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城记精编读后感(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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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读后感50字【第一篇】
看完《双城记》,受益颇深。那个时代,发生了从王权专制到共和制度的转变,在这波澜壮阔的历史背景下,狄更斯挥毫泼墨,展现出一个惊心动魄、荡气回肠的故事。封建专制时期,免不了压迫与被压迫,压迫人们的是那些封建贵族,被压迫的是那些生活在底层无权无钱的贫苦百姓。那些勤劳的人们整天早出晚归,辛勤劳动,种的地是别人,收获的粮食也成了缴纳地租房租的替代。而高高在上的贵族王者们,却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不懂春种秋收,却过得个个油光粉面。狄更斯从这两个群体出发,以女主人公的父亲亚历山大·马内特医生的冤狱为起始,引发的一连串故事牵扯出三个不同层面的人性,那些人物活灵活现的游走在那样一个充满杀戮、渴望和平、爱与被爱的时代。读完这本书时,我不由得感叹,这是不仅是一个时代的写照,更是关于人性最深处的真实反映
在故事里最久远的年岁,一位高高在上的贵族看中了一位平民妇女。他千方百计地得到了她。她的弟弟得知后要为姐姐讨回公道,他拿起剑去找那位贵族决斗。决斗的结果是令人伤心的。妇女的弟弟惨败在贵族的剑下,不仅未能救回姐姐,还搭上了自己的命。平民妇女发了疯,贵族和贵族的哥哥找来了城里红极一时的医生亚历山大·马内特。医生在妇女的弟弟临死前,知道了这件事前因后果,也是由此,这位和蔼可亲的医生被卷入了风波之中。贵族两兄弟为了不让此事败露,对医生实行了长达二十年的囚禁。在慢慢无期的囚禁中,医生利用狱中的纸和笔写下了此事和对这两位贵族的控诉。
二十年后,医生被救出冤狱,而那位贵族哥哥的儿子却阴差阳错地成了他的女婿。大革命如暴风雨般席卷了整个法国,医生当年的控诉被找了出来。往事重现,那位平民妇女的妹妹成了“复仇女神”,千方百计地要致他的女婿达奈于死地。轰轰烈烈的法国大革命犹如狂风暴雨般朝这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奔来,顷刻间就瓦碎屋倒。这一家善良的人被推上风口浪尖,达奈毫无疑问地被宣判死刑。眼看着整个家庭即将破碎,但故事远不会这样就结束。狄更斯就是通过这样一个脉络去,运用倒叙、插叙等写作技巧,以他独特的笔触,呈现出法国大革命中的恶与善。
文中如此多的矛盾冲突,这样戏剧般的巧合,让我猛然想起玛格丽特·杜拉斯的《广岛之恋》——“夕阳西下,我那死去的爱人是法国的敌人。”在《钢琴家》中我们也曾看到这样画面,一位德国纳粹军官沉醉在犹太音乐家的钢琴声中,军官没有杀害钢琴家,而是每天为他送来食物,还在临走前把自己大衣给了钢琴家。爱远远大于仇恨,我相信,爱是长久的,是一个民族永生不灭的精神,因为有爱,世界才是美好的。是爱,让纳粹军官搭救了钢琴家:是爱,让法国少女恋上了民族仇敌;是爱,让马内特医生放弃了追讨不白之冤的控诉。有些人,选择用爱去化解仇恨,正是在这些人矛盾的情感中,才体现出了这爱的坚毅与伟大。有些人,则选择用仇恨去报复仇恨,就像书中的德法日太太(那位平民妇女的妹妹),一心想置人于死地,她选择不放手,所以到头来也没能放过自己。
上帝总是公平的,极恶之地必定存在着极善,就像每一种毒物的周围总是生长着解毒的植物。而我认为,这本书中的“极善之人”并非那位善良美丽的马内特小姐或者她宅心仁厚的医生父亲,而是在故事末尾毅然死去的那位勇士——西德尼·卡顿!在故事进行到第五章的时候,我一直都认为西德尼只是一个过客。那段文字是这样描述他的——“西德尼·卡顿是最懒惰最没有出息的人,而他又是斯特莱夫最得力的伙伴。”他是一只“放纵的猫”,有着最锋利的爪子却不用它为自己抓取猎物。他的心里藏着一只“狮子”,但是是一只半梦半醒的“狮子”。他才华横溢却将“实力废弃而置身沙漠”,他似乎这世界早已看开,听任所有的事物繁华与衰败,在他眼里却是过眼云烟。他本可以拥有世上最豪华的住宅,拥有世界上最美满的家庭。一个能言善辩、会抓住重点的律师,是那个时代可以引以为豪的职业,当然,收入也是非常可观的。但他拥有着建构美好生活的所有材料,却不去建构,不去生活。他是一只豺狗,为主人叼来猎物,然后乞求着一点能够温饱的肉。这样一个人物,在我们的眼中是不能够称之为英雄的,但是他在故事末尾如此壮烈的举动,没有一丝犹豫,没有一丝后悔,倒像是去赴一场胜宴般。他是天空中灿烂的烟火,虽转瞬即逝,但当空而放之时却光彩夺目,一下便可以照亮整片天空。他是在用爱去爱。
相比之下,那位处心积虑的“复仇女神”则是应验了罗兰夫人的那句话——“自由啊,多少罪恶假你的名义而行。”这本书除了情节上的引人入胜外,狄更斯哥特式的描写也成为了此书的一大亮点。“山谷里迷蒙的雾霭弥漫着整个凹地,雾气凄凉地往山坡上缓缓爬升,好像一个邪恶的鬼魂,在寻找一个歇脚处,却没有找到。”这番描写,猛地让人背脊发凉。在迷雾茫茫中,似真的有一个无处归家的鬼魂,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四周,不知何时,它就会出现在你的身后,茫然的眼睛望着你的背,然后你猛地一转身。
《双城记》把冤狱、爱情和仇恨交织在一起,塑造出了三种不同的人性。第一种是以封建贵族为代表,他们是王权专制的体现者和持有者,是千百年来人民痛斥的对象。而并不是所有贵族都是一个样,那位贵族哥哥的妻子和儿子和就是一个例子。在马内特医生从贵族家出来之后,那位好心的妻子曾带着悔恨和赎罪的心来造访他,在多年以后,达奈又和他的女儿喜结良缘,带给了他一个和睦美好的家庭生活。
第二种是以革命群众为代表,他们大多数人都是在底层遭受过迫害的劳苦人民,他们有着被逼无奈的凄苦,有着恨天恨地的愤怒,对封建贵族们怀着巨大的仇恨。而仇恨堆积,以致爆发,无数底层的人民拿起长剑捍卫他们的利益,轰轰烈烈的革命诞生了。当革命进一步深入的时候,有些人的私欲也跟着扩大,他们假借着推翻一切封建统治的名义,对着自己的仇人伸出了魔掌,把那些曾经害过自己的贵族以及他们无辜的家人送上了断头台。他们此时的作为与当初的贵族无异,他们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已经发了疯,就像"复仇女神"一般。
第三种人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人物,书中此类人物的化身就是放弃仇恨的马内特医生和西德尼·卡顿。当读到西德尼勇敢地进入监狱把查尔斯·达奈替换出来的时候,我的心都颤抖了。“你没有时间了,别问我为什么带信,别问是什么用意;我没时间告诉你。”就这样短短的几句话语,他不需要别人的赞扬不需要歌功颂德,他的爱是默默的,是沉寂的,但是最圣洁的,也是最无畏最勇敢的。书中以了一段西德尼的话作为了结局,感觉就像是一个电影的画面般。以四段“我看到了。”为看头,在最后谱写出希望、和平与爱。“我做的这件事情,远比我过去所做过的一切都没好,我将要安息在一个远比我所知道的更美好的地方”——因为他将永远安息在人们的心里。
读《双城记》有感【第二篇】
小说《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奇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士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有人说,小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如果只是表达了这个,任何一部作品都可以达到露西和查尔斯的水准,那么小说《双城记》的优势怎么体现出来呢?在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问题也好,都是为了体现一个共同的主题而设的。这个主题就是剖析这场大革命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看到底是什么引发了这场革命,到底这场血雨腥风给人们带来了什么。我想这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重心所在。
《双城记》读后感【第三篇】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为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因为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
在狄更斯的笔下,在这样一和混乱的时代里,却出现了像(主角,自己找)一样的大英雄,我不禁想问,是什么造就了他英勇的一生,是历史还是他自己本生动的性格?
我只能认为是历史,没有这样混乱的历史就不能养成他的性格;没有这样混乱的历史,亦就没有能让他做出这些事的机会,是历史造就了他这个英雄,他应该感谢这个混乱的历史。
就像中国历史上的三国时期。那时真的能用一个“乱”字来形容当时的世界。就是这样的乱世造就了中国历史上的很多英雄:有曹操这样的枭雄;有刘备这样的英雄;有诸葛亮,周瑜这样的谋臣;有张飞,关公这样的良将。就是混乱的三国鼎立造就了他们辉煌的一生。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双城记读后感【第四篇】
《双城记》是美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写的。他1812年出生于普茨茅斯,1870年去世。他出身贫寒,但是在不幸的童年过后,他很快便变得富有和成功。他还写过好多著名小说,如:《雾都孤儿》。《远大前程》等等。
《双城记》主要是记载了1775年,在巴黎的一家酒馆的楼上的一间屋子里坐着一位白发男人,他正忙着做鞋。他曾经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现在他已是一个自由人了,然而他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也人不吃他的朋友。他所知道的就是他必须继续做鞋。
在一辆去巴黎的车上坐着路茜,这是她从未见过面的女儿。路茜把她父亲带回了伦敦,在女儿的爱心和照料之下,他忘掉了过去并学会了冲向一个自由人那样去生活。
然而在法国大革命的暴风雨年代,过去既没有消失也没有被忘记。于是不久的危险秘密地把路茜和她所爱的人们带回了巴黎……那儿恐怖的死亡机器——断头台正饥饿的等待着法兰西的敌人们。
这里的主人公很显然就是揭穿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腐败。一个原来当了18年的囚徒,什么也不记得的男人,最后又是被自己从未见过面的女儿路茜带回了伦敦,开始了一个自由人的生活,但最终他的女儿和她所爱的人们都回到了黑暗的巴黎,被法兰西的敌人们处死了!
《双城记》读后感范文400字6
《双城记》这本书是出自英国作家———秋更斯之手。他还写过《雾都孤儿》《匹克威克外传》等长篇小说和《圣诞故事集》《董贝父子》等短篇小说。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复活”“金钱”与“暴风雨踪迹”,这三个故事,小说以马泰特医生的曲折遭遇为线索,将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对立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用压迫和报复组成的一个故事。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了伦敦生活。五年之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是替同学写作业;出了社会之后,即使是拥有了一身的才华,它仍然是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麼高贵的举动!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