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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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800【第一篇】

马背上的法庭

法政学院人力资源管理1班080141030洪晓珏如果要用四个字来描述这部影片的话,“淳朴真实”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脱去一身的制服,他们是再普通不过的老百姓。但穿上这一身的制服,就表明了他们特殊的身份——“法官”。

整日整夜的穿梭于云南少数名族之间,哪里有不平事,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他们没有豪华的办公室,也没有富丽堂皇的法庭。只有一匹马,几张桌子和椅子,以及那象征着公正的国徽。这就是冯法官、杨阿姨以及阿洛的工作。影片中有太多的故事、太多的案例,每一件案例和故事都可以让我们仔细的思考、慢慢的品味。其中有三个场景让人记忆犹新。场景一:一家嫂嫂和妹妹为了一个祖传的陶罐罐,相互争执并闹到要分家,无论杨阿姨怎么做思想工作,两人都不肯让步,十分头疼。冯法官将陶罐敲碎,拿出5元钱让两姐妹平分这才结束了这场分家的官司。

场景二:甲方欠乙方500元,甲方承认欠款但交还不出,甲允许乙拿走家中值钱的东西,乙说甲家的东西不值500元,甲家有一头小猪。冯法官给甲500元买下小猪,使甲能够还清乙的钱。

场景三:因为阿洛的岳父不同意阿洛和他的女儿结婚,阿洛便带着妻子逃离了家,不知去向。

场景一和场景二其实有异曲同工之妙,冯法官用巧办法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和平的解决了官司,但很多的人却说冯法官这样的做法太不理智。总是用这样的方法来解决官司,吃亏的总是他啊。但是不得不承认,冯法官做出这样的决定也是有他的道理。陶罐不能一分为二,两姐妹又都不肯让步,为了公平而出此下策。再看场景二,如果判甲方抵押自己的全部财产给乙方,乙方也不能获得等值的赔款。而冯法官的做法使甲乙双方的欠款问题得到解决,虽然自己吃了一些亏但是却很值得。场景三:我觉得阿洛很让人失望,他身为法官却感情用事,违背了他这一身的制服和胸前的徽章。有人说,身为一个普通人,阿洛做出这样的决定是可以让人理解的。但是身为一名法官来说,应当顾及的是群众的利益,而不是被情感冲昏头脑。

整部片子看来让我深有感触,我觉得法官这一职业最需要的是一种对于原则的坚持,只有坚持原则才能赢得别人对自己的尊重。其中冯法官、杨阿姨的身上我看到了执法者严格执法,公平执法的一种坚持。此外整部电影透着淳朴的乡村生活,真实的场景深深的吸引这我。

《马背上的法庭》让我学到的不仅仅是其中的案例所透露出来的哲理,更让我从冯法官和杨阿姨的身上学到了一种执法为民的精神,这是尤其可贵的。这部电影的结局令人伤感,但却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觉得非常有意义。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第二篇】

前段时间完成了一份作业,题目是“乡村中的法律-电影《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因为这是1篇法理学作业,所以我更多是从法律的角度来审视这部电影的,但这并非我本意,其中还有许多自己的想法希望表达出来,这也是我今天写这篇文章的原因。

毫无疑问这是一部让我十分有感触的电影,且不说电影所获得的荣誉(第63届威尼斯电影节地平线正式竞赛片)。单就从电影本身出发,其深入中国的乡土题材,以及从小人物身上所折射出的时代大变革的视角都是我十分欣赏与喜爱的。下面我来说说这部电影。

一、法律现代化任重道远

电影第一幕第一句台词:“这次你提前离岗退养,是法官职业化的要求,相信你能理解,希望你站好最后一班岗。”由此告诉观众这注定是一部意味深长、发人深省的片子。几句刻板生硬的话却交代了一个发展变革的时代背景-法律现代化-政府为推进法治现代化,满足法律职业化的要求,通过政治命令,至上而下强制推行。在这个过程中个人的权利被搁置一边,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杨阿姨被迫下岗,没有选择、没有争辩、没有反抗,唯有默默的忍耐与接受。“站好最后一班岗”影片正好从这里开始。镜头逐渐远去,在这个西南边陲的小镇上,人民法院的吉普车驶向村庄渐行渐远。山路蜿蜒崎岖、九转回肠,汽车上下颠簸缓慢前行。第一次走这条“送法上山”之路的阿洛也晕车了,看似普通的一次路途,开始就充满了艰辛。我们从深层次理解,这条“送法上山”之路就是中国法律现代化之路,作为现代法律典型代表的法学专业大学生的阿洛晕车不适,则说明现代法律在此水土不服,往下这注定是一条难走的路。

二、法官形象

“你的脸面不值钱,你衣服上的天秤徽也不值钱啊。”这是阿洛在看到老冯为原告牵猪后说的一番话,阿洛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接受了4年正规系统的现代法学教育。在他眼里,法律是神圣的,法庭是肃穆的,法官是威严的。但在这次送法上山的过程中一切都与他所憧憬的相去甚远,失灵的法律,简陋的法庭,牵着猪子满街跑如乡野村夫一般滑稽可笑的法官老冯。这时的阿洛内心充斥着茫然、失落、还有些许愤怒。难道这就是法律吗?在我看来作为一名拥有20多年工作经验的老法官,老冯依靠其个人的智慧而不是法律处理了许多棘手的案件,例如“摔坛子、买小猪”我十分敬佩老冯对工作的热爱和自我奉献的精神,但如果我们将眼光放得更长远些,冯法官今天可以花5块钱摔个坛子,150块钱买个小猪,或许他明天也可以这样做,可他能够几十年都如此吗?那么试问如果以后没有人买这只小猪,同样的案件怎么解决?表面上老冯看似把纠纷处理的妥妥帖帖,实则是将法律的现代化与落后的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掩盖住了。纵观古今世界,任何的改变与进步都是需要历经阵痛的,从思想启蒙到法国大革命。从五四运动到新民主主义革命,无不是先辈们的血与肉换来的进步与发展。法律的变革亦是如此,没有冲突与矛盾变革也是漫长而艰难的,正如电影《赛德克巴莱》中所描述的那样,是选择屈辱的走向现代,还是顽强的信奉野蛮。当然历史的脚步不会停止,落后终将被淘汰。

三、情感流露

跟随流动法庭审理一起起案件是影片一条明的主线,而老冯、杨阿姨和阿洛三个人的情感流露则是一条暗线贯穿始终。本片除了对司法与乡俗民情关系的表现外,编导以及其细腻、朴实的镜头呈现了当代边远地区司法人员的情感世界。阿洛的情感是现代年轻人的爱情,充满活力与激情,在众人面前背着新娘,遵从当地办婚礼的`风俗却不完全拘泥于习俗,不顺意时便带着新娘“私奔”。影片对于老冯和杨书记员的生活与情感着墨很多,构成一条带动剧情发展的线索,老冯因为从事工作的特殊性而不能像普通人一样完全尽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责任,老婆带着女儿离开。他与杨阿姨在同一条路上共同工作了数十年,生活的不如意把他们的情感连接在一起。一件外套,一次洗衣,一句玩笑话,一盆洗脚水,一次膏药,都诉说着他们相濡以沫的深厚感情。但他们毕竟是老一代的司法干部,不能如阿洛一样直截了当,传统的情感观和道德观让他们在欲说还休的交流中依依不舍的送别,把那些诚挚、纯粹的情感默默的放在心底。

四、找国徽

影片中阿洛不小心弄丢了国徽,老冯在寻找国徽的过程中的急切甚至于要走进草海的行为感动了许多人。当地老乡问他:“国徽是金的、银的还是铁的、铜的?”老冯回答说:“你们摩梭人不是烧香拜佛吗?它就跟你们心中的佛一样重要。”这时摩梭人才明白国徽的重要性,因此倾力相助,最后大家齐心协力取回国徽。村民点起篝火对国徽顶礼膜拜。这里导演想表达的是:所有公民都能够敬畏国徽,敬畏法律,使法律能够真正融入大家的生活,能够成为保护公民的一把利剑的美好愿望。但我对于这一点还是颇有微词的,老冯和村民的行为显然是对现代法律的一种无知,法律怎能与宗教中对神的原始崇拜等同呢?现代法律是理性的、普世的、具体的,是规定公民权利与义务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高高在上的神明来决定你的命运。然而神是神秘的,他的威力不可预测,对他的崇拜是盲目、落后的,神有时会忽视个人的价值,践踏个人的利益,怎么能将其同代表现代法律的国徽等同呢?这里反映的不是村民对于法律的敬畏,我认为更多的是盲目与无知。包括人民法院的法官老冯在内,在他内心对于国徽更多的是一种崇拜而不是敬畏,国徽就是他心目中的神,而他则是人民法院这个宗教中的忠实教徒。

五、落崖

影片结尾老冯在其同事长腿的落崖处向他深情的呼喊:“哦吼,长腿,你还在那里嘎,我想你嘎,我老喽,今天早上起来掉了颗牙,老了,你还是那么年轻,这些日子我常常想起你,你还是那么年轻,长腿能听见我说话吗,要是听见了就喊我一声老冯,长腿,我还要走这条路,要一直走下去,听见我说话吗,听见了就回答我一声。”这是一次来自心灵深处的呐喊,任何东西都经不过岁月的蹉跎,20多年的巡回法庭之路,老冯从当年的意气风发到今天的古道瘦马;从那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到今天的孤身一人;与杨阿姨之间十年缄默不语的爱情也没有结果;这最后一次巡回法庭之路也充满了波折与艰辛。其中包含的悲伤、落寞、孤独、无奈都是一般人难以想象与承受的。忍耐与压抑使老冯愈加苍老,落崖前老冯的这次呐喊,不仅仅是对长腿的诉说,更像是对巡回法庭之路的诉说,对中国法律现代化道路的诉说。为何命运对其如此不公,我虽然老了,但我的精神还在骨气还在,只要我老冯还活着这条送法上山之路我会一直走下去。毫无疑问中国法治现代化的趋势是不可逆的,作为陈旧的法律代表的老冯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的不是法治的普及者反而是法律现代化的拦路石。这也是影片结尾老冯落崖的原因,预示着旧的制度终将过去,新的道路即将开启。但基层法官老冯对工作几十年如一日的执着与坚持,令我不得不为之动容。我从不否认冯法官之于中国法治之路的意义,因为中国太需要这样的法官了。但正如片名《马背上的法庭》一样,现代的司法体制就像在马背上的国徽在颠簸中缓缓向前行。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第三篇】

观看《马背上的法庭》让我感受颇深,虽然是第一次观看这部影片,但给我的震撼却是这样的真实。或许是得益于这学期上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这门课的关系,通过观看这部电影,让我对法律有了进一步的理解。电影的背景选定在云南的一个小山区,归功于高中的地理知识,我对云南山区有一点了解。崎岖的山路,一座座的大山,少数民族的风俗,以及那云南方言,在这部影片中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当老师说观看《马背上的法庭》之时,我就猜想开场画面应该是一座威严的法庭,但是电影的开场部分就是一座座大山、稀稀疏疏的树木,村民放牧的吆喝声。虽说与我所想的相差有点远了,但是也在预期的观影之内。这吆喝声对于我这个外省的人来说略显陌生了,却也带给了我不一般的震撼。

《马背上的法庭》这部电影讲述了云南山区法院巡回审判的故事,以老冯、杨阿姨、阿洛三个人物的视角来讲述。该片比较客观真实的反应了我国广大西部地区普遍存在的法制建设、法制观念、法制水平落后的情况。办案的法庭也是属于流动性的,哪里有案子,就在哪里只个凳子、桌子,挂个国徽,然后开庭审理案件。然而审理案件的过程可以说是滑稽可笑的,也可以说是带有讽刺意义的。按理来说,送法下乡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可以帮助老百姓无偿办案,解决纠纷,也可以让老百姓知法懂法。而这部影片里,帮助老百姓解决纠纷几乎是没有运用到法律,或者说没有根据法律程序来办理。

让我印象较为深刻的是猪拱罐罐山事例。一个村民家的猪在村边拱了另一个村民家的罐罐山(祖坟)。祖坟被拱的村民认为祖宗因此受辱并且带给家里晦气,要求猪的主人赔两头猪和一场法事来消灾解难。两个家族的人互不让步形成打斗的架势,关键时刻老冯亲临现场以将心比心的策略化解这场武斗之前的纠分。让人意外的是,猪主人不让其他的村民牵猪,只能等外出办事的老爷爷回来才能牵猪,无奈之下老冯以法官的身份将猪牵到另一家,官司才算告结。在此之中阿洛忽略了一个问题,书本上的法在运行中是不一样的,因为一些客观因素法律实际执行效果往往不如立法者预期的好,运行中的法律效果可能会打折扣,如果依据阿洛的观点对该案例不予受理,这样一方面是很好的了法律的规定,但是这样操作的社会恶劣影响是非常大的,有可能造成更大的冲突和矛盾。而冯法官就是一个司法经验非常丰富的司法人员,在实际司法过程中能在遵守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做一些变通和换一种方式来执行法律,这样的方式不仅符合了法律的要求也更加符合了我国司法的客观实际,最为重要的是这样的操作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虽然其中可能有一些与法律规定不太吻合,但是其目的和结果都和我国的立法、司法是一致的。所以从该影片中我有一个很大的感触是我国的立法者在立法时更应该注重实际运行法律的效果而不是只是期望和预计的法律运行效果,立法机构在立法过程中更应该倾听最基层司法人员的意见和看法。通过此段,我了解到书本知识如果不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的话,办事的率是不会高的。这就是哲学上所说的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了。

最终老冯一行三人,经过一次丢国徽之后,也变成了一行一人,陪伴他的只剩一匹马。他对着大山喊了一句“我要坚持走这条路,一直走一辈子!”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法官老冯决定用自己的一生,诠释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故事,才让我们感受到基层法官对法律的忠诚,对法官职业的热爱和对人民群众的朴素真挚感情。可是影片的结尾也让我心里一沉,走山路打瞌睡的毛病,让老冯在之前老友坠落的山崖那里结束了。心里一阵沉默,说不出此刻的心情,为老冯生命的结束悲哀,也为他执法的艰难心酸。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第四篇】

通过对《马背上的法庭》的观看,想到了些什么,让我气愤、沉思又无奈。看似是一个生活工作在贫困山区大的三人法庭。他们对村落、寨子中的风俗旧理、家庭纠纷、经济纠纷等事情的解决。例如:妯娌之间的菜坛子之争、两族之间的猪拱罐罐山之争还是羊吃了菜的不合理规定等一些小事情。虽然影片想通过这样一些事情来表现普法路上的艰难,以及普法路的漫长,以此来彰显或是歌颂我们的基层的法官。

但是我以为这只是表面现象,只看表层是肤浅的,让我们来看看更为重要的和严肃的问题。

政府的不作为或者说是渎职,甚至是犯罪。影片中我们看不到任何政府的作为,生活在倒挂的山上,没有一条可以走车或者说人的路,更没有任何政府作为性质的公共设施。难道他们不是生活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土上吗?不是我们国家的公民吗?他们使用的不是“人民币”吗?他们不是“纳税人”吗?但是为什么没看到一丁点的政府性作为。那么在影片中提到,在寨子里村民因为啊洛的一句话和一个行为而不承认了他的“自认为的受法律保护的婚姻”,着难道是他们不懂法律和不承认法庭吗?没有任何的政府作为的附属地,政府只有单方面的剥削-收税。却不见任何的便民服务和惠民的基础措施,只有唯一可笑的“马背上的法庭”。村民们缺失的只是一个“笑话式”的“法庭”吗?村子里的事情用得着成本巨大的“司法途径”吗?不过是一个懂事理、有威望的人说句公道话便可解决得小事情,却惊天地泣鬼神般的拥有一支“马背法庭”的团队。更让我感到悲哀的是,直到此时我生活的村落却连个这么一支“村里生活纠纷调节队”。

这些只把政府的犯罪表现的淋漓尽致。政府每年过万亿的政府支出哪里去了?难道都被公报私囊了?谁能告诉我们独裁的“中共”集团什么时候能把养活他们的纳税人,他们嘴里的“衣食父母”呢!1000万的公务员大军,每人都享受纳税人的钱提供的舒适的房子、每顿过万的公款吃喝强硬的收取人民的土地,然后高价卖出,盖了房子再高价卖给买不起房子的人民,除了与政府勾结的另一位合作者登台演绎他的剥削大发,银行们终于大展拳脚,给人民套上“房贷”、“墓贷”的枷锁。直到人民死了还依旧再为土地而拼命奋斗。终于最后一点剩余价值被榨干了,我们可爱的人民躺进了干了一辈子而最终只有“70年的产权房”、“20年的产权墓”。

除此之外,我们再也看不到半点法律,一个法庭中都看不到法律的存在,还想着去普法,这不是天方夜谭吗?

一个政府的合法性都会受到质疑,还有必要去执法吗?为什么不把自己的罪行先说清楚,再去扮演法官的角色。如果推卸责任就会说是经济的过错,那么我们要国家政府是干什么的?难道只是来给一部分的人来缔造“金融帝国”的工具吗?

能把这些琐事解决也会要靠法制化。是要把一些问题用法律解决。但是前提是这样就解决问题了吗?

其根本原因得不到解决,即使是立法解决也只是扬汤止沸。因为即使再健全的法律也不可能应对各种突发的而且不断升级变化的事件。根源问题是他们的经济状况得不到根本性的全民性的改观,就不能避免这一系列的问题的发生。

然而在影片中人民是对政府半信半疑的,他们自相信他们的信仰,什么是国徽他们是不清楚的,那么他们成不承认这个国家和政府呢?只是因为三人法官团队?还是政府的武力镇压呢?这里哪个官员来过呢?如果有,为什么啊洛的岳父作为一名村长确立下一个“法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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