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围城》有感【推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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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后感作文700字【第一篇】
读罢《围城》,最爱的自然是唐晓芙,她犹如夏日池塘里的青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活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社会,她洁身自爱,不攀高比富,也不愿稍稍俯首,屈低自己的爱情。仿佛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举世皆浊而其独清,举世皆睡而其独醒。
喜欢唐晓芙,那么自然会喜欢她在书中的一句话。她在拒绝方鸿渐时说:“我爱的人,他在遇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我!”她不能忍受自己去喜欢一个有过去的人,即使她就喜欢着这个人!不喜欢当下很多人宣扬“一生只谈一次恋爱会遗憾”;也无法理解那些几个星期换一次男女朋友的人;爱情不该是奢侈品,而应该是必需品。但是这里所说的爱情,绝不会是那些频繁换男女朋友的人所认为的庸俗的爱情,而是绝无仅有的真爱!
从小到大,未曾接触过爱情,并不仅仅是因为父母亲的反对,也是因为从未遇到过一个人,让自己觉得可以一直就这样走下去。我信奉一生一次的爱恋,信奉唐晓芙的从空白开始,信奉那个对的人会在对的时间来到,无需刻意寻找,刻意制造任何机会。而那个人,只要一牵手,你就知道,那是幸福!
方鸿渐自诩深爱着唐晓芙,后来跟其妻结婚时,不也是一样的义无反顾,那算得上什么爱情,唐晓芙爱错了人,幸而并没有屈低自己的爱情!
围城里还有一段话,甚是喜欢。拿到一串葡萄,你会从好的开始吃还是从坏的开始吃?按理说,从好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应该比较乐观,因为他所吃到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好的;而从坏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应该比较悲观,因为他所吃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坏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为从坏的开始吃的人,他还有希望;而从好的开始吃的`人,只有怀念。
现实正像吃葡萄,往往有其两面性。你所认定的好,或许恰恰就是坏;而你所认定的最糟的境遇,或许就是希望。所以在你身处所谓的幸福时,你要心怀忧患意识;而在你身处险境时,你要学会看到希望。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分清是非好坏!
读《围城》有感【第二篇】
好俗的标题,不过就我的这一小点个人见解,也只能算是后感了,不管是从角度还是褒贬上讲,都和那些大评论家们的观点不同。
说句实话,看完《围城》后心里空荡荡的,还想有什么东西切实存在过,现在却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一片空白。我努力去寻找那些空白处透明脚印的主人,可是怎么也没有结果。我并不是读每一本名著都这样,只知道在合上《围城》的那一刹那,内心充满了读完后的成就感和怅然若失的寂寞。
在读《围城》时,我总是觉得我和方鸿渐很像,明明只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却时刻受到时代和社会的束缚;明明不想伤害周围的人,却在无形中伤害了每一个;明明在时代背景下只想混混日子却有时还存在一点点的正义感和良知。常常因为做错事想要忏悔和道歉,却在后来默默骗自己,事情过去了就算了。唐小姐是小说中唯一没有染上被嘲讽调侃意味的人物,他们之间的感情不掺杂任何的世俗的东西,可以说是给人新鲜纯真的感觉,好像让人们想起了年轻时的自己。原以为他们可以经历种种挫折然后在一起,但是没有想到他们竟然如此轻松的就放弃了对方,就好像我也不能坚持我的所爱一样,很难将自己喜欢的东西进行到底,最后被别人说成半途而废的人。
我很喜欢钱钟书的语言,从不吊书袋子,没有半点浮夸风。用最朴实无华的语言写出最贴近我们内心的东西,用最温柔的话语批判周围的人和社会上的事,有可能他经历的比我们多,所以想到的比我们深刻。方鸿渐的一生就像是我们每个人的一生,有些东西是注定的,有些东西是我们错过的,肯能我们最后得到的并不是我们想要的。我们的一生中会遇到太多太多的人,而大部分都是过客,我们想留都留不住。就像是船只,别人在我们的港口停留过,我们也在别人的港口停留过,可是这只是时间长多的问题,船不可能永远停留在一个港口,我们终将离去,驶向远方,虽然没有人知道终点是什么,但我还是前进了。
有可能你会认为我这样看待方和唐的爱情太过于庸俗、肤浅和幼稚,可能有些人说作者就是要营造出这样的气氛,让人们感觉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但是我真的希望他们在一起,我不明白,为什么美好永远只属于片刻,而围绕我们周围更多的却是生活的艰辛和无奈。也许会有人说这就是生活,但是我觉得这话只是一个世俗的人长期被生活压迫所发出的叹息。至于,为什么美好的东西总是留不住这个问题,没有人能够回答。
读《围城》有感【第三篇】
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小说中三闾大学的学生不好对付,方鸿渐省悟天下古往今来的这个瞧不起那个,“没有学生要瞧不起想生时那样利害”,“眼光准确的可怕”,赞美未必尽然,但毁骂“简直至公至确,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毫无上诉重审的余地”。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人性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性的智慧传达。小说中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决不滥情。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色和最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观火的人性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小说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饭斗嘴、争风吃醋,调意味是最浓了;而当我们看到三闾大学,辛辣的讽刺味则突出些;小说后半,芳鸿渐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气也就减了,更多的是谋生艰难。
读了钱着,包括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色彩。
《围城》读后感作文800字【第四篇】
当初拿起围城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的,听说钱钟书先生的讽刺及其的辛辣尖锐,文笔妙语连珠,也对任何角色毫不留情,连韩寒都是“受他启发”,瞬间来了兴致。等最后放下这本书时,我只想痛斥那些拿围城当幽默的人麻木无情。的确,读围城的我是笑的,笑地爽朗大声。读完围城的我是哭的,哭地尽致淋漓。《围城》是充满同情的讽刺,悲剧色彩的滑稽。她创造了一个个令人鄙夷的小角色,又让读者一个个地爱上他们,同情他们,把自己当做他们。
到头来,城里的人还是想逃出来,城外的人还是想冲进去,我却想永远呆在围城里,假装自己没读完。这种眷恋源于恐惧和对现实的抵触。《围城》是一局沙盘,我可以看着里面一个个人偶上演围城,对着沙盘里的人哭笑,我才能忘了我也是在同样的一局围城里,挣扎着同样的命运。我只想那些说方鸿渐志大才疏,满腹牢骚;孙柔嘉满腹心机,暗自阴柔的人是何等的残忍,也许他们忘记了他们无不和高松年,李梅亭一等小人是一样的想法。方鸿渐和孙柔嘉有他们的卑劣和平庸,更有他们无法否定的,有血有肉的真实。这种真实是可歌可泣的悲剧色彩,渲染盖过了《围城》之前多少精心植入的讽刺和幽默;这种真实超越了,升华了文学的力量,返璞归真回到了现实,平凡却重要的现实。
我是连方鸿渐都不如的'人,踮起脚尖也算不上平庸的伪知识分子,也许造诣还没有他那么大,也没福分有赵辛楣那样的朋友,没福分谈过唐晓芙那样的恋爱,还是没福分有孙柔嘉那样的妻子。若是我有鸿渐那不高不低的成就,也许会满足于生活了。
我是生错了年代,或者是生地太衣食无忧自讨苦吃,错过了围城的乱世沧桑,错过了钱锺书这样的一世大家的作品。讽刺地是,我已踏上了方鸿渐人生的头一步,不知道下来还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吧。
在从法国开回来的船上,我眼里放不下方鸿渐这样的败家子。在他饥寒交迫困倦地歇在一个人的家里时,我却哭他作为一个好人的遭遇坎坷和自己连他都不如的作为。
从嘲笑他人,痛快地作骂社会看到为没有结尾的悲剧痛快,还是感慨《围城》的荡气回肠,不朽的文学魅力。
《围城》读后感400字【第五篇】
“婚姻的围城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无论是学业的围城还是婚姻的围城,一旦做出选择就不要后悔。
可是每一个破碎的片段,在它本电台广播的节目里,有上文下文,并非胡闹。你只要认定一个电台听下去,就了解它的意义。我们彼此往来也如此,相知不深的陌生人。
书中的方鸿渐是不求上进只想随波逐流地过日子的人,他既志大才疏爱又爱自吹自擂,不得不说钱钟书先生刻画的人物很形象,里面描写的细节现在回想起来都忍俊不禁啊。
而孙柔嘉则是很有心计的一个女人,书里描写着她一步一步引方鸿渐入局也是一大看点,她最大的成功是嫁给了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方鸿渐。
我比较喜欢赵辛楣的角色,对爱情,年少爱上苏文纨,即使不爱了也不会在背后说不好的话,浅浅揭过,对朋友,他很讲义气也很会做人,于工作,他的能力强,在事业方面是个人才,我比较欣赏他的一个点,知世故而不世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