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文章作文通用35篇
文章以优美的文字描绘了生活的点滴,展现了人性中的善良与美好,令人深思与感动。是否也能在日常中发现这些温暖的瞬间呢?以下是阿拉网友分享的“我喜欢的文章作文”,供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大家吧!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1
在这小学六年中,我读过了无数篇的文章。其中令我最难忘的是《匆匆》这1篇文章。
《匆匆》这篇文章围绕“匆匆”二字,形象的描述了时间的匆匆。表达了作者内心的感慨。
是的,正如文章所说,我们的日子是一去不复返的,匆匆地流去。我马上步入中学的.殿堂,在小学里我度过了2000多个日子。在这些日子里,读书的时候,日子从朗朗的读书声过去;写字的时候,日子从笔尖上划过;玩耍的时候,日子从游戏中度过。这些时间一点不比别人少,一点不比别人多。是公平的。我们只有把握时间,充分利用上课的时间以及课下时间,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不让时间从我们的身边溜走,我们要做时间的主人,让我们在有限的时间里做出无限有意义、有价值的事情。一定不要虚度光阴。要使我们的人生焕发出勃勃生机、焕发出新的光彩。而且,千万不要有什么事情明天再干,明天再说的想法。我们的人生短暂,能有几个明天?昨天已然过去,明天还未到来,我们能把握的只有今天。只有现在。如果是又是明天干,那么时间就会慢慢的离你远去。一去不复返,到最后追悔莫及的将是自己。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让我们品读匆匆,珍惜时间的重要......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2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孔雀、斑马等。
但是在这些动物中,我最喜欢的是孔雀。
因为它有五颜六色的羽毛,当它展开时,它的羽毛会非常漂亮。它被称为像孔雀一样骄傲。我不明白为什么有必要称它为骄傲的孔雀。它看起来像孔雀一样骄傲,因为它很漂亮,但它不一定意味着这一点。顺便说一下,有一次我在开会的时候,我看到一只孔雀,它展开了它多彩的羽毛。它很美。
当我看到它的时候,我拿起我妈妈的.手机拍了下来。我仍然记得。我没想到孔雀会这么漂亮,但是我妈妈换了手机,所以照片不见了。不过,我姐姐的手机也有,所以我还是不能忘记。只要我有空,我就会玩我姐姐的手机,有时候我可以通过玩我姐姐的手机看到它。
有一次我在动物园看到孔雀,我爸爸和姐姐问我:“你喜欢孔雀吗?”我说“是的”,但是我不能买,但是我非常喜欢孔雀。
所以我最喜欢孔雀。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3
我祖母家刚刚养了一只性格多变、动作灵活的猫。
它有灰白色的皮毛、三角形的耳朵和一双大眼睛的绿色眼睛。它像两颗闪闪发光的绿宝石一样在夜晚落下。它黑色的小鼻子非常敏感。当它闻到鱼腥味时,它会喵喵叫。它忍不住贪婪地咀嚼和吞咽。在敏感的鼻子下面是一张贪婪的小嘴,当它张开嘴的时候会露出锋利的白牙。它的脸颊上有几根细长的胡须。它只是老虎的一个亚种。
小猫白天总是喜欢懒洋洋地睡觉。不管你怎么对他们大喊大叫,他们都不会醒来。这真是“傲慢”。但在不透明的夜晚,它会尽最大努力抓老鼠。
这只小猫的'攀爬技巧非常高。只要轻轻一跳,它就能跳到一个很高的柜子或桌子上,这是人们够不着的。有一次,我想逗他开心并追他,但当我第一次去抓他时,他像仙女一样跳了起来,跳到了一个高高的柜子上。然后我愤怒地盯着我,好像在警告我:“别过来,我不容易对付!”有时候小猫非常温柔可爱。没事的时候,它经常蜷缩在我的脚边,温柔而亲切地摩擦我的脚,用爱抚的声音对我说“喵喵”。在这个时候,我总是喜欢它,抚摸它柔软的皮毛,或者把它抱在怀里。它充满了睡眠,总是在我怀里睡着。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4
《背影》是朱自清先生写的1篇散文,也是我最喜欢的1篇文章。文中的父亲和朱自清的关系,跟我和我爸爸差不多。每次读到它,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回想起小时候的一件事。
记得那天,我因受凉咳嗽了一整天。到了晚上11点多,我在房间里翻来覆去。
病痛像魔鬼一样敛在黑漆漆的房间的一角,而有时在空气中游荡,有时放肆地折磨着我。我颤抖着注视着黑暗中的一切,但视觉早己麻木,只感到头晕。灵魂似乎想挣脱开身体的禁锢,在身体里横冲直撞,我不禁撕心裂肺地叫了一声。爸爸听到后,立刻冲进来,抱起我就往医院飞奔过去。正值寒冬,屋外地上堆积着厚厚的雪,可爸爸只穿了一件毛衣就跑了出去,而在他怀中的我,却严严实实地裹了三层衣服。不知跑了多久,爸爸突然猛地把我抱紧,用自己的身体裹住我,把我裹在怀中。随后我感觉到,我们疾速翻滚了半圈后又重新摔倒在地上。我吓得顿时清醒了,恍惚中又看到爸爸的裤子膝盖处有血,又被吓晕过去了。醒来时,我己经在医院了,爸爸正在身边,嗔怪道:“你怎么不好好休息呢?再睡一会儿吧。”说完就要出去了。他一步一停,捂着腿,从门口消失了。但我还是呆呆地盯着门口,爸爸走走停停的样子,刻在了我心中那条走不尽的路上……
朱自清先生看到父亲的背影,心中是不是也思绪万千呢?纵使是丹青高手,亦难以勾勒出父亲坚挺的'脊梁;即使是文学泰斗,也难以刻画尽父亲那不屈的精神;即使是海纳百川,也难以包罗尽父亲对女儿的关爱!
父亲的关怀像一把大伞,为我遮避风雨。父爱如海,是沉默深遂的。我喜欢《背影》这篇文章,不是因为语言有多么华丽,不是因为作者有多么出名,而是因为我对父亲的感激,与字字句句之间渗透出浓郁的却沉默的父爱。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5
总有一个地方,承载着童年的记忆。它或许是拥有浪花、贝壳的海边,或许是那鲜花盛开的郊野,也许是祖父五彩缤纷的园子。在祖父自由的天地里,儿时的萧红尽情享受着童年的无穷乐趣。
茅盾曾说,“《呼兰河传》,它是1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图画,一串凄婉的歌谣。”《我和祖父的园子》就出自这部“回忆式”的巅峰之作。萧红对自由自在童年生活的详叙,表达对童年生活、浓浓亲情的眷恋。我和祖父的园子,作者纯真地写下在园子里发生的趣事。
说起园子里的昆虫,仿佛一个孩子在扳手指头,那满足、得意的'神态跃然纸上。作者写小昆虫,不仅着眼于它们的色彩,还对蜂子姿态进行细致描写。适当地使用叠词“胖圆圆”,语言更加有韵律美。
“我”跟祖父在院子里不是在劳动而是在玩闹。“我”明明分不清苗与草,回答祖父却毫不含糊,确切的肯定是“谷子”。祖父追问,我仍“执迷不悟”,我不禁摇头欢笑。生动形象的表现“我”天真、顽皮,侧面体现祖父慈祥、宽容。孩子的想象力丰富,敢于异想天开,作者心中一切事物都是自由的,快乐的,万物都是有灵性的。在自由的天地,她快乐地睡着了,以天为幕,以地为席,多么欢畅。
我要是拥有一个这样的大园子该多好啊!萧红以娴熟的回忆技巧,轻盈的文笔,描写她绚丽的奇妙童年。洇湿的字迹里晃动着童年的光影……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6
我最喜欢的1篇作文是:“‘双皮眼’的故事,”每次我一想起这篇文章,就会情不自禁的哈哈大笑。
我喜欢这篇作文的原因,是因为它太好看,太好笑了。作者张晓琳的写作非常了得,他的文章经常被发表,他曾经拿过四个第一。但在一次开学后的.说话训练——自我介绍时弄出了大洋相。故事的情节是:这一天学校里的全体语文教师、校长、主任都到他们班里听课。老师让同学们做游戏:“击掌传笔”掌声停后钢笔在谁的手里,谁就先做自我介绍,再念自己的作文,可钢笔刚传到张晓琳时,掌声停了。这样正付合他的心愿,他可以利用这次机会,很好的表现一下自己的写作水平。他得意洋洋的站在讲台中央,大声自我介绍起来:“我叫张晓林,今年12岁,高高的鼻子,还是双皮眼(他把双眼皮说成了双皮眼)……”顿时,教室里哄堂大笑……。他丈二和尚——摸不清头脑了。他继续往下说:“双皮眼让他……”这时,教室里简直笑翻了天,同学们各个前仰后合,听课的老师很多都笑出了眼泪。这时的我:哈哈……,哎呀,我也笑起来了。
作者之所以弄出大洋相,是因为他马虎了,不认真了,所以才栽了一个大跟头。
我看了这篇文章以后,回想起我在学习中,时常不认真、马虎,经常受到老师和爷爷的批评,常常摔小跟头。以后我一定要改正自己的缺点,强化自己得优点,让我发挥出,比玩劲大的多的精神放在学习上。
这篇作文让我在乐趣中有了收获,所以,我喜欢这篇文章。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7
《踢》是我在一个网站上看到的1篇文章。这篇文章十分贴近现实生活,令我感触很深。
《踢》讲了三个被父母严重溺爱的小孩子。一个孩子用脚不断地踢飞机椅子,前面的乘客礼貌要求他不要再踢。他却大声地说,前面那个人好讨厌,他母亲竟附和说,别理她。另一个男孩要污染河水,被佣人阻止。男孩在佣人的膝盖上踢了好几脚,母亲只当作是一场无关痛痒的.游戏。还有一个男童,狠狠地踢了一只病殃殃的野猫,母亲却说,不要去踢野猫野狗,它们被踢疼了会咬男童。
有人曾把这一代独生子女称为“小皇帝”,话虽有些过分,但反映了真实的社会情况。柳宗元曾说过:“虽日爱之,其实害之。”意思是不能对子女溺爱、娇惯。可当今有多少家庭做到了呢?大多数家庭,孩子成了父母的掌上明珠,放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孩子说东,就去东;孩子说南,就去南。他们几乎把能做的都做了,只剩下吃饭睡觉了。
那严重溺爱的后果是什么呢?5月7日,温州一位母亲带儿子去配眼镜,当他把取眼镜的回执单递过去时,儿子正在打游戏,无意间挡住了儿子的手机屏幕。之后,儿子大怒,双拳直向母亲冲去。这样的例子在社会上数以百计,无疑是给那些无知父母的清醒剂:溺爱不是真正的爱,而是巨大的伤害。只有家长让我们在生活中自我磨砺,才能使我们健康地成长。
现在有很多家长都十分在意孩子的成绩。注重成绩没错,我认为家长应更注重孩子的思想教育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只有广泛地去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增长见识,才能真正走上社会。许多家长一味地追求“高分”,把孩子培养成了一个高分低能的学习机器。
我在这里向各位家长们发出号召:请您放手,给我们一个自由实践的空间吧!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8
我最喜欢的1篇文章,名字叫《漂瓶》。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1篇我没有体验或者感同身受的文章。也许是故事的情节动摇了我的内心,也许是故事的情节深深地让我意识到了幸福的生活就在身边,也许两种原因都有吧。我相信,如果你看了,你也会比较喜欢的。
王园子的田家俊是故事的主人公,他有一个妹妹,叫田家琪,家琪和哥哥有着天壤之别,她学习很好,做家务细心,妈妈觉得她天生就好。而家俊学习不出众,家务活也干不好,妈妈觉得他天生就很差劲。因此,妈妈对家俊似乎有种歧视的感觉,用各种方式挤兑家俊,把妹妹夸赞的多好,就会把家俊数落的多惨。家俊的阿姨劝说妈妈:“男孩子,小时候,总会做点错事,你又何必斤斤计较呢?别人家都是重男轻女,你倒好,重女轻男!”语调中充满了不满。
相信这里,你也会不满,为家俊叫屈,可他后面的遭遇会让你感到更加心疼他。我是看到后面,不知不觉的`,我看哭了。别觉得我没出息,看个书都会哭,你看了,恐怕会哭的更厉害。我没有体验过家俊所过的生活,我的生活比他幸福多了,他所经历的是什么:被妈妈强加他不喜欢的思想,做错一点小事就被饿饭、挨打、罚站等等。这样的生活谁能忍受的了?
家俊十六岁生日过完,就选择了离家出走,他带了六百多元,在外面快活了一段时间后,迎来了新的难题。钱越来越少,想去工作,他没有带身份证,所有的公司、店面都不肯用他。很快,连住宿的钱也付不起了。他被街上的小混混带走了,逼着他干起了违法的事,很快就犯案了,送进了拘留所。
在看守所,那种地方,家俊看起来很另类,穿着米黄色上衣和瘦身牛仔裤,眼神中充满了迷茫和恐惧。
家俊的前途会怎么样呢?他的命运使我牵肠挂肚。听到这里,你会有什么感觉,你会不会同情家俊,会为他鸣不平吗?对,快去找到这篇文章来看看吧,你一定会和我一样喜欢上这篇文章的。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9
我最喜欢的1篇文章就是《父爱陷阱》。
一天,我读了郑成南写的《父爱陷阱》后,一下子觉得父爱好伟大!
《父爱陷阱》这篇文章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日本小男孩身上的故事。一个9、10岁的小男孩跟着父亲去河边钓鱼,可一个不小心跌进了一个又大又宽的坑里。他向父亲呼救,可无论他怎么喊怎么叫,父亲始终不理不睬,还悠闲地哼着歌,钓着鱼。无奈之下,他只好自己想办法上来,终于,他灰头土脸地爬上来。原来对父亲充满的抱怨,爬上来之后,却自豪地对父亲说:“是我自己爬上来的!”
读了文章,我陷入深深的思考:这个奇葩父亲的'作为对吗?有时候父母不帮儿女做事,其实就是在帮我们,父母想让我们知道自己的是自己做,不能总依靠父母,父母总有老的一天,儿女总有长大的一天,这个父亲知道怎样才能最好地爱孩子,与其做孩子的拐杖,不如让他学会成长。今天,这个父亲可能轻而易举的让孩子上来,可以后怎么办呢?能帮他一辈子吗?我们自己的路还得自己走,遇到危险与困难,关键靠自己,没有人坐在那儿做你的救星。家长对我们从严要求才是真正的爱。爱之愈深,求之愈严,要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真正的救星是自己!
每个父母对爱的理解不同,孩子们要用心体验,并报答他们。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10
这学期我们学过《滴水石穿的启示》,这篇课文令我深受启发,其中太极洞内“滴水穿石”的奇观、坚持不懈的李时珍、刻苦发明的爱迪生和锲而不舍的齐白石是我们每人都必须临摹和消化的精神。这个精神我在实践中真正运用和感悟到其中的意思了。
那是一个骄阳似火的中午,我和爸爸在离家很远的地方钓鱼,中午赶不回家吃饭,只见池塘旁边有一大块红薯地 ,爸爸拔了几颗红薯准备打发我们的午餐,我在这之前没吃过烤红薯,以为不好吃,一脸的'不以为然
开始烤红薯了,爸爸直接用四根洗过的棍子穿过红薯,然后生起一堆火,两边搭起架子,再把穿过红薯的棍子架在火堆上面。我越看越惊奇,开始根据爸爸的指导慢慢的转动红薯棍子,使红薯能够受热均匀,不至于烤焦,我一会儿就拿起来闻一闻,过一会儿又闻一闻“怎么还没好啊!”我没耐心地喊道。“你可别学小猫钓鱼哦”爸爸说完便又去钓鱼了。经过爸爸的提醒,我心中闪现出了《滴水石穿的启示》这篇课文,脑海中不断出现李时珍、爱迪生和齐白石爷爷他们那巨大的成就不都是靠着这坚持不懈、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意志力所换来的吗?我虽然不是在撰写鸿篇巨著,也不是在做名垂青史的事,但我知道,小事情能够让你拥有大智慧。我于是下定决心坚持不懈,相信坚持到最后就是胜利。转眼间过了半个小时,但还是没熟透,我自己在心里给自己加油“坚持坚持”。大约又过了半个小时,我才吃到美味可口香飘十里的烤红薯。
在当时这味道美的无法形容,简直是比山珍海味还好吃,也许是自己亲手耐心烤出来的吧。
通过这件事情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是想要成功就必须付出耐心和汗水,要知道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要有坚持到底的信念就一定能品尝到成功的滋味。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11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东西。那些东西对我们有特殊的意义。我喜欢的不是特别的,而是一个普通的熊存钱罐。
我生日那天,我的朋友给了我一个存钱罐。我认为存钱罐很漂亮!小熊存钱罐有一双哭泣的眼睛,一个小鼻子,一张小嘴,一个绑在头上的蝴蝶结,穿着整齐。
从那以后,我的零用钱被给了一个新家。当我把钱扔进去时,这只熊存钱罐似乎笑着说:主人,谢谢你,我吃饱了!”我心想:“我想省钱,存很多钱......”我摸了摸存钱罐,点点头。我会尽力的`!
下课后,我不去玩了。相反,我会很快回家去见存钱罐。熊存钱罐看着我。我把它看做我们是好朋友。
当我遇到困难时,小熊存钱罐让我克服了困难。当我解开困难时,我非常兴奋,并且摸了几次。存钱罐摸起来非常光滑舒适。
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贫穷的孩子。由于地震,他们失去了亲人,成了孤儿。他们都无家可归。我看着他们,想为他们做点什么。我拿起存钱罐,一次又一次地摸它。“小主人,那些孩子真可怜。我的肚子里装满了钱。我可以给孩子们买东西。拿着。”我不想看到存钱罐里的小熊。我想了一会儿,决定打开储钱罐。
我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捐赠了。干得好!”存钱罐说。我做了一件好事,非常开心。
现在我应该再次喂熊了。
小熊存钱罐教会了我存钱和不要害怕困难......很多原因,我们成了好朋友,在生活中,我离不开它,形影不离,我们有很多故事。
哦,天啊!虽然存钱罐很普通,但我喜欢它。熊存钱罐对钱来说是不可替代的。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12
我最讨厌猫,它的眼睛在月光下幽幽的像一个可怕的坏人,但读了《猫鸣》,我又觉得猫是一种生命的象征、地球上不一般的音符。
沼田真帆留香是一位日本作家,他刻画了日本人眼中的小纹“对于现在的小纹来说,美味想吃多少吃多少,才是幸福的。”小纹就是一只贪吃猫,橘黄色带条纹的生命体,猫毛蓬松的像一丛一吹就可以撒满田野的蒲公英┅┅之前
二十年前,信枝失去了腹中的胎儿,又莫名收到了小女孩给的流浪猫,信枝一次又一次丢小猫又一次又一次捡回来,小猫吃着盘中的`沙丁鱼,信枝抱着小猫觉得小婴儿与小猫在对话。
快乐的日子才开始不久,不幸又突袭了这温暖的一家,信枝化成墓前的白百合,留下丈夫和坐在楼梯口的小纹。小纹生命的丝线正在靠向末端,但它乐观的精神在消沉的藤治心里划出一支明亮的火柴。
后来,小纹走了,松垮的尾巴从纸箱里露出来,藤治知道这只活了二十年的猫去了天边,回忆小纹的一举一动,这只猫好像只是在做一个美梦。
一个生命的美丽不在于伟大,而在于乐观、坚强,你愿意做天上的星还是地上的石,你手里就有权力来选择,你对它的爱,决定它对你的态度。不管是一朵纤细的植物还是屹立在国家之上的伟人,都是不能缺沙的,每个生命都是不容易的,像一只瓷花瓶,跌在地上对他来说是无法形容的痛苦。
热爱生命,让我们学习小纹,要乐观,在心中建起一座姹紫嫣红的花园,所以我喜欢这篇文章。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13
阿姨家有一只叫王旺的狗。我非常喜欢它。它的大部分皮毛是棕色的,只有四个小爪子,尾巴尖是白色的。它只有两个月大。这是一种著名的松狮犬。它非常可爱。
有一次,我去了我姑姑家。我一进姨妈家,就到处找王旺。王旺不知道他要去哪里。突然,他看见了我,疯狂地向我扑来。他的尾巴颤抖着,像一只小手在呼唤。这表明王很开心。然后他站着爬上我的腿,用他的眼睛看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拥抱我。"
我去屋外的草坪和王旺玩。一个陌生人走了过来。王旺看见了那个要去吃鱼的陌生人。我急忙抱起王,并没有咬那个陌生人。我对王说,“王不能随便咬人。做一只好狗。”过了一会儿,几个孩子来看我。王王认识他们所有的人,看见他们在喊叫。似乎很受欢迎。
我发现他吃东西和其他小狗不一样。其他的狗吃东西的时候感觉很温顺,而王旺在电视上则像狮子一样凶猛。阿姨对我说:“王旺吃饭的时候,不要靠近它。王旺很有保护性。”
我记得有一次我抓了一只猫,把它放在院子里。那只猫看见了王,就跑开了。王和追了上去。我想考验王旺的.耐心,但是我等了很久,没有等到王旺和小猫回来。我正要回家,这时我看见王旺在门口,小猫在屋顶上。事实上,狗是非常有耐心的动物,也非常精神。
狗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我希望我们所有人能一起行动来保护和爱护这些动物,因为动物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14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白兔。
它有一个纯白的身体,一双大蓝宝石眼睛和两只长耳朵,好像在家里听一点动静。它有一条短尾巴。它的嘴一张开,它的两颗门牙就露了出来,这让它更可爱。
白兔喜欢吃蔬菜和胡萝卜。他吃胡萝卜,用两颗门牙啃着美味的萝卜。他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我记得有一次我去我祖母的`邻居家玩。他们有一只可爱的白兔。起初它不仅对我很陌生,而且也没有看我一眼!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主意:我拿了一些胡萝卜扔了进去。我走到边缘,偷偷地看着他们。当他看到没有人在那里时,他吃了胡萝卜。我悄悄地走过去。小白兔对我有点熟悉了。我非常开心。慢慢地,我变得越来越熟悉小白兔,并成为好朋友。
我继续玩它。但是过了一会儿,我又回去了。小白兔不情愿地看着我,好像在告诉我:“以后记得常来看我!”我还对白兔说:“好的,我一定会在我有空的时候来,请等我!”然后我不情愿地离开了。
这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白兔。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15
在到上了六年级,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心醉。我在老师的带领下,领略大自然的神奇与美丽,体会爱国志士的赤子之心,感悟人间的真善美……但最让我陶醉的还是《山中访友》。
“走出门,就与微风撞了个满怀……”是啊,在这一天,我跟着作者踏一条幽径,去访问我的朋友。出门时,满心的愉快!听,今天的风格外悦耳;看,今天的阳光格外灿烂!第一段就让我心醉!
接着往下读,我跟着作者一起惊叹老桥的德高望重。古老的桥哟,流水也为你歌唱!走进这片树林,与露珠交换眼神;鸟儿也认识我,还在叫着作者的名字,多么奇特的风光啊!这片林子中的每一棵树都是我的好朋友。读着,读着,我满眼翠绿!是啊,作者细腻的文笔让我触到了那一抹绿,盈盈的,让我欢喜!再读下去,作者与树好像融为一体了,我跟着他变成了一棵小小的苗儿。
是的,我们都热爱大自然,爱它的一切!在我们眼中,每一处都是美景,每一个生命的震动,都要用心去体会。我美美地读着文章,我热切地渴望与作者一起去探访山中的一切,与小生灵互倾心灵,去触摸溪泉的`清凉温度;回味山泉特有的甘甜;远观悬崖的峭拔雄伟;仰望悠悠的白云,独享它所带来的宁静;聆听鸟儿们的心声……
李汉荣的《山中访友》让我到达一种幸福的境界,让我闻到花的芳香,氤氲在我的心底,让我饱受大自然的恩泽。那洒落的雨,也在作者的笔下,如诗如画,一切都让我心醉,心底的一层薄纱,被吹散,留下的只有清新,只有宁静,还有快乐!
读了一遍又一遍,总也爱不释手。就这样,《山中访友》成了我最爱的文章,它留下的余韵,让我心醉,醉在这片山林中……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16
看!有一个圆形的东西,一个可以随时伸展的小脑袋,里面嵌着一双又宽又平的眼睛。当他们吃东西的时候,他们总是张开嘴,就好像他们很久没吃东西了一样。它有一个沉重的壳,背上有不规则的图案,走得很慢,就像传说中的“大慢虫”!这是我的两只可爱的小乌龟在玩皮。我喜欢他们和他们生活中的每一步!
我喜欢他们吃饭的方式。只要我把一条小鱼放进鱼缸,它们就会争先恐后地抓住它。抓住它后,它们会骄傲地走到岩石边晒太阳。另一只小乌龟会悲伤地走向鱼缸,等待下一条小鱼的`到来。
我也喜欢它们晒太阳的方式。每当他们晒太阳时,他们总是摆姿势,有时像跳舞一样挥动他们的“手”,引起我们所有人的大笑!
我记得有一次我碰巧看到他们的“合作”过程。大海龟带着小海龟在平台上晒太阳。当小海龟感到“舒服”时,他下来让大海龟晒在平台上。他们互相合作,亲密友好。这真是一对“天生的一对”!
我喜欢我的两只可爱又淘气的小乌龟。他们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快乐!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17
阅读,使我们的视野广阔。一次好的阅读会带给我们新的启迪,增见识长学问,修身养性,净化心灵……
我有1篇喜欢的文章想与大家分享。它有个动听的、吸引人的题目――《一个巴掌也能拍响》。大家可能会有疑惑?一个巴掌怎么拍响呢?别着急,接着往下看你就能找到答案了。
曾经,有个小女孩,她得了小儿麻痹症,一个人独来独往。她来回思索:什么时候能站起来,或许永远都不行了。哎!这个小女孩很沮丧。有一天,她对门来了个邻居:一位老伯。老伯只有一只胳膊。但他却很乐观,他们成了好朋友。
有一天,老伯推着小女孩来到了一家幼儿园门口听孩子们唱歌。孩子们唱完后老伯说:“我们为他们鼓掌吧!”小女孩惊讶的说:“我的胳膊动不了,你也只有一只胳膊,怎么鼓掌呢?”老伯笑了笑,解开衣扣,露出胸膛,用手拍起了胸膛……
那是一个初春,风中还有几分寒意,小女孩却感觉心里涌出一股暖流。老伯说:“只要努力,一个巴掌一样可以拍响,你一样也能站起来!”从此,她充满信心的练习走路,慢慢的,腿有了感觉。终于她能够奔跑,直到在1960年的罗马奥运会上跑回了三枚金牌。她就是――威尔玛.鲁道夫。她还被称为“黑羚羊”,这个别名源于她那完美优雅的跑步姿态。
鲁道夫因为相信,因为坚持,因为永不放弃创造了奇迹。是呀!只要有目标,并为之奋斗,希望一定不会辜负于你!滴水之所以能够穿石,是因为它有永不放弃的精神和毅力。
但在我们生活中,还是有很多人有着健康的体魄却不懂得珍惜。他们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羡慕他们。再想一想,身体有缺陷但一样坚信自己可以创造奇迹的人,他们要比我们付出更多的努力,更多的'艰辛。难道我们不该为自己感到羞愧吗?
不经一翻彻骨寒,怎得梅花扑鼻香。我们不能怨天尤人,不能自暴自弃,而是要迎着风浪的搏击,勇往直前,让暴风雨的历练使自己更坚强,更成熟,在经历过挫折,穿过岁月的风雨之后,当成功属于我们时,才会明白应当感谢挫折。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18
我很喜欢英国杰出的文学家培根说过的一句话:“读书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我喜欢阅读,阅读文章时就好像在跟作者、主人公进行交流,让我接受心灵的洗礼,获得人生的启迪。
在读过的众多文章中,有1篇文章,是我最喜欢的。它不是辞藻最华美的,也不是情节最曲折的,但却是给我心灵最震撼的。
这本书的名字就是《奇迹的名字叫父亲》。
1948年,大西洋上风平浪静,一位父亲带着他的小女儿乘船去跟在美国的妻子重逢。然而,上天似乎是残忍的,父亲在给女儿削苹果时,刀子意外插入了他的胸膛。
父亲平静的拔出水果刀,然后在接下来的三天中,依然每晚给女儿唱摇篮曲,带她看大海,只不过没有人注意到,他的脸色越来越苍白,他看大海的`眼神总是那样忧伤。
终于,船靠岸了,在女儿认出母亲的同时,他仰面倒下,鲜血染红了甲板,染红了每个人的眼睛。尸解的结果让所有人震惊了,刀子无比准确的插入了他的心脏,可是他坚持了三天,只为了将小女儿平安地送到妻子的手中。在他受到致命伤时,是这个信念支撑着他创造了奇迹!
读到最后,我不禁潸然泪下。
这就是父爱!这就是父爱的力量!
文中的父亲在心脏被洞穿的情况下多活了三天,因为他知道,把女儿送到妻子手中她才真正安全。是这股信念支撑着他,是这股力量支撑着他。
父爱的力量是如此强大!对亲人、儿女的感情铸就他这爱的力量。它是那么深情,那么博大,它可能不像母爱那如水般的细致,却如山一般沉默无言的守护着我们。
在我们的辞海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我想到了我的爸爸,那在我生病时默默攥着我的手起直到我睡着的爸爸,那在我写作业时默默守在我身边的爸爸,那在我遇到挫折时拍拍我的肩膀告诉我他永远在我身边的爸爸!
父爱如山,母爱如水,他可能没有水那样淋漓尽致,可它却可以沉稳坚定。
有一种奇迹,它的名字叫“父亲”。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19
陈酿暗香袭,我饮这杯醉。冯骥才笔下在时代变迁中日渐式微的传统民间艺术,却让我心中蠢蠢欲动的灵感霎时间汇聚,蓄力,趁着酒意正酣,我便揭竿而起。
冯骥才,一位穿梭在天津的大街小巷中的作家。不论是给人家刷墙不流一滴漆的粉刷工,还是街头捏泥人的小贩,在他的笔下都像电影般,一帧一帧的在我眼前盛大演绎。《俗世奇人》是令我一见倾心,我最喜欢的便是《刷子李》这篇文章。刷子李是天津的一位粉刷匠,它给人刷墙有个规矩:一天只刷一面墙。而且一旦刷子蘸漆,他必要一身黑衣黑裤相配,并会与房主承诺:只要衣服上有一滴白漆,白刷不要钱!这不,刷子李这天又在给别人刷墙了。依旧一身黑衣黑裤,刷子一蘸白漆,熟练的在桶边轻轻一搁,身轻如飞燕一般跳上板凳,一条一条均匀而又整齐的.白漆印在墙上,果真一滴都没有滴下!粉刷间隙,刷子李一定会坐在门边,品一壶茶,抽一袋烟。他有个徒弟,总会在这时迎上前去,看师傅脸色明朗,偷学几招技艺,偷听几句杂话。他一走上前去,便一眼看见刷子李裤腿上有一白点!当他正矛盾之时,刷子李一招呼他:看见我这白点了吧,你真以为你师傅只会说大话?说罢,用手轻轻一提裤脚,白点不见了!一松手,白点又出来了!原来,这白点是刷子李抽烟时不小心烧了个洞,里面的白色长裤透了出来,让人误以为白漆掉在了身上。
冯骥才的语言文白夹杂,透着一股地道的天津风味,每每捧起这书,读到这篇文章,我都不由得想到了当下,刷子李作为老天津的一位粉刷匠,可以如此敬业与守信,带着对匠心精神和文化基因的传承使命,坚定地行走。
俗世中的奇人比比皆是,但愿城市中长大的我们,不要忘了古老的、传统的、靠言行举止传承的文化。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20
“一对对斑羚凌空跃起,在山涧上空画出一道道令人眼花缭乱的弧线。每一只年轻羚羊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一只老羚羊摔得粉身碎骨。山涧上空,和那道彩虹平行,又架起了一座桥,那是一座用死亡做桥墩架起的桥。”这是我最喜欢的文章《斑羚飞渡》里最令我感动的一个片段。在面临种群灭绝的关键时刻,老羚羊们心甘情愿地用生命为下一代开辟一条生存的'道路,这是一种最无私的爱!
读着这一段感人的文字,我想起了以前曾看到过的1篇报道。在一次大地震之后,救援队员们在一幢倒塌的房屋里发现了一对已经去世的、姿势奇怪的夫妇。他们躬着身子,双手搭在对方肩膀上,形成一个拱桥形。当救援队员把他们抬走后,发现在他们的身子底下还有一个小孩,虽然受了伤,但并无大碍。人们才明白,这对夫妇是用自己的生命为孩子搭了一座“生命桥”。这对夫妇就像《斑羚飞渡》中的老羚羊们,为了下一代,甘愿牺牲自己。
读着读着,我的眼睛湿润了,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那一只只老羚羊,一只只为了种族的延续而宁愿牺牲自己的老羚羊。接着画面一转,那一对为自己儿女搭建生命桥的年轻夫妇随即出现在我面前,他们看着孩子的眼神是那么温柔,做出选择时的目光又是那么坚定。
虽然生活中很少有这样悲壮的场面,但我们依然能从各种小事中体会到父母对我们无私的爱。过马路时,妈妈那紧紧拉着我的手;餐桌上,摆放在我面前的那道我最爱的菜;灯光下,爸爸那给我整理错题的身影……无一不让我感受到那浓浓的爱。
合上书,断崖前,那一对对跳跃的身影又出现在我面前。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21
我的童年是多姿多彩的,当然,阅读为我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在这十年里,我读了很多文章,让我感触很深,有:《野草》、《英雄雕》等。但我最喜欢的,就数《老爸,我决定从此选A》了。
这篇文章写的是一个小女孩一开始成绩不好,但她爸爸不在乎这些,只想让她快快乐乐的。后来,偶然中她得知她有个哥哥,非常优秀,曾是爸爸的骄傲,却在十八岁的时候出了意外。那一年,她仿佛突然开了窍,成绩单上的数字越来越好看。她期待爸爸的反应,他却没有太多的`惊喜。爸爸的态度让她黯然,开始埋怨起那个哥哥。觉得爸爸习惯了哥哥的优秀,她做得再好也是没用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喜欢问爸爸的意见。只是,每当爸爸给出A选项时,她总是立刻决定选B,心里充满复仇般的快感。对于她“作对”般的选择,爸爸每次都选择了配合。后来她无意知道哥哥去世的真相,知道对于哥哥的死,爸爸无法原谅自己,唯一的弥补,就是让女儿能开心快乐地成长。所以,他容忍了女儿一次又一次的逆向选择。那天,她做了一个决定,以后,要选择A项来试试看。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心里不由得一震。现在,我在家可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爸爸妈妈从不舍得让我做家务活,怕我累着。看我学习累了,总是变着法的给我做好吃的,买好玩的,哄我开心。还记得有一次,我生病了,爸爸妈妈急得团团转,又是给我拿水,又是给我拿药的,忙得不可开交,每天都要在家与医院之间往返几次。看着他们那劳累的身子和乌黑的眼圈,我深感愧疚。这么多年,我为父母付出过什么呢?细细想想,好像从没有过。
记住吧,我们要孝顺父母,也许是亲手做的几个家常菜,也许是一张张奖状,也许只是作业本上的五角星……但在孝的名义上他们等值。
《老爸,我决定从此选A》这篇感人的文章,是我最喜欢的!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22
“一代代的青年读到冰心的书,懂得了爱:’爱星星、爱大海、爱祖国、爱一切美好的事物。’”--这是巴金笔下的冰心;而我,则是那个热爱她笔下美好”春天”的那个人.....
我看过描写春天的文章有许多种,而冰心写的”春”,却是给我印象最深的那一个。当春光来临时,我便会想起那篇在脑海里陈酿许久的《一日的春光》,每每品味,别有一番滋味,如今拿出来再细细的品读一遍,那美丽的画面、让人久久难以忘怀。
这篇文章是1篇散文,写的是冰心对春天来临的独特见解,别有一番寓意;文章语言自然清新,独有审美价值,但我最想说的,还是这篇文章的`情理蕴含了。
那春天是何等的美色,使人人都期盼她的到来!而她又以孩子般天真、活泼、生机,则又仿佛增了几分色彩,可见这几分气韵是多么的重要,所以又怎能可以少去这几分气韵呢?孩子--在这生机勃勃的季节里做了永远的春天!花朵在枝头争春,而孩子则在冰心的心中“争春”,而春天仿佛就在这一刻姿色一放!
“一春来对于春的憎嫌,这时都消失了。喜悦地仰首,眼前是浪漫的春,娇奢的春,光艳的春--似乎春在九、十日来无数的徘徊瞻顾,百就千拦,只为的是今日就在此树枝头,快意恣情的一放!”是啊,有时在冬天,我们会期盼着春天;但当春天悄悄初来时,你却未能发现它的真正面貌,因为它躲在那黄沙的背后,而我们又能做什么呢?只能叹息、无奈和盲目的寻找它;再仔细一看却又发觉,不是春光短暂,原来是自己心之眼未睁,没有与春相逢罢了!那植物、那孩童、那生机勃勃的美好春光,不就在我们的身边吗?只不过春光虽有一些,却只恨那些有色无香的花朵,却又无奈于那忽深忽浅的颜色,来表露那生命的活跃。
于作家而言,何处寻春?总觉太晚,已是“落红万点愁如海。”终于春天即使只有一缕阳光、一阵清风、一些雨点、一抹色彩日,对于她来说就已经满足了。
思绪万千,作者的写作情景不待多看,便将自己拉了回来。对呀!虽然如诗如画的时间是那么的短暂,对于春天来说,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23
进入学校学习已经八年,学过的文章无数,掐指算来我最喜欢的文章应该算朱自清的《背影》。
这是1篇纪实散文,可以说是描写亲情的最好的叙事散文。全文以“背影”为线索组织材料,通过”我”几年前回家奔丧、车站分别、别后思恋等情节的追述,抒发了人间的真情。文章中对凝聚着父亲饱经忧患、穷困潦倒的“背影”的描写,充分体现了父子之间的真挚深厚的感情!
我喜欢这篇文章,是因为我认为这文章写得好!
文章第六自然段描写父亲过铁道买橘子时的背影,是文章的感情高潮的喷发。透过那黑色的衣着,我们似乎看见父亲那灰暗生活所包裹漫漫人生路。那努力攀登着的双手,那尽力向上缩的双脚,那肥胖的向左倾斜的身子……此时都落在作者沉重的心上。朱自清感到父亲行走的'艰难,体会到了父亲的衰老,还有今后人生路上父亲要独自挣扎的苦痛。即便如此,父亲依旧倔强,什么事情都为儿子考虑周全了。儿子再冷酷,面对此情此景,心情也难以平静,黯然泪下。这泪水既是情感的表达,也是文章抒情的需要。
课文的可爱之处,不仅体现在情感真挚这一方面,还体现在组织结构上。
通观全文,作者对父亲的背影有四次描绘。特殊环境下活动着的背影,是对父亲的素描,也是当时父亲精神的写照,还是作者感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文章以“背影”为焦点,可以凝聚作者对父爱的独特发现和深刻领悟,给读者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运用一个特定情景中的特定视角为题,以小见大,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
另外,文章结构清晰,层次分明,脉络清楚。从文章的构思看,别开生面,含蓄隽永,让人回味无穷。
具有这些优点的文章不多,喜欢《背影》也就自然而然!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24
《愿你》这是一位初二的学生写给未来的自己。以信的形式告诉未来的自己该怎么做,对自己想要说的写了下来。
“愿你的世界里天天都是好天气,即使忘了带伞也要告诉自己:宝宝今天偏要淋雨!原来驱赶阴霾的太阳是明媚的自己”。而我,讨厌下雨。讨厌它带来的寒气;讨厌那阴暗的天空;讨厌一个个的小水坑。可在我讨厌它时,有些人喜欢雨后清风的气息,有些人的心中依旧是晴空万里,而快乐的孩子们在水坑中跳来跳去,脸上挂着笑。我看的永远是雨阴暗的一面,从未从它的正面认识它。其实啊,雨后滴答滴答的水声也十分好听。
要在合适的时候告诉自己:我是最棒的。不要在得利时沾沾自喜。终有一天你也要告诉自己:只要你不努力,没有谁会在意你。浮躁的心理早晚会把你击垮。认识自己的位置,也许你没有那个资格为自己骄傲。
我也希望我能为值得的人付出善良。不要总是在表面上柔柔弱弱,让人觉得好欺负。你善良的性格有的人看不进眼,而有的人却十分珍惜,用同样的方式去对待你。也不要太过刚强,你是个女生。盔甲太厚别人认识不到你,不能去了解你。当你的盔甲伤到人时,记得要说对不起,原谅我,因为我要保护自己。
不要太过相信旁人了,他们夸下的海口未必能做到。不要在他耍你时还要对他说,谢谢你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你却掉了链子。别在自己头破血流的时候才认识到,自己才是最可靠的。
“愿你走出半生,归来时仍是少年”。当你年老时把自己的.那张纸拿出来,上面五彩缤纷的颜色让人羡慕,没有任何黑点,那是年少时带来的最好的礼物。
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很多。干净流畅的文章却蕴含着许多精彩的道理,确实令人佩服。希望能成为理想中的未来,都在自己的预算之内。如果不是那又有什么呢?梦啊,会带着你飘到很远的地方,只属于你的地方。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25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狗。它全身覆盖着白色的皮毛,像一团棉花糖。眼睛是圆的,像两颗宝石;耳朵是半圆形的,鼻子是黑色的,尾巴是短的,非常可爱。
我给了他他喜欢吃的骨头,他会一点一点地咀嚼。吃完骨头后,它会吠叫几次,好像在说:“谢谢你,小主人。”
每次我去学校,她总是送我一程,直到我假装生气,打了它两三次,它才乖乖地跑回家。它不仅会带我去学校,还会带我去比赛。它跑得很快,有时会离我很远。平时,他看起来很胆小,但是当他看到一个陌生人时,他仍然睁大眼睛盯着这个陌生人的一举一动,当钥匙来的时候,他会大叫。他真是一只聪明而专注的狗!
当我从学校回家时,我是一只小狗最快乐的时光。只要狗在家,我总能看到它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等我。当它看到我的时候,它会摇着尾巴向我跑来,然后跟着我的前辈们跳来跳去。这么聪明的狗不讨人喜欢吗?
我非常希望让这只小狗变胖,因为它太可爱了。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26
星期五一放学,我就匆匆回家。走进社区,不远处有一只可爱的小狗。这是我邻居的狗,它的名字叫“鲍晓”。它很聪明!
鲍晓全身都是光滑的头发,看起来像是上过油。它的头是圆的,像一个大足球。头部两侧是一对经常下垂的耳朵。他们特别敏感。两只黑色的大葡萄眼睛闪烁着,但它们几乎被它的头发遮住了。眼睛下面小巧玲珑的鼻子是小狗的“保护器官”。每当有人经过时,小狗的鼻子会发出咕噜声,嘴里会不停地叫。如果是个坏蛋,它会被吓跑的!
鲍晓喜欢干净的`食物,总是选择干净的食物。也选择一个干净温暖的地方睡觉。不乱扔垃圾去厕所很方便。
我记得有一次我去邻居家玩。我一边吃着美味的牛肉干,一边津津有味地看着电视。突然,我觉得有什么东西停在了我的腿上。我低头一看,发现是鲍晓。他把两条腿放在我腿上,好像在问我想吃什么。我站起来对它说:“你跟我赛跑,如果你赢了,我就给你食物。”说完后,我立刻跑了出去,“鲍晓”似乎明白了我说的话,立刻追上了他,像箭一样朝终点线冲去。最后,它比我先到终点,我实现了给它美味牛肉干的承诺。吃饭的时候,它还会发出“嗯嗯”的声音,好像在说,“很好吃,很好吃。”
“鲍晓”多可爱啊!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27
我喜欢这么1篇文章,它的名字叫做:《神枪 手》,作文 1篇让我喜欢文章。文中的主人公是克迪安。故事发生在纳粹集中营里……
克迪安是英军著名的神枪 手,他被关进了纳粹集中营里。地下组织正想办法救他,可敌军看守太严,根本没有机会。克迪安知道集中营隔壁是特种训练营,所以和易达大叔、一位老人商量着投毒掉这个黑窝。计划第一步就是老人负责搞到毒药缝在克迪安的衣服里,接着是易达大叔冒充叛徒告密说他是神枪 手,然后克迪安成功进入敌军的训练营。疯狂的纳粹长官给了克迪安5发子弹和纳粹们进行实弹对抗,只要纳粹5发子弹打不到他,他就可以安全的活着。几天过去了,克迪安在一次进行实弹对抗时,忽然他明白了纳粹长官是为了让纳粹们的实力提高才让他活着,于是他故意被敌人打到。纳粹长官吹了一声哨子,对纳粹使了一个眼色,让两名纳粹带这克迪安向“死亡道路”。这条路克迪安并不陌生,纳粹先放了犯人在那条路上跑,可是跑不远就会把他射死。克迪安在经过院子时,挣脱了两名纳粹,跳井了,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在克迪安牺牲后的.第二天,正如他所愿,纳粹队员都死了。可是易达大叔和克迪安都牺牲了……
1972年,那位老人被英国授予了终生荣誉勋章,老人接过勋章后泪流面,说出了这两个英雄人物的事迹。最后,易达大叔和克迪安的传奇故事也被搬上了银幕。
这让我想起了一句名言:“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如鸿毛”。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28
1篇让你喜欢的文章,一定有许多必不可少的优点。比如说:从中你学到了一些头头是道的道理、用了妙语连篇的好词佳句、有许多点睛之笔的说明方法……1篇好的文章,会开启你认识世界的大门!
我喜欢的这篇文章叫《爱书》。之所以让我很喜欢,是因为这篇文章的开头非常精彩!别具一格,让读者迫不及待的想往下去看。文中写了作者读书的过程,写的有详有略,而且从字里行间中体现出了对书的渴望之情,那深深的感动,’温暖了我的心田。文章的一些片段,令我陷入沉思,他是这样写的:“孤独的时候,书是陪伴我的朋友;伤心的时候,书是安慰我的朋友;失意的时候,书是给我力量和自信的朋友……总之,徜徉在书的海洋里,我像交了许多知心的朋友。”在这里,他把书比作了自己至亲至爱的好朋友,让我体会到他的爱书之情真是越然纸上。最让人眼前一亮的是结尾:“书,我的好朋友我生活中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带给我了快乐,带给我了感悟,带给我的无穷无尽的智慧。”又一次进行点题,将感情抒发的淋漓尽致!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从作者的一言一行,文章的字里行间中所流露出的对书浓浓的喜爱、赞美之情,感受到了1篇好的文章对我心灵的震撼,作者从书的热爱!也让我明白啦:书是寒冷冬天里温暖的火把;书是纯洁而明亮的眼睛;书是各色鲜艳明亮的水彩颜料,为我们多姿多彩的生活添上处处点睛之笔。我要在书的海洋中茁壮成长!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29
亲情是比火还炙热的温暖,总有1篇故事勾起我对它的思索。当金灿灿的阳光光影闪烁,我安静地栖息在暖暖温情中,莫名的感动汩汩而出。
翻开文摘的第一页,《血脉亲情割不断》这个标题就幕入了我的眼帘,虽是不起眼的短片,但内容却深深触动了我。主人公在养父的去世后知道了自己真实的身世,因被父母抛弃而感到隐隐作痛时,他的哥哥找到家中最小的他。虽然主人公对突如其来的亲人感到陌生,甚至厌烦,但是在发现自己已身患尿毒症晚期时,他的哥哥毫不犹豫地选择把肾换给他。即使遭受了多少的冷眼,即使捐肾所作对身体有多大的损害,但是这都无法阻挡心灵的温暖与亲情的付出。恰似文题一般,血脉亲情割舍不断。
反复品读,心中过多的便是被感人亲情的深深震撼。细细回想,我的身边处处漫溢着亲情之暖。他们正如文中的哥哥一般为亲人能付出自己的一切,这便是我们的父母。他们何尝不是在我们身后为我们默默的`付出,在深夜的书桌旁陪伴着我们。已过半夜,母亲的房门却在不时响起。回过头来,走出房间去与母亲撞了个正着。看到脸上现着诧异的她,心中差不多也猜到了一知半解。整夜我都与这门声为伴,我知道这是她忍不住的担忧。尽管如此,在我醒来时,母亲往往会出现在我面前。此时的他早已用一个钟头的时间为我做好了一顿丰盛的早餐。每每尝起时我懂得,那是母亲的付出。牺牲着她的休息与精力才有喷香的饭菜与整夜的陪伴。望向她憔悴却面带和蔼的面庞,那是亲情的温暖,是母爱的炙热。
是这样一则故事,让我感受着亲情的可贵,付出之中深藏的便是浓浓的爱,体会最深的便是那比火还炙热的温暖。我,果然又动情了,因为我的生活与亲人。感谢我最爱的文章,读懂你的那一瞬间,我的幸福,无以复加。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30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高尔基在我最喜欢的文章《海燕之歌》中吟诵道。
成群的海燕在乌云下高鸣,成群的海燕在惊涛骇浪上飞翔。除了高傲的海燕,还有什么鸟儿敢在这如此恶劣的天气振翅飞翔、高歌远航呢?
海燕的翅膀,没有海鸥那么长,没有鹞子那么大,更不会像鹰和雕一样迅速滑翔。但它的翅膀,比它们都强。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尽管风再狂、雨再大,那海燕仍展翅高飞,它们不怕,不怕!
海燕的字典里从来没有投降二字!它们顶着狂风一个劲儿地往前冲,它们迎着暴雨顽强不屈地向前飞。它们从来就不怕恶劣的天气,尽管迎来的是可怕的冰雹,寒冷刺骨的暴风雪,甚至是怒吼的台风!它们仍顽强地向前冲。向前,向前,再向前!从没有什么可以将它们打趴下,即使是鹰是雕,即使是天灾,即使是人祸!那些海燕们仍高傲的飞翔。在它们眼里,困难不过是一粒沙子罢了。它们从未畏惧过。它们展开双翼,迎着风雨雷电,向着远方的太阳欢快的高鸣,它们撑开翅膀,奔向惊涛骇浪,对着浩瀚的'大海洒下一串歌谣。正因为它们坚强,那波涛汹涌的海上从未有海燕的尸体,但那无垠的蓝天上总有它们矫健的身姿,总有它们嘹亮的歌声……
正如我们在学习中一样,挫折就是一条期弱怕硬的狗,我们只要迎难而上,不畏艰难,就能打败它。我在学习中也遇到过很多困难,但只要肯下苦功,肯花时间,就一定能行。正如有一次,我在学习时碰到一只硕大的“拦路虎”,我通过“无声老师”、“无字词典”、“百度百科”将它移走,继续走向智慧的大门。困难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
海燕的坚强是别的鸟儿无法相比的。海燕那坚持不懈、顽强不屈的精神令我赞叹。是它那种精神塑造了它坚强的灵魂,是它那种精神塑造了它勇敢无畏的身躯!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31
“我急得胸口发痛,揉搓着,咳嗽了,一咳嗽,胸口就像许多针扎着那么痛。”我捂着胸口,仿佛也在疼痛。现在,我已经沉迷在书的情形中。对了!你们猜一猜,这句话出自那一本好书呢?告诉你们,就是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
这本书是著名的女作家林海音写的她小时候在北京快乐生活的情境,生动地描绘了一个聪明、可爱、漂亮的小女孩。她的创作多取材于北京,对北京刻骨铭心的乡思和沉甸甸的怀念,都点点滴滴渗透到作品。
她曾经写过很多有名的书,但我最喜欢的是《城南旧事》。在这本好书中,我最喜欢的'1篇文章是《惠安馆》,在这里发生的事,犹如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
在这篇文章里,英子认识了一个叫秀贞的姑娘,路过这里的人都知道她是“疯子”,可是,英子并不那样认为。因为,她觉得秀贞是一个开朗、可爱的人。而秀贞也把英子当作自己最好的朋友。
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惠安馆》时,找到了我很喜欢的一段话:“小油鸡的黄毛上长出短短的翅膀来了,我和妞儿喂米喂水又喂菜,宋妈说不要把小鸡肚子撑坏了,也怕被野猫叼了去,就用一块大石头压住藤箱盖子,不许我们随便掀开。”小油鸡可爱又好看,软软的毛、小小的翅膀,我仿佛也看到了小油鸡可爱的样子。
接着,我又看到了这句话,让我很欣赏:她摘下来几朵指甲草上的红花,放在一个小瓷碟里,我们就到门口台阶上坐下来。你们猜猜我为什么喜欢这句话?因为这句话写出了秀贞的动作细节,使我看到她和英子的友情。
我喜欢这篇文章——《惠安馆》!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32
我最喜欢的1篇课文是《滴水穿石的启示》,在安徽广德太极洞内,有一块状如卧兔的石头。石头正中有一个光滑圆润的小洞。这是怎么形成的呢?原来在石头的上方,有水滴接连不断地从岩缝中滴落下来,从而形成了这一奇观。水滴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可是它为什么能滴穿石块呢?因为它目标专一,持之以恒,在《滴水穿石的启示》这篇课文中正向我们介绍了这样的精神。
大自然中没有不调谢的花,人世间也没有无曲折的路。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难免会遇到崎岖坷坎,强者勇敢面对,持之以恒;而弱者却因此一蹶不振。
记得从前,我的朗诵水平十分差,读起书来总是结结巴巴。为此,我经常在课堂上当众出丑。有一次,老师把我叫到了办公室。我听 ,吓得面色全无,满脸都是对老师的恐惧。虽然我十分畏惧老师,但我还是去了。当看到办公室里只有我和老师时,我不禁在心里长长的“嘘”了一口气。“你课文真得读不好吗?不是,你只是没有用心去读。”老师的话像蜜蜂一样一窝蜂涌进我的脑海之中。我刚想反搏什么。老师却一句话把我堵了进去:“你有认真读书吗?”这句话像一把锋利的宝剑直刺入我的'心。我思考了一会儿,在心中暗下决心:一定要把书读好!经过几天的努力,我终于能够将课文读流利、正确了,这使我感到无比兴奋,原来我可以将书读得这么好!我以后一定要认真读书,用心去体会书中的知识。
这就是滴水穿石的启示: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三心二意,就一定能够实现我们美好的理想。
你读了《滴水穿石的启示》之事,是不是也像我一样有了很大的理解呢?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33
要说我最喜欢的文章,那便是朱自清的《匆匆》了。
不知道为什么,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一股莫名而来的伤感从心尖儿里面涌了出来。
那莫名的情绪可能是燕子,春去秋来,飞走又飞回来;也可能是一棵柳树枯萎后。就像朱自清先生说的,为什么只有过去的时间不复返?是谁偷走了他们?我想,是懒惰!是人的本性懒惰!
如果我不懒惰的话,就会在以过去的四千多日子里留下深刻的足迹,回头看时就不会涔涔而泪潸潸了。但,日子还会像文章第三段里写的,“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人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直到一个早晨什么事都没有做,才知道时间在不经意过去。
如果未来我会自暴自弃的话,又会像文章里写的,“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在叹息里闪过了”,是啊!如果未来的我在自己一句句后悔的叹息中浪费自己一生中最好的青春。那一定要醒悟,珍惜这些宝贵的年华宝贵的时间!这样未来的我就能抓住些日子就不会像文章里写的,“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如果没有醒悟的'话那就会想文章最后第二段中这几句话“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是啊!未来没有醒悟的我过去的日子如烟、如雾被吹走,被蒸融。之后就会不留一点痕迹的离开这世界,如没有一定成就的来到这世界一样!不行!我一定不会让未来的我赤裸裸地离开!现在我就会抓紧时间,珍惜时间!不会去遮挽了,因为我会把它抓紧!
《匆匆》我最喜欢的1篇文章,也教我了时间不会等你,只要你去抓紧它!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34
我最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如果你问我,我最喜欢书中的哪一章节?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我最喜欢“孙悟空三借芭蕉扇”这一段。
这一章节讲的是:孙悟空师徒四人来到火焰山。唐僧见火焰山的火焰蔓延八百里,正愁无路可走时,突然得知,翠云山芭蕉洞的铁扇公主的芭蕉扇可以熄灭火焰山的火焰。于是,孙悟空来到翠云山芭蕉洞,找铁扇公主借芭蕉扇,可是因为红孩儿的事情铁扇公主不肯借芭蕉扇,还用芭蕉扇把孙悟空扇到了5万里外的小须弥山,灵吉菩萨送给孙悟空一颗定风丹。有了定风丹铁扇公主怎么也扇不动他。铁扇公主回到洞里,再也不出来了。孙悟空变成了一只小飞虫,飞到铁扇公主的肚子里面,打的铁扇公主只好将芭蕉扇借给孙悟空,可是孙悟空拿到芭蕉扇去灭火时,却怎么也灭不了火。土地神对孙悟空说:要想借到真的芭蕉扇还得去找牛魔王。孙悟空找到牛魔王,可牛魔王对孙悟空理也不理,就去朋友家喝酒了。孙悟空只好变成牛魔王的`样子偷走了金睛兽骗走了芭蕉扇,可是牛魔王又变成了猪八戒的样子骗回了芭蕉扇。这时托塔李天王、哪吒三太子和天兵天将与牛魔王打了起来,哪吒三太子变成三头六臂,取出风火轮,吹动真火,烧的牛魔王跪在地上哀求。只好同意把芭蕉扇借给孙悟空,孙悟空拿到扇子,来到山边,一连扇了七七四十九扇,天空顿时下起滂沱大雨,这下彻底把火焰山的火焰给熄灭了,孙悟空师徒这才安全的度过了火焰山,西行而去。”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当然也是孙悟空了。我喜欢他,不仅因为他神通广大、法术高超。而是因为他遇到困难从不低头,想尽一切办法去刻苦困难。他这样的精神令我佩服。更值得我们去学习。
所以,这是我最喜欢的1篇文章。
我喜欢的1篇文章作文 篇35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狗,它非常可爱!
我的狗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身上有黑白相间的图案,这使人们互相爱慕。说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可爱。
当可爱饿的时候,她会大声“叫”。只要你给她食物吃,她就会立刻停止吠叫。中午,我带他去草地玩。他像鸟儿一样跑出笼子,更不用说他的`快乐了。你一看到它就会喜欢它。
可爱也帮助了我很多!
有一次,我带可爱去公园玩。一路上,它东张西望,好像在寻找什么。它还翘起后腿,到处撒尿。当我到达公园门口时,我买了一条鸡腿,吃了三两次肉,然后把骨头给了我的宝贝。当可爱吃完骨头,“汪汪”叫了两声,好像在说,“谢谢你。”走了一小段路后,我突然感到焦虑,藏在了灌木丛中。我有一个“大交易”。我想:玩一会儿有什么好处?考虑到这一点,我来到一个操场上比赛。我看到价格了。它不贵。50元只跑了两圈。让我跑两圈。当我付钱的时候,我发现我的钱包不见了。突然,我想起了灌木丛中发生的事情。刚才我径直跑回灌木丛,到处找了找,但还是找不到。我非常焦虑,以至于我的脚不停地跺着。丁丁也在灌木丛中嗅来嗅去。突然,丁丁哭了几声。我以为丁丁又找到骨头了。我走过去看了看。那是我的钱包。我太开心了。我抱起丁丁说,“太好了。”
我们可爱的家庭非常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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