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高一作文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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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优秀作文【第一篇】
在学校的一块不怎么标准的足球场上,我们初三一帮人和初一的一帮人,约好了在星期五放学之后踢一场球赛。
到了时间,铃声一响,所有人都一窝蜂地奔向足球场,看着面前的一个个瘦弱的小朋友,从心底里就觉得这是一场没什么悬念的比赛。双方除了人数正规以外,都是十一人,也没有什么别的了。
可是,就是这一场以大欺小的战斗中,我没这些“高手”却没占到什么便宜,也正是这一场球赛,让我看出了足球的正真意义,往小了说是团结协作,往大了说,是看出了中国足球失败的原因。
刚开赛不久,我们初三的凭着“娴熟”的技巧拿下一分,直到结束比赛,我们还是不能挽回1比3的局面,初三惨败初一,其实这个结局是料定了的。
在比赛中,惨败的原因大致有三个:一是我们初三认为只要凭着自己的“高超”技术可以带球绕过十一个人直接拔脚射门就行了,因为对方是初一的“小朋友”,但主要是有些人没有意识到足球比的是团结协作,而不是个人表演,从而可想而知表演者是怎样当着全场人的面将球踢飞到场外或轻而易举的被别人截下的。这只是初一大获全胜的原因中的一个,更是初三惨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急功近利,当然,都想进球是好事,但是过于急功近利事情总是物极必反,在还看不见球门在何方时就大脚射门,无异于赌钱,虽然有时也会有碰上死耗子的时候,但单靠这这微乎其微的机率下获胜可能吗?
三是没有将踢足球放在心上,有些人就像电线杆子似的立在球场之上,滥竽充数。见球来了而且是离自己比较近的时候就上前走几步,见别人来抢了就一脚踢开似乎很神气的样子,也不管球传给谁了。这是不尊重足球和没有拼搏意识的人,我在踢得时候校徽不小心被别人碰掉了,那个人大喊,你校徽落了,我才不会上你的当,球大于天,要专心踢球,如果我这个
高一优秀作文【第二篇】
快要毕业了。这段时间从家里到学校来来往往的都好几次了。人啊,就是矛盾的集合体,在家的时候想要快些回到学校,毕竟马上就要毕业了,以后就没有机会再欣赏学校里的花草树木了。可是呆在学校,就想要回家,因为很多同学都已经回家了。专升本后,很多同学都已经回家了,看着寝室空空的一层,心里还是有些失落。每天早上起来来到水房,发现水房不再像原来的那般拥挤,每一次好像都只有我一个人。
走在去图书馆的路上,走在去食堂的路上,看见那些学弟学妹们,匆匆赶去上课的情景。我知道以后我们只能把这当成是一种回忆,永远的美好的回忆。看我拿着书去图书馆,室友们笑着说,怎么还有心情去图书馆啊,我说去找读书的感觉,只有在图书馆才能找到我还是一个学生的感觉。很多事情在回忆中比现实要美得多,没有毕业的时候希望早点毕业,快要毕业了,却也感到伤感。在找工作的过程当中,我也有很多感触。那次去南昌报名,现场有一万多人,大部分都是省内高校的毕业生,那种场面让你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排队排了两个小时的我,累的想哭。但是我知道不经历一些,你就不会长大。一个人走进一个陌生的城市,再去一个陌生的学校,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个新的开始。在大学里,除了去过一次南昌外,我哪里都没有去过,那一次还是和好多同学一起去的。可在求职的过程中,我们总是要经历好多的第一次。我坚决不让家人陪我去,因为我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可以独自去处理一些事情了,这不仅是对自己的挑战更是对自己的锻炼。结果证明我一个人是可以的。虽然在求职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坐错公交车,被老师拒绝报名,初审不合格等等,但是最后还是一一被我解决了。我为这次的求职之旅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未来的日子里,我会继续努力的,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努力向前走,像个向日葵那样,永远向着太阳!
高一优秀作文【第三篇】
九月,没有了七八月的浮躁,多了一些凉爽的风,加上下了一场雨,空气中夹带着泥土的芳香,仿佛脱去了原来的一身颓废,更是感觉轻松了许多,发现生活并不都是那么无趣。
压抑太久的心终于因风雨而解放,发觉空气多么清新,世界多么美丽。每天的课程不再是催眠曲,球场上的身影也不再频繁。并不是我不喜爱篮球了,而是我懂得了人生在世并不是事事顺心,不能只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虽然有个哲人说“人之所以长命,是因为他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但这必须在你完成学业,步入大学殿堂,并且守法的前提下。我很清楚这一点,于是乎,我又不可避免地长大了,之前我曾说过,一个人若学会了讲道理,那就说明他已经长大了。是啊!“长大了,该懂事了”是父母常挂在嘴边,多萦绕在我耳边的话。
对于生活,我应该积极向上;面对学业,我必须努力拼搏,坐以待毙并不符合我的人生准则,尤其是我这么英俊的人。不得不承认高三的学习很无奈,我喜欢称这种无奈为宿命。很多人说到信仰,信仰到底是什么,我不太清楚,总觉得信仰应该是信心、决心之类的东西,反正它能在你崩溃时支撑着你,不至于被挫折打败。
我的同桌是一个复读生,他的经历告诉我,高三是人间地狱,在这里无论如何,都不能留有余力,要你的小宇宙瞬间爆发,将自身的战斗力提升至最高,一部科幻小说就这样诞生了。
我不得不向这永不过期的高考低头,依照它制订的标准挥洒汗水和泪水,陪上我这万人为之倾倒的身材(评:贝克汉姆人称“万人迷”,可见作者的自信),驰骋在应试这沙场上,挥舞着手中这十几厘米的笔杆子(十几厘米用得好!),英姿飒爽。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但愿这样的情绪不是随性而起,希望它能一直保持到高考结束。
高一语文作文【第四篇】
“失就是得。”
这是没读过书的奶奶对我说的。
七岁,夏日午后的打麦场
我在打麦场上玩刚买的玻璃球,邻居家的小男孩看到了,抢走了我的玻璃球,受到了委屈的我回家向奶奶哭诉,奶奶一边安慰我一边衲鞋底说:“小丫头,别哭了,一会儿奶奶再去给你买,失就是得呀”失就是得?年少的我不懂为何失去就是得到呢?但这个疑问很快被玻璃球带着骨碌到了不知何处,那个时候也许认为是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的意思吧。
11岁,俄罗斯方块般的城市
那一年,我搬到了满街都是类似于行走的变形金刚的城市,有着钢筋水泥的城市,有着鳞次栉比高楼的城市,而我像是与世隔绝般有了自己的小屋,我把奶奶送我的小藏刀挂在了卧室的墙上。深秋的傍晚,好朋友来我家,对我的小藏刀爱不释手,为了我俩的友谊能天长地久,我把小藏刀送给了她。从此我们两个形影不离。我耳边时常响起奶奶语重心长的那句:失就是得。依旧不太理解奶奶的话。
15岁,某旅游圣地
“你们来晚了。”当地人用蹩脚的普通话告诉我们。哦。原来前几天这山上满满的茶花曾盛开。我不禁感到一阵惋惜与悔恨,后来还是去山上看了一山凋谢的茶花,想象着昔日王侯将相才子佳人的风采。晚上,回到旅馆,临睡之前给奶奶打了个电话,说了今天的事,奶奶听后哈哈大笑,问我:“是不是后悔没早去看那一山的茶花?”我叹息着说:“是呀,看到凋零的茶花就能想象到当时的满山繁华。”奶奶沉默了一会儿:“失就是得呀。”我一呆,这我得什么了呀。
现在,我明白了,抢走我玻璃球的男孩在之后几天的一场大雨中,放学时,将他仅有的雨伞塞给我;被给予藏刀的朋友反送我了一片香山红叶制成的精美书签,我还得到了坚固的友谊;而我虽然错过了一山辉煌但我却得到了无数美好的想象。
失就是得。奶奶的话字字珠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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