布者的监管是将网络市场正本清源的惟一方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互联网服务商的网络违法行为进行全国范围内的属地监管,根据目前实施的经济户口管理的经验来衡量,是可行的。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总结报告【第三篇】

一、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基本情况

今年,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203人,其中:自主就业的165人,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万元;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33人(含:转业士官32人、荣获战时三等功1人);参加“双考”安置的5人。实际安置工作29个(其中:安置在中央驻曲单位1人、市属单位2人、我县事业单位26人),占应安置总数的%;申请办理自谋职业的9人,占应安置总数的%,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万元。对5名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万元。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置改革稳妥推进。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工作办公室主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为成员的xxxx县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办理退役士兵接收和安置的日常工作。二是出台政策,为拓宽安置渠道提供保障。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下达了《xxxx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5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计划的通知》(会政发〔2015〕38号),确定了我县的安置岗位,为全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组织保障。

三、安置办法

1.自主就业安置。今年,我县自主就业安置的退役士兵有165人,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及省、市相关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政府不安排工作,且不能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双考”安置,县安置办将严格按照自主就业的相关文件规定给予经济补助,补助标准按照部队发放的士兵服现役每满1年发给4500元的退役金基本标准的80%比例计发(每服役一年补助3600元)。

2.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符合新老条例规定的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人员,包括新条例中安置对象为: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是烈士子女的。老条例中安置对象为:平时因公、因病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符合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严格按照《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规定》、《云南省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办法》、《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文化考试规程》、《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规程》要求,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并根据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表现、服役期限、伤残等级、技术等级、立功受奖等情况进行实绩考核。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选择岗位。对在选岗现场未选择岗位安置、放弃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一律不再为其安排工作,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货币安置。

3.考试考核安置(以下简称“双考”安置)。符合“双考”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的,按照《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规程》、《云南省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办法》、《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文化考试规程》、《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规程》规定,采取安排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安置。今年,“双考”安置对象为: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的,1.从城镇(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征集入伍或者2008年从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征集入伍以及从高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入伍且不复学的士兵;2.农村入伍在服役期间因公致残被评定为7级、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3.农村入伍的女兵。符合“双考”安置的退役士兵,由县安置领导小组设置工作岗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并根据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表现、服役期限、伤残等级、技术等级、立功受奖等情况进行实绩考核。按“双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选择岗位。对“双考”安置中未被录取的退役士兵,可在2015年8月20日前实行“双向选择”,由本人与企业单位联系工作,在接收单位同意的基础上,经接收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盖上单位公章,即可按本人联系的单位安置。经过“双考”未被录取安置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联系到接收单位的退役士兵,一律按自谋职业办理,不再保留安置资格。

4.自谋职业安置。根据规定,对符合“双考”安置条件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给予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助,今年我县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为:按两年义务兵55000元为基数,服役期每增加1年补助11000元。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文件精神,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具体做法

一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工作。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工作既是一项严肃的思想政治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服务性工作,这项工作做得如何,对于稳定退役士兵思想情绪和妥善安置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从去年11月初开始悬挂横幅、张帖标语、制作了“xxxx县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流程”、制定了接收、报到、培训、档案登记管理等相关表格,建立了台账。营造浓厚的接待气氛,热情主动与他们亲切交谈,了解他们在部队的特长、爱好、身体状况,每天做好退役士兵的报到,档案接收,预备役登记,户籍关系等手续办理,同时,我们主动向退役士兵宣讲国家的安置政策,发放“xxxx县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流程”,为优质高效完成2015年我县退役士兵安置、教育培训、推荐就业等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是做好各项数据的上报工作。每月月初按时、准确、有效向市局上报退役士兵安置的各项数据。

三是认真抓好教育培训。为促进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能力,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积极宣传动员退役士兵参加1年以上学历教育培训,及时与云南盈丰盛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云南省林业技工学校等六所重点院校联系,筛选出用工需求比较集中且符合退役士兵特点的汽车驾驶、维修、电工、计算机应用等50余个专业,供退役士兵选择有针对性报名,培训期间,2年内免学费、住宿、实习、技能鉴定等费用6000元,超出部分由退役士兵本人承担。凡参加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毕业后由学校(院)推荐就业,政府安置部门不再负责安置。通过宣传动员,今年春、秋季招生,我县共有25人报名参加培训;4月24日至30日,委托县委党校举办xxxx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班,县民政局副局长谢开林同志作了《在全县退役士兵培训班上的讲话》,对25名退役士兵免费进行了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使这些退役士兵学到了一计之长,增强了就业能力和参与市场竞争的信心。

四是积极宣传安置政策。5月12日,召开了相关安置政策培训会,会上县民政局局长、县安置办主任黎发祥同志介绍了当前退役士兵的安置形势和今年的安置政策,主要是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安排工作政策、技能培训政策、学历教育政策。安置办工作人员指导符合参加考试安置的37名退役士兵统一进行了网络报名。

五是设置安置岗位。为依法保障退役士兵能够妥善安置,县安置办牢固树立了“以兵为本、为兵服务”的理念,主动向县委、县政府领导请示汇报,积极加强与县直各单位和部门的协调沟通,拓宽安置路子,创新安置办法。向县人民政府写了《关于2015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计划的请示》,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确定了我县的安置岗位。对符合政策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及参加“双考”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由县人民政府设置安置岗位33个(含市政府下达岗位)(其中:安置在中央驻曲单位1人、市属单位2人、县直事业单位26人)。其他未选择岗位的退役士兵按自谋职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实行货币补偿安置。

六是认真组织实绩考核。在实绩考核前,县安置办工作人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查阅档案和证书、证章、喜报、立功受奖通知书、服役年限、伤残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进行审核,印制了《xxxx县2015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实绩考核成绩登记表》。7月9日上午,由xxxx县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的考核组,严格按照《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办的通知》(云民安〔2014〕11号)的规定,逐一对参加考试考核安置的退役士兵进行了实绩考核,并由参加实绩考核的领导小组成员在《实绩考核成绩登记表》上签字,并将考核成绩向社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

七是做好退役士兵成绩统计工作。7月9日,县安置办对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文化考试成绩和“双考”安置的退役士兵文化考试成绩、实绩考核成绩进行核实统计,并将成绩及排名情况向社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

八是召开退役士兵岗位选择会。8月7日,在xxxx县民政局会议室召开了xxxx县2015年退役士兵安置岗位选择会,参加会议的有xxxx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选岗的退役士兵及家属。选岗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先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选择岗位,再由“双考”安置的退役士兵选择岗位,并在《xxxx县2015年退役士兵安置岗位选择表》上现场签字确认所选的岗位,再由参加岗位选择会领导小组成员在《岗位选择表》上签字。

2015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之下,在安置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和全体退役士兵积极配合下,使安置工作进展顺利。整个安置过程全面、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五、下步工作打算

今年是安置工作的政策调整和改革关键之年,面对繁重任务和挑战,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大的干劲投入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进一步更新观念,抓住机遇,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努力开创我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新局面。

《2015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总结》是篇好范文参考,涉及到安置、退役、士兵、工作、岗位、政策、考核、职业等方面,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总结报告【第四篇】

2020年,我市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安置办公室)坚持严谨、深入、快速的工作作风,于2020年11月20日圆满完成全市计划安置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伍军人(以下简称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度,全市共接收计划安置军转干部43名。全部安置到市(县)直机关单位。

共接收10名军转干部随调家属。9人根据其原身份和工作安置在同一性质单位的类似岗位,1人因个人档案被撤回。

共收到479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在事业单位75人;安置在中央企业7人;安置在省级单位9人;安置在市级国有企业5人;安置在财政支付的工作和辅助岗位379人;选择灵活就业2人;档案由省退伍军人事务部转移,级部门安置2人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

市(县)两级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召开了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会议和安置工会议,通知了军队转移干部和退伍军人的安置计划,确保了年度安置任务的高质量完成。

(二)精心编制计划,提高安置质量

市安置办将退伍军人安置纳入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拿出最具吸引力的岗位安置退伍军人。

(三)规范操作程序,严格“阳光安置”

一是严格审核分数。对退役士兵,根据档案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内容一一核对分数。对军转干部,在核算档案分数的此基础上,组织笔试,按照所规定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由本人签字确认。二是及时公开信息。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时主动公开各类安置信息,保障广大退役军人的知情权、参与权。三是规范组织选岗。严格遵循“按分排序、按序选岗”的原则,按照评分排名的先后次序依次选岗,当场确认签字。选岗全程摄像留痕,纪检监察部门现场巡视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四)健全督导机制,落实退役军人待遇

为真正实现由“接收安置一阵子”向“服务保障一辈子”转变。2021年2月24日至3月10日,市安置办组成工作组,由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对全市16个县(市、区)和渤海新区、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中捷产业园区、南大港产业园区退役军人安置后待遇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指导监督下,紧紧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一目标,全力做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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